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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香港浸会大学将在沪举行2011年招生说明会
香港浸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院校之一。该校定于2011年3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在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复宣酒店四楼报告厅(杨浦区国定路400号)举行招生说明会,主要内容有学校及专业简介、奖学金计划、答问咨询等。详情请查看香港浸会大学招生网站:(http://www.hkbu.edu.hk/~ar/admissions/mainland)。
[安徽] 开通NCRE网络报名考点汇总
340046安徽大学磬园校区 340012 合肥市人才培训中心 340502河海大学文天学院
[安徽] 关于召开201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1〕22号 关于召开201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NCRE考点: 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将于3月26日举行,为了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2011年3月NCRE考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落实2011年3月NCRE考务及安全工作。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3月21日(周一)上午10:00-11:00。 会议地点:(1)主会场: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2)分会场: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指挥中心。 三、与会人员 各市级NCRE承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考务人员;各市所属NCRE考点主要负责人。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务人员:杜京,0551-3609536; 网络系统及安全:刘惠,0551-3612661; 视频会议系统调试及技术支持:徐飞,0551-3612571。 五、其他 1.各市级NCRE承办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考务人员;各市所属NCRE考点主要负责人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分会场参加会议。 2.为确保会议正常举行,我院定于3月18日上午9:00进行视频会议系统集中调试,请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安排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抄送: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安徽] 关于加强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1〕12号 关于加强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NCRE考点: 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的考试时间为3月26日至30日。为进一步加强NCRE考务管理和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切实抓好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确保考试平稳实施,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加强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1]14号)精神,现将2011年上半年NCRE有关考务工作强调如下: 一、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各级NCRE承办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争取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发挥各地考委和联席会议的作用,主动加强与公安、武警、信息、保密、无线电、卫生防疫、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加强考试综合环境治理工作,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实效。 二、 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安全保密是考试的生命线,试卷安全始终是考试的第一要务。各级承办机构一要把试卷安全和考场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对考试安全负总则,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二要严格执行四部局发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的各项要求,对于不达标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密室或工作节点,必须限期逐项整改,确保不留安全隐患和工作死角。不符合规定的保密室,绝不能过夜存放试卷;三要继续完善内部工作制约机制,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监督管理,完善监考教师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四要加强考务工作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尤其是对涉密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和培训,增强其法律和责任意识。 三、严格考风考纪管理 各级承办机构要认真总结2010年考试有关情况,严格考风考纪管理。一是要启动标准化考点建设工作,加强考点、考场建设,加大监督、检查、评估的力度。建立合格的考试工作人员队伍,落实考核聘任制度,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上岗;二是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道德教育、考风考纪教育和诚信教育,逐步建立和完善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三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各种考场违规行为进行防控,特别是对管理薄弱地区,做到预防有力、发现及时、处理得当。坚决防范、打击有组织的集体舞弊行为,特别是要杜绝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舞弊行为。四是要求各级考试机构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于实名举报,要认真查处,及时汇报,处理得当。 四、加强评卷管理工作 评卷承办单位要加强笔试评卷工作的组织管理,严格评卷工作纪律,确保评卷工作平稳进行。评卷工作要在省级承办机构批准的评卷点集中、封闭评卷。评卷场所(包括分发、扫描、阅卷)要做到全程视频监控和录象。要加强对评卷专家和教师的集中培训,严格根据考试中心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评卷场所集中评阅试卷。在评卷过程中,若对评分标准产生质疑,要通过省级承办机构及时与考试中心取得联系,不得擅自调整评分标准。笔试试卷评阅应在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和卫生防疫工作 各地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细化应急预案,配合有关权威部门开展安全防范措施,特别是要做好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准备,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考生规模,准备好数量充足的备用考点(考场),一旦出现极端自然灾害时,可以迅速做出转移安置部署,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考点、评卷等考试场所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预防传染病流行、食品中毒等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及评卷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严格考试值班和报告制度 各级承办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值班和报告制度(见附件)。我院将在“OA网”(http://www.ahzk.net:8080/)上发布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信息。请各级承办机构在考试期间注意浏览该网,在3月23日至30日期间,指定专人每天上网浏览,每两个小时至少浏览一次。我院NCRE考务值班电话将在考前一周在该网上公布。 从考试前三天到考试结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在当天18点前登陆OA网回复“每日一报”(遇到特殊情况,如OA网络不通,必须电话报告),“每日一报”必须如实记录考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情况。各考点按照所属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向市招生考试机构做好日报。涉及试卷泄密、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我院NCRE考务值班人员。对于涉密信息不能通过该网汇报,必须通过加密渠道上报。 七、注意事项 1.各市级承办机构在2011年3月18日前将本市的应急通讯网络和保密室(市、考点)值班电话通过传真上报。 2.各考点要加强上报数据信息(数据信息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库、卷面信息库、违纪库、上机成绩加密库、考生照片等)的校验工作,保证上报到我院的最终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数据一经上报,不得修改。 3.报名过程中未提供照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4.我院将继续加强对考点的动态管理和考核评估,对考试管理中不符合规范要求、出现重大问题的考点将按照《考务管理规则》的要求对其进行警告、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承办考试的资格。 5.考生NCRE证书查询和补办可访问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网站提供最近两次考试的成绩查询。综合查询网网址:http://chaxun.neea.edu.cn。 6.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领取试卷的同时一并领取光盘、加密锁、光盘操作说明(包括密码说明)。光盘、操作说明和加密锁要提前分发到考点。各考点必须在3月25日前安装调试好上机考试系统,并将调试结果通过OA论坛上报省考试院备案。 附件:NCRE保密室值班安排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抄送: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 年 月NCRE保密室值班安排表(式样) 单位(市) 负责人 值班电话 传 真 保密室值班电话 值班手机 值班安排情况(若本页不够可另行附纸) 时间段 值班人员名单 —— —— —— —— —— —— —— —— —— —— —— —— 注:请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认真填写,加盖公章,并在2011年3月18日前传真省考试院非学历教育考试处(传真:0551-3609536)。
[安徽] 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基础科段)等四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基础科段)等四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考办、各有关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变化,针对少数专业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报名人数逐年下降的实际,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基础科段,专业代码:C020116)、商务管理(基础科段,专业代码:C020214)及金融管理(本科段,专业代码 :C020120)、商务管理(本科段,专业代码 :C020226)等4个专业,从2010年7月份开始已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为保证在籍生顺利完成考试,现将停考上述4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4专业的考试安排至2013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3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二、请报考上述专业考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合理调整和安排学习、考试和实践考核等环节,以便能按期拿到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专业停考的宣传工作。 二○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上海] 香港科技大学将在沪举行“共拓新知”讲座及2011年招生说明会
香港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高校之一。该校定于2011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在上海中学大礼堂(徐汇区百色路989号)举行“共拓新知”讲座及2011年招生说明会,讲座主讲人为香港科技大学副校长翁以登博士,该校将在招生说明会上向上海考生和家长深入介绍学校的教学理念以及2011年内地招生程序。详情请查看香港科技大学网址(http://knowledge.ust.hk)。
[福建] 教育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
教育部网站近日公布了2011年工作要点,提出要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1年,教育部将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 要点中提出,要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完成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的分年度招生任务,招生计划增量重点用于紧缺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以及中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继续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加大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的工作力度。启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要点中强调,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博士生招生向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基础研究领域或重大科技专项倾斜。发布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与《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实验计划,扩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范围,启动实施卓越医生与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和农科教合作培养农林人才。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启动实施新建本科院校合格评估工作。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加强重点专业和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全面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长效机制。办好清华大学100周年校庆,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步伐。抓好新一轮“985工程”建设与改革,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深入实施“211工程”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 要点还提出,加强高校重点科研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推动高校承担各类科研任务。加快科技领军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推动高校创新科研组织模式,大力开展有组织科研,积极推进高校基础研究改革试点,加强产学研用结合。启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进行新一轮高校学科创新引智工作。加强国防科研,组织实施“十二五”装备预研教育部支撑计划项目。加强战略研究,完善以创新和质量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深入实施“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新一轮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着力提高咨政育人和文化传播水平。 今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稳步实施国家教育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建设。
[上海]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规定,稳妥做好2011年的联合招生工作,现就上海报考点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必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周六、日除外)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上海报考点。预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3月22日至31日(含周六、日照常办理)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拍照: 1、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经考生本人修改并签字确认的预报名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注: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录取报到时补交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 4、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其中,台湾省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①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②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注意事项: 1、考生现场确认时,报考点将对考生进行拍照(须另行付费),考生须亲自前往。 2、上海市报考点现场确认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3、上海市的考试地点设在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上海市第四中学内。 二、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7年3月3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三、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或递交的材料有疑,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根据规定,今年各报考点均不接受通讯报名,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办理报考资格的确认。 五、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1日(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2日(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六、考点相关信息: 考试地点附近宾馆有: 天平宾馆:地址:天平路185号 联系电话:021-64077270,021-54569999 建国宾馆:地址:漕溪北路439号 联系电话:021-64399299 宛平宾馆:地址:宛平路315号 联系电话:021-54679888
[安徽] 关于安徽省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1〕9号 关于安徽省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专业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合肥、芜湖、蚌埠、滁州、亳州、宿州市考办: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皖招考〔2009〕52号)》,我省7月份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经停考。鉴于中英合作的商务管理(基础科段)、金融管理(基础科段)以及商务管理(本科段)、金融管理(本科段)4个专业的专业课程,全国考办仅在1月、7月安排开考,为保障考生权益,上述4个专业的7月份考试安排在合肥市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条件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1年3月1日-3月4日,报考考生须是上述4个专业的在籍生(通过一门及以上专业课程),报名地点为各市自考办或其指定的地点。 二、报名办法及数据报送时间:报名采用手工报考的方式(在合肥市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请用合肥市准考证报考)。各市用考务管理软件完成报考信息录入后,提取包括相片信息在内的报考数据,于3月12日前通过FTP上传到我院自学考试处。换发的考生合肥市准考证将于6月初送达各市,请各市确定发放时间并于报名时告知考生。 三、教材购买:需要购买教材的考生可直接在网上订购(网址:http://zikao.shop.eol.cn/)。 四、考场查询:合肥市已经取消考试通知单,考生自6月27日起可凭换发的合肥准考证号在合肥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上查询并记录考场信息。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就可以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行费 [2000]214号、皖价费 [2002]260号文件规定,中英合作专业基础科段100元/科;本科段15元/科。 六、补办遗失准考证:考生准考证遗失的,于7月1日至合肥市考办登记补办(地点:合肥市金寨路322号),7月5日领取。补办准考证须登报声明,凭身份证、刊有声明的报纸办理。 七、成绩发布及查分:考试成绩7月25日左右在合肥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7月28日登记查卷,芜湖、蚌埠、滁州、亳州、宿州的考生请在当地自考办登记,查卷结果8月下旬在合肥市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 请相关市根据上述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妥善安排好本市考生的报考事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上海] 澳门理工学院将在广州、福州设立2011年设计、视觉艺术、音乐学士学位课程报名及考试点
为方便报考澳门理工学院2011年设计、视觉艺术(美术/美术教育专业)、音乐(教育/表演专业)学士学位课程的考生,澳门理工学院将在广州及福州设立报名及考试点。详细资讯请查看学校网站:http://www.ipm.edu.mo。
[上海] 澳门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学士学位课程网上报名即将开始
澳门科技大学2011年艺术学士学位课程(艺术设计专业)将于2011年2月1-3月31日接受网上报名申请。详细资讯请查看学校网站:http://www.must.edu.mo。
[上海] 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区县 地址 咨询电话 交通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黄浦 2月27日,贵州路189号(近北京东路,商贸旅游学校)2月28日,凤阳路186号(近黄河路,黄浦区招办)。 63271614 地铁1、2、8号线,公交21、15、18、802、930、46、518、20等 8:30-11:00 13:00-15:30 卢湾 卢湾区重庆南路249号 63878432 隧道八线、36、253、869、932、933路 9:00-11:30 13:30-16:00 徐汇 徐汇区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1 54361542*8102 54361440*8102 720、820、824、973路 8:30-11:00 13:30-16:00 长宁 长宁区虹古路321号(水城路口) 62787558 88、127、519、911路 8:30-11:30 13:30-16:30 静安 静安区新丰路558号 62882414 24、36、76路等 9:00-11:30 13:30-16:00 普陀 普陀区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62221299 67、69、224、909、947路(金沙江路 华师大站) 8:30-11:30 13:30-16:00 闸北 闸北区共和新路710弄32号 56727968 46、95、210、912、916路 9:00-11:30 13:00-16:00 虹囗 虹口区四川北路989弄121号 63061213 14、18、21、167路 9:00-11:00 13:30-16:00 杨浦 杨浦区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103、220、515、863、868、874路 9:00-11:30 13:30-16:00 闵行 闵行区伟业路229号南门(近春申路) 64921788 759(地铁一号线莘庄南广场换)、莘车线、闵行1路、703、156路 8:30-11:30 13:00-16:00 宝山 宝山区东林路25号 56112788 51、172、160、711、728、769路、宝杨码头专线 8:30-15:30(中午无休息) 嘉定 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4号 59528633 嘉定2路、嘉定13路等 8:30-11:00 13:30-16:00 浦东 浦东新区潍坊七村702号 58307991 58308120 119路、787、792、沪合线、隧道四线 9:00-11:30 13:30-16:30 金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号 57931325 57952056 石梅线等 9:00-11:30 13:00-16:00 松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号 57815945 松江3路、5路、6路、9路 9:00-11:00 13:00-16:00 青浦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69220499 青浦环线5路、9路 8:30-11:00 13:00-16:00 奉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0586 南桥3、4、5线 9:00-11:00 13:00-16:00 崇明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县城内各线均可到达(八一路中津桥路交界处) 9:00-11:00 13:00-16:00
[上海] 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确认应携带的材料
类型 资格 相关证明 报考地 备注 本市户籍考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 本市户籍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 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户籍所在区(县) 非本市户籍考生 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 主证人身份证,主证人、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相关的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今后参加高考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往届初中毕业生 主证人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相关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副联),主证人及考生本人户籍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 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 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出具证明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 往届初中毕业生 设站单位所在区(县) 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和市教委共同核定名单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及与考生的关系证明、考生本人户籍证明以及上海市居住证件(《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原持有蓝印户口人员 区(县)公安分局核定名单 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 本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区、县政府台办出具证明 应届初中毕业(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 在沪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 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外国籍考生 本市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具有有效签证的护照
[上海] 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0〕85号)文件精神,本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开始报名。 1月12日9:00起至21日16:00止,本市在校应届生应根据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和就读学校的安排,登录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2月20日9:00起至24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返沪生可登录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生、往届生和返沪生网上报名后,请于2月27日、28日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请带好报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表1,确认地点和时间详见附表2。 符合报名条件但未在上述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可于4月8日或5月20日到报考区(县)中招办办理补报名。 附表 1.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确认应携带的材料 2.2011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安徽]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0〕242号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考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现将我省2011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2011年上半年考试定于3月26日至30日举行,笔试全国统一开考时间为3月26日上午。上机考试从笔试当天下午开始(一级从上午开始)至3月30日止。 二、开考科目、考试大纲和报名 2011年上半年开考科目见附件1,考试大纲及教材见教育部考试中心NCRE考试官方网站(网址http://sk.neea.edu.cn/)。 各考点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要求操作,准确采集考生的各项信息(特别是照片采集要符合相关要求,出生日期要符合规范。有保留成绩的考生,保留成绩种类和保留成绩准考证都要准确),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经考生本人签名后存档。 报名的具体时间由各考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日期为1月20日。 三、考点设置 考点代码维持不变,具体联系信息见安徽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ahzsks.cn/)。 根据2010年下半年考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考点代码340033)考点予以黄牌警告,对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淮南分校(考点代码340041)考点予以停考处理。 四、上机考试软件 所有上机考试科目均在Windows XP环境下进行(考试机)。上机考试局域网服务器统一使用Windows 2003操作系统。 五、试卷订单、报名数据上报和试卷接送 试卷订单、数据上报和试卷接送详见安徽省2011年(上)NCRE考务工作安排时间表(附件5) 六、收费 我省NCRE考试报名执行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收费标准。具体费用结算见附件3。 附件:1.2011年(上)NCRE考试开考科目表 2.2011年(上)NCRE考试试卷申报表 3.NCRE考试费用结算对照表 4.2011年(上)NCRE考试应急通讯录 5.安徽省2011年(上)NCRE考务工作安排时间表 6.NCRE保密室值班安排表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上海] 2011年香港演艺学院内地招生咨询日将在武汉举行
香港演艺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院校之一。为让内地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该校2011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奖学金计划及更多招生信息,香港演艺学院将在2011年1月7日(全天)及1月8日(上午)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地址:武汉市珞瑜路152号)举行内地招生咨询活动,报名的考生当场进行面试。详细资讯请查看香港演艺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hkapa.edu/)。
[上海] 澳门大学12月28日将在沪举行2011年研究生招生咨询会
为让本市考生及时了解澳门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要求,澳门大学将于2010年12月28日18:30-21:00在上海交通大学徐家汇校区(华山路1954号)浩然高科技大厦3楼报告厅,举行澳门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上海咨询会。详细资讯请查看该校招生网站:http://www.umac.mo/grs
[福建] 辉煌自考30年:生源主体三大变迁
北京自考30年,生源主体经历三次变迁。从最初的返城知青、城市在职职工为补偿学历而参加自考,到上世纪九十年代青年学子为圆大学梦选择自考,再到如今更多人希望在安稳的生活之外寻求一份充实而青睐自考,自考生源经历的三阶段变化留下了时代的印记。 第一阶段:返城知青为补偿学历选自考 高考制度的恢复敞开了高等教育的大门,但当时的大学只能让很少人实现大学梦。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白介夫回忆: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国家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建大学,致使高考的录取率只有5%.青年们上学的愿望可以用如饥似渴来形容。他当时主管教育,经常有大批人等着要见他,有高中毕业生,也有下乡回来没学上的青年。 青年要上学,干部要文凭,国家要人才。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率先吹响自学考试的号角,其震撼力不亚于恢复高考。不知有多少人因为重新找回了上大学的希望而彻夜难眠。 自考生张汉延回忆起当初的情景就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自考让一个穷苦的孩子圆了大学梦。”他从初二退学开始,就一直不停地寻找学习机会,最终在1980年开创的自学考试中得以实现。 原北京市国资委书记张凤朝是老三届高中生,1968年下到王平村煤矿成为一名矿工。1977年恢复高考时,他虽然梦想着上大学,但因对离开煤矿一线深深愧疚,思考再三没走进高考考场。1980年,张凤朝在报纸上看到了自考的消息,既能坚持工作又能在业余时间学习,藏在心底的大学梦被彻底唤醒。“考!一次不合格,下次再考。不管三年五载,一定坚持下来。” 三百六十行的求学者带着憧憬起航,一路行来,是一条漫长而充满艰辛的新航道。没有老师,没有辅导班,只有一本教材,一支笔;不知要点,太多难点,没有捷径,只能一字一句抠明白,理解后才得要领。有人离别校园十几年,再捧书本宛若天书。上班工作,下班理家,夜深人静之后再独自挑灯夜战…… 这就是第一阶段自考人的学习环境。时代赋予他们坚韧不拔、不服输的精神。他们把这种精神带到自学考试中来,形成了自考生的一种传统。 韩志跃曾在京郊插队,回城后在首汽工作。他参加自考时,女儿已经两岁。他在单位也担任了团委书记。那时候,一周只休息一天,能用来学习的大块时间只有周六的晚上和周日一天。“单位工作忙,回到家还上有老下有小,得闲的时候就看书,真怕自己撑不住睡着了。”为此,他跟另外4个好朋友组成了自考学习小组,晚上相约在办公室一起挑灯夜战。大家相互督促,还能讨论要点,困了就趴下眯一会,还要叮嘱学友别忘叫醒自己。 当时,考生报考最多的是党政干部基础科,开考当年就有2.3万人踊跃报考。它成为当时各级干部以及在职职工获取学历、提高知识修养、管理水平的“及时雨”。不到10年间,北京有近10万名干部参加党政干部基础科专业学习。当时密云县有120多名处级以上干部通过党政干部基础科的学习取得了高等教育学历。 时代发展、经济进步突显了知识的重要性,学习逐渐成为时代主题词,早期毕业的自考生得到了英雄般的赞誉。 今年53岁的徐逸飞听说谁考过了自考,总是竖起大拇指:“这些人太了不起了!我当时也找来两本书看,开始也想报名,但是后来觉得太难了,没有坚持下来。 第二阶段:高考落榜生为补充学历择自考 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返城知青基本完成学业或退出了自考,接过接力棒的是众多因为高考落榜而无缘大学的适龄青年。如果说八十年代的自考是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一种补偿,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自考又承担起高等教育学历补充的重任。 张玲玲来自黑龙江,1992年高考只考了300多分。高中时学习不太用功的她接受了这个现实。别人去上大学,她去了海南打工,在游戏厅一干4年。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意识到学习的重要,人要在社会立足,没有知识不行。为了改变命运,她再次求学。这次,她选择了北京。北京是全国教育文化中心,一流大学和老师多,学习氛围浓厚。为了节省房租,她住在北五环外的城乡结合部。为了在辅导班占到第一排的位置,她总是第一个到教室。后来,老师把钥匙交给了她。晚上下课九十点钟,她摸黑骑自行车经常摔跤。课余时间,她经常到人大上自习,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对自己说,一定要跟人大毕业生一样。两年过后,她拿着专科毕业证找工作时,老板说了一句:“真不容易。”她知道,命运的转折点已经到来。“自考给了我自信。人有了自信,就有了一切。”凭着自考的积累,她很快通过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现在已经是事务所的会计师了。 那时,民办助学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众多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来到北京上民办高校。他们成为北京自考的主力军。这阶段,70%的考生年龄在25岁以下,他们没有经历上一代考生那么大的波折,但同样是不甘心消沉的寻梦人。 自考第二个十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快速道,新兴行业人才及其匮乏。而高校人才培养数量有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在一些新兴领域,由于高校专业设置周期较长,一定时期内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自考专业灵活的特点正好弥补了高校专业的空白点。北京自考适时地接受行业委托,办起了护理学、中医学、统计学、公安管理、小学教育、通信工程等新专业。新兴专业使得自考生源大幅增加。 据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主任张本卿介绍,当时通信行业处在迅速发展期,系统内的职工需要提升学历,而全国只有几所邮电大学有通信专业毕业生。自考有了通信专业后,考生报考非常踊跃,北邮还在各省设置了办事处,为外地考生提供服务。 同样火爆的还有小学教育和护理专业。全市有万余人通过参加小学教育专业取得了专科学历,占5万教师总数的近四分之一。全市数万名在职护士中,有8000多人通过自考取得护理专科学历,400多人取得了护理本科学历。人民医院、北大医院、友谊医院、宣武医院等医院都有三分之一的护士参加了自考。 第三阶段:各行各业好学者为终身学习迷自考 进入新世纪后,历史又赋予了北京自考新的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学习型城市服务。参加自考成为众多考生终身学习的方式。虽然不再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考生那样迫切需要通过学习提高文化水平,但迷恋自考,完善自己,掌握人生主动权,仍然是众多考生的真实想法。 孟昭华是一位妈妈考生,她在大学学的是艺术设计专业,毕业后在一家设计公司收入不菲。但是组建家庭并有了可爱的女儿后,她却觉得安逸的生活中少了点什么。那是一种学习的冲动、不懈追求的愿望在催促她。她报考了自考心理学专业。这是北京大学主考的一个专业,与她所学的艺术专业毫不搭边。每天晚上,孩子睡着之后她翻开厚厚的书本,慢慢探究心理学的奥秘。周末,她牺牲了原本应该陪孩子玩的时间用来学习。渐渐地,孩子也像爸爸一样支持妈妈学习。孟昭华说,其实,孩子是她参加自考的最大受益者。在女儿成长过程中,她遇到很多亲子问题,因为掌握了心理学知识,她能从女儿心理成长的角度解决这些问题。 据北京市自考办统计,高中毕业生和民办高校学生参加自考的人数有所下降后,高职毕业生、中专毕业生和专升本的考生增加了,在职考生的比例有明显增加的趋势。在2009年下半年新增自考生中,具有本科和本科以上学历的占8.14%,具有专科学历的占到了52.52%。 虽然自考生源一直在变化,但是从生源的变化中也可以看出,今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不仅仅是未能进入普通高校的广大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途径,它也成为构建继续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进程中越来越受社会欢迎的重要学习方式。
[上海] 关于转发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自考委办〔2010〕26号)
各主考学校、助学单位: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高教自考 助学 办法 转发 通知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1日印发 (共印70份)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健康发展,鼓励社会助学组织依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加强对社会助学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据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要求,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方式,通过电视、广播、函授、书刊、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以下简称“学习者”)创造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 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建立健全社会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依法对社会助学进行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 社会助学活动应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保证教育质量。社会助学组织及各种形式的社会助学活动应当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 社会助学管理指导机构 第五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国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政策和业务规范,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并对其社会助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考委”)及其办公室负责本地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办”)设置社会助学管理指导部门。 第七条 行业部门与自学考试机构合作考试的项目,行业部门应负责本系统的社会助学的管理、指导,接受自学考试机构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 社会助学组织 第八条 社会助学组织应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经省考办登记注册,方可举办自学考试助学活动。 第九条 社会助学组织应具有与办学形式和办学规模相适应、产权明确且独立使用的办学场所、教学设备和教学管理人员,保障学习者必要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条件。 第十条 社会助学组织必须严格遵守独立自主办学原则,招生、教学、管理为同一主体。 第十一条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应由学校确定相应的管理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本学校举办的助学活动。 第十二条 社会助学组织的具体职责 (一)依照自学考试专业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吧纲,制定教学计划,开展助学活动,保障教学任务。 (二)聘任的专业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并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岗位职业素质和业务培训。 (三)建立自学考试学习者学习、生活等方面诉求的渠道。 (四)为学习者提供或选择专业实习实验基地,指导学习者进行实习实验;组织学习者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 (五)为学习者提供自学考试咨询、考试报名、订购教材等服务。 第四章 登记注册制度 第十三条 凡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的社会助学组织应当按要求向省考办进行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或登记注册审核不合格的社会助学组织或个人不得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活动。 第十四条 社会助学组织提交登记注册材料,报省考办审核并登记注册。省考办按要求每年向全国考办报送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情况。 第十五条 社会助学组织申请登记注册须按省考办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登记注册主要内容:1.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2.自学考试助学组织名称、详细地址、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3.助学专业及学习者人数;4.学习时限;5.助学方式、教学计划;6.助学组织管理人员;7.经费等情况。 第五章 招生制度 第十六条 省考办建立社会助学组织招生、招生宣传和广告审查备案制度,加强监管。 第十七条 社会助学组织在每次招生前应将所设专业、招生人数、学习时限、助学方式、教师情况等向省考办登记;招生结束后将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向省考办备案。 第十八条 社会助学组织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经省考办审查备案后方可发布。 第十九条 社会助学组织招生应以向省考办登记注册的名称进行招生;严禁委托非法中介或个人介入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社会助学组织招生简章、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合法,应注明“自学考试”、“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等字样,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二十一条 社会助学组织法定代表人要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二条 社会助学组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也应接受生源地自学考试机构管理指导。 第二十三条 各省考办应逐步建立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招生网络系统,为社会助学组织招生提供咨询服务平台。 第六章 助学活动 第二十四条 社会助学的教学活动应以课程自学考试吧纲为依据,帮助学习者正确理解和掌握大纲所要求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帮助学习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帮助学习者提高学习能力,帮助学习者解决学习中难点问题。注重对学习者思想品德的教育培养和提高,加强遵纪守法教育。 第二十五条 社会助学组织在助学活动中,应遵循教育规律、体现自学考试特点开展社会助学活动。 第二十六条 社会助学组织应使用全国考委、省考委公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吧纲及指定的教材,不得参与盗版教材或使用盗版教材。 第二十七条 社会助学组织应建立健全有关教学、教师聘任和学籍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全国考办负责制定网络助学规范标准,省考办审核网络助学组织并进行登记注册。鼓励、支持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考试网络助学。 第七章 学习服务中心 第二十九条 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是在经省考办登记注册的社会助学组织中遴选优秀的社会助学组织,经省考办或者全国考办认证,履行自学考试教育职责的开放性的示范社会助学组织。 学习服务中心分“全国自学考试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等。 第三十条 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的设立、职责、管理、认证等由全国考委和省考委规定。学习服务中心在全国考办的指导下,由省考办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鼓励、支持学习服务中心面向农村、面向社区、面向边远地区等开展助学活动。 第八章 检查与评估 第三十二条 全国考办、省考办建立社会助学检查评估制度,定期对社会助学组织进行检查评估。对优秀社会助学组织可由全国考委或省考委给予表扬、奖励。根据评估结果,设立全国、省级自学考试优秀示范性社会助学组织。 第三十三条 社会助学组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在招生、收费、助学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由省考办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通报批评、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暂停其招生或者取消其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资格。 第三十四条 全国考办、省考办组织建立全国、省级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督导组,对社会助学组织的教学及管理进行督导,帮助社会助学组织提高助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九章 公告与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 全国考办、省考办定期向社会公告以下内容: (一)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情况; (二)社会助学组织招生情况; (三)对社会助学组织检查、评估情况; (四)对社会助学组织表扬、奖励或批评、处罚情况等。 第三十六条 各级自学考试机构应建立健全社会助学活动社会监督制度。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要建立社会助学活动咨询和举报电话,畅通咨询和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的渠道,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协调机制,快速妥善处置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助学组织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考委,解放军自学考试委员会,与全国考委合作开考的行业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地本系统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全国考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徽] 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函
皖招考函[2010]206号 关于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有关问题补充说明的函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主考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0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档工作,现就各市在毕业生受理和预审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做如下补充说明: 1、公共政治课的免考。鉴于自考公共政治课已经全部调整,除原公共政治课免试办法继续执行外,另新增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等四门课程准予免试; 2、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的免考。 (1)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2)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包括理论考试和上机考试两部分)。 3、“免考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款,“各类外语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英语’课程”,是指专科免英语(一),本科免英语(二); 4、“免考暂行规定”第三条第三款,“凡获得NCRE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自学考试中的《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2319)”,由于课程代码调整,原代码“2319”改为“04732”。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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