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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宁夏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公告
一、报名 1.报名工作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23〕12号)执行。 2.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政策的宣传,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加强考生在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主要阶段的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考生在申请报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根据《宁夏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指导方案》和《宁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综合素质作出全面鉴定。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对其作出鉴定;其他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或其现工作单位对其作出鉴定,社会考生只填写《宁夏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突出表现、特长、奖励情况和综合评语。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文字形式呈现,电子化后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时的参考,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 三、考试评卷 4.考试评价办法 (1)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相关高校组织实施,2024年,按照“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试点先行,逐步完善推进”的原则,在医药卫生、公安与司法、土木建筑、水利、财经商贸、教育、农林牧渔、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物流、文化艺术、新闻传播、生物与化工、能源动力与材料、资源环境与安全、旅游、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体育、葡萄与葡萄酒共21个专业类别中进行试点,每个类别测试项目满分300分。具体技能测试类别、适用专业参照《宁夏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应用型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和《宁夏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职业技能测试高职(专科)专业目录》(附件2)。 (2)应用型本科专业、有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测试方式;无职业技能测试的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实行“文化基础”测试方式。10.文化基础测试命题和评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6号)中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要求,参考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命制文化基础测试试题,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网上评卷。 5.文化基础测试时间和地点 (1)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科目及时间 (2)考试地点和考场分配以考生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3)文化基础测试考务管理按照《宁夏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 6.文化基础测试准考证打印:3月18日—24日,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自行打印文化基础测试准考证。 四、职业技能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技能测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并参考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要求。职业技能测试由相关高校组织实施,具体测试办法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职业技能测试应在3月16日至31日期间完成,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选报职业技能测试项目的考生,可在3月13日后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成绩由测试院校在4月3日前,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要求的数据格式上报,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计入考生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总成绩并公布。 (3)承担职业技能测试试点工作的院校,按照《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宁夏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宁教考院普招〔2017〕24号)要求,做好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登分等工作。
[宁夏] 宁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户籍和学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在宁夏且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3)户籍不在宁夏而在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户籍在宁夏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以下简称“四类特定群体”)。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中等职业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类别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考类别分为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应用型本科专业类(以下简称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高职(专科)专业类(以下简称中职升高职〈专科〉类)。 1.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面向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报一种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类。 2.中职升高职(专科)类面向以下两类考生群体招生: (1)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在宁夏且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考生报名时,可选报一种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类。 (2)户籍在宁夏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的“四类特定群体”。考生报名时,可选报一种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类。 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兼报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和中职升高职(专科)类的招生考试。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试和录取。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在就读学校或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取得考生号(14位)后,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报名。 1.具有宁夏户籍,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考生号由学校到当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就读区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提供录取名册、学籍证明和修满规定教育年限的就读证明,本人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2.具有宁夏户籍,就读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的往届毕业生、“四类特定群体”,本人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3.不具有宁夏户籍,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本人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考生号,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4.除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外,考生报名时须根据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求,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 (二)报名流程 第一时段(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5日,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 第二时段(现场确认、信息采集和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25日。 第三时段(考生报考资格初步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30日。 第四时段(公示、考生报考资格复查时间):2023年12月1日到本年度录取工作结束。 第五时段(考生照顾政策及便利、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审核时间):2024年1月31日前。 第六时段(体检、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24年4月10日前完成集中体检和审核工作,并将体检表、综合素质评价表送到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扫描,4月30日前体检工作结束。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保存,在网上报名期限内考生可对保存但没有上报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上报其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参加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生报考信息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报并对其准确性和真实性负全责,任何人不得代其填报。 (三)报名材料 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使用考生身份验证系统,考生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信息同步进行。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不具有宁夏户籍的考生提供毕业学校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或就读学校学籍证明; 4.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户籍已从山区迁入川区县(市、区)的自治区内政策性移民子女,还须持证明本人身份及搬迁时由迁入县(市、区)原扶贫(移民)主管部门根据搬迁移民电子花名册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四类特定群体”考生,还须持《宁夏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四类特定群体”身份认定表》(附件)一式两份。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安置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下岗职工身份由户籍地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农民工、高素质农民身份由户籍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四)现场确认及缴费 考生持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 1.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资格初审。 3.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如无法正常采集信息,需登记无法采集的原因,上报考试院备案,确保考生身份信息完整准确。 4.进行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现场采集。 5.考生须现场核对报名信息登记表,无误后签名交报考点,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保存备查,并在考生录取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6.现场确认无误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只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成功才表示报名完成,未缴费视作放弃报名。 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未按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缴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组织实施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在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各报考点按照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分工及职责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准备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初始化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负责维护本辖区派出所代码库和中等职业学校代码库工作,设置报考点(学校)管理员账号和权限,生成往届生和社会考生网上报名考生号;报考点(学校)设置班级管理员(班主任)账号和权限,由班级生成具有宁夏户籍的应届生网上报名考生号,并做好宣传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查 1.各县(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可在考生网上报名和考生信息确认期间审查考生报考资格。除就读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外,要求考生填报相关报考承诺书,并对此类考生做出标识。要确认“四类特定群体”考生身份,并对考生做出相应标识。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依据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的审查结论,组织符合我区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核发准考证。对不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2.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认真审核申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核对考生网上申报的照顾项目并修正照顾项目特征信息,同时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以及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一份。考生申报享受照顾政策、残疾考生申请提供考试“合理便利”,均参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五、招生考试方式 1.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文化基础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职业技能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高职院校组织实施,测试类别分为农林牧渔、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新闻传播、教育、体育、公安与司法、公共管理与服务、物流、葡萄与葡萄酒22个大类,每大类测试项目满分300分,测试时间安排在3月底前完成。具体职业技能测试类别、试点专业于2024年1月初另行发布。 3.凡已参加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报名,已报考职业技能测试试点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测试。未报考职业技能测试试点专业的考生,不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和试点专业的录取。对没有提出职业技能测试要求的专业,考生在报考该专业时无职业技能测试的限制。各职业技能测试类别的测试办法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4.申请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入学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规定。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应用型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具体申请免试院校、专业于2024年1月初另行发布,同时开始申请报名。 六、工作要求 1.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须将所有报名考生名单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将报考考生名单在学校、班级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学籍号、户籍所在地、应往届、是否符合政策性移民子女考生、拟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等内容。 2.考生网上报名数据除用于工作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提供考生相关信息,不得利用考生信息非法牟利,违反规定将依法严肃查处。 3.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打印数据由客户端子系统自动下载,用加密方式导入系统中,任何人不得打开数据库。 4.管理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管理系统的唯一途径,有关人员须妥善保管。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加强用户管理,各级管理机构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管理员账号和一个操作员账号,用户名须实名注册。考生登录密码须妥善保管,如考生遗失登录密码,可在报名网站登录页面自行找回密码,也可向其报考点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管理人员重置为初始密码,考生下次登录时立即修改。 5.在考试报名户籍、投资、纳税、工作经历、住所、社会保险、学籍、档案、注册登记、照顾项目等环节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取消已录取的高校学籍等处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45元。
[宁夏] 2023年宁夏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详细说明
一、考试科目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 ▶文化基础测试命题和评卷 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文化基础测试的命题和评卷工作由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命题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6号)中语文、数学、英语课程标准要求,参考我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际命制文化基础测试试题,文化基础测试采取网上评卷。 ▶职业技能测试 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相关高校组织实施,按照“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试点先行,逐步完善推进”的原则,具体技能测试类别、适用专业参照《宁夏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应用型本科专业目录》(附件1)和《宁夏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职业技能测试高职(专科)专业目录》(附件2)。2023年在医药卫生、公安与司法、土木建筑、水利、财经商贸、教育、农林牧渔、轻工纺织、食品药品与粮食、物流、文化艺术、新闻传播、生物与化工、能源动力与材料、资源环境与安全、旅游、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体育、葡萄与葡萄酒共21个专业类别中进行试点,每个类别测试项目满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分为应知(专业知识)和应会(技能操作)两部分,职业技能测试的基本依据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教学大纲,并参考国家相关行业初级技术等级标准要求,职业技能测试委托高职院校负责,具体测试办法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文化基础测试时间:4月22日,考试地点和考场分配以考生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4月17日至23日考生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nxjyks.cn)自行打印文化基础测试准考证。)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3月16日至31日,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以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3月13日后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职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三、免试资格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应用型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考生本人获奖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高职(专科)专业免试录取。申请应用型本科专业免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文化基础统一考试前单独组织综合考察后免试录取;申请高职(专科)专业免试的考生,经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在教育厅门户网站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未被招生院校免试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文化基础统一考试。 退役军人考生可免文化基础测试。考生报考有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需参加该专业类别承办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无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在当年录取工作开始前完成。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使用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宁夏] 宁夏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3年宁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是足球。招生计划中男子足球招生人数不超过11人,女子足球招生人数不超过11人,具体的招生专业以及报名条件等详情信息见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宁夏大学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提高宁夏大学体育运动水平及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体育活动深入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高层次体育人才培养目标,2023年宁夏大学将继续面向全国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项目 足球(男子、女子11人制) 二、招生计划 男子足球招生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含守门员1人。 女子足球招生人数不超过11人,其中含守门员1人。 三、招生专业 报考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专业选择范围为: (一)文史类:法学、经济学、汉语言文学(文秘)、体育教育(师范)、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地理科学类(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师范)。 (二)理工类:经济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师范)、工商管理类(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地理科学类(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科学)、小学教育(师范)。 (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可在以上专业范围内选择,但须符合拟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四、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并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担任主力队员获得前六名。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国际或全国比赛中担任主力队员获得前八名。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协助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报名条件要求的赛事须由省级以上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非官方举办的民间赛事成绩不予认可。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10日12:00至2023年2月25日12:00登录教育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照要求注册、填写各项信息、确认志愿(报考宁夏大学的考生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限报2所院校志愿),并将下列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 1.《宁夏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申请表,由本人亲笔签名,学籍所在中学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申请表超过一页的,每页均须加盖公章。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盖公章。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和小项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在线查验结果截图。考生可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中进行在线查验。 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 6.符合报名条件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成绩册。获奖证书、秩序册和成绩册须为同一年度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报名无效。秩序册、成绩册须由赛事主办方加盖公章,并显著标明本人信息所在位置。若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入学报到时提供整册原件。如考生有多项比赛获奖均符合报名条件,仅提供其中一项即可,请勿提供多项比赛材料。 7.同等学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若有缺项或内容模糊影响辨识,视为报名无效。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弄虚作假者后果自负。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学校将不予报名审核。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于2023年3月1日之后在“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nxu.edu.cn)上公布。不在合格名单内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六、体育专项测试及文化考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文件规定,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体育专项测试。 1.考生除了在教育部“高校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外,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缴费,并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的足球项目全国统考。考生报名时须在“体育单招系统”里填报宁夏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2.“体育单招系统”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体育专项测试全国统考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生可在报名审核通过后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通知公告。 4.学校将根据体育专项测试全国统考成绩分布情况,提出足球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要求,并在“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nxu.edu.cn)公布。 (二)文化考试 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其他考生须在生源省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高考”)。 七、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学科发展、建队需要等实际情况和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1类: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全国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择优录取。 第2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全国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第3类: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参加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学校将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考生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办理录取手续。该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获得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如未被列为录取办法中的第3类,也可以选择参加全国高考,该类考生则按录取办法中第1类、第2类考生对待。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生源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学校将录取结果在“宁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nxu.edu.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将依据公示结果,综合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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