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
[广东] 关于2025年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增加40门开考课程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为更好服务自考考生,确保我省部分停考专业平稳顺利过渡,根据公开征集增加开考停考专业部分课程意向情况,结合我省办考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省2025年10月自学考试开考课程安排中增加开考40门停考专业相关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课程及教材(一)考试时间:10月25日至26日。(二)增加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三)增加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2。二、课程报考考生可在参加我省2025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相关开考课程。三、相关说明(一)《关于公布2025年4、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办〔2024〕17号)继续有效,该通知中安排在2025年10月开考课程的考试时间不变。(二)《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税收学等23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22〕2号)中各专业停考过渡期内相关工作时间安排不变,毕业手续办理至2025年12月,2026年起停考专业不再受理毕业申请。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考虑可能没有充足时间完成停考专业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的风险。如考生未在截止办理毕业时间前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未达到毕业条件,将无法申办相应专业毕业。二、其他事项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积极做好宣传工作,提醒考生注意停考专业毕业手续办理截止时间,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报考。附件:1.2025年10月增加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2025年10月增加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 -
[广东] 我省2025年专科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我省2025年专科征集志愿已完成投档,投档情况见附件。 1.广东省2025年专科普通类(历史)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5年专科普通类(物理)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5年专科体育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4.广东省2025年专科音乐类统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5.广东省2025年专科舞蹈类统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6.广东省2025年专科美术与设计类统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7.广东省2025年专科播音与主持类统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8.广东省2025年专科表(导)演类统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9.广东省2025年专科戏曲类省际联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
[广东] 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的有关要求,现公示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省招办反映。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1.广东省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2.广东省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8月1日 1.广东省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 2.广东省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名单 -
[广东] 2025年中南五省(区)空军招收女飞行学员报名须知
根据年度招飞工作安排,2025年计划面向普通应届、往届高中毕业女生招收飞行学员,现将相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不小于17岁、不超过20岁,即2005年8月3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2.政治要求: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人民军队。 3.身体要求: ①身高165-185cm(未满18周岁,身高可放宽至164cm),身材匀称,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②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未佩戴过角膜塑形镜,无色盲、色弱、斜视; ③无影响功能或军容的文身、刺字、瘢痕等; ④无晕厥、昏迷史; ⑤其他要求以实际检测为准。 4.心理要求: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形象气质好。 5.文化要求:选科须首选物理科目,外语语种限英语或俄语,预估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能达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 二、选拔程序 1.报名初筛:符合高中毕业生招飞自荐条件,且预估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能达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以上的女生,向所在学校报名,经学校筛查把关、初审推荐,并报地市招考部门同意,各地市汇总后将报名名册反馈至我中心。(学校筛查合格的学生,第一时间在“南部战区空军招飞”微信公众号上报名登记) 2.初选检测:报名成功学生,听通知参加广州检测站初选。 检测时间: 报到地点:广州招飞大厦(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151号)。 主要内容:主要进行眼科、外科、耳鼻喉科、神经精神科和内科等项目检测及政治考核谈话,完成全部项目约需半天时间。 3.定选检测:待高考成绩出分后,择优推荐复选检测合格学生参加济南检测站定选。 检测时间:具体报到时间,我部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直接通知学生及家长。 报到地点: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05号)。 三、报到要求 1.报到准备。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高考准考证、信息填写完整、资料粘贴齐全的纸质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登记表》,填写完整的电子版《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调查信息采集表(广州选拔中心)》(填写咨询电话:政考科020-38809407、体检科020-88669861),《信息采集表》电子表格提前刻录到光盘或拷贝到U盘。赴济南检测站参加定选时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携带必要洗漱用品及换洗衣物,着运动装、运动鞋。 2.费用报销。参加广州检测站复选,检测合格报销往返路费,不合格则不报销路费。参加济南检测站定选,由空军按标准核准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报销往返路费,需提供:本人(本人无银行卡,可提供父母)名下银行卡卡号、开户行、开户行行号,来程火车票、高铁票、汽车票等公共交通有效纸质报销凭证(复印、截图、登机牌、铁路行程信息提示单无效)。 3.其他事项。参加广州检测站复选不安排食宿,随到随检,检完即可返回;参加济南检测站定选学生,报到后由空军统一安排食宿、报销往返路费。济南检测站不接待带队老师,陪同学生参检的学生家长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高中生政治考核登记表 政治考核信息采集表(高中生) 空军招飞政治考核登记表填写指导 -
[广东] 关于做好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25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考核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志愿报考军队院校,高考预估分数线具备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 2.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5年8月31日),即2005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出生; 3.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二、考核内容和依据 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 三、组织程序 政治考核由市级征兵办公室具体指导,考生高考报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考生报名所在地教育部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兵役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填写政治考核表格。6月12日17时前,普通高级中学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组织有报考军队院校意愿的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或到高考报名学校领取,样表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二)报送考核对象名单。6月14日17时前,乡(镇、街道)基层武装部将辖区各学校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级征兵办公室,县级征兵办公室汇总后报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政治考核。6月26日前,县级征兵办公室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步骤,完成政治考核,向考生反馈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通过和不通过。对已入围但未提交政治考核表的考生,要及时通知本人补填;自愿放弃参加政治考核的,应由考生本人提交书面说明。 (四)反馈政治考核情况。6月27日前,市级征兵办公室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信息汇总表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政治考核是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第一环节,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军地相关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军队的纯洁巩固。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政治考核表》,不得涂改,隐瞒不报,真实反映个人情况。各单位要站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要把政治合格作为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条件,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口。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 附件: 1.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 2.政治考核表填写说明 -
[广东] 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公示名单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现公示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或省招生办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5月15日 考生名单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下称普通专升本)将于5月9日统一发布考生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查询 5月9日12:00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小程序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主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报名系统查询 考生可通过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考试成绩。 (三)百度小程序查询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按栏目指引即可查询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5月10日16: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的书面申请。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但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并于5月10日18:00前登录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录入系统。 5月13日前,我院将组织专人对省统考科目成绩进行复查,学校自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成绩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查。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成绩复查结果,由招生院校于5月13日上午12:00前录入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的,招生院校须于5月13日前派专人将考生答卷和考生成绩更正报告送至我院考招一处。 (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5月16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查结果。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
[广东]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为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一)2025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等4种招生类型,开展院校共76所,试点名单(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二)招生院校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含不得超过各专业点招生计划)。(三)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应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二、报考基本条件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1.普通高中考生参加了2025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招生院校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求设定最低分数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2.中职考生应、往届中职(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毕业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应符合报考院校专业要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有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提出要求,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考生必须为合作企业员工,且已经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为“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和现代学徒制培养三方协议,并由合作企业购买3个月(含)以上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各招生院校各招生类型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三、考核方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考试除人才培养特殊需要的专业外,均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下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下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要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五)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有关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有关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具体条件、中职专业对口要求、获奖等级要求等,由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专项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审定,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未经省教育厅同意设置“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专项招生计划的高校仅限在普通自主招生试点专业招收免试录取学生,且纳入试点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实施细则必须在招生简章中予以明确。报名前已获奖但未取得获奖证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获奖证明予以报名,后续再由学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六)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条件和要求由有关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计算。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一)5月7日10:00至10日16:00,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六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二)高校在校生、2025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三)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 个专业志愿。(四)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五)报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残障生专项招生专业的考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报考。五、招生录取(一)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二)“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顺序志愿,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三)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四)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除定向培养军士外其他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层次院校或专科层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五)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并联合合作企业对试点录取的学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如试点院校审核不严,造成学生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获取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脱产在有关招生院校学习。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考入有关招生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有关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1.有关招生院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具体培养模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2.有关招生院校不得将教学地点设在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和合作企业以外的地点,严禁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与其他形式学历教育或培训捆绑,严禁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合作企业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名单(见附件1)为准。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或自愿退学。(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1.有关招生院校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5〕6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协同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教学地点应安排在粤教职函〔2025〕6号明确的教学地点,不得安排在其他教学地点,严禁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3.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5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七、组织保障(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考生报名宣传发动和资格审核工作,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招生院校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责任主体,学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或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按照高职自主招生简章中制定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开展工作。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考生以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考试录取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属地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招生院校压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公正、平稳、有序实施。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开展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的院校对接,主动了解报名、考试有关信息,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和指导。各高职院校要主动积极与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对接,争取考务有关工作支持,主动接受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的指导和检查。(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招生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招生院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着力提高命题质量,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考试原则上安排在符合标准化考场建设标准的考场进行。所有文化考核考场相关考试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6个月,职业技能考核考场相关考试视频监控录像保存期不少于4年。考试入场时原则上配备智能安检门并使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设备对入场考生进行身份核验,严防考生利用人工智能设备和通讯设备作弊和替考。(三)严格施策,规范管理1.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培训,不得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试点。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的形式招收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在试点名单以外、超范围招生。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严禁违规收取考试费、留位费、咨询费和学杂费等。2.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3.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高职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信息公开,阳光招生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八、其他事宜(一)省教育厅将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违规考试招生或不诚信招生、引发负面舆情、违反有关文件要求等情形的招生院校,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和省质量工程推荐限额、取消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资格和省质量工程以及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二)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缴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招生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附件:1.广东省2025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2.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3.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4.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5.广东省2025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5年4月29日 附件1:广东省2025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 附件2-6 -
[广东] 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即将公布
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21日10: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本人可于5月7日前,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eeagd.edu.cn/jzcjfh/#/),也可用手机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登录,根据指引提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名单经所报考区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由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至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生可在提交申请10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平台查看复核结果。已取得学科全部笔试科目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可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面试。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eea.gd.gov.cn)及官微的相关通告。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二维码 -
[广东] 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5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5年5月17日至18日进行。现将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对象(一)广东省户籍人员。(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且已参加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或按规定笔试科目可免考,方可报名参加与笔试科目相一致的面试。提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二、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五)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三、面试内容及科目(一)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二)面试科目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其他面试科目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2)实施。四、报名流程(一)考生个人信息核对为避免考生因个人信息更改,导致面试报名受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前,应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考生须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单、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4月10至16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4月21日起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21日10:00至24日16:00。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考生须保证本人具有报名资格且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面试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4。(三)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6日24:00。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根据教育部考试院(原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4〕107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四)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的考生,于5月12日10:00开始,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遵照执行。五、考试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六、其他事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2.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网上报名流程4.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5.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联系方式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4月 -
[广东] 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统考《准考证》打印提醒及广州报考点考生须知
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初试统考将于4月12日进行。广州报考点初试统考统一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考点,考生于4月7日起可登录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一、初试统考考试安排(一)考试日期:2025年4月12日。(二)考试时间:上午8:45至12:00(9:00至12:00为正式作答时间)。(三)考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工一路教学区东门)。具体考场信息请见《准考证》。(四)考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或Z002综合能力(二)。二、考生须知(一)近期广州地区天气多变、考点所在学校范围较大,请考生留意考试当天天气预报,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并按指引安检进场。(二)考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时,应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行违规物品检查。严禁将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学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点。除《准考证》、身份证件及必须的考试文具外,其余不允许带入考点的考生私人物品(包括水瓶、水杯等),按照考点要求统一存放、管理。(三)进入考场时,除须出示《准考证》外,港澳地区考生须出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出示台湾地区有效身份证明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以便监考人员核实。(四)所有考生(包括纸笔及机考模式的考生)均须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允许携带及使用计算器。(五)9:15不允许迟到考生入场。11:30-12:00,考生在报告监考员同意后可提前结束答题离场。(六)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考场及座位对号入座。考试桌面只摆放《准考证》、身份证件以及考场规定的文具。(七)考试正式开始前,机考考场考生不可随意使用、移动或调整考试机及所有外接设备。考试期间,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可举手示意,由监考员判断并按照规范进行处理。(八)考生不可携带草稿纸等任何纸张。考生应按要求在考试系统或答题卡内指定区域作答,如在草稿纸上作答视为无效。(九)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旁窥、交谈、传递、吸烟、吃零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作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十一)如有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试违规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祝各位考生顺利赴考、考出好成绩! -
[广东] 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将于4月3日结束
4月1日,我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征集志愿正式投档。“3+证书”专科批次共投出1398人,其中中职生1380人,退役士兵4人,新疆西藏班14人;“依学考成绩录取”共投出1.46万人,其中普通类13754人、体育类199人、音乐类66人、美术与设计类567人、舞蹈类27人。根据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将于4月3日结束。按照各招生院校录取审核进度情况,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小程序陆续查询到征集志愿录取结果。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舞蹈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
[广东] 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正式开始
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于3月27日开始。截至目前,“3+证书”本科批次已完成投档录取,共录取1823人;“3+证书”专科批次共投出11.57万人,其中,中职生11.54万人;“依学考成绩录取”共投出12.95万人,其中,普通类12.51万人、体育类1386人、音乐类195人、美术与设计类2689人、舞蹈类85人。 今年全省共有12所本科高校参与“3+证书”本科批次录取,新增招生院校3所,录取人数同比增长463人,增幅达34%,反映出我省中职毕业生学历提升需求不断增加,中职升本科路径进一步拓宽。“3+证书”专科批次考生志愿填报踊跃,绝大部分院校专业组均一次性满档。“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等部分院校专业组未满档,其中民办专科院校专业组缺额较大。 根据我省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排,“3+证书”考试专科批次录取和“依学考成绩录取”将于3月30日结束。按照各招生院校录取审核进度情况,考生从3月29日起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小程序陆续查询到录取结果。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省招生办将组织考生进行征集志愿。预计,省招生办将于3月31日公布缺额计划,3月31日至4月1日组织考生填报征集志愿。 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与设计类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舞蹈类投档情况 -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符合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内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5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二、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实施区域(一)招生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实施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二)实施区域。我省2025年实施专项计划的范围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附件2)。三、招生方式及志愿填报(一)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二)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见省招生办公室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文件。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核公示(一)报考方式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0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4日至20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4日至20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3.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本人、考生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就读学校和学籍等信息。(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须带公章页,下同)。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如考生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须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电子版。(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呈现的考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二)报考资格审核及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实行网上审核。“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数据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申报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1.资格审核(1)资格初核。4月14日至22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初核。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的信息以及考生上传的户口本、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审核不合格的须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给考生重新补充材料的,须注明待补充材料内容,同时提醒考生于4月22日前重新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逾期未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初核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核合格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2)资格复核。4月25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对初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4月3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本市辖所有复核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完成考生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解释。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2.资格公示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五、工作要求(一)加强政策宣传。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计划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实施区域内有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公众号、信息推送等形式,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或印发、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动员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专项计划。(二)严格资格审核。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审核关。一要严把资格条件。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严格对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二要严密工作流程。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考生资格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公示工作。要督促各报名点提醒考生登录报考系统获知审核结果。对于撤回修改补充材料的,务必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补充完整。三要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对审核结果提出疑惑的考生,要及时向考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三)强化责任监督。各有关地市、有关报名点、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各有关地市、有关报名点要落实审核责任,对审核结果负责。省级招办严格按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并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情况。高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规则的进档考生。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六、违规违纪处理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报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附件:1.广东省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计划安排2.广东省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县(区、市)列表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3月25日 -
[广东]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
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你办来函,经审核,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1人,现予以公示。请你办于3月22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相关县区招办和学校,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5年8月底。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珠海市招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增补名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3月20日 -
[广东] 广东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公布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15:00起向社会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单位官网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按以下程序申请成绩复核。一、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时间及要求请查看招生单位通知)。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复核,自命题科目成绩由招生单位组织复核,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统一告知考生本人。三、复核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2月21日 -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5年1月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已完成。经研究,现定于2月24日15时公布考试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小程序查询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三)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将书面通知考生(按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讯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2月20日 -
[广东]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于3月1日至2日进行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安排在3月1日至2日上、下午共4个时段进行。具体由各市、县(市、区)根据当地考生人数进行安排。2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英语听说考试准考证,各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中学统一打印后发给考生。 -
[广东] 关于取消2025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舆论学”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关于公布2025年4、10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粤考办〔2024〕17号)中个别开考课程安排进行调整,取消2025年4月和10月网络与新媒体(专升本,专业代码050306T)专业的“舆论学”(课程代码08257)课程开考安排。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做好宣传告知和相关工作安排。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2月19日 -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省统考合格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经研究决定,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如下:一、音乐类(一)音乐教育本科合格线:180分高职(专科)合格线:150分(二)音乐表演(声乐)本科合格线:185分高职(专科)合格线:150分(三)音乐表演(器乐)本科合格线:170分高职(专科)合格线:150分二、舞蹈类本专科合格线:150分三、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本专科合格线:200分四、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本专科合格线:200分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类别的本科合格线,方有资格参加本科艺术类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录取时,省招委会根据艺术类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文化课考试、专业省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在合格线基础上另行划定各批次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