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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24年NTCE调查问卷
[广东] 广东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 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面向广东省生源提前批本科(公安类专业)招生总计划2642名,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等5所部属公安院校招生计划1042名,广东警官学院招生计划1600名。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下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未参加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或者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公布如下,请考生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在广东省参加高考;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二、志愿填报及入围名单公布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按照广东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3倍,并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eea.gd.gov.cn)公布。 三、政治考察 (一)基本流程 政治考察工作依托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采取考生填报、系统比对、网上核查、档案审核、走访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由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考察、审核,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作出考察结论。考生填报、上传信息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瞒报、漏报、误报或者弄虚作假等情况,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考生自行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未在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上填报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未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在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填报的信息无效(志愿填报系统与招生智慧政审系统为不同系统,请考生注意区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30日,补充填报时间为7月3日至7月4日)登录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https://gdga.gd.gov.cn/zhzs/),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信息,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考生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表》(请下载附件1),填写完成后扫描为PDF文档,自行上传至系统。家庭成员户籍在外省的,须上传该家庭成员户口本扫描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家庭成员户籍在外省,已故或难以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须上传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有关其现实表现的证明;家庭成员户籍在外省且未满14周岁的,上传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即可。家庭成员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须上传该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和居留地有关政府部门关于其现实表现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家庭成员户籍在国(境)外且未满14周岁的,上传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即可。 (二)内容标准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具有以下具体情形的,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 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2.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3.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5.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7.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8.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受过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或者团纪、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9.曾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10.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1.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13.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14.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15.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16.社会信用情况较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7.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1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考生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19.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的家庭成员具有以下具体情形的,其本人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4.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5.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考生的家庭成员因上述第1项情形,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考生的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考生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其中:父母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体检、面试、体能测评 (一)时间地点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定于7月1日至7月7日在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开展,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8:00至10:00,下午14:30至16:30。省公安厅将根据公布的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及时发送提醒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留意公告和短信通知,按公告要求和短信通知的时段,自行前往考场报到并参检参测。考生因突发疾病、女生因生理期等身体原因无法参检参测的,可通过咨询电话或到招生工作现场报备推迟参检参测时间,但仍需在7月7日前参检参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二)项目内容及标准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文身,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考生体检时应提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请下载附件2)和高考体格检查材料(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获取渠道可询所在学校)等,有关医疗机构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体检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听力、嗅觉、视力、色觉、视功能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体检无须空腹。现场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2.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 (2)思维表达清晰,无口吃、嗓音明显嘶哑等;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全、步态异常。 考生参加面试应端正态度,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上述情况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面试结论不合格。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复核复测监督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采用电子系统录入,全程录像。考生对体检、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签名确认前现场提出1次复核申请,由现场工作人员核实申请理由,视情当场安排1次复检复测;考生在体能测评50米跑项目中,因场地或其他外来因素干扰影响测评结果的,可现场提出复测申请,由现场裁判长作出裁定,视情当场安排1次复测。现场复检复测的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签名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复测;考生未签名自行离场的,作不合格处理。 五、招生录取 (一)结果查询。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0日前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公布查询渠道,供考生查询本人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相关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征集志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未完成的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三)专项培养。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对户籍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等5个县所对应的地级市户籍生源进行专项培养。考生可同时填报专项培养招生计划志愿和普通招生计划志愿。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专业。相关地市公安机关、广东警官学院应与被录取专项培养考生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凭广东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警官学院办理入学手续。考生如改变专项培养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入学复查。入学后2个月内,各公安院校根据有关规定对招录的公安专业学生进行复检复查工作。复检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对被取消入学资格情形进行倒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现场测评要求和建议 (一)参加现场测评考生报到要求。报到考生统一从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南门进入考场,考场内不提供车位,送考车辆及人员严禁进入考区或在考场门口区域聚集等候,送考车辆请按现场交警指引停放或及时驶离,请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住宿、交通情况,合理作出安排。考生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原件)、高考体格检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以及通知参加测评的手机短信凭证,工作人员将现场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等进行身份查验。建议考生着运动服、运动裤、运动鞋袜参检参测;请携带适量补充体能的饮品或食品(体检前请勿饮用功能饮料等可能影响血压、心率的饮品);严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后果自负。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测评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测评结束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二)现场纪律要求。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在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成绩;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评秩序的,取消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成绩。 (三)体能测评建议。请考生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剧烈运动,如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考生因心脑血管疾病、肺炎感染或其他疾病影响身体健康状况,身体对测评强度、天气等不适应,体能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休息,做好参测安全评估和各项准备。 七、特别提示 广东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机构、单位或者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保过关”“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财物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招生信息以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发布为准,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发现招生工作人员违反公平公正情形的,可检举、举报。 广东省公安厅投诉举报电话:12389;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0)34067093,工作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0日(8:30-12:00,14:30-17:00); 招生智慧政审系统技术保障电话:19924222707,工作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6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考生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表.docx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docx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4年6月14日 附件下载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考生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表.docx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docx
[广东] 2024年广东省定向培养军士招收计划发布
近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25号),部署开展我省今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报考条件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二、招生计划今年有25所普通高校在广东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计划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491人,其中女军士4人。有关招生计划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类别”标注为“定向培养军士生”。三、招生办法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以及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一)宣传报名。各级征兵办公室、招生考试机构和普通高级中学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军士。(二)志愿填报。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按要求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网上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定向培养军士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要求将在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有关通知公布。(三)确定对象。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省征兵办会同省招生办从报考定向培养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对象。(四)体格检查。报考定向培养军士考生的体格检查,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统一集中组织。体检按照义务兵征集标准执行。考生参加体检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五)政治考核。由考生报考所在地市级征兵办公室指导县级征兵办公室,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印制,考生可前往县级征兵办公室领取,考核截止时间为7月10日。(六)公示和上报名单。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后,市级征兵办公室做好公示工作。(七)投档录取。定向培养军士录取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执行专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省招生办会同省征兵办公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缺额计划,组织符合条件考生网上征集志愿录取。2024年广东省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工作已实质展开最新资讯就在“广东征兵”!祝愿所有心怀梦想的青年都能如愿以偿!
[广东] 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于6月11日公布
各位考生:我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考核)成绩将于6月11日15时集中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一、官微查询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主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按照栏目指引查询实践考核成绩。二、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点击【考生入口】登录查询。该系统仅显示实践考核合格的成绩,不合格的成绩不能显示。三、“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核成绩。本次仅公布各主考学校于2024年5月30日前上报的实践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6月8日
[广东] 我省2024年高考首日顺利进行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首日顺利开考,全省考试秩序良好,考务组织周密,保障措施到位,考生安心赴考。全省普通高考应考考生约76.8万人,实考72.1万人,实考率94%。全省共设考点550个、常规考场2.69万个、启用150个备用考场。安排监考员和考务人员约10.1万人。7日上午,省委常委、副省长王曦到省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通过数字化指挥平台巡查各地高考组考情况,部署后续相关工作。省教育考试院与保密、公安、工信、网信、气象等相关部门开展集中联合办公。相关考点按要求做好特殊群体的组考工作,为3名盲人考生提供盲文试卷,为18名视障考生提供大字号试卷等合理便利。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我省高考进一步加强“六位一体”高科技作弊防护网建设。一是升级改造“智能安检门”,增加对手机屏蔽袋、智能眼镜等违规物品的检出功能。二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分析考试异常行为,实现考场异常行为实时告警以及保密室风险预警,实现全省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全覆盖,有力维护考生权益和考试公平。三是继续做好手机不得带入考点全落实、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全覆盖,考务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全覆盖全达标等工作。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温馨提醒
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将于6月7至9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带齐考试物品 1.提前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书写或做标记;有涂改、书写或标记的准考证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和考场,否则将按考试作弊处理。如发生误涂、误写等,可在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前重新打印准考证。 2.规范携带考试用具。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和考场。考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牌2B铅笔,并规范填涂答题卡信息点,否则会影响答题卡扫描。 3.自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如有携带,可存放于考点物品存放点,或交带队老师保管。考点只负责提供考生物品存放点,不负责存放物品的保管。 二、按时参加考试 4.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今年高考期间,我省处于“龙舟水”降雨期。请考生带好雨具,提前规划赴考时间路线,避免恶劣天气影响赴考。 5.预留充足安检时间。我省普通高考继续实行“2+1”安检模式,即考生进入考场须经过“2次金属探测仪(考点考试封闭区入口、考场入口各1次)+1次智能安检门(考点考试封闭区入口安检通道)”检测。考生必须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职,不得扰乱考试秩序。 6.核查考场及座位信息。一般情况下,考生6月9日的考场与6月7—8日的考场不同,6月9日上午的考场与下午的考场不同。考生应按照考点安排提前熟悉考试场地。进入考场前应检查考场是否与准考证一致。进入考场后,须按指定位置入座。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7.按时进入、离开考场。有听力的外语考试将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其他科目在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目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 三、严守考场规则 8.自觉服从考试指令。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将按考试违纪处理。 9.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今年高考,我省各地精准打造防范作弊“六位一体”防护网,各考点实现“智能安检门”全配备并升级完善,严防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含5G)屏蔽全覆盖,确保手机等通讯工具用不了;启用考场实时智能巡查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监控考试违规行为;视频监控网上巡查系统实现所有考点、考场全部署,考场情况全程监控录像,视频监考员、智能巡考视频审核员等实时开展全方位、全覆盖视频巡查,视频录像回放可查证考生违纪情况。请广大考生诚信考试,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最后,衷心祝愿每位考生全力以赴,取得佳绩!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智能安检门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应按考点指引,在进入考点封闭区安检前,将手机等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于考点物品存放点,或交带队老师保管,手机存放前先关机或调为静音。考点只负责提供考生物品存放处,不负责存放物品的保管。为避免考生物品遗失,考生应尽可能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书写或做标记。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五、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根据所发试卷准确填涂试卷类型(A或B),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七、开考15分钟后(非英语科的外语科目考试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目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八、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在选择题答题区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作答选做题时,必须用2B铅笔填涂相应选做题题号信息点。漏涂、错涂、多涂,答案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无效。考生不准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考生必须在指定的题号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题题号框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题号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十、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一、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非英语科外语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在监考员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附件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注意事项一、进场前核查考场是否正确。一般情况下,考生6月9日的考场与6月7—8日的考场不同,6月9日上午的考场与下午的考场不同。考生应按照考点安排提前熟悉考试场地。进入考场前应检查考场是否与准考证上一致。进入考场后,须按指定的位置入座。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将按考试违纪处理。二、自查是否携带考试违禁物品。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前,应当先自行检查是否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相关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上一场次考试资料等),检查准考证是否有准考证内容以外字迹。如果有,应当在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前取出按要求存放,并重新打印准考证。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准考证正、反两面有涂改、书写或标记等,将按考试作弊处理。三、考生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牌2B铅笔,并规范填涂答题卡信息点。使用假2B铅笔或不按规范填涂信息点,可能影响答题卡扫描。四、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继续答题将按考试违纪处理。五、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学科目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六、考试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当举手示意,请监考员协助。不得擅自与其他考生交谈,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草稿纸,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试时要注意答卷、答题卡的摆放位置,以免被其他考生抄袭,造成考试被动违规。七、交卷时,待监考员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严禁将答题卡、试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须考听力,考试开始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广东] 致2024年高考考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高考考生们: 击鼓催征,时不我待 ;奋楫扬帆,正当其时。漫漫求学路,光阴十二载。你们昼耕夜诵,含英咀华。在你们整装待发、奔赴高考的时刻,请收下我们的殷殷叮嘱与美好祝愿: 一、周密准备,自信迎考。最快的脚步不是“冲刺”,而是“坚持”。倒计时阶段,请你查漏补缺、温故知新。科学安排复习时间,合理规划复习进度。请你备齐考试用品、妥善保管证件。牢记考试时间和考点考场信息,如有必要、提前踩点。请你适度锻炼、做好防护。一日三餐,养精蓄锐,心平气和,拒绝焦虑,以最佳姿态迎考。 二、合理规划,从容赴考。高考恰逢端午节,龙舟雨水不得闲。请你未雨绸缪、随机应变。关注天气动态,留意预警信息。备好雨具用品,预防恶劣天气。妥当穿戴衣物,预防高温中暑。请你留足时间、按时入场。尤其注意:有听力的外语考试将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其他科目在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点(封闭区)。请你服从指挥、有序安检。今年高考继续采用“2+1”入场安检模式,即考生进入考场须经过“2次金属探测仪+1次智能安检门”检测。为提高效率,请你切勿携带手机或具有无线通讯功能的手表等设备,考试无关的物品请提前交由带队老师保管,或交由考点统一存放。 三、诚信守纪,沉着应考。正心诚意,将以有为。高考不仅是能力水平的检验,更是意志品质的考验。请你把握节奏、戒骄戒躁。仔细审读题目,认真严谨作答。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场会有提示音,如还未填涂答题卡,应抓紧时间填涂,并检查考号、姓名、试卷类型等重要信息是否遗漏。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笔,延迟作答将被取消成绩。考试结束后,请按指令有序离场,做好下一科目考试准备。请你心存敬畏、切莫侥幸。今年高考考场启用实时智能巡查系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监控考试违规行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夹带资料参加考试将按作弊处理,将被取消高考各科成绩;拍摄高考试题、向考场外发送试题等严重作弊行为,还将处以停考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请以平常之心对待非常之事,以青春之笔书写诚信答卷! 赶考路上,有风有雨是常态,风雨无阻是心态,风雨兼程是状态。我们将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发布信息,加强交通疏导,强化考点治安,完善医疗服务,以最高标准、最大力度为你们保驾护航! 愿你们凯歌而行,不以山海为远;乘势而上,不以日月为限。看今朝,龙舟竞渡,鼓棹起中流;待明日,妙笔生花,夺得锦标归!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6月4日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准考证6月3日起可查询打印
6月3日起,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准考证可自行打印。考生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打印、查询和下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一、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打印准考证。二、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证书打印”栏目,选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准考证”,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获取准考证下载链接。三、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证书打印”栏目,选择“高考准考证打印”,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获取准考证下载链接。特别提醒:1、我省普通高考统一实行二次安检,分别在考点考试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各进行一次安检,其中考点封闭区入口安检通道配置智能安检门。2、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考试相关资料(含有字迹的纸张、上一场次考试资料等),检查准考证是否有准考证内容以外字迹。如果有,应当在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前取出按要求存放,并重新打印准考证。在考试过程中发现准考证正、反两面有涂改、书写或标记等,将按考试作弊处理。3、今年高考考场将配置实时智能巡查系统。请考生严格规范考试行为,切勿携带手机、考试相关资料等违禁物品参加考试,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作答,避免因延迟作答被取消考试成绩。
[广东] 关于公布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举报电话的通知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将于6月7-9日举行,为严厉打击涉考违法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现公布省教育考试院及各地市普通高考违规违法举报电话。单位举报电话开通时间省教育考试院020-386278666月1日至10日广州市020-83868062韶关市0751-8899968深圳市0755-82181999珠海市0756-2124900汕头市0754-88863455佛山市0757-83205078江门市0750-3503935湛江市0759-3339667茂名市0668-2277554肇庆市0758-2843139惠州市0752-2397288梅州市0753-2180858汕尾市0660-3390696河源市0762-3386355阳江市0662-3333920清远市0763-3363583东莞市0769-23126083中山市0760-89989282潮州市0768-2805032揭阳市0663-8724409云浮市0766-8830608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5月31日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考核对象政治考核对象为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基本条件:①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②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③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二、考核内容和依据政治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以及亲属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执行。三、组织程序政治考核由市级征兵办公室具体指导,考生高考报名地县级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考生报考所在地教育部门、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县级兵役机关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一)填写政治考核表格。6月12日17时前,普通高级中学组织有报考军队院校意愿的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可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或到高考报名学校领取,样表见附件1、填写说明见附件2),报送所在县(市、区,下同)招生办公室。(二)报送考核对象名单。6月14日17时前,县招生办公室将政治考核对象名单和政治考核表报送所在县征兵办公室。(三)组织实施政治考核。6月25日前,县征兵办公室依据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按照初步考核、联合考核、作出结论的步骤,完成政治考核。(四)反馈政治考核情况。6月27日前,市征兵办公室汇总审核辖区考生政治考核情况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四、有关要求政治考核是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环节,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步骤,是军地相关单位的共同政治责任,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军队的纯洁巩固。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规范填写《政治考核表》,不得涂改,隐瞒不报,真实反映个人情况。各单位要站在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考核任务。要把政治合格作为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的首要条件,严格执行考核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考核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从源头上严把政治关口。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附件:1.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表2.政治考核表填写说明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因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尚有少量缺额计划需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志愿时间5月25日18:00—5月27日10:00,考生填报征集志愿。5月27日10:00-12:00不能修改志愿,只能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二、征集志愿批次、分数线及范围(一)征集志愿批次根据生源及缺额计划情况,仅两个批次需参加征集志愿,一是普通批次,二是建档立卡考生批次。各批次投档顺序为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一个批次结束后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二)征集志愿分数线及范围1.普通批按《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19号)规定的普通考生不同专业基础课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下称三科总分),即按公共课(政治理论和英语科目,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科目)及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生态学基础、艺术概论(三科总分):120分经济学、管理学(三科总分):110分高等数学(三科总分):105分生理学(三科总分):130分三科总分达到相应专业基础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2.建档立卡批按建档立卡考生三科总分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具体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艺术概论(三科总分):110分经济学、管理学(三科总分):100分高等数学(三科总分):95分生理学(三科总分):120分三科总分达到相应专业基础课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未被录取的2024年普通专升本原建档立卡考生,可以填报本批次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及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基础课必须同专业要求的专业基础课一致,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要求专业课必须一致。三、考生征集志愿成绩排位规则为方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所有在库考生三科总分按以下原则重新进行排位,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一)不同专业基础课分开、单独排位;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还按专业课分开、单独排位。(二)根据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三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四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四、征集志愿设置普通批征集志愿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建档立卡批征集志愿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建档立卡考生可同时报考普通批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五、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一)查询是否被录取。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普通专升本录取结果。(二)登录“报名系统”。经查实未被录取且普通专升本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于5月25日18:00—5月27日10:00开放“报名系统”。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并确认征集志愿。5月27日10:00-12:00期间,仅限已填报征集志愿但未确认的考生确认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三)填报志愿方式。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方式。考生凭证件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1.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阅网上填报系统中公布的征集志愿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相关信息,并认真仔细阅读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简章,以便准确填报。2.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考生的三科总分中的考试科目须与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要求的科目一致。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4.考生填报完志愿不再更改并成功保存志愿后,需点击“确认志愿”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5月27日10:00-12: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数据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征集志愿填报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完成。考生须管好自身密码,以防他人冒名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六、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一)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时间。5月27日,省招生办公室投征集志愿的考生档案,30日录取结束。5月27—30日组织院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二)征集志愿网上投档录取程序。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正式投档前,将视院校生源情况,对各院校专业组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1.投档录取原则:省招生办公室依据本文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有关院校缺额招生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2.投档志愿顺序: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三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七、工作要求各招生院校要切实履职尽责,按时、高效、严谨组织做好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任务。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样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4日 查看附件
[广东] 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各类别、各批次投档录取情况
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于5月20日开始。截至目前,已录取67583人,其中,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录取6705人;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3890人;普通专升本提前批录取125人,普通批录取56272人,建档立卡批录取591人,相关投档情况请查看附件。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录取结果。因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尚有少量缺额计划需征集志愿。根据录取工作安排,将于5月25日开始征集志愿。请未被录取的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时获取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征集志愿相关信息。附件:1.2024年普通专升本提前批次(职教师资)投档情况2.2024年普通专升本普通批次投档情况3.2024年普通专升本建档立卡批次投档情况 查阅附件
[广东] 关于印发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职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指导性招生任务的通知》(粤教职函〔2024〕24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24〕3号),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编报了2024年招生生源计划,现将汇总的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生源计划的编报和汇总。2024年各级各类的中等职业学校在省中招平台编报了计划,面向全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共556988名,其中:省属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7143名;市属中职学校计划招生339187名;外省中职学校计划招生109名;技工院校计划招生200549名。本省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招生计划已公布,其中五年一贯制计划4488名、三二分段计划82507名。招生生源计划下发后,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跨省招生来源计划严格按教育部关于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来源计划的有关文件执行,外省中职学校不得将广东生源的学生安排在其校外办学点教学。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必须按粤招〔2024〕3号要求,将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省属中职学校、跨市招生市属中职学校生源计划与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生源计划和经批准的在本地区招生的中职学校(含省属及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生源计划在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校名称、属性(公办或民办)、学校等级、特色骨干专业、办学地址、联系电话、网址、招生人数、年收费标准、免学费政策等。同时各初中学校要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并将市、县(市、区)招生办的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三、生源计划表主要内容。生源计划表列有学校招生专业的计划类别(全日制、三二分段、工学结合、业余)、专业名称、专业类型和收费标准,考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上查询。专业的学制、入学起点、校区或办学点以及特殊专业对学生身体条件的要求等,均列入专业的详细说明中。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广东省内各中职学校向新生收费,必须严格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严禁外省中职学校向广东省新生收取高于学校所在省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费用。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校在广东的招生资格,并向学校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通报。附件:1.2024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中职学校)2.2024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生源计划表(技工院校)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3日 查看附件
[广东] 广东省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考录取结果陆续公布
广大考生: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考录取结果将于近日起陆续公布,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5月24日附件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考试各招生院校招生公开信息一览表序号高职院校名称招生咨询电话1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0668-3383561、66188892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020-288548293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020-610340144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020-870474955珠海艺术职业学院0756-3982377、39823886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0759-66060237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020-856030358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020-384581589韩山师范学院0768-25254496872539、688366910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0752-236680011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0769-899896018998960212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0769-83076600
[广东] 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将于5月23日公布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已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定于5月23日15时公布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小程序查询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三)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2日
[广东] 广东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及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现公示广东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或省招生办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广东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20日 查看附件
[广东]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在粤招生各高校: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加强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考试安全管理水平1.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考安全平稳实施。要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2.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并实现“智能安检门”升级完善;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实现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防范高科技作弊的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严防发生考试事故。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3.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按照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4.加强招考风险防控。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高考期间,各地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二、落实改革部署,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5.稳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6.持续推进考试内容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查融入试题,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的内容体系。注重考查学生的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和学科素养,引导培养探索性、创新性思维品质。7.认真做好强基计划招录工作。各试点高校要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积极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各地各中学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8.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各校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三、实施专项招生,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9.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各地和有关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10.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加强报名资格审核,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从严治考治招,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 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工作纪律,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2.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避免唯分数论、唯升学论,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鼓励学生成长为不同类型的人才,实现学以致用。各地各校不得以各种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13.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14.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五、加强宣传引导,不断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15.规范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和中学、以投档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有偿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16.优化考生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考试期间,要强化对治安、交通、气象、卫生防疫、噪音治理、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招生环境。高中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咨询指导,志愿填报期间,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要积极通过省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录取期间,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请各市招生委员会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高中阶段学校,并抄送市招委会成员单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5月9日 查阅附件
[广东] 2024年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温馨提示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工作已于5月13日14:00开始,将于5月17日16:00截止(5月17日16:00-18:00,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确认),逾期不再受理。请未填报志愿或未确认志愿的考生尽快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填报志愿或确认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5月16日
[广东] 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4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由各地市招考机构汇总并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附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下载附表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校: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含三二分段转段考核、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下同)将于5月20日至30日进行。为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成立领导小组。各招生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成立以学校分管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要加强校内各部门协调,积极配合省招办开展招生录取工作。要发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监督检查,严守招生纪律,严格规范管理,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二)加强安全保密。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录取网络的安全、畅通,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加强网络实时监控,确保录取系统(数据)的绝对安全。首次登录录取系统时,请及时更改登录密码。各招生高校要妥善保管好登录系统的密码,指定专人负责,一旦遗失或泄漏应立即报告省招生办公室。(三)实施阳光招生。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考试院官网、官微向社会公布各批次招生类型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考生可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录取结果。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及时公开相关的招生信息,健全监督保障机制,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把阳光招生要求落到实处,全力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四)各招生高校要选派政策水平高、纪律性强、作风严谨、工作能力强且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高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的干部和教师,到本校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风险防范培训和教育,做好录取工作业务培训。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二、精心组织实施(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网上录取操作使用说明,可在网上下载。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网址为:https://pg.eeagd.edu.cn/zsblqyx2024。(二)各院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账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三)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院校的各批次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普通专升本计划总数的高校,或需进行专业组间计划调整的院校,请按要求在普通专升本录取系统提交计划调整申请和上传盖有学校公章的计划调整公函。(四)普通专升本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按照《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19号)公布的分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分专业基础课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学校调整后的招生计划数,以四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划定最低分数线,按综合考查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五)各院校根据公布的各类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阅档,初定拟录考生名单后,必须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9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的要求,认真对拟录考生提交的户口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体检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立功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明等报名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对考生的录取资格严格把关,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审核。(六)省招生办根据粤招办〔2023〕47号、粤招办普〔2023〕49号、粤招办普〔2023〕50号和粤招办普〔2024〕19号的要求,以及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和考生上传的资料,对院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院校复议。院校对省招生办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并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名单后,提交省招生办审核;根据扩大院校办学自主权的需要和我省的实际情况,对院校不合理拟退档考生,省招生办退回院校复议,但退回复议不超过2次。退档考生的善后处理由院校负责。(七)征集志愿和录取工作。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提前批和三二分段专升本不征集志愿;其他批次,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招生简章中明确不参加征集的专业除外),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期间,省招生办整理尚未完成计划的院校专业,并通过官网、官微向社会公布。征集志愿和录取的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八)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办审核通过后,省招生办根据核准后的录取考生数据生成具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的电子版新生名册,并通过录取系统发送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新生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校章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九)招生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对新生报到所持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入学情况发生,对弄虚作假及违规录取的考生坚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三、其他(一)录取前,各招生院校要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隐患,对存在影响远程网上录取的网络和系统漏洞,要及时更换、及时排除,确保网络安全通畅。普通专升本招生网上录取系统的设备及环境要求如下:计算机操作系统WIN7或以上版本,内存4G或以上,并能连接互联网。登录系统时,不允许通过代理服务器联网访问。要注意计算机的个人防火墙或其他安全系统的设置,确保招生录取系统网址在受信任站点列表中。(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新生户口管理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2015〕9号)的规定执行。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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