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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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3月24日起打印准考证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简称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统考科目)将于3月30日进行。3月24日上午10时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打印省统考科目准考证。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考试安排,由各招生院校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考生。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下称“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合力保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实施。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3〕2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二、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一)批次安排和分数线划定1.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2.录取分数线。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3+证书”招生录取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二)投档原则和比例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中职就读专业对口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相关证书等要求及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分档录取。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志愿。(三)征集志愿如招生院校专业组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四)时间安排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3日,详见《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五)注意事项1.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分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退档考生提出的质疑由相关院校解答并妥善处理。2.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考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8号)有关规定,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3.2021年起,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将通过网络平台方式推送电子版给各招生院校,由院校自行打印下载,不再另行寄送纸质版。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春季高考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送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4.已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注销工作等均按夏季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生院校在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毕业证明原件(含高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无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对于“3+证书”考试录取考生,招生院校还须核验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5.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三、全力保障录取平稳顺利(一)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三)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预投档分数线等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等),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信息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6号)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录取工作所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十公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考试院官微官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招生类型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各招生院校要完善措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积极配合省招生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招生工作满意度。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请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并告知所有考生。附件: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8日附件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日期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3月14—18日14日14:00至18日12:00,志愿填报3月23—24日“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安排见相关院校招生网站3月26日前“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上报职业技能考核结果录取3月27—30日27日上午,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模拟投档;“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投档、院校阅档、录检结束27日下午,“3+证书”专科批次模拟投档28日下午,省招生办公室投“依学考录取”普通类、艺体类及“3+证书”专科批次考生档案29日,高职院校阅“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投档考生档案;30日,录检结束征集志愿录取3月31—4月3日31日上午,整理“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缺额计划;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31日12:00-4月1日12:00,考生填报征集志愿;4月1日下午,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3日,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录检结束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可能根据录取实际调整 -
[广东] 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温馨提示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已于3月14日14:00开始,计划于3月18日12:00截止(3月18日12:00-14:00,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确认),逾期不再受理。请未填报志愿或未确认志愿的考生尽快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志愿或确认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18日 -
[广东]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的公告
广大考生: 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正在顺利进行。目前,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人数已达到最大容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选择其他考点报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16日 -
[广东]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前提醒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3月30日至31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3月30、31日参加文化考试。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3月30日语文数学3月31日政治英语(二)考试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九佛西路280号广东白云学院钟落潭校区。二、准考证打印考生于3月23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三、考生注意事项1.考前,考点学校不对考生开放“踩点”。考生可在考前一天到考点学校正门查看考场安排、学校平面图等相关信息,也可通过考点学校官网(http://www.baiyunu.edu.cn)、官微(微信号:gdbyxy)等了解考场安排和考场分布,或在考试当天提前进入考点进行“踩点”。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3.每科开考前60分钟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封闭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有序离场。4.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5.考生应在答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7.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试在即,希望广大考生放平心态,积极备考。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发挥水平,取得好成绩! -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精神,我们制订了《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提高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工作统筹谋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落实责任。各市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招生、督导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工作部署,制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加强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将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应于5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秋季开学两周内将招生工作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基信处、职终处、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二处。二、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稳妥推进改革。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落实。(二)扎实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持有外省户籍的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所在地市2024年中考报名条件以及高职转段时符合有关高校当年录取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招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组织好各中学开展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家长都了解政策,熟悉流程,顺利应考。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各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工作,将三二分段招生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初中学校在发动初中毕业生参加三二分段招生的报名工作上主动作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提前做好招生简章的宣传和计划编报工作,按照依据中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及时、准确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并将新生录取名册提交对口高职院校备案。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过程性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在中职学段入学后一个月内向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规范应用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做好高职学段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条件的学生,只能参加三二分段的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三二分段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三、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一)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公办优质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等),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与当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的办法。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机构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中职学校严格执行公布的跨省招生计划。(三)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四)规范特殊群体招生1.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或优待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待政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拟享受加分或优待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完善加分或优待考生资格审核公示机制。各市及招生学校要规范加分或优待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主动公开加分或优待办法、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资格信息和最终录取结果,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或优待项目、优待或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中学还须在校园通知栏以及加分或优待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未经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及省属学校,按批准的办法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高中学校要根据招生方案、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重要信息和录取结果。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变相“掐尖”、提前招生等。各市要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章程,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与程序。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督,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市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工作形象。(一)严格计划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文件要求,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审批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市,由生源输出地和输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安排跨地市招生计划。跨地市的中职学校转移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公布,生源输出地要主动对接有关地市,共同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工作。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审核和公布。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所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市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对于过去市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的地方,应减少市属学校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实现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以普通高中学校(班)等名义招收学生。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校予以通报、取消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规的民办学校除给予以上处理外,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联合督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三)严格资格审核。要用好省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下称“中招服务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充分使用中招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四)强化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经审核被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高中阶段学校要依据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招生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市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加强中招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录取后已经报到的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经地市审核后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审核)。使用自建中招服务平台的地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学籍系统不得为未经省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五)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要加强招生服务平台监管,严禁被停止招生资格的学校利用平台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招生。 五、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要将招生学校名单以及名额分配、自主招生、招生加分、随迁子女等的操作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在区(县)招生机构网站上予以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在社会广泛监督下公开透明进行。 (三)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六、优化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要把中招服务平台和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作为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市级考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中阶段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的中考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招生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将各级招生办统一的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地组织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中高职贯通的高职院校进校宣传,打通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与初中毕业生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中考,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要制订社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控,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二)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市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参考和咨询指导。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影响升学质量等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各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有关机构。市级考招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公开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七、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周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暂停当年招生的中职和技工院校,须于4月1日前由市招生机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进度,第一阶段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数据、完成任务情况将汇总公布。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及时掌握各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分别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及时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填报当天截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八、其他事项《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2)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可以直接下载电子文档,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也可在考试院官微查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管理,涉及招生的具体问题可向当地市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可向省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附件:1.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3月1日 下载附件 -
[广东]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
有关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已结束。根据省民宗委来文及有关地市上报,经审核,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7人,现予以公示,并请广州、深圳、惠州、清远市教育局、招生办于3月14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相关县区招办和学校,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4年8月底。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增补1人)2.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增补2人)3.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增补4人)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3日 查阅附件 -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广东白云学院:应广东白云学院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3+证书本科批次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更正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更正表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页码原刊登内容更改内容10822广东白云学院中职生版P2专业组803 50904 产品设计50中职专业要求: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动漫游戏、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字影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民间传统工艺、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动漫游戏、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字影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民间传统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专业组803 50904 产品设计50中职专业要求:艺术设计与制作、界面设计与制作、数字影像技术、皮革制品设计与制作、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工艺美术、绘画、首饰设计与制作、动漫与游戏设计、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动漫与游戏制作、影像与影视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玩具设计与制造、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家具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计算机平面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包装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网页美术设计 -
[广东] 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问答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下称“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志愿填报说明2024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3月14日14:00至18日12:00,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春季高考“依学考录取”或“3+证书”考试中的一类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比对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一)志愿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二)志愿确认。实行网上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1.短信验证码:考生选择短信确认方式,填写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进行确认。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或106903335678等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2.人脸比对:考生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系统将判断手机摄像头前的操作人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二、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一)“依学考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下同)两大类别。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分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包括音乐表演(器乐)方向和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教育类包括音乐教育方向、音乐教育(器乐主项)方向和音乐教育(声乐主项)方向。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普通高中生版)》(下称“高中生版专业目录”)。(二)“3+证书”考试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3+证书”考试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同时填报志愿。1.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2.高职(专科)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退役士兵批次、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退役士兵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面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含青海藏区生源,下同)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须根据对口专业填报),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考试具体招生院校、专业信息和相关证书要求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下称“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三、投档办法“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一)“依学考录取”投档办法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4.学考成绩排序规则(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二)“3+证书”考试投档办法“3+证书”考试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投档录取。1.本科批次院校: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批次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投档录取。3.“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四、志愿填报流程(一)了解成绩及排位情况。2024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考生成绩总分各分数段情况和排位查询方式另文通知,具体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最新公告。(二)熟悉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依学考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志愿填报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3〕2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0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按要求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并上传体检数据,并结合本人生源类型,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高中生版专业目录”或“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宜就读的专业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增补或更正信息。如因未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体检而影响志愿填报或录取结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见附件,下称“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应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梯度。(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2.确认志愿。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比对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18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在规定时间内(3月14日14:00至18日12: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由于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各中学(报名点)要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用户端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五、注意事项(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之间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二)高校费用标准要充分了解。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民办高校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的学费标准以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三)关注“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职业技能测试安排。根据粤招办普〔2023〕40号文件有关要求,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需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安排等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六、工作要求(一)各普通高校、各地教育局、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春季高考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春季高考的宣传发动,不得截留“政策”、不得采取保护主义,要将春季高考是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详细完整地解读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二)各地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辖区内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实时监测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情况,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并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暖心服务。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有效使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通知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和2024年“3+证书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志愿确认。(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做好网络病毒防范等工作,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志愿填报系统。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样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1日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考生号: 姓名: 考生签名:录取批次志愿号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调剂123456依学考成绩招生(普通高中生)普通类(平行志愿)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艺体类(平行志愿)12345678910录取批次志愿号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调剂1234563+证书考试(中职生)本科(非平行志愿)1------中职生(平行志愿)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录取批次志愿号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调剂1234563+证书考试(中职生)退役士兵(平行志愿)12345678910内地西藏新疆班(非平行志愿)1------备注:1.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依学考录取”或“3+证书考试”中的一种类型进行填报。2.本表仅供网上报志愿时录入参考使用,考生志愿以网上确认为准。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3.内地西藏新疆班须根据对口专业填报。 相关问答: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问答 -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中学: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14日14:00至18日12:00。为便于考生填报志愿,现将我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予以公布。附件:1.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分数段统计表2.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体育类)分数段统计表3.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美术与设计类)分数段统计表4.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音乐教育)分数段统计表5.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音乐教育-声乐主项)分数段统计表6.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音乐教育-器乐主项)分数段统计表7.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音乐表演-声乐)分数段统计表8.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音乐表演-器乐)分数段统计表9.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舞蹈类)分数段统计表10.广东省2024年3+证书分数段统计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1日 查阅附件 -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60分。(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15分。(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85分。(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90分。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85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85分,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80分。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170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175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5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65分,舞蹈类专业省统考150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3月11日 -
[广东] 2024年广东高职五年一贯制单招考试时间安排
广东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4月13日,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 一、考试安排 考试安排:2024年4月13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 上午 8:30-10:10英语 10:40-12:20数学 下午 15:00-17:00语文 术科考试时间:2024年4月11-12日或4月14-15日举行,各类型术科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二、全省统考 1.考试组织 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类等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 (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22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面试按招生院校要求进行。 (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认可办法(指成绩互认或不互认)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4月2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三、考试地点 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考点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考生参加术科考试,建议考生选择文化课与术科考试相同或相近的考点进行考试。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院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醒
2024年上半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 请广大考生注意啦!一、带齐证件,按时应考。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请确保“两证”齐全,信息一致。二、遵守纪律,诚信考试。考生应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禁止携带书籍、资料、计算器、包等物品,特别是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离开考场时,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三、合理安排,从容赴考。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指定区域停留,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我省各考点车位有限,建议考生提前规划路线,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前到达考点。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赴考,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不提前作答,不延后交卷,不影响考场秩序,切勿发生违规作弊行为,务必对自己的诚信负责。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好成绩! -
[广东] 2024年广东五年一贯制高职单招院校及人数
2024年广东五年一贯制高职单招学校共计有12所,共计招生4488人,招生院校为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 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表 2024年广东五年一贯制高职单招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3月9日18时进行网上预报名,选定报名点(文化课考试地点),采集相片,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审核(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在3月20日前修改补充上传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 网上确认时间: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需于3月21日上午9时至3月23日下午18时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预报名并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报名)。 报考费用缴纳:考生网上确认后,于3月29日前向报名点缴纳考试费。 报名入口: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自行注册后进行网上预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 -
[广东] 广东五年一贯制单招报名时间2024年
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5日900—3月19日18:00,报名入口为(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来一起看下吧。 一、报考条件 (一)全省统考 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且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入学的第三年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 (二)公费定向 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 二、全省统考报名 今年报名继续按照网上预报名—报名点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确认报名—考生缴费四个阶段的方式进行,全部流程完成后,考生缴费成功,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9:00—3月19日18:00进行网上预报名,选定报名点(文化课考试地点),采集相片,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审核。 网上确认时间: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2024年3月21日9:00—3月23日18:00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预报名并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报名)。 考生网上确认后,于3月29日前向报名点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由各报名点自行公布,收费标准按粤教考函〔2024〕5号文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一)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自行注册后进行网上预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信息在提交审核前可以多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二)做好诚信确认。考生登录系统后,首先需认真阅读《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已阅读及承诺遵守相关要求。 (三)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在报名系统逐项填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由考生的基本资料、联系方式、简历、家庭关系、报名点、术科考点(需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建议选择与文化课相同的术科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填报志愿等组成。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预报名号。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如同时报考普通类专业和术科类专业,计划类别应选择相应的术科。 符合报考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 (四)采集个人相片 考生在报名系统根据“相片采集”功能指引拍摄考生本人相片上传。自动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需按要求上传照片进行人工相片验证。人工相片验证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提交审核。 (五)上传个人资料并提交审核 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考生资格材料并点击“提交审核”: 1.本人二代身份证(人脸面、国徽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或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 3.学生证原件或所在中学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4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4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 (六)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在网上确认报考信息 四、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3月29日前,向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费。4月8日至4月13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型、院校及专业2024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第二种为“公费定向”,即粤东西北地区7个地级市的9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共143名。2024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表》(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全省统考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且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入学的第三年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二)公费定向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县(市、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费定向需求地2024年中考报名条件、具有招生计划来源地户籍并在公费定向需求地参加2024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承诺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及面试条件。三、全省统考报名和考试安排(一)报名时间与办法1.实行网上预报名加院校网上审核后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在2024年3月15日上午9时至3月19日下午18时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定文化课考试地点,经院校网上审核后,于2024年3月21日上午9日至3月23日下午18时进行网上确认。“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2.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3.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二)考试安排:2024年4月13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2024年4月11-12日或4月14-15日举行,各类型术科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三)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考点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考生参加术科考试,建议考生选择文化课与术科考试相同或相近的考点进行考试。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院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四)其他要求: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应于3月29日前向考点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由各考点自行确定并告知考生)。四、公费定向报名和考试安排(一)报名时间与办法公费定向报名办法由各公费定向需求地的地级市招生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办法要在报名实施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备案。(二)考试安排考生须参加报名所属地级市的中考,具体实施由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五、考试招生及录取办法(一)全省统考1.考试组织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类等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22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面试按招生院校要求进行。(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认可办法(指成绩互认或不互认)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4年4月2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3.录取方式(1)省招生办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分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划定各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投档。其中普通类专业按考生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在相关类别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4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二)公费定向1.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1)考试组织由各相关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2)考试科目为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2024年中考科目。(3)中考成绩认定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4)报考公费定向考生还须参加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地点及时间由招生院校与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商议后确定(各招生院校可以选择集中在某个市进行面试,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前往面试;也可以用各招生院校面试成绩互认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并由招生院校和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分别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考官由招生院校负责派出。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必须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前完成。各相关招生院校须将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地级市招生办。2.录取方式(1)对符合公费定向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并依据考生2024年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当地地级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过省中招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相关地级市招生办须在公费定向投档前,分别将需求地2024年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和相关招生院校。(3)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地级市投档后2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相关地级市招生办上报的投档时间和投档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公费定向的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审核。(4)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六、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组考准备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各环节准备工作,加强突发事件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二)及时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和发布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通过本校网站及各种媒介及时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招生章程须包含并明确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招生网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含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条件、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及缴交考试费方式和时间、术科考试时间及地点、术科考试成绩互认条件、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各院校招生章程须于3月6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于3月8日前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法定代表人对该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招生院校办学情况的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五年一贯制招生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三)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招生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各招生院校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招生办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招生“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各地级市招生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要加强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凡从事或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管理,按时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欺骗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组织混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视情节轻重,将减少其招生指标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附件:1.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表2.2024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表3.各招生院校招生公开信息一览表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查阅附件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等院校:为做好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考试”)报名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一)全省统考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且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在入学的第三年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二)公费定向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全省统考、公费定向的具体报考条件,详见粤教考函〔2024〕5号文。二、招生院校及专业2024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粤教考函〔2024〕5号文。三、全省统考报名今年报名继续按照网上预报名—报名点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确认报名—考生缴费四个阶段的方式进行,全部流程完成后,考生缴费成功,方可取得考试资格。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予修改,未按照上述流程,完成预报名、网上确认和缴费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其中,考生须在2024年3月15日上午9时至3月19日下午18时进行网上预报名,选定报名点(文化课考试地点),采集相片,上传报名资料并提交审核(报名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需在3月20日前修改补充上传资料并重新提交审核)。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考生需于3月21日上午9时至3月23日下午18时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预报名并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报名)。考生网上确认后,于3月29日前向报名点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由各报名点自行公布,收费标准按粤教考函〔2024〕5号文规定执行),报名流程具体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一)登录报名系统。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自行注册后进行网上预报名。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报考信息在提交审核前可以多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不能再进行修改。(二)做好诚信确认。考生登录系统后,首先需认真阅读《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已阅读及承诺遵守相关要求。(三)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在报名系统逐项填报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由考生的基本资料、联系方式、简历、家庭关系、报名点、术科考点(需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建议选择与文化课相同的术科考点参加术科考试)、填报志愿等组成。填写个人信息并保存后,系统自动生成预报名号。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如同时报考普通类专业和术科类专业,计划类别应选择相应的术科。符合报考地报考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还需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四)采集个人相片考生在报名系统根据“相片采集”功能指引拍摄考生本人相片上传。自动验证不通过的考生需按要求上传照片进行人工相片验证。人工相片验证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提交审核。(五)上传个人资料并提交审核按报名系统提示上传以下考生资格材料并点击“提交审核”:1.本人二代身份证(人脸面、国徽面)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或母亲页(或监护人页)、本人页)3.学生证原件或所在中学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4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4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需上传以下材料:父母身份证、居住证、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六)经报名点审核通过后考生在网上确认报考信息1.考生必须认真逐条核对报名信息。考生要认真核实《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输信息,尤其应逐字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报名点等信息;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术科考试信息。2.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确定无误后,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上点击“确认报名”,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安排考试。家长和考生所在学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及时指导考生按报考要求及程序进行报考。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将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如有疑问须向家长和老师咨询,确保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各报名点应认真做好宣传及信息审核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准确、完整。《报名登记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一经确认,所有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因考生录入错误、确认错误、不认真校对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七)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3月29日前,向网上报名选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费。4月8日至4月13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样式见附件4)。四、公费定向报名公费定向报名按粤教考函〔2024〕5号文规定执行,由各有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及志愿填报方式按照安排有招生计划的地级市招生办规定执行。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组考准备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各环节准备工作,加强突发事件演练,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二)加强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1.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按照粤教考函〔2024〕5号文要求,认真编制本校招生章程,于3月6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于3月8日前向社会公布。2.做好考点设置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考生网上报考工作的指导,帮助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报名要求完整上传个人资料。报名开始前,各招生院校要设置好文化课和术科考试考点。报名开始后,要严格认真审核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对于报名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考生,所有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须于3月20日前审核完成。各报名点须在4月1日前,将完成缴费的考生名单通过报名系统报送省教育考试院。(1)各报名点要严格认真审核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4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当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2)对外省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对考生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律不得接受报名。随迁子女考生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须在录取前经考生中考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审核通过后,该考生才能获得录取资格。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须及时填写《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连同《随迁子女资格审核表》于4月8日前统一交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再由省教育考试院整理汇总后转交相应地市招生办复核。3.做好新生录取资格复核工作。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录取院校要对新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复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4.严格执行考试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考试招生“十严禁”、“三十个不得”等工作规定,严肃考风考纪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招生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执纪监察力度,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招生考试违纪行为。(三)坚持以生为本,做好考试招生宣传服务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公布五年一贯制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招生院校办学情况等信息,将五年一贯制招生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招生院校要加大宣传解读力度,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五年一贯制招生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设置并公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解决考生网上报名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报名期间,报名相关问题请咨询报考院校(见各招生院校招生公开信息一览表),政策相关事宜请咨询:020-62833628。附件:1.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流程图2.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3.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4.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样式5.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日 查阅附件 -
[广东] 2024年全国联招3月1日起报名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名将于3月1日开始,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一、网上报名(一)报名时间:3月1日9:00至3月15日17:00。(二)报名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系统)。所有考生均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要求进行注册,输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件及学历资料电子照片,选择考试地点。考试地点一旦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考试地点等内容,均不得再进行修改。内地考点考生还须完成网上缴费,华侨考生须预约现场确认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状态显示为“待确认”。网上报名流程见附1。二、报名确认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3月11日开始,由相应考区负责机构负责;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一)港澳台考生1.3月24日17:00前,港澳台考生登录系统查看本人报名确认结果。报名状态如显示“已确认”,则表示已完成报名确认;如显示“确认不通过”,务必于3月29日10:00前更正后重新提交,否则报名不成功。建议考生及时尽早查看确认结果。2.3月31日17:00前,港澳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3.4月5日前,香港、澳门考区考生完成缴费(缴费事项由港澳考区自行确定和公布)。(二)华侨考生华侨考生根据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前往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安排由广州报名点确定并公布。报名确认流程见附2。三、相关说明(一)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二)请务必由考生本人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切勿找他人代报,切勿将账号密码等信息透露给他人。(三)报名确认通过不代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报名结束后,经有关部门核查不符合身份资格或学历资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四、各考区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一)北京考区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9193989转1。(二)上海考区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1-35367070。(三)福建考区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591-86215678。(四)广东考区报名点(暨南大学):联系电话020-85220130。(五)香港考区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联系电话00852-36288787。(六)澳门考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电话00853-28555533。 附:1.2024年全国联招网上报名操作流程2.2024年全国联招报名确认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4年2月28日 -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即将公布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将于2月27日上午6时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成绩: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et.neea.edu.cn/cet)查询。二、使用微信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进行查询。三、使用百度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et.neea.edu.cn/html1/folder/19081/5179-1.htm)查询。自2021年上半年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证书),考生可于3月5日9时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免费查询下载本次考试的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与纸质成绩报告单(证书)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