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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2024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报名和统一考试将与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和统一考试同期进行。按规定,2021年被试点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将于2024年进入转段考核阶段,经考核合格、且达到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学生,将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习。为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下称转段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21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要求,及相关试点本科高校与对口试点高职院校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4年转段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eeagd.edu.cn/ptzsbks,进入“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网上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在预报名选项中选择“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模块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和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转入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审核:①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考生所在高职院校教务处公章);②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第一至第四学期的考生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③体检表。 (2)试点本科高校设置报名点。报名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对口试点本科高校须设置现场报名点,安排工作人员协助相片或资料上传不成功的考生拍照上传相片、资料。 (3)审核资料。考生上传的资料由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在网上进行审核,高校应在考生提交审核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审核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不通过的,需填写不通过原因),1月21日前须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 (4)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2)的规定,按对口试点本科高校要求或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符合资质要求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预报名时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4月10日)。 2.确认报名。2024年1月23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对口试点本科高校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资料审核 试点本科高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各高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 报考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的试点高职院校考生只能报考对口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本科招生专业。 若考生在报名后、入学前出现违反报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报考费: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每科40元,2门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试点高校要按照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普通高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普通专升本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公共基础课为英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分别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生理学,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试点本科高校名单、试点招生专业及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附件1)。 2.考点安排。统一考试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3.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各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4.统一考试科目实行网上评卷。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随试卷发放,考试结束后省统一考试科目的答题卡按要求密封后送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扫描,并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评卷人员进行网上评卷。 5.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6.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 统一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时间 科目 时间 科目 3月30日 10:30-12:30 英语 15:00-17:00 专业基础课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方案由试点本科高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工作由试点高职院校具体实施,对口试点本科高校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交所在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由试点本科高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按照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具体实施,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可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后进行。试点本科高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在系统上报考核结果时对应成绩标记分别为:0、1、2、3)。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24年4月7日前将考核结果通过“广东省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证书审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3.从广东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文化课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下同);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合格。资格审核工作由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四、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省教育厅将视对口试点高职院校相应专业招生规模、教育教学质量、学生报考意愿情况、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最终确定试点本科高校的对口专业招生计划。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的招生计划在下达的年度普通专升本总招生计划内单列安排,招生数纳入本科高校生均办学条件计算范围。 各试点本科高校须于2023年12月17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对试点本科高校申报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实行网上联审。 各试点本科高校根据审核通过的专业招生计划印制招生简章,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并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管理系统。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一律不得招生。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年度试点本科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后,各试点本科高校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达到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符合规定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附件3),扫描后上传至管理系统,供省招生办网上录取时审核。 (三)按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四)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五)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六、专升本转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试点本科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试点本科高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二分段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专升本转段学生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高等院校要成立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转段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二)试点高职院校要组织、发动相关试点专业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的学生参加转段统一考试、考核和网上报名工作。 (三)试点本科高校在专业能力考核和招生录取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简章、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四)转段招生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是试点本科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严肃保密规定。试点本科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转段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五)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试点院校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视违规情节轻重及社会影响程度,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等处理。对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体格检查表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6日 附件下载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精神,现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工作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未满3年的,需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报名时为广东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 3.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时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同时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仅限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在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4年2月底前)。 4.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5.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6.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7.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乡村振兴局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乡村振兴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8.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4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后,省招生办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 考生报名时,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一旦发现,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共8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选定考点所在地市,绑定手机号,按照系统指引采集相片,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1)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考生需要先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并通过实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相关专科毕业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历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学历信息,然后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5)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学历学籍验证”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等信息,使用“学信网app”扫描学籍验证二维码并同意授权核验选择的专科学籍信息,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式详见附件3。 (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非广东户籍应届专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在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时的不相符),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符合毕业条件,已成功办理2023年12月毕业手续,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以报考,在预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点击“自考毕业情况验证”,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不予报考。在外省参加自学考试的,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具有广东省户籍连续满3年的非全日制学历考生,须上传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1年以上(含1年)证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都需累计满1年及以上)。 ④报考职教师资类专业的,考生还须上传报考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与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或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 ⑤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⑥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普通专升本录取前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⑦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6)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 (5)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种,不通过的将反馈不通过的原因,1月21日18:00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根据不通过的原因,须在1月22日18:00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各院校必须认真对考生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对考生的报考资格严格把关,认真按照报考规定审核考生上传的资料。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阅读并签订“补报资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设置为“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招生办审核,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2.选择考试科目。考生须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简章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详细了解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按拟报考院校专业的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基础课科目;对于专业综合课,考生要结合自身拟报考院校及专业实际,选择报考省统考或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也可同时选择报名参加1个省统考科目组和1个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的进行考试。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 3.确认报名。2024年1月23日17:00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确认报名资格。 (2)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40元/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报考费由招生院校收取。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的考生,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科目共设4门,分别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专业综合课每科考试时间150分钟(设计基础210分钟)、卷面满分值200分。 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1门,增加1门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时间120分钟,卷面满分值100分。 公共课为政治理论和英语2门,其中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公共课为政治理论1门。 专业基础课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分设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进行设置。各学科门类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见附件4。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两种。部分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5)的专业综合课实行省统一命题考试,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举行考试。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为了适应网上评卷的要求,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三)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至3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的专业课,以及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由院校在省招生办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决定并通知考生。 “设计基础”考试注意事项:1.答卷纸和草稿纸由考场提供;2.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3.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要求不大于4开并且干净(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4.除圆规、直尺、三角板之外,禁止携带任何其他辅助制图工具。 四、录取批次及类别设置 2024年普通专升本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各批次录取先后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 五、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 2023年已经开展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的院校及专业,原则上2024年需开展普通专升本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办学地点、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收费标准,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向社会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和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报名时登录报名系统查阅。未经审核批准、公布的计划及专业,不得招生。 各招生院校根据审核通过的招生专业及计划编印学校招生简章,并在招生简章中公布招生专业的办学地点、专科专业要求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限制等规定,以及录取原则和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指定参考书等内容。院校须于2023年12月22日前将招生简章上传至“广东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在院校网站上公布。 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名称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由各院校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附件4)中选定,统考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见附件5;其他省级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招生院校可选择用相近的省统考专业综合课替代,也可自行组织命题。 各招生院校须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的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到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各招生院校于2023年12月17日前登录管理系统,按照招生录取批次,结合本校招生实际,分院校专业组编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处及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院校申报的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等信息实行网上联审。 六、考试组织和管理 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按照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有关规定做好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严格考试组织工作,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 (一)命题工作。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统考科目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非统考的专业综合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综合课命题,直接关系到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人才选拔的质量,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综合课命题工作,在配合省招生办做好省统考科目命题教师推荐选聘的同时,在学校自命题科目命题人员选聘和管理、命题原则和要求把握、试卷安全保密、试卷印制和保管及寄送等环节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普通专升本招生院校及院系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考试培训班。命题教师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普通专升本培训班,不得参与编写考试辅导教材。 (二)考试组织。各考点要结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做好考场布置工作,尽可能为考生提供安全、卫生、良好的考试环境。加强考试的监督管理,从严治考,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严肃考风考纪。要设立考场巡视员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监考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各院校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对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自命题科目考试试卷由招生院校保存3年,省招生办将在保存期内进行抽查。 (三)考点安排。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的省统考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点由招生院校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省统考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七、规范加分照顾政策 对符合我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考相关规定,并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职教赛道)(以下简称“互联网+”大赛)或教育部等37部门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院校大赛)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可在其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分值投档,具体规定如下: (一)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金奖或银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获得“互联网+”大赛国赛铜奖或省赛金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二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获得“互联网+”大赛省赛银奖或铜奖(团队)、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三等奖的高职(专科)学生,可在其普通专升本招生文化课省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八、志愿填报 2024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按院校专业组模式进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提前批(职教师资类专业)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二)志愿填报。考生只能按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志愿及专业志愿进行填报,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或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 志愿填报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另文通知。 九、录取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对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均已上线的考生,按其四科总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三)考生成绩排位规则如下: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增加三科总分排名,排位规则参照上面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精神,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相关院校提交相关资料申请保送生资格,经院校审核同意后,由院校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向省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下称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原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2024年普通专升本继续实行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院校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的原则如下: 1.依据三科总分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专业,可由招生院校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征集志愿时,依据三科总分投档。 (七)考生资格审核。各招生院校需按照省招生办的要求,协助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负责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和上传资料的审核。对在审核过程中,招生院校工作人员不负责、不履职,准予不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学校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教育系统内全省通报批评。 (八)省招生办负责制作生成普通专升本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电子签章)。高等学校依据省招生办核准并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打印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或授权签发),不再加盖省招生办录取专用章。学校在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后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直接寄送至被录取考生。 十、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招生院校应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各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录取的考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校对普通专升本学生可采取插班就读、独立编班等形式开展教育教学,并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相关管理办法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一、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十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招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充分认识到普通专升本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从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才、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有利于考生升学深造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落实,认真研究组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妥善解决,确保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稳妥有序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健全机制,不断完善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保障制度,构建科学、规范的考试招生管理体系。要认真制定本校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简章,严格把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关口,组织实施好招生录取工作,主动适应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需要。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校要认真做好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宣传引导工作,坚持正面宣传,加大对普通专升本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让社会充分知晓普通专升本内容和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合理预期,凝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书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与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对应表 5.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统考专业综合课对应表 6.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查阅附件 相关问答: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热点问答 -
[广东] 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考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考第一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考第一批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考第一批专科起点本科层次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
[广东] 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成绩将于12月11日公布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我省自学考试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考核)成绩将于12月11日15时集中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 一、官微查询 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主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实践考核成绩。 二、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eeagd.edu.cn/selfec/),点击【考生入口】登录查询。该系统仅显示实践考核合格的成绩,不合格的成绩不能显示。 三、“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 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核成绩。 本次仅公布各主考学校于2023年11月30日前上报的实践考核成绩,已完成实践考核但未能查询到成绩的考生,请径向相关主考学校咨询。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 -
[广东] 我省召开2023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场工作人员动员会
12月6日上午,我省召开2023年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场工作人员动员会。省教育厅党组成员、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省招生办主任欧阳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录取场全体工作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委会2023年成人高考录取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严格规范管理,认真严谨细致,有序开展录取工作;三要强化纪律建设,筑牢廉洁防线,确保招生录取全过程安全平稳。 会议强调,成招录取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抓好培训,严守规定、不碰红线,以生为本、服务为先,确保今年成招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高效有序进行。 录取场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省统考笔试科目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省统考笔试科目将于2023年12月2日进行,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叙事性作品写作2023年12月2日8:30-11:0012月1日前,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打印准考证,考点地址等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省统考笔试科目考生守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ee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发布的相关信息。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省统考笔试科目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涂改液、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照相机等物品进入考场。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考生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备查验。考生领到答题卡、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五、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规定的栏目。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七、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不准在答题卡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作废。凡不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八、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题卡,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和答题卡带出考场。十、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一、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将答题卡和试卷反扣桌面,双手放下。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和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招生高校: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以下简称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戏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际,戏曲类专业招生考试采取省际联考的形式举行。经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2024年,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有: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辽宁大学、兰州文理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等(排名不分先后)。二、招生简章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制定本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高校基本信息(全称、层次、办学类型等)、年度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含同等分数考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公示办法、咨询联系方式等。招生简章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适时向社会公布。三、考生报名1.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戏曲艺术基础者均可报名。2.文化考试报名。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3.专业考试报名。按生源所在省(区、市)要求选择“戏曲类”专业完成高考报名并缴纳高考报名费后,根据所报考专业(剧种),按相应组考高校要求完成戏曲类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并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4.根据戏曲类专业招生院校招收剧种情况,相关专业(剧种)考试考点如下。中国戏曲学院:戏曲导演,戏曲作曲,戏曲表演(京剧、昆曲、豫剧、蒲剧),戏曲音乐(京剧、昆曲、豫剧、蒲剧)。浙江音乐学院:戏曲表演(越剧)、戏曲音乐(越剧)。吉林艺术学院:戏曲表演(吉剧)、戏曲音乐(吉剧)。辽宁大学:戏曲表演(东北地方戏)。兰州文理学院:戏曲表演(秦腔、陇剧)、戏曲音乐(秦腔、陇剧)。内蒙古艺术学院:戏曲表演(二人台表演)。四、招生计划参与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剧种)详细招生计划见相关招生高校招生简章。五、专业考试戏曲类专业考试由组考高校牵头,会同相关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作为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未参加省际联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一)专业范围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允许考生兼考不同专业或剧种方向。(二)考试时间2024年省际联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之间,各专业(剧种)具体考试时间以组考高校公布为准。请考生注意相关信息发布,并按照要求完成戏曲类专业考试。(三)考试要求各专业(剧种)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具体信息详见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科类对应关系表和戏曲类本科专业考试说明(见附件)。各专业(剧种)考试指南详见各组考高校招生公告。(四)成绩发布与复核组考高校负责发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各专业(剧种)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专业(剧种)年度本科计划数的4倍。成绩查询方式详见组考高校通知。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组考高校提出申请,组考高校按程序进行复核后及时反馈。成绩复核内容包括: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提供考生查卷(视频)服务。六、志愿填报参加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考生应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高校戏曲类专业志愿。七、录取办法戏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省际联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八、违规处理在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高职(专科)相关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可参照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2.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省际联考考试说明普通高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省际联考工作协调小组2023年11月30日 查看附件 -
[广东] 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公布
我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第二阶段编制工作已经完成。日前,省招生办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向社会公布了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共有158所成人高校在广东省招生,各招生批次总计计划数达到了37.45万。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专业计划分开编制的办法。成人高考报名前,各高校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布,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根据各专业考生报名情况编制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教育部备案、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各成人高校分专业计划。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附件: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表 查看附件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3年12月2日进行,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书法临摹2023年12月2日9:30—11:00书法创作2023年12月2日14:30—16:0012月1日前,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打印准考证,考点地址等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守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ee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发布的相关信息。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考生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照相机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毛笔、墨汁、画毡、墨碟、铅笔、炭笔等。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考生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卷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卷的张数。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卷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考生自负。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须在答卷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做任何标记,不准在答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否则答卷无效。凡不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卷,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题和答卷带出考场。不得对作品(答卷)拍照。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十一、答卷共有4张(含2张草稿),考生须根据作答情况,选择两张答卷作为正稿,并在“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条形码;另外两张答卷作为草稿,在“条形码粘贴处”写上“作废”字样。十二、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双手放下,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和试题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三、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3年12月2日至3日进行,相关科目考试时间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素描2023年12月2日8:30-11:30速写(综合能力)2023年12月2日14:30-16:30色彩2023年12月3日8:30-11:3012月1日前,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打印准考证,考点地址等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请考生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守则》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ee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发布的相关信息。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守则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考生只准携带画板(夹)(不大于4开)、画架(不高于80厘米)、画笔、颜料、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铅笔、炭笔和橡皮等相关绘画用具以及座凳。考生携带的画板或画夹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速写(综合能力)、色彩科目考生可携带便携式电池小风扇。严禁携带色卡、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定形液、涂改液、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照相机,有图案的画板、纸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色彩科目不得使用马克笔。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考生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夹(贴)在画板(夹)左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考生领到答卷、条形码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卷的张数,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向监考员提出更换。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准确清楚地填写答卷上的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并将条形码横贴在答卷左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须在答卷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做任何标记,不准在答卷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否则答卷无效。凡不在指定答题区域作答,其答案一律无效。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和答卷带出考场。不得对作品(答卷)拍照。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十一、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双手放下,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和试卷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十二、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须知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3年12月2日至2024年1月份进行。各科类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已公布。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准备充分,按时赴考(一)关注考试时间根据我省工作安排,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科目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由“2023年12月24日至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22日至31日”;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打印时间由“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8日至15日”。各类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和网址信息如下: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网址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2月2日至3日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书法类2023年12月2日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笔试科目:2023年12月2日面试科目:2023年12月22日至31日2023年12月8日至15日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2023年12月22日至31日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2月16日至23日音乐类2024年1月13日至23日2024年1月5日起(音乐类未填报考试曲目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zs.xhcom.edu.cn)舞蹈类2024年1月25日至28日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二)知悉考试要求1.美术与设计类(1)每个科目空白答卷各1张,其中,素描科目答卷纸张类型为八开素描纸,色彩和速写(综合能力)科目答卷纸张类型均为八开水彩纸。(2)可以携带画板(夹)(不大于4开)、画架(不高于80厘米)、画笔、颜料、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铅笔、炭笔和橡皮等相关绘画用具以及座凳。考生携带的画板或画夹必须干净且无任何图案、图形等痕迹。速写(综合能力)、色彩科目考生可携带便携式电池小风扇。不得携带色卡、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定形液、涂改液、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和照相机,有图案的画板、纸张、资料等物品进入考场。色彩科目不得使用马克笔。2.书法类(1)每个科目答卷共4张,其中2张为正稿(每题一张),2张为废卷,由考生根据作答情况自行确定。收卷前15分钟,监考员分发条形码,考生须在两张答卷正稿的“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条形码,在另外两张答卷的“条形码粘贴处”写上“作废”字样。(2)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等)或有存储、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照相机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毛笔、墨汁、画毡、墨碟、铅笔、炭笔等。3.表(导)演类(1)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笔试科目《叙事性作品写作》共两张答题卡,作答时按照答题卡纸张序号作答。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点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2)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才艺展示科目,考生可自备伴奏音乐U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音乐,MP3格式),考生不能携带任何播音设备进入考试区域,严禁使用手机播放伴奏音乐。(3)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自选曲目演唱科目,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准备好U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音乐,MP3格式),考生不能携带任何播音设备进入考试区域,严禁使用手机播放伴奏音乐。(4)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生须穿着合体,便于活动,但不宜过于宽松或过大过长,不可使用内增高等影响考官判断的辅助用品;长发考生需将头发束起,且露出额头,保证头发不遮挡任何面部主要特征;考生须素颜,且不得佩戴眼镜,需要视力矫正的考生可佩戴透明隐形眼镜,不得使用美瞳。(5)考生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文学作品朗诵和命题即兴表演科目只需参加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文学作品朗诵科目,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现场对考生随机分组抽题备考,每组准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4.播音与主持类考生不得化妆,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或明显品牌Logo标识,不得佩戴任何头饰、配饰等装饰物,不得穿高跟鞋(包括内增高),应露出完整清晰的面部五官,包括额头、颌骨、下巴、耳朵等,发型不得遮挡脸部,不可有刘海。5.音乐类(1)乐理与听写科目客观题采取机考方式,五线谱记谱主观题采取纸笔作答方式。(2)为帮助考生提前熟悉考试系统操作,乐理与听写在线模拟考试系统(https://bm.xhcom.edu.cn/ks)已于2023年11月15日上线,考生可从XY00001至XY09999中随机选择一个账号,密码均为1234(推荐使用火狐浏览器、UC浏览器、猎豹浏览器等非IE浏览器进行访问)。此系统仅为电脑模拟版本,与正式考试无关。6.舞蹈类(1)考生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须按报名时选择的舞种方向考试。(2)舞蹈表演科目,考生须准备好U盘(仅存储本次考试所用音乐,MP3格式),考生不能携带任何播音设备进入考试区域,严禁使用手机播放伴奏音乐。(3)考生参加各个科目考试均不可化妆。舞蹈基本功科目,女生盘发,着黑色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粉色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白色短袖、黑色短裤和肉色软底练功鞋;舞蹈表演科目,考生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练习服装(规定在红、白、蓝之中选其一),可使用相关道具;舞蹈即兴科目,考生着舞蹈练功服。7.戏曲类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要求等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请相关考生密切留意各组考高校公告。二、明辨是非,谨防上当(一)拒绝被谣言“迷惑”。近年来,在复习备考阶段以及考试期间,社会上有极少数人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和急切心理,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组织所谓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专家)参与的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部分考生因轻信了所谓的“考试妙招”“高分技巧”,如在美术与设计类或书法类考试中不按试题要求作画或书写(不按试题要求构图;作画内容增加、减少或改变等),在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或播音与主持类等考试中不按考试要求着装、有意穿戴装饰物,不按题目要求回答问题等,从而影响了考试的正常发挥和考试成绩。我院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相关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模拟考试或模拟评卷(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当年被选聘的评卷(分)老师也不能参加任何个人或者单位组织的艺术类模拟考试和模拟评卷(分)。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和评卷工作都是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所谓的“操作空间”。广大考生要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诚信应考,明辨是非,不要信谣传谣,更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二)认准官方渠道。请考生和家长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ee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gdsksy”发布的信息为准,切勿轻信各种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三、遵纪守规,诚信应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其考试成绩是高考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考作弊后果极其严重,请广大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夹带,不要侥幸偷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切莫因小失大,以身试法,贻误终身。对在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对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相关违规处理规定取消其普通高考文化课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情节严重的,将予暂停普通高考或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预祝广大艺术类考生在考试中发挥自己应有水平,取得理想的成绩!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24日 -
[广东] 关于调整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表(导)演类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根据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情况,为统筹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工作,经研究,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科目和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省统考考试时间由“2023年12月24日至3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22日至31日”。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面试科目、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打印时间由“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调整为“2023年12月8日至15日”。请及时通知本辖区内的各有关中学和考生,提醒考生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有关公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24日 -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2023年广东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化课总分)如下: 一、第一批录取院校 (一)专科升本科 文史、中医类,法学类,教育类,医学类,农学类:110分 艺术类,体育类:105分 理工、经管类:100分 (二)高中起点本科 文史类,外语类:175分 理工类:165分 体育类,艺术类:160分 二、第二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脱产班)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110分 三、第三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函授、业余班) 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100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3年11月23日 -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成人高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我省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成人高考录取将于12月中上旬进行。现将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我院将于11月23日18:00起向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11月23日18: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成人高考录取期间,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可以获取或查询录取结果。12月4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见附件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相关公告讯息。二、考试成绩复核(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在获得成人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11月26日17:00时前凭准考证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3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市汇总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名单后,于11月27日12:00前将扫描印章版和可编辑版表格发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省教育考试院将于11月27日至11月28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附件:1.2023年成人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2.2023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23年11月23日 查看附件 -
[广东] 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于11月24日公布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已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现定于11月24日15时公布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小程序查询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三)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2日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将于11月21至12月1日进行。具体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8日14:00至12月1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29日10:00至12月2日17:00。特别提示:2023年10月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27日公布,请考生关注。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特别提示: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在广东自考管理系统内通过照片上传验证等程序,完成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5日后不再受理。(二)考生报考1.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2.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四、参加考试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五、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2月底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另行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六、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和咨询电话一览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5日 查看附件 -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http://www.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由各地市招考机构汇总并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附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计划招生院校共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送培单位共3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二、招生条件(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执行。(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其它,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三、招生管理(一)省招生办统一部署,各地市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二)按照各招生院校为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2024年民航招飞工作高考前的宣传动员、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审查等选拔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三)凡报考民航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了解相关招生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详细信息与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招生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考生预选初检合格,方可参加由各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上站体检与背景审查,且必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四)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下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四、招生程序(一)第一阶段:高考前选拔工作1.宣传动员(2023年11月)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组织属地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等方式,全面宣传2024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与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后,赴相关中学对学生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2.招飞报名(2023年11月中下旬)(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并填写《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检。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附件4),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名册汇总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2)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收齐名册后,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飞单位使用。3.预选初检(2023年12月)根据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市设立集中面试点对考生进行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考生预选初检时须携带《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的网站公布。4.上站体检(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5.背景审查(2024年3月—5月)背景审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航及招飞单位招收空勤人员背景审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6.填报系统信息(2023年11月—2024年5月)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审查、有效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1.填报志愿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3家送培航空公司和3所招生院校进行招生,通过高考前招飞选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2.投档录取(1)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审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2)投档时,省招生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五、入学复查及其他(一)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专业。(二)其他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六、工作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招飞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请各地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招生办及中学。附件:1.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2.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3.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4.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5.2024年民航招飞广东预选初检时间表6.2024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7.2024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8.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 查看附件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举行。为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课程 2024年第一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烹饪》和《体育》共14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美术基础》和《体育》3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一)笔试 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二)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 《体育》考试全省统一安排在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联系电话:020-85603035。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8个考核点,分别是: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考人数统一安排考点。 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10日内完成。各门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3.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现有操作技能考核点的实际情况指导、组织考生报考。当地如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应在当地组织考试。确实不具备考试条件需到外地借考的,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借考工作须由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事先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未经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考生个人在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将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而被退回,无法完成报名。相关借考事宜请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具有相关操作技能考点的地市,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借考工作。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 如本市没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需告知考生,并联系借考地市,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后,考生方可进行报名。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试费缴交方式和时间,并通知有关考生。要安排专人(设置报名点)负责考试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时—11月19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2.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对本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各有关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的填报、校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显示,考生还需继续完成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并提交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3.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须出示学校(单位)开具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否则将不予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12月15日15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五、其它 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由各地市编排,其中烹饪实操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后地市负责编排。各地市须于12月8日前在系统录入考点考场数据和完成编排。烹饪考核点须于12月8日前填写考场安排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 本次考试使用2024年版考试要求。考生如需要可扫描下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商店”二维码订购,如有疑问请联系(020)34270097。 附件: 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 2.借考申请表 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 4.专业技能课程(烹饪)考试考场安排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7日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
[广东] 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于11月9日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成绩: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二、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gdsksy查询。三、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完成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自2023年9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请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和下载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