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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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11月21日前,按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向其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以及联系电话等。 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edu.gd.gov.cn)相关通告。 -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我院对部分科目考试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现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和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2日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转出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印章在线验证平台(http://www.eeagd.edu.cn/dzyz),对考生提交的成绩证书(电子版)进行验证。二、成绩转入办法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入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一)考生网上申请。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学考成绩转入功能(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系统功能菜单:“学考成绩”-“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4年1月6日至19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4年2月29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入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三、工作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4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研究,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定于2024年1月13日至14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日期考试科目及时间上午下午1月13日语文(8:30-11:00)数学(15:00-17:00)1月14日英语(8:30-10:30)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及考生,并做好考试工作安排。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31日 -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的要求,特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 查看《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一、招生类型(一)体育统考(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体育类专业)(二)体育单招(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二、体育统考报名与考试(一)报名1.报名资格凡符合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体育专长者均可报名参加体育统考。2.报名办法体育统考实行全省统一报名,统一派发体育类考生号。按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有关要求,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凡报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均需在报名系统上选填体育类考生对应项目信息点。体育类专业考试费与高考文化课考试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二)考试报名参加我省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全省体育类专业考试,然后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一考试。1.体育类专业考试2024年我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在原有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和游泳项目专项基础上增设健美操、啦啦操项目专项,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集中考点分项目分批考试。(1)考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考试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3日。考试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联系单位名称:广州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0-38024685。考生考试时间按报考项目随机编排,考生须于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1日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查看考试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检录,未按时检录的考生,按放弃考试处理。体育类专业考试的具体事项要求及安排在广州体育学院网站(https://gtzs.gzsport.edu.cn)上另文公告。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生所在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考试纪律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考试期间的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往届考生由报名点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必须指定专人督促考生购买考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在体育类专业考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人身安全。为确保体育类专业考试正常有序进行,请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在考试期间,指派一名在编干部协助考点做好本市考生的考务管理工作。请各市将派出人员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到邮箱fengyc@eeagd.edu.cn。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考试项目、赋分和成绩计算体育类专业考试项目、考试方式和评分标准以《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为依据[详见《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考院函〔2023〕129号)]。(3)考试组织安排①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考试领导小组由省教育考试院、考点所在单位领导和主考组成,负责体育类专业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宏观政策和考试成绩的录入、管理等工作,考点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②遴选主考和监考人员考点和各有关院校要严格挑选出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或重要利害关系人报考体育专业的教师,积极向省教育考试院推荐作为主考或考官。考点要组织主考和考官认真学习各项目的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他们熟悉考试业务、增强责任感。主考和考官要严肃认真、秉公执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③考场管理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考生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检查并认真核对身份证、准考证等信息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凡因考生错过考试检录时间的,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穿着带有地区(或中学)名称等明显标记的服装,不得携带训练器材进入考试现场,并积极配合考点做好兴奋剂抽检工作。(4)成绩管理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计算机管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导)入并核验后,按评分标准和成绩计算方法,合成总分。2.文化课考试体育统考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3.分数合成体育统考类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40%+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2.5×60%。(三)志愿填报和录取填报志愿办法和录取相关政策另文通知。三、体育单招报名与考试(一)报名1.报名资格凡符合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具备2024年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所列招生项目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均可报考。2.报名办法参加体育单招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10日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获得由报名所在地市级招生办公室统一派发的高考考生号,并与普通高考考生同时办理报名手续;然后,考生凭高考考生号依据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文件为准。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可以兼报体育统考类专业或普通类专业;兼报体育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兼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统考。(二)考试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政策,体育单招提前招生,考生需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1.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共4科,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命制。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2.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时间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时间为准。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体育单招的考试、招生、录取等相关事项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的文件要求执行。四、考试违规处理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教育部确定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和体育单招考试的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违纪违规作弊行为,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该考生普通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对体育类专业考试、体育单招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省招生办将根据我省体育类专业考试考点或体育单招考点的处理意见、考生的违纪事实,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考生作出取消其当年单科成绩直至取消当年各科成绩(或停考)的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予以暂停高考或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相关招生单位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治招,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五、体检要求体育类考生体检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普通类考生相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身体条件不符合报考体育类专业要求的考生,不得报考体育类专业,心脏及脑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请慎重报考。为确保安全,考生在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前应到县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心电图及脑电图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新生,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得低于4.8;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到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上述要求外,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明确说明,同时向考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管理,切实抓好体检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对入学新生进行身体条件复查。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按规定对涉及的考生进行处理外,还要对体检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组织领导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特别是体育类专业的考试工作,要按照有利于促进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精心组织体育类专业考试。要切实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场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成绩评定公正、准确。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考生的法纪教育,坚决杜绝舞弊案件的发生,确保体育类专业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如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省有新的文件和规定,以新的文件和规定为准。 -
[广东] 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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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广东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提早打印准考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准考证10月18日上午10时起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开通打印。请考生提早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中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当地市自考办咨询。二、携带相关证件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件遗失,则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入场参加考试(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因手机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带齐考试用品请考生准备好考试需要的相关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电子摄录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四、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请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金属探测仪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的签名框内签名确认。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严禁带走试卷和草稿纸。五、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为考试作弊。 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六、提高警惕防受骗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祝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附件: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 -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普通高校: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项目2024年起,我省在原有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游泳等项目基础上增设健美操、啦啦操项目,原有项目考试科目和分值无变化,7个项目不可兼报。健美操、啦啦操项目的基本素质、专项基础考试内容和分值根据项目特点单独设定,其中,基本素质考试总分150分,包括连续俯卧撑(50分)、20秒两头起(50分)、3×10米8字绕杆跑(50分)三个小项;专项基础考试总分150分,分为健美操专项基础和啦啦操专项基础,包括柔韧(左右纵劈叉)(50分)、控倒立(50分)、规定成套动作(健美操成套、啦啦操成套)(50分)三个小项。二、考试实施体育类专业考试执行《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见附件)。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文通知。请各地市及时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各相关中学和考生。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23日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和要求.pdf1.健美操规定成套动作配乐.mp32.健美操规定成套动作完整示范.mp43.健美操规定成套动作教学示范.mp44.啦啦操规定成套动作配乐.mp35.啦啦操规定成套动作完整示范.mp46.啦啦操规定成套动作教学示范.mp4 -
[广东] 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省部分报考点接收范围调整的通告
广大考生: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省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报名人数已达到最大容量。根据《广东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10月24日起,上述报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符合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报考条件的广州市考生,可选择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符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报考条件的佛山市考生,可选择佛山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23日 -
[广东] 我省成人高考22日顺利结束
10月22日下午,我省为期两天的成人高考顺利结束。今年全省成人高考考生44.4万,共设考点394个、考场1.5万个,考务工作人员约3.9万人,实考40.8万人,参考率约92%。整个考试安全顺利、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未发生试卷失、泄密和大面积违纪舞弊事件,顺利实现了“平安考试”的目标。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各地招委积极牵头组织成人高考各项工作,协调保密、工信、公安、卫健等部门强化考前检查,强化考风考纪建设,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妥善处理各种突发问题。二、严密考务组织确保考试安全。加强试卷安全保密管理,严守考试安全保密生命线。构建较完善的防御体系,实行考务统一管理、规范操作。所有考场都采取统一配置人脸识别设备和使用金属探测仪等措施加强入场检查,严防替考作弊。加强全程网上巡查,并派出6个巡视组实地巡视。三、完善服务保障实现暖心考试。细化服务措施,通过官网、官微及时发布温馨提醒,为36名考生提供了盲文卷,为25名考生提供了大字号卷,营造了和谐组考的良好氛围。评卷工作即将进行,预计11月底公布成绩。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卫生健康局(委),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0〕13号)执行。除以下三项新增要求外,其他不变。一、完善数据采集(一)矫正视力标准继续维持4.8。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近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情况,2023年起,近视考生的矫正视力标准统一调整为4.8。2024年,继续沿用该标准不变。(二)检查结果记录须统一规范。考生体检结果填写内容要统一规范、清晰明确、严肃认真、准确无误(高校入学体检复查需比对),能用数据体现的要填写相关数据,并提示考生及时关注本人体检结果。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血压的测量单位统一使用Kpa(千帕斯卡)。2.对胸部透视检查有异常的考生,要注明异常情况,比如:肺结核类型及“经治疗,已治愈”、“无传染或者继发性肺结核”、“纤维钙化肺结核”、“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等等,并提醒考生准备好医院诊疗证明备查。3.对有轻微先天性心脏病或者心脏病已治愈的考生,要填写明确结论,如可以填写“先天性心脏病(轻微)、心功能尚可,暂不需要手术治疗(提醒考生保存好心脏B超结果报告单备查)或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多少年,现心功能正常(尚可)(提醒考生保存好手术证明备查)”等明确结论。4.对肝功能异常的,不能只填写转氨酶升高、肝功能异常等比较笼统的结论,须填写具体数值。5.对甲状腺肿大的,要提醒考生进一步进行甲状腺B超和甲状腺功能检查,并保留检查单备查。6.辨色力检查须认真、准确,以免招生院校(特别是医学院校)入学体检复查时,因辨色力问题影响考生报到注册。7.对肢体残疾的考生,应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和功能,如脑瘫、小儿麻痹后遗症跛行、拄杖行走、轮椅行走或肢体某一部分位置缺损等等。8.对既往史有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的,应提醒考生提供医院证明,进一步明确是否已治愈,及是否影响正常上学。9.如有其他重大疾病诊疗史的,应在体检报告中说明,并提醒考生保留医院就诊记录备查。二、引导考生结合身体条件合理填报志愿各地级以上市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政策,加大对高校因疾病、生理缺陷不能录取或考生不宜就读专业等情况的宣讲力度。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及计划报考对身体条件特殊要求专业的考生,要积极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引导考生结合身体条件实际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三、体检时间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4年2月23日。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须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2月26日至28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3月3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4月10日前完成体检数据(含复检修正数据)上报。仅参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6月11日至21日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0月10日相关文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
[广东] 2023年成人高考温馨提醒
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一、按时赴考勿迟到考生应多留意天气状况,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周边环境,合理安排赴考路线,提早出发并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考点,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二、证件、文具要带齐考生应提前打印好准考证,赴考前务必检查是否带齐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以及应带的考试用品(考生应购买正规品牌的2B铅笔),入场时自觉接受监考员检查,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答题卡填涂须规范考生要按示例规范准确、清晰填涂信息点。如需修改,先用橡皮擦将原答案擦除干净,再重新填涂,确保答题卡扫描时,信息点识别准确。在答题卡上作答,字迹须工整、清楚,不准使用涂改液、涂改带涂改。答题卡不能折叠、撕破、穿孔,要保持答题卡清洁。四、违规物品勿携带严禁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自行检查是否携带违禁物品,避免造成考试违规。五、考场纪律须遵守考试期间,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准自行传递工具、用品等。六、违规行为必严惩《刑法》《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作弊行为已作出相关规定,兜售、买卖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处罚。希望广大考生自觉自律、诚信考试,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最后,祝所有考生考出理想成绩!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19日 -
[广东] 10月份自学考试可于10月18日起打印准考证
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各位考生可于10月18日上午10时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打印准考证,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4年1月10日至12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6个科目题型为选择题,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题型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各科的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他科目各60分钟(详见附件1)。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报考对象(一)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二)其他6门科目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等6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3年11月17日至22日。其中,17日至19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20日至22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二)报名地点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提前公布,并做好报名期间的值守工作安排,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方式和地点,由各地市招考机构安排确定。原则上,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从2023年12月29日起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12月5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六、其他事项(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11月15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附件:1.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2.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3.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6.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7.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8.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录取工作。2023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4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二、招生计划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75%。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二)参加了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一)考试安排1.广东省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术科统考时间安排另文通知。(二)成绩使用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1.5×50%。五、招生办法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一)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二)志愿填报达到我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三)投档方式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1.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四)录取办法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五)政策照顾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六)有关说明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六、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3年11月1-10日依学考录取报名(与夏季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3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报名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2024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招生章程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定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请各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10月8日 -
[广东] 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年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一)考试时间:1月13、14日;4月13、14日;10月26、27日。(二)课程安排:1、4、10月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3,其中2024年10月首次开考专业的开考课程考试安排在其他专业的后面(附件3末尾部分)。二、教材及有关情况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4。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三、其他事项(一)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二)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新生报名、报考要求按粤考委〔2023〕5号文中规定执行。(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2024年1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2024年4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3.2024年10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4.2024年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
[广东]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清单》《规范》)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前开考专业的名称、代码、考试计划等进行相应调整。为使本次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与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平稳过渡,在充分考虑考生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决定对目前开考专业设置专业调整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并制定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调整及过渡期(一)关于本次专业调整的范围。本次有52个专业进行专业调整,其中45个专业调整专业考试计划,包括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15个。食品营养与卫生等7个专科专业,由于相关专业规范暂未公布,本次仅调整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文公布。各专业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二)关于专业新、旧计划的时间划分。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按年度区分新、旧计划。2026年前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旧计划,2026年起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新计划。(三)关于部分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说明。2018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后,少数专业存在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中含有多个专业考试计划,且每个专业考试计划对应主考学校不同的情况。本次调整后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仅设置一个专业考试计划,之前承担各专业考试计划的主考学校同时成为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四)关于专业调整过渡期的要求。本次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各专业使用旧专业代码、旧专业名称、开考旧计划课程;其中专科专业按照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本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按照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过渡期内使用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查询。2026年1月1日起,各专业使用新专业代码、新专业名称,开考新计划课程,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二、专业考试计划(一)各专业新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相关课程使用教材及考试大纲将会在过渡期内公布,请留意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告栏公布的相关信息。(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报考对象要求按附件2中该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表中规定执行。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办理毕业继续执行该专业原相关规定。三、课程顶替(一)2026年执行新计划后,2026年前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课程继续有效,可按《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及《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附件4)中的顶替办法,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为新计划课程,并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办理毕业时使用新计划课程学分计算。(二)2026年1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使用课程顶替。四、其他说明本次专业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相关信息,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列表(本、专科)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考试计划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及顶替说明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
[广东] 2024年广东3+证书高职高考时间安排
广东省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证书“3+证书”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日,考试时间为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来一起具体看下吧。 一、招生对象 (1)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2)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3)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 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3年11月1—10日 “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2024年1月 (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 2024年1月 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 2024年3月 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报考“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报名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三、考试和证书要求(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二)证书要求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3.退役士兵考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三)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四、招生计划编制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五、志愿填报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六、投档录取(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三)征集志愿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七、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3年11月1—10日“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2024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2024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2.广东省2024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