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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4年6月下旬至7月中上旬举行。为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考课程2024年第二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和《烹饪》,共13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和《美术基础》2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一)笔试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课程名称7月11日上午9:00-10:30电工、会计(理论)、教育基础综合、生物技术基础、护理9:00-11:00美术基础(色彩)7月11日下午14:30-16:00电子、机械、化学、旅游、土木工程、烹饪14:30-16:30美术基础(素描)会计(实操)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二)操作技能考试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课程名称6月29日上午9:00-12:00音乐综合(上午卷)下午14:30-17:30音乐综合(下午卷)14:30-16:30教育基础综合(美术)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10个考核点,分别是: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29日至7月11日内完成。各门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3.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现有操作技能考核点的实际情况指导、组织考生报考。当地如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应在当地组织考试。确实不具备考试条件需到外地借考的,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借考工作须由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事先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未经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考生个人在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将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而被退回,无法完成报名。相关借考事宜请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具有相关操作技能考点的地市,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借考工作。三、报名工作(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考生报名网址和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网上审核的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如本市没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需告知考生,并联系借考地市,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后,考生方可进行报名。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试费缴交方式和时间,并通知有关考生,要安排专人(设置报名点)负责考试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执行。(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10时—4月22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三)报名注意事项1.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2.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对本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各有关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的填报、校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显示,考生还需继续完成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并提交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3.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须出示学校(单位)开具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否则将不予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6月21日12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五、其它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由各地市编排,其中烹饪实操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后地市负责编排。各地市须于5月13日前在系统录入考点考场数据和完成编排。烹饪考核点须于5月13日前填写考场安排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本次考试使用2024年版考试说明,考生如需要可扫描下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商店”二维码订购,如有疑问请联系(020)34270097。附件: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2.借考申请表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4.专业技能课程(烹饪)考试考场安排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28日 查阅附件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5.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 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可于4月3日起打印准考证
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各位考生可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摘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4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4年7月11日至12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4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门(详见附件1),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均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报考对象(一)历史等4门科目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4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在校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二)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12日至17日。其中,12日至14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15日至17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二)报名地点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提前公布,并做好报名期间的值守工作安排,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方式和地点,由各地市招考机构安排确定。原则上,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从2024年7月1日起可登录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5月17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六、其他事项(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4月1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附件: 1.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 2.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 3.2024年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6.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7.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8.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18日 查阅附件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录取情况,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录取尚有少量缺额计划需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志愿时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从3月31日14:00开始,4月1日14:00截止。二、 征集志愿条件(一)征集志愿资格线1.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依学考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85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65分、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75分。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150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155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0分。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5分。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75分。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80分。(二)征集志愿考生范围1.凡参加了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总分(下称“学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依学考录取”征集志愿填报。2.凡参加了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并符合招生院校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证书”征集志愿填报。三、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一)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可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通过百度小程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查询。省教育考试院也将通过手机短信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二)网上填报志愿。经查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于3月31日14:00-4月1日14: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志愿(征集志愿表样式见附件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集志愿。(三)志愿填报方式。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14:00前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1.填报征集志愿时,“依学考录取”考生普通类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选择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中的1类填报征集志愿,不得兼报。“3+证书”专科中职生考生可填报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须根据对口专业填报),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调剂选项。2.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31日14:00-4月1日14: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录入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并提交;在网上确认志愿前,须认真校对所填报的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逾期不填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4.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月1日14:00-16: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3月31日14:00-4月1日14: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1日16:00前)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5.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发送提醒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志愿。由于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6.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四、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一)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录取时间为4月2-3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及专业志愿,并确认志愿。(二)征集志愿网上录取程序1.对“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对“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3.对“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按照1:1的投档比例,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4.对“3+证书”专科各批次,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投档录取。5.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前,将视院校生源情况,对各科类、各院校专业组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三)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低于《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4〕1号)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专业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五、注意事项(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专业技能证书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二)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包括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简章,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一经确认,投档后,一律不得申请放弃。(三)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信息无效。(四)按规定,考生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录取和征集志愿并被录取后,不能参加2024年高职自主招生和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其他未尽事项,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14号)相关规定执行。“依学考录取”、“3+证书”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依学考录取”、“3+证书”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2.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3.广东省2024年“3+证书”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4.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5.广东省2024年“3+证书”(含“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31日 附件1-3 附件4-5
[广东]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二)
各位考生,一年一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开始,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和气象局发布的“寒潮防御提醒”,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我省寒冷天气持续。其中,21-22日粤北、珠江三角洲北部市县早晨最低气温0℃左右,高寒山区零下5℃,23-25日中北部仍有低温和冰(霜)冻。在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增强防寒保暖意识,采取适当的防寒保暖措施,防范冬季呼吸道流行疾病,保护好自己的健康。赴考前,请考生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提前规划赶赴考场,注意赴考交通安全。最后,祝所有考生得偿所愿,不负韶华!
[广东] 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广州报考点通告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选用初试统考试卷的招生单位,其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及初试统考组织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不选用初试统考试卷的招生单位,其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及初试工作均由招生单位组织。现将广州报考点有关工作通告如下:一、初试统考考试形式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两门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综合能力(二) (科目代码Z002)。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9:00-12:00为考生作答时间)。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求确定各专业统考科目及成绩使用办法,详情可查阅各招生单位报考简章。广州报考点提供纸笔考试(以下简称笔试)和计算机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两种形式考试服务,其中机考考试端分为台式计算机端(以下简称PC端)和移动平板电脑端(以下简称移动PAD端)两种类型,以PC端为主。在广州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方式选择机考且考试终端为移动平板电脑端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报考点提供的移动PAD端,或使用自己携带的移动PAD端参加考试。选择自己携带移动PAD端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一天携带考试用PAD往前考点进行检测,检测安排以考点通知或准考证提示为准。笔试与机考为同一套试题,广州报考点提供有限的笔试考位,建议考生选择机考。具体考位安排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报考资格、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发布的消息。三、网上确认广州报考点采取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方式,考生所报招生单位选用初试统考试卷并选择广州作为报考点的,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一)时间安排1.首次上传材料并提交网上确认时间:4月9日9:00至4月13日17:00,所有选择广州报考点的考生须在此时间内提交网上确认材料,逾期未上传,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和后续报名缴费。2.已提交网上确认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最后提交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00,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合格,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和后续报名缴费。3.已提交网上确认并审核通过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此次报名无效。网上确认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客服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1:30,13:30-17:00。网上确认的审核工作由本报名点负责,联系电话:020-3862783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09:00-12:00,14:30-17:00。(二)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网上确认系统支持手机端和PC端登录,建议考生首选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登录,使用PC端的考生,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登录。PC端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请输入考生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2.仔细核对并确认考生本人网上报名填报信息。3.认真阅读本报考点通告。4.上传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根据有关报考要求和个人真实情况如实上传以下规定的确认材料图片。(1)个人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上传: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上传: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请上传个人证件正本的正、反面两张图片,确保身份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2)最后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上传考生本人正在就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在读证明”正本扫描图片(在读证明应注明学制及预计毕业时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往届生须上传“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正本的扫描图片。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往届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正本的扫描图片。5.提交网上确认后等待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报考点审核结论,如提示“材料审核通过”,则考生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如系统提示“待补充材料”,则考生需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确认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重新提交网上确认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成功。6.网上缴纳报名费材料审核通过后应在4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付报名费,未按时缴费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缴费金额:500元人民币。缴费方式:支持支付宝或首信易(国内银行卡、信用卡)。本报考点不接收现金或转账,报名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三)注意事项1.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确认期间,请保持手机、电子邮件畅通。2.提交网上确认前,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发现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源地、身份证件号码、最后毕业学校名称、最后学历/学位信息填写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请联系报考点,电话:020-38627835。3.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未按时缴费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准考证》打印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广州报考点初试统考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五、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86-20-38627835;(二)传真:86-20-38627826;(三)联系人:聂老师、陈老师。
[广东] 我省2024年春季高考投档线公布
我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于3月27日至4月3日进行。本次投档包括“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舞蹈类、音乐类和“3+证书”共6个类别。目前,“3+证书”本科批次投档录取结束,9所本科招生院校共录取1360名考生。“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专科批次已开始投档,共投出27万余名考生,其中“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投出146520人,体育类投出1880人,音乐类投出375人,舞蹈类投出130人,美术与设计类投出4518人,“3+证书”专科中职生批次投出117943人。从投档情况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成效明显。数据显示,今年春季高考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明显高于往年。考生志愿填报积极踊跃、科学合理,春季高考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和考生家长认可。其中,“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和舞蹈类各院校专业组均满档,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与设计类有个别院校专业组未满档;“3+证书”专科中职生批次绝大部分院校专业组已满档,仅4个院校专业组未满档。根据录取日程安排,“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专科批次录取将于3月30日结束。对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退档产生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省招生办将于3月31日-4月1日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于4月1日-3日组织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投档情况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省统考科目《基础会计学》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存储和网络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设计基础》允许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不大于4开且干净(无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其它科目除考点有特殊规定外,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处以便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信息。使用答题卡的,还须将考生条形码贴在相应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考前须听力试音的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有关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9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有关规定,我办对申报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了汇总复核确认。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我办会同省征兵办审核后确认,共6144名(荣立三等功以上的422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见附件1);广东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考生名单由我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数据比对后确认,非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考生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办审核后确认,共3104名(见附件2);加分资格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办审核后确认,共1157名(见附件3)。现将上述考生名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资格名单3月19日起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年底。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联系电话:020-62833628,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附件:1.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名单2.具有建档立卡资格的考生名单3.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9日 附件1: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名单 附件2:具有建档立卡资格的考生名单 附件3: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增补公告(二)
应有关高校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部分内容作如下增补(见附件)。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要求》增补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9日
[广东] 我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3月24日起打印准考证
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简称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3月30日至31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统考科目)将于3月30日进行。3月24日上午10时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打印省统考科目准考证。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考试安排,由各招生院校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考生。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下称“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合力保障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实施。2024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3〕25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二、严格规范招生管理(一)批次安排和分数线划定1.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2.录取分数线。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3+证书”招生录取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二)投档原则和比例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中职就读专业对口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相关证书等要求及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分档录取。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志愿。(三)征集志愿如招生院校专业组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四)时间安排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7日至4月3日,详见《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五)注意事项1.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分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退档考生提出的质疑由相关院校解答并妥善处理。2.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考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38号)有关规定,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3.2021年起,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将通过网络平台方式推送电子版给各招生院校,由院校自行打印下载,不再另行寄送纸质版。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春季高考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送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4.已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注销工作等均按夏季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生院校在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毕业证明原件(含高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无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对于“3+证书”考试录取考生,招生院校还须核验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5.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三、全力保障录取平稳顺利(一)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三)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预投档分数线等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等),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信息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6号)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录取工作所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十公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考试院官微官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招生类型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各招生院校要完善措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积极配合省招生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招生工作满意度。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请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并告知所有考生。附件: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8日附件广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日期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3月14—18日14日14:00至18日12:00,志愿填报3月23—24日“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安排见相关院校招生网站3月26日前“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上报职业技能考核结果录取3月27—30日27日上午,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模拟投档;“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投档、院校阅档、录检结束27日下午,“3+证书”专科批次模拟投档28日下午,省招生办公室投“依学考录取”普通类、艺体类及“3+证书”专科批次考生档案29日,高职院校阅“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投档考生档案;30日,录检结束征集志愿录取3月31—4月3日31日上午,整理“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缺额计划;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31日12:00-4月1日12:00,考生填报征集志愿;4月1日下午,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3日,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录检结束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可能根据录取实际调整
[广东] 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温馨提示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已于3月14日14:00开始,计划于3月18日12:00截止(3月18日12:00-14:00,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确认),逾期不再受理。请未填报志愿或未确认志愿的考生尽快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志愿或确认志愿。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18日
[广东] 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的公告
广大考生: 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正在顺利进行。目前,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人数已达到最大容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选择其他考点报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16日
[广东]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前提醒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将于3月30日至31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一、考试安排(一)考试时间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3月30、31日参加文化考试。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3月30日语文数学3月31日政治英语(二)考试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九佛西路280号广东白云学院钟落潭校区。二、准考证打印考生于3月23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三、考生注意事项1.考前,考点学校不对考生开放“踩点”。考生可在考前一天到考点学校正门查看考场安排、学校平面图等相关信息,也可通过考点学校官网(http://www.baiyunu.edu.cn)、官微(微信号:gdbyxy)等了解考场安排和考场分布,或在考试当天提前进入考点进行“踩点”。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3.每科开考前60分钟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封闭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有序离场。4.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透明文具袋、透明水杯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智能手表、运动手环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5.考生应在答卷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6.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吸烟,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工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7.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考试在即,希望广大考生放平心态,积极备考。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发挥水平,取得好成绩!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精神,我们制订了《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提高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工作统筹谋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落实责任。各市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招生、督导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工作部署,制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加强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将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应于5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秋季开学两周内将招生工作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基信处、职终处、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二处。二、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稳妥推进改革。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落实。(二)扎实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持有外省户籍的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所在地市2024年中考报名条件以及高职转段时符合有关高校当年录取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招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组织好各中学开展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家长都了解政策,熟悉流程,顺利应考。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各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工作,将三二分段招生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初中学校在发动初中毕业生参加三二分段招生的报名工作上主动作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提前做好招生简章的宣传和计划编报工作,按照依据中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及时、准确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并将新生录取名册提交对口高职院校备案。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过程性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在中职学段入学后一个月内向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规范应用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做好高职学段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条件的学生,只能参加三二分段的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三二分段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三、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一)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公办优质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等),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与当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的办法。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机构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中职学校严格执行公布的跨省招生计划。(三)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四)规范特殊群体招生1.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或优待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待政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拟享受加分或优待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完善加分或优待考生资格审核公示机制。各市及招生学校要规范加分或优待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主动公开加分或优待办法、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资格信息和最终录取结果,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或优待项目、优待或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中学还须在校园通知栏以及加分或优待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未经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及省属学校,按批准的办法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高中学校要根据招生方案、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重要信息和录取结果。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变相“掐尖”、提前招生等。各市要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章程,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与程序。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督,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市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工作形象。(一)严格计划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文件要求,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审批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市,由生源输出地和输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安排跨地市招生计划。跨地市的中职学校转移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公布,生源输出地要主动对接有关地市,共同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工作。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审核和公布。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所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市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对于过去市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的地方,应减少市属学校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实现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以普通高中学校(班)等名义招收学生。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校予以通报、取消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规的民办学校除给予以上处理外,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联合督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三)严格资格审核。要用好省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下称“中招服务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充分使用中招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四)强化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经审核被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高中阶段学校要依据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招生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市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加强中招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录取后已经报到的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经地市审核后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审核)。使用自建中招服务平台的地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学籍系统不得为未经省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五)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要加强招生服务平台监管,严禁被停止招生资格的学校利用平台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招生。 五、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要将招生学校名单以及名额分配、自主招生、招生加分、随迁子女等的操作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在区(县)招生机构网站上予以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在社会广泛监督下公开透明进行。 (三)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六、优化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要把中招服务平台和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作为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市级考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中阶段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的中考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招生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将各级招生办统一的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地组织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中高职贯通的高职院校进校宣传,打通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与初中毕业生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中考,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要制订社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控,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二)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市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参考和咨询指导。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影响升学质量等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各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有关机构。市级考招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公开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七、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周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暂停当年招生的中职和技工院校,须于4月1日前由市招生机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进度,第一阶段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数据、完成任务情况将汇总公布。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及时掌握各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分别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及时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填报当天截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八、其他事项《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2)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可以直接下载电子文档,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也可在考试院官微查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管理,涉及招生的具体问题可向当地市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可向省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附件:1.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3月1日 下载附件
[广东]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
有关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已结束。根据省民宗委来文及有关地市上报,经审核,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7人,现予以公示,并请广州、深圳、惠州、清远市教育局、招生办于3月14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相关县区招办和学校,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4年8月底。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增补1人)2.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增补2人)3.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增补4人)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3日 查阅附件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广东白云学院:应广东白云学院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3+证书本科批次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更正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更正表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页码原刊登内容更改内容10822广东白云学院中职生版P2专业组803 50904 产品设计50中职专业要求: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动漫游戏、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字影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民间传统工艺、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动漫游戏、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字影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民间传统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专业组803 50904 产品设计50中职专业要求:艺术设计与制作、界面设计与制作、数字影像技术、皮革制品设计与制作、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工艺美术、绘画、首饰设计与制作、动漫与游戏设计、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动漫与游戏制作、影像与影视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玩具设计与制造、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家具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计算机平面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包装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网页美术设计
[广东] 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问答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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