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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2024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广州考区考点安排的通知
2024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将于5月18、19日进行,本次考试广州考区设立3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1.全部香港考生(理工类),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考点考试,地址:广州市番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广工一路(教学区东门入口),考场位于教学二号楼(具体位置见图1),联系电话:020-39322665。2.香港考生(文史类,考生号040110002-040112016),安排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考点考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考场位于第一、二教学楼(具体位置见图2),联系电话:020-38265603。3.香港考生(文史类,考生号040112017-040113138),全部澳门、台湾及华侨考生,安排在暨南大学(石牌校区)考点考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考场位于主教学楼(具体位置见图3),联系电话:020-85220130。4.考生的考场号和座位信息详见准考证。联合招生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图1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地图图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东校区)地图图3暨南大学(广州石牌校区)地图
[广东]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车辆工程等五个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近期,我们收到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三所高校来函,反映由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专业调整等原因,根据《广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相关精神,将会影响高校担任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主考专业的学位授予,提出不再担任部分专业的主考学校。经研究,决定调整《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粤考委〔2023〕4号)中车辆工程等5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调整情况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并做好主考学校调整的告知、解释等宣传工作,确保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附件: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专业主考学校调整汇总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4年4月26日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截点为2024年8月31日。(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二、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实施区域(一)招生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实施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二)实施区域。我省2024年实施专项计划的范围为原中央苏区、欠发达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附件2)。三、招生方式及志愿填报(一)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二)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并公示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见省招生办公室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文件。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核公示(一)报考方式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3.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本人、考生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的市、县(市、区),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就读学校和学籍等信息。(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父亲和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须带公章页,下同)。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如考生父母不具有法定监护人资格,须提供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电子版,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资格证明电子版。(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呈现的考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二)报考资格审核及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实行网上审核。“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数据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申报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1.资格审核。(1)资格初核。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初核。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的信息以及考生上传的户口本、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审核不合格的须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给考生重新补充材料的,须注明待补充材料内容,同时提醒考生于4月27日前重新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逾期未重新提交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初核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核合格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2)资格复核。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对初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本市辖所有复核合格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完成考生资格复审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解释。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2.资格公示。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专项计划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五、违规违纪处理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报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实施区域的有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公众号、信息推送等形式,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或印发、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动员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专项计划。(二)严格资格审核。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好考生资格审核关。一要严把资格条件。要认真对照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及有关材料。2024年起,各有关地市招生办在复审时,要通过报名系统导出考生数据,会同当地公安部门,认真核查考生户籍是否在实施区域满三年,并将核查结果于5月12日前正式行文(附考生名单)报省招办。二要严密工作流程。各有关市、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中学报名点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考生资格审核,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做好考生资格公示工作。要督促各报名点提醒考生登录报考系统获知审核结果。对于撤回修改补充材料的,务必及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补充完整。三要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有疑惑的考生,要及时向考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三)强化问责监督。各有关地市、有关报名点、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各有关地市、有关报名点要落实审核责任,对审核结果负责。省级招办严格按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并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情况。高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规则的进档考生。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请各地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附件:1.广东省2024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计划安排2.广东省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县(区、市)列表广东省教育厅2024年4月15日
[广东] 关于启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启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21号)要求,从2024年起启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该大纲包括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两部分。其中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大纲1册,专科起点升本科大纲按报考学科专业不同分为5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请按照新大纲要求进行复习。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4月16日
[广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成绩证明申请表
请点附件下载: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成绩证明申请表
[广东] 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即将公布
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25日前,按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规定的程序向其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以及联系电话等。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edu.gd.gov.cn)相关通告。附件: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
[广东] 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广东省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准考证4月3日上午10时起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开通打印。请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并认真核对个人信息,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中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注意事项等内容。考生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考区所在地市自考办咨询。准考证打印后需妥善保管,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不得作任何标记。二、携带相关证件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考生身份证件遗失,则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入场参加考试(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因手机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带齐考试用品请考生准备好考试需要的相关文具,如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三角板、圆规、橡皮擦等,除必要文具之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物品种类清单》见附件1)。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计算器(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除外)、电子记事本、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以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四、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请考生规划好出行线路,选择合理出行方式(自驾车请提前了解考点有无停车场地),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留足存放物品和入场检查时间。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严禁带走试卷和草稿纸。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的签名框内签名确认。五、自觉接受入场检查请考生自觉接受在考点封闭区入口和考场入口进行智能安检门安检、人工安检和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及身份验证(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一)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金属发卡等物品进入安检门,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因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二)考生应提前安置好个人物品,尽量不携带书包、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或贵重物品进入考点,以免丢失。(三)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进行安检的考生,请事先开具并携带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四)请考生预留足够时间进行安检,避免集中在考前安检造成拥堵,影响进场考试时间。考生应注意按照本次考试的有关要求,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存放在智能安检门之外考点指定的物品存放点。考点只负责给考生提供物品存放处,不负责物品的保管,出现丢失、错拿、忘拿等情况由考生负责。六、遵守考试纪律考场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为考试作弊,将按规定取消当次考试所有课程成绩。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及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七、提高警惕防受骗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反映,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预祝考生取得理想的成绩!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物品种类清单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3.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4月8日 查阅附件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发布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将于4月9日由我院统一发布。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按考生卷面成绩(满分60分)÷3,四舍五入取整数后计得。英语听说考试成绩与英语笔试成绩合成考生高考英语科目的成绩。4月9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一)官微查询方式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三)百度小程序查询方式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二、考试成绩复查(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查询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17:00前凭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24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附件),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于4月11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菜单栏下的英语听说复查登记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附件:2024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24年4月7日
[广东] 北京外国语大学等8所高校公布2024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4年我省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其中,北京外国语大学等8所高校已制定2024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按高校公布的招生录取简章报名并提供报考材料,报名通过后参加高校综合素质测试。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简章公布的折算办法最终构成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请考生登录各招生高校网站,了解报考有关情况介绍及安排。 综合评价附件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4年6月下旬至7月中上旬举行。为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考课程2024年第二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和《烹饪》,共13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和《美术基础》2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一)笔试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课程名称7月11日上午9:00-10:30电工、会计(理论)、教育基础综合、生物技术基础、护理9:00-11:00美术基础(色彩)7月11日下午14:30-16:00电子、机械、化学、旅游、土木工程、烹饪14:30-16:30美术基础(素描)会计(实操)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二)操作技能考试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课程名称6月29日上午9:00-12:00音乐综合(上午卷)下午14:30-17:30音乐综合(下午卷)14:30-16:30教育基础综合(美术)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10个考核点,分别是: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肇庆市工业贸易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29日至7月11日内完成。各门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3.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现有操作技能考核点的实际情况指导、组织考生报考。当地如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应在当地组织考试。确实不具备考试条件需到外地借考的,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借考工作须由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事先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未经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考生个人在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将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而被退回,无法完成报名。相关借考事宜请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具有相关操作技能考点的地市,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借考工作。三、报名工作(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考生报名网址和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网上审核的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如本市没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需告知考生,并联系借考地市,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后,考生方可进行报名。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试费缴交方式和时间,并通知有关考生,要安排专人(设置报名点)负责考试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执行。(二)报名时间:2024年4月17日10时—4月22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三)报名注意事项1.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2.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对本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各有关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的填报、校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显示,考生还需继续完成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并提交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3.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须出示学校(单位)开具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否则将不予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6月21日12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五、其它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由各地市编排,其中烹饪实操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后地市负责编排。各地市须于5月13日前在系统录入考点考场数据和完成编排。烹饪考核点须于5月13日前填写考场安排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本次考试使用2024年版考试说明,考生如需要可扫描下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商店”二维码订购,如有疑问请联系(020)34270097。附件: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2.借考申请表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4.专业技能课程(烹饪)考试考场安排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28日 查阅附件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 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4.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5.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 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可于4月3日起打印准考证
广东省2024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各位考生可于2024年4月3日上午10时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摘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4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4年7月11日至12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4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门(详见附件1),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均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报考对象(一)历史等4门科目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4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在校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二)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4年4月12日至17日。其中,12日至14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15日至17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二)报名地点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提前公布,并做好报名期间的值守工作安排,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方式和地点,由各地市招考机构安排确定。原则上,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从2024年7月1日起可登录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5月17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六、其他事项(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4月1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附件: 1.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 2.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 3.2024年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 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6.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7.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 8.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3月18日 查阅附件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录取情况,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录取尚有少量缺额计划需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志愿时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从3月31日14:00开始,4月1日14:00截止。二、 征集志愿条件(一)征集志愿资格线1.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依学考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85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65分、体育类专业省统考175分。音乐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文化科总分150分、音乐类专业省统考150分。美术与设计类:文化科总分155分、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150分。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5分。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75分。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80分。(二)征集志愿考生范围1.凡参加了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总分(下称“学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依学考录取”征集志愿填报。2.凡参加了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并符合招生院校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证书”征集志愿填报。三、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一)查询录取结果。考生可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通过百度小程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查询。省教育考试院也将通过手机短信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二)网上填报志愿。经查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有意愿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可于3月31日14:00-4月1日14: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志愿(征集志愿表样式见附件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征集志愿。(三)志愿填报方式。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于4月1日14:00前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1.填报征集志愿时,“依学考录取”考生普通类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选择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中的1类填报征集志愿,不得兼报。“3+证书”专科中职生考生可填报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须根据对口专业填报),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调剂选项。2.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3月31日14:00-4月1日14: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录入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并提交;在网上确认志愿前,须认真校对所填报的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逾期不填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4.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月1日14:00-16: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3月31日14:00-4月1日14: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1日16:00前)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5.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发送提醒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志愿。由于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6.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四、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一)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录取时间为4月2-3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及专业志愿,并确认志愿。(二)征集志愿网上录取程序1.对“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对“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3.对“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按照1:1的投档比例,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4.对“3+证书”专科各批次,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投档录取。5.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前,将视院校生源情况,对各科类、各院校专业组间计划进行适当调整。(三)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低于《关于公布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4〕1号)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专业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五、注意事项(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专业技能证书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二)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包括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简章,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一经确认,投档后,一律不得申请放弃。(三)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信息无效。(四)按规定,考生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录取和征集志愿并被录取后,不能参加2024年高职自主招生和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其他未尽事项,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14号)相关规定执行。“依学考录取”、“3+证书”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依学考录取”、“3+证书”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2.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3.广东省2024年“3+证书”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4.广东省2024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5.广东省2024年“3+证书”(含“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31日 附件1-3 附件4-5
[广东]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二)
各位考生,一年一度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开始,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和气象局发布的“寒潮防御提醒”,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我省寒冷天气持续。其中,21-22日粤北、珠江三角洲北部市县早晨最低气温0℃左右,高寒山区零下5℃,23-25日中北部仍有低温和冰(霜)冻。在此,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增强防寒保暖意识,采取适当的防寒保暖措施,防范冬季呼吸道流行疾病,保护好自己的健康。赴考前,请考生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提前规划赶赴考场,注意赴考交通安全。最后,祝所有考生得偿所愿,不负韶华!
[广东] 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广州报考点通告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选用初试统考试卷的招生单位,其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及初试统考组织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不选用初试统考试卷的招生单位,其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及初试工作均由招生单位组织。现将广州报考点有关工作通告如下:一、初试统考考试形式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由教育部统一命制两门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综合能力(二) (科目代码Z002)。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四选一的选择题)。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9:00-12:00为考生作答时间)。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需求确定各专业统考科目及成绩使用办法,详情可查阅各招生单位报考简章。广州报考点提供纸笔考试(以下简称笔试)和计算机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两种形式考试服务,其中机考考试端分为台式计算机端(以下简称PC端)和移动平板电脑端(以下简称移动PAD端)两种类型,以PC端为主。在广州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方式选择机考且考试终端为移动平板电脑端的考生,可选择使用报考点提供的移动PAD端,或使用自己携带的移动PAD端参加考试。选择自己携带移动PAD端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在考前一天携带考试用PAD往前考点进行检测,检测安排以考点通知或准考证提示为准。笔试与机考为同一套试题,广州报考点提供有限的笔试考位,建议考生选择机考。具体考位安排以报名系统显示为准。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报考资格、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发布的消息。三、网上确认广州报考点采取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方式,考生所报招生单位选用初试统考试卷并选择广州作为报考点的,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一)时间安排1.首次上传材料并提交网上确认时间:4月9日9:00至4月13日17:00,所有选择广州报考点的考生须在此时间内提交网上确认材料,逾期未上传,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和后续报名缴费。2.已提交网上确认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最后提交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00,逾期未补充或补充材料仍不合格,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和后续报名缴费。3.已提交网上确认并审核通过的考生须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6日17:00,逾期未缴费,此次报名无效。网上确认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67410388,客服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9:00-11:30,13:30-17:00。网上确认的审核工作由本报名点负责,联系电话:020-38627835,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每天09:00-12:00,14:30-17:00。(二)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网上确认系统支持手机端和PC端登录,建议考生首选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登录,使用PC端的考生,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登录。PC端登录网址:https://yz.chsi.com.cn/gatwsqr/stu/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考生进入登录页面后,请输入考生本人学信网账号、密码登录。2.仔细核对并确认考生本人网上报名填报信息。3.认真阅读本报考点通告。4.上传材料。所有考生均须根据有关报考要求和个人真实情况如实上传以下规定的确认材料图片。(1)个人证件港澳地区考生须上传: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须上传: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请上传个人证件正本的正、反面两张图片,确保身份证件边框完整,字迹清晰,亮度均匀。(2)最后学位或同等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上传考生本人正在就读学校开具(加盖公章)的“在读证明”正本扫描图片(在读证明应注明学制及预计毕业时间)。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往届生须上传“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正本的扫描图片。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往届生须上传“硕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正本的扫描图片。5.提交网上确认后等待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关注系统中报考点审核结论,如提示“材料审核通过”,则考生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如系统提示“待补充材料”,则考生需根据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确认报名信息或补充材料。逾期未重新提交网上确认或补充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成功。6.网上缴纳报名费材料审核通过后应在4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付报名费,未按时缴费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缴费金额:500元人民币。缴费方式:支持支付宝或首信易(国内银行卡、信用卡)。本报考点不接收现金或转账,报名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三)注意事项1.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确认期间,请保持手机、电子邮件畅通。2.提交网上确认前,请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如发现考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生源地、身份证件号码、最后毕业学校名称、最后学历/学位信息填写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请联系报考点,电话:020-38627835。3.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未按时缴费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准考证》打印5月1日至5月12日,考生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广州报考点初试统考安排在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五、联系方式(一)联系电话:86-20-38627835;(二)传真:86-20-38627826;(三)联系人:聂老师、陈老师。
[广东] 我省2024年春季高考投档线公布
我省2024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于3月27日至4月3日进行。本次投档包括“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美术与设计类、体育类、舞蹈类、音乐类和“3+证书”共6个类别。目前,“3+证书”本科批次投档录取结束,9所本科招生院校共录取1360名考生。“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专科批次已开始投档,共投出27万余名考生,其中“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投出146520人,体育类投出1880人,音乐类投出375人,舞蹈类投出130人,美术与设计类投出4518人,“3+证书”专科中职生批次投出117943人。从投档情况看,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成效明显。数据显示,今年春季高考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明显高于往年。考生志愿填报积极踊跃、科学合理,春季高考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和考生家长认可。其中,“依学考成绩录取”普通类和舞蹈类各院校专业组均满档,体育类、音乐类和美术与设计类有个别院校专业组未满档;“3+证书”专科中职生批次绝大部分院校专业组已满档,仅4个院校专业组未满档。根据录取日程安排,“依学考成绩录取”和“3+证书”专科批次录取将于3月30日结束。对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因退档产生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省招生办将于3月31日-4月1日组织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于4月1日-3日组织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投档情况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使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省统考科目《基础会计学》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存储和网络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设计基础》允许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和材料、不大于4开且干净(无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其它科目除考点有特殊规定外,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处以便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信息。使用答题卡的,还须将考生条形码贴在相应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考前须听力试音的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有关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保送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9号)、《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50号)有关规定,我办对申报广东省202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加分资格的考生进行了汇总复核确认。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由我办会同省征兵办审核后确认,共6144名(荣立三等功以上的422名)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见附件1);广东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考生名单由我办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提供的数据比对后确认,非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考生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我办审核后确认,共3104名(见附件2);加分资格由考生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办审核后确认,共1157名(见附件3)。现将上述考生名单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资格名单3月19日起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eea.gd.gov.cn/)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4年年底。二、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联系电话:020-62833628,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附件:1.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名单2.具有建档立卡资格的考生名单3.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9日 附件1: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名单 附件2:具有建档立卡资格的考生名单 附件3: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广东]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增补公告(二)
应有关高校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部分内容作如下增补(见附件)。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要求》增补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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