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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调整《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试卷结构的通知
详见外网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编导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按规定参加考试。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4年12月14日在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5个考点同时举行。考生务必带好本人统考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准时到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按《考生须知》中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 2、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应尽早做好准备,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影响考试当天出行。
[上海] 关于2015年外省市普通高校在沪设立艺术类专业加试指定考点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52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及中学: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并审核,现将审核确定的2015年外省市普通高校在沪艺术类专业加试指定考点公布如下: 1.美术与设计学类指定考点 (1)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 (2)上海市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松江区) (3)上海市香山中学(浦东新区) 2.非美术与设计学类指定考点 (1)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
[上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51号]
各有关高校、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 3.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库结构 附件1: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5年本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期间每天9:00—18: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2014年11月24日至25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所属街道、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报名考试费,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中学的布置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5年3月8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体育类专业统考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5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 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一经2015年3月8日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咨询电话:51253145。 三、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5年3月29日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每人限选一项)。 (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 本市2015年体育类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三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总分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一项,满分为25分。具体各项目分值的权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确定体育类专业市统考合格线。 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15年4月20日前委托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单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体育类专业考试市统考合格线上的考生,应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持本人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单到本人文化考试报名所在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所在中学)填写《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报考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 五、录取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艺术体育本科批中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在高职(专科)艺术体育批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中的其他专业。 体育类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在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附件2: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 2014年11月19日—21日 考生进行文化考试、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2014年11月21日—25日 考生到区(县)高招办确认文化考试报名信息并缴费 2014年12月上旬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本市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15年3月8日 考生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确认专业考试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2015年3月29日考生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 附件3: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库结构 字段名 字段类型 字段长度(小数位) 字段含义 BMH 字符型 14 考生秋季高考报名号 XM 字符型 10 考生姓名 XB 字符型 10 考生性别 SFZH 字符型 18 身份证号(字母大写) ZCJ 数值型 6(2) 总成绩 X1 数值型 6(2) 身体素质得分 X111 字符型 30 身体素质项目1名称 (注明数值单位,如“100米跑(秒)”) X112 数值型 10(3) 身体素质项目1数值 (如“10.05”表示10.05秒) X113 数值型 6(2) 身体素质项目1得分 X121 字符型 30 身体素质项目2名称 (注明数值单位,用括号括起来) X122 数值型 10(3) 身体素质项目2数值 X123 数值型 6(2) 身体素质项目2得分 X131 字符型 30 身体素质项目3名称 (注明数值单位,如“100米跑(秒)”) X132 数值型 10(3) 身体素质项目3数值 (如“10.05”表示10.05秒) X133 数值型 6(2) 身体素质项目3得分 X3 数值型 6(2) 专项技术得分 X311 字符型 30 专项技术项目1名称(注明数值单位)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顺利举行
为帮助考生详细了解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和专业考试有关政策,我院于11月29日组织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本市共有38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参加咨询活动。 本次咨询,考生提问数为746个,其中710个有效提问得到了解答。 这次活动得到了东方网的协助。考生如需查看提问和解答的详细内容,请点击:东方网
[安徽] 2015年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初检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地区 时间 地点 1 淮南 2014年12月8日 淮南市招办一楼大厅 2 蚌埠 2014年12月9日 蚌埠招办大厅 3 宿州 2014年12月10日 宿州市第一中学 4 淮北 2014年12月11日 淮北洪山路招办大厅 5 亳州 2014年12月12日 亳州招办定 6 阜阳 2014年12月13日 阜阳市招办定 7 安庆 2014年12月15日 安庆市招办定 8 合肥 2014年12月16日 合肥市金寨路1号望江宾馆 9 六安 2014年12月17日 六安球拍西路儒林宾馆 10 黄山 2014年12月18日 屯溪一中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凭本人统考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修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用任何照相设备拍摄试卷。考试中如发现违规,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进入考场后,凭统考准考证到监考教师处进行座位抽签,按照抽签号入座。未经监考教师同意,考生不得变动考试位置,不得随意走动和离开教室,否则按违规论处。 4、考生可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素描、色彩科目考生在开考1小时后可交卷;速写科目不得提前交卷。 5、考生领到试卷后,应在非作画面指定位置用水笔或圆珠笔分别填写考生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将条形码准确无误地贴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带数字的条形码①贴在非作画面左上方指定方框内,不带数字的条形码②贴在非作画面右上方指定方框内)。 6、试卷任何位置不得用线条、明暗、色彩做任何与考试要求无关的记号;不得在试卷上打格子;除指定位置外,考生不得在其他任何位置签名或书写文字,否则作废卷论处。 7、考生不得将各类定画液、画架、小板凳、九宫格、放大尺、拷贝纸(包括草稿纸)、电吹风、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报纸等)带入考场,已带来的一律交监考教师统一保管。考试中如发现有违规使用的,一律按违规论处。 8、考试期间考场内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帮他人绘画,更不得调换、抄袭他人试卷,违者按作弊论处。 9、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须待监考教师收取试卷并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后,方可离开考场。
[河北] 2015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公告
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公告 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网上报考工作即将开始,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日-19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详见《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 1.为确保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安全、准确,自本次报考起,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含在籍考生和新生)均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点击查看列表】进行考生信息现场确认(含采集指纹信息、获取初始密码,下同),考生进行信息现场确认的报考点一旦选定本次报考不得更改。 2.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只需进行一次信息现场确认。本次考试的信息现场确认的时间为12月10日-20日,每天8:30-17:00,请考生务必及时完成网上信息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考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 一、所有考生报考理论课均需通过“理论课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考。进入“理论课报考入口”后,分为“新生注册”、“考生报考”、“信息查看”三个功能入口。 新生注册入口:新生首次报考进行信息注册的入口,完成注册后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报考入口:现场确认后的考生(在籍考生和新生)报考理论课程的入口。 信息查看入口: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可通过该入口查看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考生现场确认完成后可获取初始登录密码。考生获取初始登录密码后,方可在理论课程报考时间内通过“考生报考”入口进行理论课报考。 三、所有报考非受限理论课程的考生网上在线支付报考费。网上支付环节通过“易宝”进行。考生在网上支付前,需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易宝”支持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和兴业银行等。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易宝”客服电话010-59370500。 四、所有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的考生均需先在网上报考,然后在报考期间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缴纳报考费。 五、考生报考时,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照片、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无图像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考流程。新生首次报考在信息注册时上传图像信息,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可通过“信息查看”入口上传图像信息。 六、考生报考时,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 七、考生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八、考生按当次公布的课程报考,并按课程支付报考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12】3号标准(45元/科次)执行。考试缺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九、此前与本公告冲突的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十、报考结束后,考生仍要经常关注省、市教育考试机构相关网站的通知和公告,以便掌握各种考试信息。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将于11月29日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即。为了让考生详细了解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和专业考试的有关政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38所艺术类专业招生院校,于2014年11月29日(周六)9:00-16:00举行“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 届时,考生可登录本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咨询艺术类专业招生和专业考试的有关问题。
[上海] 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考网上评卷考生作答注意事项
为了确保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考评卷质量,使评分更加公平公正,2015年编导类专业统考科目将全部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考生作答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在作答前,请认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印刷的作答注意事项,并按规定认真填涂、书写。 2. 考生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作答。准考证号填涂和客观题作答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填涂要规范。填涂时须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或数字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保持答题卡整洁,不折叠,不破损。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题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4.考生不准使用红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作答。 5.考生作答时应尽量减少答案的涂改,做到字迹端正,书写清楚。并注意答题顺序,避免答错位。 6.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纸等工具擦除修改答题内容。 点击查看:2015年编导答题卡-样卷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现场确认本周日进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现场确认将于2014年11月30日(9:00-11:30,12:30-16:00)进行。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市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试区现场,进行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确认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带照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报考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另须带好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过时未确认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 一、艺术类统考各专业确认点信息 1.美术与设计学类: (1)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2)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 (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4)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 (5)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2.音乐学类: 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3.编导类: 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 4.表演类: 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二、其它注意事项 1.若考生在现场确认过程中发现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有误,请当即向各考点工作人员提出,并填写信息勘误表进行信息更正。 2.若考生之前未在网上报名参加相应的艺术类统一考试,在确认当天可前往考点申请补报(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统一考试仅可在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考点办理补报)。考生申请补报要求如下: (1)考生须是经11月24日-25日文化考试现场确认获准参加秋季高考的考生。 (2)补报考生须前往毕业中学或户籍所在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补打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带照片),待考生持有报考证后方可再次前往考点领取艺术类统考准考证。若补报考生无数码照片,可于现场确认当天(11月30日)前往上海行健职业学院进行补拍照片。
[上海] 2015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报名即将开始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通过对考生听、说、读、写等能力的全面考查,测试应试者的水平,满足社会上英语能力鉴定和人才市场的需求。考试不受年龄、学历、地域及职业的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暂不受理)。2015年上半年考试定于2015年3月28日- 29日举行,其中笔试(含听力测试)时间为3月28日上午,口试时间为28日下午或29日全天。本次考试级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各级别均可报考全项(笔试和口试),也可单独报考笔试或口试;不允许同时报考不同级别;同一级别不允许多次报名。参加PETS所有级别考试的考生的单项合格成绩可以被保留到相邻的下一考次。一次考试或相邻两次考试中,笔试、口试都合格者,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核发《合格证书》。跨考次的成绩将不予保留。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2日至15日 报名考试费:一、二级:130元;三级:170元 报名方式: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军人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凭户口簿和学籍卡报名。考生报名时应仔细核对信息确认单中的各项信息。报名数据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一律不得修改。保留笔试或口试单项合格成绩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旧准考证及单项合格证书。如考生在报名时所提供的准考证号有误或漏报所需保留成绩的准考证号,则无法完成成绩的保留,不能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经批准认定,办理2015年上半年PETS考试报名手续的考点信息如下: 考点名称 报名地址 报名级别 考生限额 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 照片采集方式 备注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徐汇考点:漕宝路 120号(近桂林路)34号楼报名大厅(101室) 一级至三级 1700 64942806 64943008 8:30-11:00 13:00-16:00 现场拍照 一级口试机考 杨浦考点:杨浦区凤城路50号(考试地点: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 本溪路118号) 三级 700 18701984772 9:00-11:00 13:00-16:00 现场拍照 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培训中心 陆家浜路918号 一级至三级 1200 63779061 9:00-11:00 13:00-15:00 现场拍照 一级口试机考 上海新世界进修中心 黄河路355号雅州大楼2号楼8楼 (考试地点:上海市八初级中学 黄浦区复兴东路123号(近外咸瓜街) 三级 700 22817150 10:00-12:00 13:00-16:00 现场拍照 考生须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嘉定区城中路37号10号楼401室 三级 600 39188173 39188171 9:00-11:00 14:00-16:00 考生提供近期免冠正面照一张 上海松江区优开能培训学校 松江区谷阳北路1470弄(绿城路口)1号永翔商业街三楼306室 三级 1300 37717145 13162569819 10:00-16:00 考生提供近期免冠正面照一张 考生须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宜昌路575号多功能会议室 二级、三级 1500 62534086 62585385 9:00-11:30 12:30-16:00 现场拍照 周边交通:地铁三、四、七号线镇坪路站5号出口 上海中博专修学院 金山区学府路1300号上海中博专修学院综合楼113室 三级 1200 67267001 67268256 8:00—11:00 12:00—16:30 现场拍照 考生须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报名照一张 上海杨浦区坤阳人才进修学校 国科路75号(近黄兴路) 三级 1300 55053207 9:00-11:00 13:00-16:00 现场拍照 考生须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路64号(钦州南路口) 三级 1350 64324386 64321247 9:00—11:00 13:00—16:00 现场拍照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浦东大道1550号(民生路口) (考试地点:浦东大道2600号上海海事大学东校区) 三级 800 68531570 10:00-11:3013:00-15:30 现场拍照 报名地点:浦东大道校门门口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 浦东唐陆路3892号(民远学院内)招生接待处 三级 900 35328795 13611721541 10:00-12:0013:00-16:00 现场拍照 1 考生须另交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报名照一张 2 申川线、新川线、江南专线、 徐川线、川沙1路、浦东5路 浦东11路、182路和188路 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458-c办公室 三级 1200 62373259 9:00-16:30 现场拍照 交通路线:公交48、57、69、71、73、127、141、748、776、911、911区间、925、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上海市虹口区西江湾路574号4号楼 404室 三级 600 56667796 9:00—16:00 现场拍照 轨交:3号线4号出口,8号线3号出口 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社会培训部 百色支路35号昇华楼一楼 二级、三级 2000 64763038*2123 54630826 8:00- 16:00 现场拍照 周边交通:720、824、820、56路、龙吴线、申闵线。
[上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41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了做好2015年本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15年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表演(影视剧表演) 东华大学 表演 上海师范大学 表演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表演(音乐剧、话剧与影视表演)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虚拟表演与主持)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影视表演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影视表演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影视表演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影视表演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表演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市统考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统考科目及分值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 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3.市统考时间:2015年1月3日~4日(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5年1月下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五、考试各科目的评分标准 分A、B、C、D、E、F等级,每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较准确、稳定。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基本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够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一般。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不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准确。完成乐曲演唱困难。 F.(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音乐基础差。不能完成乐曲演唱。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A.(90分以上) 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语言较为流畅生动、吐字归韵准确、节奏鲜明、音色音量较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归韵较准确、音色音量一般,但不流畅,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归韵不够准确,语言问题较多,音色音量欠缺,但能纠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归韵不准确,语言感觉较差;音色音量较差,调整困难者。 F.(1分-39分) 吐字归韵差,缺乏语言感觉,音色音量差,唇舌齿元音发音有缺陷者,或难以调整者。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身体柔韧度、协调性优秀且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 C.(70分-7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拍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拍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A.(18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然、真实,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潜质。 B.(160分至179分) 审题准确、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C.(140分至159分) 审题基本准确,能够基本完成表演任务,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够鲜明。 D.(120分至139分) 审题尚准确,尚能完成表演任务,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鲜明。 E.(80分-119分) 审题不准确,表演较为紧张,不能完成表演任务。 F.(1分-79分) 表演过于紧张,木讷,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混乱。 六、考试方式与评分方法 每20名考生为一组。每个科目由5名评分教师(表演科目7名评分教师)组成评分小组,按考试评分标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为考生该科目成绩。 七、考务管理 市统考试区设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内。考场由上海戏剧学院提供,考场工作人员以上海戏剧学院老师为主,其它招生院校教师为辅组成。 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1590001——1599999
[上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 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40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了做好2015年本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音乐学类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2015年全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管理与协调音乐学类专业市统考工作。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管弦) 华东师范大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方向) 上海大学 音乐学(弦乐)、音乐学(管乐)、 音乐学(民乐) 上海师范大学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表演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乐器维护服务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音乐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音乐学类专业市统考的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3.市统考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5年1月下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 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 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 ① 键盘乐器(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 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 管弦乐器——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 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西洋打击乐: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自选马林巴(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 民族乐器——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 谱演奏)。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 3.乐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内容与要求: ①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半全音的分类、等音、十二平均律)。 ② 常用符号(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 ③ 节奏节拍(拍号、音值组合)。 ④ 音程和弦(各类音程和弦的原转位、调内音程和弦的构成和解决)。 ⑤ 调性(大小调式、民族调式、调号、辨别调式)。 (3)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内容与要求: ①练耳笔试 a、听辨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单音程,仅要求写出性质; b、听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转位,减3增3原位,仅要求写出性质; c、听写节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无音高的五线谱音符记写; d、听写旋律: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小节,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五线谱记写。 ②视唱口试 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 (3)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五、考务管理 市统考试区设在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内。考场由上海音乐学院提供,考场考务工作人员以上海音乐学院的老师为主,其它招生院校人员为辅组成。 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 1580001——1589999
[上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 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9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了做好2015年本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确保2015年全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编导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华东师范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上海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上海师范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摄像与剪辑)、电视节目制作、编导(电影制作)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电视节目制作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编导与制作)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影视编导 (注:具体专业考试要求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编导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市统考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市统考科目为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 每门满分100分,三门总分满分300分。 2.市统考地点为: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 3.市统考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 ,具体安排如下: 8:30—10:30 故事创作; 12:00—14:30 影视剧评论写作(含观摩时间30分钟); 15:00—17:00 艺术常识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5年1月下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艺术常识 1.美术部分 通过欣赏以下美术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发表的时代及背景、材质品种(青铜、画种、雕塑)、作者、主题内容、所属流派(画派、思潮、主义、团体等)、以及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 中国部分: (1)司母戊鼎(商、青铜、佚名) (2)秦兵马俑(秦、泥塑、彩绘、佚名) (3)《洛神赋图》(东晋、绢本设色、顾恺之) (4)《九色鹿本生》(北魏、敦煌壁画、佚名) (5)《兰亭集序》(东晋、书法、王羲之) (6)《天王送子图》(又名《释迦降生图》唐、纸本墨笔、吴道子) (7)乐山大佛(唐、石雕、佚名) (8)《韩熙载夜宴图》(五代南唐、绢本重彩、顾闳中) (9)《清明上河图》(北宋、绢本设色、张择端) (10)《富春山居图》(元、纸本水墨、黄公望) (11)拙政园(明、山水园林、佚名) (12)《悬崖兰竹图》(清、纸本水墨、郑燮) (13)《愚公移山图》(1940年、国画、徐悲鸿) (14)《虾趣》(1951年、纸本设色、齐白石) (15)《青城坐雨图轴》(1933年、水墨山水、黄宾虹) (16)《三毛》(1935年、系列漫画、张乐平) (17)《开国大典》(1953年、油画、董希文) (18)《一九七四年·长江》(1974年、油画、吴冠中) (19)《踱步》(1979年、油画、陈逸飞) (20)《父亲》(1980年、油画、罗中立) 外国部分: (1)《掷铁饼者》(大理石雕塑、公元前5-4世纪、米隆) (2)巴黎圣母院(教堂建筑、始建于1163年、早期哥特式风格的代表) (3)吴哥窟(庙宇建筑、始建于12世纪、柬埔寨高棉古典建筑) (4)《最后的晚餐》(壁画、文艺复兴盛期约1495-1498年、达芬奇、古典主义) (5)《大卫》(雕塑、文艺复兴盛期1501-1504、米开朗基罗、古典主义) (6)《雅典学院》(壁画、文艺复兴盛期1509-1511年、拉斐尔、古典主义) (7)浮世绘(版画、江户时代约1603-1867年间、花街柳巷艺术) (8)《强劫留西帕斯的女儿》(油画、约1618年、鲁本斯、巴洛克风格) (9)《自由引导人民》(油画、1830年、欧仁·德拉克罗瓦、浪漫主义) (10)《日出·印象》(油画、1872年、莫奈、印象主义) (11)《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油画、1886年、修拉、新印象主义,又称点彩派) (12)《向日葵》(油画、19世纪、凡高、后印象主义) (13)《思想者》(雕塑、1880-1900年间、罗丹) (14)《舞蹈》(油画、1910年、马蒂斯、野兽主义) (15)《链子上一条狗的动态》(油画、1912年、巴拉、未来主义) (16)《自行车轮》(现成品、1913年、杜桑、达达主义) (17)《在光之中,第559号》(油画、1931年、康定斯基、抽象表现主义) (18)《记忆的永恒》(油画、1931年、达利、超现实主义) (19)《格尔尼卡》(油画、1937年、毕加索、立体主义) (20)《玛丽莲·梦露》(双联画 、1967年、安迪·沃霍尔、波普艺术) 2.音乐部分 通过欣赏以下音乐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发表的时代及背景、曲作者、乐曲种类、作品所传达的意境以及产生的作用与影响。 (1)《十面埋伏》(琵琶曲,王君锡传谱) (2)《梁祝》(小提琴协奏曲,陈钢、何占豪) (3)《黄河大合唱》(钢琴协奏曲,冼星海) (4)《二泉映月》(二胡曲,华彦钧) (5)《茉莉花》(江南民歌,何仿加工创作) (6)《命运交响曲》(交响乐,贝多芬) (7)《月光》(钢琴曲,德彪西) (8)《乡村骑士》(歌剧,马斯卡尼) (9)《自新大陆》(交响曲,德沃·夏克) (10)《天鹅湖》(芭蕾舞曲,柴科夫斯基) 3.戏剧文学部分 通过阅读以下戏剧和文学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发表的时代及背景、作品的国别、作者名、主题内容及人物关系。 戏剧篇目: (1)《玩偶之家》(挪威,易卜生) (2)《哈姆雷特》(英国,莎士比亚) (3)《雷雨》(中国,曹禺) (4)《茶馆》(中国,老舍) (5)《暗恋·桃花源》(中国台湾,赖声川) 文学篇目: (1)《变形记》(奥地利,卡夫卡) (2)《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奥地利,茨威格) (3)《老人与海》(美国,海明威) (4)《伤逝》(中国,鲁迅) (5)《金锁记》(中国,张爱玲) (6)《围城》(中国,钱钟书) (7)《边城》(中国,沈从文) (8)《活着》(中国,余华) (9)《蛙》(中国,莫言) (10)《挪威的森林》(日本,村上春树) 4.电影部分 通过观摩以下电影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作品的国别、导演名、主要剧情及人物关系。 中国部分: (1)《一江春水向东流》(蔡楚生) (2)《小兵张嘎》(崔嵬、欧阳红樱) (3)《黄土地》(陈凯歌) (4)《芙蓉镇》(谢晋) (5)《本命年》(谢飞) (6)《秋菊打官司》(张艺谋) (7)《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 (8)《花样年华》(王家卫) (9)《一一》(杨德昌) (10)《十七岁的单车》(王小帅) (11)《卧虎藏龙》(李安) (12)《三峡好人》(贾樟柯) (13)《中国合伙人》(陈可辛) (14)《白日焰火》(刁亦男) (15)《桃姐》(许鞍华) 外国部分: (1)《摩登时代》(英国,查理·卓別林) (2)《精神病患者》(英国,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 (3)《天堂影院》(意大利,朱赛佩·托纳托雷) (4)《死亡诗社》(澳大利亚,彼德·威尔) (5)《西伯利亚的理发师》(俄罗斯,尼基塔·米哈尔科夫) (6)《辛德勒的名单》(美国,斯蒂芬·斯皮尔伯格) (7)《阿甘正传》(美国,罗伯特·泽米基斯) (8)《这个杀手不太冷》(法国,吕克·贝松) (9)《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弗兰克·达拉邦特) (10)《罗拉快跑》(德国,汤姆·提克威) (11)《冰雪奇缘》(美国,克里斯·巴克/珍妮弗·李) (12)《千与千寻》(日本,宫崎骏) (13)《放牛班的春天》(法国,克里斯托夫·巴拉蒂) (14)《小鞋子》(伊朗,马基德·马基迪) (15)《艺术家》(法国,迈克尔·哈扎纳维希乌斯) 5.电视部分 通过观摩以下具体电视节目或栏目,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生产、制作、成立年代、节目类别、节目形式、表现特色、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情节及人物形象。 电视剧: (1)《爱情公寓》(韦正导演) (2)《士兵突击》(康洪雷导演) (3)《潜伏》(姜伟导演) (4)《奋斗》(赵宝刚导演) (5)《唐顿庄园》(布莱恩·派西维尔、詹姆斯·斯特朗导演) 电视栏目及频道: (1)《艺术人生》(中央电视台) (2)《中国梦之声》(东方卫视) (3)Discovery(美国探索频道) (4)《中国汉字听写大会》(中央电视台) (5)《爸爸去哪儿》(湖南卫视) 影视纪录片: (1)《故宫》(周兵导演) (2)《幼儿园》(张以庆导演) (3)《舌尖上的中国》(陈晓卿导演) 6.考试方式: 通过填空、选择、判断、连线、简答、论述题等方式,考查学生的文化与艺术常识。 本科目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故事创作 1.创作内容 (1)事件:故事应由一个或多个具体事件构成。 (2)人物:构成事件发展的主要角色与次要角色。 注意以下方面: a.外貌特征与心理特征的描述。 b.人物之间的关系。 c.性格的发展。 (3)场面 构成事件发展的环境。 注意以下方面: a.适当介绍时间、地点。 b.环境的特征。 c.人物与环境的关系。 (4)主题 通过事件表达的中心思想。 注意以下方面: a. 主题健康。 b. 不要将主题直白地讲出来,而要通过故事传达出来。 2.创作要求 (1)立意明确清晰; (2)情节合理独创; (3)角色鲜明生动; (4)结构合理巧妙; (5)语言自然流畅。 3.考试形式 (1)根据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编写相关的故事。故事内容必须用到图片等资料所提供的时间和空间、人物形象以及物件。 (2)考试时间120分钟。 (3)1500—2000字。 (三)影视剧评论写作 1.影评内容 (1) 对主题的揭示 要求考生通过对作品的读解,准确把握影片内容和主题。 (2) 对情节结构的把握 能用简洁的语言介绍银幕故事;能把握情节的发展,对情节的设置与人物塑造和主题呈现之间的关系有准确认识。 (3) 对人物形象和人物关系的分析 分析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及人物关系,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对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的发展有所分析。 (4) 对画面和声音的初步读解 要求抓住印象最深刻的画面和声音进行分析。 以上为影评写作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一一列出并不意味着考试必须面面俱到,影评写作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倡在相对完整(思想与艺术)的分析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2.影评要求 影视剧评论要求紧扣影片进行分析评论。鼓励视角新颖、观点独特、言之有理、个性鲜明的文章。 3.考试形式 考场内当场观看影视剧短片两遍(观摩时间为30分钟);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观摩时间不计在内);评论文章字数为1500字以上。 五、考务管理 本市编导类专业统考试区设在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内。考场由上海大学提供,考场工作人员以上海大学教师为主,其它招生院校老师为辅组成。 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1570001——1579999
[上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8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8号] 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方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精神,为规范全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统考院校及统考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 同济大学 设计学类、动画 华东师范大学 美术学、设计学类 华东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东华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中英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 上海海事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上海理工大学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上海杉达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上海大学 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方向)、环境设计(室内设计、会展设计方向)、产品设计(产品设计、时尚产品设计方向)、绘画(油画、水彩画方向) 上海师范大学 摄影、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油画)、动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介)、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法合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上海商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上海电机学院 产品设计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 上海建桥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中日交流班)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摄影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影视动画、艺术设计(艺术经纪)、艺术设计(艺术经纪)(中外合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广告)、影视制作、影视多媒体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艺术设计(景观设计方向)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展览与商业空间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影视动画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原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视觉设计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界面视觉艺术方向)、广告设计与制作(新媒体艺术方向)、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游戏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交互媒体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平面设计)、展示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室内装饰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时装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影视动画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应用艺术设计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应用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应用艺术设计(少儿艺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音像技术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服装与化妆)、艺术设计(影视舞台美术设计)、艺术设计(CG绘画)、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游戏美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网页设计与制作) 以及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 二、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9日10:00-21日10:00,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及缴费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9:00-11:30、12:30-16:00),考生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试区确认信息并缴费。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试区地址如下: 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三、统考科目、统考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统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总分满分为450分。 素描考人物头像、石膏头像;色彩考静物;速写考人物速写。 2.统考时间:2014年12月14日 8:30 — 11:30 考素描 13:00 — 13:40 考速写 14:10 — 17:10 考色彩 3.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5年1月下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书,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统考命题 专业统考科目的试题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规定命制。试卷 由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制,有关命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参与审题及命题的专业教师及其他辅助人员不得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统考辅导教学,不得参加统考监考工作。 五、专业统考准考证编排: 上海理工大学 1510001——1519999 上海师范大学 1520001——152999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530001——1539999 上海商学院 1540001——1549999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1550001——1559999 阅卷评分 集中阅卷的场地由上海商学院组织安排,阅卷工作的管理及辅助工作人员以该院教师为主,其它四个统考试区教师为辅。阅卷评分工作分为素描、色彩、速写三个评分小组,整个阅卷评分过程使用电脑辅助阅卷、登分。 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整个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及上海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阅卷的全过程。
[上海] 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 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
各有关院校招生办公室: 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附件1: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组织 1.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所有院校的所有艺术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可分文科、理科、文理综合编制来源计划。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编制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对于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学门类专业,有关高校若有专业要求,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和录取模式、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院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外省市招生院校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打印稿寄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5)。 3.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须参加市统考。 市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相应类别的市统考而直接参加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学校专业加试。 经批准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对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招生院校须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校考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4.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表演类、编导类四个类别的考试。 (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 (2)音乐学类专业考试科目: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 (3)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4)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 二、报名和确认 1.报名条件: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网上咨询: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9:00至16:00。咨询网址为: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或www.eastday.com。 3.文化考试报名及确认 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先于2014年11月19日10:00-21日10: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 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2014年11月21日至25日期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自11月21日起由学籍所在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安排;非应届高中毕业生11月24日—25日] 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所属街道、乡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以及报名考试费,按规定到有关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文化 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考试招生机构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的考生还须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确认凭证和报考证(带照片)。 4.专业考试报名及确认 (1)市统考报名及确认 凡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的考生,须于2014年11月19日10:00-21日10: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考生还须于2014年11月20日10:00至11月21日10:00在网上选定专业考试考点)。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市统考的考生须再于2014年11月30日(9:00-11:30,12:30-16:00)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试区(其中音乐学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确认,编导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大学进行确认,表演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进行确认)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确认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报考证,报考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另须带好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过时未确认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 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试区信息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五个试区为: ①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③表演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戏剧学院(徐汇区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 华山路校区)。 ④编导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2)校考报名办法 校考报名相关要求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考试 1.专业考试 (1)市统考 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3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14日,音乐学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28日,表演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3日-4日。 市统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校考 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的专业校考必须于2015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试题须由学校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具体报送日期和网址另行发文通知),同时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市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15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2.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报考本科的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单报高职(专科)院校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均可不考。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艺术类考生各科目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文化考试日期为2015年6月7日、8日。 3.违规处理 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4.市统考成绩反馈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5年3月上旬向在沪招收艺术类专业的学校提供市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等信息。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需获取相关信息可在2015年3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 四、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类别招生将分为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其他艺术类本科招生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专业仍实行统一批次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市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市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凡报考本科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并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批次具体招生院校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志愿填报方法填写《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 五、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按教育部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规定要求执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连同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及本市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通过数据库的形式提供给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本科院校。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两个批次分别进行录取。在两个批次各自规定时间内首先把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专业考试合格及文化分数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根据其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未完成第一志愿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志愿又有填报该校的考生志愿,但考生未被其本人填报的其他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第一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投档至考生第二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5年8月初将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或以下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第二志愿(或以下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如未被其前面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前面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按志愿顺序投档至考生其他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所有院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在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职(专科)批前录取。 无论是本科录取批次还是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先进行该录取批次内艺术专业的投档录取,然后再进行一般专业的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考生一旦被投档录取后,后面志愿不再投档。 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确定录取新生名单。各招生院校必须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院校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录取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凡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原国家教委教监厅〔1995〕6号文件的精神,不再降分录取。 附件2: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日期 报名咨询 信息确认 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1日-16日 参加2015年6月高考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网上预报名信息有效);所有报名参加上海市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编导类、表演类、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19日10:00-21日10:00(值班时间:每天9:30至16:00)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生在网上选择考试考点。(其他艺体类考生自动匹配考点,不需要再选择考点) 市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20日10:00-21日10:00 上海市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缴费 区(县)考试招生机构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2014年11月21日下午起;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2014年11月24日-25日 上海市及部分外地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网上咨询 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院校、东方网 2014年11月29日 (9:00至16:00) 院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 相关招生院校 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参加美术与设计学、表演、编导、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指定或选定的统考考点现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 市教育考试院、统考考点 2014年11月30日(9:00-11:30、12:30-16:00) 专业考试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统考考点 2014年12月13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4年12月14日 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4年12月27日-28日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5年1月3日-4日 艺术类统考成绩网上查询 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1月下旬 寄发艺术类统考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2015年1月下旬 1.学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的单独考试 相关招生院校 2015年2月底起 寄发学校专业加试成绩通知单和校考合格证,相关材料同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相关招生院校 2015年4月15日前 附件3: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河北] 关于印发《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现将《2015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 附件信息见外网
[河北] 关于停考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的通知
关于停考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 有关工作的通知 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开考以来,为社会和相关部门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但随着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目前这些专业的考生报考人数持续偏低。经广泛征求意见,决定自2015年下半年起停考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管理等15个专业(详见附件)于2015年6月停止接纳新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底。 二、2015年10月和2016年继续为各停考专业安排理论课程考试;自2017年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原考试计划的理论课程考试。 三、按照相关相近原则,2017年和2018年从现开考课程中为各停考专业指定顶替课程(具体课程顶替对照表另文印发),考生可根据顶替关系,参加顶替课程考试。按顶替关系参加相应课程考试后达到各停考专业规定要求的考生,仍从原专业办理毕业手续。 四、各停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考核)在停止办理毕业手续前正常安排。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妥善安排此次专业停考事宜,做好各项平稳过渡工作。 附件:停考专业一览表 附件 停考专业一览表 专 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委托部门 1 020313 销售管理(专科) 无 2 020319 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 无 3 040124 义务教育(专科) 河北省教育厅 4 050420 数字媒体艺术(专科) 无 5 080306 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 无 6 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专科) 无 7 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 无 8 100701 护理学(专科) 河北省卫生厅 本 科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委托部门 9 020148 国际经济与管理(独立本科段) 无 10 070102 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 无 11 070302 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 无 12 070402 生物教育(独立本科段) 无 13 070702 地理教育(独立本科段) 无 14 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 无 15 080709 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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