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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 一、身体素质(包括3项) 1.1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由于采用电动计时,考生测试时必须使用起跑器,采用蹲踞式起跑。钉鞋须使用短钉,鞋钉长于9毫米者不能参加测试。 (4)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2.8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测试采用电动计时,以不分道的方法进行测试。为保证考生安全,一律不能穿钉鞋。 (4)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3.原地推铅球 (1)铅球重量为男5公斤,女4公斤。 (2)每位考生允许有两次测试机会,取成绩最好的一次,丈量最小单位为0.01米。 (3)技术要求: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共10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体育专项(每人限测一项)。
[河北] 关于2014年下半年免考复核结果的公告
关于201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免考复核结果的公告 我省2014年下半年免考审批工作于9月30日顺利结束,本次申请免考29434科次,审批通过24708科次。 免考审批结果已于10月10日17:00公布,在结果公布后的复核期限内,共有414名考生申请办理复核手续。 省考试院在汇总申请复核考生材料后,对所有考生的免考材料逐一复核。通过实地核查、数据库查询等方式确认59名考生免考材料无误,准予办理免考。355名考生的免考材料不符合免考文件规定,本次不予办理免考,其中部分考生的免考材料经查实为虚假材料,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按作弊处理,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2个月的处理。 免考复核结果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考生。复核通过的考生可于11月18日17:00后,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zk.hebeea.edu.cn)“查询中心”的“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免考课程成绩,按作弊处理的考生,也可通过该栏目查询延期毕业时间。 在本次免考复核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社会办学机构虚假宣传、夸大事实,打着方便考生的旗号代为整理免考材料,造成考生未能成功办理免考,甚至于制作虚假材料,致使考生被给予延迟毕业的处理。 针对以上情况,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在办理自学考试各项业务时,应恪守诚信,实事求是,本人亲自办理,切勿相信虚假宣传,由他人大包大揽,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河北] 201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14年下半年申请毕业即将开始,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1日至30日每天8:00--22:00,考生受理、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 12月1日11: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网上申请、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毕业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教考试中心函[2014]138号)文件规定,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审核依据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为方便广大考生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学历的方式,查验通过的考生可不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查验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限应超过12月30日。【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安徽] 关于谨防假冒网站的公告
即日起,原安徽自考网(网址:www.ahzk.net)已撤销,安徽自考相关信息已全部并入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ahzsks.cn/)。提醒广大考生通过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安徽自考相关信息,谨防假冒网站虚假、错误信息的误导。考生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联系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或直接与我院联系。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11日
[安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飞行技术专业安徽省3+1模式(高中生)招生报名通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并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上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近4000名。 “3+1”养成生模式是指学校根据航空公司需求和民航主管部门认可的标准,通过高考选拔录取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学生三年时间在南航大学习,一年左右时间在民航局审定的航校进行飞行驾驶训练。达到毕业条件后,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为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机构定向培养飞行员,学员入校后须服从学校分配并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单位从事飞机驾驶工作,享受极富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学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 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学生国外飞行训练费用和生活费由所属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招录流程: 报名-初检面试-体检(包括上站体检、高考后复查、复检等)-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1、安徽省可报名参加2015年南航大招飞初检报名学生需符合的基本条件如下: 1)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三理科男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2)身高169——185CM; 3)视力近视一百度以内(符合单眼裸眼视力C字表达到0.3以上),无散光、弱视、斜视,眼睛未做过任何矫正手术; 4)“预计高考成绩”总成绩达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以上,英语单科达95分以上; 5)年龄在16-20周岁之间(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 2、请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初检时携带黑色水笔、学生证、身份证或户口本、2张一寸免冠近照。请提前填写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报名表(3+1)》,直接到现场参加初检报名。 3、详细通知请参见南航大招飞网: http://zf.nuaa.edu.cn/index.asp 4、安徽省各市初检面试安排如下: 南航大飞行技术专业2015年 招飞 安徽省高中生 初检面试安排 初检大市 初检日期 具体时间 初检面试地点 六安市 2014.11.24 8:00—12:00 六安市球拍西路儒林宾馆 合肥市 2014.11.27 8:00—12:00 望江宾馆 淮南市 2014.11.25 8:00—12:00 淮南市招办大厅 蚌埠市 2014.11.26 8:00—12:00 解放二路新君和商务酒店 滁州市 2014.11.8 14:00-17:00 滁州市教育局招生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原一职高院内) 2014.11.9 8:00-12:00 2014.11.9 14:00-17:00 全椒中学 阜阳市 2014.11.11 9:00-16:00 阜阳人民路永久宾馆 亳州市 2014.11.12 9:00-16:00 古井城市之家(亳州市芍花路) 淮北市 2014.11.13 9:00-16:00 淮北市十二中学一楼大厅 宿州市 2014.11.21 9:00-16:00 宿城第一初级中学(西校)多功能教室 马鞍山市 2014.11.7 10:00 马鞍山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 (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 芜湖市 2014.11.10 10:00 芜湖市吉和街90号(天主教堂旁) 格林豪泰酒店会议室 (2路、13路、18路、27路、48路公交车到天主教堂站下车即到) 铜陵市 2014.11.11 10:00 池州市南湖路121号南湖大酒店 进门右侧楼会议室 池州市 安庆市 2014.11.17 10:00-15:00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综合服务大厅 (德宽路424号) 2014.11.18 10:00-15:00 黄山市 2014.11.19 10:00-14:00 待定 宣城市 待定 待定 待定 具体时间地点以当地市招生办下发的通知为准 负责老师:王老师 18652020451 董老师 15365059249 (只接受工作时间电话咨询,请勿短信咨询)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14〕4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4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组织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 11月17日至25日。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保证审核工作分批有序进行,各校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各校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也不再安排补录。 2.地点:省招生考试院东区(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电话:0551-63609516。 二、办理录取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1.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招考〔2014〕39号)要求,已在各市办理过录取手续的普通中专和高职院校根据各市打印的录取信息确认表和新生实际报到情况,进行网上核对并注销未报到考生后到省考试院办理审核手续。 各校办理网上核对和注销的时间为:11月6日—11月13日,网址:http://210.45.240.111/,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陆该网并按网上的说明进行核对和注销工作,登陆所用的用户名和原始密码见附件5,联系电话:0551-62902235、63609516,网上技术支持为中职招生QQ群(群号: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4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为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各普通中专学校自主招收的学生(含高中免试生)在办理录取审核时,必须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仔细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码、生源所在地,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上报信息及录取审核时要携带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供审查。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因新生未报到或前期未完成招生任务而产生的五年制高职和三年制中专缺额计划,在各市录取结束后,各校可在缺额计划内按规定进行补录。录取审核时,为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各校必须按照附件3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 为便于学校准确掌握考生的中考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今年继续在中职核对和注销网上开通考生信息查询功能,各校须使用此功能认真核对缺额补录考生的成绩信息和录取信息。 5.有关普通中专艺术、体育类的录取审核工作,各校应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体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19号)要求,认真做好数据采集和上报工作。 艺体类自主招生的数据格式见附件2,艺体类招收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数据格式见附件3。 6.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4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4〕38号)和各市编制的普通中专三年制计划文件公布的范围。 7.各招生学校和有关市招生部门要严格审查手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和相关市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录取新生名册的管理,确保录取新生名册的准确和完整,录取审核现场不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只打印新生投档单和录取通知书,待全年的普通中专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各校于12月8日后凭缴费凭证来我院领取录取新生名册。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东区(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电话:0551-63609588。 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招考〔2014〕39号)要求,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与省内中专学校在同一个平台上统一录取,录取结果须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由省考试院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考虑到省外院校路途较远,在录取审核期间,随来随办,现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四、录取费的缴纳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将录取费汇入省考试院账户,凭缴费发票审核盖章。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42011519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4年中专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 附件:1.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14年普通中专自主招生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3.2014年缺额补录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 5.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学校及专业代码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3日 抄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 附件1-5(点击下载).rar
[江西] 江西省201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报考“三校生”(中专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下同)对口招生的考生必须是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具有报考资格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二)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第(一)条第1、2、3款所述条件,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并取得学籍的,可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三)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第(一)条第1、2、3款所述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定居地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同时举办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收的学生不得参加我省高职院校(三校生)对口招生升学考试。 (五) “三校生”的应届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高校对口招收“三校生”的考试(报名条件按省教育厅当年文件规定执行),也可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往届“三校生”只能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高职院校招收的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参加高考,只能单报高职(专科)。 二、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9日8时至24日18时,逾期不予补报、改报。 三、报名方式 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考生(包括参加保送生、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与民族传统体育、少年班、高职单招、残障考生单招等特殊形式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类别 根据我省分类考试要求,今年考生报名分为: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分为文史类、理工类两大科类,每个科类再分为单报本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单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含兼报艺术、体育类)三类。 报考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文史或理工类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如果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则不能参加艺术、体育类院校(专业)录取(艺术类特殊专业除外),但可参加文史或理工类院校(专业)录取。 (二)“三校生”对口招生考试报名合并为“三校生文理”类,报考“三校生”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必须在报考“三校生文理”的同时兼报艺术或体育类。“三校生”对口招生院校包括本科、高职两个录取批次。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申请:本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不得跨市、县(区)申请报名,民办中学的学生按《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有关要求报名。 考生申请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往届生须持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等相关材料。 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籍地(或居住地)县(区)招考办申请报名。申请报名时须交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我省高中阶段具有一年以上学习经历和学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县区招考办严格审核),否则不予报名。 (二)基础信息采集:各报名点用身份证阅读机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考生身份证信息(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并用数码相机现场采集考生的照片(非现场采集考生的照片不得使用)。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的相关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另行采集、汇总、上报,报名表上不填。 (三)领取密码:考生完成报名申请和基础信息采集后,领取考生号和网上报名密码。 (四)网上报名:考生本人凭考生号和密码自行登录“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浏览《报名须知》、《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点击即视为认可),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登记表》,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影响考试,甚至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后不得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申请更改。 (五)审核信息:11月25日8时至18时,各报名点修改、审核考生信息,11月26日12时前,各县(区)招考办提交考生数据。 (六)报名缴费: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须按规定到报名点交纳报名考试费(含上交教育部考试中心经费),单报本科180元,单报高职(专科)150元,本科兼报高职(专科)240元;体检费60元。兼报艺术或体育类的考生同时要交纳专业考试费180元。报名点(中学或县区招考办)通过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2013年10月以后新开的银行卡不能代扣)、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五家银行任选一家)统一上缴。根据教育部建设标准化考场的要求,全省实行统一考试文具,由县(区)招考办集中购置,考生文具费统一交报名点。凡在2014年11月28日18时之前未缴费者,一律视为报名无效。 (七)信息确认:各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考生的父母、老师、同学等均不得代为签字确认),确认后的信息一律不得更改。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8时至30日18时。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11月03日
[安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5年安徽新一轮招飞初选安排
2015年安徽新一轮招飞初选安排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工作已正式启动,在安徽省高招办的支持下,我校2015年在安徽省合肥、芜湖、宣城、淮北的新一轮招飞初选工作已排定,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 报 名 点 地 址 11月8日8:30-15:30 宣城市第二中学 宣城市宣泾路49号 11月9日8:30-15:30 芜湖市中央城大酒店 芜湖市大工山路38号 11月11日8:30-15:30 合肥市第六中学 合肥市寿春路252号 11月12日15:00-17:00 芜湖县第二中学 芜湖县城北路5号 11月14日8:30-15:30 淮北市第十二中学 淮北市人民中路230号 报名初选要求: 1)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理科,男性。 2)高中毕业生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1995年9月1日至199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3)前来报名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高中成绩单或学生手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黑色水笔。(以上证件须原件) 民航招飞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男生身高不足170厘米或超过185厘米;2)体型明显瘦弱或肥胖者;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5)慢性肠胃道疾病;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7)鼻炎;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9 )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11)晕车、晕船;12)口吃;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耳膜穿孔;14)裸眼视力低于0.3(C字表);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者;15)色盲、色弱;较重的砂眼或倒睫;16)肺结核;17)本人及直属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咨询电话:021-62750183 招生网站:http://zsb.sues.edu.cn 微信公众号:sueszfb 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简介、上海吉祥航空公司简介情况请见学校网站。
[上海]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别提醒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包括笔试和机考)将于2014年11月2日进行。特别提醒以下事项: 1. 由于考试当天恰逢2014年上海国际马拉松赛,可能有部分路段会出现临时交通管制,请考生提前查看好路线,把握好时间,以免考试迟到。 2. 本次考试上海考区小学科目的考试方式由上机考试改为纸笔考试,考试内容不变。请参加小学科目考试的考生务必带好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纸笔考试文具。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 ① 键盘乐器(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 管弦乐器——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西洋打击乐: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自选马林巴(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 民族乐器——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 3、乐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内容与要求: ①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半全音的分类、等音、十二平均律)。 ② 常用符号(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 ③ 节奏节拍(拍号、音值组合)。 ④ 音程和弦(各类音程和弦的原转位、调内音程和弦的构成和解决)。 ⑤ 调性(大小调式、民族调式、调号、辨别调式)。 (3)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内容与要求: ①练耳笔试 a、听辨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单音程,仅要求写出性质; b、听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转位,减3增3原位,仅要求写出性质; c、听写节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无音高的五线谱音符记写; d、听写旋律: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小节,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五线谱记写。 ②视唱口试 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 (3)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 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二、考试各科目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A、B、C、D、E、F等级,每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较准确、稳定。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基本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够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一般。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不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准确。完成乐曲演唱困难。 F.(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音乐基础差。不能完成乐曲演唱。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A.(90分以上) 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语言较为流畅生动、吐字归韵准确、节奏鲜明、音色音量较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归韵较准确、音色音量一般,但不流畅,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归韵不够准确,语言问题较多,音色音量欠缺,但能纠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归韵不准确,语言感觉较差;音色音量较差,调整困难者。 F.(1分-39分) 吐字归韵差,缺乏语言感觉,音色音量差,唇舌齿元音发音有缺陷者,或难以调整者。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身体柔韧度、协调性优秀且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 C.(70分-7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拍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拍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A.(18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然、真实,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潜质。 B.(160分至179分) 审题准确、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C.(140分至159分) 审题基本准确,能够基本完成表演任务,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够鲜明。 D.(120分至139分) 审题尚准确,尚能完成表演任务,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鲜明。 E.(80分-119分) 审题不准确,表演较为紧张,不能完成表演任务。 F.(1分-79分) 表演过于紧张,木讷,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混乱。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期确定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如下: 编导类 2014年12月13日 美术与设计学类 2014年12月14日 音乐学类 2014年12月27日-28日 表演类 2015年1月3日-4日 各项专业统一考试考纲及考试实施办法将陆续通过本网站、微博“上海国子监”(weibo.com/shmeea)及微信“上海招考”公布,请考生关注。
[上海] 2014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即将公布
2014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成绩将于11月3日15: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 “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 www.shmeea.edu.cn),准确输入本人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也可在参加考试考点查询成绩。 考生如对分数有疑问,应在11月 12日前,向考点提出书面申请(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级别、成绩、复核要求及联系电话,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由考点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考点地址、电话如下: 考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徐汇考点 漕宝路120号34号楼425室 64942806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杨浦考点 上海商业会计学校培训中心 陆家浜路918号 63779061 上海新世界进修中心 六合路98号8楼 53530569 上海科技管理干部学院 嘉定区城中路37号10号楼401室 39188173 上海松江优开能语言培训学校 松江区谷阳北路1470弄1号306室 3771714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教学院 宜昌路575号 62585385 上海中博专修学院 金山区学府路1300号 67267001 华一教育培训中心 中州路10号3楼305室 63096320 上海杨浦区坤阳人才进修学校 国科路75号(近黄兴路) 55053207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路64号一号楼207室 64321247 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浦东大道1550号(民生路口) 68531570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 大连路950号1808室 33770111*800413611721541 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延安西路1882号中心大楼中北458C室 62373259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西江湾路574号4号楼404室 56667796 上海工商外国语学校社会培训部 百色支路35号明华楼202室 54630826
[上海] 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将于11月2日进行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安排,201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包括笔试和机考)将于2014年11月2日进行。考场规则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电话、手提电脑等物品。 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考生拿到答题卡、试卷后,先在指定位置处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并核查试卷与自己报考的类别、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 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如遇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考生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用签字笔书写,信息点的填涂用2B铅笔。 试题作答时,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信息点,填空题、论述题用钢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翻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场规则 考生开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移动存储介质、电子通讯工具等物品。 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右上角。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时,需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报名所用证件号,并与屏幕显示的考生信息进行核对。如屏幕显示信息与本人情况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 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交作答信息离开考场。 考生所有答题操作均在计算机上进行。 考试时间结束时,系统将自动停止考生作答,并提交作答信息。考生须在考试时间结束前完成提交操作。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故障、死机等问题,无法正常作答的,应立即举手向监考老师说明情况。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考生考试时,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离场时,不得干扰其他考生答题;离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防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系统中。 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批准,本次考试上海考区小学科目的考试方式由上机考试改为纸笔考试,考试内容不变。
[河北] 关于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段)等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的通知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段)等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的通知 为方便考生报考,加快推进我省自学考试开考模式调整,结合我省网上报名情况和委托开考管理现状,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起,将委托开考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段)、电子信息工程(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3个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同时取消上述专业中“受限课程”的报考限制。上述专业的原委托开考部门可按我省自考助学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系统助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委托开考专业面向社会开考后,各市级考试机构与原委托开考部门要密切配合,从实际出发重新整合报考点,并于11月底前,将各报考点详细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经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各市级考试机构要主动与原委托开考部门沟通和联络,做好原委托开考专业考生的服务及相关衔接工作。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过渡。
[安徽] 自考常见问题解答
自考常见问题解答 1、问:我想参加自学考试,如何进行报名? 答:我省自学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方式。从2015年开始,我启用新的报名平台,网址:zk.ahzsks.cn。 2、问:安徽省自学考试一年考几次?何时进行网上报名? 答:安徽省自学考试一年安排两次考试,分别是4月、10月;报名时间依次是: 6月1日~6月10日报考当年10月自考;12月1日~12月10日报考次年4月自学考试。 3、问:网上报名使用哪种银行卡进行支付? 答:新的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数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4、问:新生如何进行网上照片上传,老生或已上传照片的新生可否重新上传个人的照片? 答:新生登陆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陆系统。完成支付报名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数码照片(144<宽>×192<高>像素,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在15kb,文件格式为jpg,免冠、露双耳、露双眉正面单色背景的标准像,该照片将来会在毕业证书上使用,请考生务必慎重)。次日再次登陆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反复多次审核未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未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的,又没有按市考试机构要求进行现场摄像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 已经使用上传后的照片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其照片不允许重新上传更换;新生上传的照片如果还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可以自行重新上传更换;已经被审核通过的新生照片,如需更换,考生须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到当地考办申请。当地考办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修改照片审核状态为“不合格”后,考生可再次自行上传照片。 5、问:我原先是个老考生,已经通过某专业的部分课程,现在想调换专业可否?是否需要更换准考证?已经通过的课程在新专业里是否有效? 答:可以调换专业,不需要更换准考证。只需在网上报名时,点击所要报考的专业进行报名即可。已通过的课程如与新专业课程一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一致)即可直接替代。 6、问:本专科能否同时报名?能否同时报考多个专业 ? 答:可以,考生每次报名时可选择多个专业(含本专科),但最多只能报考四门课程。需要注意的是,必须一次性完成。 7、问:考生报名成功后,是否可以重新报名或更改已报考的专业、课程及教材? 答:考生报名成功后,不可以重新报名,所报专业、课程及教材不得更改。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务必按照系统提示,认真核对自己的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入缴费环节进行支付,确保报名无误。 8、问:无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能否报名参加本科的自学考试?报考专科时对学历有无要求? 答:无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本科的自学考试。但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提交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报考专科专业对学历无要求。 9、问:考生如何查询报考结果? 答:考生成功支付报名费用后,即可在“报考结果”查询。如果确认费用已被扣除,但“报考结果”仍然显示报考失败,这种情况可能是银行响应延时迟缓或网速等综合因素影响,造成页面未显示完全,可次日再次登陆系统查询“报考结果”。 10、问:如何得知考试地点等相关安排? 答:考生在报考时,系统会自动显示考试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的公告,公告内有详细内容。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教育考试机构。 11、问:如何查询有关课程安排和教材版本? 答:考生可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www.ahzsks.cn)查看课程安排和教材版本等信息。 12、问:报名时为什么不能选择公安管理本专科专业进行报考? 答:公安管理本专科专业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严格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进行资格审核,注册信息。该院成教办在审核、注册时,会将准考证号和公安管理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准考证号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考。 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电话:0551-65381298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 13、问:新考生在报名时将个人信息填错怎么办? 答:新考生在报名时若将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填错,一定要在报名结束后立即向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更正材料,否则会影响后续考试及毕业,请考生务必慎重 。 14、问:老考生在报名时发现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错误怎么办? 答:老考生报名时,系统显示姓名等个人信息有误的,可继续报名。但一定要在报名结束后立即向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提交申请更正材料,否则会影响后续考试及毕业,请考生务必慎重 。 15、问:报名时网络访问速度慢怎么办? 答:报名期间,可能会出现因访问量过大造成的网络堵塞现象。考生如遇到死机或网络反应缓慢等情况,请耐心等候或重新登陆。为避免上述现象发生,建议考生尽可能在报名前期完成报名,注意避开上网高峰期。 16、问:报名过程中多次被扣款怎么办? 答:报名过程中,凡是考生报考信息一致,但有多次扣款现象的,属于重复订单,在报名结束后系统会将多收取的报名费在1-3个月内,退至考生报名时缴费的账户上。 如考生多次使用多个准考证号或不一致的个人信息报名,均视为多人报名,此类情况不予以退款,责任自负 。 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注意。 17、问:军人、武警、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人员首次报考,如何注册? 答: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军人、武警、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人员,使用军官证件或护照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 有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 18、问:自学考试报名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目前自学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每门课程30元。 19、问:如何查询考试考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需要哪些证件? 答:我省自学考试从2014年10月开始启用网上打印准考证(含有考点、考场、座位号信息)。考前一周,考生即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站(www.ahzsks.cn)公布的网址,登陆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自考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20、问:自考文凭国家承认吗? 答: 1988年3月3日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下列规定,可以取得毕业证书: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 21、问:何谓主考学校? 答: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每个自考专业都有对应的主考学校。目前我省开考的自考专业分别由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蚌埠医学院、黄山学院等主考。 22、问:自考毕业生可以享有哪些待遇? 答: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毕业生的使用及待遇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基础科段)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23、问:自考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考研? 答:自考本科毕业生不论是否已取得学位,只要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就能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24、问:自考毕业生是否可以选择留学? 答:可以。目前有23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考学历,其中不乏美、英、澳、日、韩、新加坡等国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自考毕业生可以选择留学升升造`。 25、问:自考本科毕业生如何申请学士学位? 答:学士学位由各主考院校的学位委员会授予。因各主考院校要求条件不同,考生需咨询所报考专业的主考院校。 26、问:我省自考毕业生能否办理《就业报到证》?如何办理? 答:我省自考毕业生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根据相关规定,凡取得我省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经过电子注册)、非在职、毕业后两年内在全省范围落实了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以上毕业生,可持我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证明(领取毕业证书同时领取)、用人单位接收函或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件、 非在职证明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函等材料,前往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申请办理就业相关手续。《就业报到证》仅限在安徽省内使用。 27、问:如何申请毕业?证书什么时间下发? 答:考生取得专业内所有课程(含论文、实践课程、免考、转考、选考等)合格后,即可通过市、县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毕业。自考毕业申请每年两次,上半年为5月中旬,下半年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考生申请毕业后,由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再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主考院校和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会审,会审合格即可颁发毕业证书。由于毕业证书需要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审核注册,因此,证书发放时间通常在会审后两个月左右。 28.、问: 如何理解英语及高等数学等课程调整为选修课程? 答:根据《关于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跨专业加考课程及部分课程调整的通知》(皖招考〔2014〕10号)文件规定,凡是涉及文件所述的英语类和高数类课程(具体见文件),考生可作为选修课程。考生请注意三个关键词:“同层次”、“现行课程”、“学分”。“同层次”,即要求选考的课程不低于被替换课程的学历层次(即专科对专科及以上,本科对本科);“现行课程”,即选考的课程必须是在我省目前开考计划内课程(不含转入、免考、实践、论文),既可以是本专业计划内的选修课程,也可以是其他同层次专业的课程,但不得与本专业必考课程相同;“学分”,即选考课程的累计学分不低于被替换课程的学分,且同一课程学分只计算一次。 29、问:《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有哪些内容?如何购买? 答:《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定价10.00元)包括“专业考试计划”、“考生须知”、“常见事务办理程序”等考生参与自考所必须了解的内容。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订购或到安徽自考网上书店(网址:zikao.shop.eol.cn )选购。 30、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根据全国自考委的相关规定,我省在自考助学方面采取了新的举措,即有条件的自考助学机构可以成立自考学习服务中心。在自考学习服务中心注册入学并接收自考助学的考生,经考核合格后,所学课程的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40%的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统考成绩占60%。自考学习服务中心的有关信息,请到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查询。 31、问:我在安徽省以及外省都参加过自学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如何将成绩归并到一处办理毕业手续? 答: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皖招考函〔2015〕275号)规定,符合转考条件的考生,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转入和转出手续。成绩从转出省成功转入到转入省后,在转入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生一年只能办理一次转入或转出手续,办理转入或转出前须充分了解转入和转出省的相关政策。 外省转入我省的成绩查询: 1、2016年1月1日后办理的,直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zk.ahzsks.cn)查询。 2、2016年之前的外省转入成绩,在我院官网自考板块的转考办理栏(http://cx.ahzsks.cn/zikao/zkzk_in.php)查询。 我省转入省外的成绩,由接收省负责提供成绩查询。
[安徽]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常见事务办理须知
常见业务办理程序 业务项目 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 自考《毕业证书》丢失,补办《毕业证明书》 1、考生在市级及以上级别报纸登报申明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该报纸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与《毕业证书》同底版相片2寸2张; 5、考生携上述材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考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 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自考成绩证明 1、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至成绩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出具成绩证明一式贰份; 2、如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加盖章,需携带上述资料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予以盖章并留存一份; 3、英文成绩单或中英文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 注:已领取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的不再出具成绩证明 免考申请 1、考生在规定时间向市级考试机构提出免考申请,按要求填写免考申请表,并上交免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省、市级考试机构及主考院校验审考生免考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予以免考。 自考成绩转出手续 1、考生按规定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向成绩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转考手续; 2、市级考试机构按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转考材料; 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于每年3月、9月上旬办理转出手续。 自考成绩转入手续 1、考生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www.ahzsks.cn)查询到已转入信息; 2、考生上交外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考介绍信、我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至转入市级考试机构进行核查及归档手续; 注:(1)考生在我省未取得合格成绩的,一律不予转入; (2)外省转往我省的自学考试成绩,仅作为其在我省申请毕业时使用,此成绩不予转出外省; (3)考生转入成绩必须为自学考试成绩,如有免考成绩必须按我省免考有关规定办理免考手续; (4)外省转入成绩中不包含毕业论文、实践上机、免考等课程。 注:.以上各项业务均可代办,但需另附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河北] 关于开考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为适应我省农村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的投资管理人才,加快新农村建设,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相关事宜的复函》(考委办函[2014]21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5年上半年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河北经贸大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 三、省农业厅将按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和我省自考助学的有关规定负责本系统助学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具体负责该专业日常业务工作。 四、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包括华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政府所在地。 五、请各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各市农业(牧)局积极支持指导各市、县开展助学工作;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要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市农业(牧)局和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做好生源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在切实抓好助学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努力把此专业办出规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北经济建设和农村、农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工作中有问题请向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以服务我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乡村经济和农民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为教学宗旨,遵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律,注重专业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升,培养更多的懂经济会管理的综合型农村经济管理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以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为本科层次。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13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2学分,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农村金融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深厚,县域经济管理、投资管理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懂经济会管理的综合型农村经济管理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农村金融学的基础理论知识,能将金融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具备投资学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正确分析和解决在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投资项目管理、农产品期货交易等农村经济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具有投资项目评估和管理的实际能力,并以此指导县域经济和农村经济中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投资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B020251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 ☆笔试 任选一门 00016 日语(二) 14 选考 ☆笔试 00017 俄语(二) 14 选考 ☆笔试 4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 1 必考 ☆实践 5 07747 经济数学 9 必考 实践 6 00103 证券投资学 5 必考 实践 7 12658 农村金融学 4 必考 实践 8 07249 投资项目管理 4 必考 ○笔试 9 07250 投资学原理 6 必考 ○笔试 10 07748 金融衍生工具 5 必考 ▲笔试 11 07749 基金管理学 5 必考 ○笔试 12 07750 国际投资学 6 必考 ▲笔试 13 00106 期货市场原理与实务 4 必考 ▲笔试 11671 投资管理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总学分 72 1 03130 现代科学技术基础 5 加考 笔试 不考英语(二)的加考课程 2 04024 应用写作概论 5 加考 笔试 3 08118 法律基础 5 加考 笔试 注:☆为公共课;▲为衔接课程;○为“双本”学分转换课程;*为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课程。 五、课程说明 公共基础课程说明略。 1.经济数学 本课程要求掌握经济数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运算方法,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进行农村经济指标的统计与分析。通过学习使学生能够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和解决农村和县域经济中的实践问题。 教材:《经济数学基础》,梁建英等主编,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版。 2.证券投资学 本课程要求培养和提高学生金融意识和证券投资决策能力。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证券投资学的一般理论和相关的实务操作方法,通过所学知识指导证券投资实践。 教材:《nt-family:'仿宋_GB2312';">》,黄本笑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3.农村金融学 本课程要求掌握农村金融学的基础理论、农户经济行为特征及金融需求、农业企业融资及融资模式、农村金融创新等内容。通过学习,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农村金融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教材:《农村金融专题讲座》,何广文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4.投资项目管理 本课程主要阐述投资项目评估与管理的程序和内容,介绍有关投资项目评估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与方法。通过学习,使学生具备投资项目评估和管理的实际能力,并以此指导农村经济中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教材:《项目评估与管理 (第2版)》,路君平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5.投资学原理 本课程使学生掌握实物投资与金融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实物投资、金融投资及其交叉与融合、完整的投资学框架体系等内容。通过学习,要求学生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县域经济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的途径。 教材:待定。 6.金融衍生工具 本课程要求学生了解并且掌握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论及其应用,培养学生运用相关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各种金融风险的能力。 教材:《金融衍生工具基础》,于长福、黄巍主编,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7.基金管理学 本课程培养学生对投资、筹资,投资运作,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理论、操作技能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使学生正确分析和解决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为学好本专业奠定基础。 教材:《证券投资基金运行与管理(第2版)》,梁忠辉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8. 本课程使学生了解并且掌握国际投资的基本概念、运作原理,熟悉国际投资的基本理论与研究范围,学习国际投资的运作规律,掌握国际投资分析的基本方法,为实际工作研究和参与国际投资实践打下基础。 教材:《国际投资学(第三版)》,孔淑红等主编,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9.期货市场原理与实务 本课程使学生掌握期货市场投资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和组织结构、期货合约与期货品种等期货市场基础知识。通过学习,特别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相关知识,能够独立完成期货交易的分析、决策以及具体交易操作的目的。 教材:《期货市场:理论与实务》,徐雪主编,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 六、必要说明 1.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报考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按照冀考委自[2010]19号文件和冀考委自[2012]4号文件执行。其中,本专业的衔接课程为:金融衍生工具(07748)、国际投资学(07750)、期货市场原理与实务(00106)。 2.本专业为“双本”自学考试试点专业。本科在校生报考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按冀考委自[2011]14号文件和冀考委自[2013]24号文件执行。其中本专业核心课程为:经济数学(07747)、证券投资学(00103)、农村金融学(12658)、金融衍生工具(07748)、国际投资学(07750)、期货市场原理与实务(00106)。
[河北] 关于开考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为适应我省工业结构调整需要,促进我省工业产品设计行业发展,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提高工业产品设计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素质,根据全国考委《关于2014年上半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及相关事宜的复函》(考委办函[2014]21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5年上半年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主考学校为河北师范大学。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面向社会开考。 三、省工业和信息 四、考点原则上设在设区市(包括华北石油管理局、定州市、辛集市)政府所在地。 五、请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指导各助学单位开展助学工作;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要做好生源的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在切实抓好助学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努力把新开考的工业设计专业办出规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河北经济建设和工业产品设计行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工作中有问题请向省教育考试院、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反映。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是为适应我省工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促进工业产品设计行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培养适应工业产品设计行业发展需要的技术与技能人才而设置的。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和工业设计行业对人才的要求,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考核应考者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整体推进工业产品设计行业设计水平的提升。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相应专业的水平要求一致;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14门课程(含实践)合格成绩,累计不低于71学分,并通过毕业论文,思想品德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深厚、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能从事工业产品设计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工业设计的历史及相关理论知识,了解国家有关工业产品设计的政策法规,具有系统的关于现代产品产品造型设计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了解中外产品设计的最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具有创造性设计和制作实施能力;熟悉各种相关材料的基本性能及加工工艺,具有基本的艺术修养和初步的产品开发策划能力以及较强的设计语言、图型、答辩等表达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B050421 序 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 类别 考试 方式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015 英语(二) 14 必考 笔试 4* 04729 大学语文 4 必考 笔试 5 04836 环境艺术设计(实践) 5 必考 实践 6 00699 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 4 必考 实践 7 04840 产品设计研究 2 必考 笔试 证书对接课程 04841 产品设计研究(实践) 3 必考 实践 8 04842 产品系统化设计 2 必考 笔试 证书对接课程 04843 产品系统化设计(实践) 3 必考 实践 9 04844 工业设计史 3 必考 实践 10 04845 互动媒体设计 3 必考 ▲笔试 证书对接课程 04846 互动媒体设计(实践) 2 必考 实践 11 04847 设计管理 4 必考 ▲笔试 证书对接课程 12 04848 设计心理学 4 必考 ▲笔试 证书对接课程 13 07072 企业形象设计(CIS) 7 必考 实践 14 07075 计算机辅助设计 5 必考 实践 07999 毕业设计 必做,不计学分 总学分 71 1 03130 现代科学技术基础 5 加考 笔试 英语(二)替代课程 2 04024 应用写作概论 5 加考 笔试 3 08118 法律基础 5 加考 笔试 注:*为国家统一命题考试课程,▲为衔接课程。 五、课程说明 公共基础课程说明略 1.环境艺术设计(实践)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实践课,主要目的是要综合运用装饰艺术设计的手法和装修技术的手段,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考虑建筑室内外环境条件和影响,设计出符合时代要求、符合生理和心理要求的理想环境,使环境更加舒适化、科学化、艺术化。 教材:《环境艺术设计》,郑曙旸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 2.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实践课,是讲授塑料、金属、陶瓷、木材、新型复合材料等在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成形工艺、表面加工工艺等方面的基础知识,通过学习材料成型与工艺过程中的产品造型特征,来提高和训练考生对材料基础知识与产品设计相结合的能力,掌握产品设计规律。 教材:《产品造型材料与工艺》第2版,程能林等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产品设计研究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课,通过对产品概念、语义、造型等理论和实践学习,使考生掌握一件产品由概念形态设计走向产品形态的完整造型设计过程。 教材:《产品造型设计:从形态的概念设计到实现》,赵得成主编,海洋出版社,2010年版。 4.产品系统化设计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课,要求考生掌握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与组织、产品系统性设计的内涵、用户研究引导性设计、功能主导原则,树立对产品设计所具有的科学性、系统性、经济性、艺术性、人机性、社会性等多种复杂属性的思想观念。 教材:《产品系统设计》,谢质彬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本课程是专业基础课,考生通过对设计史的学习,理解工业设计观念和方法的发展沿革,透过产品设计理念发展的历史脉络来认识当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教材:《工业设计史》(第4版),何人可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6.互动媒体设计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课,主要讲述多媒体互动软件的设计思路、操作流程、使用方法等,要求考生学习掌握互动媒体设计技能,具备相关互动媒体设计的实践应用能力。 教材:《多媒体互动艺术设计》,容旺乔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7.设计管理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课,要求考生通过对设计与经济发展、设计与决策、设计与组织创新、设计与项目管理等知识的学习,掌握设计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从而正确地理解设计理念、正确地选择设计方向和设计策略,有效地利用设计资源及发挥出设计最大的价值。 教材:《设计管理》(第2版),刘国余编著,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8. 设计心理学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课,主要介绍知觉与艺术及个体的行为、审美心理、社会文化心理现象、设计艺术中的心理研究和方法、造型心理等内容。通过学习与掌握设计心理学知识来帮助考生深层次理解设计的本质目的,从审美、功能与消费的正确关系解决社会需求。 教材:《设计心理学》,张鑫、郭媛媛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9.企业形象设计(CIS)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实践课,主要讲授产品形象、服务形象、员工形象、组织形象、企业个性塑造以及企业形象的策划和导入等全方位的企业形象设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并通过实例使考生掌握企业形象设计的流程环节和操作步骤,强化企业形象设计在实践中的应用。 教材:《企业形象(CI)设计》,龚正伟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10.计算机辅助设计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实践课,系统地介绍了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基本概念、发展趋势、主要的软件应用以及其间的配合关系。通过大量实际案例的操作演示,生动形象地讲解不同软件在相应设计流程阶段的辅助设计技巧。考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能够熟练掌握PRO-E、犀牛等软件的使用方法,提高考生在实践工作中的设计能力。 教材:《计算机辅助产品造型设计》,刘永翔、蔡硕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年版。 六、必要说明 1.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报考本专业的有关规定按照冀考委自[2010]19号文件和冀考委自[2012]4号文件执行。其中,本专业的衔接课程为:互动媒体设计(04845)、设计管理(04847)、设计心理学(04848)。 2.全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职业技术证书对接本专业中的相应课程,具体如下: 序号 课程名称 证书名称 证书颁发部门 1 (04840)产品设计研究 产品设计规划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 2 (04842)产品系统化设计 产品系统化设计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 3 (04845)互动媒体设计 互动媒体设计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 4 (04847)设计管理 设计管理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 5 (04848)设计心理学 设计心理应用师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与考试中心
[河北] 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 1.为确保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安全、准确,自2015年起,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包括在籍生和新生)均需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并获取初始登录密码。详见本简章《报考办法》。 2.自2015年起,将委托开考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段)、电子信息工程(独立本科段)、药学(独立本科段)3个专业转为面向社会开考,同时取消上述专业中“受限课程”的报考限制。 3.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为停考专业: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已于2014年下半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独立本科段)自2015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考。2018年起,不再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毕业证书。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 2.自2015年起,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考生信息确认并获取初始登录密码。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新生首先在网上进行信息注册,然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在籍考生首先在网上进行个人信息核查,确认无误后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 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居民身份证消磁、临时身份证等)的考生,须到各市自考办办理信息确认。 特别说明: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只需进行一次信息确认,已确认信息的考生今后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办理报考、免考、毕业等业务。 3.自2015年起,理论课报考将原有“社会考生报考入口”和“在校考生报考入口”合并为“理论课报考入口”。所有考生报考理论课均需通过“理论课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考。 进入“理论课报考入口”后,分为“考生报考”、“新生注册”、“信息查看”三个功能入口。 (1)“考生报考”入口是已进行过信息确认的考生登录报考的入口。 (2)“新生注册”入口是新生首次报考进行信息注册的入口,需填报的信息包括考生姓名、确认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简称身份证号,下同)、确认身份证号、考生图像信息、考区、报考点等。 (3)“信息查看”入口是查看考生身份证号、姓名、图像信息的入口。若信息错误,考生可按相关提示申请修改,然后进行信息确认。 4.所有报考非受限理论课程的考生网上在线支付报考费。网上支付环节通过“易宝”进行。考生在网上支付前,需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易宝”支持的银行卡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邮政储蓄和兴业银行等。网上支付过程中,若遇到有关问题,请拨“易宝”客服电话010-59370500。 5.所有报考委托开考专业的受限课程的考生均需先在网上报考,然后在报考期间到委托部门指定的报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并现场缴纳报考费。 6.考生报考时,新生或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必须上传照片(此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上,照片要求:近期、蓝底、免冠照片、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无图像信息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考流程。新生首次报考在信息注册时上传图像信息,无图像信息的在籍考生,可通过“信息查看”入口上传图像信息。 7.考生报考时,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信息一律不予修改。 8.考生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新生信息注册时选择的考区和报考点,在报考理论课时可以修改调换。 9.考生按当次公布的课程报考,并按课程支付报考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冀价行费【2012】3号标准执行。考试缺考者报考费一律不退。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20日,每天8:00-22:00。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27日,每天8:00-22:00。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二、三天报名。 五、考试 1.各设区市自考办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试。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4.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2015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5.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可参加该门课程下次的考试(考核)。 6.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信息详见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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