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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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香港理工大学2015年招生说明
香港理工大学(以下简称理大)成立于1937年,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大学之一,多年来见证了香港的发展。理大是香港受政府资助之高等院校当中学生规模最大的大学,拥有全日制及兼读制学生逾30,000人。
理大一直以培育具备专业知识和国际视野之人才为教学宗旨,是一所以专业教育和应用研究为主的大学。理大拥有先进的教学及科研设施,教师从世界各地招聘回来,师资优良。课程以全英语教授,为同学提供一个国际化的学习环境。多年来,理大的毕业生在社会不同领域担当重要的角色,以其知识才能回馈社会,为香港及亚太区经济发展作出不少贡献。
理大校园座落于九龙红磡,毗邻红磡港铁站及连接港岛的海底隧道,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校园设施完善,为同学们提供了非常优越的学习以及生活环境。
理大学院
理大共有八个学院,提供四十多个本科课程,其中包括全香港独有的设计学、工程物理学、服装及纺织学、职业治疗学、眼科视光学、物理治疗学、放射学、国际航运及物流管理学、医疗化验科学、测绘及地理信息学。
应用科学及纺织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建设及环境学院
工程学院
人文学院
医疗及社会科学院
设计学院
酒店及旅游业管理学院
校企协作教育
理大重视校企协作教育,要求所有本科生必须于毕业前完成实习,目的是让同学有机会把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以实现理论与实践并重的理念。同时理大暑假实习培训规模庞大,自1997年推行以来,在1,000多家海内外合作伙伴及协办机构支持下,每年安排超过1,500名学生在香港、内地及海外包括澳洲、欧洲及北美等地方实习。
学生交换计划
理大与亚洲、欧洲以及北美超过25个国家的两百多所著名大学签订了学生交换协议,每年选派学生前往海外及内地进行短期交流。此计划不但开阔同学的视野,同时提升他们的外语能力,对他们的学习及将来的工作有很大帮助。
理大毕业生出路
理大应用为本的课程最能配合工商界及社会的需要。根据过往多次独立调查显示,在香港各大学的毕业生中,理大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获得受访的雇主评为最具实用价值,所以毕业生出路理想。在2013年度,理大毕业生继续深造及就业率达95.5%。
2015年招生说明
理大非常欢迎内地应届高考生申请入读2015年的本科课程,理大实行独立招生,不占内地统一招生志愿,学生报读理大不但不影响其填报内地高校志愿,同时为自己提供多一个选择的机会。
入学要求
在应届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省市报读第一批重点高校分数线或以上及英文成绩良好。
申请人如在其他学术领域有出色的表现(例如:在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获一等奖),理大亦会在甄选时作适当加分。
个别课程要求申请人提交作品集、附加文件或参加面试,作为考虑入学申请的参考,申请人可于申请期间浏览理大招生网页查看有关安排。需要参加面试的申请人会收到有关学系的通知。
报名方式
理大欢迎同学以自荐方式报考理大课程,有兴趣到理大升学的同学请在今年6月7日截止申请时间之前到以下网址完成报名程序。
1)报名网址为:www.polyu.edu.hk/study,进入此网站后请选择“UNDERGRADUATE”进入页面,再选择“内地应届高考生”的平台进入申请。同学也可以通过以上网址了解更多相关课程数据。
2)进入以上网站以后,建立个人报名账号,然后按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招生流程
1月初至6月7日 申请人可通过理大招生网页Study@PolyU在网上递交入学申请及缴交报名费(如申请人不获录取,所缴付的报名费将不获退还)
6月上旬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6月下旬 申请人必须于指定日期前登入理大招生网页的网上入学申请系统自行输入高考成绩。如申请人未能如期输入高考成绩,或输入不正确的成绩,申请将会作废,所缴付的有关费用,将不获退还。
7月初 理大决定录取名单,并以电邮及手机短讯通知获录取的申请人;申请人确认接纳录取、缴付留位费(港币15,240元)及办理来港学生签证手续。
8月下旬 新生到理大报到及参加迎新活动
9月初 理大2015-16年度开学
升学费用
项目
每年费用(港币)
本科课程学费 120,000元
宿费 (以1学年10个月计) 约12,000元
生活费及杂费 (以1学年10个月计) 约28,000元
全年总开支 约160,000元
奖学金计划
申请人如在应届高考成绩优异(包括在其它学术领域有出色的表现),或在个别课程的申请人中成绩优秀,并符合理大的要求,可获理大或个别学系颁发入学奖学金。所有入学奖学金人选由理大从申请人中挑选,学生毋须另行申请。奖学金细则将于录取通知书中阐明。
如有查询,请联系:香港理工大学教务处
电邮:asnlocal@polyu.edu.hk 电话:(852) 2333 8455 传真:(852) 2334 6671
请浏览理大招生网页:www.polyu.edu.hk/study,了解更多招生信息,简章上的数据如有更改,请以理大网站之最新公布为准。理大的截止报名时间是201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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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15〕8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
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
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为做好2015年我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5年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继续提前进行、单独招生。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并负责的办法。艺术、体育类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学生,文化课考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阅卷及招生宣传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报考普通中专的学生,其文化课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测试,学校实行自主招生,各招生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进行。各类专业的专业课加试,五年制高职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他专业均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爱好相关专业,并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龄不限。
(三)针对艺术、体育类部分专业人才培养的特殊性,艺术类中要求有幼功的表演专业,可招收小学或初中在校生,体育类运动训练专业允许招收初中在校生。对体育类特殊人才和艺术类优秀人才继续试行特材特招。
(四)报考服装表演(服装展示与礼仪)和主持与播音(播音与节目主持)专业须为初中毕业生,学校进行面试,具体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报名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考生可到招生学校或其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办法:考生携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件或所在学校(单位)介绍信到招生学校报名点报名,领取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始证件,并在留存的复印件上由招生负责人签字盖学校章以示负责。考生按皖价行费字[1999]136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三)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其他类专业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但需按照全省中考中招的办法进行招生录取。
(四)鼓励艺术、体育类中等专业学校组织省外生源,招收外省考生。外省考生报考省属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政策。外省考生报考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术、体育类专业,需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四、文化课考试与专业课加试
(一)五年制高职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为一份试卷,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满分400分,其中语文占40%、数学占30%、英语占30%。考试内容按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中教学大纲确定。
(二)五年制高职文化课考试时间及地点:文化课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29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除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确定外,其余均在所报考的学校。
(三)普通中专文化课测试科目、时间及地点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详见各招生学校的招生简章。
(四)各类专业的专业课加试内容、时间及地点除五年制高职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确定外,其余专业均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确定,详见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
(五)阅卷结束后各校应将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成绩数据库光盘(数据格式见附件2)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同类别的两个学校志愿,在第一志愿学校参加文化课测试和专业课加试。考生在报名时领取志愿表,在考试结束前交志愿表(见附件3)。同类别招生学校应互认专业课加试成绩。
六、招生专业和计划
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和各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2015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名单见附件4。
七、划线及建档
(一)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控制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统一划定。五年制高职专业课控制线的划定,运动训练专业由省体育局划定,其他专业均由各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规模提出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定。
(二)根据五年制高职计划完成情况,各校可招收参加当年中考(学业考试)的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凭中考成绩条、准考证到各招生学校报名。五年制高职的文化课控制线按当年中考非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控制线的60%折算,由学校进行专业加试后提出录取意见并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各校可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组织普通中专的二次招生。普通中专二次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不变。
(四)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建立。档案内容应包括考生报名表、学籍和学历证明等。
八、照顾政策
(一)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可享受的文化课照顾加分政策:
1.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阶段获市级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加20分;获省级以上体育竞赛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报考体育类加40分(竞技类规模须是同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的,须有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报考艺术专业,在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正式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加40分,获二等奖加20分;
2.《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3.台湾籍考生加10分;
4.烈士子女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6.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加10分;
7.其他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要求执行。
符合上述多种照顾条件的考生,只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不得累计享受照顾加分。
(二)艺术类有幼功的专业可以招收小学起点的六年制中专生。考生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近两学期的语文、数学成绩报名参加专业课加试,成绩优秀者由学校提出录取意见,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负责其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
九、录取
(一)艺术、体育类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即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线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为高职和中专两个批次进行。
(三)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在录取现场直接转入所填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原则如上述第2款,建档及有关录取手续由招生学校统一办理。
(四)为便于省教育厅对各市中招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录取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把分市录取生源情况分别通知各市中招部门,可纳入该市中招任务完成数。
十、招生工作要求
2015年我省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类招生报名、考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员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招生简章、报刊、广播、电视,组织招生咨询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及时、广泛地将本校的招生专业及有关规定向社会和考生宣传。各招生学校要抓好考风考纪建设,强化考风考纪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接受培训,廉洁自律,做到政策熟、业务精,负责任,守纪律,并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和考生所在学校(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招生学校的报名、宣传和建档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帮助各招生学校圆满完成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任务。
附件:1.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登记表
2.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与成绩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3.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志愿表
4.2015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名单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3月25日
附件1:
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户口类别
毕业学校
(所在学校)
毕业时间
详细通迅地址
录取期间联系
电话及联人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
奖励或处分
享受何种照顾条件
本人简历
自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
任何职务
证明人
有何特长
思想品德、学习(工作)表现
班主任或基层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学校(单位)审查意见
(公章)
学校(单位)审查人: 年 月 日
说明:1、特长栏、奖惩栏限二十个汉字;
2、本人简历从最后学历算起;
3、户口类别分城市、县镇非农和农村三种
附件2:
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报名与成绩数据库格式及说明
文件名:招生学校名称.xls(如同一所学校有两个以上代码需分别建库)
列号
列名
类型
字 段 名 含 义
说 明
1
FXM
文本
姓名
最多4个汉字,字库中查不到的字一律用“□”表示,“□”的区位码为“0185”
2
FXBDM
文本
性别代码
1-男,2-女
3
FCSNY
文本
出生年月日
文本格式,由4位年份、2位月份和2位日期表示,不得使用日期、时间格式
4
FMMDM
文本
政治面貌代码
1-党,2-团,3-其他
5
FMZDM
文本
民族代码
1-汉,2-回,3-其他
6
FBYND
文本
毕业年度
2位数字表示
7
FKSLBDM
文本
户口类别
1-城镇,2-县镇非农,3-农村
8
FSFZH
文本
身份证号码
注意保持与出生年月的一致性
9
FDSDM
文本
生源市代码
01-合肥,02-芜湖,03-蚌埠,04-淮南,05-马鞍山,06-淮北,07-铜陵,08-安庆,10-黄山,11-滁州,12-阜阳,13-亳州,22-宿州,24-六安,25-宣城,29-池州,51-广德县,81-外省。
10
FTXDZ
文本
家庭详细地址
最多20个汉字
11
FYZBM
文本
邮政编码
12
FZGF
数值
政策照顾分
计入文化课总分
13
FCJ01
数值
语文成绩
14
FCJ02
数值
数学成绩
15
FCJ03
数值
英语成绩
16
FZYCJ
数值
专业成绩
说明:1、上报数据采用EXCEL文件方式保存。
2、本数据格式中各列名、类型以及列顺序未经允许不得更改。
3、数据中涉及到的字母和数据均采用半角表示,字段中涉及到的“前导0”不得省却,如“01”不得省却为“1”。
附件3:
2015年安徽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含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志愿表
报考类别: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别
照
片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民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毕业学校
毕业时间
报 考 志 愿
第一志愿
院校
名称
专业
服从
第一批次
高职
专业
名称
第二批次
中专
专业
名称
文化课考试
科目
照顾分
总分
成绩
专业课考试
科目
照顾分
总分
成绩
第二志愿
院校
名称
专业
服从
第一批次
高职
专业
名称
第二批次
中专
专业
名称
附件5:
2015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艺体类专业招生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
联系方式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电话:0551-63685385 63686550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1号
邮编:230051
网址:www.ahty.net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电话:0551-64652401、64663324、63876277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丹霞路8号
邮编:230601
网址:www.artah.cn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
电话:0556-5512811, 5512152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学院路8号(北部新城)
邮编:246052
网址:www.ahmxx.cn
安徽合肥服装学校(联办高校: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电话:0551-64322606 64411140
地址:合肥市长江东路301号
邮编:230011
网址:www.hffz.net
安徽省蚌埠工艺美术学校(联办高校: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电话:0552-3163680 3163830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801号
邮编:233030
网址:www.bbgymx.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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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关于印发《2O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5〕3号]
各区(县)、三线单位考试招生机构、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20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O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3月26日
附件:
2O15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5〕21号)和市教委关于本市开展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精神,结合本市中职校工作实际,现就2O15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提前批招生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本贯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以下简称“中高职贯通”),中职校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以下统称“自主招生”)共三大类别。
2015年中本贯通招生计划为630名,中高职贯通招生计划为5505名(含随迁子女572名),自主招生计划为3578名,其中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各级招生部门及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各类招生计划,增强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不得随意扩大计划。涉及招生计划的调整,须经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92号)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取得12位数的报名号。
报考中本贯通的考生必须是本市常住户籍应届初三学生。
三、学校面(考)试
招生学校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是否进行面试或专业考试,相关招生方案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一)面(考)试报名
1.考生须带好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好的《2015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一所学校计),到招生学校办理专业面(考)试报名手续。
2.中职校提前批的专业面(考)试不得收费。
(二)面(考)试安排
中职校提前批面(考)试的科目、时间、要求等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所有面(考)试工作应在4月11日-5月3日之间完成。
艺术类专业考试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0年本市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考院中招〔2010〕2号)执行。
(三)确定合格名单
凡进行面(考)试的中职校应当在全部面(考)试完成后,及时将面试结果或专业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告知考生。并于5月4日16:00前按要求将面(考)试合格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中职提前批资格库”。
四、填报志愿
凡报考中职校提前批的考生,应在5月7日9:30至5月9日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及自身情况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学校及专业,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将作为投档录取时的唯一依据。考生填报志愿时要符合学校招生方案中所规定的要求,若因不符合招生要求而被学校退档,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
中本贯通限报1个志愿,中高职贯通可以填报3个志愿,自主招生可以填报4个志愿(航空服务、艺术类和自荐生专业可以兼报,志愿不分先后顺序)。
填报有面试或专业考试要求的学校志愿的考生,应是参加过相关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或专业考试,并进入“中职提前批资格库”的考生。否则不能填报相关志愿和投档录取。
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五、志愿确认
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志愿填报和书面志愿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书面志愿确认后才能参加市统一投档录取。
(一)志愿确认对象:已在网上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
(二)志愿确认时间:5月13—16日,具体时间由各区(县)中招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区(县)中招办必须在5月31日前上传确认结果。
(三)志愿确认地点:应届初三学生在就读初中学校进行,其他考生在报考区(县)中招办进行。
(四)志愿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志愿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无效。
2.书面志愿确认只核对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
3.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中职校提前批的招生录取。
六、文化考试
填报中职校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均须参加2015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获得有效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
1.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总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体育共6门科目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数相加而成。
2. 艺术类专业录取总分为文化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按招生学校预先公布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文化成绩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学业考试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数相加而成。
(二)录取顺序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按照先中本贯通录取,再中高职贯通录取,最后自主招生录取的顺序依次进行。
(三)录取原则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统一进行网上投档录取。
中本贯通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
按1:1比例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录取总分须达到当年本市普通公办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中高职贯通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
取。中高职贯通录取总分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中高职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
自主招生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
取。
4. 考生如果被中职校提前批志愿录取,其后面所填报的志愿(即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和1-15志愿)就自动失效;未录取的考生则进入统一批次志愿的招生录取程序。
八、工作要求
(一)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校长为招生工作负责人。招生学校要认真按照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事先公示并严格执行。作为中职校提前批专业面(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专业考试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要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教育,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教育考试院。
(二)各区(县)中招办要合理安排志愿确认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的初中学校的业务指导,确保志愿确认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级招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工作的要求和流程进行,同时配备专门的技术操作人员,并参加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组织的业务培训。
(四)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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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5〕36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普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
2015年省内普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继续进行春季自主招收历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录取审批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招生的学校和对象
1.2015年春季招生计划为2014年各市编制的普通中专三年制招生计划(不含省外学校),具体的招生专业、学制及专业代码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49号)的附件5执行,如有新增专业,经各市教育局审定后代码顺延。
2.2015年春季招生对象主要为2014年前(含2014年)毕业的初中生、高中生。春季招收录取的新生纳入2015年招生规模总量。
二、录取时间和地点
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时间:4月14日至16日。地点: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
三、录取程序和方法
各校招收历届初、高中毕业生,由招生学校携带考生相关材料到省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各招生学校按附件的要求上报新生录取盘,同时提供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交省考试院审核后,打印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缴纳录取费,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四、有关要求
1.普通中专学校开展春季招生工作是我省扩大中专生源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完成今年中专招生任务的补充手段。各招生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宣传春季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组织生源,认真做好春季招生录取工作。
2.春季招生的报名、审查和建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认真审核有关材料,查验原始初、高中毕业证书。凡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高中毕业生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保证材料内容完整真实,信息准确清晰,为办理审批提供可靠依据。
3.请各招生学校用优盘按附件的要求上报新生录取数据,上报数据时应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各类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经上报后不得更改。
五、录取费的缴纳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普通中专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按规定时间足额将录取费汇入我院账户。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42011519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5年中专春招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
附件:2015年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5年3月3日
抄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
附件:
2015年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一、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按高中和初中两类分别制作上报数据。
2.上报数据采用EXCEL文件方式保存在U盘中。
3.文件命名规则:XXX_YY.xls,其中XXX表示学校代码,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49号)的附件5,YY表示高中或初中(GZ表示高中,CZ表示初中)
4.本数据格式中各字段名称、类型以及字段间顺序未经允许不得更改。
5.所有字段均为文本格式,数据中涉及到的字母和数据均采用半角表示。字段中涉及到的“前导0”不得省却,如“01”不得省却为“1”。
6.所有字段不得为空。
7.以数据盘中数据的排列顺序准备毕业证书等材料,供审核和校对。
二、数据格式:
fxm
fxbdm
fcsny
fmmdm
fmzdm
fbynd
fkslbdm
fsfzh
fzydm
fdsdm
ftxdz
fyzbm
字段说明:
1.fxm:姓名(最多4个汉字,字库中查不到的字一律用“□”表示,“□”的区位码为“0185”)。
2.fxbdm:性别代码(1-男,2-女)。
3.fcsny:出生年月日(文本格式,由4位年份、2位月份和2位日期表示)。
4.fmmdm:政治面貌代码(1-党,2-团,3-其他)。
5.fmzdm:民族代码(1-汉,2-回,3-其他)。
6.fbynd:毕业年度(2位数字表示)。
7.fkslbdm:户口类别(1-城镇,2-县镇非农,3-农村)。
8.fsfzh:身份证号码,注意保持与出生年月的一致性。
9.fzydm:专业代码(由2位数字表示,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4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4〕49号)的附件5)。
10.fdsdm:生源市代码(01-合肥,02-芜湖,03-蚌埠,04-淮南,05-马鞍山,06-淮北,07-铜陵,08-安庆,10-黄山,11-滁州,12-阜阳,13-亳州,22-宿州,24-六安,25-宣城,29-池州,51-广德县,81-外省)。
11.ftxdz:家庭详细地址,最多20个汉字。
12.fyzbm:邮政编码。
三、示例: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自主招生上报数据(初中部分):
文件名:599_CZ.xls
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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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结束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从3月20日开始,经一、二志愿投档录取后,各校均已完成全部招生计划,故不再安排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今天起,各校将陆续公布录取分数线并向考生提供拟录取信息的查询,3月27日至4月2日各校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4月3日起将发放录取通知书。
-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3月29日在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举行。
已于3月8日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3月29日上午7∶00持体育类招生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上海体育学院报到、参加专业考试。7:30正式开考,迟到15分钟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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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2015年江西省具备高职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共53所)
2015年江西省具备高职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共53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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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4年度上海市年审合格的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组织信息公告
序号
办学单位
自考助学办学地点
助学方式
1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四川南路37号
全业余办学
2
上海市南声进修学院
成都北路200号南楼102室
全业余办学
3
上海自力进修学院
云南南路180号
全业余办学
4
上海市震旦进修学院
复兴中路369号18楼
不限
5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仙霞路350号
全业余办学
6
上海市昂立进修学院
番禺路868号
不限
7
上海市新知进修学院
永嘉路699号4楼
不限
8
上海市民进自强进修学院
漕宝路300号综合楼101室
全业余办学
9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路64号
全业余办学
10
上海市申洋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漕溪路165号1509(注)浦东新区城南路1408号
不限
11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梅陇路138号
全业余办学
12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
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
不限
13
上海中成协培训中心
蒲汇塘路18号304室
全业余办学
14
上海市三达进修学院
峨山路91弄100号2号楼302
全业余办学
15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合作与从业资格培训部
中山北一路369号博思大酒店318室
全业余办学
16
上海财务管理进修学院
西体育会路369号
不限
17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西江湾路574号
全业余办学
18
华东政法大学继教院办公室
万航渡路1575号
全业余办学
19
上海市复旦求是进修学院
国权路579号银发楼308室
非寄宿办学
20
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邯郸路100号
全业余办学
21
上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新闸路1200号
全业余办学
22
上海市中博进修学院
学府路1300号
不限
23
上海达尔进修学院
川沙镇新川路317弄3号
全业余办学
24
上海市市中教育专修学院
大连路970号301
全业余办学
25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全业余办学
26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南汇康桥路1500号
全业余办学
27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
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1005室
全业余办学
28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
青浦高泾路588号
不限
29
上海天华进修学院
胜辛北路1661号
不限
30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虹梅南路6001弄
全业余办学
31
上海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9室
不限
32
上海南方科技专修学院
惠南镇勤奋路1号B幢
不限
33
上海市沪光进修学院
邯郸路168号
全业余办学
34
上海富民专修学院
罗秀路罗秀新村136号
不限
35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分部)
漕宝路120号
全业余办学
36
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大连西路550号
全业余办学
37
上海市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国顺路288号文化楼1106室(注)南汇城南路1408号
不限
38
上海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凤城路101号
全日制
39
上海市长宁科技进修学院
安西路35号
不限
40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全业余办学
41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漕溪北路502号
全业余办学
42
上海天佳进修学院
松江大学城文汇路1128号122室
全日制
43
上海市行知进修学院
陆家浜路500号
全业余办学
44
上海新世界进修学院
延安东路205号
全业余办学
45
上海新世界外国语进修学院
南京西路2-68号16楼
全业余办学
46
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
水城路68号、定西路1300号
全日制
47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零陵路530号15号楼8楼
全业余办学
48
上海新康进修学院
中山北路3553号601室
全日制
49
上海市徐家汇工商管理进修学院
高安路105号裙房二楼
全业余办学
50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水产路2859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1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2
上海裕德进修学院
裕德路45弄2号
全业余办学
53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达尔文路188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4
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
宜昌路57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5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南亭公路2080号成教部(校内)
全业余办学
56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观海路50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7
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嘉定区外冈镇冈峰路68号
全业余办学
58
上海市金桥专修学院
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
不限
59
上海求索进修学院
国科路75号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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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香港中文大学将在沪举行2015年本科招生说明会
香港中文大学是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内地招生计划的两所香港院校之一。为让本市考生、家长详细了解2015年的本科生招生政策、实施细则,香港中文大学将于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下午3:30在上海中学(地址:徐汇区百色路989号)举行本科招生说明会。届时,香港中文大学招生负责老师将派发招生材料、讲解入学事宜并进行现场问答。
详情请查看网页:http://www.cuhk.edu.hk/adm/mainl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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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现场确认将于3月8日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包括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考试现场确认将于3月8日在上海体育学院举行。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于3月8日9:00—15:00持14位高考报名号、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或长海路399号)现场确认个人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领取《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所选的体育专项项目在3月8日一经确认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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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将于3月2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9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2号)文件规定,本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将于3月2日开始。
从2015年3月2日10:00起至3月12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在校应届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和家长们按照报名日程表(详见附1)上的时间段,在就读学校及所在区(县)招生部门的安排下,分批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由于网络等原因未能上网报名,请及时与就读学校联系,由学校协助完成报名。
从3月6日10:00起至3月12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返沪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以及往届生、返沪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13日至14日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带好报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2,确认地点和时间详见附3)。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补报名学生,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4月13日,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5月13日。
符合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在校应届随迁子女,参照本市中招应届生安排进行报名。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的补报名学生,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4月13日,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具体要求详见附4)
附:1.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2.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3.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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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复核即将开始
凡参加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3月4日上午10:00至3月5日上午10:00,凭考生报名号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号和秋季高考网上报名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届时考生可于3月9日上午10:00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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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调整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
为更好地促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证书的学分互认和协调发展,满足考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根据考委[2014]9号文件精神,决定对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的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年下半年起,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执行调整后的专业课程设置(具体见附件),以上专业考试计划中不再设置非学历证书课程。课程设置中序号标“*”号的为全国统一命题课程,使用全国考委组编的课程考试大纲,参加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以上2个专业的“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开始实行分等级整体认证(免考),考生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方可按照课程认证(免考)对照表中说明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二、2015年7月1日前已经参加 “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并通过1门以上(含1门)课程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继续完成非学历证书的考试。
1.选择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认证(免考)对照表中说明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整体认证(免考)的时间和方式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规定执行。
2.选择不再继续参加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其通过的部分证书课程可按照课程认证(免考)对照表的对照关系申请课程认证(免考),证书课程包含理论考试和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不得以其中某一部分的合格成绩申请认证(免考)。2016年1月1日起不再办理部分证书课程的认证(免考),未能按规定完成部分证书课程认证(免考)的考生,须按规定办理整体认证(免考)。
申请部分证书课程认证(免考)的方式和时间:考生向非学历证书项目管理单位申请并提交证书课程合格证复印件一份;项目管理单位整理汇总考生材料后,于2015年9月11日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三、凡参加2015年11月份及之后“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均须按照整体认证的办法,在获得非学历证书后按照课程认证(免考)对照表中说明的要求申请证书认证(免考)。
四、部分证书课程认证(免考)的考生范围:在河北省报考“中国销售管理专业水平证书”、“中小企业经理人证书”等非学历证书考试的考生。
五、我省已发文停考的销售管理专业(专科)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专科),其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设置不再调整,证书课程的认证(免考)仍按我省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和有关项目管理单位加强宣传,及时将通知精神告知考生,妥善安排此次课程设置的调整事宜,做好认证(免考)和各项过渡、收尾工作,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附件:1.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认证(免考)对照表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销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3.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认证(免考)对照表
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课程设置与学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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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调整和规范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及认定方式的通知
为促进自学考试改革发展,体现教育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全国考办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工作的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我省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及认定方式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规范和完善下列学习成果认定办法
1.调整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自考课程的成绩计算办法。考生获得附件1中所列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能够在发证、注册机构网站上查询的,可作为学习成果按10分计入对应的自考课程成绩(职业资格证书、对接的自考课程及查询网址见附件1)。
职业资格证书对接办理时间及方式:考生在申请免考期间将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交到各市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市教育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于免考办理期间按要求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申请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自考课程需在该课程考试前办理,且只需办理一次。
2.考生当次统考成绩不及格但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作为学习成果按5分计入该门课程自考成绩,累加计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二、暂停执行下列成绩计算及认定方式
1.学习服务中心过程性考核及成绩认定办法。
2.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多元评价、过程性考核及成绩认定办法。
3.各类考试考核改革办法中的衔接课程及计算办法。
4.各类考试考核改革办法中,部分课程增加实践考核内容及计算办法。
5.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免考英语(二)(00015),(B级)合格证书免考英语(一)(00012)。
6.三个学期英语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免考英语(二)(00015)。
7.在校生所学课程合格成绩免考自考课程。
8.附件2中所列证书免考相应课程。
三、其它说明
1.考生已取得并记入成绩库的各类考试考核改革课程成绩及计算办法依然有效。
2.本通知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执行,此前所发文件中有关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3.暂停执行的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及认定方式,待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台相应政策后,再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并参考兄弟省市做法,研究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修改后执行。
附件:1. 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自考课程一览表
2. 暂停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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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15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免考公告
2015年上半年申请免考时间为3月1日至10日,每天8:00--22:00,考生完成网上申请后,按要求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受理、缴纳费用(每人每科次20元)、提交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1:00。
考生须本人办理网上申请、现场受理、提交材料等免考手续。因委托他人代办造成未能通过免考审批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在网上申请免考过程中,要仔细查看页面相关提示信息,并按相关提示信息办理。
考生可在http://zk.hebeea.edu.cn网站的“温馨提示”栏目查看其它申请免考规定。【点击查看申请免考有关规定】
重要提示: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自学考试考生信息安全、准确,自2015年上半年起,凡网上申请办理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务的考生(含在籍考生和新生),均须使用密码(通过修改初始密码获得)登录后方可进行相关业务的办理。
1.仅限我省在籍考生申请免考。
2.已拥有密码的在籍考生,可直接使用密码登陆申请免考。
未获取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申请免考期间到报考点【点击查看列表】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含读取身份证信息、采集指纹信息、获取初始密码)。
3.如在自考考籍中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不符的,免考期间不予受理信息确认。可于理论课程报考期间申请信息修改后再确认信息并获取初始密码。
4.2015年下半年起我省免考政策有所调整,详见通知文件(冀考委自[2015]1号),考生可通过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助学单位了解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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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上海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进行预报名。具体要求参阅网上《2015年联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于3月28日至31日(9:00-11:00,13:30-15:30,)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进行现场确认并拍摄照片,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港澳地区考生: 1.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1份; 4.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5.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台湾省考生: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4.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华侨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提供近四年出入境时间简历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1份; 3.居住所在地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5.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6.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三、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3日(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4日(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2日(9:00—16:30)
领取地点: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中若发现证件或递交材料有疑,将提请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持外国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书(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
2.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11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3.上海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的有关手续。
4.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及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友情提示
1.考试地点:上海市第四中学(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近徐家汇)。
2.附近宾馆: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联系电话:021-54569999);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联系电话:021-64399299);宛平宾馆(宛平路315号,联系电话:021-54679888)。
3.上海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4513403,6494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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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3年度上海市年审合格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组织信息公告
按照上海市自考委《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自考委〔2011〕1号)精神,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市注册备案的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进行了2013年度的年审。为全面落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公告与社会监督制度,现根据年审结果,将2013年度本市年审合格的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组织公告如下:
序号
办学单位
自考助学办学地点
助学方式
1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四川南路37号
全业余办学
2
上海市南声进修学院
成都北路200号南楼102室
全业余办学
3
上海自力进修学院
云南南路180号
全业余办学
4
上海市震旦进修学院
复兴中路369号18楼
不限
5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培训部
古北路620号4号楼
全业余办学
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仙霞路350号
全业余办学
7
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
南丹东路60号
全业余办学
8
上海市昂立进修学院
番禺路868号
不限
9
上海市新知进修学院
宝庆路8号2楼
不限
10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五四公路3389号
全业余办学
11
上海市民进自强进修学院
漕宝路300号综合楼101室
全业余办学
12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路64号
全业余办学
上海市申洋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浦东新区城南路1408号
不限
14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梅陇路138号
全业余办学
15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
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
不限
16
上海中成协培训中心
蒲汇塘路18号304室
全业余办学
17
上海市三达进修学院
峨山路91弄100号2号楼302
全业余办学
18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山北一路369号博思大酒店318室
全业余办学
19
上海财务管理进修学院
西体育会路369号
不限
20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西江湾路574号
全业余办学
21
华东政法大学继教院办公室
万航渡路1575号
全业余办学
22
上海市复旦求是进修学院
国权路579号银发楼308室
非寄宿办学
23
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杨浦区民星路465号教学楼3楼
全业余办学
24
上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新闸路1200号
全业余办学
25
上海市中博进修学院
学府路1300号
不限
26
上海达尔进修学院
川沙镇新川路317弄3号
全业余办学
27
上海市市中教育专修学院
大连路970号301
全业余办学
28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全业余办学
29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南汇康桥路1500号
全业余办学
30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
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1005室
全业余办学
31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
青浦高泾路588号
不限
32
上海天华进修学院
胜辛北路1661号
不限
33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虹梅南路6001弄
全业余办学
34
上海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9室
不限
35
上海志通进修学院
惠南镇勤奋路1号B幢
不限
36
上海市沪光进修学院
邯郸路168号
全业余办学
37
上海富民专修学院
罗秀路罗秀新村136号
不限
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徐汇分部)
漕宝路120号
全业余办学
39
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大连西路550号
全业余办学
40
普陀区科技进修学院
金沙江路200号
全业余办学
41
上海市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南汇城南路1408号
不限
42
上海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凤城路101号
全日制
43
上海市长宁科技进修学院
安西路35号
不限
44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继续教部
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全业余办学
45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漕溪北路502号
全业余办学
46
上海天佳进修学院
松江大学城文汇路1128号122室
全日制
47
上海市行知进修学院
陆家浜路500号
全业余办学
48
上海新世界进修学院
延安东路205号
全业余办学
49
上海新世界外国语进修学院
南京西路2-68号16楼
全业余办学
50
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
水城路68号、定西路1300号
全日制
51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零陵路530号15号楼8楼
全业余办学
52
上海新康进修学院
桂林路100号14号楼711室
全日制
53
上海市徐家汇工商管理进修学院
高安路105号裙房二楼
全业余办学
54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水产路2859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5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6
上海裕德进修学院
裕德路45弄2号
全业余办学
57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达尔文路188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8
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
宜昌路57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9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南亭公路2080号成教部(校内)
全业余办学
6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观海路50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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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35.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49.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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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
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86.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57.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音乐学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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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8.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49.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