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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金融(专科)等22个停考专业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金融(专科)等22个停考专业课程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有关委托部门: 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金融(专科)等22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考委自[2011]18号)精神,金融(专科)等22个专业已于2011年12月起停止接纳新生报考。为做好停考专业过渡期(2013—2015年)内考试安排和办理毕业等相关工作,省自考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停考方案进行了专题研讨,按照“课程相近、难度适当、服务考生”的原则,制定了相关课程管理办法,自2013年上半年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已通过考试的停考专业课程成绩依然有效。 2.过渡期(2013—2015年)内,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综合考核)正常安排考试。 3.考生未通过考试的课程,如现开考专业中开设有相同的课程,考生可随现开考专业报考(所属现开考专业详见附件1);如现开考专业中没有开设相同的课程,考生须根据《停考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见附件2)选择顶替课程考试。 4.考生所考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所要求的课程门数后,即可申请毕业。 5.办理停考专业毕业手续截止到2015年底。 附件 1.停考专业与现开考专业相同课程一览表 2.停考专业课程顶替对照表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方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精神,为规范全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统考院校及统考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 设计学 同济大学 设计学类、动画 华东师范大学 美术学、设计类 华东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东华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 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 上海海事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上海理工大学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 上海杉达学院 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设计(时尚设计方向) 上海金融学院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上海大学 绘画(国画)、绘画(油画)、绘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 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会展与博 览)(高职)、广告设计与制作(高职)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设计方向)、环境设计(室内设 计、景观设计、会展设计方向)、产品设计、绘画(油画、水彩画方 向)、应用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应用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 计方向) 上海师范大学 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 计、绘画(油画、版画)、动画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中韩合作)、服装与服饰设计(中 法合作)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 上海商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制作与设计) 上海建桥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 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艺术设计(印刷美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 术设计、影视动画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展览与商业空间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影视动画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二维设计)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艺术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装潢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装饰艺术设计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游戏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平面 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时装设计、珠宝首饰工艺及 鉴定、工艺美术品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多媒 体设计与制作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影视动画 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应用艺术设计 上海震旦职业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室内软装饰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广告视觉传达方向)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人物形象设计(影视服装与化妆)、艺术设计(影视/舞台美术设 计)、影视动画(3D动画)、影视动画(CG动画)、电脑艺术设计 (游戏美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多媒体设计与 制作(新媒体)、应用艺术设计(数码环艺、数码会展)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美术类专业 二、专业统考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美术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26日-29日每天9:00--18:00,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及缴费时间为:2012年12月9日(9:00-11:30、12:30-16:00),考生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试区确认信息并缴费。美术类专业统考试区地址如下: 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三、统考科目、统考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统考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总分满分为450分。素描考人物头像、石膏头像;色彩考静物;速写考人物速写。 2.统考时间:2012年12月23日 上午 8:30 — 11:30 考素描 下午 1:00 — 1:40 考速写 下午 2:10 — 5:10 考色彩 3.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书,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统考命题 专业统考科目的试题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规定命制。试卷由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制,有关命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参与审题及命题的专业教师及其他辅助人员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专业统考辅导教学及统考监考工作。 五、专业统考准考证编排: 上海理工大学 1310001——1319999 上海师范大学 1320001——1329999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1330001——1339999 上海商学院 1340001——1349999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1350001——1359999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 一、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组织 1.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其他所有院校的所有艺术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可分文科、理科、文理综合编制来源计划。录取时可按文科、理科分别投档录取,或按文理兼招。编制来源计划的时间及工作要求应按照教育部有关来源计划编制办法执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普通高等学校可继续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教高函〔2009〕25号)文件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审核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学前教育、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媒体创意、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工业设计、影视艺术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公共事业管理及文化产业管理等17种含有艺术属性的本科专业,有关高校须经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考生。录取时,高校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录取规则和录取模式、学费标准等。文理兼招的艺术类招生院校必须在其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对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 3.考试形式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须参加市统考。 市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市统考成绩,也可在市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报考这些专业的考生可不参加相应类别的市统考而直接参加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中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若院校在专业招生上确有特殊要求,可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招生院校可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学校专业加试。 经批准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对市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各招生院校组织校考。按有关规定,招生院校须于2013年1月15日前将校考专业考试实施方案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4.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 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编导类四个类别的考试。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 (3)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 (4)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 二、报名和确认 1.报名条件: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65号)规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网上咨询: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12年12月8日9:00至16:00。咨询网址为:www.shmeea.edu.cn、www.shmeea.com.cn或www.eastday.com。 3.文化考试报名及确认 凡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先于2012年11月26日至29日在网上(网址: 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2012年12月1日至4日期间,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自12月1日起由学籍所在区县招办安排;非应届高中毕业生12月1日—2日)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的考生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以及报名考试费,按规定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的考生还须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确认凭证和报考证(带照片)。 4.专业考试报名及确认 (1)市统考报名及确认 凡参加市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于2012年11月26日至29日每天9:00—18:00在网上(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参加美术类统考考生须同时在网上选定专业考试试区); 已在网上报名参加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市统考的考生须再于2012年12月9日(9:00-11:30,12:30-16:00)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试区(其中音乐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音乐学院进行确认,编导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大学进行确认,表演类市统考指定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进行确认)现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确认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报考证,报考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另须带好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过时未确认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试区信息如下: a) 美术类专业考试五个试区为: 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b)表演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戏剧学院(徐汇区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c)编导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 d)音乐类专业统考试区为: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 (2)校考报名办法 校考报名相关要求见相关院校招生简章。 三、考试 1.专业考试 (1)市统考 美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3日,编导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表演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6日,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 月12日-13日。 市统考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2)校考 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的专业校考必须于2013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试题须由学校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查阅。 参加艺术专业测试的所有人员不得参与本艺术专业类别相关的任何考前培训班(辅导班)的工作,应主动执行考试回避规定,工作前均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书。 获准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须在2013年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同时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学校也可根据市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2013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2.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报考本科的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物。单报高职(专科)院校或本科院校高职(专科)专业的考生,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均可不考。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艺术类考生各科目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文化考试日期为2013年6月7日、8日。 3.违规处理 按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严禁高等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高等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与本校专业考试相关的辅导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取消有关高等学校下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市统考成绩反馈 按照教育部规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将在2013年2月下旬向在沪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提供市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位次等信息。外省市艺术类招生院校如需获取相关信息可在2013年2月20日前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申请。 四、批次设置和志愿填报 2012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类别招生将分为两个批次。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术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均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一批次院校。其他艺术类本科招生院校一般被纳为艺术类本科第二批次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专业仍实行统一批次招生。 根据教育部规定,获得市统考合格证(若院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行组织校考,则考生须在获得市统考合格证的基础上再获得校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凡报考本科或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并取得相关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批次具体招生院校专业和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志愿填报方法填写《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表》。 五、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划定按教育部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录取规定要求执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考生的高考成绩连同市统考专业考试成绩及本市艺术类招生录取要求,通过数据库的形式提供给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本科院校。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按两个批次分别进行录取。在两个批次各自规定时间内首先把第一志愿报考该校且专业考试合格及文化分数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根据其自行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未完成第一志愿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志愿又有填报该校的考生志愿,但考生未被其本人填报的其他第一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第一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投档至考生第二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在沪招收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院校,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13年8月初将达到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材料全部投档至该校,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并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对第一志愿(或以下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院校,第二志愿(或以下志愿)填报该校的考生如未被其前面志愿院校录取且电子档案已被前面志愿院校退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时可按志愿顺序投档至考生其他志愿报考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招生院校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所有院校高职(专科)艺术类专业在本科录取批次后、高职(专科)批前录取。 无论是本科录取批次还是高职(专科)录取批次,先进行该录取批次内艺术专业的投档录取,然后再进行一般专业的投档录取。按志愿顺序考生一旦被投档录取后,后面志愿不再投档。 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在规定时间内,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确定录取新生名单。各招生院校必须以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院校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录取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 凡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根据原国家教委教监厅〔1995〕6号文件的精神,不再降分录取。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 工作内容和要求 负责单位 日期 报名咨询 信息确认 上海市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2012年11月19日-24日 参加2013年6月高考的考生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网上预报名信息有效);所有报名参加上海市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参加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同时在网上选择考点)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2012年11月26日-29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上海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并缴费 区(县)高招办 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2012年12月1日起; 非应届高中毕业生:2012年12月1日-2日 上海市及部分外地艺术院校(专业)招生网上咨询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招生院校、东方网 2012年12月8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 院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 招生院校 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参加美术、表演、编导、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指定或选定的统考试区现场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考试区 2012年12月9日(9:00-11:30、12:30-16:00) 专业考试 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考试区 2012年12月23日 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3年1月5日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3年1月5日-6日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2013年1月12日-13日 寄发艺术类统考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2013年2月中旬 1.学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的单独考试 招生院校 2013年2月-3月底 寄发学校专业加试成绩通知单和校考合格证,相关材料同时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招生院校 2013年4月15日前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 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名单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江南大学 天津工业大学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网上咨询即将举行
为帮助考生详细、准确了解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的有关政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本市38所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院校,于2012年12月8日(周六)9:00-16:00举行“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届时,考生可登录本网站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 ,咨询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招生的有关问题。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现场确认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现场确认将于2012年12月9日(9:00-11:30,12:30-16:00)举行。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市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须到考生本人在网上选定或指定的试区现场,进行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并缴费,确认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带照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报考音乐类、编导类、表演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另须带好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过时未确认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艺术类专业市统考。 附:艺术类统考各确认点地址: 美术类: 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闸北区原平路55号)。 音乐类: 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编导类: 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 表演类: 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日期确定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3月31日进行。已在网上报名参加全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以及2张本人1寸照片(备用),于3月10日,到上海体育学院办理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信息确认。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 一、身体素质(包括3项) 1.1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由于采用电动计时,考生测试时必须使用起跑器,采用蹲踞式起跑。钉鞋须使用短钉,鞋钉长于9毫米者不能参加测试。 (4)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2.800米跑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考生起跑犯规两次,即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 (2)如考生在此项测试过程中有意妨碍、阻扰、影响他人测试,即取消其该项目成绩,被妨碍、阻扰、影响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测试机会。 (3)测试采用电动计时,以不分道的方法进行测试。为保证考生安全,一律不能穿钉鞋。 (4)计时以秒为单位,精确到百分之一秒。 3.原地推铅球 (1)铅球重量为男5公斤,女4公斤。 (2)每位考生有两次测试机会,取成绩最好的一次,丈量最小单位为0.01米。 (3)技术要求:站立在投掷圈内,考生采用原地侧向或背向均可,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转动作。推铅球时,应将铅球置于锁骨窝处,用单手由肩上推出,不得将铅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抛掷。球推出后脚不得踏出投掷圈或踏在抵趾板上。身体各部位不得接触投掷圈前半部圈外地面。球出手后必须从投掷圈后半部退出场地。 二、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共10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体育专项(每人限测一项)。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统考科目及分值 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 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 二、考试各科目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分A、B、C、D、E、F等级,每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 A.(90分以上) 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 B.(80分-89分) 嗓音条件较好。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较准确、稳定。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 C.(70分-79分) 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 D.(60分-69分) 嗓音条件基本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够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一般。 E.(40分-59分) 嗓音条件不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准确。完成乐曲演唱困难。 F.(1分-39分) 嗓音条件差,音乐基础差。不能完成乐曲演唱。 (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 A.(90分以上) 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 B.(80分-89分) 语言较为流畅生动、吐字归韵准确、节奏鲜明、音色音量较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感染力。 C.(70分-79分) 吐字归韵较准确、音色音量一般,但不流畅,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归韵不够准确,语言问题较多,音色音量欠缺,但能纠正者。 E.(40分-59分) 吐字归韵不准确,语言感觉较差;音色音量较差,调整困难者。 F.(1分-39分) 吐字归韵差,缺乏语言感觉,音色音量差,唇舌齿元音发音有缺陷者,或难以调整者。 (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伴奏带。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身体柔韧度、协调性优秀且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加之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 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不一定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 C.(70分-7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40分-59分) 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拍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 F.(1分-39分) 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拍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 (四)表演:按教师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 A.(18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然、真实,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潜质。 B.(160分至179分) 审题准确、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 C.(140分至159分) 审题基本准确,能够基本完成表演任务,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够鲜明。 D.(120分至139分) 审题尚准确,尚能完成表演任务,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鲜明。 E.(80分-119分) 审题不准确,表演较为紧张,不能完成表演任务。 F.(1分-79分) 表演过于紧张,木讷,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混乱。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 ① 键盘乐器(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 管弦乐器——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西洋打击乐: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自选马林巴(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 民族乐器——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 3.乐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内容与要求: ①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半全音的分类、等音、十二平均律)。 ② 常用符号(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 ③ 节奏节拍(拍号、音值组合)。 ④ 音程和弦(各类音程和弦的原转位、调内音程和弦的构成和解决)。 ⑤ 调性(大小调式、民族调式、调号、辨别调式)。 (3)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内容与要求: ①练耳笔试 a、听辨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单音程,仅要求写出性质; b、听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转位,减3增3原位,仅要求写出性质; c、听写节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无音高的五线谱音符记写; d、听写旋律: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小节,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五线谱记写。 ②视唱口试 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 (3)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 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科目 统考科目为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 二、科目分值 艺术常识100分、故事创作100分、影视剧评论写作100分,三门总分满分300分。 三、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艺术常识 1.美术部分 通过欣赏以下美术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发表的时代及背景、材质品种(青铜、画种、雕塑)、作者、主题内容、所属流派(画派、思潮、主义、团体等)、以及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 中国部分: (1)司母戊鼎(商、青铜、佚名) (2)秦兵马俑(秦、泥塑、彩绘、佚名) (3)《洛神赋图》(东晋、绢本设色、顾恺之) (4)《九色鹿本生》(北魏、敦煌壁画、佚名) (5)《兰亭集序》(东晋、书法、王羲之) (6)《天王送子图》(又名《释迦降生图》唐、纸本墨笔、吴道子) (7)乐山大佛(唐、石雕、佚名) (8)《韩熙载夜宴图》(五代南唐、绢本重彩、顾闳中) (9)《清明上河图》(北宋、绢本设色、张择端) (10)《富春山居图》(元、纸本水墨、黄公望) (11)拙政园(明、山水园林、佚名) (12)《悬崖兰竹图》(清、纸本水墨、郑燮) (13)《愚公移山图》(1940年、国画、徐悲鸿) (14)《虾趣》(1951年、纸本设色、齐白石) (15)《青城坐雨图轴》(1933年、水墨山水、黄宾虹) (16)《三毛》(1935年、系列漫画、张乐平) (17)《开国大典》(1953年、油画、董希文) (18)《一九七四年•长江》(1974年、油画、吴冠中) (19)《踱步》(1979年、油画、陈逸飞) (20)《父亲》(1980年、油画、罗中立) 外国部分: (1)《掷铁饼者》(大理石雕塑、公元前5-4世纪、米隆) (2)巴黎圣母院(教堂建筑、始建于1163年、早期哥特式风格的代表) (3)吴哥窟(庙宇建筑、始建于12世纪、柬埔寨高棉古典建筑) (4)《最后的晚餐》(壁画、文艺复兴盛期约1495-1498年、达芬奇、古典主义) (5)《大卫》(雕塑、文艺复兴盛期1501-1504、米开朗基罗、古典主义) (6)《雅典学院》(壁画、文艺复兴盛期1509-1511年、拉斐尔、古典主义) (7)浮世绘(版画、江户时代约1603-1867年间、花街柳巷艺术) (8)《强劫留西帕斯的女儿》(油画、约1618年、鲁本斯、巴洛克风格) (9)《自由引导人民》(油画、1830年、欧仁•德拉克罗瓦、浪漫主义) (10)《日出﹒印象》(油画、1872年、莫奈、印象主义) (11)《大碗岛星期天的下午》(油画、1886年、修拉、新印象主义,又称点彩派) (12)《向日葵》(油画、19世纪、凡高、后印象主义) (13)《思想者》(雕塑、1880-1900年间、罗丹) (14)《舞蹈》(油画、1910年、马蒂斯、野兽主义) (15)《链子上一条狗的动态》(油画、1912年、巴拉、未来主义) (16)《自行车轮》(现成品、1913年、杜桑、达达主义) (17)《在光之中,第559号》(油画、1931年、康定斯基、抽象表现主义) (18)《记忆的永恒》(油画、1931年、达利、超现实主义) (19)《格尔尼卡》(油画、1937年、毕加索、立体主义) (20)《玛丽莲•梦露》(双联画 、1967年、安迪•沃霍尔、波普艺术) 2.音乐部分 通过欣赏以下音乐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发表的时代及背景、曲作者、乐曲种类、作品所传达的意境以及产生的作用与影响。 (1)《十面埋伏》(琵琶曲,王君锡传谱) (2)《梁祝》(小提琴协奏曲,陈钢、何占豪) (3)《黄河大合唱》(钢琴协奏曲,冼星海) (4)《二泉映月》(二胡曲,华彦钧) (5)《茉莉花》(江南民歌,何仿加工创作) (6)《命运交响曲》(交响乐,贝多芬) (7)《月光》(钢琴曲,德彪西) (8)《乡村骑士》(歌剧,马斯卡尼) (9)《自新大陆》(交响曲,德沃•夏克) (10)《天鹅湖》(芭蕾舞曲,柴科夫斯基) 3.戏剧文学部分 通过阅读以下戏剧和文学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发表的时代及背景、作品的国别、作者名、主题内容及人物关系。 戏剧篇目: (1)《玩偶之家》(挪威,易卜生) (2)《哈姆雷特》(英国,莎士比亚) (3)《雷雨》(中国,曹禺) (4)《茶馆》(中国,老舍) (5)《暗恋•桃花源》(中国台湾,赖声川) 文学篇目: (1)《变形记》(奥地利,卡夫卡) (2)《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奥地利,茨威格) (3)《老人与海》(美国,海明威) (4)《伤逝》(中国,鲁迅) (5)《金锁记》(中国,张爱玲) (6)《围城》(中国,钱钟书) (7)《边城》(中国,沈从文) (8)《活着》(中国,余华) (9)《蛙》(中国,莫言) (10)《挪威的森林》(日本,村上春树) 4.电影部分 通过观摩以下电影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作品的国别、导演名、主要剧情及人物关系。 中国部分: (1)《一江春水向东流》(蔡楚生) (2)《小兵张嘎》(崔嵬、欧阳红樱) (3)《黄土地》(陈凯歌) (4)《芙蓉镇》(谢晋) (5)《本命年》(谢飞) (6)《秋菊打官司》(张艺谋) (7)《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 (8)《花样年华》(王家卫) (9)《一一》(杨德昌) (10)《十七岁的单车》(王小帅) (11)《卧虎藏龙》(李安) (12)《三峡好人》(贾樟柯) (13)《图雅的婚事》(王全安) (14)《集结号》(冯小刚) (15)《天水围的日与夜》(许鞍华) 外国部分: (1)《摩登时代》(英国,查理•卓別林) (2)《精神病患者》(英国,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 (3)《天堂影院》(意大利,朱赛佩•托纳托雷) (4)《死亡诗社》(澳大利亚,彼德•威尔) (5)《西伯利亚的理发师》(俄罗斯,尼基塔•米哈尔科夫) (6)《辛德勒的名单》(美国,斯蒂芬•斯皮尔伯格) (7)《阿甘正传》(美国,罗伯特•泽米基斯) (8)《这个杀手不太冷》(法国,吕克•贝松) (9)《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弗兰克•达拉邦特) (10)《罗拉快跑》(德国,汤姆•提克威) (11)《玩具总动员Ⅰ》(美国,皮克斯动画工作室) (12)《千与千寻》(日本,宫崎骏) (13)《天使艾米莉》(法国,让-皮埃尔•热内) (14)《阿凡达》(美国,詹姆斯•卡梅隆) (15)《盗梦空间》(英国,克里斯托弗•诺兰) 5.电视部分 通过观摩以下具体电视节目或栏目,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生产、制作、成立年代、节目类别、节目形式、表现特色、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情节及人物形象。 电视剧: (1)《武林外传》(尚敬导演) (2)《士兵突击》(康洪雷导演) (3)《潜伏》(姜伟导演) (4)《奋斗》(赵宝刚导演) (5)《围城》(黄蜀芹导演) 电视栏目及频道: (1)《艺术人生》(中央电视台) (2)《中国达人秀》(东方卫视) (3)《中国好声音》(浙江卫视) (4)Discovery(美国探索频道) (5)《第十放映室》(中央电视台) (6)《大师》(上海广播电视台纪实频道) 影视纪录片: (1)《故宫》(周兵导演) (2)《幼儿园》(张以庆导演) (3)《舌尖上的中国》(陈晓卿总编导) 电视综艺晚会: 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2008年—2012年) 6.考试方式: 通过填空、选择、判断、连线、简答、论述题等方式,考查学生的文化与艺术常识。本科目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故事创作 1.创作内容 1) 事件:故事应由一个或多个具体事件构成。 2) 人物:构成事件发展的主要角色与次要角色。注意以下方面: a.外貌特征与心理特征的描述。 b.人物之间的关系。 c.性格的发展。 3) 场面 构成事件发展的环境。 注意以下方面: a.适当介绍时间、地点。 b.环境的特征。 c.人物与环境的关系。 4) 主题 通过事件表达的中心思想。 注意以下方面: a. 主题健康。 b. 不要将主题直白地讲出来,而要通过故事传达出来。 2.创作要求 1)立意明确清晰; 2)情节合理独创; 3)角色鲜明生动; 4)结构合理巧妙; 5)语言自然流畅。 3.考试形式 1) 根据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编写相关的故事。必须用到图片等资料所提供的时间和空间、人物形象以及物件。 2) 考试时间120分钟。 3) 1500—2000字。 (三)影视剧评论写作 1.影评内容 1) 主题的揭示 要求考生通过对作品的读解,准确把握影片内容和主题。 2) 情节结构的把握 能用简洁的语言介绍银幕故事;能把握情节的发展,对情节的设置与人物塑造和主题呈现之间的关系有准确认识。 3) 人物形象和人物关系的分析 分析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及人物关系,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对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的发展有所分析。 4) 对画面和声音的初步读解 要求抓住印象最深刻的画面和声音进行分析。 以上为影评写作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一一列出并不意味着考试必须面面俱到,影评写作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倡在相对完整(思想与艺术)的分析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 2.影评要求 影视剧评论要求紧扣影片进行分析评论。鼓励视角新颖、观点独特、言之有理、个性鲜明的文章。 3.考试形式 考场内当场观看影视剧短片两遍(观摩时间为30分钟);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观摩时间不计在内);评论文章字数为1500字以上。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科目及内容 1.素描:人物头像.石膏头像 2.色彩:静物 3.速写:人物速写 二.科目分值 各科目满分150分,三科总分满分450分。 三.各科目考试要求 1.素描: (1)构图完整,透视比例准确 (2)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 (3)塑造充分,体积感强 (4)形象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2.色彩: (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 (2)色调明确,注重色彩关系的对比与统一 (3)强调色彩塑造能力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3.速写: (1)构图完整,组合合理 (2)结构.比例准确 (3)形体.动态协调 (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期确定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如下: 美术类 2012年12月23日 编导类 2013年1月5日 表演类 2013年1月5日-6日 音乐类 2013年1月12日-13日 各项专业统一考试考纲及考试实施办法将陆续通过本网站和上海国子监(weibo.com/shmeea)公布,请相关考生关注。
[江西] 关于召开全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暨巡视组组长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有关成人高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 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我省2012年成人高考安全、顺利进行,决定召开全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暨巡视组组长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2年9月24日报到,25日开会。 会议地点: 七星商务酒店 食宿地点: 七星商务酒店 二、会议内容 1、总结我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情况。 2、部署我省201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考务暨巡视工作。 3、编排全省2012年成人高考考生准考证。 4、培训2012年成人高考考务工作。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设区市教育局分管局长、招考办分管主任、成人招生专职干部及微机操作员各1名,2012年成人高考巡视组组长。 四、其他 会议食宿费自理。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2年9月12日
[安徽]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和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皖考委〔2012〕2号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 (独立本科段)和小学教育专业 (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徽师范大学: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体系建设,缓解我省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阶段教师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上半年起,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和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和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为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 二、安徽师范大学为上述两专业的主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三、考生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学习,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符合要求,发给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者专业水平如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并符合有关具体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四、上述两专业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和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B040102 主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467 课程与教学论 6 5 00882 学前教育心理学 6 6 00402 学前教育史 6 7 00398 学前教育原理 6 8 00399 学前游戏论 6 9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 6 10 00887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 6 11 00885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4 12 00403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 4 13 00883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4 14 00886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 4 毕业论文 总学分 78 1 00383 学前教育学 6 跨专业加试课程 2 00384 学前心理学 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B040112 主考学校:安徽师范大学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 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4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6 5 00467 课程与教学论 6 6 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4 7 00468 德育原理 4 8 00472 比较教育 4 9 00465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 4 10 06231 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 5 11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6 12 06230 小学艺术教育 5 13 01844 小学英语教学研究 5 毕业论文 总学分 69 1 00405 教育原理 6 跨专业加试课程 2 00031 心理学 4
[安徽]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2〕141号 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考点: 2012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定于9月22-26日进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扩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无纸化考试试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102号)要求,2012年下半年NCRE的部分科目在我省实行无纸化考试试点。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将我省2012年下半年NCRE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2012年下半年NCRE考试日期为9月22-26日。笔试于9月22日上午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严格按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务手册》(2010年版)执行。上机考试从22日下午开始(一级从上午开始),可持续5天,但必须在9月26日之前全部完成。 二、开考科目、考试大纲和报名 2012年下半年NCRE开考科目见《2012年(下)NCRE开考科目表》(附件1)、考试大纲及教材见教育部考试中心NCRE网站(网址http://sk.neea.edu.cn/)。 各考点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要求操作,准确采集考生的各项信息(特别是照片采集要符合相关要求,出生日期要符合规范。有保留成绩的考生,保留成绩种类和保留成绩准考证都要准确),打印《考生信息确认单》经考生本人签名后存档。 报名的具体时间由各考点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4日。 三、关于二级无纸化考试科目有关事项 1、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我省有二级VB、VFP和ACCESS三个科目开始实行无纸化考试。凡报名参加上述三个科目考试的新考生,均参加无纸化考试(即将笔试内容纳入上机操作)。为了区分传统考试的级别语言代码,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无纸化考试科目重新设置了新的级别语言代码,具体为:二级ACCESS无纸化的代码为2A,二级VB无纸化的代码为2B, 二级VFP无纸化的代码为2F。考点可登陆OA网论坛下载具体开考设置文件。 2、凡有保留成绩,需参加上述三个科目补考的考生,仍按照传统考试的模式参加考试。级别语言代码必须使用原代码,即二级ACCESS的代码为29,二级VB的代码为26, 二级VFP的代码为27。但是该三个科目传统考试不得接收新生报考。 3、参加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将使用新的上机考试系统,其他考试考生的上机考试仍然使用传统上机考试系统,因此,各考点在报名结束后必须把参加传统考试和无纸化考试的数据分2个数据库保存,考前对2个数据库分别进行编排和上报。 4、二级无纸化考试的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具体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扩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无纸化考试试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102号)文件(附件2)。 四、考点设置 考点代码维持不变,具体联系信息见安徽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ahzsks.cn/)。如有变动,考点要及时上报省考试院更新。 五、试卷申报、数据上报和试卷接送 试卷申报、数据上报和试卷接送等工作详见《安徽省2012年(下)NCRE考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3)。 为确保考试顺利组织实施,请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认真填报《NCRE试卷申报表》(附件4)、《NCRE应急通讯录》(附件5)、《NCRE保密室值班安排表》(附件6),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六、收费 我省NCRE考试报名执行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收费标准。具体费用按《NCRE费用结算对照表》结算(附件7)。 附件:(略) 1、2012年(下)NCRE开考科目表 2、《关于扩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无纸化考试试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2]102号) 3、安徽省2012年(下)NCRE考务工作时间安排表 4、NCRE试卷申报表 5、NCRE应急通讯录 6、NCRE保密室值班安排表 7、NCRE考试费用结算对照表
[安徽] 关于扩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无纸化考试试点的通知
关于扩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无纸化考试试点的通知 教试中心函[2012]102号 河北、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四川、云南、北京军区等省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承办机构: 自2010年起,我中心在湖北、广东、北京军区等省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承办机构进行二级部分科目无纸化考试试点工作,取得了成功。为进一步推进NCRE无纸化考试工作,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9月考试中扩大无纸化考试试点。现将有关试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NCRE二级VB、VFP和ACCESS三个科目 1.对在吉林、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北京军区等六个省级承办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新考生,采用无纸化考试取代传统考试(即笔试加上机操作)。 2.无纸化考试中没有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下一次考试不再安排补考,考生下一次考试需重新以新考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 3.参加三个科目补考的考生,仍按照传统考试的模式参加考试。 二、NCRE二级C、C++和JAVA三个科目 1.在河北、江苏、湖南、四川、云南等五个省级承办机构开展三个科目无纸化考试试点,每个省级承办机构单个科目应当组织不少于200名新考生参加试点。 2.三个科目试点采用无纸化考试和传统考试并行的模式,参加试点考试的考生既参加传统考试又参加无纸化考试,在两种模式下只要有一种达到取证标准,就可以获得合格证书。 3.参加三个科目无纸化考试的考生只收取一次考试费用。 三、无纸化考试软硬件要求 无纸化考试的服务器软硬件要求与传统考试一致。考试机除安装传统考试所需应用软件外,还需要先安装.net 3.5(考前统一提供),再安装MS Office 2003中文专业版(完全安装),安装顺序不能颠倒。若考试机已存在Office软件,必须先彻底卸载,再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安装。 无纸化考试的考试软件(包括考试管理系统与考试系统)与传统考试的不同。考试机上可以同时安装传统考试与无纸化考试的考试系统,服务器上也可以同时安装传统考试和无纸化考试的考试管理系统。传统考试与无纸化考试的考试软件需分开运行。 四、其他有关说明 1.无纸化考试中,传统考试的笔试部分被移植到计算机上,考核内容和要求不变,考生在计算机上完成全部答题。无纸化考试时间为130分钟,满分100分,其中选择题40分,上机操作题60分。无纸化考试中,总分达到60分且上机操作题达到36分,方能取得合格证书。 2.无纸化考试统一安排在传统考试结束后进行,考试应当在考试周期(即9月22日—26日)内完成。 3.无纸化考试和传统考试都使用原有的考试报名系统。无纸化考试报名库与传统考试报名库应分开管理和使用。 4.考点在考试结束后应将传统考试数据和无纸化考试数据分别上报。 5.我中心将于今年7月集中安排试点省级承办机构的系统管理员培训,具体另行通知。 各试点省级承办机构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组织,加强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考点培训,细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试点工作安全平稳。 教育部考试中心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安徽] 2012年香港科技大学面试时间
香港科技大学的招生面试将于6月25-28日于北京、上海、成都、广州四地举行。安徽的考生将安排于6月27日在上海希尔顿酒店面试。 高考成绩公布后,本校将根据申请人数及高考成绩、各省市一本线及过往录取分数等,订定面试分数要求。面试分数线将于6月24日起在本校网页公布。 相关详情可浏览本校招生网页:http://join.ust.hk/mainland
[上海] 澳门城市大学将面向内地招收全日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
近日,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与国务院港澳办有关协商意见,教育部同意澳门城市大学自2012年起面向内地招收全日制自费本科生、预科生。澳门城市大学2012年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学校网站:http://www.cityu.edu.mo/index.php/tw/。
[上海] 上海市2012年新增(5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合格单位公布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2011年4月1日颁发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终身教育处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2012年新申办本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项目的办学机构进行了审核。现将新增的本市高教自考社会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共5所)公告如下: 序号 助学机构 办学地点 办学形式 1 上海市卢湾区业余大学 建国西路154号 业余制 2 上海市徐家汇工商管理进修学院 高安路105号裙房二楼 业余制 3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中山西路2230号(校内) 业余制 4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水产路2859号(校内) 业余制 5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校内) 业余制
[安徽] 2012年香港城市大学招生说明会
6月26日 8:30-11:30 中科大开放日 6月26日12:30-13:30 安徽省专场说明会(合肥一中 ,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2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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