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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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附表3:2013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区县 地址 咨询电话 交通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黄浦 凤阳路186号(近黄河路) 63271614 地铁1、2、8号线,公交21、15、18、802、930、46、518、20等 8:30-11:00 13:00-15:30 徐汇 徐汇区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1、54361441 720、820、824、973路 8:30-11:00 13:30-16:00 长宁 长宁区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836、88、127、519路等 8:30-11:00 13:30-16:00 静安 静安区新丰路558号 62882414 24、36、76路等 9:00-11:00 13:30-16:00 普陀 普陀区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62221299 67、69、224、909、947路(金沙江路华师大站) 8:30-11:00 13:30-16:00 闸北 闸北区共和新路710弄32号 56727968 46、95、210、912、916路 9:00-11:30 13:30-16:00 虹囗 虹口区四川北路989弄121号 63061213 14、18、21、167路 9:00-11:00 13:30-16:00 杨浦 杨浦区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103、220、115、863、868、874路 9:00-11:00 13:30-16:00 闵行 闵行区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闵行25路、闵行13路、闵行14路、156路 8:30-11:30 13:00-16:00 宝山 宝山区东林路25号 56112788 51、172、160、711、728、769路、宝杨码头专线 8:30-15:30(中午无休息) 嘉定 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4号 59528633 嘉定2路、嘉定13路等 8:30-11:00 13:30-16:00 浦东 浦东新区潍坊七村702号 58307991、58308120、58303406、68004487、68004482 119路、787、792、沪合线、隧道四线 9:00-11:30 13:30-16:30 金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号 5793132557952056 石梅线等 9:00-11:30 13:00-16:00 松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号 57815945 松江3路、5路、6路、9路 9:00-11:00 13:00-16:00 青浦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69220499 青浦环线5路、9路 8:30-11:00 13:00-16:00 奉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0586 南桥3、4、5线 9:00-11:00 13:00-16:00 崇明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2778 县城内各线均可到达(八一路中津桥路交界处) 9:00-11:00 13:00-16:00 -
[上海] 2013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上海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周六、日除外)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进行预报名。具体要求参阅《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于3月25日至31日(9:00-11:00,13:30-15:30,含周六、日)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进行现场确认并拍摄照片,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一)港澳地区考生: 1.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1份; 4.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二)台湾省考生: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三)华侨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提供近四年出入境时间简历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1份; 3.居住所在地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5.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三、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5日(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6日(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4日(9:00—16:30) 领取地点: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中若发现证件或递交材料有疑,将提请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9年3月3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3.上海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的有关手续。 4.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及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友情提示 1.考试地点:上海市第四中学(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近徐家汇)。 2.附近宾馆: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联系电话:021-54569999);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联系电话:021-64399299);宛平宾馆(宛平路315号,联系电话:021-54679888)。 3.上海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4513403,64946010。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复核即将开始
凡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2月20日上午9:00至2月21日下午4:00凭考生报名号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号、秋季高考网上报名密码登录本网站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根据规定,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考生可于2月25日上午9:00起再次登录本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
[上海] 香港浸会大学将在沪举行2013年本科招生说明会
香港浸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院校之一。学校定于2013年3月3日(星期日)上午9:30 – 11:30在复旦新闻学院(地址:杨浦区国定路400号)复宣酒店四楼报告厅举行本科招生说明会,主要内容有学校及专业简介、招生计划、问答咨询等。详情请查看香港浸会大学招生网址:http://www.hkbu.edu.hk/ar/admissions/mainland。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编写说明 为方便广大考生填报志愿,经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院校协作组商量决定,编写《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现将“目录”有关编写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目录”汇总了参加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考生如需了解专业报考要求和专业录取办法,请参见: 1.参加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2.参见《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2013年招考指南》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年1月出版(该书可在中山西路2230号立信会计出版社购买); 3.可浏览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或拨打各招生院校的咨询电话。 下载: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
[上海] 澳门城市大学开设全日制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
澳门城市大学新增全日制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内地高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日至3月31日,详细资讯请查看学校网站:www.cityu.edu.mo。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 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7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36.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2月20日-21日登陆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音乐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98.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2月20日-21日登陆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16.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7.0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请考生注意查收。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表演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表演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29.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2.0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2月20日-21日登陆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1月12日至13日在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举行。请考生考试当天务必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按照上海音乐学院下发的考试日程表中规定的各科目详细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根据天气预报,12日至13日可能出现雨雪。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时间,适当提早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影响考试。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在上海大学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编导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按规定参加考试。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至6日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表演类统考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准时参加考试。 -
[上海] 美术类考生家长参观评卷现场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12年12月23日顺利进行,评卷工作已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共有45名来自本市15所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相关教师参加本次评卷。 为进一步提高招考工作透明度,提升招考工作公信力,2012年12月26日,我院邀请来自黄浦、长宁、杨浦、奉贤的4位考生家长参观2013年美术类统考评卷现场。 我院高招办相关负责人全程陪同考生家长参观正在进行的粗分档评卷现场,并对家长进行现场介绍。随后,考生家长参加座谈会,就评卷过程、分档标准的确定及评卷教师的培训情况等进行了提问,我院与评卷组专家给予回答。考生家长们充分理解并感到满意,一致认为评卷工作流程科学、措施规范、要求严格,一位家长还说:“我们想到的问题你们都已经想到了,甚至考虑得更周到,我们完全放心了。” 我院将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本网站提供成绩查询。 -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开始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12年12月23日顺利进行,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5700余名,考试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评卷工作已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共有45名来自本市15所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相关教师参加本次评卷。 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市统考以“十个统一”为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中统一评卷是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内容(其工作流程见附件)。统一评卷中,每张试卷都将经过粗分档、粗分档复核、细分档、细分档复核、评分等5个环节,数十名教师评阅试卷,最大程度确保了评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为了确保整个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教卫纪工委、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以及评卷点的监察工作负责人组成了评卷工作监察组,对整个评卷工作全程监察。同时整个评卷现场安装了电子探头监控,评委评阅时各自独立打分,不能协商。 历年参加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评卷教师均来自本市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并且为多年从事美术专业基础课教学的资深专业教师,这些评卷教师都签订了评卷工作责任书。工作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凡是当年参加过美术类专业统考生的辅导工作或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教师都应主动报告,回避当年评卷工作,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本网站提供成绩查询。 今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复核形式和往年有所区别,考生在知晓成绩后,如确实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可在2月中下旬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不再接受现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使用高考报名号和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本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流程 一、试评 评卷中心组教师和各科目的分档组、打分组正、副组长组成的试评小组,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卷(所有的试卷均隐去姓名、考号等一切考生信息,下同),并对抽取的样卷进行试评,细化评分依据,统一评分标准。试评后对每个科目的十个细分档次、按评卷的各环节要求,选取样卷挂在各科目组的评卷室,以供各组评卷教师随时参考。 二、正式评阅 各科目评卷都经过粗分档、粗分档复核、细分档、细分档复核、评分5个步骤。 1.粗分档 每门科目由7位分档组教师对试卷进行粗分档,分成A、B、C、D四个档次。评分教师直接将分档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在所有7个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在余下的5个成绩中求得一个平均值作为考生的粗分档档次。 2. 粗分档复核 中心组教师和各组组长复核已经粗分档后的试卷是否有漏评、错评,如果确实需要调整,中心组教师和小组组长必须签字确认。 3.细分档 试卷在粗分档及复核后,再由7位分档组教师对已粗定档次的试卷在该档次内进行细分档,确定试卷的A1、A2、A3、B1、B2、B3、C1、C2、C3连同D档共分为10个档次,每个档次分值为10分。评分教师直接将细分档的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在所有7个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在余下的5个成绩中求得一个平均值作为考生细分档的档次。 4. 细分档复核 中心组教师和各组组长复核已经细分档后的试卷是否有漏评、错评,如果确实需要调整,中心组教师和小组组长必须签字确认。 5.打分 试卷在细分档及复核后,再由7名打分组教师进行打分,打分组教师只能在细分档后试卷所在的档次内进行打分,也就是说7位打分组教师打分分值差距在10分以内。打分组教师也是直接将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在所有7个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在余下的5个成绩中求得一个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得分。 -
[上海] 2013年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 外省市本科院校信息一览表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3年经批准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名单及报名考试时间汇总如下: 序号 院 校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加试地点 1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3年2月22日—23日 2013年2月24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2 中国美术学院 张江校区就读专业: 2013年2月26日确认(需提前进行网上报名) 张江校区就读专业:2013年2月27日 —3月1日 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 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13年2月21日—22日 2013年2月23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4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2013年2月22日—23日 2013年2月24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5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3年2月28日-3月1日 2013年3月2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6 吉林动画学院 2013年2月21日—22日 2013年2月23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7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2013年2月22日—23日 2013年2月24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详情请登录各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