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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二
报考录取
1.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及录取有哪些批次?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可分为两类:(1)提前招生录取志愿: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一定资格的考生可在本网站网上填报 “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中职校推荐生志愿另行填报),其中有高中学校和中职校两种提前录取类的学校,考生必须在资格得到确认后方可填报;(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具有中考报考资格的考生,在考生报考区县中招办或学校指导下,参考本区县招生计划书上所罗列的招生学校及专业,在纸质的志愿表上进行志愿填报。 录取批次分为两批次:(1)提前录取批次(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录取及中职校推荐生、自荐生和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等类别);(2)统一录取批次:按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统一录取(含“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征求志愿录取)。 2.这些批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在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根据市中招领导小组宣布的各类最低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首先对取得提前招生预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然后根据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依次进行零志愿、名额分配、一至十五志愿录取。如还有考生未被录取,则可自行选择是否在有招生余额的学校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3.从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招生学校名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登录本网站和考生报考区县的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亦可查阅报考区县发放的招生计划书,中职校提前类的招生计划也可查询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 4.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几类? 有推荐生和自荐生两类。 5.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荐生、自荐生有哪些资格条件?各自的产生程序是怎样的? 考生可根据推荐生和自荐生的条件,选择是否参加推荐或自荐。被推荐的学生不再参加自荐,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一、推荐生推荐的基本要求: (一)推荐生条件 被推荐的对象必须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全面优良的本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毕业学年获得市、区县“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先进奖励称号的学生若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参加推荐,学校应优先推荐。 (二)推荐过程 1.各初中学校制定并公布推荐方案、推荐名额,产生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符合被推荐条件的学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并通过班级、年级的学生,教师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产生候选名单。 3.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推荐方案进行集体审核,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名单产生后要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校长签署推荐意见,学生填写《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推荐表》后由学校上报区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自荐生自荐的基本要求: (一)自荐生条件 参加自荐报名的学生应是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三毕业生,且非推荐学生。 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发展情况和招生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 (二)自荐过程 1.符合条件的在校应届考生可参考本网站上公布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自荐生招生方案”,根据自身条件选择报名学校,并在网上下载自荐表格或向初中就读学校索取该表。 2.学生填表后由所在学校进行审核盖章,并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交由区县审定,上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3. 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返沪考生,可结合自身特长及高中学校招生要求进行自荐。学生填写自荐表(该表可在本网站下载或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申领),由就读学校盖章审核,并将该表送交报考区县中招办审定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6.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推荐生怎样填报志愿? 凡获得推荐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分配到本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根据自身的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等的自我定位,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网站选择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作为自己的升学志愿,分为第一和第二志愿。根据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推荐志愿即为有效。 同时,没有被第一、第二志愿预录取的学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上网填报征求志愿,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在一、二志愿录取后还有招生余额的学校。 7.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推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推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 (1)严格按照计划,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在填报本校志愿的推荐生中分批次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学生志愿,按照志愿填报顺序进行预录取。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学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学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只能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自主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由未招满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如在面试过程中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的学生,招生学校可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及时予以处理。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则进入下一阶段的报考程序。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重视推荐生面试选拔。高中招生学校会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各自学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来操作完成整个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一般来说,学校会根据自身要求,对推荐生进行面试选拔。高中学校会在审核初中学校提供的推荐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学校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综合素养面试中的表现,全面衡量,并兼顾学生特长,经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达线后正式录取。在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按照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对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知情,接受社会的监督。中考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8. 报考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自荐生怎样填报志愿? 自荐是一种灵活度很大的报考方式,其特点是选择范围广,自由度大,命中率较低。所以考生在选择自荐前必须明确所限定的要求,如:自荐生必须是应届生;“参加自荐的学生,学校不再推荐 ”,填写《自荐表》经就读学校公示后才能填志愿;预录取后要承诺不重复签约,否则将被取消预录取资格;自荐的考生的成绩也必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方能被录取等等。 在得到所在初中学校认可的情况下,应届初三学生可根据市、区县中招办的统一布置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本网站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工作,自荐志愿即为有效。同时,学生个人需制作自己的自荐申请材料,按照报考高中所公示的“自荐生招生办法”中规定的时间寄送到学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和流程与推荐生基本相同,不同之处是自荐志愿所选择的2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志愿是不分先后的,2所学校的选拔同步进行,所以可能发生2所高中同时希望预录取同1名学生的情况,但最后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必须由该学生在网上确认其中1所高中为自己接受的预录取学校,自荐工作即算完成。 9.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自荐生的原则是什么? 预录取自荐生主要有这几条原则: (1)自荐生计划不分区县。高中学校在预录取自荐生时,会在自荐志愿填报本校的学生群体中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等程序,按照公示的招生计划数在全市范围择优预录取,直到完成预定的招生计划为止。 (2)重视学生自荐材料。自荐生生源较充足的高中学校,一般会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生源情况对自荐生事先递交的自荐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择优选择部分自荐生进入到面试阶段。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学校预录取自荐生,会通过面试并结合自荐材料,全面衡量综合考察学生素质,优先选择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基础好,学有特长、具有创新潜质的自荐生。自荐生的择优预录取标准认定可能存在着学校之间的差异,主要由各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培养模式不完全相同而决定,有关要求应事先公示。 (4)预录取学生须网上签约。同推荐生一样,自荐生的预录取工作也是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集体讨论下进行的,学校初步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后,会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进行网上签约;考生须承诺不得重复签约,一旦发现有重复签约现象,则取消该生“提前录取”批次预录取的资格;招生学校签约的预录取学生数不得大于计划数。预录取工作结束后,所有被预录取的学生名单在本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同样,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规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该生所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10.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需要参加中考吗?其中考成绩对正式录取有何影响? 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都需要参加中考,正式录取工作在中考后进行。被预录取的考生的录取总分不得低于市统一划定的“提前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被正式录取,否则不予录取。 11.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预录取或正式录取的推荐生和自荐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由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提前录取”预录取工作与填报《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工作同步进行,因此参加“提前录取”的考生也必须填写该志愿表上的志愿。一旦在“提前录取”过程中被预录取或正式录取,其填报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自然失效;未被录取则按志愿表进入下一批次录取。 12.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几类? 20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的招生有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推荐生招生共四类;除推荐生外,其它项目都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投档顺序为: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补填志愿。 13.报考中职学校“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仪表清秀,身材匀称,动作协调,身体健康;无明显斑疤,无色弱色盲,符合行业对相关专业的身高、视力以及其他体检要求。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专业面试。 (3)面试: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面试一般分为初试和复试(个别学校面试不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后招生学校会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复试合格后个别学校的空乘专业根据用人单位要求还要组织考生统一参加中国民用航空乘务员体格检查。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学业考试总成绩以及其他情况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航空服务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在市划定的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今年中职校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录取在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前进行,考生被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后,其后面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因此考生即使达到了所填报的高中“名额分配”志愿的分数线,也将不再被录取。 14.报考中职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专业考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动手能力,有志于美术专业且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以及报名费(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3)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科目、要求等由学校统一安排并向社会公示。 (4)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后,应根据本人学业考试语文、数学、外语和专业考试成绩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艺术类专业只能填报两个志愿,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填报志愿。 (5)招生录取: 艺术类招生录取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总分(含加分)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按预先公示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以及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 15.报考中职学校“自荐生”专业面试、填报志愿等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通过本市今年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须在学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学业考试的考生,对中等职业教育有正确认识,对学习职业技能有一定兴趣,动手能力较强。 (2)报名: 根据统一招生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凭《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携带报名照片,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参加面试。每个考生最多只能收到五所学校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 (3)填报志愿: 考生收到面试合格确认通知书后,应根据本人录取总分以及招生学校、招生专业情况等综合考虑,自主选择报考学校。 自荐生只能填报三个志愿,考生可在面试合格的五所学校中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填报志愿全部在网上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考生凭本人在中招网上报名中获得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本网站填报志愿。 (4)招生录取: 自荐生招生录取根据考生录取总分和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补填志愿: 考生可在规定的期间上网查询自己是否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面试合格、但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报补填志愿。 16. 中职校推荐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是怎样的? 中职校“推荐生”分区(县)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各区(县)中招办向考生公布。被推荐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填写《上海市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入学志愿表(中职类)》,每个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并填写是否愿意调剂录取。 招生学校根据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按“规则在先、程序规范、阳光透明”的原则择优预录取。 按志愿未被预录取且愿意调剂的推荐生,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区(县)中招办负责进行征求调剂预录取。经调剂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录取阶段。 被预录取的“推荐生”不得要求放弃预录取学校;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后,招生学校根据预录取名单进行正式录取。 17.被中职校“提前录取”批次确定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该学校或专业而选择其它学校? 不可以。因为按招生录取原则,招生部门是严格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招生学校是按事先对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来进行录取的。如果考生已被“提前录取”批次的学校录取,那该考生后面填报的所有志愿就自动取消,该生也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其学生档案将流转到录取学校。 18.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如果填报后未被录取,是否会影响以后志愿的录取? 不填报“提前录取”志愿,或者填报后未被录取,不会影响统一招生录取批次志愿的录取。 本市“提前录取”批次招生的学校不管是高中还是中职校都是很有特色的,对招生也都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在学业考试前,考生不仅要提前填报相关志愿,招生学校还要对考生组织专门的面试或专业考试。考生如果不填报“提前录取”批次的志愿,那将失去进入“提前录取”批次学校及专业的机会,只能进入后面统一招生录取批次的学校。 19.《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上有哪些栏目? 《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设置五个大栏:第一栏是“零志愿”(1个志愿);第二栏是“名额分配志愿”(1个志愿);第三栏是中高职贯通志愿栏(1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愿意调剂);第四栏为一至十五志愿,设有15个志愿;第五栏是征求志愿。招生办公室对各志愿的录取是分批次进行的,按上述五栏的顺序进行:“零志愿”录取、“名额分配志愿”录取、“中高职志愿”录取、“一至十五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进入“征求志愿”阶段。本着录取一批结清一批的原则,一旦在前批志愿录取了,其后的志愿自然失效;前批志愿不填或不录取,不影响后批志愿的录取。 20.有哪些学校参加统一录取批次? 统一招生录取中,五栏志愿填报学校有相应的规定: (1)“零志愿”填报范围仅限于在考生报考区县进行跨区县招生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2)“名额分配志愿”填报范围也只限于在考生就读学校有招生名额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3)“中高职贯通志愿”填报范围只限于4所学校: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市交通学校、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 (4)一至十五志愿的招生学校范围较广,如本区县范围内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区重点中学、公办高中、转制学校、民办高中、外区在本区招生的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及中职校等。考生按自己的意愿,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学习情况、体检情况、特长爱好、家庭经济情况、交通情况等),科学定位后选择学校和专业进行填报。 (5)表明是否愿意征求志愿。 21.什么是“零志愿”? “零志愿”是指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部分招生名额面向全市(不含学校所在区县)提前录取的办法,该志愿栏内可填报的学校是跨区县招生(外区县学校在本区县招生)的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上海市回民中学和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总体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学校统一录取招生计划的15%。考生可在规定的招生学校范围内选一所学校填报。“零志愿”学校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是同一层次的学校,但因为它列入了“零志愿”栏,就和本区县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在不同的批次进行录取,这样考生的选择余地就增大了。设了“零志愿”增加了考生自主选择,学校自主选拔的空间。 22.怎样填报“零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在“零志愿”填报时,各考生的情况不同,想法也就不同。实力较强的考生,他会在“零志愿”栏中挑选更好的学校,而其他考生则把“零志愿”视作多一次进入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的机会,因此考生对“零志愿”的选择还需慎重思考。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零志愿”的学校录取,则“零志愿”以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该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其它志愿。考生也可以不填“零志愿”,不填“零志愿”的考生和填了“零志愿”没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的志愿录取。 23.“零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在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县招办根据全市规定的最低投档控制线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录取总分加上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学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投档。上海市回民中学是所少数民族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也兼收汉族学生。久隆模范中学是一所免费学校,它招收家庭经济有特殊困难且品学兼优,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选报该校志愿的学生,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上海市帮困粮油供应卡》(卡上须有考生姓名)或加盖街道民政科“社会求助专用章”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考生毕业学校应将上述有关资料或复印件随考生材料一并送交区县招生办公室。选择回民中学和久隆模范中学的志愿也应填报在“零志愿”栏内。 24.什么是“名额分配志愿”? 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名额分配”法的招生是在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背景形势下,从2007年起推出的举措。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区域内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招生计划数近15%的名额,按毕业生报考人数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各初中学校,复旦附中、交大附中、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上师大附中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委下达给各区县。参加“名额分配”法招生的考生(仅限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不含个别报名考生),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名额在“名额分配志愿”栏内自主填报1个志愿。 25.怎样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考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前,还是先要了解招生办公室对志愿录取的先后顺序。录取时“零志愿”在先,“名额分配志愿”在后。“零志愿”和“名额分配志愿 ”录取结束后才会进入“一至十五志愿”的录取。以上三栏志愿都可填写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所以考生在选择这三栏志愿时除考虑自己的实力外,还要注意他们录取的先后关系。如果考生被“名额分配志愿 ”学校录取则其后的其它志愿自然失效。如“名额分配志愿 ”不填或填了没被录取,不会影响其后其它志愿的录取。 26.“名额分配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由于各初中学校的学生数不同,所以区县招办分配给各初中“名额分配”的招生计划数也不同;在区域范围内各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总数不同,所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名额分配”的招生学校也不完全相同。因此“名额分配”的录取与其它志愿的录取方式就不一样,它只能是对初中学校逐个进行录取。我们在招生对象上作了限制,仅限在本校在籍就读的考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在“零志愿”投档之后,由区县中招办在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划定“名额分配”招生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范围内依据考生的志愿和考生的录取总分,分别对每所初中按该校分配到的高中学校和招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27. 什么是“中高职贯通志愿”?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招生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2010〕1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7所职业院校2010年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批复》(沪教委职〔2010〕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本市2010年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计划招生480名,招生计划单列。其中: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与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护理专业,招生计划160名;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与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开设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招生计划160名;上海市交通学校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招生计划80名;民航中等专业学校与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设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招生计划80名。这些招生计划面向全市范围招生。 28.怎样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可否不填报该项志愿? 只能职0凡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成绩及爱好综合考虑,慎重选择招生学校及专业,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上海电子工业学校、上海市交通学校、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这4所学校中选择1所作为“中高职贯通志愿”,并选择是否愿意调剂。如“中高职贯通志愿 ”不填或填写后未被录取,不会影响其后其它志愿的录取。 29.“中高职贯通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汇总各区县中招办上报的信息形成考生志愿库,根据考生填报的中高职贯通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总分相同时,市、区(县)优秀学生优先录取;其次,依次看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理化和外语总成绩。 填报中高职贯通志愿并在是否愿意调剂栏目中填“是”的考生,录取总分在中高职贯通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如果其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且考生录取总分高于其他中高职贯通学校的投档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依据计划缺额的情况,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不再征求志愿。 30.什么是“一至十五志愿”? “一至十五志愿”是作为统一招生录取志愿中的主要项目,填报内容为高中阶段参加统一招生的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校),共设置15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填报。 31.“一至十五志愿”的填报原则是什么? 志愿表中“一至十五志愿”栏共有15个志愿,考生根据本人初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定和升学意向进行填报。“一至十五志愿”栏的15个志愿可以填满,也可以少填,千万别为凑数而填报志愿。 考生须按本人意愿慎重填写报考学校和志愿的顺序,志愿表由本人和家长(监护人)签字认可,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考生在填写志愿表时,招生学校的代码(5位数)与学校简称必须对应一致。 32.“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统一招生录取志愿”的录取,是按考生的录取总分(语、数、外、理、化、体育共6门科目“统一学业考试”成绩加上政策性或奖励性加分)和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择优录取。不填报“零志愿”、“名额分配志愿”,或填报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15个志愿的投档和录取。考生按报考志愿顺序被录取后,不得放弃已被录取的志愿。且一旦被所填志愿顺序内的某一志愿录取,其后面的志愿自然失效。 33.什么是“择校生”?它的志愿怎样填报? “择校生”是指满足一部分考生进入公办高中的意愿,且充分挖掘高中办学资源所设置的志愿项目。“择校生”需一次性收取择校费,并作为一个单独志愿填报,投档时与其它志愿同样按录取总分与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 34.被“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是否可以要求退档? 不可以。一旦考生被本人所填报的“择校生”志愿学校录取后,不得放弃该志愿而要求顺延至其后的公费高中或其它学校志愿录取。 35.是否有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这些学校的招生要求是什么? 为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境贫寒的考生顺利升学,本市设置了一所招收特困家庭学生的高中学校——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家庭收入处于全市贫困线以下或有其它特殊困难家庭的品学兼优的适龄学生;报考学生须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闸北区考生须将该校志愿填报在统一录取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闸北区以外的考生须填报“零志愿”。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帮困证明(社会救助通知书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证明等)。 36.什么是“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是录取后期的一个招生步骤。按考生的志愿投档录取接近结束的时候,根据当时招生录取的态势,在某些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没有用完,而又有一批考生还没有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在区县中招办的主持下,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区县中招办在适当的时候,向在志愿表中表示愿意征求志愿的考生发出通知,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由区县中招办按征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调剂录取。 37.什么样的学校会有征求志愿的机会?考生如何填报征求志愿? 从“征求志愿”的概念中我们了解到具有征求志愿的学校必须是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也就是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于每年各区县考生填报志愿的不确定因素影响,这些学校可能有普通高中(以收费较高的民办高中为主),也有中职学校。考生只有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时,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由区县中招办让考生在尚有招生空额的学校中选取志愿,填报征求志愿表后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征求志愿顺序录取。 38.正式的志愿表上交各区县中招办后为什么不可以再改动? 考生正式填写好的志愿表一旦交到区县招办以后,就不能再改动,这是因为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考生志愿表正式填好并经考生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后,就不能再进行改动,任何人都不例外。这一规定既保证了招生工作一环扣一环地顺利进行,又有效地保证了招生中公平公正原则的贯彻实施。 39.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哪些信息资料可供参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各种与招生有关的宣传、广告等也无孔不入,有些信息的确给考生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但是也不可否认有些不负责任的信息对考生也起了误导的作用,以致贻误了考生的报考良机。因此,本书为考生们提供一些专业机构的信息来源,以方便考生准确、快速地获得有关招考信息。主要有: (1)电话咨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和各区县中招办。 (2)相关网站:上海教育、上海招考热线、各区县招生考试信息网。 (3)报刊媒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上海教育报刊总社合作的《上海中学生报·中招周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编写的《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2010年升学指导》、《20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南》以及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的本区县2010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书等。 40.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何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学校和专业? 每个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情况、身体条件、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学校的类别、收费、住宿、交通以及招生学校的一些特殊要求等,结合自己理想选填志愿,达到理想与能力相结合。考生不愿去的学校不要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41.是否可以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而顺延至后面志愿的学校? 不可以。首先,为了保障每个考生的利益,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出发,当志愿表交到区县招办后招生纪律规定任何人不能更改和放弃志愿;其次,从投档录取的程序来说,它是一次性大规模操作,如果被前面的志愿录取,后面的志愿就会自然作废,不能再投档;第三,投档录取后,每个考生都有其相应的一个录取学校,也就是俗称的“一个萝卜一个坑”,招生学校的计划就会相应用完或减少,如果学生放弃已被录取的学校,不仅会造成招生学校计划放空的现象,更重要的是此时已没有相应的位置(学校)供该学生选择。 42.哪些学生可以享受先进性(奖励性)加分?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1 毕业学年被评为上海市市级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本市应届 初中毕业生 上海市教委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2 外省、市的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年被评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 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就读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加5分计入录取总分 43.哪些学生可以享受政策性照顾? 编号 考生条件 对象 证明单位 加分幅度 3 烈士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 民政部门 降20分录取 4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人民警察的子女;现役军队飞行员的子女 考生 部队师级以上单位(驻沪部队 牵头单位)、省市级公安局 降10分录取 5 原上海城镇上山下乡知青子女符合回沪入户条件,从外省市初中毕业后来沪报考 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原上海迁出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降5分录取 6 归侨青少年、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侨务部门 降5分录取 7 少数民族学生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民族事务部门 降5分录取 8 台湾省学生 考生 户口所在区县台办 降5分录取 9 来本市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的随归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居住证》的境外人员子女中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语言适应期3年以内的学生 考生 市人保局留学人员工作处 降5分录取 44. 政策性照顾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办理降分录取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盖章审核)、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中招办要求的其他资料。 45. 2010年本市中考加分及政策性照顾政策有哪些变化?为什么要进行调整? 近年来,考试加分政策备受社会关注,教育部要求各地高考加分工作要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要逐步与教育部文件要求一致,并有逐步取消的趋势,以体现教育公平。在此大背景下,本市中考加分政策宜与此保持一致。 本市中招在取消竞赛加分的基础上,研究对先进奖励加分和政策性照顾政策的调整,2009年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9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09〕13号)进一步写明“2010年中招加分项目将进行调整”。 为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2010年中考加分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一、市级先进对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区县级先进对象不再加分,在“提前录取”批次由学校优先推荐。 二、调整政策性照顾政策 (1)“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降分录取分值调整为10分。 (2)回沪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华侨和华侨子女、台湾省学生、归国留学等人员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的子女降分录取的分值调整为5分。 46.如果遇到中考成绩同分情况,在录取过程中是以什么原则处理的? 各区县中招办(考试中心)应按学校招生计划投档。若按招生计划录取的最后一个名额有2人或以上录取总分相同,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利于实施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确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并事前对社会公示。考生可查阅当年各区县中招《招生简章》或《招生计划书》,“同分处理”原则由各区县制定,考生以报考区县公示的原则为准。个别特殊情况,由区县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委员会讨论决定。 47.有哪些渠道可以查询录取去向? 中考招生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可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本网站、区县招生办(考试中心)网站等媒介或询问初中毕业学校,了解招生学校各批次招生情况及考生本人录取去向。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前务必关注中考录取进程,减少外出,以便及时了解征求补填志愿等事项。
[上海]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之一
中招报名
1.符合哪些条件的考生可以在上海参加中招报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精神,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结)业生(非高中阶段在校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另有7类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也可报考。 2.有哪些非上海户籍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 2010年可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报名条件可参照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附件2”执行。 3.中招报名采取何种形式?何时进行? 2010年本市中招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月22日至2月28日,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通过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就读区县报考的在校生可在学校安排下进行信息确认;2月27日至28日回户籍地报考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和返沪生,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未能确认的考生中,哪些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补报名?如何办理手续? 根据沪教委基〔2009〕89号的文件规定,在中考统一报名结束后,刚转为本市常住户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办出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可以向考生所在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补报名申请。 上述两类补报名对象,最迟应在5月15日前持有效报名资格证明材料向学校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学校所在区(县)中招办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区(县)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于4月4日至5日或5月15日至16日两个时间段进行补报名。 5.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哪些基本资料? 初中毕业生材料袋内应有: 1)报考证明复印件(如本市户口簿、蓝印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 2)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3)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 4)综合素质评价表 5)初中毕业生登记表(外省市返沪考生如无毕业生登记表,必须有初中三年的学籍卡原件) 6)体检表 7)外省市借读生须附借读审批表 8)上海市儿童预防接种记录卡 9)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学生须附《上海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 1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附加分证明 11)各类市区级先进或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文艺或体育特长生须附《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优秀团员(初三毕业生)资格审查表》或《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申报表》 13)跨区(县)升学的考生材料交接时须附体育、政治科目考试成绩单 6. 初中学校应为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非上海户籍在沪借读毕业生提供哪些服务? 在沪借读初中的非上海户籍毕业生,如不符合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其学业考试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安排就读初中学校负责进行并提供相应成绩。各初中学校应为非上海户籍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提供必要的服务。
[上海]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问答
一、中招报名 二、报考录取 三、学业考试 四、招生信息
[上海] 香港理工大学将在沪举行2010年本科招生说明会
香港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高校之一。为让广大考生、家长及时了解该校2010年在沪招生计划、办学特色、专业设置、奖学金计划及更多招生信息,香港理工大学将于3月21日(周日)上午9:30-11:30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浩然高科技大厦102室(徐汇区广元西路55号)举行“香港理工大学本科招生说明会”。详细资讯请查看香港理工大学招生网址:www.polyu.edu.hk/study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O10年本市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考院中招〔2010〕2号)
沪教考院中招〔2010〕2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O10年本市 中职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三线单位中招办,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精神,结合本市中招工作的特点,现就2O10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及国家级重点中职校自荐生招生(以下称“提前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的招生计划,纳入学校招生的总计划,招生学校应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和生源情况合理制订招生计划,上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审核批准后执行。招生专业和计划应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按计划招生。 列入提前批面试招生的航空服务专业招生计划,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 二、报名条件 1.凡符合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并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获得7位数考生登记号的考生均可报考。 2.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有幼功表演、演奏特长的专业,可招收13周岁以下的普通中、小学在校生;音乐基础理论、曲艺创作等专业,可招收18周岁以下的普通初中在校生。 三、学校面试 (一)总体要求 1.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的考生,须带好通过本市中招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2张(以报考一所学校计),到招生学校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2.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的专业面(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核准收费规定执行。 3.报考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可在有招生项目的学校参加面试,自荐生只能选择5所学校报名参加面试。 (二)报名、面(考)试日期 提前批报名、面试的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具体地点和时间由招生学校公布。 (三)航空服务专业、自荐生面试 1.面试科目: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面试科目、时间、要求等须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并报我院中招办备案。 2.面试安排:招生学校必须做好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流程应合理安排,面试工作应规范操作,确保面试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3.面试要求:面试必须聘请公道正派、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老师或专家担任。面试标准必须统一,掌握尺度必须一致。 专业面试后如需复试的要及时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和体检复查等事项要提前通知考生。 4.合格名单:自荐生面试后学校应当场确定是否合格,当场签字确认,并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将考生面试合格信息报我院中招办。自荐生面试合格的人数不限。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见附件3。 (五)其他专业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专业的报名和考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按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招生要求及有关事项应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并报我院中招办备案。 四、填报志愿 面试合格的提前批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三类志愿可同时兼报。艺术类、航空服务专业,限报2个志愿。自荐生限报3个志愿。考生须根据自己的专业成绩以及爱好综合考虑,认真选择学校及专业,投档时以学校招生代码为准,并按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的录取顺序,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代码进行投档。 五、文化考试 提前批面(考)试合格的考生,均须参加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专业的文化考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小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初中在校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加分分值计入文化考试总分。 六、录取工作 (一)中职校提前批录取工作由我院中招办负责实施,按中职校航空服务专业、中职校艺术类专业、中职校自荐生顺序依次录取。 (二)工作流程 提前批投档录取按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及补填志愿顺序逐一进行。 1.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和自荐生招生录取成绩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艺术类考生录取成绩,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学科考试成绩加专业考试成绩合成(按预先公布的成绩合成办法计算)。 2.提前批航空服务专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市划定的最低投档分数线以上。 3.我院中招办按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还未完成的,再从其他志愿中择优录取。 4.招生学校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进行网上补填志愿录取。考生可在网上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已参加过面试、但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报补填志愿。 5.提前批招生志愿一经录取,考生后面所报的志愿就自动失效。 (三)其他专业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等专业的录取,按招生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招生学校录取的中、小学在校学生,在录取前应与考生原就读学校明确试读一年的规定,并签订书面协议,同时将新生录取名单报我院中招办备案。 七、工作要求 1.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学校领导牵头负责,健全工作部门,明确工作职责。提前批网上录取工作要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并参加我院组织的操作培训。 2.招生学校要认真按照本市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到招生要求和录取办法事先公示并严格执行。各校的提前批网上录取工作,要严格按照网上录取工作的要求和流程来进行。 3.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特别要加强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教育,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我院中招办。 4.招生学校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监督检查的规定,认真、负责、热情、妥善地处理人民群众的来电、来信和来访,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附件:1.2O10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日程表 2.2O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批录取顺序示意 3.2O10年本市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1: 2O1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招生工作日程表 日 期 主 要 工 作 负责单位 3月上旬 印发“2010年本市中职校提前批招生”工作文件 市教育考试院 3月上旬 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编写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报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备案 招生学校 3月上旬 “中提前招生网上集录取”操作培训 市教育考试院 3月中旬 召开区(县)中招办中职校提前批招生会议 市教育考试院 3月中旬 召开招生学校会议,布置招生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 3月下旬 “中职校提前批” 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方案公示 市教育考试院 3月27、28日 4月3、4日 航空服务专业报名、面试 招生学校 3月、4月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专业考试报名 招生学校 4月3、4日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 招生学校 4月10、11、17、18日 艺术类学校招生专业考试 招生学校 4月17、18、24、25日 报考中职校自荐生的考生到所报学校参加面试,招生学校通过网上录取系统,将合格考生名单报我院中招办 招生学校 4月25日前 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公布专业考试成绩 招生学校 4月中旬、下旬 航空服务专业招生学校面试复试、体检、政审 招生学校 4月底前 中职校提前批招生学校向我院中招办上报面试和专业考试合格学生名单 招生学校 4月、5月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学校专业考试 招生学校 5月中旬 参加中职校“自荐生”的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 市教育考试院 5月、6月 戏曲、舞蹈、体育、马戏、音乐招生学校文化考试 招生学校 6月19、20日 2010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 市教育考试院 7月上旬 召开招生学校会议,布置集中录取阶段工作 市教育考试院 7月9-12日 中职校提前批次网上投档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 7月13-14日 中职校提前批未录取考生查询、补填志愿 市教育考试院 7月15-16日 中职校提前批补填志愿投档,学校接收考生信息 市教育考试院 7月17日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信息反馈区(县)招办 市教育考试院 7月21日 中职校提前批录取学生材料交接 学校、区招办 7月17-20日 航空服务、艺术类招生学校办录取手续,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学校 注: 按航空服务、艺术类、自荐生、补填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录取。一经前一类别学校录取,以后的学校志愿自动作废。 附件3: 2O10年本市中职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要求 1.考试科目:一般为二至三门,美术专业的考试科目原则上为素描和色彩二门,素描和色彩的绘画对象必须统一。考卷采用计分制评分,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2.试题审定:艺术类专业考试考题的审定工作,由招生学校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要指定有经验的专业教师负责命题和审题,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制度。命题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和评卷。 3.考场管理:考场由招生学校负责安排,应选择环境安静、光线明亮的教室。每个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培训由招生学校负责,美术专业老师不得参加监考。考场要保持安静,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除按规定携带考试工具及用品外,其他物品应放在指定的地方。 4.阅卷评分:阅卷评分工作由招生学校聘请公道正派、业务水平较高的专业老师担任。每门科目的阅卷评分老师一般不少于4人,阅卷评分要坚持“一评一复”制度。阅卷评分前,应根据考题要求进行试评,统一标准后再进行阅卷评分,防止出现宽严不一现象。 阅卷评分、登分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阅卷评分、登分期间及阅卷情况和评分标准均须严格保密,考生不得查阅试卷和分数。 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确定,考试科目、时间、要求等应在招生简章中向考生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备案。 5.成绩公布:招生学校应按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日程向考生公布专业考试成绩。经招生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专业合格生名单,及时将合格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通过中招工作网站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
[上海] 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规定,稳妥做好2010年的联合招生工作,现就在上海报考点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于3月15日至4月16日(周六、日除外)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进行预报名,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上海市报考点。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4月8日至16日(含周六、日照常办理)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摄像: 1、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经考生本人修改并签字确认的预报名表; 2、本人的学历证明;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注: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录取报到时补缴最后一学年的成绩单); 4、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其中,台湾省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①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②持香港或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说明: 1、现场确认时,报考点将对考生进行摄像(须另行付费),考生须亲自前往。 2、上海市报考点现场确认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3、上海市的考试地点设在桂林路100号,上海师范大学内。 二、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06年4月16日至2010年4月16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三、在报名中如发现证照有疑,将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根据规定,今年不接受通讯报名,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办理报考资格的确认。 五、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2日(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3日(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上海] 香港浸会大学将在沪举行2010年招生说明会
香港浸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院校之一。为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该校2010年在沪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奖学金计划及更多招生信息,香港浸会大学将于3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时至12时在上海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九州厅A(四楼)举行“香港浸会大学招生说明会”。详细资讯请查看香港浸会大学招生网站:http://www.hkbu.edu.hk/~ar/admissions/mainland
[上海]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步骤说明
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就网上报名系统的操作步骤介绍如下: 1、符合本市中招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按学校通知的时间访问“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com.cn或http://www.shmeea.edu.cn)进入中招报名页面,点击“本市应届考生报名”链接,凭下发的考生登记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页面,输入个人信息后提交资料,如果发现填报错误可以点“返回修改”修改信息,如果点“确认信息”按钮,则本人不能再修改。具体流程如下: 2、符合本市中招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和返沪生 在2月20日至2月24日访问“上海招考热线”网站(http://www.shmeea.com.cn或http://www.shmeea.edu.cn)进入中招报名页面,点击“往届生返沪生预报名”链接,在“录入考生预报名信息”界面上输入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后打印“预报名信息表”,考生要牢记自己的预报名号和密码(注意:如考生无条件打印,必须牢记自己的预报名号和密码);如果需要修改信息,可点击“往届生返沪生修改信息”链接,用预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系统修改信息。具体流程如下:
[上海] 附表2:2010年上海市中考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区 县 地 址 咨询电话 交 通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黄 浦 黄浦区长沙路35号4楼(格致初级中学) 63271614 轨交1、2、8号线,公交18、20、21、37、46、64、118、518、801、802、916、930路等 8:30-11:00 12:30-15:30 卢 湾 卢湾区重庆南路249号 63878432 隧道八线、36、253、869、932、933路 9:00-11:30 13:30-16:00 徐 汇 徐汇区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1 54361542*8102 54361440*8102 720、820、824、973路 8:30-11:00 13:30-16:00 长 宁 长宁区虹古路321号(水城路口) 62787558 88、127、519、911路 8:30-11:30 13:30-16:30 静 安 静安区新丰路558号 62882414 24、36、76路等 9:00-11:30 13:30-16:00 普 陀 普陀区中山北路3489弄24号 62221299 67、69、224、909、947路(金沙江路 华师大站) 8:30-11:30 13:30-16:00 闸 北 闸北区共和新路710弄32号 56727968 46、95、210、912、916路 9:00-11:30 13:00-16:00 虹 囗 虹口区四川北路989弄121号 63061213 14、18、21、167路 9:00-11:00 13:30-16:00 杨 浦 杨浦区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103、220、515、863、868、874路 9:00-11:30 13:30-16:00 闵 行 闵行区伟业路229号南门(近春申路) 64921788 759(地铁一号线莘庄南广场换)、莘车线、闵行1路、703、156路 8:30-11:30 13:00-16:00 宝 山 宝山区东林路25号 56112788 51、172、160、711、728、769路、宝杨码头专线 8:30-15:30(中午无休息) 嘉 定 嘉定区嘉定镇城中路171弄4号 59528633 嘉定3路到清河路站下车 8:30-11:00 13:00-16:00 浦 东 浦东新区潍坊七村702号 58307991 58308120 119路、787、792、沪合线、隧道四线 9:00-11:30 13:30-16:30 金 山 金山区石化二村249号 57931325 57952056 石梅线等 9:00-11:30 13:00-16:00 松 江 松江区中山二路590号 57815945 松江3路、5路、6路、9路 9:00-11:00 13:00-16:00 青 浦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69220499 青浦环线5路、9路 8:30-11:00 13:00-16:00 奉 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0586 南桥3、4、5线 9:00-11:00 13:00-16:00 崇 明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县城内各线均可到达(八一路中津桥路交界处) 9:00-11:00 13:00-16:00
[上海] 附表1: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确认应携带的材料
类型 考生对象 报考地 相关证明 本市户籍考生 应届初中 毕业生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 本市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号码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毕(结)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返沪生须携带外地初中学校证明) 往届初中 毕业生、结业生 户籍所在区(县) 非本市户籍 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 应届初中毕业生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或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所在区(县) 主证人身份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号码、主证人及学生本人居住证以及副联、居民户口簿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 返沪生须携带外地初中学校证明) 往届初中毕业生 居住证副联地址所在区(县)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子女 应届 初中毕业生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 在沪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父母双方或一方身份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号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证明、居民户口簿(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返沪生须携带外地初中学校证明) 往届 初中毕业生 设站单位 所在区(县) 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的子女;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登记的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子女 本市应届 初中毕业生 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 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号码 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和市教委共同核定名单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号码、居民户口簿 原持有蓝印户口考生 学生本人身份证或身份号码、上海市蓝印户口簿, 区(县)公安分局核定名单 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 本市应届、往届 初中毕业生 应届初中(或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 区(县) 区、县政府台办证明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 在沪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 学生 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 在沪华侨及华侨子女 市政府侨办国内处证明(境外身份) (往届生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 持外国护照考生 护照 (往届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和档案材料证明) 说明:1、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2、往届生、返沪生网上报名后,须前往区(县)招办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除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外,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预报名号。 3、符合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签订承诺书,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后不迁移户籍,不改变户籍性质,毕业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事宜按当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上海] 2010年本市中招网上报名本月22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精神,本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将于1月22日开始。 从1月22日8:30起至1月30日16:00止,本市在校应届生应根据所在区(县)招生部门和就读学校的安排,登录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 从2月20日8:30起至2月24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返沪生可登录本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生、往届生和返沪生网上报名后,请于2月27日、28日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请带好报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表1。 附表 1.2010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确认应携带的材料 2.2010年上海市中考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上海] 2010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
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时间有调整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调整2010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时间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报名、考试日期及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一、报名日期 3月15日至4月16日(周六、日除外)。其中3月15日至3月31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16日为现场正式确认时间。本市报名点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考试日期 5月22日至23日,较往年提前一个月,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由联合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 三、考试科目 文史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文史类和理工类满分均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大纲》。
[上海]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完成在沪招生
随着提前批次招生工作的推进,列入本科提前批次招生的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相继完成了在本市的招生。香港中文大学在沪录取文科3人、理科11人(增录1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文科533分、理科535分。香港城市大学在沪录取文科9人(增录1人)、理科12人,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文科509分、理科521分;该校创意媒体学院按学校事先公布的专业招生要求,录取了1名在5月底前递交本人作品的理科考生,成绩为480分。两所院校录取分均不含附加分。 考生可于7月9日22:00起登录本网站查询录取信息。
[上海] 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即将举行
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将于6月20日、21日(周六、周日)进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相关规定,以顺利完成学业考试。 一、考试时间 6月20日(星期六) 6月21日(星期日) 上午 语文 8:30—10:10 英语 8:30—10:15 (其中8:30—8:35为听力试听) 下午 理化 2:00—3:40 数学 2:00—3:40 思想品德 (开卷)(往届生、返沪考生) 4:00—5:10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了解以下几个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 时间 有关规定 开考前20分钟 考生进入考场 英语听力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 迟到考生转入备用考场 开考15分钟后 (英语听力正式开考15分钟后) 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开考后30分钟内 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2、考生可携带蓝(黑)色墨水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尺和橡皮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书包、书籍、簿本、纸张、可擦拭的水笔、计算器、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mp3、录音笔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思想品德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3、语文、数学、英语和理化科目的非选择题部分因网上评卷,需要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答题,选择题部分需用2B铅笔填涂。 4、今年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科目实行网上统一评卷,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注意事项,请在本网站查询。 链接: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注意事项
[上海] 2009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注意事项
一、2009年本市语文、数学、英语、理化科目实行全市统一网上评卷,考生必须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按要求答题。 二、考生领取答题纸后,如发现答题纸上的字迹模糊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三、答题纸上的条形码纸由考生负责粘贴,考生要仔细核对条形码纸上的信息与本人姓名、座位号及考试科目是否相符,如信息不一致,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 监考员负责指导和检查考生准确粘贴条形码纸。条形码纸应平整地粘贴在“条形码纸粘帖区域”内。 考生应在规定地方准确填写自己的姓名、考生登记号(7位)和座位号(9位)。 四、在答题纸上答题时,非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答题,不得使用铅笔(数学画图除外)、圆珠笔书写;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更改答案时,用橡皮擦去,重新选择。 五、考生答题时应注意试题顺序,答题纸上的题号应与试卷题号一一对应。 六、答题纸上与题号相对应的黑色矩形边框内的区域为该题的答题区,考生应在黑色边框内答题,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 七、考生如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答案划去,然后紧挨其上、下方并在黑色边框内答题。禁止使用涂改液或用透明胶带纸粘贴欲修改的内容。 八、保持答题纸清洁。答题纸不得折叠,破损。严禁在条形码纸上或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填涂书写。 九、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卷者,后果自负。
[上海] 2009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省学生统一文化考试即将举行
2009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湾省学生统一文化考试将于6月19日—21日进行,考试日程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9日 (星期五) 9:00 — 11:30 中 文 13:30 — 15:30 物理 历史 6月20日 (星期六) 9:00 — 11:00 英 语 13:30 — 15:30 化学 地理 6月21日 (星期日) 9:00 — 11:00 数 学 上海考区报考人数为552人,考区设在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100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 1. 考生在每科考前20分钟进入试室,凭准考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有效证件(港澳考生持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华侨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对。 2.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试室;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室。 3. 答题前应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写在答卷规定的位置。 4. 考试时除可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 其他任何书籍、笔记本、纸张、电子辞典、计算器、移动电话等均不准带入试室。 5. 除答题卡用铅笔填涂外,其它一律用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作答。考生须在规定位置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 6. 如对试题内容有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如遇试题分发错漏或字迹模糊等,可举手询问。 7. 每科考试必须按规定时间交卷,试卷、草稿纸不准带出试室。 8. 考试时不准旁窥、交谈、传递、吸烟、吃零食。 9. 违犯上述规定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当科成绩或取消考试资格。 10. 妥善保存准考证,录取后凭入学通知书及准考证到学校报到。
[上海] 本市首批44家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沪教委终[2008]17号),自2008年10月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会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主考高校,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评估。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依据“检查评估结果”,公布“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等首批44家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如下: 本市首批44家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序号 所辖区县 或所属高校 办学单位 自考助学办学地点 备注 1 黄浦区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四川南路37号 全业余办学 2 上海市南声进修学院 重庆北路270号 全业余办学 3 上海自力进修学院 云南南路180号 全业余办学 4 卢湾区 上海市震旦进修学院 复兴中路369号18楼 全业余办学 青浦外青松公路7718号 不限 宝山月罗路2106号 不限 5 上海卢湾行知进修学院 淮海中路622弄8号 全业余办学 6 徐汇区 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 南丹东路60号 全业余办学 7 上海市昂立进修学院 番禺路868号 不限 8 上海市申洋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奉浦大道123号 不限 9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 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 不限 10 上海中成协培训中心 蒲汇塘路18号 全业余办学 11 上海市民进自强进修学院 漕宝路300号 全业余办学 12 上海市新知进修学院 万源路55号 不限 13 静安区 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 海防路429弄100号 全业余办学 14 虹口区 上海财务管理进修学院 西体育会路369号 不限 15 普陀区 上海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新凤北路565号 不限 16 杨浦区 上海市复旦求是进修学院 国权路579号 非寄宿办学 17 上海市求索进修学院 国权路75号 不限 18 上海金领进修学院 民星路435号 全业余办学 19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 杨树浦路622号 全业余办学 20 上海市英才进修学院 国顺路288号 (上海远大学习广场) 全业余办学 21 浦东新区 上海市三达进修学院 乳山路139号 全业余办学 22 上海达尔进修学院 新川路293号3号楼 全业余办学 23 上海市市中教育专修学院 浦电路313号 全业余办学 24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 高泾路588号 不限 25 闵行区 上海市国际经济技术进修学院 水清路769号 全业余办学 26 上海燎原进修学院 平阳路150号 全业余办学 27 嘉定区 上海天华进修学院 胜辛北路1661号 不限 28 南汇区 上海远东科技进修学院 惠南镇城南路1288号 不限 29 金山区 上海市中博专修学院 学府路1300号 不限 30 其他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西江湾路574号 全业余办学 31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3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4 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5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6 华东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自考助学部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7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8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39 上海金融学院 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40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41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42 上海建桥学院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43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44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 校内 全业余办学
[上海] 2009年本市中招“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网上填报志愿即将开始
2009年本市中招“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经考生自荐或推荐、初中学校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于5月14日至16日进行志愿填报。现将网上填报志愿的办法公布如下: 一、初中学校根据本校公示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推荐办法,进行推荐或自荐。具有“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4月30日前由区县中招办将本区县“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进入填报志愿数据库。参加自荐的返沪应届初中毕业生名单也由区县中招办统一上报。未进入数据库的考生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资格。 二、各区县中招办在5月14日前发放“推荐生”网上填报志愿登录密码卡,由“推荐生”自行保管。“推荐生”可依据密码卡上的密码进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自荐生” 可依据网上报名的密码或本人身份号码进入系统进行志愿填报,进入系统后,首先必须修改个人密码,并将密码保存到录取结束。 三、具有“提前推荐自主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段内(5月14日9:00至5月16日16:00),登陆本网站填报志愿。 进入2009年上海市中招“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主页面后,应按“推荐生”与“自荐生”提示分别进入填报界面,并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和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在正确操作完成志愿填报后,页面上出现“……志愿填报成功”等字样,说明志愿填报成功。 四、志愿填报成功后,可以在填报志愿时间段内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所填志愿;如在规定期限内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5月16日16:00以后,任何人、任何原因不得更改志愿或补报志愿。 五、“推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预录取工作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操作。“推荐生”可于6月5日9:00至6月6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的预录取结果。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6月7日9:00至6月8日16:00上网填报征求志愿(要求同上),如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6月8日16:00前)不填报征求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自荐生”可同时选择填报两所学校的志愿,志愿不分先后,由学校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面试及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必须在6月2日至5日与一所招生学校签订正式承诺书,考生若与两所学校重复签约,则取消该生在这两所学校的预录取资格。 七、6月17日我院将公示“提前推荐自主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八、所有“提前推荐自主录取”的预录取考生均须参加2009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提前推荐自主录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后,方可被正式录取。
[上海] 香港中文大学将举行2009年在沪招生说明会
香港中文大学是纳入内地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提前批次录取的两所香港院校之一。为帮助本市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该校2009年在沪招生专业设置、学校特色及相关信息,香港中文大学将于4月25日(星期六)上午10时正,在复旦大学(邯郸路220号)光华楼东辅楼102报告厅举行“香港中文大学招生说明会”。详细资讯请查看香港中文大学招生网站(http://www.cuhk.edu.hk/adm/mainland)。
[上海]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将联合举行2009年在沪招生说明会
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澳门高校。为让上海考生、家长及时了解两校2009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奖学金计划以及更多招生信息,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将于4月24日(星期五)19:00-20:00在上海市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虹古路231号)612室联合举行“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招生说明会”,详细资讯可查看院校网址。澳门大学:http://www.umac.mo , 澳门科技大学:http://www.must.edu.m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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