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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编写说明 为方便广大考生填报志愿,经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院校协作组商量决定,编写《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现将“目录”有关编写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目录”汇总了参加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考生如需了解专业报考要求和专业录取办法,请参见: 1.参加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 2.参见《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2013年招考指南》立信会计出版社,2013年1月出版(该书可在中山西路2230号立信会计出版社购买); 3.可浏览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或拨打各招生院校的咨询电话。 下载:201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上海] 澳门城市大学开设全日制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
澳门城市大学新增全日制设计艺术学士学位课程,招生对象为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内地高中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1日至3月31日,详细资讯请查看学校网站:www.cityu.edu.mo。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 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71.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36.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2月20日-21日登陆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音乐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98.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1.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2月20日-21日登陆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16.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7.00分。 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请考生注意查收。 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表演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表演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29.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2.00分。报考美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可于2013年2月4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2013年2月20日-21日登陆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于2013年2月15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1月12日至13日在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举行。请考生考试当天务必带好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音乐类专业统考准考证,按照上海音乐学院下发的考试日程表中规定的各科目详细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 根据天气预报,12日至13日可能出现雨雪。建议考生合理规划时间,适当提早出行,避免因交通拥堵影响考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在上海大学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编导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按规定参加考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3年1月5日至6日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表演类统考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准时参加考试。
[上海] 美术类考生家长参观评卷现场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12年12月23日顺利进行,评卷工作已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共有45名来自本市15所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相关教师参加本次评卷。 为进一步提高招考工作透明度,提升招考工作公信力,2012年12月26日,我院邀请来自黄浦、长宁、杨浦、奉贤的4位考生家长参观2013年美术类统考评卷现场。 我院高招办相关负责人全程陪同考生家长参观正在进行的粗分档评卷现场,并对家长进行现场介绍。随后,考生家长参加座谈会,就评卷过程、分档标准的确定及评卷教师的培训情况等进行了提问,我院与评卷组专家给予回答。考生家长们充分理解并感到满意,一致认为评卷工作流程科学、措施规范、要求严格,一位家长还说:“我们想到的问题你们都已经想到了,甚至考虑得更周到,我们完全放心了。” 我院将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本网站提供成绩查询。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开始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于2012年12月23日顺利进行,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为5700余名,考试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评卷工作已于2012年12月25日正式开始,共有45名来自本市15所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相关教师参加本次评卷。 上海市美术类专业市统考以“十个统一”为标准: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中统一评卷是考生和家长最关心的内容(其工作流程见附件)。统一评卷中,每张试卷都将经过粗分档、粗分档复核、细分档、细分档复核、评分等5个环节,数十名教师评阅试卷,最大程度确保了评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为了确保整个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教卫纪工委、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以及评卷点的监察工作负责人组成了评卷工作监察组,对整个评卷工作全程监察。同时整个评卷现场安装了电子探头监控,评委评阅时各自独立打分,不能协商。 历年参加上海市美术类专业统考的评卷教师均来自本市招收艺术类专业的高校,并且为多年从事美术专业基础课教学的资深专业教师,这些评卷教师都签订了评卷工作责任书。工作责任书中明确规定凡是当年参加过美术类专业统考生的辅导工作或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教师都应主动报告,回避当年评卷工作,保证评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发放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本网站提供成绩查询。 今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复核形式和往年有所区别,考生在知晓成绩后,如确实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可在2月中下旬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本网站,申请成绩复核(不再接受现场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成绩复核工作结束后,考生可使用高考报名号和网上报名时的密码登录本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附件: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流程 一、试评 评卷中心组教师和各科目的分档组、打分组正、副组长组成的试评小组,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样卷(所有的试卷均隐去姓名、考号等一切考生信息,下同),并对抽取的样卷进行试评,细化评分依据,统一评分标准。试评后对每个科目的十个细分档次、按评卷的各环节要求,选取样卷挂在各科目组的评卷室,以供各组评卷教师随时参考。 二、正式评阅 各科目评卷都经过粗分档、粗分档复核、细分档、细分档复核、评分5个步骤。 1.粗分档 每门科目由7位分档组教师对试卷进行粗分档,分成A、B、C、D四个档次。评分教师直接将分档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在所有7个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在余下的5个成绩中求得一个平均值作为考生的粗分档档次。 2. 粗分档复核 中心组教师和各组组长复核已经粗分档后的试卷是否有漏评、错评,如果确实需要调整,中心组教师和小组组长必须签字确认。 3.细分档 试卷在粗分档及复核后,再由7位分档组教师对已粗定档次的试卷在该档次内进行细分档,确定试卷的A1、A2、A3、B1、B2、B3、C1、C2、C3连同D档共分为10个档次,每个档次分值为10分。评分教师直接将细分档的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在所有7个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在余下的5个成绩中求得一个平均值作为考生细分档的档次。 4. 细分档复核 中心组教师和各组组长复核已经细分档后的试卷是否有漏评、错评,如果确实需要调整,中心组教师和小组组长必须签字确认。 5.打分 试卷在细分档及复核后,再由7名打分组教师进行打分,打分组教师只能在细分档后试卷所在的档次内进行打分,也就是说7位打分组教师打分分值差距在10分以内。打分组教师也是直接将结果输入电脑,电脑在所有7个成绩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在余下的5个成绩中求得一个平均值作为考生的最终得分。
[上海] 2013年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 外省市本科院校信息一览表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3年经批准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名单及报名考试时间汇总如下: 序号 院 校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加试地点 1 景德镇陶瓷学院 2013年2月22日—23日 2013年2月24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2 中国美术学院 张江校区就读专业: 2013年2月26日确认(需提前进行网上报名) 张江校区就读专业:2013年2月27日 —3月1日 中国美术学院张江校区 3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013年2月21日—22日 2013年2月23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4 成都理工大学广播影视学院 2013年2月22日—23日 2013年2月24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5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13年2月28日-3月1日 2013年3月2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6 吉林动画学院 2013年2月21日—22日 2013年2月23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7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2013年2月22日—23日 2013年2月24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详情请登录各校网站查询。
[上海] 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 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12〕53号 各有关高校、区(县)招办: 现将《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附件1: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3年本市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符合《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2.报名办法 凡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12年11月26日至29日期间每天9:00—18: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 www.shmeea.com.cn)网上进行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网上报名。2012年12月1日至4日,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考生的毕业学校、街道、乡、工作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其它需要出具报名资格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按规定先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文化考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缴纳文化报名考试费(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应届“三校”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取得14位高考报名号。 网上报名参加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再于2013年3月10日9∶00—15∶00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艺体加试全市统考现场确认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本人近期1寸报名照片2张(备用)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体育类专业统考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3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测试项目一经2013年3月10日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咨询电话:51253145。 三、考试 1.文化考试 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或历史或地理;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 2.专业考试 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3年3月31日上午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二大项。 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 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 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每人限选一项)。 (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 本市2013年体育类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三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总分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一项,满分为25分。具体各项目分值的权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确定体育类专业市统考合格线。 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13年4月20日前委托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单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志愿填报 体育类专业考试市统考合格线上的考生,应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持本人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单到本人文化考试报名所在区(县)高招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所在中学)填写《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报考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 五、录取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艺术体育本科批中进行录取;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在高职(专科)艺术体育批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中的其他专业。 体育类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第二批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普通高职(专科)批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在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附件2: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 2012年11月26日—29日 考生进行文化考试、专业考试网上报名 2012年12月1日—4日 考生到 区(县)高招办文化考试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 2012年12月下旬 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本市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2013年3月10日 考生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确认专业考试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 2013年3月31日 考生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
[上海]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即将举行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2年12月23日在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5个考点同时举行。请考生带好本人统考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准时到准考证上打印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按《考生须知》中的相关规定参加考试。 2.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考生应尽早做好准备,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影响考试当天出行。
[上海] 香港城市大学将在沪举行2013年招生咨询日活动
香港城市大学是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的两所香港院校之一。为让本市考生、家长详细了解2013年的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招生政策、实施细则,香港城市大学将于2013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3:00,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浩然高科技大厦1楼大厅(地址:徐汇区广元西路55号)举行“香港城市大学招生咨询日”活动。届时,香港城市大学领导及各院系教授代表将亲临现场与考生、家长面对面交流;当天日程包括2013年内地本科及研究生课程招生说明会和商学院、周亦卿研究生院、科学及工程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院、创意媒体学院的专题讲座。详情请查看网页: http://www.cityu.edu.hk/meao/pnsm_adminannounce.htm#infoday 或咨询香港城市大学上海联络处,电话:021*52302236-12。
[上海] 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45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了做好2013年本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附件: 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2〕39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2013年全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上海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管理与协调音乐类专业市统考工作。 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音乐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小组成员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据《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产生。 二、市统考院校和专业 同济大学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管弦) 华东师范大学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表演方向) 上海大学 音乐学(声乐表演、数码音乐创作一、数码音乐创作二) 上海师范大学 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 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剧、音乐演唱、音乐制作)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乐器维护服务 上海市统考涉及到的外省市院校音乐类专业以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三、音乐类专业市统考的科目、地点、时间、合格线的确定 1.科目和分值: 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 若考生四门成绩合格,可报考音乐教育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三门[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任选一门)、乐理、视唱练耳]成绩合格,只可报考音乐表演专业。 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三门总分300分、四门总分400分。 2.市统考地点: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 3.市统考时间:2013年1月12日—13日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见考试安排表) 4.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市音乐类专业统考合 格线,于2013年2月中旬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四、考试内容和要求 1.声乐演唱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 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 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 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 2.乐器演奏 (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 (2)考试要求: ① 键盘乐器(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 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 ② 管弦乐器——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 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西洋打击乐: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自选马林巴(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③ 民族乐器——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 谱演奏)。 (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 3.乐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2)内容与要求: ①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半全音的分类、等音、十二平均律)。 ② 常用符号(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 ③ 节奏节拍(拍号、音值组合)。 ④ 音程和弦(各类音程和弦的原转位、调内音程和弦的构成和解决)。 ⑤ 调性(大小调式、民族调式、调号、辨别调式)。 (3)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4、视唱练耳 (1)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内容与要求: ①练耳笔试 a、听辨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单音程,仅要求写出性质; b、听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转位,减3增3原位,仅要求写出性质; c、听写节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无音高的五线谱音符记写; d、听写旋律: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小节,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五线谱记写。 ②视唱口试 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 (3)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五、考务管理 市统考试区设在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内。考场由上海音乐学院提供,考场考务工作人员以上海音乐学院的老师为主,其它招生院校人员为辅组成。 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 1380001——138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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