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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安排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4日至27日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注意事项 1.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2.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核对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按本市统考考生同样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 4.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由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周二13:30--16:00。 5.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查询。 7.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上海] 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5600人。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8000人。 3.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8000人。 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5500人。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7000人。 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6300人。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2900人。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2500人。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6000人。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3000人。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10000人。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4500人。 13. 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4000人。 14.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1500人。
[上海]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将于9月21日举行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校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41个研招单位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提问。 咨询时间:2016年9月21日(周三)9:00--15:00 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 / www.shmeea.com.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32号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现将《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2.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3.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信息表安排 5.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6.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9月7日 附件1 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2017年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办法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 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安排见附件4。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办理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于11月9日至12日间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并支付图像采集费。 5.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本市分别在上海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共14所高校设立报考点。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考本市各招生单位和非本市招生单位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务工作。具体的“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各招生单位应将“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 7.各报考点须按网报工作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具体业务培训,同时要配齐必要的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于9月19日前上传报考点网报公告。 8.参加2017年统考初试的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沪教委财〔2003〕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决定是否准予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由招生单位根据同等学力要求进行审核。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反之,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4.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中的一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可先不作要求,但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考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7.各报考点在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其余未及事宜按照教育部下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宜 1.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2.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核对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按本市统考考生同样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 4.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本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的英语科目继续实行联合命题、统一评卷的方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卷面满分值为100分,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5.考生编号是贯穿考生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的唯一号码,必须为15位数字码,前5位为招生单位代码,第6位为考试年份尾数。招生单位编号时,不得省略其中的部分数字码。 附件2 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报名区域范围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3.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 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 13. 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 14.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 二、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在上海报名的考生本人务必于11月9日至12日,每天 8:30至16:00到上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具体安排请查阅各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其他事宜 1.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不再需要凭原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全部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2.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 3.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在网上报名时只可选相应的统考科目,由招生单位在编准考证号时统一进行考试科目修改,单独考试英语考试科目代码统一为“289”。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 5.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网址: www.shmeea.edu.cn。 8.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问题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询。 附件3 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 报考点 联系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 交 通 上海理工大学 (军工路校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军工路516号 200093 55272521 6、22、33、59、124、1238、874路公交车 复旦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邯郸路220号 200433 65642673 65643991 59、118、128、133、559、102、大桥五线、139、866路公交车 同济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平路1239号 200092 65982944 轨道交通10号线(同济大学站)、55、61、80、115、123、142、147、576、746、817、843、910、937、960路公交车 上海师范大学 (徐汇校区) 研究生处 桂林路100号 200234 64322314 43、166、131、224、703、712、732、763、764、830、909、946路公交车、上朱线、上嘉线、地铁12号线桂林路站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校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200240 34206123 轨道交通1号线转5号线等(详情查询交大研招网) 华东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梅陇路130号 200237 64252453 50、111、157、720、729、957路公交车 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南站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研究生部 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201209 50217007 50216996 轨道交通12号线金海路站,991、993、790、施崂线、蔡陆专线 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万航渡路1575号 200042 62071885 13、20、67路公交车、2、3、4号轨道交通线至中山公园站 上海财经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国定路777号 200433 65903795 65903941 537、559、758、100、966路、轨道交通3、4号线至江湾镇站 东华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延安西路1882号 200051 67792430 62373355 57、71、72、127、909、911、925、936路公交车,轨道交通3、4号线至延安西路站 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200241 54344721 15221088308 958、729、上奉专线、180路(详情请查询华东师大研招网) 上海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宝山上大路99号 200444 66134020/ 66135175 185、58、110、轨道交通7号 上海杉达学院 教务处 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 201209 20262651 991、993、790、施崂线、蔡陆专线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考试与培训部 漕宝路120号 200233 64942806 64941314 92、43、830、224、地铁1号线漕宝路站、9号线桂林路站 附件4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信息表安排 日 期 报名点代码与名称 受理范围 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每天8:30—16:00) 3101上海理工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2复旦大学 办理报考复旦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3同济大学 办理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的考生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4上海师范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航天技术研究院、生物制品研究所、船舶设备研究所、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航空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化工研究院、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5上海交通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交通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办理报考外省市(除北京市、江苏省)招生单位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每天8:30—16:00) 3107华东理工大学 办理报考华东理工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8华东政法大学 办理报考华东政法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9上海财经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财经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0东华大学 办理报考东华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1华东师范大学 办理报考华东师范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2上海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3上海杉达学院 办理报考北京市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办理报考江苏省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注: 1.统考生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2.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报考院校办理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后,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采集图像信息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报考外省市单位的考生:报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杉达学院,报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其余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律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附件5 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9月21日 举办本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活动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9月22日-23日 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内部演练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9月24日—27日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10月10日—31日 考生网上报名 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11月9日—12日 各报考点办理考生资格审查、交费和图像信息采 集手续,打印考生信息表 报考点 12月15日-26日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学信中心、招生单位 12月24日-26日 考试 报考点 附件6 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3101 上海理工大学 3102 复旦大学 3103 同济大学 3104 上海师范大学 3105 上海交通大学 3106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3107 华东理工大学 3108 华东政法大学 3109 上海财经大学 3110 东华大学 3111 华东师范大学 3112 上海大学 3113 上海杉达学院 3114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 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上海地区报名开始
201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定于12月17日(周六)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开考级别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四级 9:00—11:20 大学英语六级 15:00—17:25 各高校的报名日期和报名方式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并公示,请考生根据学籍所在学校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得补报名,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学生不得跨校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生; 2.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3.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2005年6月以前已获 得大学四级证书的在校学生,并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才能报考CET6。 二、特别提示 同济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中科大上海分院以及上海考区四的考生须于2016年9月14日8:30—9月20日18:00登录cet.shmeea.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以上考点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后,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四级成绩单(报考六级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日期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拍照、交费和信息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凡没有进行现场拍照、交费和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得补报名。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6〕3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2〕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执行。新计划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和综合实践课构成。 二、自2017年起,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老考生均须按新计划报考,并按新计划毕业。新老计划替代关系详见新老计划对照表(附件1、附件2)。 请各单位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使新老考试计划平稳有序地过渡。 附件: 附件1、学前教育(专科)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附件2、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9月7日
[上海] 自考全国统考课程《中小学教育管理》 试卷题型结构即将调整
根据全国考委下发的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的考试安排,《中小学教育管理》(课程代码:00458)将于2016年10月启用新的大纲、教材,结合新大纲的要求以及近年来该课程的命题情况,自2016年10月起,将《中小学教育管理》的试卷题型结构调整如下: 课程 代码 00458 课程 名称 中小学教育管理 大题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合计 题型 单项 选择题 名词 解释题 简答题 论述题 案例 分析题 小题数 25 5 5 2 1 38 每小题 分值 1 3 6 10 10 合计 分值 25 15 30 20 10 100
[上海] 上海市2016年10月(第6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开始
上海市2016年10月(第6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预报名定于8月2日00:00至9月4日16:00在博益网(www.boee.cn)进行;完成预报名后,新生可凭预报名号或身份证于 9月2日至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在各主考学校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及照片采集,逾期不再受理。10月22日、23日和29日、30日四天考试,每场考试开始时间分别为每天9:00、14:30。 各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可点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查阅。 一、各主考学校开考专业及报名地点 1.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1楼) 电话:62234011 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段、ê本科段)、公共关系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p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专科)、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ê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专业(独立本科段) 2.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西路550号三号楼) 电话:35372511 网址:http://zk.sce.shisu.edu.cn/ 英语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日语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 3.上海财经大学(昆山路146号) 电话:63564124 网址:http://zikao.sufe.edu.cn(财大继续教育学院) 会计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市场营销专业(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4.华东政法大学(万航渡路1575号) 电话:62071668,62071782 法律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金融管理专业(中英合作)(基础科段、本科段) 5.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崇景路100号) 电话:28957159 *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 6.上海电机学院(杨浦区内江路462号4楼) 电话:65503234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 7.复旦大学(四平路1931号) 电话:65643410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 、新闻学专业(p基础科段、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p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软件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8.上海交通大学(法华镇路535号) 电话:64481738 p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p饭店管理专业(专科)(与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主考) 9.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杨浦区邯郸路100号54甲2号楼1楼) 电话:61431935 ê投资理财专业(独立本科段) 1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350号) 电话:62701411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专科)、*物流管理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停考过渡)、*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11.上海大学(广延路123号) 电话:56335049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金融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ê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动画专业(独立本科段)、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1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路620号) 电话:52067221 网址:http://ices.suibe.edu.cn/DefaultZK.aspx 国际贸易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商务英语专业(独立本科段) 13.上海中医药大学(徐汇区零陵路530号)电话:54232254 中药学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 14.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64号) 电话: 64321247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p旅游管理专业(导游方向)(专科)、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p广告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15.上海开放大学(国顺路288号综合楼308) 电话:25653222 市场营销专业(专科)、会计专业(专科)(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与复旦大学联合主考) 16.同济大学(真南路500号帘青楼330室) 电话:66694666-1122 p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专科)、p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p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专科)、ê工程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17.华东理工大学(梅陇路138号) 电话:64253133,64253575 p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专科)、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基础科段、ê本科段) 18.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漕宝路120号34号楼101室) 电话:64941408 室内设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专科)、ê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19.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1302办公室) 电话:54591302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专科) 二、报考说明 1.新生现场确认时须带好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持有“牡丹自考报考卡”的老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报考(网址:www.sh.icbc.com.cn)。 2.老考生如未开通牡丹自考卡的,可通过临时挂接其它工商银行帐户的方法进行网上报考,具体方法可浏览报考网页中的说明或电话询问中国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 3.停考过渡阶段的专业,将不再接纳新生报名。 4.带“*”为系统委托开考或系统合作开考专业。 5.带“ê”为优势专业,是主考学校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带“p”为预警专业,是连续多次考生报考人数少、近期有可能停考的专业。请新生慎重选择报考专业。 6.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日起通过博益网(www.boee.cn)下载考试通知单。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上海] 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外省市名单
主考院校 考生姓名 转出情况 复旦大学 孙莉 接收 白瑞瑞 接收 文平 接收 李亚霏 接收 周丹 接收 汪涛 退回 翟云峰 退回 钞松起 退回 郭漪雯 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 徐兴花 接收 谢园芳 接收 赵柳 接收 张自敏 接收 王友群 退回 娄见航 退回 张鹏 退回 杨帆 退回 何苗 退回 吴妍 退回 韩旭 退回 周钰珑 退回 葛翔 退回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曾坤友 接收 侍从波 退回 刘曼 退回 上海大学 黄吉浩 接收 张爱军 退回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李娟娟 接收 注:转考被退回的考生,再办理转考需重新向主考院校提出申请。办理转出的考生请根据转入地自考办要求及时办理转入确认。
[上海] 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市考籍到档名单
序号 省 市 姓 名 准考证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江 苏 邱波 335107100597 会计 020204 2 江 苏 眭珩 314003103521 汉语言文学 050114 3 江 苏 张豪 384314130006 工业自动化 080603 4 江 苏 冯源 372014230641 行政管理 030301 5 广 东 张小芬 376111131590 行政管理 030301 6 广 东 廉丽善 325114230215 日语 050202 7 广 东 吴传君 412313230161 项目管理 020256 8 安 徽 于倩 541214131055 日语 050202 9 安 徽 刘兴华 541715230219 电子商务 020216 10 安 徽 张庆 348115130340 软件工程 080720 11 安 徽 曹亚男 378913230026 护理学 100702 12 安 徽 马艳 375313231274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 13 安 徽 业桦桦 377714170221 护理学 100702 14 浙江 陈平平 405106202054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1 注:请已到档的考生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转入。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咨询结束
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于8月27日上午9:00开始,并于当日下午15:00结束。本次活动共有56所本市院校和5所外省市高校参加。 参加咨询的所有院校对考生和家长的网上提问,都给予了认真详细的解答。整个咨询活动中,广大考生共提问643个,其中575个有效提问得到了解答。 考生如需查看提问和解答的详细内容,请点击网址: http://zxanswer.eastday.com/FreeOfCharge/ConsultationIndex?c=13。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成招专业目录(高起本) 成招专业目录(高起专) 成招专业目录(专升本)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图解说明
一、登录界面 说明: 1、“注册”:考生首次使用本系统时请先“注册”; 2、“登录”:当考生已完成“注册”需再次登录本系统时,请输入此前已注册的证件号或7位流水号(详见“考生信息浏览及确认”)及考生之前设定的密码,即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对信息再次修改确认。 3、“Email”:由考生自行设定,长度不超过60位。如所填邮箱已被注册,请考生另行更换。该邮件地址用于考生密码找回,详见“密码找回”; 4、“密码”:由考生自行设定,为下次登录使用,长度为6位数字、字母。考生需妥善保管。该密码将同时用于志愿二次确认系统使用; 5、“确认密码”:不能为空且必须与“密码”输入一致(字母区分大小写); 6、考生如果之前登录系统时未正常退出本系统,将需“注销”后方能重新再次登录。 二、密码找回 说明: 如考生遗忘设置的密码,可以进入首页中“密码找回”页面,只需完整填写考生初始登录时填报的证件号和“Email”,即可通过该Email地址收取密码找回邮件,找回初始设置密码。 三、考生须知 四、网上报名协议及考生承诺书 1、网上报名协议条款: 说明: 考生首次注册时,需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并选择“我已阅读”方可进入下一报名步骤。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说明:考生首次注册时,需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选择“我同意”方可进入下一报名步骤。 五、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基本信息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考生信息输入与修改 说明: 1、带“*”的项必须填写。 2、“姓名”:不能为空,超出计算机字库的汉字以拼音表示。 3、“出生日期”:长度8位,如:19900602表示1990年6月2日。 4、“证件号码”:身份证号必须完整填写18位半角字符,身份证号必须遵循公安部规定的身份证编写方式,字母必须使用大写。对不符合编写方式的证件号,本系统将予以提示并不予注册或修改确认。其他证件号(包括军人证、港澳台胞证;华侨填写护照号)与身份证两者只能选填一个。 5、“证件类型”:考生自行选定,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一般为身份证号。 6、“联系电话”:不能为空,电话分机输入方式如右:87654321-6001。 7、“何时参加工作”:选填项,要求同“出生日期”。 8、“毕业日期”:必填项,要求同“出生日期”。 9、“考生类型”:必选项,符合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收成人本科教育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请按个人情况选择对应项目。上述考生仅能填报专升本志愿。其他考生请选择“普通考生”。 9、“报考层次”:分为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三类,只有“文化程度”项在大专及以上的考生才能报考专升本层次的专业。不同的报考层次对应不同的志愿输入填报方式。 10、意向考区:考生选择相应的考区,作为考生编排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志愿信息输入、修改 说明: 1、上图是以“专升本”专业层次为示范,其他专业层次在志愿数量和类型上略有不同。 2、专业填报请参照《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志愿必须一致或兼容。 3、同一批次志愿(如本科志愿)中同一院校志愿不能重复填报。 4、同一院校志愿,相同专业不能重复填报。 友情提示(一) 六、考生信息浏览及确认: 说明: 1、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页有关内容,核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确保无误。 2、考生需记录自己设定的邮件地址、网上报名流水号,登录密码并了解考试科目。 七、友情提示(二): 说明: 考生可以再次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信息,并可以通过“修改志愿信息”选项重新修改包括志愿。 “完成注册退出”:完成此次报考过程,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以无需“注销”再次登录本系统,修改各类信息。
[江西]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文件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5日举行,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6—12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16年9月7—13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7—16日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31—11月5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 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阶段均在网上完成。 1.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2016年9月6日9:00—9月12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2)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如考生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照片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2.资格审核: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照片及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3.缴费:报名考试费按每生70元/科的标准预收,具体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未经考区网上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场编排及试卷申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本考区考场。试卷(含备用卷)包装规格为每袋30份,试卷申报以考区为单位,考务系统提供辅助申报功能,实际申报数量,以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为准。各考区在考生报名结束后于9月28日前将试卷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黄老师,传真电话:0791-86765370。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3.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4.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5.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了解相关考试信息。 6.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咨询电话:0791-86765571(徐老师)、0791-86765370(黄老师) 附件:1.江西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doc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26日
[河北] 2016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我省2016年下半年申请免考业务即将开始,具体业务详情如下: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9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 (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申请免考)。 办理时间:9月1日至6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9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9月7日(8:30--11:30)。 第四步:考生网上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办理时间:9月1日至7日(8:00--22:00)。 二、申请免考业务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3.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4.考生使用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证书类别详见(“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对照表)。在线查验未通过的证书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报考省份),并在免考审批期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query.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查询结果为依据办理免考,未查询到结果的不予办理免考。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将于8月27日举行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校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56所本市高校和5所外省市高校集中举行网上咨询活动,解答考生各项提问。 咨询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9:00--15:00 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 / 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上海] 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8月19日公布
根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通知,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英语六级,日语四级、日语六级,德语四级、德语六级,俄语四级、俄语六级以及法语四级考试成绩将于8月19日上午9:00公布。 一、成绩查询方式 1.免费网上查分 (1)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 : chaxun.neea.edu.cn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cet (3)99宿舍网: cet.99sushe.com(在线客服) 2.收费短信查分 (1)查询方式: 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请发送A+15位准考证号(如A369190161103130)到1066335577,资费标准:1元/条,不含通信费。 注:江苏、山东、湖南、浙江、河北暂未开放短信查分功能。 二、成绩核查及补办成绩证明的方式 请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站,进入“证书/成绩单修改”栏目,查阅相关内容(http://www.cet.edu.cn/cet_kw1.htm)。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8月31日开始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网上报名将于8月31日9:00—9月4日24:00在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9日9:00—9月12日13:00,报名方式详见《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方便广大考生,切实做好各项报考服务工作,现将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及服务点,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电话、地址和时间一览表,上海市成人高校考生按政策照顾加分申请表和上海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证明刊登如下,供报考考生查阅及下载。 附件:1.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及服务点 2.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电话、地址和时间安排一览表 3.上海市成人高校考生按政策照顾加分申请表 4.上海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证明
[上海] 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29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的一项举措,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具有重大意义。各招生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招生院校 上海市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都应参与此项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方式 此项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春季入学,学习方式为业余,学费自理。 四、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招生人数在不超过本校2016年在沪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规模20%,参考本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所招生的专业须经上海市教委审核并已列入《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5.符合3、4报名条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六、报名方式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9月4日24: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如需修改,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要求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2016年9月10日(9:00-16:00)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报名费缴费手续。招生院校核验考生相关的证书及证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含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含复印件)、“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办理。非本市户口的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还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规定,报名费为每生14元。 2.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信息。 七、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阅档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院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予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招生院校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八、监督机制 1.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对招生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免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附件: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1日 附件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8月上旬 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简章并在本校网站公布。 8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8月31日8:30— 9月4日24:00 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月6日13:30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信息 9月10日 (9:00-16:00) 已报名的考生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拍摄数码照片、缴费,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书及证明 9月12日15:00前 招生院校上报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含照片库)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12月上旬 院校进行录取 12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和招生院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免试入学。
[上海] 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29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的一项举措,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具有重大意义。各招生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招生院校 上海市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都应参与此项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方式 此项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春季入学,学习方式为业余,学费自理。 四、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招生人数在不超过本校2016年在沪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规模20%,参考本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所招生的专业须经上海市教委审核并已列入《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5.符合3、4报名条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六、报名方式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9月4日24: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如需修改,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要求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2016年9月10日(9:00-16:00)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报名费缴费手续。招生院校核验考生相关的证书及证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含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含复印件)、“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办理。非本市户口的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还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规定,报名费为每生14元。 2.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信息。 七、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阅档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院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予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招生院校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八、监督机制 1.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对招生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免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附件: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1日 附件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8月上旬 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简章并在本校网站公布。 8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8月31日8:30— 9月4日24:00 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月6日13:30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信息 9月10日 (9:00-16:00) 已报名的考生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拍摄数码照片、缴费,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书及证明 9月12日15:00前 招生院校上报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含照片库)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12月上旬 院校进行录取 12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和招生院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免试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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