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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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招考〔2017〕32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2017年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继续全面实行网上招生,为做好我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1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安徽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7月20日
安徽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
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2017年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继续实施网上填报志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安徽省2017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统一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志愿填报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培训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志愿填报进度。
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志愿填报工作,负责选定网上志愿填报确认点,培训志愿填报确认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志愿填报确认点志愿填报进度、督促所辖志愿填报确认点认真履行志愿填报组织和确认等工作。
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具体组织考生填报和确认志愿、解决考生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置考生密码、实时监控本点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设定。
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
考生本人在指定地点、指定时段内按照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志愿录入完成提交后,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志愿填报确认点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志愿填报确认点。志愿填报确认点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可联网计算机外,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
2.确认点网络测试连通性信息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在志愿填报前及时通知本辖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进行网络连通性测试。
3.组织考生上网填报志愿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考生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在志愿填报确认点组织下携带准考证和志愿预填表到指定的志愿填报确认点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录入志愿信息。首次登录前考生需凭准考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获取登录密码。取得密码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录入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信息填报过程中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志愿填报确认点要通过管理后台实时监控志愿填报进度,防止出现批量遗漏。志愿填报确认点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志愿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4.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提交后,志愿填报确认点管理人员现场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详见附件。
四、情况处置
1.如志愿填报确认点出现不能联网等情况,志愿填报确认点计算机技术人员应立即排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要立即上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协调向其它志愿填报确认点分流考生或启用备用志愿填报确认点。
2.考生遗忘密码且无法找回,由志愿填报确认点核查考生身份后通过管理后台重置密码。
若遇其他情况,及时联系省考试院中招处,共同商定处置办法。
五、工作要求
1.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志愿填报和确认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为本辖区网上填报志愿和确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点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和确认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取消了传统的志愿卡,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考生志愿信息的唯一纸质载体,经考生本人签字的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表明考生填报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唯一纸质材料。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落实志愿确认环节,务必做到一人一表,务必做到由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确认,务必妥善保存志愿确认表,确保填报志愿人数和确认表数吻合,并一一对应。
4.周密组织,规范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流程。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业务培训。
5.加强志愿填报确认点现场管理,杜绝代填代确认志愿现象。志愿信息填报和确认过程中,各志愿填报确认点须加强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避免代填代确认。志愿填报确认点在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须启用视频监控并录像,以备查阅。
本实施办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安徽省2017年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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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因网络线路故障,报名网站今天有一段时间不能访问,经我院会同电信部门抢修,现已经恢复正常。本次报名将顺延一天,报名截止6月11日24时,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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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10月考试教材版本目录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十月份考试版本目录
以下红字标示为启用的新版教材,请考生注意!
专科
专业
代码
教材名称
出版社
版本作者
版本
日期
备注
金融(02010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
中国人大
任淮秀
2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00066
货币银行学
中国财经
陈雨露
2013
12656
大学语文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工商企业管理(020201)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会计(020203)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中国财经
王合喜
2013
00156
成本会计学
中国财经
林莉
2010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市场营销(020207)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181
广告学(一)《中国广告学》
中国财经
汪洋
2003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旅游管理(020209)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8641
饭店客房管理(第二版)
旅游教育
朱承强
2014
00201
饭店餐饮管理
旅游教育
余炳炎
2004
00188
旅游心理学
旅游教育
国旅人教司
2008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6177
旅游公共关系《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0187
旅游经济学
旅游教育
叶全良
2002
电子商务(020215)
00890
市场营销(三)
高等教育
吕一林
2001
00891
国际贸易实务(三)
高等教育
董瑾
2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888
电子商务英语
外研社
崔刚
2013
00894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中国人大
于淼
2007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中国财经
程大为
2016
物流管理(020228)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5362
物流英语
高等教育
毛浚纯
2006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5372
国际物流导论
高等教育
王德章
2006
会计电算化(020242)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6130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
清华大学
付得一、王新玲
2007
00156
成本会计学
中国财经
林莉
2010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机械工业
张迎新
2016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5362
物流英语
高等教育
毛浚纯
2006
法律(030112)
00242
民法学
北京大学
郭明瑞
201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223
中国法制史
北京大学
王立民
2008
00261
行政法学
北京大学
湛中乐
2012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北京大学
潘剑峰
2016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244
经济法概论(法)
北京大学
张守文
2009
行政管理(03030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0163
管理心理学
高等教育
程正方
201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辽宁教育
饶士奇
2004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高等教育
关信平
2004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00312
政治学概论
高等教育
王惠岩
2008
学前教育(040101)
12344
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
高等教育
杨莉君
2015
12348
低幼儿童文学《学前儿童文学》
复旦大学
李莹
第三版
00874
特殊儿童早期干预《特殊儿童早期训练与指导》
复旦大学
刘建梅、赵凤兰
2013
12339
幼儿园教育基础
高等教育
郑三元
2015
00393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高等教育
周兢
201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30003
学前儿童游戏指导
高等教育
刘火焱
2015
00390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高等教育
廖丽英
2015
30001
学前儿童保育学
高等教育
林宏
2014
小学教育(040103)
00031
心理学
高等教育
张厚粲
2015
00409
美育基础
中国人大
李范
2000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姚梅林
2016
00410
小学语文教学论
高等教育
易进
2013
00408
小学科学教育
高等教育
杨宝山
2015
00411
小学数学教学论
中国人大
周玉仁
1999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高等教育
刘孝廷
2013
00412
小学班主任
高等教育
翟天山
1999
心理健康教育(040109)
00031
心理学
高等教育
张厚粲
201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5619
心理咨询与辅导(一)
北大医学
陶?泻
2007
00429
教育学(一)
南开大学
劳凯声
2001
05616
心理测量与评估
北大医学
漆书青
2007
00266
社会心理学(一)《现代社会心理学》第三版
华东师大
时蓉华
2013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阴国恩
201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秘书(050102)
00345
秘书学概论
辽宁教育
常崇宜
200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辽宁教育
饶士奇
2004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0346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中国人大
孙淑扬
1999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09
机关管理
辽宁教育
陈广胜
2001
汉语言文学(050114)
00529
文学概论(一)
北京大学
童庆炳
200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536
古代汉语
北大
王宁
2009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外研社
陈思和
2012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高等教育
刘建军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外研社
方智范
2012
英语(050207)
00596
英语阅读(二)
高等教育
白永权
200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795
综合英语(二)上\下册
外教与研究
徐克容
2000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辽宁大学
杨俊峰
1999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794
综合英语(一)上\下册
外教与研究
徐克容
2000
日语(05020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7128
日语写作基础《日语写作教程》
高等教育
于日平
2004
00844
日语阅读(二)《新编日语阅读文选2》
上海外教
季林根
200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6043
商务日语《新编国际商务日语实务》
南开大学
张正立
2003
00606
基础日语(二)《新编基础日本语(二)》
东南大学
刘克华
2009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6)
02183
机械制图(一)
机械工业
许睦旬
2012
02230
机械制造
机械工业
刘瑾
200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2159
工程力学(一)
机械工业
蔡怀崇
2008
02195
数控技术及应用
机械工业
梅雪松
2014
02236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机械工业
贾贵玺
201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232
电工技术基础
机械工业
严洁
2013
02237
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机械工业
孔凡才
2012
计算机及应用(080701)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外教与研究
郑诚
201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经济科学
迟成文
2007
02198
线性代数(工程数学)
外研社
申亚男
201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经济科学
孙德文
2007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机械工业
张迎新
2016
房屋建筑工程(08080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2400
建筑施工(一)
武汉大学
穆静波
201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2387
工程测量
武汉大学
陈丽华
2016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机械工业
邹超英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2398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武汉大学
杨小平
2016
汽车维修与检测(081725)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2183
机械制图(一)
机械工业
许睦旬
201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6906
汽车运行材料《汽车应用材料》
机械工业
李明惠
第2版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6904
汽车保险与理赔
机械工业
祁翠琴
第2版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4754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机械工业
陈建斌
2008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经济科学
迟成文
2007
02384
计算机原理
外教与研究
倪继烈
201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机械工业
张迎新
2016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科学
杨一平
2007
工程造价管理(08221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708
装饰材料与构造
合肥工业
王淮梁
2010
02400
建筑施工(一)
武汉大学
穆静波
201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4495
装修工程预算《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
北京理工
李伟昆
2010
06968
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部分)
中国计划
全国造价师培训教材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6969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
迟晓明
第2版
06970
工程造价实用软件《建筑工程造价软件应用》
中国建筑
张晓敏
2013
护理学(100701)
02901
病理学
北大医学
孙保存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2903
药理学(一)
北大医学
董志
2013
02996
护理伦理学
北大医学
丛亚丽
2008
02113
医学心理学
北大医学
胡佩诚
2009
02998
内科护理学(一)
北大医学
姚景鹏
2007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3001
外科护理学(一)
北大医学
顾沛
2008
0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
北大医学
何仲
2008
本科
金融(020106)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076
国际金融
中国人大
李玖
2016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中国财经
袁淳
2008
经济学(02011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143
经济思想史
中国财经
王志伟
2000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2
计量经济学《经济计量学精要》
机械工业
古扎拉蒂
2010
启用新版
00138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中国财经
贺耀敏
2008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工商企业管理(020202)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冷柏军
2012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外语教学与研究
丁栋虹
201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会计(020204)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中国财经
王本哲
2008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冷柏军
2012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中国财经
胡燕
2016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中国财经
袁淳
2008
市场营销(020208)
00186
国际商务谈判
中国人民大学
刘园
2008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冷柏军
2012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张静中
2012
旅游管理(020210)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6120
旅游专业英语(上、下册)
旅游教育
潘惠霞
2004
10881
旅游法学《旅游法教程》
旅游教育
郑晶
2012
05034
旅游地理学《中国旅游地理》
旅游教育
庞规荃
第6版
00195
导游业务
旅游教育
国旅人教司
第七版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191
旅行社经营与管理
旅游教育
梁智
2012
企业财务管理(020213)
00208
国际财务管理
中国人大
李胜坤
2015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207
高级财务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王化成
201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电子商务(020216)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辽宁教育
李凤云
2007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中国财经
何明珂
2010
00995
商法(二)
北京大学
王峰
2008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中国财经
于淼
2008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辽宁教育
蒋汉生
2005
人力资源管理(020218)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3325
劳动关系学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程延园
2005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6091
薪酬管理
北京大学
张正堂
2007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1214
培训管理《培训与开发》
人民大学
石金涛
第3版
建筑经济管理(02022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6394
建筑投资经济学《投资经济学》
清华大学
李北伟
2009
06395
建筑企业统计《建筑企业统计基础》
北京理工
李赞祥
2009
02198
线性代数(工程数学)
外研社
申亚男
201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6397
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
迟晓明
第2版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科学
杨一平
2007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经济与项目管理》
机械工业
严薇
2013
物流管理(020229)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5374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高等教育
刘东明
2005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外语教学与研究
丁栋虹
201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张静中
2012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5374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高等教育
刘东明
200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法律(030106)
00230
合同法
北京大学
傅鼎生
201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5678
金融法
北京大学
吴志攀
2008
00227
公司法
北京大学
顾功耘
2008
00257
票据法
北京大学
傅鼎生
20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北京大学
宁致远
2006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北京大学
马忆南
2012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169
房地产法
北京大学
楼建波
2012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北京大学
汪劲
2013
行政管理学(030302)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0320
领导科学
高等教育
黄强
201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261
行政法学
北京大学
湛中乐
2012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高等教育
倪星
2007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高等教育
谭君久
2011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外研社
王宁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322
中国行政史
外语教学与研究
虞崇胜
2012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高等教育
竺乾威
2001
学前教育(040102)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比较学前教育》
高等教育
姚伟
2015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30007
学前儿童发展评估《学前儿童观察与评价》
北师大
潘月娟
2015
12350
儿童发展理论
高等教育
王振宇
2014
30008
家长工作与家园沟通《幼儿园家长工作指导》
复旦大学
邓惠明
2013
00387
幼儿园组织与管理
高等教育
邢利亚、蔡淑兰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30009
幼儿园班级管理
高等教育
李慧英
2015
00015
英语(二)
高等教育
张敬源
2012
03657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高等教育
秦金亮
2015
教育学(040108)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辽宁大学
刘德华
2007/1999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469
教育学原理
辽宁大学
成有信
2007
00449
教育管理原理
辽宁大学
孙绵涛
2007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阴国恩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高等教育
刘志军
2016
心理健康教育(040110)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5624
心理治疗(一)
北大医学
郑日昌
2007
05627
职业辅导
北大医学
候志瑾
2008
06052
青少年心理学
东北师大
张向葵
200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5628
团体咨询
北大医学
樊富珉
2007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047
社会心理学(二)
东北师大
路海东
2002
05621
心理的生物学基础
北大医学
王立新
2008
小学教育(040112)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辽宁大学
刘德华
2007/1999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
鲍传友
2016
01844
小学英语教学研究《小学英语教学法》
北京大学
王电建
2014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阴国恩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6230
小学艺术教育《小学艺术课程与教学》
高等教育
修海林
2005
政治教育(04020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1086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一)
高等教育
许庆朴
1999
10862
现代西方社会思潮述评
省编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高等教育
关信平
2004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6039
美学与美育(2版)
高等教育
曹廷华
2011
体育教育(040302)
00499
体育游戏(2版)
高等教育
于振峰
2007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10874
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
安徽大学
谭明义
2006
00502
体育管理学第2版
高等教育
张瑞林
2008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00
体育科研理论与方法
省编
秘书学(050104)
00320
领导科学
高等教育
黄强
201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261
行政法学
北京大学
湛中乐
2012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外研社
王宁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526
秘书参谋职能概论
武汉大学
张清明
2001
汉语言文学(050105)
00540
外国文学史
北大
孟昭毅
2009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9073
唐诗研究
中华书局
余恕诚
2010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外研社
王宁
2015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北京大学
陈洪
201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41
语言学概论
外研社
沈阳
2015
汉语言文学教育(05011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10878
中学作文教学法
安徽大学
黄建成
1999
09073
唐诗研究
中华书局
余恕诚
2010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北京大学
陈洪
201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41
语言学概论
外研社
沈阳
2015
对外汉语(050140)
01208
外国文学(一)《外国文学史》
北大
孟昭毅
2009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1206
中国古代文学(二)《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北京大学
陈洪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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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6月1-10日进行
安徽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将于6月1-10日进行
安徽省2017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17年6月1日09:00-10日18:00进行。新生、老生均在此期间报名。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
2017年10月考试时间为10月21-22日。开考科目、专业计划、教材版本及自考政策等信息可登录我院门户网站(网址:www.ahzsks.cn)相关栏目进行查询。
二、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http://zk.ahzsks.cn/。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报名网站不提供教材征订,考生如有需要,可登录http://zikao.shop.eol.cn/订购教材。
三、支付方式
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四、新生照片上传
第一次参加自考的新生可通过网上直接上传照片(已有照片的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具体方法是:新生登录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录系统,完成支付报名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数码照片格式如下:
144宽×192高像素,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在15kb,文件格式为jpg,照片为免冠、露双耳、露双眉正面单色背景的标准像。
上传后次日再次登录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反复多次审核不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或按照其公告要求进行补摄像。未成功上传电子相片或照片审核不通过且没有进行补摄像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该照片也将用于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
五、特定考生报名
无二代身份证的军人、武警、港澳台或境外人员,使用军官证件或护照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
公安管理专业本专科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严格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进行资格审核,注册信息。成教办在审核、注册时会将准考证号和公安管理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老考生和新考生即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报考。 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电话:0551-65381298;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
六、其他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报名未成功但钱已划走的情况,我们会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
服刑人员在报名时,材料领取地必须选择相应监狱。非服刑人员在报名时,材料领取地不得选择任何监狱。
附件: 自考网上报名操作示例图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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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
安徽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发布
我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成绩于4月28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查询。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周内,根据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安排的时间、地点登记查卷,逾期不予受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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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 4月11日9:00—14日17:30,打印准考证网址:zk.ahzsks.cn。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同时,因笔迹信息采集需要,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认真誊抄规定内容。
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考生须知》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省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1、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2、携带2B铅笔、0.5mm黑色墨迹签字笔、橡皮擦等考试所需的文具。3、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的笔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和誊抄笔迹信息。不按规定誊抄笔迹的,考试成绩无效。
请广大考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2.《考生须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4月7日
附件1: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注意在答题卡指定的横线上和书写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每个书写方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并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一、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2.橡皮擦;3.0.5mm黑色签字笔;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二、填涂方法
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出现上述情况则举手要求监考员更换,具体填涂方法如下:
1.在答题卡的左上部份课程代码方格(专用卡已印刷)、准考证号和座号方格、笔迹誊抄信息方格、课程名称(专用卡已印刷)、签名、联系电话和日期等,考生用0.5mm黑色签字笔填写。课程代码方格下的信息点(专用卡已涂)、准考证号和座号方格下的信息点使用2B铅笔正确涂满涂黑。
2.正式答题前,考生应按照笔迹采集要求,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规范准确的誊抄相关内容,如不按要求誊抄,考试成绩无效。
3.选择题答案,考生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在填涂多选项题时,要保持同一道题目的几个涂黑点的黑度基本一致。
三、注意事项:
用笔要求:
除题目要求外,非选择题区域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选择题区域信息点使用正规的2B铅笔选涂,不得使用红笔、钢笔或圆珠笔和其他标号的铅笔等作答。
使用答题卡作答:
1. 所有答题必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上完成,其他地方答题无效。
2. 答题卡填涂要规范,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字距行距适当。
3. 如有作图题,考生可先用铅笔绘出图形,确认后还要用黑色签字笔描清楚,以保证扫描效果。
4.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更换答题卡,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5. 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答题区域问题
1.答题卡的答题区域(黑色矩形边框)为每道题的答题范围,评卷时,电脑按答题区域(黑色矩形边框)分割,随机发给评卷老师评阅,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区域内,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矩形边框),超出部份所填的答案一律无效。
2.答题不能“飞檐走壁”。常见的错误是:匆忙下笔,结果导致写不下,有的就索性写到考卷空白处,然后打一个指引号,这样会导致在考卷空白处所写的那部分内容无效。
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标记,这是因为在图像处理过程中,计算机必须通过扫描软件根据图像定位点的定位将考生答题准确无误地生成特定的图像文件。
2.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要将卡折叠、弄破,考生们要避免由于紧张而下意识地将答题卡折叠,因考生答题造成无法评阅的试卷,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2:
考生须知
1.考前20分钟,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三角板、圆规等外,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在参加数学教育专业的各门课程及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线性代数等科目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考生可以携带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座号贴旁,以便核验。不在规定的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5.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7.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按照笔迹采集要求,如实准确地誊抄相关内容,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答题卡一律作废,未按规定誊抄笔迹信息,取消成绩。
8.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或2B铅笔)书写(有特殊要求,如作图除外)。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或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不按要求作答的,其作答无效。
9.考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不准夹带、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1.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整理好,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3.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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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附件
安徽省2017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报考简章
安徽省2017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安排
2017年3月份考试时间为3月25日至28日(第48次)。2017年3月份考试继续使用2013版考试体系,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见附件1。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严禁考生单次考试跨省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有关2013版考试体系下的证书(含取证条件)、科目、课程和教材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29 号)内容执行(见附件2)。
同时,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7号)要求,对部分级别和科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自2017年3月份考试起,二级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9)将使用新版考试大纲(2016年版);2017年9月份二级Visual FoxPro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7)最后一次组考,2018年起将停考该科目。
2.自2018年3月份考试起调整三级获证条件要求,考生只需通过三级考试即可获得该三级科目的合格证书,不再要求二级证书。其他级别获证条件保持不变。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17 年2月13日上午09:00分至2月28日下午17:30分。
缴费时间:2017 年2月13日上午09:00分至3月1日下午17:30分。
报名及缴费的网址为:http://ncre.ahzsks.cn/。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确认、网上缴费三项流程,这三项流程都要在公布的报名及缴费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时间结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及缴费。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报考信息、申请信息审核及等待“审核确认”结果。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在申请信息审核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须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准确性负全责。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全拼(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要确保自己报名信息的准确,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报考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2.考生要上传符合证件照要求的照片,根据考务管理要求, 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将不予下发成绩。照片要求如下:
1) 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 成像要求:成像区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彩色,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
3) 文件格式要求:要求存储为jpg格式,图像文件名为*.jpg。
4) 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5) 考生应上传本人清晰、正置的照片,不允许上传侧置或倒置的照片。
3.考生须在信息审核确认通过后在缴费时间之内按规定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将不予编排考场
4. 考生需妥善保管自行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
5.网上报名及缴费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3。
四、考试费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规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级别考试费均为80元/生.次。
五、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上午09:00分。
六、考点信息
本次考试考点名单和各考点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请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看。
七、考试成绩查询
教育部考试中心证书及成绩查询网站地址(http://chaxun.neea.edu.cn),一般在考试结束后2个月之内提供当次考试的成绩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合格证书丢失、破损等需要补办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网站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
八、证书直邮
教育部考试中心将在2017年3月份考试中继续开通证书直邮服务。考生可直接登录NCRE网站(www.ncre.cn)进行申请。
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2月9日
附件:1. 2017年3月份NCRE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
2.《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9号)
3.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1: 2017年3月份ncre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doc
附件2: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pdf
附件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常见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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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7〕16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
2017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7号)要求,本次考试将首次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学校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安排
2017年3月份考试时间为3月25日至28日(第48次)。2017年3月份考试继续使用2013版考试体系,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见附件1。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严禁考生单次考试跨省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有关2013版考试体系下的证书(含取证条件)、科目、课程和教材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29 号)内容执行(见附件2)。
同时,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7号)要求,对部分级别和科目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自2017年3月份考试起,二级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9)将使用新版考试大纲(2016年版);2017年9月份二级Visual FoxPro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27)最后一次组考,2018年起将停考该科目。
2.自2018年3月份考试起调整三级获证条件要求,考生只需通过三级考试即可获得该三级科目的合格证书,不再要求二级证书。其他级别获证条件保持不变。
请各考点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和告之工作,正确指导考生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1.全省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缴费,不再接收考点的报名信息。
2.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报名信息审查,以确保考生基础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对于违规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和缴费的时间及网址
报名时间为2017 年2月13日上午09:00分至2月28日下午17:30分,缴费时间为2017 年2月13日上午09:00分至3月1日17:30分,报名及缴费的网址为:http://ncre.ahzsks.cn/。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确认、网上缴费三项流程,这三项流程都要在报名及缴费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时间结束,一律不再接收报名及缴费。
四、报名准备
1.各考点学校须在2017 年2月9日前登录http://ncre.etest.net.cn/OrgLogin.aspx,设置本考点报名相关参数,主要有:考点报名人数限制、考生网上报名设置、特殊登录设置、考点其他设置、考生通告设置(须写明考生咨询电话)、班级信息设置等。
2.各考点学校须在报名及缴费时段内建立报名服务及咨询点,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学校都须设立对外咨询电话,及时解决考生报名时遇到的问题。报名服务及咨询点要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熟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业务、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的学校正式员工。
3.各考点学校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程序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及缴费办法和程序
1.上网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报考信息、申请信息审核及等待“审核确认”结果。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在申请信息审核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须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准确性负全责。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全拼(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报考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2.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考点学校须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之内必须完成审核确认)对报考自己考点学校的已提交“审核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主要审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照考生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对报考自己考点学校但一直未提交“审核确认”的考生,考点学校须按照考生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及时提交“审核确认”。
3.网上缴费
考生须在信息审核确认通过后在缴费时间之内按规定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将不予编排考场。
4.考点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及缴费
为了确保我省NCRE首次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点学校可组织本校的考生进行集体报名及缴费。组织集体报名的考点学校须在报名及缴费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报名信息导入及批量支付工作,并确保集体报名的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问题由考点学校负责。
六、考场编排
各考点学校须在2017年3月9日之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编排考场可将一至四级进行混编,同时考点应合理安排考试场次,全部考试尽量安排在3天内考完。考场编排后,考场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七、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2017年3月13日上午09:00分。
八、报名考试费
我省NCRE考试报名执行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考试报名考试费如下:
等 级
单 位
费用
备注
一
、
二
、
三
、
四
级
考点
40元/科目
市考办
5元/科目
省考试院(含教育部考试中心费用)
35元/科目
合 计
80元/科目
九、新增考点
经审查,同意池州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代码:342902)、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代码:340147)两所院校设立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
十、其他要求
1.各考点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29 号)(见附件2)和《关于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使用正版应用软件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 86号)(见附件3)要求配备考试软硬件,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证书直邮:教育部考试中心将继续在2017年3月份考试中继续开通证书直邮服务。考生可直接登录NCRE网站(www.ncre.cn)进行申请。
附件:1. 2017年3月份NCRE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
2.《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29号)
3.关于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使用正版应用软件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86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1月23日
附件1. 2017年3月份ncre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doc
附件2: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使用正版应用软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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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报名公告
安徽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补报名公告
应部分考生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17年4月自学考试进行一次补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1日09:00-3日24:00。补报名网站为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k.ahzsks.cn/)。请广大考生相互转告,切勿再次错过报名时间。补报名具体操作事项参照我院2016年11月29日发布的2017年4月份自考报名公告(我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启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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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安排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飞行技术专业(高中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了学校的快速发展。目前,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十一五”期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办学水平提升工程“特别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现设有15个学院和142个科研机构,其中民航学院与飞行学院是我国民航高层次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应用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学院学科和专业门类齐全,拥有“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交通运输、飞行技术、航空器适航技术等大类本科专业,人才培养基本涵盖了民航所需的主要专业。其中飞行技术专业为“江苏省特色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和“国家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十余年来,先后为上航、东航、南航、海航、厦航、川航、首航、国航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近5000名,已经成为我国民航高素质航线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之一,学校目前是国内重点大学中唯一具有全过程自主培养飞行员能力的高校。
二、培养模式
“3+1”养成模式是指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订单式”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航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报名条件
1. 本专业在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湖北省、山西省、甘肃省等十二省市招收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外语语种为英语,年龄在16到20周岁之间(1997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具体招生省份和生源类型详见《2017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
2. 身高168—185厘米之间,身材匀称;双眼未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3。
3.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4. 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5. 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不接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
报名方式如下:
1. 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2. 电话报名:考生可拨打025-52112751进行报名登记。
3. 报名安排:各地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查询。
(二)初检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
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五)录取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必须含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4. 考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在校管理
1.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
2. 飞行学校设置飞行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六、淘汰机制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2.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将其转入民航学院相关本科专业学习;如由于违纪、成绩等原因被停飞,我校依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理,直至退学。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员职业,享受极富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
八、相关费用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常规物理检查、背景调查审查费用,学生本人承担食宿、交通、体检常规辅助检查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2. 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3. 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属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4.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 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十、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
为确保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工作圆满完成,避免给国家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参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06)》),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
1. 身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5厘米。
2. 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3.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3或矫正视力不低于1.0(裸眼视力达标后允许矫正)。
4. 不应有恶性肿瘤,以及可能恶变或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5. 不应有传染性疾病,不应为艾滋病病毒(HIV)携带者。
6. 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7. 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8. 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9. 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10. 不应有泌尿系统疾病及其病史,不应有泌尿系统结石。
11. 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如:肺结核。
12. 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及其病史。
13. 不应有免疫、内分泌系统及新陈代谢疾病及其病史。
14. 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5. 不应有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
16. 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
报名时间、地点(报名面向全省符合条件的学生)
地区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宣城市
12月5日9:00
宣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黄山市
马鞍山市
12月8日9:00
(含山县、和县考生)
马鞍山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 (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
12月8日13:00
(当涂县、马鞍山市)
安庆市
12月9日9:00
安庆市德宽路424号教育招生考试院
综合服务大厅
池州市
滁州市
12月10日9:00
滁州市教体局院内测试楼 (凤凰东路371号)
12月10日14:00
全椒中学
芜湖市
12月11日10:00
芜湖市吉和街90号(天主教堂旁)
格林豪泰酒店会议室
铜陵市
合肥市
12月12日9:00
金寨路1号望江宾馆第二会议室
六安市
12月12日13:00
淮南市
12月13日9:00
淮南市教育局一楼报名大厅
(淮南一中东门)
蚌埠市
12月13日13:00
宿州市
12月14日9:00
宿州二中
12月14日14:00
灵璧一中
淮北市
(亳州市)
12月15日9:00
淮北市淮北一中
12月15日14:00
淮北市濉溪县二中
阜阳市
12月16日9:00
颍河西路268号黄金海岸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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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我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启动
安徽省201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将于12月1日-10日进行
安徽省2017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09:00至2016年12月10日24:00。新生、老生均在此期间报名。
一、考试时间及课程
2017年4月考试时间为4月15-16日。开考科目、专业计划、教材版本及自考政策等信息可登陆我院门户网站(网址:www.ahzsks.cn)相关栏目进行查询。
二、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http://zk.ahzsks.cn/。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报名网站不提供教材征订,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到http://zikao.shop.eol.cn/订购教材。
三、支付方式
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数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四、新生照片上传
第一次参加自考的新生可通过网上直接上传照片(已有照片的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具体方法是:新生登陆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陆系统,完成支付报名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数码照片格式如下:
144宽×192高像素,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在15kb,文件格式为jpg,照片为免冠、露双耳、露双眉正面单色背景的标准像。
上传后次日再次登陆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反复多次审核不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或按照其公告要求进行补摄像。未成功上传电子相片或照片审核不通过且没有进行补摄像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该照片也将用于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
五、特定考生报名
无二代身份证的军人、武警、港澳台或境外人员,使用军官证件或护照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
公安管理专业本专科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严格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进行资格审核,注册信息。成教办在审核、注册时会将准考证号和公安管理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老考生和新考生即可以登陆系统进行报考。 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成教办。电话:0551-65381298;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
六、其他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报名未成功但钱已划走的情况,我们会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
服刑人员在报名时,材料领取地必须选择相应监狱。非服刑人员在报名时,材料领取地不得选择任何监狱。
附件: 自考网上报名操作示例图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26
自考报名流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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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7年
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委托开考厅局、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现将《2017年4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根据皖招考[2014]40号、皖招考[2014]9号及皖招考函[2014]120号文件规定,我省已停考餐饮管理(专科、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科、独立本科段)、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中药(专科)、律师(基础科段、本科段)等9个专业,从2017年起不再安排以上专业课程考试。
二、根据皖招考[2016]39号文件的规定,我省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开考专业计划已调整,从2017年起按新计划课程开考,部分老计划课程不再安排考试。
三、根据皖招考[2016]47号、皖招考[2016] 50号文件规定,停考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生物教育(独立本科段)、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地理教育(独立本科段)、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等8个专业,2017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及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25日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7年4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本科
时间
星期六(4月15日)
星期天(4月16日)
专业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1
金融(020106)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市场营销学(00058)
保险学原理(0007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管理学原理(00054)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银行会计学(00078)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2
经济学(0201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西方经济学(0013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发展经济学(001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国际经济学(00140)
3
工商企业管理(02020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企业经营战略(0015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管理学原理(00054)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质量管理(一)(0015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组织行为学(00152)
4
会计(020204)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市场营销学(0005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审计学(0016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资产评估(00158)
5
市场营销(020208)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商品流通概论(0018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市场营销策划(00184)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消费经济学(00183)
6
旅游管理(020210)
西方经济学(00139)
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0019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旅游管理信息系统(0352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旅游企业财务管理(10880)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组织行为学(00152)
7
企业财务管理(020213)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市场营销学(00058)
管理会计(一)(0015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国税制(00146)
金融理论与实务(0015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审计学(0016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资产评估(00158)
8
电子商务(020216)
互联网数据库(00911)
电子商务法概论(0099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网络营销与策划(009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数量方法(二)(00994)
英语(二)(00015)
电子商务与金融(00913)
9
人力资源管理(020218)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管理学原理(0005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06093)
绩效管理(05963)
英语(二)(00015)
组织行为学(00152)
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06090)
10
建筑经济管理(020221)
西方经济学(0013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工程项目管理(06087)
线性代数(0219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0621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06289)
土木工程概论(06393)
英语(二)(00015)
管理信息系统(02382)
11
物流管理(020229)
企业经营战略(0015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管理经济学(02628)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组织行为学(00152)
12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
采购战术与运营(0361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英语(二)(00015)
13
法律(030106)
国际私法(0024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国际经济法概论(00246)
公证与律师制度(0025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劳动法(00167)
保险法(00258)
英语(二)(00015)
知识产权法(00226)
税法(00233)
14
行政管理学(030302)
普通逻辑(00024)
公共政策(0031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秘书实务(00510)
公务员制度(01848)
英语(二)(00015)
社会学概论(00034)
15
公安管理(030401)
警察伦理学(0036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刑事证据学(0037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英语(二)(00015)
公安决策学(00371)
大学语文(04729)
16
学前教育(040102)
幼儿园课程(00394)
学前教育原理(0039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学前卫生学(0038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低幼儿童文学名著导读(12351)
学前教育史(00402)
学前教育心理学(00882)
英语(二)(00015)
学前儿童心理健康与辅导(12353)
17
教育学(040108)
教育统计与测量(0045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00465)
认知心理(0047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德育原理(00468)
比较教育(00472)
英语(二)(00015)
教育法学(00453)
课程与教学论(00467)
18
心理健康教育(04011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变态心理学(一)(05626)
认知心理(0047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临床心理学(05622)
英语(二)(00015)
心理学史(06056)
19
小学教育(04011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06231)
心理卫生与心理辅导(0046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德育原理(00468)
比较教育(00472)
英语(二)(00015)
课程与教学论(00467)
20
政治教育(04020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国哲学史(一)(0816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西方哲学史(10860)
行政管理学(00277)
英语(二)(00015)
社会学概论(00034)
法学概论(00040)
21
体育教育(0403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体育概论(10873)
学校体育学(0048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体育保健学(00495)
运动训练学(00497)
英语(二)(00015)
体育心理学(00487)
体育史(00501)
22
秘书学(050104)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中国秘书史(0052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现代管理学(00107)
文书学(0052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外秘书比较(00527)
英语(二)(00015)
公文选读(00525)
23
汉语言文学(050105)
美学(00037)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0082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莎士比亚研究(10856)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0538)
英语(二)(00015)
中国现代文学史(00537)
24
汉语言文学教育(050113)
美学(00037)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0082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莎士比亚研究(10856)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00538)
中学语文教学法(04579)
英语(二)(00015)
中国现代文学史(00537)
25
对外汉语(050140)
中国古代文学(一)(012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国现当代文学(0120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西方文化与礼仪(01209)
英语(二)(00015)
对外汉语教学发展概论(01211)
汉英语对比(01213)
26
英语(050201)
英语翻译(0008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语法(0083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英语词汇学(00832)
第二外语(日语)(00840)
英美文学选读(00604)
27
日语(050202)
现代汉语(0053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日语翻译(00601)
英语(一)(00012)
高级日语(一)(00609)
28
英语教育(050206)
英语翻译(0008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英美报刊选读(10876)
第二外语(日语)(00840)
英美文学选读(00604)
29
广告学(050302)
美学(0003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电脑三维设计(07338)
现代管理学(00107)
中外广告史(006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广播电视广告(00639)
英语(二)(00015)
平面广告设计(00640)
广告摄影与摄像(10882)
30
新闻学(050305)
传播学概论(0064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外新闻作品研究(0066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英语(二)(00015)
新闻评论写作(00658)
31
环境艺术设计(05041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外建筑史(0621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建筑工程管理与法规(06219)
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01466)
英语(二)(00015)
32
艺术设计(05043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现代艺术设计史(1088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CIS设计(10879)
专业英语(一)(05033)
视觉流程设计(10884)
设计心理学(04462)
33
动画设计(05043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动画视听语言(11733)
剧本写作(035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影视编导(03513)
英语(二)(00015)
34
历史教育(0601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国史学史(1086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现代国际关系(04716)
近代国际关系(10864)
英语(二)(00015)
世界现(当)代史专题(00773)
中国文化史(10675)
35
数学教育(070102)
常微分方程(020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初等数论(02013)
数学教育学(020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近世代数(10099)
英语(二)(00015)
复变函数论(02011)
36
物理教育(070202)
中学物理教学法(0203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量子力学(0203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热力学与统计物理(02035)
英语(二)(00015)
电动力学(02034)
37
化学教育(070302)
中级无机化学(0205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化学教育学(0205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结构化学(02053)
中级有机化学(02055)
英语(二)(00015)
分析化学(一)(02175)
38
生物教育(070402)
生物化学(一)(0207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细胞生物学(0208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植物生理学(02662)
动物生理学(06663)
英语(二)(00015)
组织胚胎学(02084)
遗传学选论(10883)
39
地理教育(0707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土壤地理学(10866)
中国自然地理(1086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地图学(08202)
经济地理学导论(02099)
地理教育学(02105)
英语(二)(00015)
气象与气候学(10868)
中国经济地理(10869)
40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7)
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0224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计算机软件基础(一)(0224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现代设计方法(02200)
英语(二)(00015)
模拟数字电路基础(10893)
41
计算机及应用(080702)
离散数学(0232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操作系统(0232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计算机系统结构(02325)
英语(二)(00015)
计算机网络原理(04741)
42
计算机通信工程(080708)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02199)
程控交换与宽带交换(0237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物理(工)(00420)
操作系统(0232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英语(二)(00015)
高等数学(工本)(00023)
数据通信原理(02364)
通信英语(02368)
43
计算机网络(080709)
网络操作系统(0233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计算机网络安全(04751)
英语(二)(00015)
高等数学(工本)(00023)
计算机网络原理(04741)
通信概论(04742)
44
软件工程(080720)
离散数学(0232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网络应用程序设计(0702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软件开发工具与环境(07169)
计算机网络技术(02141)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英语(二)(00015)
管理信息系统(02382)
信息安全(07172)
45
建筑工程(080806)
结构力学(二)(0243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物理(工)(00420)
线性代数(0219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计算机基础与程序设计(02275)
英语(二)(00015)
钢结构(02442)
46
城镇规划与建设(080811)
土地利用规划(0011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土木工程辅助图形设计(10437)
环境系统工程(02468)
建筑经济学(03302)
英语(二)(00015)
建筑力学与结构(03303)
47
工业工程(082205)
现代制造系统(0263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物理(工)(00420)
生产管理与质量工程(0264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02197)
企业经营战略与市场营销(02897)
英语(二)(00015)
基础工业工程(02629)
48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8)
运筹学基础(02375)
信息资源管理(0237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管理经济学(02628)
英语(二)(00015)
操作系统概论(02323)
计算机网络原理(04741)
49
工程造价管理(08223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工程经济学(04624)
工程项目管理(0608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房屋建筑工程概论(08984)
土木工程制图(02386)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英语(二)(00015)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务(04228)
50
汽车服务工程(08223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汽车鉴定与评估(0444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汽车安全技术(04445)
汽车营销与贸易(04446)
英语(二)(00015)
51
护理学(100702)
内科护理学(二)(032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预防医学(二)(032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护理学导论(03201)
老年护理学(04435)
英语(二)(00015)
社区护理学(一)(03004)
急救护理学(03007)
1
金融(020105)
银行信贷管理学(0007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0007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中央银行概论(00074)
高等数学(一)(00020)
财政学(00060)
大学语文(04729)
2
工商企业管理(020201)
市场营销学(0005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中国税制(00146)
市场调查与预测(00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生产与作业管理(00145)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大学语文(04729)
3
会计(020203)
管理会计(一)(00157)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中国税制(0014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中级财务会计(00155)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大学语文(04729)
4
市场营销(020207)
市场营销学(00058)
谈判与推销技巧(0017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市场调查与预测(00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消费心理学(00177)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大学语文(04729)
5
旅游管理(020209)
旅游学概论(06011)
导游学概论(0612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专业英语(0019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现代饭店管理(10897)
旅游统计学(10898)
旅游市场学(00192)
大学语文(04729)
6
电子商务(020215)
市场信息学(0089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商务交流(二)(00892)
互联网软件应用与开发(0089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网页设计与制作(00900)
经济学(二)(00889)
电子商务案例分析(00902)
7
物流管理(020228)
物流数学(0536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国际贸易(00089)
市场调查与预测(0017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物流企业会计(05364)
英语(一)(00012)
高等数学(一)(00020)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8
会计电算化(02024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中国税制(0014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中级财务会计(00155)
高等数学(一)(00020)
大学语文(04729)
9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
物流数学(0536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商业组织与过程(05734)
物流企业会计(05364)
采购谈判与供应商选择(05728)
10
法律(030112)
国际法(00247)
宪法学(0567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刑法学(0024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刑事诉讼法学(00260)
大学语文(04729)
法理学(05677)
11
行政管理(030301)
市政学(0029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现代管理学(001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行政管理学(00277)
英语(一)(00012)
法学概论(00040)
大学语文(04729)
12
公安管理(030403)
宪法学(0567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刑法学(00245)
公安秘书学(0035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刑事诉讼法学(00260)
治安管理学(00357)
预审学(00360)
13
学前教育(040101)
学前儿童发展(12340)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30002)
学前儿童艺术教育(30005)
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09277)
学前儿童健康教育(30004)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30006)
14
小学教育(040103)
教育原理(00405)
学校管理学(0044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小学教育科学研究(00406)
现代教育技术(0041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心理学(00031)
中外文学作品导读(00415)
高等数学基础(00417)
汉语基础(00416)
数论初步(00418)
大学语文(04729)
15
心理健康教育(040109)
教育学(一)(00429)
心理健康教育概论(0561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教育心理学(021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青少年心理卫生(05618)
心理学(00031)
心理统计(02110)
大学语文(04729)
16
秘书(050102)
现代汉语基础(0085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0031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秘书实务(00510)
英语(一)(00012)
社会学概论(00034)
法学概论(00040)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大学语文(04729)
17
汉语言文学(050114)
普通逻辑(00024)
现代汉语(0053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0053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写作(一)(00506)
英语(一)(0001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一)(00532)
18
英语(050207)
英语阅读(一)(0059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综合英语(一)(0079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英语国家概况(00522)
综合英语(二)(00795)
大学语文(04729)
19
日语(050208)
日本国概况(0060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日语阅读(一)(0084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日语语法(00607)
基础日语(一)(00605)
大学语文(04729)
20
服装设计(050402)
服装美学(0533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中国服装史(10896)
服装材料学(03908)
大学语文(04729)
21
艺术设计(050436)
设计概论(0068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设计美学(04026)
构成基础理论(10899)
大学语文(04729)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10900)
22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6)
机械制图(一)(0218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电子技术基础(一)(0223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机械设计基础(02185)
英语(一)(00012)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02205)
大学语文(04729)
23
计算机及应用(080701)
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
计算机组成原理(0231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线性代数(0219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电子技术基础(三)(04730)
计算机网络技术(02141)
英语(一)(00012)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操作系统概论(02323)
大学语文(04729)
24
房屋建筑工程(080801)
工程力学(二)(0239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结构力学(一)(0239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土木工程制图(0238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建筑材料(02389)
大学语文(04729)
25
汽车维修与检测(081725)
机械制图(一)(02183)
汽车运用工程(0689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机械设计基础(02185)
汽车车身电控技术(06903)
英语(一)(00012)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26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
计算机应用技术(0231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原理(0238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基础会计学(00041)
计算机网络技术(02141)
英语(一)(00012)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企业管理概论(00144)
管理信息系统(02382)
大学语文(04729)
27
工程造价管理(082214)
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06958)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土建工程施工与计划(06966)
工程经济概论(06959)
工程计量与计价(09415)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合同法与合同管理(06960)
28
护理学(100701)
健康教育学(00488)
护理学基础(02997)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营养学(03000)
生物化学(三)(0317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微生物学与免疫学基础(02864)
生理学(02899)
儿科护理学(一)(03003)
大学语文(04729)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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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开考计划及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开考计划及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起,取消原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50105)课程“中国现代六大家作品研究”(10855),新增“中学语文教学法”(04579)课程为选考课,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原通过“中国现代六大家作品研究”考试的考生,其合格成绩继续有效,不用参加新增课程的考试。
二、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50113)。从2017年起,该专业不再接纳新生报名,考试安排至2018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8年底前完成。
三、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50113)的考生,如2018年未能毕业,可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继续参加考试,原取得的合格成绩,课程代码相同的可继续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里使用; 原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中莎士比亚研究(10856)、唐诗研究(09073)、现代汉语语法研究(00821)、中学语文教学法(04579)、中学作文教学(10878)等五门课程中任意一门课程的成绩,在不作为选考课程成绩的前提下,可替代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外国文学史(00540,6学分)课程的成绩。原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成绩可替代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条件,可申请按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
附件.pdf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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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理教育等七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招考〔2016〕47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理教育等七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变化,针对我省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报名人数逐年下降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理教育等7个专业,从2017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现将停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为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202)、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302)、生物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402)、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102)、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302)、地理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702)、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203),共7个专业。
二、 上述7专业的考试安排至2018年结束,最后一批
毕业资格审核在2018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三、请报考上述专业考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做好自学考试的学习、考试和实践考核等环节的计划与安排,以便按期拿到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专业停考的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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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等四专业主考院校的通知
皖招考〔2016〕48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等四专业主考
院校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为推进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建设,优化主考学校的构成类型,促进自学考试健康发展,经与主考学校协商,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计算机通信工程等4专业的主考院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师范大学不再担任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8)、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9)、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代码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等4专业的主考学校。调整合肥工业大学为上述4专业的主考学校。
二、上述专业自2017年4月考试起,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17年毕业的考生,将授予合肥工业大学副署颁发的毕业证书。
三、原已经在安徽师范大学通过的实践性考核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继续有效。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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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16〕44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6年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10月28至11月20日,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新生的分类:由于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非全日制等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信息。因此,要求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应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的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
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为:10月28至11月20日,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工作QQ群(群号为: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公布的范围。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网上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取后退档”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招生计划的调整:凡有新增招生计划的学校,请将省厅批准的新增计划报告原件报送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邮编:230022)。同一学校不同招生学校代码之间的计划调整,请学校将调整申请传真报送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传真号码:0551-63609536。
5.新生的专业调整:凡有需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6.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人工录取”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7.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和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年制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中考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招收参加单考单招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另行通知,请相关学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8.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等材料,并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对,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办理三二转段录取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16年全日制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新批准设立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携带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2016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12月6日至30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邢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领取发票请联系省考试院财务室(西区3楼315房间,绩溪路240号),财务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四、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为:12月6日至30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中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五年制高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分校新生名册”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五、录取费的缴纳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将录取费汇入省考试院账户,凭缴费发票审核盖章。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42011519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6年中专高职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联系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和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邢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5.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
2.2016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3.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4.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0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
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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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 育 部
2016年9月1日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单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全国的招生工作,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五)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新导师培训。
(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六)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对入学新生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章 报 名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五章 命 题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五条 命题人员应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及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招生单位不得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
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
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由招生单位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第七章 评 卷
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教育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进行。
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
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
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第八章 复 试
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
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九章 调 剂
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一)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 取
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
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十五条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及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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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南昌航空大学2017年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是四年制本科。
二、招飞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飞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截止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16至20周岁,英语语种。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3.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学习飞行:3.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者超过187厘米;3.2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110)±10%;3.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3.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3.5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3.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3.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3.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3.9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3.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3.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3.12口吃;3.13每眼裸视力“C”字表低于0.3,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弱视、斜视、色盲、色弱;双眼做过激光手术;3.1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3.15肺结核。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学生心理选拔及综合素质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三、培养与就业
1.全部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生在学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回校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局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2.毕业后对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关费用:高中养成飞行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江西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垫付。
4.学校只承担初检的费用,体检合格学生入校前体检和年度体检及交叉体检的所有费用、辅助检查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5.新生入校后未通过交叉体检,且高考分数未达二本线的学生则做退学处理;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但因身体、学习、技术原因停飞者,可转入我校高考同批次其它本科合适专业继续学习,但因违反纪律等原因停飞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将其退学。
6.就业及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还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学生毕业后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在顺丰、成都航、扬子江、华夏等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四、招飞流程
1.初检 有意向报名飞行员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网上进行预报名,并参加初检。
网上报名网址: http://121.43.111.199
2.复检 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网或南昌航空大学飞行器工程学院招飞网为准。
3.背景调查 南昌航空大学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4. 高考 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考生方可报考南昌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之后参加2017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5. 录取 符合招飞条件的学员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791-83953393 李老师13979132693 袁老师15879072163 应老师13627001957
2.招生就业网站: http://zjw.nchu.jx.cn/
3.学院网站:http://fxq.nchu.edu.cn/
4.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招飞报考网址:http://121.43.111.199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并声明:报名的学生在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同时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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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比陆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飞行员的情怀和理想!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参加空军招飞选拔,选择飞行、励志蓝天,投身军营、成就梦想,用青春与热血书写无悔人生!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5000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招飞对象
2017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由招飞中心组织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7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相同条件下,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主校区坐落于 “北国春城”吉林长春,大学分布在6省7市12个校区。6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7万余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51万余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装备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经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从2013年起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划线由二类本科调整为一类本科。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电话025-80875437/83676823。
空军招飞局联系电话:010-66921803/66983994。
空军招飞网网址:http://www.kjzfw.net。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邮箱:nkzfjhk@163.com。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招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或登录空军招飞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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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6〕3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2〕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执行。新计划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和综合实践课构成。
二、自2017年起,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老考生均须按新计划报考,并按新计划毕业。新老计划替代关系详见新老计划对照表(附件1、附件2)。
请各单位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使新老考试计划平稳有序地过渡。
附件:
附件1、学前教育(专科)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附件2、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