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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开考计划及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开考计划及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调整,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起,取消原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50105)课程“中国现代六大家作品研究”(10855),新增“中学语文教学法”(04579)课程为选考课,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原通过“中国现代六大家作品研究”考试的考生,其合格成绩继续有效,不用参加新增课程的考试。 二、停考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50113)。从2017年起,该专业不再接纳新生报名,考试安排至2018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8年底前完成。 三、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50113)的考生,如2018年未能毕业,可选择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继续参加考试,原取得的合格成绩,课程代码相同的可继续在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里使用; 原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中莎士比亚研究(10856)、唐诗研究(09073)、现代汉语语法研究(00821)、中学语文教学法(04579)、中学作文教学(10878)等五门课程中任意一门课程的成绩,在不作为选考课程成绩的前提下,可替代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外国文学史(00540,6学分)课程的成绩。原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毕业论文成绩可替代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成绩。达到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条件,可申请按照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毕业。 附件.pdf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24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理教育等七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招考〔2016〕47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理教育等七个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高等教育需求变化,针对我省师范教育类本科专业报名人数逐年下降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理教育等7个专业,从2017年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现将停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为物理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202)、化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302)、生物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402)、数学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102)、体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302)、地理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70702)、政治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203),共7个专业。 二、 上述7专业的考试安排至2018年结束,最后一批 毕业资格审核在2018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三、请报考上述专业考生根据规定的时间,做好自学考试的学习、考试和实践考核等环节的计划与安排,以便按期拿到毕业证书。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专业停考的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16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等四专业主考院校的通知
皖招考〔2016〕48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等四专业主考 院校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为推进我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建设,优化主考学校的构成类型,促进自学考试健康发展,经与主考学校协商,决定调整我省开考的计算机通信工程等4专业的主考院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师范大学不再担任计算机通信工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8)、计算机网络(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709)、计算机信息管理(专科,专业代码082207)、计算机信息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2208)等4专业的主考学校。调整合肥工业大学为上述4专业的主考学校。 二、上述专业自2017年4月考试起,新生须按新的主考院校进行报名考试。2017年毕业的考生,将授予合肥工业大学副署颁发的毕业证书。 三、原已经在安徽师范大学通过的实践性考核成绩及毕业论文成绩继续有效。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1月16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16〕44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6年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含五年制)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10月28至11月20日,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新生的分类:由于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和非全日制等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信息。因此,要求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应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的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 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为:10月28至11月20日,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工作QQ群(群号为: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公布的范围。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网上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取后退档”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招生计划的调整:凡有新增招生计划的学校,请将省厅批准的新增计划报告原件报送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邮编:230022)。同一学校不同招生学校代码之间的计划调整,请学校将调整申请传真报送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传真号码:0551-63609536。 5.新生的专业调整:凡有需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6.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人工录取”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7.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和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年制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中考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招收参加单考单招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另行通知,请相关学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汇总工作。 8.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等材料,并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对,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三、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办理三二转段录取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16年全日制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新批准设立的普通中专学校须携带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备查。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2016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12月6日至30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邢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领取发票请联系省考试院财务室(西区3楼315房间,绩溪路240号),财务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四、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为:12月6日至30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中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五年制高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分校新生名册”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五、录取费的缴纳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将录取费汇入省考试院账户,凭缴费发票审核盖章。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42011519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6年中专高职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联系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和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88(邢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5.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 2.2016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3.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4.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10月27日 抄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 附件1-4.doc
[安徽]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 育 部 2016年9月1日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联合考试在特定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进行,部分或全部考试科目联合或统一命题。 单独考试由具有单独考试资格的招生单位进行,考生须符合特定报名条件,所有考试科目由招生单位单独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七条 全国统一命制的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命制,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招生单位联合命制和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单考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题纸、答题卡,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九条 教育部负责管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全国的招生工作,发布年度招生考试公告,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制订并下达年度招生计划。 (三)确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联考科目并审定考试大纲。 (四)监督、指导全国统考、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公布组织单独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名单及其年度招生限额。 (六)制定推免工作政策,下达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年度推免名额,并指导有关地方和高校对推免工作进行管理。 (七)组织招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研究工作。 (八)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并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九)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本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协调本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相关招生考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报教育部备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研究生招生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加强队伍建设。根据新形势和日益增加的工作任务要求,合理设置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专门常设机构,合理确定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必要的专职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本地区招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 (三)组织本省(区、市)招生单位制定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四)组织并做好试卷印制及保密、保管工作,确保试卷绝对安全。 (五)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六)设置报考点和评卷点,组织报名、考试、评卷等工作,根据教育部要求按时、准确、规范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七)全面负责本地区考试安全工作,及时处置与本地区有关的考试安全突发事件。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对考试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本部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八)按有关规定开展招生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对本地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九)协调并监督检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考试招生工作,调查处理本地区考试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应立即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报告。 (十)根据考生申请,对招生单位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十一)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二)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拟定本部门所属各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对所属招生单位的考试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理本部门所属招生单位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招生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校内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 (二)设置研究生招生机构,合理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并组织培训招生工作人员。 (三)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本单位的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方案。 (四)遴选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定期开展新导师培训。 (五)编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专业目录。 (六)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体检工作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体检要求。 (七)按规定开展本单位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 (八)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和研究工作。 (九)审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十)组织命题、评卷、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十一)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对入学新生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和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 (十三)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十四)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三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四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招生单位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四章 报 名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二十条 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第二十一条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二十三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五章 命 题 第二十四条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第二十五条 命题人员应为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每位命题人员只能参加一门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人员要遵纪守法,信守承诺,保守秘密,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内容有关的咨询活动,不得参与任何与考研有关的复习资料编写、出版等活动。命题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行为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自命题工作规范,加强对命题相关人员及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自命题试题不得委托非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或个人命题;委托其他招生单位命题的,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十七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选拔性考试,试题应能考查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试题要有一定的区分度,难易程度要适当。 第二十八条 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的错误,并应避免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单独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可由招生单位命题,也可以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第三十条 各考试科目均应根据考试大纲(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和对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招生单位不得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第六章 初 试 第三十一条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三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三十三条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满分为150分。 第三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 第三十五条 招生单位必须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考试科目并使用相关试题。 第三十六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第三十七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单独考试须由招生单位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组织进行。 第三十九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招生单位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或协商有关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招生单位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相关招生单位确定。 第七章 评 卷 第四十条 全国统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统一组织,具体的评卷细则、工作程序、要求和纪律,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制订。全国联考科目的评卷工作由教育部委托有关单位组织进行。 第四十一条 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实行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承办单位具体实施的管理体制。招生单位有承担当地统考科目评卷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十二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评卷点建设。各评卷点要成立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评卷工作系列规章制度,特别是评卷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评卷工作质量监督保证制度;要逐步完善评卷教师的聘任机制,保证评卷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成立由相关招生单位各学科权威专家组成的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专家组,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的答案及评分参考,负责本地区全国统考科目评卷工作细则的拟定、试卷的试评、评卷教师的培训、评卷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组织实施、试卷评阅过程中争议问题的仲裁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的提名,聘请有关教师承担各学科评卷工作,招生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选派所需评卷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辞拒绝。评卷工作由评卷教师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计入本人工作量。 第四十五条 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考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评卷结束后,应将统考科目成绩返回招生单位,同时将统考科目成绩和自命题科目成绩合成后,在规定时间上报教育部。 第四十六条 招生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第四十七条 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1年,其电子扫描版答卷保留3年;不进行电子扫描的纸介质答卷保留3年。 第八章 复 试 第四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五十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第五十一条 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行确定。 相关招生单位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 第五十二条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第五十三条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第五十四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五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第五十六条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五十八条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五十九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招生单位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六十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第九章 调 剂 第六十一条 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六十二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十)符合调剂条件的国防生考生,可在允许招收国防生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单位间相互调剂。 (十一)自划线改革试点高校校内调剂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确定。 第六十三条 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招生单位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第六十四条 调剂工作由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六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招生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十六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六十七条 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一章 录 取 第六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第七十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十一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七十二条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按国家规定对招生单位的录取工作进行检查,实施监督。各招生单位为录取考生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 第七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第七十四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七十五条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地区、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教育部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作为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暨备案平台。 招生单位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招生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开公示。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区所有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负有监管责任,对招生单位上报公开的信息要认真审核。 第七十七条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公布本省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考试组织的相关情况及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 第七十八条 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章程中应按相关规定公布本单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以及培养所在校区等内容。招生章程应经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第七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单位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第八十条 招生单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应当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 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八十一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应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八十二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八十五条 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招生单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六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十七条 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八十八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推荐免试工作及招收港澳台地区人士、外籍人士为硕士研究生的管理办法由教育部另行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其他招生政策和程序与此不符的以此文件为准。 第九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 南昌航空大学2017年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是四年制本科。 二、招飞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飞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截止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16至20周岁,英语语种。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3.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学习飞行:3.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者超过187厘米;3.2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110)±10%;3.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3.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3.5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3.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3.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3.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3.9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3.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3.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3.12口吃;3.13每眼裸视力“C”字表低于0.3,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弱视、斜视、色盲、色弱;双眼做过激光手术;3.1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3.15肺结核。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学生心理选拔及综合素质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三、培养与就业 1.全部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生在学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回校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局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2.毕业后对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关费用:高中养成飞行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江西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垫付。 4.学校只承担初检的费用,体检合格学生入校前体检和年度体检及交叉体检的所有费用、辅助检查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5.新生入校后未通过交叉体检,且高考分数未达二本线的学生则做退学处理;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但因身体、学习、技术原因停飞者,可转入我校高考同批次其它本科合适专业继续学习,但因违反纪律等原因停飞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将其退学。 6.就业及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还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学生毕业后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在顺丰、成都航、扬子江、华夏等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四、招飞流程 1.初检 有意向报名飞行员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网上进行预报名,并参加初检。 网上报名网址: http://121.43.111.199 2.复检 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网或南昌航空大学飞行器工程学院招飞网为准。 3.背景调查 南昌航空大学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4. 高考 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考生方可报考南昌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之后参加2017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5. 录取 符合招飞条件的学员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791-83953393 李老师13979132693 袁老师15879072163 应老师13627001957 2.招生就业网站: http://zjw.nchu.jx.cn/ 3.学院网站:http://fxq.nchu.edu.cn/ 4.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招飞报考网址:http://121.43.111.199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并声明:报名的学生在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同时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安徽] 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比陆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飞行员的情怀和理想!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参加空军招飞选拔,选择飞行、励志蓝天,投身军营、成就梦想,用青春与热血书写无悔人生!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5000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招飞对象 2017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由招飞中心组织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7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相同条件下,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主校区坐落于 “北国春城”吉林长春,大学分布在6省7市12个校区。6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7万余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51万余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装备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经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从2013年起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划线由二类本科调整为一类本科。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电话025-80875437/83676823。 空军招飞局联系电话:010-66921803/66983994。 空军招飞网网址:http://www.kjzfw.net。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邮箱:nkzfjhk@163.com。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招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或登录空军招飞网查询。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6〕3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2〕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执行。新计划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和综合实践课构成。 二、自2017年起,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老考生均须按新计划报考,并按新计划毕业。新老计划替代关系详见新老计划对照表(附件1、附件2)。 请各单位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使新老考试计划平稳有序地过渡。 附件: 附件1、学前教育(专科)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附件2、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9月7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6〕31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学校提出的分市生源计划的基础上,我院根据各市生源情况,按照下述原则和办法整理汇总了招生来源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为了便于考生报考和网上录取工作的实施,2016年的计划分解模式为: 1.师范类、师范艺体类、卫生类和普通类的学校公布分市、分专业生源计划。 2.艺体类的学校由学校根据专业加试要求和单考单招的预录取情况,自主决定计划分解模式。 二、各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16〕6号)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各校五年制高职分市计划因生源情况确需进行跨市调整的,在不突破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各市之间进行适当调剂,需经调出、调入两市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在本计划公布的学校外,对新增加的学校及新增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批准后方可招生。 四、提前批计划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面试及招生录取等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训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师范类专业的面试以及师范艺体类专业的专业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进行,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各招生学校。 现将整理汇总、综合平衡后编制的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及招生院校、招生专业代码等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在各市编印的报考指南中完整准确地予以公布,既不得扣减隐瞒,也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增列。同时,要千方百计组织生源,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招生任务。 附件: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pdf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招考〔2016〕32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6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录取的形式和工作要求 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案、志愿填报办法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皖招考〔2016〕2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30号)文件精神执行。对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填报志愿阶段,考生未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为确保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2016年全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师范类330分,卫生类280分,普通类230分,艺体类138分(230*60%)。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始分和政策照顾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 今年五年制高职录取增设提前批次,用来完成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录取工作。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执行。录取时,招生学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今年师范艺体类录取仍与普(幼)师同一批次,在普(幼)师录取结束后录取。师范艺体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招生学校在当地普(幼)师实际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始分,不含政策照顾分、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即60分以上。招生学校在面试合格并达到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的建档考生中,根据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关师范艺体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中师艺体专业班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秘〔2002〕16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凡考生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批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和有关市(省直管试点县)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在五年制高职录取的过程中,如遇生源不足,应允许学校将计划余额调剂到生源好、考生成绩高的市(省直管试点县),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予支持。生源计划的调整,由学校报告,经调入、调出两市(省直管试点县)同意,可先行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时,凭两市(省直管试点县)同意后的计划调整意见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各校五年制高职的缺额应在总计划内和公布的专业目录内进行补录。缺额补录时各类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不变。 三、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普通中专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4〕58号)要求,我省普通中专教育(不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职能由省一级下放到设区市属地管理。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依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各自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并对外公布。 自2016年起,普通中专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为保证普通中专师范类专业和卫生类专业的生源质量,允许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生源情况设定最低分数线;如生源不足计划未完成时,允许学校招收未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省外普通中专(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来皖招生工作要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外中专学校来皖招生计划审核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3〕35号)要求,省外中专学校来我省招生计划(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由生源所在设区市审核并公布。为便于考生报考和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中招数据的完整统一,防止一生多录。现要求如下: 1.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依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各自的省外普通中专(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当地的招生计划并对外公布。 2.省外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须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3.省外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办理并完成录取手续。 4.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录取结果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8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招考〔2016〕30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6号)的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为做好我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皖招考〔2016〕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6月24日 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 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2016年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实施网上填报志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统一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志愿填报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培训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志愿填报进度。 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志愿填报工作,负责选定网上志愿填报确认点,培训志愿填报确认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志愿填报确认点志愿填报进度、督促所辖志愿填报确认点认真履行志愿填报组织和确认等工作。 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具体组织考生填报和确认志愿、解决考生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置考生密码、实时监控本点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设定。 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 考生本人在指定地点、指定时段内按照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志愿录入完成提交后,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志愿填报确认点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志愿填报确认点。志愿填报确认点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可联网计算机外,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 2.确认点网络测试连通性信息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在志愿填报前及时通知本辖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进行网络连通性测试。 3.组织考生上网填报志愿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考生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在志愿填报确认点组织下携带准考证和志愿预填表到指定的志愿填报确认点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录入志愿信息。首次登录前考生需凭准考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获取登录密码。取得密码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录入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信息填报过程中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志愿填报确认点要通过管理后台实时监控志愿填报进度,防止出现批量遗漏。志愿填报确认点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志愿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4.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提交后,志愿填报确认点管理人员现场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急预案 1.志愿填报确认点出现不能联网等情况,志愿填报确认点计算机技术人员立即排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立即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协调向其它志愿填报确认点分流考生或启用备用志愿填报确认点。 2.考生遗忘密码且无法找回,由志愿填报确认点核查考生身份后通过管理后台重置密码。 五、工作要求 1.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志愿填报和确认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为本辖区网上填报志愿和确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点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和确认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取消了传统的志愿卡,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考生志愿信息的唯一纸质载体,经考生本人签字的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表明考生填报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唯一纸质材料。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落实志愿确认环节,务必做到一人一表,务必做到由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确认,务必妥善保存志愿确认表,确保填报志愿人数和确认表数吻合,并一一对应。 4.周密组织,规范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流程。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业务培训。 5.加强志愿填报确认点现场管理,杜绝代填代确认志愿现象。志愿信息填报和确认过程中,各志愿填报确认点须加强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避免代填代确认。志愿填报确认点在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须启用视频监控并录像,以备查阅。 本实施办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2016年安徽省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doc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网上核对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信息的通知
皖招考函〔2016〕126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网上核对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2013年招收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转入高等教育阶段的转段录取工作将于6月17至23日进行。各校务必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集中办理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录取手续的通知》(皖招考〔2016〕24号)要求,在上报数据时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考生照片等信息,并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由于教育部已实行严格的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相关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将不得更改或补充,因此,各校在采集上报有关信息、组织综合测试、开展录取等工作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上报信息库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招生院校的实际录取情况,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信息数据进行篡改。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电子文件制作,确保准确无误,并按时报送审核。录取数据将于8月下旬上报教育部,数据一旦上报,将不得更改或补充。 自今年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开通考生信息网上核对确认系统,要求各校负责组织考生对上报教育部的考生本人信息(含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核对确认,以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网上信息核对确认时间为:7月4日至7月22日,网址为:http:/121.251.19.192。 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组织实施网上信息核对确认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名考生,务必按时组织考生登陆网站进行信息核对确认,并按附件要求将确认结果及时上报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551-63609511。逾期不完成网上核对确认工作的学校将视为信息确认无误,遗留问题由各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附件:2016年五年制高职转段录取考生信息网上核对确认反馈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6月13日 皖招考函〔2016〕126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网上核对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生信息的通知.doc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集中办理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录取手续的通知
皖招考〔2016〕24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集中办理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录取手续的通知 各有关高职院校、普通中专学校: 2013年招收的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已取得学籍且按教学计划完成了前三年的学业,并通过举办高校与承担前三年培养任务的中专学校会商组织综合测试,将于今年秋季进入高等教育培养阶段。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现将集中办理这部分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录取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13〕14号)文件下达的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严格执行上述招生计划审核办理高等教育录取手续。 二、测试成绩 为顺利完成与高等教育阶段的教学衔接,确保五年制高职学生的培养质量,各办学单位应对完成前三年学业并志愿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学习的学生进行一定形式的综合测试。具体测试工作由高校组织进行或由承担前三年培养任务的中专学校会商有关高校后自行安排。按规定,测试成绩是省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的必备条件之一。为保证上报电子注册的考生成绩数据库的完整和格式统一,报送考生的测试成绩应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文化课和一门专业综合课。三门文化课分值各为150分,一门专业综合课分值为300分。 三、报名登记 有关高校要对入学新生做好高等教育阶段入学报名注册和登记,并填写《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入学登记表》(附件1)。 四、信息变更备案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0〕10号)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经注册的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者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负责审查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凡牵涉到本次办理转录学生的信息变更的院校,一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备案工作: 1.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2013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送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2.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2013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551-63609588。 4.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五、数据采集 为确保转入高等教育培养阶段学生的录取信息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的信息基本一致,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信息采集标准,各高校须按照《普通高校五年制高职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转录上报数据库结构标准》(附件3),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和数据库的建立。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各校须上报录取新生的电子照片信息,各校在办理录取时一并上报,电子照片缺一不可,凡电子照片采集不全的学校,将不予办理录取审批手续。采集参数:电子照片采用JPG文件格式存储,图像大小为150*200像素,24位颜色,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背景色为蓝色或红色。文件命名规则:单个新生照片文件前缀为其“考生号”,后缀为“.jpg”(如15340101890001.jpg)。 各有关高校在上报数据时应认真核对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考生照片等信息,并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数据(含电子照片)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六、凡涉及休学、留级、专业调整、转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均应提供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当年的原始批件及录取新生名册(原件)。由五年制高职转为三年制中专毕业的学生,不得办理高等教育录取手续。 七、教育部已实行严格的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相关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将不得更改或补充,因此,各有关高校在采集上报有关信息、组织综合测试、开展录取等工作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上报信息库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招生院校的实际录取情况,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信息数据进行篡改。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电子文件制作,确保准确无误,并按时报送审核。 八、录取的安排及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各有关高校应凭审定备案的2013年中招录取大表和测试成绩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录取时将数据盘和上述原始资料一并报至省考试院审核。 为不影响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信息库的如期上报,省考试院集中办理录取审批手续的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23日,请有关高校务必按时办理,否则将影响学校电子注册信息的完整。 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学校等候时间过长,请各校按指定时间段前来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4中的表B22。 录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16、63609536(传真)。 办理录取审批时,按普通高校录取收费的最低标准收取录取费,即按15元/生标准(皖价费〔2006〕240号)收取。该项费用按实际录取学生人数收取,学校不得将该项收费转嫁给学生。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 号:184201151979;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6年三转五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 附件:1.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入学登记表 2.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3.普通高校五年制高职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转录上报数据库结构标准 4.代码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5月25日 附件.doc
[安徽]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十月份考试版本目录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十月份考试版本目录 以下红字标示为启用的新版教材,请考生注意! 专业 代码 教材名称 出版社 版本作者 版本日期 备注 金融(02010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75 证券投资与管理 中国人大 任淮秀 2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00066 货币银行学 中国财经 陈雨露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餐饮管理(020118)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977 餐饮业法规 湖南科技 唐炳洪 2004 00982 餐饮服务 湖南科技 郭剑英 200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978 烹饪工艺学(二) 辽宁教育 周晓燕 2004 工商企业管理(020201)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会计(020203)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070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中国财经 王合喜 2013 00156 成本会计学 中国财经 林莉 2010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市场营销(020207)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中国人大 侯峰 2015 00181 广告学(一)《中国广告学》 中国财经 汪洋 2003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旅游管理(020209)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8641 饭店客房管理(第二版) 旅游教育 朱承强 2014 00201 饭店餐饮管理 旅游教育 余炳炎 2004 00188 旅游心理学 旅游教育 国旅人教司 2008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6177 旅游公共关系《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0187 旅游经济学 旅游教育 叶全良 2002 电子商务(020215) 00890 市场营销(三) 高等教育 吕一林 2001 00891 国际贸易实务(三) 高等教育 董瑾 2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888 电子商务英语 外研社 崔刚 2013 00894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 中国人大 于淼 2007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0896 电子商务概论 中国财经 程大为 2016 启用新版 物流管理(020228)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5362 物流英语 高等教育 毛浚纯 2006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5372 国际物流导论 高等教育 王德章 2006 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 03312 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 劳动社会保障 ?福灵 200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辽宁教育 饶士奇 2004 03320 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与计算机应用 劳动社会保障 丁大建 200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会计电算化(020242)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0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教育 扈志明 2013 06130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 清华大学 付得一、王新玲 2007 00156 成本会计学 中国财经 林莉 2010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机械工业 张迎新 2016 启用新版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5362 物流英语 高等教育 毛浚纯 2006 律师(03011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北京大学 宁致远 2006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法律(030112) 00242 民法学 北京大学 郭明瑞 201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223 中国法制史 北京大学 王立民 2008 00261 行政法学 北京大学 湛中乐 2012 00243 民事诉讼法学 北京大学 潘剑峰 2016 启用新版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244 经济法概论(法) 北京大学 张守文 2009 行政管理(03030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0163 管理心理学 高等教育 程正方 201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辽宁教育 饶士奇 2004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3350 社会研究方法 高等教育 关信平 2004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00312 政治学概论 高等教育 王惠岩 2008 学前教育(04010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386 幼儿文学 吉林大学 祝士媛 2000 00389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 南京师大 杨爱华 2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388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 东北师大 张慧和 2003 00393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 高等教育 周兢 2015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390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 高等教育 廖丽英 2015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高等教育 刘孝廷 2013 小学教育(040103) 00031 心理学 高等教育 张厚粲 2015 00409 美育基础 中国人大 李范 2000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407 小学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姚梅林 2016 启用新版 00410 小学语文教学论 高等教育 易进 2013 00408 小学科学教育 高等教育 杨宝山 2015 启用新版 00411 小学数学教学论 中国人大 周玉仁 1999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395 科学、技术、社会 高等教育 刘孝廷 2013 00412 小学班主任 高等教育 翟天山 1999 心理健康教育(040109) 00031 心理学 高等教育 张厚粲 201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5619 心理咨询与辅导(一) 北大医学 陶?泻 2007 00429 教育学(一) 南开大学 劳凯声 2001 05616 心理测量与评估 北大医学 漆书青 2007 00266 社会心理学(一)《现代社会心理学》第三版 华东师大 时蓉华 2013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阴国恩 2015 启用新版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秘书(050102) 00345 秘书学概论 辽宁教育 常崇宜 200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辽宁教育 饶士奇 2004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0346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 中国人大 孙淑扬 1999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09 机关管理 辽宁教育 陈广胜 2001 汉语言文学(050114) 00529 文学概论(一) 北京大学 童庆炳 2006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536 古代汉语 北大 王宁 2009 00531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 外研社 陈思和 2012 00534 外国文学作品选 高等教育 刘建军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533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 外研社 方智范 2012 英语(050207) 00596 英语阅读(二) 高等教育 白永权 2005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795 综合英语(二)上\下册 外教与研究 徐克容 2000 00597 英语写作基础 辽宁大学 杨俊峰 1999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794 综合英语(一)上\下册 外教与研究 徐克容 2000 日语(05020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7128 日语写作基础《日语写作教程》 待定 00844 日语阅读(二)《新编日语阅读文选2》 上海外教 季林根 200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6043 商务日语《新编国际商务日语实务》 南开大学 张正立 2003 00606 基础日语(二)《新编基础日本语(二)》 东南大学 刘克华 2009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6) 02183 机械制图(一) 机械工业 许睦旬 2012 02230 机械制造 机械工业 刘瑾 2008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2159 工程力学(一) 机械工业 蔡怀崇 2008 02195 数控技术及应用 机械工业 梅雪松 2014 02236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机械工业 贾贵玺 2015 启用新版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232 电工技术基础 机械工业 严洁 2013 02237 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机械工业 孔凡才 2012 计算机及应用(080701) 02142 数据结构导论 外教与研究 郑诚 201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经济科学 迟成文 2007 02198 线性代数(工程数学) 外研社 申亚男 201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4732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 经济科学 孙德文 2007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机械工业 张迎新 2016 启用新版 房屋建筑工程(080801)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2400 建筑施工(一) 武汉大学 穆静波 2016 启用新版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2387 工程测量 武汉大学 陈丽华 2016 启用新版 02396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机械工业 邹超英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2398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 武汉大学 杨小平 2016 启用新版 汽车维修与检测(081725)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2183 机械制图(一) 机械工业 许睦旬 2012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6906 汽车运行材料《汽车应用材料》 机械工业 李明惠 第2版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6904 汽车保险与理赔 机械工业 祁翠琴 第2版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4754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 机械工业 陈建斌 2008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034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经济科学 迟成文 2007 02384 计算机原理 外教与研究 倪继烈 201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0012 英语(一)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120 数据库及其应用 机械工业 张迎新 2016 启用新版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科学 杨一平 2007 工程造价管理(08221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机械工业 赵守香 2015 00708 装饰材料与构造 合肥工业 王淮梁 2010 02400 建筑施工(一) 武汉大学 穆静波 2016 启用新版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北京大学 吴纪桃 2006 04495 装修工程预算《建筑装饰工程计量与计价》 北京理工 李伟昆 2010 06968 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部分) 中国计划 全国造价师培训教材 2013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6969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 迟晓明 第2版 06970 工程造价实用软件《建筑工程造价软件应用》 中国建筑 张晓敏 2013 护理学(100701) 02901 病理学 北大医学 孙保存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2903 药理学(一) 北大医学 董志 2013 02996 护理伦理学 北大医学 丛亚丽 2008 02113 医学心理学 北大医学 胡佩诚 2009 02998 内科护理学(一) 北大医学 姚景鹏 2007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3001 外科护理学(一) 北大医学 顾沛 2008 03002 妇产科护理学(一) 北大医学 何仲 2008 中药(100803) 03042 中药炮制学 上海科技 贾天柱 2013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 刘瑞复、李毅红 2015 03037 药用植物学 上海科技 谈献和、姚振生 2009 03038 中药化学 上海科技 肖崇厚 1997 03044 中药药剂学 上海科技 范碧亭 1997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北京大学 钱淦荣、罗正楷 2015 04729 大学语文 华东师大 徐中玉 2006 03040 中药鉴定学 上海科技 李家实 1996 本科 金融(020106)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076 国际金融 中国人大 李玖 2016 启用新版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中国财经 袁淳 2008 经济学(020115)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143 经济思想史 中国财经 王志伟 2000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2 计量经济学 中国统计 贺铿 1999 00138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 中国财经 贺耀敏 2008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餐饮管理(020119) 00989 国外饮食文化 辽宁教育 李维冰等 2005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986 中国饮食文化 湖南科技 华国梁 2004 00987 餐饮美学 湖南科技 周明杨 2004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工商企业管理(020202)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冷柏军 2012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外语教学与研究 丁栋虹 201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会计(020204) 00162 会计制度设计 中国财经 王本哲 2008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冷柏军 2012 00159 高级财务会计 中国财经 胡燕 2016 启用新版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161 财务报表分析(一) 中国财经 袁淳 2008 市场营销(020208) 00186 国际商务谈判 中国人民大学 刘园 2008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149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冷柏军 2012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张静中 2012 旅游管理(020210)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6120 旅游专业英语(上、下册) 待定 10881 旅游法学《旅游法教程》 旅游教育 郑晶 2012 05034 旅游地理学《中国旅游地理》 旅游教育 庞规荃 第6版 00195 导游业务 旅游教育 国旅人教司 第七版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191 旅行社经营与管理 旅游教育 梁智 2012 企业财务管理(020213) 00208 国际财务管理 中国人大 李胜坤 2015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0207 高级财务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 王化成 201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电子商务(020216) 00910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 辽宁教育 李凤云 2007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915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 中国财经 何明珂 2010 00995 商法(二) 北京大学 王峰 2008 00906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 中国财经 于淼 2008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997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 辽宁教育 蒋汉生 2005 人力资源管理(020218)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3325 劳动关系学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程延园 2005 00182 公共关系学 高等教育 廖为建 201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6091 薪酬管理 北京大学 张正堂 2007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1214 培训管理《培训与开发》 人民大学 石金涛 第3版 建筑经济管理(02022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6394 建筑投资经济学《投资经济学》 清华大学 李北伟 2009 06395 建筑企业统计《建筑企业统计基础》 北京理工 李赞祥 2009 02198 线性代数(工程数学) 外研社 申亚男 201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6397 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机械工业 迟晓明 第2版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382 管理信息系统 经济科学 杨一平 2007 02447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建筑经济与项目管理》 机械工业 严薇 2013 物流管理(020229)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武汉大学 柳金甫 2006 05374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高等教育 刘东明 2005 00055 企业会计学 中国财经 刘东明 2010 00154 企业管理咨询 外语教学与研究 丁栋虹 201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4184 线性代数(经管类) 武汉大学 刘吉佑 2006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中国人民 李仁玉 2016 启用新版 00098 国际市场营销学 外语教学与研究 张静中 2012 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2) 00147 人力资源管理(一) 高等教育 赵凤敏 2013 03323 劳动经济学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王守志 2005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3325 劳动关系学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程延园 2005 03322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杨燕绥 200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外语教学与研究 周山芙 2012 03326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 ?福灵 2005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中国人民 张雷声 2016 启用新版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5374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 高等教育 刘东明 200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法律(030106) 00230 合同法 北京大学 傅鼎生 201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5678 金融法 北京大学 吴志攀 2008 00227 公司法 北京大学 顾功耘 2008 00257 票据法 北京大学 傅鼎生 200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北京大学 宁致远 2006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5680 婚姻家庭法 北京大学 马忆南 2012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169 房地产法 北京大学 楼建波 2012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北京大学 汪劲 2013 律师(030108) 00230 合同法 北京大学 傅鼎生 201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北京大学 汪劲 2013 行政管理学(030302) 00067 财务管理学 中国人大 贾国军 2014 00320 领导科学 高等教育 黄强 201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261 行政法学 北京大学 湛中乐 2012 00319 行政组织理论 高等教育 倪星 2007 00316 西方政治制度 高等教育 谭君久 2011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外研社 王宁 201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322 中国行政史 外语教学与研究 虞崇胜 2012 00323 西方行政学说史 高等教育 竺乾威 2001 学前教育(040102) 00401 学前比较教育《比较学前教育》 高等教育 姚伟 2015 00403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学前儿童家庭教育与活动指导〉第3版 华东师大 李生兰 201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883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 辽宁师范 周兢 2002 00887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儿童文学教程》第2版 高等教育 方卫平 2009 00886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学前儿童心理健康》 南京师大 傅宏 200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885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 辽宁师大 顾荣芳 2002 教育学(040108)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辽宁大学 刘德华 2007/1999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469 教育学原理 辽宁大学 成有信 2007 00449 教育管理原理 辽宁大学 孙绵涛 2007 004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 阴国恩 2015 启用新版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0456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 高等教育 刘志军 2016 启用新版 心理健康教育(040110)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5624 心理治疗(一) 北大医学 郑日昌 2007 05627 职业辅导 北大医学 候志瑾 2008 06052 青少年心理学 东北师大 张向葵 2005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高等教育 王顺生、李捷 2015 05628 团体咨询 北大医学 樊富珉 2007 00015 英语(二) 外研社 张敬源 2012 02047 社会心理学(二) 东北师大 路海东 2002 05621 心理的生物学基础 北大医学 王立新 2008 小学教育(040112) 00464 中外教育简史 辽宁大学 刘德华 2007/1999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北京大学 卫兴华 2015 00458 中小学教育管理 高等教育 鲍传友 2016 启用新版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
皖招考〔2016〕22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6号)的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五年制高职、中职录取工作均由各市教育局和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组织进行。省招生录取平台网址为:http://zhk.ahzsks.cn/(有关考生使用手册、院校使用手册、各级管理部门使用手册、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招生计划等文件材料都将在此网站公布)。 二、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各市、招生学校应严格按控制线执行,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各市和各校在录取和缺额补录时,应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省考试院发布的最低控制线及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有关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细则省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三、网上录取工作流程 1.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流程为:先由各市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各市进行网上投档,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各市进行网上录检,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2.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流程为:在分市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先由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缺额招生计划,然后由各市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3.中职录取工作流程为:先由各市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四、网上志愿设置方案 1.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网上志愿设置方案为:自2016年起,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设二个批次,分别为提前批(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的要求设置的院校)和普通批(其他院校)。提前批设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普通批设二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二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见附件1。 2.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网上志愿设置方案为: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不分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二个专业志愿。 3.中职录取网上志愿设置方案为:中职录取不分批次,设三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二个专业志愿。 五、有关各项工作的日程安排见附件2。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省招生录取平台相关政策和重要性的宣传力度,使平台的功能与作用深入学校和学生,要动员、组织和指导学生网上正确填报五年制高职和中职志愿,要精心安排实施网上录取和缺额补录等相关工作,确保我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平稳顺利。 附件:1.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 2.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5月19日 附件1: 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分市 录取网上志愿预填表 考生基本信息 姓名 中考准考号 提前批 院校 代码 院校 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普通批 第 一 志 愿 院校 代码 院校 名称 专业 专业服从 专业 代码1 专业 名称1 专业 代码2 专业 名称2 第 二 志 愿 院校 代码 院校 名称 专业 专业服从 专业 代码1 专业 名称1 专业 代码2 专业 名称2 注:填报某校“专业服从”即表示服从该校在当前批次各招生专业间调剂。 附件2: 安徽省2016年五年制高职和中职 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备注 6月21日至 6月24日 上报中考报名库。 1.上报方式:以市(省直管县)为单位,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上报功能导出报名库,网上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数据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2.时间安排:由各市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6月份 完成五年制高职计划分解工作及下发工作。 具体完成计划分解工作的时间由厅计划文件下发时间来确定。 6月29日至7月15日 1.上报中考成绩库。 2.完成五年制高职的网上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 1.知分填志愿的市流程:先上报成绩库再进行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 2.估分填志愿的市流程:先完成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再上报成绩库。 3.上报方式:用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上报功能导出成绩库,网上报送,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数据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4.时间安排:由各市在此时间段内自行确定。 7月19日至8月12日 完成五年制高职的网上录取工作。 各市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并上报省考试院,上报要求另行通知。 8月16日至8月31日 完成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月中旬至8月31日 完成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学校在网上进行五年制高职和中职数据整理工作 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皖招考[2016] 4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各委托开考厅局、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现将《2016年10月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5月9 日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10月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本科 时间 星期六(10月22日) 星期天(10月23日) 专业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1 金融(020106) 财务管理学(0006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国际金融(0007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财务报表分析(一)(00161) 2 经济学(02011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经济思想史(0014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计量经济学(00142) 中国近现代经济史(0013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3 餐饮管理(020119) 国外饮食文化(0098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国饮食文化(00986) 餐饮美学(0098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4 工商企业管理(020202) 财务管理学(0006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 企业管理咨询(0015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5 会计(020204) 会计制度设计(0016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 高级财务会计(0015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财务报表分析(一)(00161) 6 市场营销(020208) 国际商务谈判(0018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00149) 企业会计学(0005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国际市场营销学(00098) 7 旅游管理(0202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旅游专业英语(06120) 旅游法学(10881) 旅游地理学(05034) 导游业务(0019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旅行社经营与管理(00191) 8 企业财务管理(020213) 国际财务管理(002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高级财务管理(0020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9 电子商务(020216)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09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00915) 商法(二)(00995) 电子商务网站设计原理(0090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电子商务安全导论(00997) 10 人力资源管理(0202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劳动关系学(03325) 公共关系学(0018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薪酬管理(06091)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培训管理(01214) 11 建筑经济管理(02022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建筑投资经济学(06394) 建筑企业统计(06395) 线性代数(0219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工程造价管理与案例分析(06397) 英语(二)(00015) 管理信息系统(02382)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02447) 12 物流管理(02022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05374) 企业会计学(00055) 企业管理咨询(0015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英语(二)(00015)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国际市场营销学(00098) 13 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2) 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 劳动经济学(0332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劳动关系学(03325)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0332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社会保障国际比较(03326) 14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82)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物流企业财务管理(0537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15 法律(030106) 合同法(0023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金融法(05678) 公司法(00227) 票据法(00257) 法律文书写作(0026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婚姻家庭法(05680) 英语(二)(00015) 房地产法(00169)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 16 律师(030108) 合同法(0023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0228) 17 监所管理(030109) 罪犯劳动改造学(0092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0093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罪犯改造心理学(00933) 18 行政管理学(030302) 财务管理学(00067) 领导科学(0032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行政法学(00261) 行政组织理论(00319) 西方政治制度(00316) 中国文化概论(0032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中国行政史(00322) 西方行政学说史(00323) 19 公安管理(030401) 公安信息学(0037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犯罪学(一)(0023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大学语文(04729) 英语(二)(00015) 涉外警务概论(00373) 20 学前教育(040102) 学前比较教育(00401)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004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学前特殊儿童教育(00883) 儿童文学名著导读(00887) 学前儿童心理卫生与辅导(0088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学前教育诊断与咨询(00885) 21 教育学(040108) 中外教育简史(0046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教育学原理(00469) 教育管理原理(00449)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046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二)(00456) 22 心理健康教育(0401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心理治疗(一)(05624) 职业辅导(05627) 青少年心理学(0605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团体咨询(05628) 英语(二)(00015) 社会心理学(二)(02047) 心理的生物学基础(05621) 23 小学教育(040112) 中外教育简史(0046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小学教育管理(00458) 小学英语教学研究(01844)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046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小学艺术教育(06230) 24 政治教育(0402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著选读(一)(10861) 现代西方社会思潮述评(10862) 社会研究方法(0335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美学与美育(06039) 25 体育教育(040302) 体育游戏(0049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体育教育理论与方法(10874) 体育管理学(0050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体育科研理论与方法(00500) 26 秘书学(050104) 领导科学(0032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行政法学(00261) 中国文化概论(0032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1) 秘书参谋职能概论(00526) 27 汉语言文学(050105) 外国文学史(0054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唐诗研究(09073) 中国文化概论(00321)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053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语言学概论(00541) 28 汉语言文学教育(05011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学作文教学(10878) 唐诗研究(09073)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0053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语言学概论(00541) 29 对外汉语(050140) 外国文学(一)(0120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国古代文学(二)(01206) 对外汉语教学法(0121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语言学概论(00541) 英美概况(01212) 30 英语(050201) 高级英语(006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现代语言学(0083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写作(00603) 31 日语(0502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日语写作(06042) 高级日语(二)(00610) 日本文学选读(00612)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一)(00012) 32 英语教育(050206) 高级英语(0060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学英语教材教法研究(10877) 语言与文化(0083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写作(00603) 33 广告学(050302) 新闻事业管理(0066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广告媒体分析(0063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创新思维学(08665) 英语(二)(00015) 34 新闻学(050305) 新闻事业管理(0066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新闻摄影(00659) 公共关系学(00182) 中国文化概论(0032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外国新闻事业史(00660) 35 环境艺术设计(05041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规划设计基础(06225) 工程图学基础(06918) 中国文化概论(0032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36 艺术设计(05043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现代艺术设计史(10885) CIS设计(1087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专业英语(一)(05033) 视觉流程设计(10884) 设计心理学(04462) 37 动画设计(05043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二维动画(04509) 三维动画(0451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平面设计(07887) 英语(二)(00015) 38 历史教育(0601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世界文化史(10865) 历史教育学(00775) 史学理论与方法(0077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史(05032) 39 数学教育(070102)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0201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初等数论(02013) 拓扑学(1085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中学数学研究(10858) 英语(二)(00015) 实变与泛函分析初步(02012) 40 物理教育(070202)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数学物理方法(0203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理论力学(二)(0204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模拟电路(04705) 英语(二)(00015) 数字电路(02344) 41 化学教育(0703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化学与环境保护(06443) 化工基础(0205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化学史(10859) 英语(二)(00015) 物理化学(二)(02051) 42 生物教育(0704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生态学(10875) 生物教育学(02088) 分子生物学(0208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43 地理教育(0707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世界经济地理(10870) 人文地理学概论(0209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地貌学(10871) 英语(二)(00015) 世界自然地理(10872) 44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7) 工程经济(0219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机械工程控制基础(02240)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02202) 单片机原理及应用(0235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电工学(二)(10892) 45 计算机及应用(080702) 数据结构(0233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 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C++程序设计(04737) 英语(二)(00015) 软件工程(02333) 46 计算机通信工程(080708) 数据结构(0233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高等数学(工本)(00023) 计算机通信网(02373) 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 光纤通信原理(0233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物理(工)(00420) 计算机通信接口技术(02369) 47 计算机网络(080709) 数据结构(0233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04747) 高等数学(工本)(00023) 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 网络工程(04749) 计算机网络管理(0237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互联网及其应用(03142) 48 软件工程(08072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高级数据库技术(07163) 软件项目管理(07029) 多媒体计算机技术(0716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C++程序设计(04737) 英语(二)(00015) 软件工程(02333) 管理信息系统(02382) 49 建筑工程(080806) 混凝土结构设计(02440)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流体力学(03347) 线性代数(02198) 工程地质及土力学(02404) 建筑结构试验(0244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物理(工)(00420) 建筑经济与企业管理(02447) 50 城镇规划与建设(080811) 建筑施工(一)(02400) 城市规划原理(03305)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建筑设计原理(03307) 规划规范与法规(03309) 城镇给水与排水(0243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建筑构造(06563) 51 工业工程(082205) 工程经济(0219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设施规划与设计(02648) 运筹学与系统分析(02627)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物理(工)(00420) 计算机辅助管理(02631) 52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8) 网络经济与企业管理(00910) 数据结构导论(0214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数据库系统原理(04735) 软件开发工具(03173)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C++程序设计(04737) 英语(二)(00015) 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04757) 53 工程造价管理(08223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04183) 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06962) 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00170)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线性代数(经管类)(04184) 建设工程合同(含FIDIC)条款(04231) 英语(二)(00015) 54 汽车服务工程(08223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汽车节能技术(0689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汽车保险与理赔(06904) 英语(二)(00015) 55 林业生态环境工程与管理(0906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56 护理学(100702)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护理管理学(03006) 外科护理学(二)(03203)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03709) 护理学研究(03008) 精神障碍护理学(03009) 公共关系学(00182) 护理教育导论(03005)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8) 英语(二)(00015) 妇产科护理学(二)(03010) 儿科护理学(二)(03011) 康复护理学(04436) 1 金融(02010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证券投资与管理(0007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一)(00020)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企业会计学(00055) 货币银行学(0006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2 餐饮管理(020118)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餐饮业法规(00977) 餐饮服务(00982)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烹饪工艺学(二)(00978) 3 工商企业管理(020201)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一)(00020)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企业会计学(00055)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4 会计(020203)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财务管理学(0006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一)(00020)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00070) 成本会计(0015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5 市场营销(020207)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财务管理学(0006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一)(00020)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 广告学(一)(00181) 公共关系学(00182)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6 旅游管理(0202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饭店客房管理(08641) 饭店餐饮管理(00201) 旅游心理学(00188) 大学语文(04729) 旅游公共关系学(06177)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旅游经济学(00187) 7 电子商务(020215) 市场营销(三)(00890) 国际贸易实务(三)(0089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电子商务英语(00888)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基础(0089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电子商务概论(00896) 8 物流管理(020228)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一)(00020) 物流英语(05362) 公共关系学(0018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国际物流导论(05372) 9 劳动和社会保障(020231) 劳动和社会保障概论(0331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与计算机应用(03320) 10 会计电算化(020242)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00009)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财务管理学(0006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一)(00020)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06130) 成本会计(0015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 11 采购与供应管理(020265)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物流英语(0536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12 律师(03011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法律文书写作(0026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13 法律(030112) 民法学(0024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中国法制史(00223) 行政法学(00261) 民事诉讼法学(00243)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经济法概论(00244) 14 行政管理(030301)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人力资源管理(一)(00147) 管理心理学(0016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 公共关系学(00182) 社会研究方法(03350)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00043) 政治学概论(00312) 15 公安管理(030403) 保卫学(0035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公安学基础理论(00354) 公安法规(00361) 公安管理学(003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刑事侦查学(00358) 16 学前教育(040101)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幼儿文学(00386) 学前教育科学研究(0038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学前儿童数学教育(00388)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00393)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学前儿童科学教育(00390) 科学.技术.社会(00395) 17 小学教育(040103) 心理学(00031) 美育基础(0040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小学教育心理学(00407) 小学语文教学论(00410) 小学科学教育(00408) 小学数学教学论(00411)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科学.技术.社会(00395) 小学班主任(00412) 18 心理健康教育(040109) 心理学(0003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心理咨询与辅导(一)(05619) 教育学(一)(00429) 心理测量与评估(05616) 社会心理学(一)(00266)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0046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19 秘书(050102) 秘书学概论(00345)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公文写作与处理(00341) 公共关系学(00182) 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0034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机关管理(00509) 20 汉语言文学(050114) 文学概论(一)(00529)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古代汉语(00536)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00531) 外国文学作品选(0053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二)(00533) 21 英语(050207) 英语阅读(二)(0059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综合英语(二)(00795) 英语写作基础(00597)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综合英语(一)(00794) 22 日语(05020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日语写作基础(07128) 日语阅读(二)(00844) 大学语文(04729) 商务日语(0604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基础日语(二)(00606) 23 服装设计(05040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服装美学(05336) 中国服装史(1089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服装材料学(03908) 24 艺术设计(050436) 设计概论(0068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设计美学(04026) 大学语文(04729) 构成基础理论(1089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10900) 25 机电一体化工程(080306) 机械制图(一)(02183) 机械制造(0223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工程力学(一)(02159) 数控技术及应用(02195)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0223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电工技术基础(02232) 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02237) 26 计算机及应用(080701) 数据结构导论(0214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 线性代数(02198) 大学语文(04729) 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0473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 27 房屋建筑工程(080801)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建筑施工(一)(024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工程测量(02387)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02396)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土力学及地基基础(02398) 28 汽车维修与检测(081725)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机械制图(一)(02183)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汽车运行材料(06906) 汽车保险与理赔(06904)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29 计算机信息管理(082207)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04754)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0342) 计算机原理(02384)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英语(一)(00012) 数据库及其应用(02120) 管理信息系统(02382) 30 工程造价管理(082214) 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8) 装饰材料与构造(00708) 建筑施工(一)(024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高等数学(工专)(00022) 装修工程预算(04495) 安装工程技术与计量(06968)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0696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工程造价实用软件(06970) 31 护理学(100701) 病理学(029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药理学(一)(02903) 护理伦理学(02996) 医学心理学(02113) 内科护理学(一)(02998)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外科护理学(一)(03001) 妇产科护理学(一)(03002) 32 中药学(100803) 中药炮制学(03042)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3706) 药用植物学(03037) 中药化学(03038) 中药药剂学(03044) 大学语文(04729)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2656) 中药鉴定学(03040)
[安徽] 安徽省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今日发布
我省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成绩于4月28日9:00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查询。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周内,根据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安排的时间、地点登记查卷,逾期不予受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4-28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等四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招考〔2016〕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停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等 四专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调整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中非学历证书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15]7号)、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停考物流职业经理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6号)和《关于停考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3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省上述专业报考人数逐年下降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物流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4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0月份考试起停止接受上述4专业的新生报名; 二、上述4专业考试安排至2017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17年底以前办理完毕。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专业停考的宣传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4月18日
[安徽] 2016年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招生宣讲会
宣讲会时间地点信息: 城市:芜湖市 时间:4月8日 19:30-21:00 地点:芜湖金鹰皇冠假日酒店六楼芜湖厅(芜湖市镜湖区中山北路77号) 主讲人:招生办公室 张韶峰主任 城市:合肥市 时间:4月9日 10:00-12:00 地点:合肥泓瑞金陵大酒店(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799号,国际丽晶城对面) 主讲人:招生办公室 张韶峰主任
[安徽] 2016年澳门高等院校招收内地学生讲解会
获教育部同意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澳门共有六所高等院校可在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包括先修班)、硕士及博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分别是公立的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旅?学院,以及私立的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及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澳门特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将组织上述高校的代表分别于4月12及13日到安徽(合肥)及湖北(武汉)举行招生讲解会,详情如下: 省市 日期及时间 地点 安徽 (合肥) 4月12日(星期二) 下午6时至7时30分 合肥一六八中学 行政楼报告厅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始信路179号 湖北 (武?h) 4月13日(星期三) 下午6时至7时30分 武汉市第二中学 行政办公楼一楼学术厅 地址:武汉市中山大道1469号 澳门高校人员在会上除向学生及家长介绍澳门高等教育概况之外,还会详尽讲解澳门各高校本年招生情况、课程特色、报名方式、录取条件、学费、奖学金及毕业出路等,并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疑问,欢迎有兴趣的学生及家长莅临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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