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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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变更2022年下半年唐山市部分自学考试考点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的师生健康,经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决定将原“唐山市路南区实验小学”考点,变更为“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考点(增盛东街1号);原“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小学”考点,变更为“唐山市第五十四中学(主校区)(西山道262号)”考点。考生考试时间、考场、座位号均不变。 涉及到的考生请及时查看变更后的考点具体地址,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每天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公告。 -
[河北] 关于变更2022年下半年张家口市部分自学考试考点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的师生健康,经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决定将24日、25日考试期间的“张家口开放大学”考点,变更为“张家口市第十中学”考点。考生考试时间、考场、座位号均不变。 涉及到的考生请及时查看变更后的考点具体地址,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每天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公告。 -
[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 一、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含),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30分钟以前(含),不允许考生离场。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二、疫情防控 请考生每天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公告,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包括身份证、纸质核酸检测证明、《健康承诺书》等在内的考试所需物品。 三、交通出行 考生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路途远的考生建议提早到达考试点所在地。以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诚信应考 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不得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各级教育考试院对考试过程实施不间断视频巡查,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切莫心存侥幸。 预祝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
[河北] 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22-25日,考试课程安排详见《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1)均须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2)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2);(3)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绿码。 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遵照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考生须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外地考生,建议提前返回考试所在地区备考,以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5.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考生要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护。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样例及说明 2.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
[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专科专业代码和名称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的交通运营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行政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全部使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二、交通运营管理等9个专业的调整对照关系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从2024年开始,上述专业的报名报考、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等工作均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中2021年清单内专业的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现开考专业的代码和名称。 三、上述专科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本次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 序号 学历 层次 2021年清单内专业 现开考专业 主考学校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1 专科 500209 交通运营管理 600207 交通运营管理 北京交通大学 2 专科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630302 会计 河北经贸大学 3 专科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河北科技大学 4 专科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河北师范大学 5 专科 560215 传播与策划 660214 传播与策划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6 专科 570102K 学前教育 670102K 学前教育 河北师范大学 7 专科 570103K 小学教育 670103K 小学教育 河北师范大学 8 专科 580401 法律事务 680503 法律事务 河北大学 9 专科 590206 行政管理 690206 行政管理 河北经贸大学 注:表中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 -
[河北] 关于恢复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工作公告
鉴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趋于平稳,我省将恢复2022年下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5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5日(9:00-11:30,14:00-17:00)和16日(9:00--11:30); 要求:考生本人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9月8日-9日、13日-16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10月12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五)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11月18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
[河北] 关于推迟我省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工作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经研究,将原定于2022年9月1日至6日进行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工作推迟,具体申请时间另行公告。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申请免考工作最新动态。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30日 -
[河北] 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我省2022年下半年考生申请免考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免考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免考。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免考 时间:9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办理。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时间: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本人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三)网上支付 时间:9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四)免考结果发布 时间:10月10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免考审核结果”栏目查询。 (五)免考成绩发布 时间:10月19日17:00;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中“合格成绩”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证书在线未通过核查的,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
[河北] 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顺利结束
我省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已于8月10日结束,毕业审定结果将于8月15日17:00发布,考生可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网址:http://zk.hebeea.edu.cn)中“毕业审定结果”栏目查询审定结果。 毕业信息电子数据已上报教育部注册,正在审核中,预计9月上旬考生可在学信网查询毕业信息。 -
[河北]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2年上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 1.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7月11日-16日(8:00-22:00);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7月11日-16日(9:00-11:30,14:00-17:00)和17日(9:00--11:30); 3.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7月2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4.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结果发布时间:8月15日17:00; 结果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二)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2年7月-9月)有效,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请及时更换身份证,以免影响毕业。 (三)考生须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我省使用“学信网”线上完成学历核查,考生根据核查结果提交相应材料。【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学历未通过核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2年7月-9月)有效。【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五)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
[河北] 关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现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参加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2.参加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2日—2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 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提示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已完成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报考、缴费。 (3)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 (4)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
[河北]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
[河北]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要求,根据我省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教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从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教材目录 -
[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考委〔2022〕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起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专业,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5个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 二、在停考过渡期内(2023年至2025年),继续安排以上5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一次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毕业审核的最后一次申请时间为2025年11月。 三、从2026年开始停止安排以上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停止颁发毕业证书。未获得以上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均一致的合格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申请从转入专业毕业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毕业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广大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停考专业一览表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 停考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 主考学校 1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 330101K 监所管理(本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3 340101 教育管理(本科) 河北师范大学 4 970201 汉语言文学(专科) 河北师范大学 5 970202 英语(专科) 河北师范大学 -
[河北] 关于我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的公告
我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将于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进行,具体安排见“2022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17日 -
[河北] 关于公布我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暨免考、转考成绩的公告
我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免考成绩及转考成绩将于5月10日下午17:00公布。考生届时可通过“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进行成绩查询。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6日 -
[河北] 关于发布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审核结果的公告
我省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共计1321人,2836科次,审核2049科次(不含廊坊、沧州市考生),通过1915科次。上述考生(不含廊坊、沧州市考生)可通过“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如对免考结果有疑问的,可咨询各市教育考试机构。 受疫情影响,廊坊、沧州市的考生免考材料未能如期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待定。 因疫情给部分考生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6日 -
[河北] 关于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鉴于我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为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10月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后续公告,参加延期考试的考生须重新报考、缴费。 考生参加原定上半年考试已经缴纳的理论课报考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由于考生数量较多,退费处理预计于6月底前完成。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2日 -
[河北] 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免考申请公告
我省2022年上半年免考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申请免考。 未注册考生须先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看报考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点完成现场注册(含信息确认、指纹信息采集和获取初始密码等内容)后再申请。 一、流程及要求 (一)现场注册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 要求:考生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二)网上申请 时间:3月1日-6日(8:00-22:00)。 要求:考生本人填写申请信息。 (三)现场确认和提交材料 时间:3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要求:考生现场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后签字,并按规定提交材料。 (四)网上支付 时间:3月1日-7日(8:00-22:00)。 要求:考生现场确认完成后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不予退费、免考信息不予更改,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五)结果发布 时间:4月6日17:00后。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免考审批结果查询”栏目查询。 (六)成绩发布 时间:5月10日17:00后。 查询方式: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使用“等级证书”或“其他证书”申请免考时,若证书在线查验未通过,需要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一份放入免考材料中,一份与原件一起存放)。 (二)考生提交的《学籍表》复印件应符合我省免考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未按要求提交的本次不予免考。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三)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申请。 考生现场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同时还要配合报考点做好其他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者严禁进入报考点。 -
[河北] 关于调整2022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2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仅注册,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注册信息将被保留;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 已完成过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进入报考、缴费。 (3)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在所选报考点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报考前,考生需了解并接受《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4)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6)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