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http://www.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由各地市招考机构汇总并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附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
[安徽] 安徽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享受照顾加分考生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和《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安徽省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享受照顾加分考生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与省考试院联系,联系电话:0551-63612565。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至19日。 安徽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享受考生照顾加分一览表 序号 地市 考 生 号 姓名 出生年月 照顾加分条件 加分分值 1 蚌埠市 2334030111301115 吕蕴哲 200004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30 2 安庆市 2334080111600010 张明 198701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50 -
[安徽] 中国东方航空2024年度校企合作招飞简章(安徽省)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三大国有骨干航空运输集团之一,前身可追溯到1957年1月上海成立的第一支飞行中队。经营业务涵盖航空客运、航空物流、航空金融、航空地产、航空食品、融资租赁、进出口贸易、航空传媒、实业发展、产业投资等航空高相关产业。在建立起现代航空综合服务集成体系的基础上,全力打造全服务航空、创新经济型航空、航空物流三大主业,着力打造东航技术、东航食品、东航科创、东航资本、东航资产等五大航空相关产业板块,是首家实现航空客运和航空物流两项核心主业“双上市”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集团。 作为集团核心主业的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运营近800架飞机组成的现代化机队,是全球最年轻的机队之—,拥有中国规模最大、商业和技术模式领先的互联网宽体机队。目前,东航构建起以上海和北京为主的“两市四场”双核心枢纽网络和西安、昆明等区域枢纽,借助天合联盟,通达全球184个国家和地区的1,088个目的地,业务范围实现省会城市及千万级以上机场全覆盖。“东方万里行”常旅客可享受联盟多家航空公司的会员权益及全球超过750间机场贵宾室,每年能为1.5亿人次提供航空出行服务,位居全球前十。 一直以来,东航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执行一系列应急救灾和海外公民接运任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航执行了民航首班援鄂、首班援外医疗包机,承担中国民航1/3以上的抗疫运输任务。以航空扶贫、产业扶贫、教育帮扶等方式多年定点帮扶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沧源,助力两县实现脱贫摘帽、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推动“节能减碳、绿色飞行”打赢“蓝天保卫战”,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减碳200万吨,成功推出中国首个全生命周期碳中和航班。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分公司”)是中国东航成立的首家分公司,前身是1966年迁至合肥三里街机场的中国民航第14飞行大队。安徽分公司是驻皖基地航空公司,在合肥、黄山、安庆、阜阳、池州、芜宣6个民用机场均开辟航线,已累计开通国际国内地区航线两百多条,通航里程百万公里。现执管19架空客A320飞机,年飞行时间超过6万小时,已连续安全飞行39年,曾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 作为中央驻皖单位,东航安徽分公司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选派干部驻村帮扶阜阳市颍州区三塔集镇洲孜村,圆满打赢脱贫攻坚战,正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分公司还在六安市金寨县油坊店乡援建、资助“东航皖燕希望小学”长达27年,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社会影响力。长期以来,东航安徽分公司主动承担抢险救灾、抗击疫情等重大应急运输任务,有力彰显了中央企业的担当;积极开展“爱在东航”社会公益活动,自1994年以来,已12次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世界品位,东方魅力”。安徽分公司将持续完善航线网络,努力以“精准、精致、精细”的东航服务品牌,为旅客不断创造精彩的旅行体验。 根据东航战略发展要求,需提前储备飞行员,依据教育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飞行学生招收工作以院校主导、公司参与的联合形式开展(以下简称“校企合作”),合作院校及招生概况具体如下: 合作院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直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技术专业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全国开办飞行技术专业中第一入选的高校,是亚洲第一个入选国际民航组织“未来航空人才计划”的全日制大学。中飞院在国内外民航界有着极高影响力,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 招生概况 一、招生计划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30名。 最终送培院校计划数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际发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招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 3.2024年参加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男性; 4.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4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5.身高168厘米(含)-190厘米(含),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眼远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1等; 6.背景调查符合东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三、选科要求 须选择物理和化学,外语限考英语,其他报考科目不限。 四、报名方法 1.请考生按照各地市考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打印填写好并签字盖章的报名表(须贴上近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参加预选初检,未设点地市学生可自行就近选择报名点参加预选初检(未携带打印填写好的报名表将无法参加预选初检)。 2.公司将通过东航招聘网(http://job.ceair.com)或手机短信发布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合格同学请通过阳光高考网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直接登录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实名注册并填报“招飞院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送培单位-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合作)”志愿,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将不予安排招飞体检鉴定。 注意事项:凡报名学生参加预检初选时,请务必携带以下物品: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近2个月内开具的机打验光单(眼镜店或医院开具均可,须注明屈光度);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黑色水笔; 5.招飞报名表; 五、录取分数线 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填报,不影响其他批次的填报。 由院校依据民航局已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院校英语单科要求(高考总分达到450分及以上,同时英语单科达到95分及以上),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最终录取原则以中飞院公布的招生章程以及安徽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六、招收流程 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填报志愿→院校录取 七、培养计划、培训费用及工作地点 1.培养计划: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进行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飞行技术专业训练由东航指定相关飞行院校进行。 2.培训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飞行学生培训协议》,东航承担飞行技术专业训练的相关费用(约80万人民币),其他费用按教育部规定由学生个人承担。 3.工作地点:获得东航认可的飞行技术专业毕业资格后,由公司统一安排。 安徽省初检日程安排请持续关注东航招聘网(http://job.ceair.com)“飞行学生招聘”版块中发布的招飞公告(实时更新)。 招飞热线:0551-63776088 更多信息,欢迎来电或登录东航招聘网:http://job.ceair.com或扫码关注东航招飞微信公众号“东航蓝天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http://zsc.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计划招生院校共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送培单位共3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二、招生条件(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执行。(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其它,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三、招生管理(一)省招生办统一部署,各地市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二)按照各招生院校为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2024年民航招飞工作高考前的宣传动员、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审查等选拔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三)凡报考民航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了解相关招生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详细信息与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招生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考生预选初检合格,方可参加由各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上站体检与背景审查,且必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四)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下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四、招生程序(一)第一阶段:高考前选拔工作1.宣传动员(2023年11月)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组织属地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等方式,全面宣传2024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与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后,赴相关中学对学生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2.招飞报名(2023年11月中下旬)(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并填写《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检。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附件4),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名册汇总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2)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收齐名册后,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飞单位使用。3.预选初检(2023年12月)根据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市设立集中面试点对考生进行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考生预选初检时须携带《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的网站公布。4.上站体检(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5.背景审查(2024年3月—5月)背景审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航及招飞单位招收空勤人员背景审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6.填报系统信息(2023年11月—2024年5月)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审查、有效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1.填报志愿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3家送培航空公司和3所招生院校进行招生,通过高考前招飞选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2.投档录取(1)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审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2)投档时,省招生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五、入学复查及其他(一)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专业。(二)其他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六、工作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招飞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请各地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招生办及中学。附件:1.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2.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3.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4.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5.2024年民航招飞广东预选初检时间表6.2024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7.2024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8.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0日 查看附件 -
[福建]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考成绩发布公告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考成绩将于11月13日发布。请相关考生凭账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登录)”栏目查询。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12月下旬至2024年1月上旬举行。为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课程 2024年第一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烹饪》和《体育》共14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美术基础》和《体育》3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一)笔试 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二)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 《体育》考试全省统一安排在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联系电话:020-85603035。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8个考核点,分别是: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考人数统一安排考点。 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10日内完成。各门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3.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现有操作技能考核点的实际情况指导、组织考生报考。当地如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应在当地组织考试。确实不具备考试条件需到外地借考的,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借考工作须由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事先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未经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考生个人在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将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而被退回,无法完成报名。相关借考事宜请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具有相关操作技能考点的地市,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借考工作。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 如本市没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需告知考生,并联系借考地市,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后,考生方可进行报名。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试费缴交方式和时间,并通知有关考生。要安排专人(设置报名点)负责考试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0时—11月19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2.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对本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各有关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的填报、校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显示,考生还需继续完成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并提交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3.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须出示学校(单位)开具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否则将不予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12月15日15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五、其它 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由各地市编排,其中烹饪实操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后地市负责编排。各地市须于12月8日前在系统录入考点考场数据和完成编排。烹饪考核点须于12月8日前填写考场安排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 本次考试使用2024年版考试要求。考生如需要可扫描下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商店”二维码订购,如有疑问请联系(020)34270097。 附件: 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 2.借考申请表 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 4.专业技能课程(烹饪)考试考场安排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7日请识别下方二维码查阅附件 -
[上海] 2024年上海市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前提示
2024年上海市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1月18日-19日进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 一、准考证打印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下载时间安排如下: 统考类别准考证下载时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023年11月10日~17日(每天9:00—17:00)播音与主持类注: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考生的准考证下载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8日。请考生务必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不需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涂改。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仔细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入场验证并按规定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1.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采取分批、分时段方式进行考试,考生须依据各科目考试时间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根据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迟到误考者不予补考。“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试开始后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离开考场。2.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应按各类别统考考生须知要求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检查及身份核验。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到达上海戏剧学院的上戏实验剧院报到(报到地点为华山路630号,延安西路355号校门届时将关闭,不予通行),并接受身份验证等入场检查。报到后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得随意离开。4.考生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设备)、任何照相设备、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5.考试当天考生家长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6.考生须穿练功服或轻便运动服,不允许着演出服。7.“形体技能展现”科目需要使用伴奏的,伴奏文件仅限U盘存储,且U盘内仅考试伴奏音乐文件,如遇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展示。8.“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生须自备黑色水笔。9.前往考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的轨道交通:地铁1号线到常熟路站下车;地铁2号线、7 号线、14号线到静安寺站下车;地铁2号线、11号线到江苏路站下车。10.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试结束后,考生听从考点安排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考点门口人群聚集。1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理。请各位考生按照考场规则和要求,诚信考试。预祝各位艺考生旗开得胜,前程似锦!附件:1.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场规则2.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叙事性作品写作”科目考生作答注意事项 -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7号)要求,现将《2024年4月和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2024年4月和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7日 -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及毕业证明书申办的公告
广西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考生应按时完成申请。(一)网上申请时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24:00。(二)网上申请方法。1.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在“毕业管理—毕业申请”中,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上传身份证件等材料,逐步完成网上申请。2.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登录后进入“毕业管理”菜单栏进行网上申请。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三)网上确认时间。毕业申请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24:00,如考生初审未通过的,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2:00。具体确认时间安排,请考生务必咨询初审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单位名称电话备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0771-285209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1395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桂林市招生考试院0773-2881960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033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0779-320053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3446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4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610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贵港市招生考试院0775-457389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百色市招生考试院0776-285326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河池市招生考试院0778-2185005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贺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5139589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531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崇左市招生考试院0771-787061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广西大学0771-323560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师范大学0773-584324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医科大学0771-5353900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及护理、药学专业社会考生申请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054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0773-229149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理工大学0773-58961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中医药大学0771-313758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南宁师范大学0771-390866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科技大学0772-205603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北部湾大学0777-280731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艺术学院0771-530257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医学院0773-898900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玉林师范学院0775-285936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河池学院0778-318357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财经学院0771-3853117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梧州学院0774-582929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贺州学院0774-52716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百色学院0776-284815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旅游学院0773-580218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0772-6620765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警察学院0771-5656101仅受理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申请广西外国语学院0771-473008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南宁学院0771-590090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 (四)核验前置学历。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在网上申请阶段须同步核验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无需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上传前置学历材料;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以下辅助证明材料:1.前置学历为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前置学历为2001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下同)申请。2.如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和本人现在户籍信息不相符的,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3.如考生因毕业院校原因导致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信息与现在不相符的,请与毕业院校联系更正前置学历信息后再进行确认。二、毕业材料领取我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毕业资格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我院将于2024年1月8日前将其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材料发至各初审单位,请考生按时领取本人毕业材料。终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三、学历信息注册及查询我院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教育部申请电子注册广西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可查询的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发布公告,届时取得毕业证书且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自学考试学历信息。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核验不通过的,由教育部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复核通过后,自学考试学历信息方可查询。四、申办毕业证明书已毕业自学考试考生,如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损坏情况的,可在本次毕业办理期间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办理须进行现场确认。毕业证明书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3日,2005年及以后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证明书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并于12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2004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由本人于12月10日前持身份证件原件和近期免冠电子相片(40-60K像素),到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或当时毕业的主考学校申请。五、申请2024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11月22日至12月10日,我院同步受理社会考生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如社会考生已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或不少于计划内85%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无需现场确认。提交申请后请预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主考学校通知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事宜。参加沟通课程学习、专本衔接和高校备案网络助学的考生,其毕业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需网上提交答辩申请。考生应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缴纳论文答辩费用。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的,按缺考处理,所缴论文答辩费用不退。六、其他事项(一)如考生在提交毕业网上申请时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准考证已超过5年及以上的,请准备好本人蓝底或白底彩色电子头像照片向初审单位申请更换。照片要求:像素480*640,照片大小在20KB-40KB之间,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免冠、无妆、无美颜及修图,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和美瞳。照片以本人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未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无需更换原有照片。(二)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三)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申请有关信息,凡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考生在提交网上毕业申请时,应关注个人各科成绩是否有缺失,如有从外省转入的成绩、纸质免考单科合格证、多个准考证号等材料的,应主动在系统中上传成绩证明等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成绩不全而退档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五)考生在网上毕业申请成功后,应主动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各初审单位发布的有关网上确认信息和要求,及时了解个人毕业申请的变化和动态,补充上传初审单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六)“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方法。考生可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9日 -
[广东] 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于11月9日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成绩: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二、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gdsksy查询。三、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完成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自2023年9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请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和下载电子证书。 -
[上海] 2023年9月(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开通查询
2023年9月(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已开通查询,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成绩查询一栏查询成绩。本次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公布(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二、成绩复核申请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11月13日—15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申请成绩复核,过期不再受理。三、12月考试特定情况退费申请本次考试相应科目成绩获得“及格及以上”的考生,若已完成12月(第71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12月考试”)相同科目的报考,可申请退费处理。相关考生可在11月11日(星期六)8:00—16:00期间凭本人9月(第70次)考试成绩凭证向12月考试报考的考点申请退费处理,过期不再受理。退费将于12月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考生的缴费账户。 附件:1.2023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一览表2.2023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信息一览表 -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11月21日前,按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向其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以及联系电话等。 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edu.gd.gov.cn)相关通告。 -
[上海]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开通申请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通道已经开通,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复核网上申请通道。考生可于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复核考生申请信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如果考生因成绩复核结果反馈延误了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给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1.考生使用考生准考证号(15位)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2.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考试科目信息以验证身份。3.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中勾选需复核的科目并填写复核原因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红色字体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示申请完毕,点击“退出系统”按钮退出。4.考生如需增减复核的科目,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调整科目,以最后一次“提交成功”为准。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核系统,系统将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
[广西] 2024年度南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两校2024年计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定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共25名,其中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名、中国民航大学10名。高考选科要求必选“物理+化学”。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以考试院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一、招飞条件(一)基本条件:报名并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男性,符合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飞的身体(含心理)、综合测试、背景调查和文化成绩等相关要求。(二)年龄条件: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 (以2024年8月31日为基准计算)。(三)选科条件: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四)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五)身体条件:通过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学生可参考《2024年度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简章》(附件1)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附件2)、《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附件3)。(六)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七)文化条件: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二、招飞程序(一)宣传动员:2023年11-12月。(二)报名及预选初检:2023年11-12月。初检安排综合测试,包括但不限于飞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英语、体检、面试等,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各学校可组织学生就近到初检地点参加初检,不受辖区地域限制。请考生自行准备可以上网的安卓或鸿蒙系统手机或平板(不能使用苹果IPHONE、IPAD),并提前扫描报名表中二维码下载安装测试软件。具体初检场次安排见附件4。(三)上站体检:预计2024年2月。全区初检面试合格考生,统一集中到南宁市进行身体复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四)背景调查:2024年3-5月。对复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全面背景调查。(五)录取:按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根据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六)2024年8-9月,被录取的考生签订《飞行学员培养协议》,入校报到。联系人:程祥麟,电话:0771-4979028,邮箱:chenxiangl@csair.com。 附件:1.2024年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飞简章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3.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4.南航广西2024年招飞初检日程安排 5.2024年度南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广西考生专用) -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学校: 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将于2023年12月17日开考,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分为A、B两个等级,12月17日上午9:00—11:00考A级,下午3:00—5:00考B级,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考点报名安排 各考点学校请登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网进行考务管理操作,报名工作须在2023年11月12日前完成。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认真细致做好学生信息的采集工作。学生信息采集后,要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并签字确认,确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系别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证书打印后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系别等基本信息不再允许修改。报名数据上报省考试院后,考生信息一律不准修改。 三、各考点学校报名数据上报具体安排 1.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 2.报送方法:(1)电子材料报送方式: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务报名系统上传;(2)现场报送地点:合肥市红星路92号,安徽省节能协会东207室。 四、考务工作要求 1.考试考务信息管理工作使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非学历考试考务管理平台完成(http://fxlkw.ahzsks.cn),请各考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本考点的平台管理,及时查收文件资料,报送相关考务信息。 2.我省自本次考试起启用新版答题卡,各考点在考前请务必就答题卡填涂相关要求做好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并要求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 五、试卷领取和保管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试卷在合肥育才印刷厂领取(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包公路381号肥西师范学校院内,联系电话:0551-68899293),各考点须在试卷保管室、考务室安装监控,在试卷保管存放、试卷分发和答题卡回收过程中进行不间断录像并保存半年备查,确保试卷安全、卷卡不丢,考试平稳有序。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计算机水平等四项考试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5〕269号)的规定,报考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和B级考试的考生交报名费30元,学校留用15元,上缴省考试院15元。 报名完成后将另行下发《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缴款识别码总表》及《电子票据及获取方式操作手册》,各考点根据本校的缴款识别码将报名考试费汇入我院账户。 七、其他要求 1.各考点要切实提升考试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试卷保管室和考场视频监考等硬件建设,视频监控数据要保存半年以上。要积极使用手持安检仪,强化进场安检,严禁考生和监考人员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进考场。要加强考务培训和考务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各考点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3〕130号)要求,切实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工作。同时要求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个人网络言行,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共同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3.为方便考点和考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可通过考务管理平台申请补办,具体要求见附件2。 项目管理及联系方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非学历教育考试处(考试院东区办公楼4楼),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邮编:230022),电话:0551-63609511, 63612508(财务)。安徽省节能协会(项目委托单位,负责技术支持、信息采集、数据管理、证书打印等工作),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电话:0551-62602048。 附件: 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doc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补办要求.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7日 -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23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23年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2023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11月8日至15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36,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新生的分类:由于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中专两种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信息。因此,要求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应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按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为:11月8日至15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36,网上技术支持为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工作QQ群(群号为: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23〕26号)公布的范围。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网上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取后退档”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同一学校代码的新生专业调整:凡有需要不跨学校代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5.同一学校跨学校代码的新生专业调整:凡有需要跨学校代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跨代码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6.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中考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经批准招收单考单招考生的,请相关学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单考生导入”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三、缴纳录取费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缴费。因涉及到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各校在获取到我院发放的缴费识别码后,按照相关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缴费和打印发票,缴款识别码及操作手册获取方式将在工作群中另行通知。学校不得将该项收费转嫁给学生。财务联系电话:0551-63612508,63612528。 四、领取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办理三二转段录取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录取全日制普通中专的学校凭缴费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23年新生名册。 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学校凭缴费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2023年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9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36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联系电话:0551-63609536(左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办理(预约时请务必说明新生名册的种类)。 五、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9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普通中专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五年制高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分校新生名册”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和附件4);(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551-63609511(余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办理。 七、其他要求 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普通中专新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五年制高职新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信息变更学生的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并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对,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附件: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docx 2023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docx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docx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docx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日 -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我院对部分科目考试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现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和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2日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 -
[上海]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3〕19号)、《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等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从2024年起实施。为加强考试指导、确保改革平稳,市教育考试院特制定《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公布如下:一、报名办法根据《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3〕22号)文件要求,凡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等六个类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六个类别之间不得兼报。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网上报名时须勾选校考选项,具体校考报名详见招生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或相关高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二、准考证下载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各统考类别下载时间安排如下: 统考类别准考证下载时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023年11月10日—17日(每天9:00—17:00)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1月17日—24日(每天9:00—17:00)书法类2023年11月18日—25日(每天9:00—17:00)音乐类(含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2023年11月25日—12月1日(每天9:00—17:00)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2023年12月1日—8日(每天9:00—17:00)舞蹈类请考生务必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不需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涂改。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仔细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入场验证并按规定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2. 上海市普通高校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3.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4.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5.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6. 上海市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7. 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8. 上海市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 -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的公告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成绩公布日期为11月8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11月24日至11月27日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1.成绩复核电脑端链接 : https://ops.hycj.jrycn.cn/f/fj202311fh 2.成绩复核手机端直接扫二维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日 -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转出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印章在线验证平台(http://www.eeagd.edu.cn/dzyz),对考生提交的成绩证书(电子版)进行验证。二、成绩转入办法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入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一)考生网上申请。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学考成绩转入功能(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系统功能菜单:“学考成绩”-“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4年1月6日至19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4年2月29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入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三、工作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4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