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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须知
根据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要求,选择在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0日—10月24日22:00期间通过研招网进行备案(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ggjh/xymsh/index.do)。为避免影响报名及确认工作,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一、备案材料及要求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 《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彩色扫描件,需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本人签字确认);3. 非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4. 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二、注意事项1. 考生须符合本市报考条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各报考点报名公告),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承担。2. 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备案通过后可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3. 考生材料上传后,材料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如超过3个工作日未反馈备案结论,请拨打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咨询。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报考“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报名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三、考试和证书要求(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二)证书要求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3.退役士兵考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三)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四、招生计划编制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五、志愿填报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六、投档录取(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三)征集志愿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七、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3年11月1—10日“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2024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2024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2.广东省2024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
[广西] 2023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公告
我区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定于12月14日至15日举行,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安排日期时间科目科目代码12月14日(星期四)09:00-11:00语文10114:30-15:30思想政治10316:30-17:30信息技术10912月15日(星期五)08:30-10:00数学10211:00-12:00物理10615:00-16:30英语110二、报考对象和要求(一)报考对象。1.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2.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我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学历且户口在我区的社会考生。(二)不得报考人员。1.处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三)科目报考要求。1.高中二年级学生须同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等6门科目。高中三年级学生报考未获得合格成绩的科目。2.考生已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我区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重复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三、报名报考安排(一)高中在校生报名报考。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10月10日至20日开展报名相关工作,10月23日至11月3日进行科目报考工作,逾期不再补报。(二)社会考生报名报考。社会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报考,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xkpc.gxeea.cn:8280/),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其中,10月10日至20日期间,未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社会考生注册”注册考籍,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有考籍考生注册”注册手机号码。如需修改考籍关键信息,须于10月10日至20日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社会考生须于10月23日至11月3日进行网上科目报考并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考成功,逾期不再补报。(三)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日至15日。高中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打印发放准考证,社会考生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四)缴费标准。我区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考费为10元/科。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一)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二)英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在其他考生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五、其他事项(一)已完成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切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二)各考区相关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仅限社会考生)用户手册2.2023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3.2023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考区联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3年10月7日
[甘肃] 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对《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证明”)出具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一、办理形式自2023年10月9日起,凡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均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告单》(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报告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现场受理出具合格考成绩证明。二、查询方法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在“服务指南”栏目内点击“办事大厅”,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栏目下点击“合格考成绩报告单”。也可直接访问成绩查询页面(http://xxcx.ganseea.cn/xyks/),即可查询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三、验证办法在合格考成绩报告单有效期内,可用微信扫描报告单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也可通过访问验证网站(网址:https://xxcx.ganseea.cn/yz/),输入报告单编号进行验证。已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超出有效期的不能成功验证,需重新下载。四、其它说明需2022年夏季及以前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仍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现场办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8日
[四川] 2024年四川高职单招考试科目及报名流程安排
2024年四川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3-4月份,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报名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才能报考单招。 一、高职单招考试科目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试卷及答题卡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构成,考试方式均为纸笔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 “普高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中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重点考查职业技术理论知识(文化艺术类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二、报名流程 报名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报名成功且取得高考报名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自主选择填报1个考点,再登陆考点指定网站,按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三、考点设置 我省严格按照“质量优先、严格规范、动态调整”原则,遴选确定考点学校。考点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立项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含培育)建设单位;国家数字校园试点学校;近三年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等成果之一的学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高职院校可设置考点。个别市(州)无符合条件的考点学校,由相应市(州)招考机构代设考点,代为组织开展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尽量满足考生就近参考。 四、考点选择 全省将提供充足考位,考生可在公布的考点中自主选择1个考点参加考试,一是考生可将拟报考学校作为考点填报;二是考生可就近选择所在地考点填报;三是在拟选考点考位不足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填报其他考点。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到所填报确认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五、志愿填报 2024年,我省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参照普通高考专科批次志愿设置方式,统一设置为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高职单招考试成绩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注意志愿梯度。 六、录取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人数及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全省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对达到全省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根据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学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四川] 2024年四川高职单招通知公告安排
四川省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有关工作已经发布通知,报名时间预计为明年上旬,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自主选择填报1个考点,再登录考点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一)计划管理 科学核定招生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和高职单招计划,适度调整高职单招计划比例。省内高校当年高职单招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上年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55%,不超过学校上年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70%。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高职单招计划数的50%以上。 (二)考试科目 高职单招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及答题卡按招生对象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重点考查职业技术理论知识(文化艺术类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三)考试报名 高职单招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自主选择填报1个考点,再登陆考点指定网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到所填报确认的考点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四)考点设置 按照“质量优先,严格规范,动态调整”原则,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遴选高等职业学校作为考点。考点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立项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含培育)建设单位; 2.国家数字校园试点学校; 3.近三年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等成果之一的学校。 对近三年查实存在重大违规招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安全事件、重大违规就业行为、重大违规组织实习等问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今后年度,根据以上情况,对考点学校进行动态调整。 对无考点学校的市(州),由相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代设考点,并代为组织开展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五)试卷评阅 高职单招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答卷实行全省统一评阅,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六)志愿填报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网站提示和有关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七)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人数及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全省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下,对达到全省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根据其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供学校审录。 高职单招的报名方式、志愿填报、命题管理、考试组织、评卷管理、录取实施等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并公布。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根据《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始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 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Ι 音乐类 一、考试报名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教育类考试区分主副项。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生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报考类别(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类型等信息。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四个科目,总分为300分。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300分。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考试成绩按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分别排序。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面试科目(视唱、器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面试科目(视唱、声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面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1.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二)听写 1.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乐理和听写合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共计60分钟。 (三)视唱 1.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2.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1.考试内容:考生网上打印笔试考试证时须填报应考的2首自备曲目信息(须为同一种乐器,不同曲目),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外文名称)和曲作者,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1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生须按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奏,考试方有效。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奏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考试乐器由考生自行携带。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一种乐器类型,考生考试时应使用高考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器乐科目的乐器类型分为:民乐(琵琶、南音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萨克斯管);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打击乐(马林巴、爵士鼓、排鼓、小军鼓);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其他乐器。 (五)声乐 1.考试内容:考生网上打印笔试考试证时须填报应考的同一唱法的2首不同的自备作品信息,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外文名称)及词作者和曲作者,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1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生须按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考试方有效。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声乐唱法的考查范围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一种唱法,考试时应使用高考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进行演唱。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Ⅱ 舞蹈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舞蹈类,并填报一个舞种方向。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即兴30分、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每个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即兴 1.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 2.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舞蹈基本功 1.考试内容: 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详见考试说明。 2.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无音乐。 (三)舞蹈表演 1.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2分钟。 2.考试要求: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课堂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音乐(存储介质为U盘,格式为mp3)自备;服装颜色仅限黑、白单色,无装饰,如服饰不符合要求,需现场更换吊带紧身练功衣进行考试,不可佩戴头饰。 Ⅲ 书法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书法类。 二、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场考试,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书法临摹测试(90分钟),书法临摹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测试(90分钟)。两科中间间隔15分钟,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1.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各30字左右)。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书法创作 1.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不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不得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3.因答卷污损等原因,每种字体考试过程中仅允许更换宣纸一次。 4.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Ⅳ 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播音与主持类。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1.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1.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1.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Ⅴ 美术与设计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美术与设计类。 二、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考试包括色彩、素描、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考试时间:首日下午13:30—16:30 色彩 次日上午8:30—11:30 素描 次日下午15:00—17:00 速写(综合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色彩 1.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 2.考试形式: (1)根据所提供的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黑白或彩色图片进行模拟写生; (2)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3.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素描 1.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2.考试形式: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 3.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1.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2.考试形式: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或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3.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20分钟 Ⅵ 表(导)演类 一、考试报名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考试成绩按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分别排序。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每个科目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二)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每个科目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每个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 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自选曲目演唱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形体技能展现 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4.命题即兴表演 单人,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每人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服装表演方向 1.形体形象观测 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测量方法与要求见附件),再按照5—10人一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2.台步展示 5—10位考生为一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 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 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分钟,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注:服装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2.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即兴表演科目。 3.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试形式与要求: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长150分钟。 附件:形体数据测量方法与要求(点击查看)
[甘肃] 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考办、中心):为做好2023年冬季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冬季合格考”)网上报名工作,确保冬季合格考顺利组织实施,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对象我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籍学生,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及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统称“社会考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非我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名。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冬季合格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7日至8日,信息技术机试考试时间为12月13日至15日。具体安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的通知》(甘教考学〔2023〕5号)执行。四、报名办法及流程普通高中在校生实行集体报名,由地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基础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平台导入,具体工作分数据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场编排等四步完成。社会考生实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时间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一)数据采集(9月22日至28日)1.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统筹组织本辖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对象是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尚未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注册过的考生。凡是综合平台有基础信息的考生不再采集。2.采集工作完成后,由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学籍辅号等基础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导入综合平台(考试机构登录网址:http://missys.ganseea.cn),并对录入信息进行校验及资格审核。校验重点包括考生信息是否完整、学籍辅号是否准确等。9月29日前完成校验工作。3.因学籍变动需要变更基础信息的考生,由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综合平台上进行修改。变更内容为姓名、学籍学校、学籍辅号及民族四项。身份证号出现错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更正。学籍变动手续不全者不得变更。4.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函发〔2022〕2号),中职学校开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班的学生(以下简称“中职高中生”)参照普通高中生报名办法实行集体报名。综合平台为开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班的中职学校增加学校(机构)代码,由该中职学校负责其在综合平台的信息管理、数据维护等工作。“职普融通”普通高中学校开设的职业教育班和中职学校非普通高中班的学生,有参加冬季合格考需求的,须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报名。5.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采集照片。采集工作完成后,由报名学校负责将考生图像信息于9月28日前上传至综合平台(学校登录网址:http://gssch.ganseea.cn),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和信息校验。图像信息要求: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像素不小于240×320,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采集后的考生照片要求使用身份证号命名,照片为JPEG格式。(二)网上报名(10月7日至13日)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可登录综合平台(学生登录网址:http://xkwb.ganseea.cn)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地点不作限制。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尾号为X须大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尾号为X须大写)。首次登录的考生须更改初始密码。登录报名页面后,考生要核验本人基础信息,再填报年级、班级、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无误后确认提交。如发现本人基础信息有误,可向报名学校申请更正,学校汇总后逐级上报,统一修改后可再次确认。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ganseea.cn),点击“高中学考”选择“网上报名”进入注册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科目,并上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无误后确认提交(照片图像信息要求同普通高中生)。3.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并多次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则不可修改。已取得考试合格的科目报名无效。4.所有考生必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综合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三)信息确认(10月16日至20日)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确认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上交。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打印《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见附件1),确认表交报名学校。社会考生打印《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见附件2),确认表上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如个别考生无法打印纸质确认表,可向报名学校或报名单位申请免费打印。2.社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方可有效。对个别报名材料提供不全的考生,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可要求考生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3.报名学校和报名单位要再次审核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为本人等,10月20日前完成确认工作,具体流程按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组织进行。核验工作结束后,确认材料统一交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半年。4.凡不提交纸质确认表、不在纸质确认表上签字的考生,均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三)考场编排(11月中上旬)1.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设考点的,县级考试机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由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备。2.考试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因考生集中到现有标准化考场存在困难的,须经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批同意后,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场,其考试监控数据必须留存三个月存档备查。3.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场编排。考场编排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制作考生条形码随同试卷下发。五、考试经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教财〔2018〕54号)执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及处置预案。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置,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加强信息采集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严格按照《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见附件3)完成各项工作。要指导和督促考生认真核对基础信息,切实提高采集质量。 附件:1.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2.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 3.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辅号学籍学校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年 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往届生□ 班 级 班 级£ 科 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生签字:学籍学校意见 该生已在我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2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学校报名单位科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户籍地址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生签字: 学籍学校审核意见该生已在我校注册学籍(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县级考试机构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报名条件。 盖 章: 年 月 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填表说明 一、“社会考生”。指我省除普通高中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我省户籍的非在校社会人员。二、“学籍学校”栏。指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填写。三、“报名单位”栏。指考生报名所在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四、“照片”栏。要求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格式及要求与普通高中学生图像信息要求相同。如照片模糊不清、遮挡污损等,县(市、区)考试机构可要求重新上传,否则不予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五、“户籍地址”栏。指考生身份证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页照片上传系统平台作为报名资格核验的证明材料。六、“联系电话”栏。联系电话是学考报名的重要联络途径,务必填写畅通电话。七、“学籍学校审核意见”栏。指在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就读的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确认表,由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确认表上交。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用审核。八、“县区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指县(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户籍审核)。具有我省户籍但没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籍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与报名确认。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须经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再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具有我省户籍也有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的社会考生,既可以按户籍要求报名,也可按学籍要求报名。 附件3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序号时间工作阶段主要内容负责单位19月22日至28日数据采集1.准备学籍学生基础信息;2.规定时间内导入综合平台; 3.基础数据校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高中学校210月7日至13日网上报名 1.考生填报考试科目; 2.学校指导科目报考; 3.更正考生信息。各级考试机构普通高中310月14日至15日数据校验 报名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410月16日至20日信息确认 1.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确认表; 2.审核校验考生信息。市县考试机构普通高中510月21日至23日二次校验 基础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611月中上旬考场编排 1.编排考场; 2.准备考场信息,打印条码。各级考试机构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广东] 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有关规定,我省决定从2024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17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及主考学校我省自学考试本次开考新专业共17个,其中本科层次专业14个(类型为专升本),专科层次专业3个(类型为专科),各专业主考学校详见附件1。各专业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及规格、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设置与学分、课程说明等要求详见附件2。二、报名报考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须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内,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完成报名报考相关手续。实践考核课程按各主考学校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报考。三、考试安排及使用教材各专业首次开考时间为2024年10月,相关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及使用教材请留意我省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相关通知。相关课程的考试大纲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下载。四、专业停考各专业开考后,省考委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需求变化及专业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停考后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并按规定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安排相关课程的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结束后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五、其他(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各相关主考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位授予规定及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专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代码:00341)、《宪法学》(课程代码:05679)。本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0107)、《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代码:0032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重视,积极按要求做好开考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开考专业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汇总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安徽] 安徽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你选择在安徽省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报考事项公告如下,并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安徽省、所选报考点以及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和要求,以免错选错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仍采取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段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选择 1、全省共设置32个报考点,分别设在16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16所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合肥学院、巢湖学院)。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市的报考点;省属高校联合培养的全日制普通专升本考生可选择实际培养学校所在市报考点(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以便参加考试。考生户籍所在市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保障。 3、报考我省各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报考点,请参加单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上报名后11月1日前到报考单位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予补办。 4、报考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考生要严格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信息填报 1、报名唯一官方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取消后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最终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网上缴费 1、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2、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如有问题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提示或者咨询网站客服。 3、每位考生只需对一条最终有效报名信息缴纳一次费用,不需多次 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将不得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网上公告。 附件:2024年研招网报流程图(统考)
[广西]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的公告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公布如下:自2024年起,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专业代码:130201),可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有关报考详情可咨询广西艺术学院或查阅其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6日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布如下:自2024年起,星海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等10个艺术类专业、广州美术学院的书法学等13个艺术类专业(详见附表),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6日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序号院校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星海音乐学院音乐表演1302012音乐学1302023音乐教育130212T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5舞蹈表演1302046舞蹈学1302057表演1303018录音艺术1303089舞蹈编导13020610艺术与科技130509T11广州美术学院书法学130405T12中国画130406T13绘画13040214雕塑13040315环境设计13050316产品设计13050417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18视觉传达设计13050219数字媒体艺术13050820动画13031021艺术与科技130509T22工艺美术13050723陶瓷艺术设计130510TK
[辽宁] 2023年辽宁非师范类3+2补录志愿填报时间
辽宁省2023年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补录志愿填报时间10月8—10日,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https://www.lnzsks.com/wbzx.html)网站进行填写。 2023年我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全省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10月8—10日 填报志愿网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https://www.lnzsks.com/wbzx.html) 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志愿填报。 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学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网报志愿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 有关情况说明: 1.志愿设置。2023年我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志愿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两个有序专业志愿。 2.分数线控制。补充录取工作仍执行《2023年辽宁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填报条件。参加2023年辽宁省各市中考的考生可以填报。 4.录取安排。“3+2”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工作于10月14日至19日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将于9月26日举行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招生单位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本市40余个招生单位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提问。咨询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报名点代码与名称受理范围3101上海理工大学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的考生。3102复旦大学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报考青海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3同济大学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4上海师范大学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考生。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除外),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3107华东理工大学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山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8华东政法大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9上海财经大学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报考贵州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0东华大学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1华东师范大学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2上海大学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报考海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3上海杉达学院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安徽省招生单位、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6上海建桥学院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重庆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7上海海洋大学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报考四川省招生单位、福建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8上海电机学院报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报考陕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报考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2上海电力大学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的考生,报考吉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4上海音乐学院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生。3125上海体育大学报考上海体育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6上海科技大学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报考江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7上海海关学院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3128上海政法学院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29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考生。3130上海商学院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31上海海事大学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2.网上提交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2)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3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具体要求参见报考点公告)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其他提示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若选择本市各报考点参加考试,须于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2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签字)等材料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后续通知公告。2.在本市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3.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6.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7.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二、加强报名点管理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3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报名后户籍等信息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下载附件 相关问答: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百问百答
[广东] 广东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网上确认: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报考费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四、报考点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51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河源、汕尾、清远、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和汕头大学。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或备用报考点参加考试。五、报考要求(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内教学点就读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5.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6.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和深圳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4.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的考生,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5.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则必须选择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6.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7.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8.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9.符合汕头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汕头大学,则必须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汕头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0.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具体如下:(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2)报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必须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必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报考深圳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5)报考吉林大学、海南大学、广州大学,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6)报考武汉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7)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9)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10)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11)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12)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13)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14)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15)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16)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1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2点除外)。11.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12.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州美术学院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可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1、10点限制)。六、特别提醒(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报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三)符合我省报考条件且选择我省各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8日9:00至24日22:00前(逾期不再受理)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通过研招网系统上传,备案时间为2个工作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可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按照规定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四)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六)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2日
[甘肃]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招生委员会,省内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精神,现就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准备工作(一)报名工作培训2023年9月18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报名工作流程与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招生专业目录上传9月13日前,各招生单位上传招生专业目录(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对上传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保证信息完整、准确。(三)招生宣传9月23日,各招生单位将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四)报名演练9月24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演练,自检互检。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解决。(五)网上报名咨询9月18日至22日,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组织专人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咨询活动。(六)预报名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省内本科院校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正式报名时,预报名信息作为正式数据,无需重复报名。二、网上报名与网报信息网上确认(一)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监控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生反馈。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对。(二)网上确认准备10月27日至29日,各报考点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并安排好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所需场地、人员、设备、软件测试等。(三)报名考试费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5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推荐免试资格考生免收初试报名费。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四)网上确认10月30日至11月3日,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报考点要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点应作台账记录备查。各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存档。(五)报考点数据库回传11月6日至8日,各报考点将网报信息网上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信息)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一)2023年11月10日至1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二)招生单位编制考生编号招生单位按有关要求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并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招生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三)报考点数据下载11月18日至19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准考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说明)。(四)报考点考场安排数据上传11月22日至29日,报考点按要求上传考场安排库并报省教育考试院。11月30日至12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并上报教育部。(五)考生《准考证》打印考前10天左右,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白色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未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四、报考点设置和接收范围2024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庆阳市教育考试院、武威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白银市教育考试院、定西市教育考试院、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兰州文理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金昌市招生办公室、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临夏州教育考试院、甘南州教育考试院共26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按下列规则执行:(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2.联系方式:0931-2938299(二)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0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8-8215700(三)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620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联系方式:0933-8212734(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6-8212835(五)兰州大学(6205)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3.联系方式:0931-8912168(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4938103(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4670578(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2973744,0931-2741880(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7971932(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1.报考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7631774(十一)兰州市教育考试院(6211)1.与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8344423,0931-8344403(十二)庆阳市教育考试院(621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油田管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34-8685127(十三)武威市教育考试院(621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5-2212069(十四)甘肃政法大学(6214)1.与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7601383(十五)兰州城市学院(6215)1.与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5108714(十六)白银市教育考试院(621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43-8241350(十七)定西市教育考试院(6217)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2-8213827(十八)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621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嘉峪关、东风场区、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7-2600218,0937-2600071(十九)兰州文理学院(6219)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2.联系方式:0931-8685536(二十)天水师范学院(6220)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8-8361412,0938-8362143(二十一)甘肃中医药大学(622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5162472 (二十二)河西学院(622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6-8287662(二十三)金昌市招生办公室(622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金昌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5-8212934、8210128(二十四)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24)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陇南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9-8211280(二十五)临夏州教育考试院(6225)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0-6219937(二十六)甘南州教育考试院(622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甘南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联系方式:0941-8223331(二十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二十八)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省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应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的非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二十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三十)就读外省高校且甘肃户籍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就读本省高校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照就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报考点。五、工作要求(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持续时间长,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任务和重要环节。有关市(州)招生委员会、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报名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及时公布报名工作方案。增强技术力量,确保网上确认安全平稳和审查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考生关切,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做实做细报名工作。(二)各报考点要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对本单位报名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并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认真完成阶段性工作。(三)各招生单位要按时、准确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做好报名宣传咨询工作。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认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回传准考考生数据库,确保报名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醒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将于9月23日至24日举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9月23日至25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一、证件、文具要带齐1.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址:https://pets.neea.edu.cn)(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址:https://ncre-bm.neea.cn或https://ncre-bm.neea.edu.cn)。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及相关提示栏内容,准确掌握入场时间、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位置等。2.身份证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3.必要文具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要带齐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二、考场规则须遵守1.考生入场将采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配合考点做好人脸识别身份验证。2.不得携带规定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3.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4.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生违规事实进行认定及处理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依法处理。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安全赴考,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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