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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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须知(2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时间调整安排,为保证广大考生权益,经商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现决定对我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相关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延后入围考生名单公布时间。原定于6月29日公布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现延后至6月30日公布。名单公布方式不变,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eea.gd.gov.cn)公布。 二、延后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时间。原定于7月1日至7月7日在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组织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现延后至7月2日至7月8日组织实施。其他事宜不变,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留意公告和短信通知,按公告要求和短信通知的时段,自行前往考场报到并参评参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三、延后招生智慧政审系统开放时间。原定于6月30日关闭的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现延后至7月2日关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通过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公示公告”栏系统入口登录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gdga.gd.gov.cn/zhzs/”登录),填报政治考察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智慧政审系统填报政治考察信息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广东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如有其他政策性调整的,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及时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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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报 名 公 告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7月7-10日17时2.审核时间:7月7-11日17时3.缴费时间:7月7-12日24时4.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1-16日(二)考试日期:9月16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间 类别9月16日(星期六)上 午下 午下 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 儿 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课注:各类别开考科目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及对象(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二)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2)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其它否决条件: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三、报名流程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一)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因代报而出现个人信息有误,造成报名无法完成、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黑白或彩色均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二)网上审核确认笔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审核时段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报考考区(联系电话见附件3)。网上审核仅核验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报的信息是否规范,不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参加考试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三)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要求,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科。四、查询成绩2023年11月8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五、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六、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诚信参加考试。七、重要提示(一)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教师资格考试“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将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该类别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进行面试报名。(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三) NTCE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四)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微信公众平台以及所报考区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最新通知(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3.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9日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附件2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附件3 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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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7月7日8:00至7月10日17:00截止。
3.审核时间:7月11日17:00截止。
4.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9月16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7月12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考生信息审核咨询电话:
地市
单位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0591-83332876
厦门
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3365053683
三明学院(在校生)
13365053683
三明学院报考对象只限三明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95-28388663
22784647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考中心
0599-8868395
武夷学院(在校生)
0599-5137789
武夷学院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招考办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考试办
0593-2915691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
0593–6383573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9月11日-16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11月8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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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关于调整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部分招生计划内容的公告
根据部分院校来文,现调整《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部分内容(该内容要求院校提前在官网公布):
一、广西民族大学专项计划批
(一)10608 广西民族大学,第144页。
原:“091 会计学 3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在相思湖校区办学)”。
调整为:“091 会计学 3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在武鸣校区办学)”。
(二)80608 广西民族大学(地方专项),第145页。
1.原:“020 工商管理 10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地方专项计划,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020 工商管理 10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地方专项计划,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2.原:“021 会计学 10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地方专项计划,在相思湖校区办学)”。
调整为:“021 会计学 10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地方专项计划,在武鸣校区办学)”。
3.原:“022 电子商务 5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地方专项计划,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022 电子商务 5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地方专项计划,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二、广西民族大学本科第一批(10608 广西民族大学),第267、268页
(一)原:“156 工商管理 35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56 工商管理 35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二)原:“157 会计学 45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
调整为:“157 会计学 45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
(三)原:“159 文化产业管理 10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59 文化产业管理 10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四)原:“161 档案学 33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
调整为:“161 档案学 33人(理工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
(五)原:“162 物流管理 39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62 物流管理 39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六)原:“163 电子商务 51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63 电子商务 51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七)原:“164 旅游管理 9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64 旅游管理 9人(理工类,4年,555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八)原:“196 工商管理 32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96 工商管理 32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九)原:“197 会计学 42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
调整为:“197 会计学 42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
(十)原:“199 文化产业管理 26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199 文化产业管理 26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十一)原:“201 档案学 15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
调整为:“201 档案学 15人(文史类,4年,550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
(十二)原:“202 电子商务 40人(文史类,4年,555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202 电子商务 40人(文史类,4年,555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十三)原:“203 旅游管理 23人(文史类,4年,5550元/年,在相思湖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调整为:“203 旅游管理 23人(文史类,4年,5550元/年,在武鸣校区办学,实行“3+1”培养模式,具体查阅学校招生章程)”。
三、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第一批(10002 中国人民大学),第154页
原:“018 工商管理类(数科与营销管理双主学位项目) 1人[理工类,4年,5000元/年,包含专业: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管理科学(商业数据分析方向)、管理科学,商学院与统计学院联合建设,毕业获管理学、理学双主学士学位]”。
调整为:“018 工商管理类(数科与营销管理双主学位项目) 1人[理工类,4年,5000元/年,包含专业:市场营销,商学院与统计学院联合建设,毕业获管理学、理学双主学士学位]”。
四、南京师范大学专项计划批(10319 南京师范大学),第134页
原:“007 历史学类 2人[文史类,4年,52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在仙林校区办学,包含专业:历史学(师范、非师范)、考古学]”。
调整为:“007 历史学类 2人[文史类,4年5200元/年,国家专项计划,第一年在随园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办学,包含专业:历史学(师范、非师范)、考古学]”。
五、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第一批(10319 南京师范大学),第208页
(一)原:“009 社会学 2人(理工类,4年,5200元/年,在仙林校区办学)”。
调整为:“009 社会学 2人[理工类,4年,5200元/年,第一年在随园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办学]”。
(二)原:“019 学前教育(师范) 2人(文史类,师范,4年,5720元/年,在仙林校区办学)”。
调整为:“019 学前教育(师范) 2人[文史类,师范,4年,5720元/年,第一年在随园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办学]”。
(三)原:“020 小学教育(师范) 2人(文史类,师范,4年,5720元/年,在仙林校区办学)”。
调整为:“020 小学教育(师范) 2人[文史类,师范,4年,5720元/年,第一年在随园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办学]”。
(四)原:“021 中国语言文学类 2人[文史类,4年,5720元/年,在仙林校区办学,包含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非师范、创新实验班)、秘书学]”。
调整为:“021 中国语言文学类 2人[文史类,4年,5720元/年,第一年在随园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办学,包含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非师范、创新实验班)、秘书学]”。
(五)原:“022 历史学类 3人[文史类,4年,5200元/年,在仙林校区办学,包含专业:历史学(师范、非师范)、考古学]”。
调整为:“022 历史学类 3人[文史类,4年,5200元/年,第一年在随园校区(地址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办学,包含专业:历史学(师范、非师范)、考古学]”。
六、东南大学本科第一批(10286 东南大学),第199页
原:“003 工科试验班(碳中和与智能制造实验班) 10人(理工类,4年,6380元/年,包含专业: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动载运工程、智能感知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调整为:“003 工科试验班(碳中和与智能制造实验班) 10人(理工类,4年,6380元/年,包含专业: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动载运工程、智能感知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七、东南大学特殊批(物理)(高水平运动员)
原:“工科试验班(碳中和与智能制造实验班) 10人(理工类,4年,6380元/年,包含专业: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动载运工程、智能感知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调整为:“工科试验班(碳中和与智能制造实验班) 10人(理工类,4年,6380元/年,包含专业:智能车辆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电动载运工程、智能感知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环境工程、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
八、新疆大学本科第一批(10755 新疆大学),第290页
原:“00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人(理工类,4年,3500元/年,在博达校区办学”。
调整为:“003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人(理工类,4年,3500元/年,在博达校区办学,数学单科不低于90分”。
如有疑问,请咨询调整内容的院校,电话详见《2023年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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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条件(一)报考对象1.广东省户籍人员。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三)免考条件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报名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9:30至7月10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24:00;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9月11日00:00至16日18:00。(二)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三、笔试时间及科目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四、有关事项(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二)成绩查询与复核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三)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27日 下载附件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详细照片要求见附件3第18点。第五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第六步:信息初审。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第七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失败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核验失败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3年9月11日00:00—16日18:00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附件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 考生报考前,务必登录拟报地市及考区的官网或官微,关注相关公告,了解拟报考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2. 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报名网站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3.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4. 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将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如考生个人信息核验失败,教育考试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上传相关材料。注意: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5. 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6. 凭广东省内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7.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报名界面可查询),属于分校或者校区的,在标准学校名称后以全角中文括号加以注明,例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8.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10.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11.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12.如拟报考区额满,考生可选择本地市其它考区报考,各地市考位数总体上可满足本地市考生需求。13.考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市),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14. 考生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正确选择考区后,须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2023年7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2023年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于2023年7月11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15. 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2023年7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16.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材料不符或信息不实,本次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17.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18.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3)照片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4)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备注:可使用图片剪辑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附件4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序号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备注(一)幼儿园1 综合素质(幼儿园)1012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二)小学1 综合素质(小学)201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三)初中1 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3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四)高中1 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3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如下: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4. 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目代码:309)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5.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8.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9.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附件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地市单位名称咨询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广东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020-62833628http://eea.gd.gov.cn/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20-83868090http://gzzk.gz.gov.cn/shks/index.html广州招考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020-81957623广州市越秀区招考办020-87678002广州市海珠区招考中心020-84479905广州市天河区招考办020-38622793广州市白云区招考办020-86367165广州市黄埔区招考办020-82116639广州市番禺区招考办020-84644565广州市花都区招考办020-36898748广州市南沙区招考办020-39050023广州市增城区招考办020-82752867广州市从化区招考办020-87930461韶关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0751-8912116http://jy.sg.gov.cn/韶关教育信息深圳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5-82181999http://szeb.sz.gov.cn/szzkw/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2391981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0755-22185762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245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9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25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779445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0755-84622408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0755-88219572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0755-2522853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0755-28333192珠海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756-2121896珠海特区教育汕头汕头市招生办公室0754-88860197https://www.shantou.gov.cn/edu汕头市教育局佛山佛山市招生办公室0757-83352756http://edu.foshan.gov.cn/jyxx/jyxx_jyzc/fsszkw/佛山招考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0757-82341154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0757-86209556转3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办0757-22835192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0757-87782686三水教育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0757-88282396,88282343https://www.fsgmjy.cn/高明教育江门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0-3503934江门教育湛江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0759-3365768、3339667茂名茂名市招生办(茂名市辖考区)0668-2270141http://mmjyj.maoming.gov.cn/茂名教育茂南区招生办0668-2816977电白区招生办0668-5120473高州市招生办0668-6663900肇庆肇庆市招生办公室0758-2843139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12肇庆教育号惠州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0752-2399622http://www.hzkszx.com/梅州梅州市教育考试院0753-2180826http://edu.meizhou.gov.cn/梅州市教育局汕尾汕尾市招生办公室0660-3390696http://www.shanwei.gov.cn/swjyj/河源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河源市辖考区)0762-3389506河源教育发布源城区招生办0762-3336066紫金县招生办0762-7822270龙川县招生办0762-6752301连平县招生办0762-4332370和平县招生办0762-5630222东源县招生办0762-8831763阳江阳江市招生办公室0662-3333920(市招生办)、0662-3329665(市教研院)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mindex阳江教育公众号阳东区招生办0662-6611485阳春市招生办0662-7658860阳西县考试中心0662-5551515清远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763-3373128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jyj/清远招考东莞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69-28330813http://edu.dg.gov.cn/东莞慧教育中山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760-89989286http://zk.zsedu.cn/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潮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0768-2805032潮州教育揭阳揭阳市招生办公室0663-8724409揭阳教育云浮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0766-8830608http://www.yunfu.gov.cn/jyj/云浮教育注:以上电话为笔试业务咨询,不包含面试及资格认定内容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8: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7.提交报名信息后很久了还是“待审核”状态。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7月11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7月11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7月11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8.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9.港澳台考生怎么报考?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10.深汕合作区考生该选择深圳还是选择汕尾报考?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位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根据我省报名工作规定,请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11.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从2023年开始,下半年的笔试考试时间为9月,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见正文(一)报考对象,第3点),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1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13.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答: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可以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可。14.审核通过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1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什么?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16.可以凭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补充材料,请上传“粤省事”或“支付宝”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参考样图如下:17.报名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18.广东省高校在校生,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19.收到短信提醒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跟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20.提交报名申请后发现报错科目了,可以改吗?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21.港澳台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广东省内,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22.报名后身份证丢失,可以凭电子身份证入场吗?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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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二)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有关高校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附件:《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27日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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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关于上海停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的公告
经研究,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上海地区停止报考工作。请考生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了解其他报考信息。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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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考区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7日8:00—7月10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7日8:00—7月11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7月7日8:00—7月12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9月11日—16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3年11月8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当前年级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下同)。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考点一般设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注:全日制专科和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才能报考。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只有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9月16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科目说明: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不予更改。凡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后一律不予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0552-3127352、4952910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782263、0555-8324775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0550-2177876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审核状态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如有异常的重复缴费,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费。
(四)特别提示
1.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2.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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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7月4日,为便于考生填报志愿,确保志愿填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各科类各分数段成绩数据予以公布。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高考普通类(历史)分数段统计表 2.广东省2023年高考普通类(物理)分数段统计表 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4.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美术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5.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音乐学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6.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音乐表演-声乐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7.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音乐表演-器乐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8.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舞蹈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9.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广播电视编导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10.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书法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1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普通话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 1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播音与主持粤语类总分分数段统计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26日 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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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有关高校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附件:《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26日 下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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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广 东 考 区 报 考 简 章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以下简称PETS)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向社会全方位开放,用于测试应试者英语能力的等级水平考试。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户口所在地等限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外),可根据本人掌握英语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的级别,但一次只能报考一个级别。本考试不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考;严禁考生一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否则将按违规处理。一、开考级别及考试时间二、报名时间及方式2023年下半年PETS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PETS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三、报考手续(一)报名1.注册ETEST通行证账号。本次PETS报名须使用ETEST通行证账号。考生在2023年6月28日9:00后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ETEST通行证页面(https://passport.neea.edu.cn),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取得ETEST通行证。ETEST通行证账号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所有使用ETEST通行证的报名系统中通用。未注册考生可登录https://passport.neea.edu.cn/网站,使用电子邮箱或手机注册ETEST通行证账号。如果考生已注册通行证,在PETS网上报名时无需再次注册。2.报名。2023年下半年我省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报名考生须在报考时间内使用ETEST通行证账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PETS页面(http://pets.neea.edu.cn)点击“在线报名”进行报名。3.推荐浏览器:谷歌、火狐、IE9+、360浏览器(选择极速模式)。(二)缴费已报名考生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本次报名失效,不予保留考位。报名网站支持支付宝及网上银行(务必使用推荐浏览器)进行缴费。报名时未一次性完成缴费流程的考生可登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网站,继续完成缴费(注意考生缴费时间不得超过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三)准考证打印完成报名及缴费的考生,可自2023年9月14日9时起,登录PETS报名网站进入“报考信息”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四、成绩与证书本考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档。笔试得分60分及以上为笔试合格,口试得分在3分及以上为口试合格。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自2019年3月考试起,对考生前次单项合格成绩进行自动保留。考生相邻两次考试的姓名和证件号码完全一致,且当次参加考试的科目(笔试或口试)与上一次另一科的考试科目(笔试或口试)的成绩都合格时,可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核发相应级别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两次报考不同级别的科目,即使不同级别单项科目均合格也不能获得合格证书。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并可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单(pdf格式)。在一次考试中没有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而只有单项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下发笔试或口试单科成绩合格证。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点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结果由考点告知考生。为进一步做好考生服务,方便考生快捷领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自2021年3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以电子版证书代替原有纸质版证书,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版证书等同以往发放的纸质版证书。五、注意事项(一)报名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可查询并选择本次可报考考点,考点可接受的考生数量有限,额满即止。(二)考生缴费时间不得超过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三)听力残疾考生完成报考后可申报笔试听力部分免考,具体指引见附件。(四)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军人及武警人员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等),并自觉接受考点身份验证,同时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五)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入场,笔试当天上午8:45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口语考试上午9:00后、下午2:00后禁止考生进入口试候考室。(六)每一级别考试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部分,笔试和口试分别进行,先笔试后口试。一、二、三级笔试考生须将试题册封面条形码粘贴条粘贴至答题卡上规定位置,考生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笔试和口试成绩均无效。六、考点联系方式考点代码考点名称地址咨询电话440115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六路瑞兴新街7号020-83370467440124广州市南沙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兴业路422号020-84999906440148广州市财经商贸职业学校大坦沙校区广州市荔湾区珠江桥中东海北路21号020-81763005440170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同和校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握山北东街五巷16号020-37386174440187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广州市天河区棠下棠德路121号(棠德花苑内)020-37286273440188广州市旅游商务职业学校广州市海珠区新滘西路9号020-84263057440189广州市信息技术职业学校下塘西校区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41号020-83574832440190广州理工学院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638号020-87478434440191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州市白云区同泰路1111 号020-37247710440310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9号0755-28924141440322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3号0755-83942925440333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坪山区创景南路13号0755-23678668-1402440344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宝安区宝安教育城学子路4号0755-27590357440355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光明区光侨大道3409号0755-29199440440366深圳市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公路269号0775-89383312440377深圳开放大学深圳市罗湖区解放路4006号0755-82116766440388深圳市奋达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奋达科技园左侧0755-29686442440390深圳市华强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景田南四街1号0755-83904046440395深圳市博伦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南山区南博二路28号0755-84354555-8207440399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0755-25104655440413珠海市卫生学校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10号0756-6296180440503汕头大学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0754-86502623440514汕头市林百欣科学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汕头市嵩山路69号0754-83960690440520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35号0754-88557071440633佛山市顺德区陈登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大道东B1号0757-28911969440715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广东省江门市胜利北路40号0750-3281480441501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城区文德路汕尾职业技术学院0660-3386863441801清远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学府路0763-3930670441910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东莞市莞城街道学院路287号0769-23100823441912东莞理工学校东莞市横沥镇职城路2号0769-82920368441914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东城街道新源路23号0769-22661611441920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东莞市虎门镇威远环岛路353号0769-85569662441923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1号0769-89287178转8830445211揭阳市综合中等专业学校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渔湖街道发展大道南段0663--8783490附表:听力残疾考生申请PETS听力免考指引附表听力残疾考生申请PETS听力免考指引一、申请方式及流程报名参加PETS笔试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听力残疾考生,应于报名成功后向省教育考试院所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审核确认。申请期限为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1.《听力残疾考生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后);2.考生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3.考生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由法定监护人代办,还应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确认后出具《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发至考生。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告知书》进入考场,作为考试时享受合理便利的凭证。二、听力免考考生答题要求听力部分免考的考生,听力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的考生不得翻看和作答,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听力残疾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同其他考生。三、听力免考的考生分数计算方式 按“考生笔试成绩(除听力部分)×总分值/笔试总分(除听力部分)”计算。 下载:听力残疾考生报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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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2023年山西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及入口
山西2023年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5日8:00-7月5日18:00,填报入口为https://zhongkao.sxkszx.cn:8443/index.html,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个人信息。
山西省2023年五年制高职、中专(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将于6月25日开始。
考生须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选择网页右上角“考生登录”→“中考考生网上服务平台”→“志愿填报”→“五年制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院校志愿填报”-https://zhongkao.sxkszx.cn:8443/index.html,进入网上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6月25日8:00—7月5日18:00
第二次填报志愿时间:8月1日8:00—8月3日18:00
第三次填报志愿时间:9月11日8:00—9月13日18:00
二、填报志愿要求
1、考生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中〔2023〕8号)的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志愿。
2、考生要牢记并保管好自己的登录密码,切不可泄露给他人。考生志愿必须由本人填报,任何单位、学校、个人无权要求考生提供登录密码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若因自身保管不慎而泄露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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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
为方便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查询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相关信息,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院校提供的信息,编辑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分普通类(历史)版、普通类(物理)版,内容包含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招生类型。请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且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的考生仔细认真阅读,填报时在志愿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 版]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历史)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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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3年6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即将举行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将于6月28日至30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6月28日(星期三)9:00—10:00化学13:00—14:00思想政治15:30—16:30物理6月29日(星期四)9:00—10:00历史13:00—14:00地理15:30—16:30生物学6月30日(星期五)8:00起开考信息技术为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一、做好考试准备1.考生在考前及考试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考生如有发热、新冠阳性、水痘、肺结核等状况,须主动向班主任报告(社会考生须主动报区招考机构,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7),并按照考点安排参加考试。2. 考试在工作日进行,考生和家长应充分考虑交通以及天气、入场安检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建议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3.为便于快速通过安检,建议考生:使用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来携带文具等考试用品及日常个人用品;穿着无金属配件(拉链、皮带扣、发卡等)的服装;将书包放于家中或交由送考教师、送考家长保管。4.考试当日,建议考生随身携带一件薄外衣,以防开启空调时不适应室温。二、遵守考试规则5.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点,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建议将手机放于家中或交由送考教师、送考家长保管。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所携带的助听器、人工耳蜗、拐杖、轮椅等可正常通过安检。6.合格考笔试科目,允许考生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 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将翻译笔、涂改液、修正带、蓝牙耳机等物品带入考场。信息技术科目为上机考试,考生不得将计算器带入考场。7.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1)6月28日上午化学科目考试,9:1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9:30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2)6月28日下午思想政治科目考试,13:1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13:30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3)6月28日下午物理科目考试,15:4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16:00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4)6月29日上午历史科目考试,9:1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9:30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5)6月29日下午地理科目考试,13:1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13:30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6)6月29日下午生物学科目考试,15:45起禁止考生进入考点,16:00考生可提前交卷离场。(7)6月30日信息技术科目考试,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参加该场次考试,可由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参加本考点其他场次的考试。8.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三、放松心态应考9.考生须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就读学校、区招考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考前及考试期间,考生应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习惯,注意食品卫生和营养搭配,注意天气变化,调整心态,放松心情。10.考试结束,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带好随身物品,有序快速离场,切勿滞留考点。11.送考家长在考点周边应避免聚集,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指挥,考试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 感谢考生与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2.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3.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场规则4.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生作答须知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6.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7. 各区招考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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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2024年湖南省高职单招考试时间、考试内容详细说明
一、考试时间
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按报名时填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
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4年3月16日—17日(周末),考试结束后立即进行录取。未完成单招计划的高职院校要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
第二志愿时间统一定为2024年4月13日—14日(周末)。
二、考试组织
由招生高职院校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三、考试内容、形式
高职单招考试按照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依据考生类别分别命题和组考,两部分测试成绩总分(即综合成绩)为600分。
其中,普通类专业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比重为50%,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及乘务相关专业可适当提高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所占比重,但不得高于综合成绩的70%。
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1.文化素质测试
对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招生高职院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笔试、机试或实践操作、技能展示等方式考察考生职业技能(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主要考察职业适应性),鼓励高校采取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察。要根据不同专业大类或专业类人才培养要求分别确定测试内容,增强技能人才选拔的针对性。
四、免试政策
符合以下免试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考试前向拟报考高职院校申请。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在统招录取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
1.免试直接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由招生院校审核决定是否免试录取。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依据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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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3年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
1.什么是高职单招?
高职单招是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的简称,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我省实施高职单招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更加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⒉高职单招的招生对象是哪些考生?
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⒊2023年在河北省进行高职单招的院校有哪些?
经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河北省实施高职单招的省内院校共有72所,名单如下:
院校具体招生专业以教育厅批准的最终招生计划为准。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在我省实施高职单招的省外院校将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4.什么是考试类,按考试类考试有什么优势?
考试类是指以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划分的专业大类为基础,按照相近相通原则,分类别进行考试和录取的一种形式。
2023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招生继续按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
实行按考试类考试方式,一是简化了考生报考手续。考生只需选择某一考试类报考,即认为向该类所有院校报考,考试成绩供该类所有院校使用,减轻了考生的考试负担、减少了考生的舟车劳顿。二是扩大了考生志愿填报选择范围,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面向所有院校的本类专业,增加了考生的选择范围。三是考试和录取管理更加规范,由牵头院校统筹考试及录取组织等工作,管理更加统一,操作更加规范,考试及录取环境更加优化,更加有利于维护公平公正。
5.各考试类包含哪些专业?
各考试类涵盖专业如下(涵盖专业来源于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后期如有调整,以2023年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具体招生专业以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A考试一类(土木建筑、资源环境与安全、水利等所涉及专业)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地质调查与矿产普查、生态地质调查、矿产地质勘查、煤田地质勘查、岩矿分析与鉴定、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与工程地质、矿山地质、钻探工程技术、岩土工程技术、地球物理勘探技术、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环境地质工程、城市地质勘查、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工程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无人机测绘技术、矿山测量、导航与位置服务、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油气储运技术、油气地质勘探技术、钻井技术、油气智能开采技术、油田化学应用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煤矿智能开采技术、矿井建设工程技术、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煤层气采输技术、矿山智能开采技术、矿物加工技术、大气科学技术、大气探测技术、应用气象技术、雷电防护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生态保护技术、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生态环境修复技术、绿色低碳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净化与安全技术、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智能环保装备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化工安全技术、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安全智能监测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森林草原防火技术、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技术、城乡规划、智慧城市管理技术、村镇建设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城市燃气工程技术、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城市环境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智能检测与估价、现代物业管理、水文与水资源技术、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智慧水利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机电排灌工程技术、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智能水务管理、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水电站运行与智能管理、水利机电设备智能管理、水土保持技术、水环境智能监测与治理、水生态修复技术
B考试二类(交通运输、能源动力与材料等所涉及专业)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水电站机电设备与自动化、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农业电气化技术、机场电工技术、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城市热能应用技术、地热开发技术、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光伏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生物质能应用技术、氢能技术应用、工业节能技术、节电技术与管理、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智能轧钢技术、钢铁冶金设备维护、金属材料检测技术、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金属智能加工技术、金属精密成型技术、储能材料技术、稀土材料技术、材料工程技术、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复合材料智能制造技术、航空复合材料成型与加工技术、非金属矿物材料技术、光伏材料制备技术、硅材料制备技术、炭材料工程技术、橡胶智能制造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新型建筑材料技术、建筑装饰材料技术、建筑材料检测技术、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桥梁隧道工程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道路机械化施工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道路工程检测技术、道路工程造价、道路养护与管理、智能交通技术、道路运输管理、交通运营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航海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水路运输安全管理、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港口与航运管理、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检验、集装箱运输管理、民航运输服务、民航通信技术、定翼机驾驶技术、直升机驾驶技术、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飞机电子设备维修、飞机部件修理、通用航空器维修、飞机结构修理、航空地面设备维修、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通用航空航务技术、航空油料、管道工程技术、管道运输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邮政快递运营管理、邮政快递智能技术、邮政通信管理
C考试三类(装备制造等所涉及专业)
机械设计与制造、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设计、工业工程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现代铸造技术、现代锻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材料表面处理技术、增材制造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特种加工技术、智能光电制造技术、电线电缆制造技术、内燃机制造与应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电机与电器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制冷与空调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自动化仪表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高速铁路动车组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制造与维护、船舶工程技术、船舶动力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船舶智能焊接技术、船舶舾装工程技术、船舶涂装工程技术、船舶通信装备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邮轮内装技术、海洋工程装备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行器数字化装配技术、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航空装备表面处理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导弹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D考试四类(农林牧渔、轻工纺织、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等所涉及专业)
种子生产与经营、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现代农业技术、生态农业技术、园艺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烟草栽培与加工技术、饲草生产技术、食用菌生产与加工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棉花加工与经营管理、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管理、林业技术、园林技术、草业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经济林培育与利用、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林业信息技术应用、木业智能装备应用技术、木业产品设计与制造、动物医学、畜牧兽医、中兽医、宠物医疗技术、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禽智能化养殖、特种动物养殖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动物营养与饲料、蚕桑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海洋渔业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食品生物技术、药品生物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化工生物技术、生物产品检验检疫、绿色生物制造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煤化工技术、高分子合成技术、海洋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涂装防护技术、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化妆品技术、现代造纸技术、家具设计与制造、鞋类设计与工艺、陶瓷制造技术与工艺、珠宝首饰技术与管理、皮革加工技术、皮具制作与工艺、乐器制造与维护、香料香精技术与工艺、表面精饰工艺、包装工程技术、包装策划与设计、数字印刷技术、印刷媒体技术、印刷数字图文技术、印刷设备应用技术、现代纺织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丝绸技术、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数字化染整技术、纺织品设计、现代家用纺织品设计、纺织材料与应用、现代非织造技术、纺织机电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皮革服装制作与工艺、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酿酒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药品生产技术、生物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兽药制药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制药设备应用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智能医疗装备技术、医用电子仪器技术、医用材料与应用、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康复工程技术、保健食品质量与管理、化妆品经营与管理、化妆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
E考试五类(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公安与司法(公安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
旅游管理、导游、旅行社经营与管理、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民宿管理与运营、葡萄酒文化与营销、茶艺与茶文化、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营养配餐、法律事务、法律文秘、检察事务、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信息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安全保卫管理、智能安防运营管理、社会工作、党务工作、青少年工作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关系、公益慈善事业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网络舆情监测、公共事务管理、行政管理、质量管理与认证、知识产权管理、职业指导与服务、标准化技术、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婚庆服务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陵园服务与管理、现代文秘
F考试六类(教育与体育(体育专业除外)、新闻传播等所涉及专业)
数字图文信息处理技术、网络新闻与传播、出版策划与编辑、出版商务、数字出版、数字媒体设备应用与管理、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影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动画、影视制片管理、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摄影摄像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网络直播与运营、传播与策划、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特殊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商务日语、应用日语、旅游日语、应用外语、中文、应用俄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德语、应用泰语、应用越南语、应用阿拉伯语
G考试七类(医药卫生(临床医学类专业除外)等所涉及专业)
护理、助产、药学、中药学、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中药材生产与加工、中药制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药膳与食疗、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生物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放射治疗技术、呼吸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心理咨询、医学营养、生殖健康管理、眼视光技术、眼视光仪器技术、视觉训练与康复
考试八类(文化艺术等所涉及专业)
▪H考试八类艺术-音乐类音乐表演、曲艺表演、现代流行音乐、戏曲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
▪U考试八类艺术-舞蹈及表演类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时尚表演与传播、现代魔术设计与表演、舞蹈编导、民族表演艺术
▪V考试八类艺术-美术设计类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书画艺术、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民族传统技艺
▪W考试八类-文化服务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文化创意与策划、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考古技术、文物展示利用技术、图书档案管理、石窟寺保护技术
I考试九类(财经商贸等所涉及专业)
财税大数据应用、资产评估与管理、政府采购管理、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保险实务、信用管理、财富管理、证券实务、国际金融、农村金融、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会计信息管理、统计与大数据分析、统计与会计核算、市场调查与统计分析、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关务与外贸服务、服务外包、国际文化贸易、工商企业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农村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流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港口物流管理、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智能物流技术、供应链运营
J考试十类(电子信息等所涉及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技术、电子产品检测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智能光电技术应用、光电显示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嵌入式技术应用、工业互联网技术、区块链技术应用、移动应用开发、工业软件开发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密码技术应用、现代通信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通信软件技术、卫星通信与导航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智能互联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集成电路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6.各考试类牵头院校有哪些?
各类均设立牵头院校,负责本考试类的考生报考、缴费、命题、组考、评卷、成绩公布与复核、录取组织等工作。
7.高职单招招生计划是如何编制的?如何查询?
2023年高职单招继续按考试类将统考计划与对口计划分开编列。分别编列计划后,统考考生和对口考生之间、各考试类考生之间将互不影响,科学公平合理。
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前,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各考试类招生计划。考生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查询:
(1)通过各牵头院校官方网站查询相应考试类招生计划。
(2)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站查询。
(3)通过单招院校招生简章查询或者直接向相关院校咨询。
8.“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的作用是什么?
2023年我省高职单招的报考、打印准考证、志愿填报、成绩及录取结果查询等继续通过“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
(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进行。考生也可通过相关考试类牵头院校官方网站进行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我省单招相关规定、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制定的考试实施方案和单招院校招生简章,牢记“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及其网址,按要求进行报考、考试、填报志愿等操作。
9.高职单招工作流程是怎么安排的?
(1)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2)完成报考缴费的考生,需按照各考试类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3)2023年4月10日前(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到各牵头院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2023年4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5)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照各类牵头院校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查询录取结果。
10.考生如何报考和缴费?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含免试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和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普通高中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中的任一考试类,但不得报考对口计划。其中,选择考试八类的考生,还须选择细分类。
中职生可报考统考计划,也可报考对口计划,二者选择其一。如报考统考计划,可任选考试类报考,须与该类考生一起参加考试、录取;如报考对口计划,只能报考本人高考报名时所选专业类相对应的考试类。
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
具体报考流程如下:
(1)考生打开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先进行系统登录,需输入姓名、考生号、密码(首次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
(2)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需先修改登录密码。为保证信息安全,考生应尽量避免使用简单密码(例如:由纯数字、纯英文组成的密码)。密码修改完毕后,考生需使用新密码重新登录系统,登录后,在个人中心选择“报考缴费”进行考试类的选择。
请考生高度重视登录密码的保管,此密码将作为后期登录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准考证下载、志愿填报等使用,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等信息。
(3)考生选择考试类后进入缴纳页面,确定支付方式后,将无法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支付方式未确定前可返回修改。
(4)考生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后,点击“退出”按钮安全退出系统。 详细流程图如下:
特别提醒:
①支付方式确定后,考试类等报考信息将不得更改,如未确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报考缴费过程中出现问题,可根据页面提示操作或向牵头院校咨询。
②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不得跨考试类(含考试八类各细分类)报考、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11.报考统考计划的考生需要考试哪些科目?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450分。
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语文和数学成绩折算替代,具体折算办法由各牵头院校确定。没有语文和数学学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牵头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专业基础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基础考试部分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部分满分350分。
12.报考对口计划的考生需要考试哪些科目?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科150分,满分300分;职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满分450分。
13.考生参加考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在各类牵头院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提前熟悉考点路线。考生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各考试类规定的疫情防控等材料,提前熟知考点具体地址(校区)和交通状况,提前到达考点,避免因天气、交通或其他不可预测原因耽误考试。
(3)遵守考场规则。考生要自觉诚信应考,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比如手机、手表、无线耳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参加考试,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4)自觉健康应考。考生要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公布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牵头院校官方网站或直接向院校咨询。
14.残疾考生如何申请考试合理便利?
2023年高考报名时已申请合理便利并审核通过的高职单招残疾考生,可在所选择考试类的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对应牵头院校提出合理便利申请,学校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内容。
15.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考生按照各牵头院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牵头院校提出成绩复核。详见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或向牵头院校咨询。
16.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结合生源等情况,分别划定统考、对口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须勾选“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得跨考试类填报。
考生须在牵头院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志愿,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具体见各考试类实施方案或向各类牵头院校咨询。
17.高职单招是如何录取的?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通过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由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共同组织实施,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次志愿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各考试类投档规则,将其电子档案投给相关考试类符合条件的院校,由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其录取专业。
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各类牵头院校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考生也可向院校查询录取结果,最终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18.哪些考生可以申请免试录取?如何办理?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由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需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职业资格相关,招生院校在相同或者相近专业免试录取。免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考生须按院校有关要求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免试生在高职单招集中志愿投档前完成录取备案,录取备案后,其所填报的单招志愿无效。
19.退役士兵如何报考、如何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2〕19号)文件规定,退役士兵报考高职单招免于文化素质考试,须参加所报考的考试类牵头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专项高考报名安排另行通知)的退役士兵,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单招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考试类分为与统考招生专业相对应10个大类),并向相应考试类牵头院校缴纳职业技能考试费。考试类选定后,不得更改。退役士兵考生须按所选考试类的考试实施方案要求获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根据退役士兵考生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按照各考试类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划定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与所报考考试类相对应的退役士兵招生计划,不得跨类填报。其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录取安排与其他考生相同。
20.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还能参加当年的统一高考等考试和录取吗?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及录取。
21.违规处理有什么规定?
在单招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其当年高考报名所参加的各科、各阶段考试成绩无效。
教育部33号令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包括:
⑴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①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②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③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④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⑤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⑥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⑦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⑧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⑨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⑵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①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②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③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④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⑤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⑥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⑦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⑧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⑨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⑶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①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②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③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④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⑤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考生有上述第⑵、⑶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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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2023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广西普通高考招生工作公告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在广西招生的所有专业(含专业方向)均为提前批录取专业,均应参加政治考察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具体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委托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组织实施。为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广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生计划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在广西招生97人(男85人、女12人),其中:理工类招生男51人(含国家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3人)、女6人,文史类招生男34人、女6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zs.cicp.edu.cn)。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与地点(一)时间:2023年7月2日(星期日)。(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考生可乘B01路、B27路、B44路、B47路、B126路公共汽车到“长堽三里路口”站下车或乘坐南宁地铁3号线到“长堽路”站D出站口下车,步行转入沙江路直行500米左右,再转入长堽路三里前行250米左右即到。计划报考的考生须于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当日上午7:30前到达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地点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视为放弃。三、招生对象和条件(一)招生对象: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二)招生条件1. 政治考察合格凡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3)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治考察,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招生政治考察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察表》)后,填好应由本人填写的信息、粘贴照片后,携带《考察表》和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完成政治考察。请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保管好《考察表》,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2. 面试合格志愿报考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语言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3. 身体条件合格志愿报考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4)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8)身体状况没有2003年3月1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详情请登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s://zs.cicp.edu.cn/zcfg/1735.jhtml)。4. 体能测试合格(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7.1秒,女性≤8.6秒;(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3米,女性≥1.60米;(3)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6次/10秒,女性≥5次/10秒。以上3个项目须全部进行测试,其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试结论即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四、其他事项及要求(一)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携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考察表》和2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二)现场体检没有需要空腹的项目,考试当日早上可以进食。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出现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到医院就医,并依据医生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诊断,评估能否参加体能测试等剧烈运动。若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试,本着对考生本人健康和安全的考虑,建议考生主动放弃。考生到现场参加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着运动服、运动鞋为宜。(三)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长等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招生工作场地设置警戒区域,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需凭有效证件才能进入指定区域。考生在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相机及其他通讯设备,如考生违反规定,现场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试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成绩。严格按照国家“乙类乙管”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落实防疫措施。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71—2619089、0771—2630253;监督电话:0771— 2616163。请在行政上班时间咨询。附件:《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3年招生政治考察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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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一、填报方式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可自行上网或到中学(报名点),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确认。(一)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为依据。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本人的考生号、密码、手机短信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二、填报时间填报志愿分两个时段进行,具体如下: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本时段仅填报需政审、体检、面试的提前批本科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飞行技术等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上述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其他志愿在第二时段填报。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除第一时段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外的其他所有各批次、各科类(普通类、艺体类等)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在本时段填报并进行网上确认志愿信息。三、填报流程(一)了解招生录取政策。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3号),了解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及类型、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原则;登录拟填报高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查看拟填报高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的录取规则、身体条件限制等要求。(二)查阅招生专业目录。考生根据本人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各分数段的人数情况,查阅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普通类物理版”“普通类历史版”“体育艺术版”)(下称《招生专业目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填报指南》,以及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专业目录》,选择适合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期间,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和微信公众号(ID号:gdsksy)关于增补或更正《招生专业目录》信息。(三)对照招生体检要求。考生要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重要说明及高校招生章程,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和本人体检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的专业填报。考生不应填报自己身体条件受限的专业,如因此被高校退档,后果自负。(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表。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写《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下称《考生志愿表》),该表可在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1.录入院校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高考报名时的考生号和密码登录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按照事先填写并校对正确的《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并在网上提交。考生需逐批次填报志愿,在提交某一批次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先进行志愿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则不符合专业招生条件,该批次所填志愿将无法保存,请考生根据提示信息,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直至修改正确为止。核对该批次志愿无误后,请保存所填志愿。2.网上确认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批次志愿保存后,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核验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核验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网上进行志愿确认的,其填报的志愿无效,后果自负。3.修改志愿时限及次数。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8日9:00—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6月29日19:00—7月4日16:00)可多次上网修改本人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需更改,最多可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并重新确认志愿。取消志愿确认后,无论是否重新修改,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后确认的志愿为准。4.填报志愿提醒。在规定的时间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截止后的2小时内(第一时段:6月29日16:00—18:00;第二时段:7月4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可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应在志愿确认后,及时重新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志愿确认状态。为避免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志愿填报高峰期,减少连续在线时间,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完毕。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含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此类考生,只能在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四、注意事项(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2023年,我省招生录取批次分提前批次、本科批次、专科批次3个录取批次。具体批次及院校专业组志愿个数见《考生志愿表》。考生填报时,可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系统免费对所有考生开放,考生使用高考考生号及高考报名时设置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查看近年各在粤招生高校和各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结合本人高考成绩和排位,按照“冲”“稳”“保”思路,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之间的梯度,提高被录取机会。(二)查询高校招生章程。考生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或高校门户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院校办学性质、招生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等,避免填报不宜就读的专业,避免投档后被高校退档。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高校的收费较高,请考生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奖、助、贷政策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注意不要将独立学院等同于某某大学的二级学院。(三)高校招生录取顺序。除专科提前批次、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院校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结束后、专科录取批次开始前进行外,其他批次院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志愿表》先后顺序进行。(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要求。普通高中应届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均须合格,方可投档。否则,其填报的志愿无效,不能参与投档录取。(五)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强基计划志愿无需填报(其他院校志愿仍需填报)。强基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开始录取前进行(即其他所有院校开始录取前完成),省招办根据招生院校确定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备案手续,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投档。(六)报考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的考生1.符合我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要求,已完成“高校专项计划”院校报名、资格审核,被高校确定入选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可填报“高校专项计划”。2.经招生院校确认资格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符合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高校专项计划及综合评价资格等特殊类型的考生,须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一个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具有资格,但未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栏填报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相应特殊类型报考和录取资格。考生要与其测试高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并在志愿填报时正确选择报考高校,以免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高校,导致未能被录取。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3.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资格考生的院校,在本科录取批次正式投档前完成录取工作。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统考)资格考生的院校录取工作,与院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同期进行。4.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等11所高校在我省实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高考成绩符合要求并经高校公示已获资格的考生,只能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的“综合评价”志愿栏中选择一所院校填报。(七)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和艺术校考类专业]考生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注意各招生院校对术科考试类型及成绩的要求。艺术类术科考试类型分为“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填报艺术类“统考”“统考+校考”“统考合格”专业时,考生术科统考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委会或高校规定的相应类别及批次的术科录取分数线。2.我省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书法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合成总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类统考按“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2.5×4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了解相关招生政策,并分类别、分专业、分术科考试类型、分批次查阅艺术类院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必要时可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3.艺术类校考是指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类术科和播音与主持类省统考未涵盖的所有艺术专业的校考。报考艺术类校考的考生应在志愿表的“艺术类校考”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及专业。4.音乐类和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报考志愿时,要根据拟招生高校要求,并结合自身所具有的术科成绩类别,音乐类在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播音与主持类在播音与主持艺术(普通话)、播音与主持艺术(粤语)选择与之对应的类型进行填报。5.艺术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问题。艺术类考生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只能选择一种填报。(八)体育类考生我省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考生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40%+术科成绩×2.5×60%”合成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考生要处理好跨类兼报的问题,不能在同一批次内既报体育类院校专业组志愿又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志愿。(九)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1.报考空军、海军招飞、军检、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第一时段内填报。同时需在第二时段填报其他所有各批次院校志愿。2.报考空军、海军招飞院校、军检、公安院校等需政审、体检、面试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请在填报志愿前认真阅读有关附件,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电话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十)报考少数民族班的考生符合《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号)规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招收少数民族班院校时,须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十一)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应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十二)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符合广东省重点高校招收专项计划(下称地方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地方专项计划录取最低分数线的,可在本科录取批次中普通类本科院校栏目中填报志愿。未经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审核认定资格且公示的考生,或经省招生办公室复查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地方专项计划”志愿无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同步进行。(十三)报考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本科“教师专项计划”或本、专科“农村卫生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卫生专项计划栏中填报相应院校志愿。被录取考生须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十四)报考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的考生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珠海学院在内地招生,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录取批次非军检院校中填报志愿,这两所高校录取时均按高考统一考试成绩(不含加分)投档。香港珠海学院安排在本科录取批次普通类中填报志愿。(十五)报考香港地区高校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香港地区有关高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高校统一录取,省招生办公室不再向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香港地区高校录取的考生档案。(十六)征集志愿录取录取期间,高校如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由省招生办公室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面向符合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当批次征集志愿资格线上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征集志愿院校及缺额计划数、报考条件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时,考生可根据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相应的征集志愿院校专业组及专业。五、组织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主体责任。要把国家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传达到每一个考生。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辖区内各县(市、区)开展志愿填报工作,及时发放各类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增补或更正的招生专业目录信息,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提供设备、网络填报志愿,及时了解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进度、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各中学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系统绑定手机号码的工作,在规定的时段内,按时段分别通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志愿填报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要在志愿填报截止前督促考生及时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二)加强填报指导。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加强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每一位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和要求。要指导考生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招生专业目录;提醒考生务必登录高校门户网站或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了解拟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及有关信息,在成绩公布前根据估分情况,草拟填报志愿方案,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对志愿方案做必要的修改和调整。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考生高考成绩及各招生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时,同时公布各科类考生分数区间人数和考生排位,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中学(报名点)和考生要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及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文件和要求。(三)加强志愿填报管理。各地、各中学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各中学不得为中介机构提供宣传咨询的场地;各地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各招生考试机构及中学(报名点)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并做好计算机病毒防范和故障排查工作,确保网络安全;同时,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防考生志愿被篡改,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速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附件:202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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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一、本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非军检本科院校)(一)本科各科类普通类(历史):总分433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39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195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95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310分,舞蹈术科195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405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204分。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50分,书法术科215分。播音与主持类(含粤语):文化科总分350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20分。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310分。(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含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普通类(历史):总分54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9分。(三)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地方专项计划)普通类(历史):总分51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09分。(四)高水平运动队普通类(历史):总分457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56分。二、专科院校(含执行本批次最低分数线的提前批专科院校)普通类(历史):总分18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18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10分,体育术科195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230分,音乐术科160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210分,舞蹈术科160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31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书法类:文化科总分310分,书法术科195分。播音与主持类:文化科总分310分,播音与主持术科210分。艺术类校考:文化科总分210分。三、军队本科院校(一)军队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含空军、海军招飞、武警工程大学、武警警官学院、武警特种警察学院、武警海警学院)普通类(历史):总分54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9分。(二)军队本科批次院校陆军工程大学(人防系统定向)普通类(物理):总分456分。四、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普通类(历史):总分54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9分。五、本科院校订单定向培养农村教师人才(教师专项计划)普通类(历史):总分457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56分。其中,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普通类(历史)总分52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19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65分,体育术科203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325分,美术术科195分。音乐类(音乐学):文化科总分325分,音乐术科195分。六、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卫生专项计划)(一)本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普通类(历史):总分52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56分。其中,汕头大学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普通类(物理)总分519分。(二)专科院校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计划普通类(历史):总分413分。普通类(物理):总分419分。七、本科院校少数民族班(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少数民族班)普通类(历史):总分393分。普通类(物理):总分399分。八、预科班本科院校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普通类(历史):总分373分。普通类(物理):总分379分。其中,湖南大学:普通类(历史)总分540分;普通类(物理)总分539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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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公安部、教育部的部署要求,在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厅警务督察总队、福建警察学院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本省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的组织领导,严把招生标准,严格招生规定,严肃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坚决把好“入口关”,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强化招生宣传。各市、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宣传工作,鼓励指导符合条件、有志于公安事业的优秀考生踊跃报考。要严肃招生宣传纪律,规范招生宣传内容,完善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以娱乐化、庸俗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宣传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引导,稳妥处置敏感舆情,营造良好的招生舆情环境。要教育引导考生增强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不得在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参加公安院校招考、录取通知书等信息,严防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三、提升服务水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参与政治考察工作的单位和民警,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做到接待热情、办理及时,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要面向考生、家长、社会准确、细致开展公安院校招生政策宣传解读、信息查询和咨询等服务,从细微处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考生和家长排忧解难。
四、落实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期间,要健全招生安全工作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压实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梳理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隐患,完善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保密安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属地有关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改进有关工作流程,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加强个人防护和场地消杀,全力保障考生和招考工作人员健康安全。
五、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完善招生信息公开、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省公安厅政治部。联系人:兰锦升,联系电话:0591-87093094。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福建省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3〕204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3〕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上述5所公安院校以下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和福建警察学院6所公安院校。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新疆警察学院2023年定向福建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3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3〕196号)有关规定实施(我省招生公告另行发布)。
第三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主要包括考生志愿填报、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入学复审复查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其中,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必选政治;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政治;C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D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限。
第六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面向全省招生。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面向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定向招生。福建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1、2。
第七条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和海关缉私部门等垂直管理部门入警就业招生计划,被录取考生需与垂直管理部门、培养院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毕业后入警要求、工作去向、选岗规则、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与处理办法等事项。
第三章 报考资格与条件
第八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3年高考资格,报名参加福建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九条 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具体办法按照《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限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设区市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十一条 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从严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四章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中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省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结束次日12时前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入闱的考生名单,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脱敏脱密后公布。
考生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将视其为该院校专业组生源,适用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及征集志愿全过程,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入闱考生须接受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仅面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且只组织一次。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作放弃志愿处理。
第十四条 福建省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地点在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从北园路南大门入校)。原则上采取分片区、分批次方式组织开展。其中:7月4日安排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7月5日安排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7月6日安排厦门、漳州、泉州的考生。上述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调整,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入闱考生按照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顺序依次进行,且只能参加一次。各检查、测评项目当场公布结果,由考生本人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均不安排参加下一环节检查或测评。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复核投诉组提出,由复核投诉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不限底色彩色相片5张,以及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密封好的政治考察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现场交纳体检费现金20元,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第五章 政治考察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合格外,还须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第十七条 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政治考察时,要参照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若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为主负责实施,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3,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可由受理考察申请的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发函,请其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意愿的考生可适当提前办理政治考察手续。
第十九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和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以下流程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一)考生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索取(从公安内网厅政治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或者自行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t.fujia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政治考察表》,打印一式2份并逐项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考察。
(二)县级公安机关为政治考察实施机关。公安机关派出所对考生填报的上述信息和“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等具体考察情形进行逐项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三)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时组织国保、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科通等警种部门,对考生《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考察意见为合格的,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后,一份用信封密封后交给考生带到面试现场,一份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四)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后,报送省公安厅政治部。
(五)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作出的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第六章 面试
第二十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并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附件4),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一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检并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二条 省公安厅政治部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参考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表等材料,在对考生填写申报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5)等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具体体检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附件6)进行现场检查,作出体检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医生的体检意见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八章 体能测评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评并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由负责体能测评的裁判长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附件7)作出测评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作出体能测评结论。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 入闱且经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单于7月7日18时前一次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送有关公安院校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考生名单,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分别按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
公安院校按照核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档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对姓名、专业等信息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备案后,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且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与未完成招生计划为同一院校专业组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各公安院校录取的公安专业考生名单。
第十章 入学复审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制式表格等材料,在考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有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条 相关公安院校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查、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相关公安院校及时将复审复查工作情况分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抄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公安院校做好因复查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相关后续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省公安厅政治部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相关公安院校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职责任务负责具体实施,公安督察、招生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公安部属院校公安专业在闽招生计划表
2.2023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计划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
7.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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