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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使用图解说明
一、登录界面 说明: 1、“注册”:考生首次使用本系统时请先“注册”; 2、“登录”:当考生已完成“注册”需再次登录本系统时,请输入此前已注册的证件号或7位流水号(详见“考生信息浏览及确认”)及考生之前设定的密码,即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对信息再次修改确认。 3、“Email”:由考生自行设定,长度不超过60位。如所填邮箱已被注册,请考生另行更换。该邮件地址用于考生密码找回,详见“密码找回”; 4、“密码”:由考生自行设定,为下次登录使用,长度为6位数字、字母。考生需妥善保管。该密码将同时用于志愿二次确认系统使用; 5、“确认密码”:不能为空且必须与“密码”输入一致(字母区分大小写); 6、考生如果之前登录系统时未正常退出本系统,将需“注销”后方能重新再次登录。 二、密码找回 说明: 如考生遗忘设置的密码,可以进入首页中“密码找回”页面,只需完整填写考生初始登录时填报的证件号和“Email”,即可通过该Email地址收取密码找回邮件,找回初始设置密码。 三、考生须知 四、网上报名协议及考生承诺书 1、网上报名协议条款: 说明: 考生首次注册时,需仔细阅读《协议条款》,并选择“我已阅读”方可进入下一报名步骤。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说明:考生首次注册时,需仔细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选择“我同意”方可进入下一报名步骤。 五、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基本信息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考生信息输入与修改 说明: 1、带“*”的项必须填写。 2、“姓名”:不能为空,超出计算机字库的汉字以拼音表示。 3、“出生日期”:长度8位,如:19900602表示1990年6月2日。 4、“证件号码”:身份证号必须完整填写18位半角字符,身份证号必须遵循公安部规定的身份证编写方式,字母必须使用大写。对不符合编写方式的证件号,本系统将予以提示并不予注册或修改确认。其他证件号(包括军人证、港澳台胞证;华侨填写护照号)与身份证两者只能选填一个。 5、“证件类型”:考生自行选定,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一般为身份证号。 6、“联系电话”:不能为空,电话分机输入方式如右:87654321-6001。 7、“何时参加工作”:选填项,要求同“出生日期”。 8、“毕业日期”:必填项,要求同“出生日期”。 9、“考生类型”:必选项,符合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收成人本科教育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请按个人情况选择对应项目。上述考生仅能填报专升本志愿。其他考生请选择“普通考生”。 9、“报考层次”:分为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三类,只有“文化程度”项在大专及以上的考生才能报考专升本层次的专业。不同的报考层次对应不同的志愿输入填报方式。 10、意向考区:考生选择相应的考区,作为考生编排的参考依据之一。 (二)、志愿信息输入、修改 说明: 1、上图是以“专升本”专业层次为示范,其他专业层次在志愿数量和类型上略有不同。 2、专业填报请参照《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志愿必须一致或兼容。 3、同一批次志愿(如本科志愿)中同一院校志愿不能重复填报。 4、同一院校志愿,相同专业不能重复填报。 友情提示(一) 六、考生信息浏览及确认: 说明: 1、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页有关内容,核对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志愿信息确保无误。 2、考生需记录自己设定的邮件地址、网上报名流水号,登录密码并了解考试科目。 七、友情提示(二): 说明: 考生可以再次了解本次考试报名的有关信息,并可以通过“修改志愿信息”选项重新修改包括志愿。 “完成注册退出”:完成此次报考过程,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可以无需“注销”再次登录本系统,修改各类信息。
[江西] 关于做好江西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各高等学校,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文件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5日举行,为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6—12日(含节假日) 2.考区网上审核时间:2016年9月7—13日 3.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9月7—16日 4.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31—11月5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 6.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6年12月13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考试: 1.已取得合格学历者,且户籍所在地是江西,可报名参加考试。 2.江西省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不论其学历培养层次和培养年限,均从三年级开始可以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四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三年制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从二年级开始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3.江西省内2015年以前(含2015年)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毕业3年内(毕业当年至第3年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间期限内),可按照师范生首次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政策,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果所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报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报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报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5:00 下午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1.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2.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3.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4.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科,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5.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阶段均在网上完成。 1.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2016年9月6日9:00—9月12日16:00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2)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如考生未按要求上传照片导致照片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按就读学校所在地选择考区。 2.资格审核:考试实行诚信报考。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网上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照片及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的同时,还需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3.缴费:报名考试费按每生70元/科的标准预收,具体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未经考区网上审核确认、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 六、考场编排及试卷申报 各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负责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本考区考场。试卷(含备用卷)包装规格为每袋30份,试卷申报以考区为单位,考务系统提供辅助申报功能,实际申报数量,以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为准。各考区在考生报名结束后于9月28日前将试卷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黄老师,传真电话:0791-86765370。 七、其他事项 1.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在考前一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方可参加面试报名。 3.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4.江西省内2015年以后(不含2015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年限要求参照报考对象第2条规定。 5.请考生及时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了解相关考试信息。 6.省教育考试院成社处咨询电话:0791-86765571(徐老师)、0791-86765370(黄老师) 附件:1.江西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doc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26日
[河北] 2016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免考公告
我省2016年下半年申请免考业务即将开始,具体业务详情如下: 一、申请免考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 (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9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 (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申请免考)。 办理时间:9月1日至6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9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9月7日(8:30--11:30)。 第四步:考生网上支付。(未支付成功的视为放弃本次免考申请。) 办理时间:9月1日至7日(8:00--22:00)。 二、申请免考业务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3.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4.考生使用等级证书申请免考,证书类别详见(“等级证书”可免考课程对照表)。在线查验未通过的证书需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报考省份),并在免考审批期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query.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查询结果为依据办理免考,未查询到结果的不予办理免考。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将于8月27日举行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校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56所本市高校和5所外省市高校集中举行网上咨询活动,解答考生各项提问。 咨询时间: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9:00--15:00 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 / 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上海] 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8月19日公布
根据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通知,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英语六级,日语四级、日语六级,德语四级、德语六级,俄语四级、俄语六级以及法语四级考试成绩将于8月19日上午9:00公布。 一、成绩查询方式 1.免费网上查分 (1)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 : chaxun.neea.edu.cn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cet (3)99宿舍网: cet.99sushe.com(在线客服) 2.收费短信查分 (1)查询方式: 中国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请发送A+15位准考证号(如A369190161103130)到1066335577,资费标准:1元/条,不含通信费。 注:江苏、山东、湖南、浙江、河北暂未开放短信查分功能。 二、成绩核查及补办成绩证明的方式 请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网站,进入“证书/成绩单修改”栏目,查阅相关内容(http://www.cet.edu.cn/cet_kw1.htm)。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8月31日开始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网上报名将于8月31日9:00—9月4日24:00在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9日9:00—9月12日13:00,报名方式详见《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方便广大考生,切实做好各项报考服务工作,现将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及服务点,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电话、地址和时间一览表,上海市成人高校考生按政策照顾加分申请表和上海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证明刊登如下,供报考考生查阅及下载。 附件:1.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及服务点 2.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电话、地址和时间安排一览表 3.上海市成人高校考生按政策照顾加分申请表 4.上海市高校专科毕业生报考成人高校证明
[上海] 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29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的一项举措,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具有重大意义。各招生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招生院校 上海市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都应参与此项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方式 此项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春季入学,学习方式为业余,学费自理。 四、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招生人数在不超过本校2016年在沪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规模20%,参考本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所招生的专业须经上海市教委审核并已列入《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5.符合3、4报名条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六、报名方式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9月4日24: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如需修改,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要求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2016年9月10日(9:00-16:00)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报名费缴费手续。招生院校核验考生相关的证书及证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含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含复印件)、“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办理。非本市户口的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还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规定,报名费为每生14元。 2.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信息。 七、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阅档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院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予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招生院校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八、监督机制 1.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对招生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免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附件: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1日 附件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8月上旬 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简章并在本校网站公布。 8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8月31日8:30— 9月4日24:00 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月6日13:30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信息 9月10日 (9:00-16:00) 已报名的考生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拍摄数码照片、缴费,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书及证明 9月12日15:00前 招生院校上报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含照片库)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12月上旬 院校进行录取 12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和招生院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免试入学。
[上海] 关于做好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29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的精神,结合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实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是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的一项举措,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具有重大意义。各招生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二、招生院校 上海市具有成人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校都应参与此项成人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方式 此项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申请入学、审核录取”的办法。录取的新生于2017年春季入学,学习方式为业余,学费自理。 四、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招生人数在不超过本校2016年在沪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规模20%,参考本校2016年专升本招生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所招生的专业须经上海市教委审核并已列入《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4.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5.符合3、4报名条件,非本市常住户口但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六、报名方式 “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31日9:00—9月4日24: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如需修改,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得再要求修改所填报的志愿信息。 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2016年9月10日(9:00-16:00)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报名费缴费手续。招生院校核验考生相关的证书及证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须由考生本人凭本人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含复印件)、士兵退役证(含复印件)、“下基层”考核合格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办理。非本市户口的考生办理现场确认时还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规定,报名费为每生14元。 2.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的信息。 七、录取方式 1.录取工作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2.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招生院校对已确认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阅档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通过“上海招考热线”和院校网站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将予免试入学,招生院校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的,招生院校应对考生进行必要的考核,经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调剂录取到其他院校。 八、监督机制 1.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文件精神,严肃招生纪律,严防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对招生中的各种违纪舞弊行为,按有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2.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免试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以供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附件: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1日 附件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工 作 安 排 8月上旬 招生院校制定招生简章并在本校网站公布。 8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 8月31日8:30— 9月4日24:00 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按系统要求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月6日13:30 招生院校下载考生信息 9月10日 (9:00-16:00) 已报名的考生到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拍摄数码照片、缴费,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的证书及证明 9月12日15:00前 招生院校上报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含照片库)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12月上旬 院校进行录取 12月下旬 在“上海招考热线”和招生院校网站公示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满,合格考生免试入学。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28号]
有关成人高校: 为做好今年本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的加试工作,特制定《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2.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3.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试区安排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1日 附件1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 一、报名 凡符合成人高校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艺术基础的考生,均可报考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在网上报名,然后到报考的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4日,现场确认时间9月9日—12日,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院校办理艺术类专业加试报名手续。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必须为第一志愿,否则该志愿无效。 二、考试 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 (一)专业考试 艺术类专业科目的命题、考试、评卷实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的试区负责制,具体办法见附件2。 全市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在10月28日前完成,招生院校在10月28日前将艺术类专业科目考试成绩数据库与成绩册交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同时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 (二)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本科参加四门文化课的全国统考,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化。专科参加三门文化课的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报考文科的考生,数学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文化课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30日两天。 三、录取 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组织进行,招生院校具体负责实施。 录取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按需培养、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一般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文科扣除数学成绩)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本专科均不低于本市相同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史论和编导专业的本科和专科均不低于本市相同层次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经费 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104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2: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办法 成人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专业考试是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专业考试的成绩是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之一。成人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实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的试区院校负责制。为保障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新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科目 成人高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科目一般为两门,具体科目详见学校招生章程。各科成绩满分为150分。各校专业考试必须在10月28日前完成。专业考试的要求须写入学校招生章程,一并向社会公布。 二、试题审定 成人高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试题,由试区领导小组指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命题,各科目至少命制两套试题,试题由试区领导小组审定。试题要指定专人印制、密封、保管,确保试题的保密安全。命题教师不得参加培训班的辅导、教学及监考工作。 三、考场管理 (一)试场 试场由试区负责院校安排。 (二)监考 每个考场须安排两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由试区负责院校指派和培训。专业辅导教师不得参加监考工作。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监考人员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自始至终严格执行《上海市各类高等院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考场规则》。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岗位;未经同意不私自调换岗位;考生进入考场,监考人员要逐个核对考生身份证、准考证等是否相符;发现考生有违反试场规则的情况应及时提出警告;若发现作弊行为,应及时向主考汇报;对扰乱考场秩序者,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 监考人员须当场启封试卷,准时发卷;考试结束后须立即收卷,核对后,交试区院校招生办公室。 (三)考生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试场,对号就坐,并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课桌上,以备监考人员验证检查。 考生应按规定携带考试工具及用品,其他书刊、纸张等一律不得带入试场。如已带入应交监考老师保管。 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等清晰无误地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标记栏内,试卷的其他地方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即以作弊处理。 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试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考生应独立答卷,不得相互交谈,擅自走动,不准吸烟,听从监考老师指挥,有事举手示意,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发问。考试结束铃声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 四、评卷 专业考试严格实施封号统一评卷,由试区负责院校领导小组聘请办事公道、业务水平高的教师担任评卷工作。专业考试成绩数据库与成绩册于10月28日前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附件3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艺术类考试试区安排表 试区负责学校 参加考试学校 招生专业 加试科目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设计(高起本) 应用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专升本) 装潢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高起本) 艺术设计(专升本) 室内艺术设计(高起专) 艺术设计(高起专) 素描、色彩 业余大学联合办公室 徐汇区业余大学 绘画 装潢艺术设计(聋人) 动漫设计与制作(聋人) 摄影摄像技术 素描、色彩 静安区业余大学 绘画 长宁区业余大学 室内设计技术 广告设计与制作 动漫设计与制作 黄浦区业余大学 应用艺术设计 虹口区业余大学 摄影摄像技术 杨浦区业余大学 装潢艺术设计 普陀区业余大学 电脑艺术设计 宝山区业余大学 应用艺术设计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业余大学联合办公室 长宁区业余大学 人物形象设计 色彩学、美学原理 业余大学联合办公室 长宁区业余大学 摄影摄像技术 美学原理、色彩学 上海纺织职工大学 上海纺织职工大学 服装设计 人物形象设计 素描、色彩(笔试)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各专业 按学校要求 同济大学 同济大学 各专业 按学校要求 东华大学 东华大学 各专业 设计素描、设计色彩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各专业 按学校要求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见招生简章 按学校要求 上海戏剧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各专业 按学校要求 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 各专业 按学校要求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各专业 素描、色彩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各专业 按学校要求 上海商学院 上海商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素描、色彩 上海理工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艺术设计 广告学 素描、色彩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27号]
各成人高校、各有关区考试招生机构: 2016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特制定《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请遵照执行。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提升国民职业和文化素养为核心,着力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安全体系,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制度和措施,确保考试安全和公平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成人高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招生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顺利。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成人高校和各区招考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措施,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考场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有效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的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等违规行为。完善成人高考考生诚信档案制度,广泛开展“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考前宣传与教育,促进良好考风考纪环境的形成。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考生资格的审核力度 各成人高校要高度重视异地报考给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带来的潜在威胁和对社会稳定带来的不利影响,各成人高校应将遏制考生异地报考作为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抓实。第一、重点实施考生报名管理,在确认时,对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身份进行多“证”审核,严格把关,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杜绝考生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要严格审核考生学历信息。要现场采集考生电子照片,统一打印带有考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号码的准考证;第二、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新生入学报到时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 三、加强管理,确保招生质量和工作秩序 强化质量意识,促进内涵发展。各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适时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和培养方案,注重应用性、技能性和职业性,充分发挥成人高校的办学特色,进一步强化生源质量意识,确保新生的质量。 各成人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和使用,被录取的“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 附件:1.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3.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1日 附件1 2O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订2016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普通高校不得设置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脱产招生形式。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本市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2016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二、招生计划 各成人高校应按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线上生源数量、考生成绩等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和招生院校所在省市高招办同意,并全部实行网上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 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2017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名); 6.非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员(凭工作单位证明报名); 7.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区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有关省级招委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三)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方式 本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8月31日9:00~9月4日24:00,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按要求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意向志愿”和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填报的志愿信息需要修改的可在网上直接修改,网上报名结束,考生院校志愿信息不得更改。 2.现场确认: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9月9日—12日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9月9日—11日8:30-16:30,9月12日8:30—13:00 (具体时间以招生高校公布的为准)。第一志愿报考本市成人高校的考生直接到第一志愿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第一志愿报考外省市成人高校的考生到北京交通大学上海办学点(闸北区秣陵路325好407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时输入的基本信息和填报的志愿,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拍摄数码照片,办理缴费手续等。招生院校核验考生学历证书及有关证明证书。逾期不再办理。 现场确认须带证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证书或证明(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的有关证明或证书;(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期间,各招生院校和有关区招考机构要加强管理,做好服务。网上报名时,招生院校要设立网上报名服务点,指导考生做好报名工作。 (二)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由第一志愿招生院校负责,第一志愿为外省市院校的,其报考资格审核由北京交通大学上海办学点负责。在现场确认时,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核验原始证件,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证明、非本市常住户口考生工作单位证明、政策加分的证明或证书等。资格审核要严格按规定办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三)报考数据汇总 现场确认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人数按要求汇总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分两次填报,均为网上填报。 (二)首次填报志愿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意向志愿”。 报考高起专: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后,还可以填报三个科类相同或兼容的高职高专院校志愿。 报考专升本: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科类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 凡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 (三)第二次填报志愿在考试结束、公布考生成绩及全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后进行,考生须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必须相同,所报院校或专业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六、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二)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语文、数学(理科)、外语。 文科类:语文、数学(文科)、外语。 外语设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对语种的要求选择一种。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进行专业加试,招生院校专业加试科目和考试时间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专升本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两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共分为八个科类,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如下: 哲学、文学、历史学及中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工学、理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学、管理学及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除统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如需加试专业科目,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 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四)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日期为2016年10月29日、30日。 (五)能力考试 根据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沪教委学〔2003〕1号文件精神,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中,将能力考试作为招生院校的一门选考科目。 “能力考试”实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的试区院校负责制。“上海商学院”负责本市普通成人高校的“能力考试”报名、考试、阅卷等工作;“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负责本市区办业余大学的“能力考试”报名、考试和阅卷等工作。 根据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成人高校招生能力考试费为40元/人。 (六)统考科目阅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成绩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对统考科目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日期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输录错,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卷。 七、录取原则 (一)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12月初开始,12月底结束。 (二)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根据录取原则,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批准,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考生统考科目的成绩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科类划定。 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院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四)录取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按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向招生院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科目加试的学校,根据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招生院校自定录取标准的,应以报名前向社会公布的录取方案为准。 (五)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和高起本的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六)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招生院校还有计划余额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网上补填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录取。 (七)用“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不得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用能力考试成绩录取的考生在高起专补填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 八、录取照顾政策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市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区、县、局级“新长征突击手”、“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市优秀团干部、团员,市“园丁奖”称号获得者等市级单项先进。 8.获区、县、局级机关、事业单位年终行政奖励优秀者。 9.少数民族考生。 10.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市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六)根据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凡属照顾录取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军队内荣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并交验原始证件。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区、县侨务办公室出具证明;台湾省籍考生由市台胞联谊会出具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由区、县民族事务部门出具证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区、县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政策加分办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在现场确认时将原始证件或证明交报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验,并填写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由招生院校进行审核。10月15日前,招生院校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册、有关表格和电子版本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九、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招生院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备案。 十、统考报名、考试收费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沪财预〔2003〕104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069号)规定,报名费每生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统考4科;报考高起专的考生,统考3科;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统考3科。 十一、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参加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的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这是从严治招、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诚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招生院校要在考前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违规考生信息将在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平台发布,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是为了倡导和促进 “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十二、严肃招生考试工作纪律 各招生院校、有关区招考机构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严格、周密、具体的办法,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防范招生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对招生考试中各种违纪舞弊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满意的招生考试环境。 十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在市教委的领导下,组成由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报名、考试、阅卷、登分、成绩处理、录取等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实施。 各招生院校也要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招生院校、有关区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密切配合,确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2 201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表 一、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29日 (星期六) 10月30日 (星期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文科) 史地(高起本文科) 数学(理科) 理化(高起本理科) 二、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期 时间 10月29日 (星期六) 10月30日 (星期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考一门 14:30—17:00 外语 附件3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主 要 工 作 8月10日前 院校完成招生简章 8月18日 召开201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总结暨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报名工作会议 8月26日 组织招生院校有关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软件培训 8月27日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网上咨询活动 8月31日—9月4日 网上报名及填报“意向志愿”(8月31日9:00开始,9月4日24:00结束),考生在网上输入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月6日13:30 各成人高校网上下载考生网上报名信息 9月9—12日 现场确认,考生校对网上输入的基本信息、数码照相、缴费,招生院校核验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同时进行网上补报名。9月9日-11日8:30-16:30,9月12日8:30-13:00。 9月16日10:00前 招生院校报现场确认情况统计表(含照片库)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9月20日前 艺体类加试考区和院校上报艺体类加试时间和试场安排 9月25日-28日 高招办与区招考机构安排试场 10月15日前 院校将免试入学和符合政策加分条件(年满25岁不需上报)的考生名单及有关数据表格、委培协议和考生名单(纸质及电子文档)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10月24日前 组织“能力考试”的院校上报考试时间和试场安排 10月25日前 各招生院校发放考生准考证 10月26日前 招生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及其它专业加试并上报专业加试成绩库 10月29—30日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11月8日前 招生院校组织“能力考试”并上报“能力考试”成绩库 11月下旬 公布统一考试成绩 11月下旬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复核 11月下旬 确定上海市成人高校各科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11月下旬 各校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12月上旬 网上第二次报名确认,放弃者视为以“意向志愿”为准 12月上旬 召开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招生院校相关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 12月中旬 专升本、高起本录取 12月下旬开始 高起专录取 12月底 录取工作结束
[上海]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报名将于9月6日开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以及《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11月5日(星期六)。所有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11月5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免费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考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http://www.shehr.cn/home/cn/index.php?akm=main&aka=display&class2=%E6%94%BF%E7%AD%96%E6%B3%95%E8%A7%84&id=1012025)。 五、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 (一)2016年下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9月6日(星期二)8:00-- 9月12日(星期一)16:00,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11日(星期日)—9月13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各区级考区仍实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和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www.ntce.cn),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9月6日—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同时上述考区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二)报名信息确认 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高校考区的考生采用网上审核的办法,各高校考区工作人员须在2016年9月1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9月11日(星期日)--9月13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 (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 (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三)网上缴费 1.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9月16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2.网上在线支付报名费和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3.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4。 七、考试收费 (一)考试收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二)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9月19日(星期一)--9月20日(星期二)(每天0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发票领取点领取发票(详见附件5),不得跨考区领取。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高校、各区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 10月31日-11月5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6。 (二)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3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 (三)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7(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433,工作人员收到笔试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21-62523036,网址: www.shehr.cn。 (六)2016年下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12月13日开始,具体请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面试公告。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电话010-82345677。 (八)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5.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7.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17个区级考区现场确认点信息一览表 序号 考区名称 现场确认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凤阳路152号 63271614 2 静安(原静安)区 静安区业余大学 胶州路601号 62530762 3 徐汇区 徐汇区业余大学 大木桥路434号 64168608 4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5 普陀区 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17室 62221298 6 静安(原闸北)区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7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8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9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165 66593210 10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1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58303406 12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 59524988 13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 6920291359205052 14 松江区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 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 57832347 15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 57931675 16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17 崇明区 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 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临港高校考区。下列高校考区实行网上审核确认的办法,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高校考区网上审核点信息一览表 1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54342954 2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60252188 64515343 3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4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39966126 39966105 5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 66115178 6 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 51253159 7 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 58139417 备注: 1、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9月11日(周日)--9月13日(周二),每天9:00-11:00, 13:00-16:00。 2、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区级考区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确认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附件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附件4: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银行卡列表 1 招商银行 一卡通;信用卡 2 中国建设银行 龙卡准贷记卡;龙卡储蓄卡 3 中国工商银行 牡丹信用卡;牡丹储蓄卡;工行活期存折; 4 平安银行 信用卡/一账通卡信用账户; 借记卡/活期存折/一账通卡存款账户 5 民生银行 民生借记卡;民生信用卡 6 兴业银行 兴业储蓄卡;兴业信用卡 7 中国农业银行 金穗准贷记卡;金穗储蓄卡 8 广东发展银行 广发信用卡;广发借记卡 9 北京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绿卡;信用卡 11 华夏银行 华夏储蓄卡 12 交通银行 太平洋信用卡;太平洋借记卡 13 浦发银行 浦发借记卡;浦发信用卡 14 中国光大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活期一本通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凤凰借记卡 16 渤海银行 渤海银行借记卡 17 中信银行 中信借记卡;中信信用卡 18 中国银行 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中银人民币信用卡 19 上海银行 借记卡、信用卡 20 银联支付 各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银行 支付方式:使用首信易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需要持有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目前,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24家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业务。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 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电话: (010)4008182626或82652626转分机6644,6829,6576(9:00-17:30) (010)82652963,82652961 (9:00-17:30) (010)59321108(24小时) 附件5: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序号 考区名称 发票领取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凤阳路152号 63271614 2 静安(原静安)区 静安区业余大学 胶州路601号 62530762 3 徐汇区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百色支路28号 54361040 4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5 普陀区 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楼 62221298 6 静安(原闸北)区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7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8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9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165 66593210 10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1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58303406 12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 59524988 13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 6920291359205052 14 松江区 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松江区方塔北路195号 57837092 15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 57931675 16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17 崇明区 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 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18 高校考区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东川路500号(第一教学楼415) 54342954 19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桂林路64号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号楼408室 60252188 64515343 20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2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39966126 39966105 22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23 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 长海路399号 51253159 24 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 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事务中心206室 58139417 备注: 考生网上在线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9月19日-9月20日(每天0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所选考区对应的发票领取点领取发票,不得跨考区领取。 附件6: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序号 考区名称 笔试政策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1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35367856 2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63271614 3 静安(原静安)区 静安(原静安)区教育事务综合管理中心 62887602 4 徐汇区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54665872 5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2787558 6 普陀区 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 62221298 7 静安(原闸北)区 静安(原闸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56624976 8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63063079 9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55833009 10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66593165 66593210 11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64921788 12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58303406 13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59524988 14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人才中心 69202913 59710231 15 松江区 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7837092 16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7931675 17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57418172 18 崇明区 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 59624534 19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54342954 20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60252188转243 21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22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39966126 39966105 23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 66115178 24 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 51253159 25 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 58139417 附件7: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核查 科目代码 网站 查询分数 电话 申请日期 电子邮箱 备注: 1、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 2、表格填妥后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433,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江西] 关于组织定向培养士官面试体检的通知
各考生及家长: 定向培养士官面试体检工作定于8月5日至12日在南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体检地点 面试体检站设在南昌大学前湖校区医院,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前湖迎宾馆斜对面。乘公交车方法:南昌市内乘坐225、245、310、708、高铁巴士1号线、机场公交3号线,南大前湖校区站下车(245路在南大北门站),从二号门进入。 二、时间安排 各设区市参检时间于8月3日公布在教育考试院网站,敬请关注。 三、注意事项 1、看到此通知后,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当地县级人武部领取《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面试表》和《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政治考核表》,其中,面试表于体检当日自带前往;政治考核8月12日前完成(时间较紧,现已开始,需尽快办理),表交当地县级武装部。 2、面试表按要求填写,贴好照片,考生填写信息必须由本人填写,并由本人签字确认,不得代填。填好后,由本人妥善保存,并于参加面试体检当天上交。 3、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必须携带),面试表和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需要裁开,背面用铅笔写好名字),于当日07时前空腹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尽量少带随身物品。 4、体检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人以任何名义向您收取费用,欢迎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791-86881600。 附件: 1.招生面试表填写注意事项.doc 2.定向培养对象面试表、政审审查表样式(WORD格式).doc 3.定向培养士官面试体检通知.doc
[上海] 服务考生 提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
——自考第69次报考工作将有新举措 为进一步提升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质量,市教育考试院在前期对多省市自考工作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经与主考高校共同研讨,达成了对本市自考专业进行分类管理的共识,即将上海市各高校开考的自考专业分为优势专业、常规专业和预警专业三类,并将三类专业在第69次自考报考系统中进行标注,引导考生报考合适的学校或专业。 上海是全国最早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的四个试点省市之一,1981年6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成立,同年11月公布华东师范大学等五所主考学校开设中文、英语、会计等六个专业,并于次年11月7日举行首次考试。经过35年的发展,本市的主考学校从开始的5所发展到现在的19所,自考专业从当时的6个增长到目前的91个,累计为社会输送了16万多专科毕业生和近7万本科毕业生,成为现代社会终身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在相关部门和高校的支持下,自考形成了一批富有特色的优势专业。该类专业往往是以主考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师资力量雄厚,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顺应学科发展变化,命审题和阅卷质量高,考务考籍管理规范,且能使用标准化考场。这类专业的共同特征为本科层次、年考试规模在500人以上、有较好的社会声誉等,如华东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上海财经大学的会计专业等。此次列入优势专业的有9所主考学校的11个本科专业。 但自考也有一批专业由于各种原因发展不佳,如高校的学科调整使得有些专业失去了相应的支撑,专业和课程的老化造成考生的需求萎缩,专业师资力量的缺乏影响了命审题和阅卷的质量等等。这些专业大部分为专科专业,年考试规模已降至200人以下。经充分调研,本次列入预警专业的有6所主考学校的11个专科专业。 常规专业为介于上述两类专业之间的目前发展稳定的专业。这些专业受到主考学校的重视,在专业和课程建设、考务考籍管理、教师队伍配备等方面的质量有保证,且考生人数具有一定规模,有较强的社会需求。 第6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工作即将于8月2日启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新生应尽量选择优势专业或常规专业报考,在籍考生报考的专业如为预警专业,则需视自己通过的课程门数主动与主考学校沟通,调整学习计划,如通过的课程较少,应及时转考优势专业或常规专业,如通过的课程过半,应加快学习进度,尽快完成该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 今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更加关注自学考试的专业建设,会同主考学校加强考务管理,为自考考生提供更多的专业服务,有效提升上海的自学考试质量。 附: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16年)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分类表(2016年) 优势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宣传网址 1 C050105 汉语言文学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2 B040102 学前教育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3 B020204 会计 本科层次 上海财经大学 http://zikao.sufe.edu.cn 4 B08030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本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5 B020256 项目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6 B020229 物流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7 B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http://cec.shnu.edu.cn 8 C020226 商务管理 本科层次 华东理工大学 http://jxjy.ecust.edu.cn/zxks/ 9 B020279 工程管理 本科层次 同济大学 http://zikao.tjae.cn 10 B020180 会展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http://sce.sit.edu.cn/ 11 B020177 投资理财 本科层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http://jxjyxy.sfu.edu.cn 常规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宣传网址 1 C050114 汉语言文学 专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2 A050303 公共关系 专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3 B050309 公共关系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4 B020115 经济学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5 A020215 电子商务 专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6 B020216 电子商务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7 B020155 文化产业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8 A040109 心理健康教育 专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9 B040110 心理健康教育 本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10 C050207 英语 专科层次 上海外国语大学 11 C050201 英语 本科层次 上海外国语大学 12 C050208 日语 专科层次 上海外国语大学 13 C050202 日语 本科层次 上海外国语大学 14 A020203 会计 专科层次 上海财经大学 http://zikao.sufe.edu.cn 15 A020265 采购与供应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财经大学 http://zikao.sufe.edu.cn 16 B020282 采购与供应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财经大学 http://zikao.sufe.edu.cn 17 B020208 市场营销 本科层次 上海财经大学 http://zikao.sufe.edu.cn 18 C020116 金融管理 专科层次 华东政法大学 19 C020120 金融管理 本科层次 华东政法大学 20 C030112 法律 专科层次 华东政法大学 21 C030106 法律 本科层次 华东政法大学 22 B030117 法律 本科层次 华东政法大学 23 C030401 公安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 行业内招生 24 A030301 行政管理 专科层次 复旦大学 25 B030302 行政管理学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26 C050305 新闻学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27 A082207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科层次 复旦大学 28 B082208 计算机信息管理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29 B080711 计算机软件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30 B080709 计算机网络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31 A100701 护理学 专科层次 复旦大学 32 B100702 护理学 本科层次 复旦大学 33 B080603 工业自动化 本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34 A080701 计算机及应用 专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35 B080702 计算机及应用 本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36 B080746 动画 本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37 A020321 能源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38 B020322 能源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39 A020105 金融 专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40 B020106 金融 本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41 A08030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层次 上海大学 http://boee.cn 42 A020201 工商企业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3 B020202 工商企业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4 A020313 销售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5 B020314 销售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6 A020228 物流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7 A081702 汽车运用技术 专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8 A020160 民航服务与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http://cj.sues.edu.cn 49 A020109 国际贸易 专科层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http://ices.suibe.edu.cn/ 50 B020110 国际贸易 本科层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http://ices.suibe.edu.cn/ 51 B050218 商务英语 本科层次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http://ices.suibe.edu.cn/ 52 C100803 中药学 专科层次 上海中医药大学 53 C100802 中药学 本科层次 上海中医药大学 54 B050437 艺术设计 本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cec.shnu.edu.cn 55 B040112 小学教育 本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cec.shnu.edu.cn 56 B050302 广告学 本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cec.shnu.edu.cn 57 B020210 旅游管理 本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cec.shnu.edu.cn 58 A050406 视觉传达设计 专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cec.shnu.edu.cn 59 A020205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cec.shnu.edu.cn 60 A020207 市场营销 专科层次 上海开放大学 A030301 行政管理(与上海复旦大学联合主考) 专科层次 上海开放大学 A020203 会计(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考) 专科层次 上海开放大学 61 B080806 建筑工程 本科层次 同济大学 62 C020214 商务管理 专科层次 华东理工大学 http://jxjy.ecust.edu.cn/zxks/ 63 A050405 室内设计 专科层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http://sce.sit.edu.cn/ 64 B050432 室内设计 本科层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http://sce.sit.edu.cn/ 65 A020166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http://sce.sit.edu.cn/ 66 A020255 连锁经营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商学院 67 A080744 数控技术应用 专科层次 上海电机学院 http://chengjiao.sdju.edu.cn/ 预警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宣传网址 1 A020109 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向) 专科层次 华东师范大学 www.sole.ecnu.edu.cn 2 A030307 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 专科层次 复旦大学 3 A050308 新闻学 专科层次 复旦大学 4 A080602 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5 A020211 饭店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交通大学 6 A050301 广告 专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http://cec.shnu.edu.cn 7 A020209 旅游管理 专科层次 上海师范大学 http://cec.shnu.edu.cn 8 A020206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专科层次 同济大学 9 A080801 房屋建筑工程 专科层次 同济大学 10 A082239 建筑工程管理 专科层次 同济大学 11 A030202 社会工作与管理 专科层次 华东理工大学 http://jxjy.ecust.edu.cn/zxks/ 停考过渡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主考学校 主考学校宣传网址 1 A020231 劳动和社会保障 专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2 B020232 劳动和社会保障 本科层次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址:www.shmeea.edu.cn ; www.shmeea.com.cn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6〕31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学校提出的分市生源计划的基础上,我院根据各市生源情况,按照下述原则和办法整理汇总了招生来源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为了便于考生报考和网上录取工作的实施,2016年的计划分解模式为: 1.师范类、师范艺体类、卫生类和普通类的学校公布分市、分专业生源计划。 2.艺体类的学校由学校根据专业加试要求和单考单招的预录取情况,自主决定计划分解模式。 二、各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16〕6号)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各校五年制高职分市计划因生源情况确需进行跨市调整的,在不突破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各市之间进行适当调剂,需经调出、调入两市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在本计划公布的学校外,对新增加的学校及新增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批准后方可招生。 四、提前批计划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面试及招生录取等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训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师范类专业的面试以及师范艺体类专业的专业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进行,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各招生学校。 现将整理汇总、综合平衡后编制的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及招生院校、招生专业代码等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在各市编印的报考指南中完整准确地予以公布,既不得扣减隐瞒,也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增列。同时,要千方百计组织生源,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招生任务。 附件: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11日 附件: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pdf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皖招考〔2016〕32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省直管县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6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6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16〕31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录取的形式和工作要求 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案、志愿填报办法和工作要求等事项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皖招考〔2016〕22号)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30号)文件精神执行。对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填报志愿阶段,考生未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 为确保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2016年全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师范类330分,卫生类280分,普通类230分,艺体类138分(230*60%)。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始分和政策照顾分,不含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 今年五年制高职录取增设提前批次,用来完成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录取工作。有关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6〕39号)文件精神执行。录取时,招生学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今年师范艺体类录取仍与普(幼)师同一批次,在普(幼)师录取结束后录取。师范艺体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招生学校在当地普(幼)师实际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始分,不含政策照顾分、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即60分以上。招生学校在面试合格并达到文化课最低分数线的建档考生中,根据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关师范艺体类专业的招生录取原则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中师艺体专业班招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秘〔2002〕161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文化课最低控制线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凡考生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批手续。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和有关市(省直管试点县)招生部门负责解释和处理。 在五年制高职录取的过程中,如遇生源不足,应允许学校将计划余额调剂到生源好、考生成绩高的市(省直管试点县),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予支持。生源计划的调整,由学校报告,经调入、调出两市(省直管试点县)同意,可先行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时,凭两市(省直管试点县)同意后的计划调整意见办理新生录取审批手续。各校五年制高职的缺额应在总计划内和公布的专业目录内进行补录。缺额补录时各类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不变。 三、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放普通中专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4〕58号)要求,我省普通中专教育(不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管理职能由省一级下放到设区市属地管理。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依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各自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并对外公布。 自2016年起,普通中专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为保证普通中专师范类专业和卫生类专业的生源质量,允许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生源情况设定最低分数线;如生源不足计划未完成时,允许学校招收未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 四、省外普通中专(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来皖招生工作要求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外中专学校来皖招生计划审核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3〕35号)要求,省外中专学校来我省招生计划(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由生源所在设区市审核并公布。为便于考生报考和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中招数据的完整统一,防止一生多录。现要求如下: 1. 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应依据省厅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各自的省外普通中专(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当地的招生计划并对外公布。 2.省外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须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3.省外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由各市(省直管试点县)办理并完成录取手续。 4.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录取结果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具体要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7月8日
[上海] 澳门城市大学2016年内地招生相关专业介绍
澳门城市大学地处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创立于1981年。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内地招收本科生,2016年相关招生专业介绍如下: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学制 授课 语言 专业范畴/方向 申请对象 录取原则 设计艺术学士 四年 中文 环境艺术设计 产品造型设计 会展策划设计 艺术品与文物复造 持有中国内地户籍; 参加2016年高考的应届生和复读生(文科生、理科生及艺术生) 普通文/理生: 参考各省市划的本科第一,二批次分数线,择优录取; 艺术生: 专业成绩过各省市联考的本科资格线,文化成绩(高考成绩)达艺术类本科线,按照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工商管理学士 四年 中文 市场学 人力资源管理 财务管理 国际企业 参加2016年高考的应届生和复读生(文科生、理科生) 根据学生高考成绩来择优录取(参考各省市划的本科第一,二批次分数线) 应用经济学学士 四年 中文 城市经济学 文化经济学 创意经济学 国际款待与 旅游业管理学士 四年 中文 酒店管理 休闲和水疗管理 餐饮管理 会展管理 博彩和俱乐部管理 智慧旅游管理 国际款待与 旅游业管理学士 四年 英文 服务业管理学士 四年 中文 豪华旅游服务管理 资讯技术项目服务管理 物流服务管理 公共服务管理 航空及邮轮服务管理 服务业管理学士 四年 英文 大学先修班 (预科班) 一年 中文 参加2016年高考的应届生和复读生(文科生、理科生及艺术生) 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及招生名额来择优录取 二、入学奖学金 1. 获奖资格:2016年高考成绩达考试所在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及以上。 2. 评选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颁发。 3. 奖助方式:学费全免(相当于港币50000元)。 澳门基金会奖学金:在获我校全免学费奖学金的考生中,择高考总成绩排名前4名者,给予每名学生每学年澳门币30000元的生活补助;其后学生在学期间每学年其平均绩点达3.0或以上,可继续享有该项奖学金,最长四年。 三、精英班—国际商务领袖实验班(工商管理学士) 1. 报名资格及对象:报工商管理学士专业且高考成绩达一本线及以上的内地生。 2. 名额:20名(全免学费)。 3. 专业特色: 1) 全英教学; 2)小班教学; 3)导师制:学院邀请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商界精英担任学生的个人导师。 4) 实习计划:学院组织学生参观各大工商企业和机构,认识企业的管理实质。此外,还安排学生在香港、内地或海外企业或城市大学在各企业设立的实习基地进行暑期实习; 5)跨文化体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第一个暑期将统一安排赴北美、第二个暑期组织赴欧洲和葡萄牙、第三个暑期安排赴亚洲,通过对上述地区的高校和企业的学习交流和考察,亲身感受跨文化体验,拓展国际视野。 四、申请方式及招生咨询 1. 登录大学官网www.cityu.edu.mo 首页点击【招生资讯】下的【网上报名】。 2. 申请截止时间:2016年8月5日。 3. 澳门城市大学招生事务处: 15363556357/00853-85902710; 18165572168/00853-85902713; 15338164655/00853-85902707
[河北] 关于201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补报名的公告
由于今年我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支付的时间进行了调整,部分考生未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错过报考时间。应部分考生和地市的要求,我省将安排一次网上补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3日,每天8:00-22:00; 2.考生信息确认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3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3.在此期间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信息修改,并提交相应材料。 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中“理论课程报考”入口进行网上报考、支付。请广大考生互相转告,切勿错过本次补报考机会。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招考〔2016〕30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6号)的要求,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在内的各类职业学校将全面实行网上招生,为做好我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和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的通知》(皖招考〔2016〕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6月24日 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 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 2016年我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实施网上填报志愿。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安徽省2016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统一领导,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考试院负责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志愿填报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安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填报志愿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培训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志愿填报进度。 县(市、区)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志愿填报工作,负责选定网上志愿填报确认点,培训志愿填报确认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志愿填报确认点志愿填报进度、督促所辖志愿填报确认点认真履行志愿填报组织和确认等工作。 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具体组织考生填报和确认志愿、解决考生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置考生密码、实时监控本点志愿填报进度等工作。 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由各市在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设定。 三、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 考生本人在指定地点、指定时段内按照事先填好的志愿预填表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志愿录入完成提交后,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1.确定志愿填报确认点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志愿填报确认点。志愿填报确认点除具备一定数量的可联网计算机外,同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计算机技术人员。 2.确认点网络测试连通性信息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在志愿填报前及时通知本辖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进行网络连通性测试。 3.组织考生上网填报志愿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考生上网录入志愿信息。考生在志愿填报确认点组织下携带准考证和志愿预填表到指定的志愿填报确认点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录入志愿信息。首次登录前考生需凭准考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获取登录密码。取得密码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志愿填报。 考生须仔细检查录入的志愿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因考生录入错误导致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志愿信息填报过程中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志愿填报确认点要通过管理后台实时监控志愿填报进度,防止出现批量遗漏。志愿填报确认点须仔细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现场签字确认。 志愿信息一旦提交,任何人不得修改。 4.志愿信息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提交后,志愿填报确认点管理人员现场打印志愿确认表,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他人不得代签。 考生未按要求按时签字确认的,或由他人代为签字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应急预案 1.志愿填报确认点出现不能联网等情况,志愿填报确认点计算机技术人员立即排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的,立即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协调向其它志愿填报确认点分流考生或启用备用志愿填报确认点。 2.考生遗忘密码且无法找回,由志愿填报确认点核查考生身份后通过管理后台重置密码。 五、工作要求 1.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本着对考生负责的态度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落实好场地和设备以及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的电力保障,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对考生的宣传、服务等工作。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志愿填报和确认的组织、管理工作负总责,为本辖区网上填报志愿和确认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志愿填报确认点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本点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精心组织实施,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确保志愿信息网上填报和确认工作平稳、有序、顺利。 3.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取消了传统的志愿卡,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考生志愿信息的唯一纸质载体,经考生本人签字的志愿信息确认表是表明考生填报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唯一纸质材料。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落实志愿确认环节,务必做到一人一表,务必做到由考生本人填报、本人确认,务必妥善保存志愿确认表,确保填报志愿人数和确认表数吻合,并一一对应。 4.周密组织,规范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流程。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志愿填报和确认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纪律和业务培训。 5.加强志愿填报确认点现场管理,杜绝代填代确认志愿现象。志愿信息填报和确认过程中,各志愿填报确认点须加强现场的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宣传,避免代填代确认。志愿填报确认点在志愿填报和确认期间须启用视频监控并录像,以备查阅。 本实施办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2016年安徽省五年制高职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doc
[江西] 江西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表
[河北] 2016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自2016年上半年起申请毕业政策有所调整,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摘要。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业务办理时间节点。 第一步:考生本人现场注册。(未注册考生,须本人到报考点现场注册,获取初始密码)。 办理时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 第二步:考生网上申请。(已注册考生可直接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申请毕业)。 办理时间:7月1日至6日(8:00--22:00)。 第三步:考生本人到报考点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7月1日至6日(8:30--11:30,14:00--17:30和7月7日8:30--11:30)。 第四步:查看毕业电子比对结果。(登录http://zk.hebeea.edu.cn网站“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公布时间:7月12日17:00。 二、申请毕业业务必须考生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考生本人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请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并签字。 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我省继续使用“学信网”在线查验方式进行学历核查。 查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应在7月30日后。【点击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关说明 请考生及时准备有关材料,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点击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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