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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6年第69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即将举行
2016年第69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3日、29日、30日举行。全市共开考91个本、专科专业,考试课程352门。全市共设26个考区,49个考点,6737个场次,考试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有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请考生提前备好相关证件,同时熟悉考点周边交通情况,留足赴考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3.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考试用品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以及科目有特殊规定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科目考试必须填涂笔迹采集卡,请考生带好2B铅笔,按笔迹采集卡填涂要求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 5.考生在考试交卷前,不得离场。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帮助,代替他人考试或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都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误导。如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附:1.2016年上海市(第6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河北] 2016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免考、合并成绩等工作顺利结束
2016年下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合并成绩等工作已顺利结束。本次全省共申请免考6583科次,审核通过了5079科次,通过率77.2%,合并成绩90人。从总体数据看,比去年下半年略有下降。 目前,免考审批结果已发布,考生如对审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
[安徽] 南昌航空大学2017年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是四年制本科。 二、招飞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飞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和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截止2017年8月31日年龄在16至20周岁,英语语种。 2.政治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3.身体条件:按《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有以下情况者不适合学习飞行:3.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者超过187厘米;3.2未达到标准体重:(身高-110)±10%;3.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明显的“O”型或“X”型腿;3.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3.5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3.6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3.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3.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3.9耳道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3.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3.11较重的晕车、晕船史;3.12口吃;3.13每眼裸视力“C”字表低于0.3,矫正后视力达不到1.0;弱视、斜视、色盲、色弱;双眼做过激光手术;3.14较重的砂眼或倒睫;3.15肺结核。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学生心理选拔及综合素质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三、培养与就业 1.全部培养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生在学校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回校参加并通过中国民航局飞行人员相关证照的培训及考试,同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2.毕业后对符合毕业和授予学位条件的学生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有关费用:高中养成飞行学生在籍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均和学校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学生一致,学费按江西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垫付。 4.学校只承担初检的费用,体检合格学生入校前体检和年度体检及交叉体检的所有费用、辅助检查费用由委托培养单位承担,学生本人自理食宿、交通费用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5.新生入校后未通过交叉体检,且高考分数未达二本线的学生则做退学处理;高考分数达到二本线但因身体、学习、技术原因停飞者,可转入我校高考同批次其它本科合适专业继续学习,但因违反纪律等原因停飞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将其退学。 6.就业及待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普通学生的一切待遇,同时还享受服装补贴和空勤灶补贴。学生毕业后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在顺丰、成都航、扬子江、华夏等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四、招飞流程 1.初检 有意向报名飞行员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招飞条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网上进行预报名,并参加初检。 网上报名网址: http://121.43.111.199 2.复检 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网或南昌航空大学飞行器工程学院招飞网为准。 3.背景调查 南昌航空大学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背景调查。 4. 高考 通过体检和背景调查的考生方可报考南昌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之后参加2017年度高考,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5. 录取 符合招飞条件的学员按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 新生入校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791-83953393 李老师13979132693 袁老师15879072163 应老师13627001957 2.招生就业网站: http://zjw.nchu.jx.cn/ 3.学院网站:http://fxq.nchu.edu.cn/ 4.学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南大道696号 招飞报考网址:http://121.43.111.199 欢迎有志于中国民航飞行事业的广大学生踊跃报名!并声明:报名的学生在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同时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河北] 2017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7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外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国家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毕业。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2017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5月18日17:00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1:理论课程安排 附件2:实践课程安排
[上海] 关于确定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的通知 [沪教考院社考〔2016〕27号]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沪学位办〔2014〕3号)精神,以及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定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的函》的相关内容,确定2016年6月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为420分。 请各有关高校收到考生成绩后,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相应的考生考籍档案管理工作。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10月10日
[安徽] 2017年空军招收飞行学员简章
比陆地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飞行员的情怀和理想!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参加空军招飞选拔,选择飞行、励志蓝天,投身军营、成就梦想,用青春与热血书写无悔人生! 空军招飞简介 空军飞行人员是国家的特殊人才和宝贵资源,其招收培养属国家行为。招收飞行学员(简称招飞)工作,在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领导下,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体系,是军队院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空军设立招飞局,辖沈阳、北京、兰州、济南、南京、广州、成都7个招飞中心。1987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承担了空军和陆航部队全部招飞任务,除为国家培养选拔航天员外,还为海军航空兵输送了大批飞行骨干人才,累计招收飞行学员35000余名,较好地满足了国防建设飞行人才补充需要。 空军招飞对象 2017年,空军面向两类学生招收选拔飞行学员: 1.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至2000年8月31日出生)。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生招飞基本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加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军队。 2.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3.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4.符合招飞政治考核标准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5.品学兼优,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统招一本线。 空军招飞选拔程序 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一般要经过初选、复选、定选三级选拔,综合择优录取: (一)招飞检测 1.初选。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由招飞中心组织宣传发动、现场和网上报名、身体基本条件筛查。 2.复选。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由招飞中心根据考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和学校评价,遴选确定预估高考成绩达一本线的考生,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心理检测和政治考核。 3.定选。2017年6月至7月,由空军招飞局组织对符合推荐条件的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选拔,确定合格考生人员名单。 (二)投档录取。经招飞定选,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的考生方可投档,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招飞计划,按以下顺序组织录取: 1.录取高考成绩达到统招一本线30分以上的考生(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 2.录取符合歼强机选拔标准的考生(身高≤181cm、坐高≤96cm、双眼裸眼视力C字表均在1.0以上)。 3.依次录取心理选拔评定等级为优秀、良好、一般的考生。 相同条件下,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本省上线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的,跨省调剂录取。 培养模式和相关待遇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1.“四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全程培养4年,主要进行基础教育和初级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定为副连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空军工程大学等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机关参谋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2.“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①选拔程序。根据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下达的联合培养计划,空军按照计划数的1.5倍左右,从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组织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于9月上旬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②相关待遇。联合培养飞行学员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大学生飞行学员。先后在空军航空大学、飞行学院各学习1年,入校即享受军官待遇,毕业后获得军事学学士学位,定为正连职飞行军官,授予空军中尉军衔。 空军航空大学简介 空军航空大学前身是1946年3月创办的东北民主联军航空学校,是我军飞行人才培养的主阵地,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主校区坐落于 “北国春城”吉林长春,大学分布在6省7市12个校区。60余年来,先后培养14万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其中飞行学员7万余名,涌现出战斗英雄王海、张积慧,试飞英雄李中华,航天英雄杨利伟、女航天员刘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近300名毕业学员成长为共和国将军。大学被誉为“飞行员的摇篮”、“英雄的摇篮”、“航天员的摇篮”和“将军的摇篮”。 大学拥有优秀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近300人,特级飞行员1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近100人;拥有完备的学科专业体系,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构建了与空军主体战斗力建设相配套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良好的硬件保障条件,一流的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和各类实验室、专业教室,信息网络覆盖面广,藏书总量51万余册;拥有丰富的开放办学资源,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知名高校联合培养飞行学员,与空军工程大学、空军装备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合作交流,为16个国家培养1500余名军事航空人才,参与援建10多个国家的空军。经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批准,从2013年起空军航空大学招收录取划线由二类本科调整为一类本科。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珠江路东大影壁16号,电话025-80875437/83676823。 空军招飞局联系电话:010-66921803/66983994。 空军招飞网网址:http://www.kjzfw.net。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邮箱:nkzfjhk@163.com。 南京招飞选拔中心招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策规定,由空军招飞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来电来函,或登录空军招飞网查询。
[上海] 201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报名将于10月25日开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工作安排,201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口语考试将于11月19-20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11月19日: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 2. 11月20日: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 二.报考资格 1.大学英语四级口试: 仅接受完成2016年12月大学英语四级笔试报名的考生。 2.大学英语六级口试: 仅接受完成2016年12月大学英语六级笔试报名的考生。 三.上海地区开考考点 1.上海应用技术学大学(徐汇校区) 考点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44号楼 咨询电话:021-64942806 2.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 考点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明珠楼4楼 咨询电话:021- 57090318 四.报考时间和办法 1.第一阶段:10月25日9时-11月3日17时 考生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www.cet.edu.cn)点击<CET口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完成信息填报、选择考点、网上缴费等报名手续,考试费为50元。 考生也可以安装“CET”手机APP,完成报名。“CET”手机APP现在具备口试报名、口试准考证打印、口试成绩推送等功能。 扫描下面二维码即可下载安装: 安卓下载 IOS下载 2.第二阶段:11月11日9时开始 成功完成报名的考生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www.cet.edu.cn)或手机APP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的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更改。 五.考试成绩 1.成绩发布:本次考试成绩将于2017年2月底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具体发布的时间和方式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www.cet.edu.cn)发布的公告为准。 2.成绩报告单:成绩报告单将同时报道本次口试成绩及12月份笔试成绩,如考生仅参加笔试,成绩报告单照常发放,口试成绩栏部分显示为空;成绩单将发至笔试报考学校。 3.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能力等级描述 等级 等 级 描 述 A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进行交谈,基本没有困难。 能就熟悉的话题连贯地发表意见和看法。 能清晰、流利地叙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现象。 B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进行交谈,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际。 能就熟悉的话题作较连贯的发言。 能较清晰、流利地叙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现象。 C 能用英语就熟悉的话题进行简单的交谈。 能就熟悉的话题作简短的发言。 能简单地叙述或描述一般性事件和现象。 D 尚不具备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4.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能力等级描述 等级 等 级 描 述 A 能用英语就一般性话题进行深入的交谈。 能清晰、流利地表达个人意见、情感、观点等。 能详细地陈述事实、理由和描述事件、现象等。 B 能用英语就一般性话题进行较深入的交谈。 能较清晰、较连贯地表达个人意见、情感、观点等。 能较详细地陈述事实、理由和描述事件、现象等。 C 能用英语就一般性话题进行简单的交谈。 能基本表达个人意见、情感、观点等。 能简单地陈述事实、理由和描述事件、现象等。 D 尚不具备基本的英语口头交际能力。 六.考试内容及形式 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具体为:就熟悉话题进行比较流利的会话能力;表达个人意见、情感、观点的能力;陈述事实、理由和描述事件的能力。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考生与模拟考官、考生与考生之间的互动。请提前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www.cet.edu.cn),熟悉考试流程。考试内容及时间分配如下表所示: 1.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内容及流程 任务 任务名称 考试过程 答题时间 热身 自我介绍 根据考官指令,每位考生作一个简短的自我介绍。考试时间约1分钟。 每位考生发言20秒 (两位考生依次进行) 任务1 短文朗读 考生准备45秒后朗读一篇120词左右的短文。 考试时间约2分钟。 每位考生朗读1分钟 (两位考生同步进行) 任务2 简短回答 考生回答2个与朗读短文有关的问题。 考试时间约1分钟。 每位考生发言40秒 (两位考生同步进行) 任务3 个人陈述 考生准备45秒后,根据所给提示作陈述。考试时间约2分钟。 每位考生发言1分钟 (两位考生同步进行) 任务4 两人互动 考生准备1分钟后,根据设定的情景和任务进行交谈。考试时间约4分钟。 两位考生互动3分钟 2.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内容及流程 部分 内容 考试过程 答题时间 1 自我介绍和问答 先由考生自我介绍,然后回答考官提问。 考试时间约2分钟。 自我介绍:每位考生20秒(两位考生依次进行) 回答问题:每位考生30秒(两位考生同步进行) 2 陈述和讨论 考生准备1分钟后,根据所给提示作个人陈述;两位考生就指定的话题讨论。考试时间约8分钟。 个人陈述:每位考生1分30秒(两位考生依次进行) 两人讨论:3分钟 3 问答 考生回答考官的一个问题。考试时间约1分钟。 每位考生45秒(两位考生同步进行)
[上海]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圆满结束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详细了解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和相关信息,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活动于9月21日顺利举行。本次活动共有42所研究生招生单位参加。 参加咨询的研招单位对考生和家长的网上提问,都给予了认真详细的解答,共回答考生提问683个。 考生若需查看提问和回答的详细内容,请点击以下网址: http://zxanswer.eastday.com/FreeOfCharge/ConsultationIndex?c=14。
[上海] 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安排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4日至27日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注意事项 1.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2.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核对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按本市统考考生同样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 4.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由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周二13:30--16:00。 5.以同等学力资格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登录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查询。 7.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上海] 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设置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5600人。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8000人。 3.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8000人。 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5500人。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7000人。 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6300人。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2900人。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2500人。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6000人。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3000人。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10000人。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4500人。 13. 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4000人。 14.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该考点报名人数上限为1500人。
[上海]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将于9月21日举行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校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组织41个研招单位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提问。 咨询时间:2016年9月21日(周三)9:00--15:00 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www.shmeea.edu.cn / www.shmeea.com.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6〕32号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报考点: 现将《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2.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3.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 4.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信息表安排 5.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6.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6年9月7日 附件1 上海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文件、《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进程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将本市2017年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办法 1.凡在本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考试的考生,不分报考院校所在地区,一律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含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 网上报名(不含推免生)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接受补报名,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先期于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后的信息即生效,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提供本人本市户口簿或居住证,工作单位在本市的考生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记录)。 3.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11月9日至12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续。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安排见附件4。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先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办理资格审核、缴纳报考费(办理时间详见招生单位公告),并于11月9日至12日间到所报考的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进行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并支付图像采集费。 5.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本市分别在上海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共14所高校设立报考点。各考点负责受理考生报考本市各招生单位和非本市招生单位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相关考务工作。具体的“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各招生单位应将“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以适当方式公布。 7.各报考点须按网报工作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具体业务培训,同时要配齐必要的设备并保证设备运转良好,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及时发布网报公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于9月19日前上传报考点网报公告。 8.参加2017年统考初试的硕士研究生报考费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沪教委财〔2003〕1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报考资格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对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具体业务要求,决定是否准予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由招生单位根据同等学力要求进行审核。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反之,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类专业(仅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4.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必须具有以下资格中的一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报名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可先不作要求,但考生必须对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考生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7.各报考点在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要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及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审查,并与网报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其余未及事宜按照教育部下发的“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宜 1. 推免生推荐办法应公开,推免生的名单必须上传“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在校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推荐院校应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而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外校和科研单位。招生单位应及时安排考生复试。招生单位对接受推荐免试生的专业应留有一定的名额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接收推荐生人数不得大于本单位计划50%。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2.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的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核对其考试等相关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并通知考点和考生本人。 3.已在内地(祖国大陆)学习的港、澳、台应届毕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在内地供职的港、澳、台人士报考本市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可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教育部委托的广州、北京、香港和澳门等研究生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也可按本市统考考生同样办法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硕士生入学考试。 4.单独考试主要面向国家急需人才的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本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独考试的英语科目继续实行联合命题、统一评卷的方法。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笔试,卷面满分值为100分,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5.考生编号是贯穿考生从报名到录取全过程的唯一号码,必须为15位数字码,前5位为招生单位代码,第6位为考试年份尾数。招生单位编号时,不得省略其中的部分数字码。 附件2 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区域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报名区域范围 1.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1)。 2.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复旦大学报考点(代码3102)。 3.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指定报考点为同济大学报考点(代码3103)。 4.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飞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04)。 5.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6.报考外省市(北京市、江苏省除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6)。 7.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理工大学报考点(代码3107)。 8.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3108)。 9.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财经大学报考点(代码3109)。 10.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东华大学报考点(代码3110)。 11.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 12.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大学报考点(代码3112)。 13. 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杉达学院报考点(代码3113)。 14.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指定报考点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代码3114)。 二、现场信息确认 1.所有在上海报名的考生本人务必于11月9日至12日,每天 8:30至16:00到上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具体安排请查阅各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其他事宜 1.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不再需要凭原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全部工作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2.凡选择在上海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凭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加盖印章的《201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留存,复印件考生自行留底)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接待处(杨浦区民星路465号),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并根据自己报考学校选择相应的报考点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校验码发放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周二13:30--16:00。 3.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在网上报名时只可选相应的统考科目,由招生单位在编准考证号时统一进行考试科目修改,单独考试英语考试科目代码统一为“289”。 4.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到报考单位所在省市指定报考点报考。 5.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报考点的地址、交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网址: www.shmeea.edu.cn。 8.有关报考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问题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询。 附件3 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情况一览表 报考点 联系部门 地址 邮编 电话 交 通 上海理工大学 (军工路校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军工路516号 200093 55272521 6、22、33、59、124、1238、874路公交车 复旦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邯郸路220号 200433 65642673 65643991 59、118、128、133、559、102、大桥五线、139、866路公交车 同济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平路1239号 200092 65982944 轨道交通10号线(同济大学站)、55、61、80、115、123、142、147、576、746、817、843、910、937、960路公交车 上海师范大学 (徐汇校区) 研究生处 桂林路100号 200234 64322314 43、166、131、224、703、712、732、763、764、830、909、946路公交车、上朱线、上嘉线、地铁12号线桂林路站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校区)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200240 34206123 轨道交通1号线转5号线等(详情查询交大研招网) 华东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梅陇路130号 200237 64252453 50、111、157、720、729、957路公交车 轨道交通1、3号线至上海南站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研究生部 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201209 50217007 50216996 轨道交通12号线金海路站,991、993、790、施崂线、蔡陆专线 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万航渡路1575号 200042 62071885 13、20、67路公交车、2、3、4号轨道交通线至中山公园站 上海财经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国定路777号 200433 65903795 65903941 537、559、758、100、966路、轨道交通3、4号线至江湾镇站 东华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延安西路1882号 200051 67792430 62373355 57、71、72、127、909、911、925、936路公交车,轨道交通3、4号线至延安西路站 华东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200241 54344721 15221088308 958、729、上奉专线、180路(详情请查询华东师大研招网) 上海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宝山上大路99号 200444 66134020/ 66135175 185、58、110、轨道交通7号 上海杉达学院 教务处 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 201209 20262651 991、993、790、施崂线、蔡陆专线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考试与培训部 漕宝路120号 200233 64942806 64941314 92、43、830、224、地铁1号线漕宝路站、9号线桂林路站 附件4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信息表安排 日 期 报名点代码与名称 受理范围 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每天8:30—16:00) 3101上海理工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海洋大学、上海电力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上海市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上海内燃机研究所)的考生,指定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2复旦大学 办理报考复旦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3同济大学 办理报考同济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的考生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4上海师范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师范大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电机学院、上海海关学院,中央部委所属在沪部分研究院所(华东计算技术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所、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航天技术研究院、生物制品研究所、船舶设备研究所、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航空研究院),上海市属部分研究院所(化工研究院、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和中共上海市委党校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5上海交通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交通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办理报考外省市(除北京市、江苏省)招生单位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2016年11月9日至12日 (每天8:30—16:00) 3107华东理工大学 办理报考华东理工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8华东政法大学 办理报考华东政法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09上海财经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财经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0东华大学 办理报考东华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1华东师范大学 办理报考华东师范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2上海大学 办理报考上海大学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3上海杉达学院 办理报考北京市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办理报考江苏省考生的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注: 1.统考生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2.单独考试的考生到报考院校办理资格审查、缴纳报考费后,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采集图像信息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3.报考外省市单位的考生:报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杉达学院,报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到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其余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一律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办理网报信息确认、缴费、图像信息采集和打印考生信息表手续。 附件5 2017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负责单位 9月21日 举办本市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咨询活动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9月22日-23日 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进行网上报名内部演练 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9月24日—27日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10月10日—31日 考生网上报名 教育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报考点 11月9日—12日 各报考点办理考生资格审查、交费和图像信息采 集手续,打印考生信息表 报考点 12月15日-26日 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没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 学信中心、招生单位 12月24日-26日 考试 报考点 附件6 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代码 3101 上海理工大学 3102 复旦大学 3103 同济大学 3104 上海师范大学 3105 上海交通大学 3106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3107 华东理工大学 3108 华东政法大学 3109 上海财经大学 3110 东华大学 3111 华东师范大学 3112 上海大学 3113 上海杉达学院 3114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上海] 2016年12月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上海地区报名开始
2016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考试定于12月17日(周六)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开考级别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四级 9:00—11:20 大学英语六级 15:00—17:25 各高校的报名日期和报名方式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并公示,请考生根据学籍所在学校的规定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得补报名,本校已设考点的在校学生不得跨校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资格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研究生在校生; 2.各类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 3.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才能报考CET4; 4.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或2005年6月以前已获 得大学四级证书的在校学生,并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才能报考CET6。 二、特别提示 同济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中科大上海分院以及上海考区四的考生须于2016年9月14日8:30—9月20日18:00登录cet.shmeea.edu.cn 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输入。以上考点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后,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和四级成绩单(报考六级的考生)按学校规定日期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拍照、交费和信息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凡没有进行现场拍照、交费和信息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得补报名。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6〕39号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调整自学考试 学前教育专业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学校、自考学习服务中心: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的通知》(考委〔2012〕4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性环节设置的通知》(考委〔2014〕4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中NTET课程的通知》(考委〔2015〕6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考试计划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考试计划(简称“新计划”)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执行。新计划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和综合实践课构成。 二、自2017年起,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的新、老考生均须按新计划报考,并按新计划毕业。新老计划替代关系详见新老计划对照表(附件1、附件2)。 请各单位按上述规定执行,并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工作,使新老考试计划平稳有序地过渡。 附件: 附件1、学前教育(专科)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附件2、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新老计划对照表.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6年9月7日
[上海] 自考全国统考课程《中小学教育管理》 试卷题型结构即将调整
根据全国考委下发的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的考试安排,《中小学教育管理》(课程代码:00458)将于2016年10月启用新的大纲、教材,结合新大纲的要求以及近年来该课程的命题情况,自2016年10月起,将《中小学教育管理》的试卷题型结构调整如下: 课程 代码 00458 课程 名称 中小学教育管理 大题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合计 题型 单项 选择题 名词 解释题 简答题 论述题 案例 分析题 小题数 25 5 5 2 1 38 每小题 分值 1 3 6 10 10 合计 分值 25 15 30 20 10 100
[上海] 上海市2016年10月(第6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开始
上海市2016年10月(第69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生报名工作采用网上预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网上预报名定于8月2日00:00至9月4日16:00在博益网(www.boee.cn)进行;完成预报名后,新生可凭预报名号或身份证于 9月2日至4日(每天8:30—11:30,13:30—16:30)在各主考学校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及照片采集,逾期不再受理。10月22日、23日和29日、30日四天考试,每场考试开始时间分别为每天9:00、14:30。 各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可点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上海招考热线”查阅。 一、各主考学校开考专业及报名地点 1.华东师范大学(中山北路3663号干训楼1楼) 电话:62234011 汉语言文学专业(基础科段、ê本科段)、公共关系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p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务方向)(专科)、电子商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ê学前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文化产业专业(独立本科段) 2.上海外国语大学(大连西路550号三号楼) 电话:35372511 网址:http://zk.sce.shisu.edu.cn/ 英语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日语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 3.上海财经大学(昆山路146号) 电话:63564124 网址:http://zikao.sufe.edu.cn(财大继续教育学院) 会计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市场营销专业(独立本科段)、*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4.华东政法大学(万航渡路1575号) 电话:62071668,62071782 法律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法律专业(独立本科段)、金融管理专业(中英合作)(基础科段、本科段) 5.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崇景路100号) 电话:28957159 *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 6.上海电机学院(杨浦区内江路462号4楼) 电话:65503234 数控技术应用专业(专科) 7.复旦大学(四平路1931号) 电话:65643410 行政管理专业(专科)、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 、新闻学专业(p基础科段、本科段)、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p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软件专业(独立本科段)、*护理学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8.上海交通大学(法华镇路535号) 电话:64481738 p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工业自动化专业(独立本科段)、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p饭店管理专业(专科)(与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联合主考) 9.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杨浦区邯郸路100号54甲2号楼1楼) 电话:61431935 ê投资理财专业(独立本科段) 10.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仙霞路350号) 电话:62701411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汽车运用技术专业(专科)、*物流管理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停考过渡)、*民航服务与管理专业(专科)、*销售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11.上海大学(广延路123号) 电话:56335049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金融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ê项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动画专业(独立本科段)、能源管理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 12.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路620号) 电话:52067221 网址:http://ices.suibe.edu.cn/DefaultZK.aspx 国际贸易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商务英语专业(独立本科段) 13.上海中医药大学(徐汇区零陵路530号)电话:54232254 中药学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 14.上海师范大学(桂林路64号) 电话: 64321247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专科)、p旅游管理专业(导游方向)(专科)、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p广告专业(专科)、广告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专科、ê独立本科段)、小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艺术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15.上海开放大学(国顺路288号综合楼308) 电话:25653222 市场营销专业(专科)、会计专业(专科)(与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考)、行政管理专业(专科)(与复旦大学联合主考) 16.同济大学(真南路500号帘青楼330室) 电话:66694666-1122 p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专科)、p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p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专科)、ê工程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17.华东理工大学(梅陇路138号) 电话:64253133,64253575 p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专科)、商务管理专业(中英合作)(基础科段、ê本科段) 18.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漕宝路120号34号楼101室) 电话:64941408 室内设计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专科)、ê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19.上海商学院(中山西路2271号1302办公室) 电话:54591302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专科) 二、报考说明 1.新生现场确认时须带好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持有“牡丹自考报考卡”的老考生可以直接在网上报考(网址:www.sh.icbc.com.cn)。 2.老考生如未开通牡丹自考卡的,可通过临时挂接其它工商银行帐户的方法进行网上报考,具体方法可浏览报考网页中的说明或电话询问中国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 3.停考过渡阶段的专业,将不再接纳新生报名。 4.带“*”为系统委托开考或系统合作开考专业。 5.带“ê”为优势专业,是主考学校重点建设和发展的具有优势和特色的专业;带“p”为预警专业,是连续多次考生报考人数少、近期有可能停考的专业。请新生慎重选择报考专业。 6.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日起通过博益网(www.boee.cn)下载考试通知单。考生入场参加考试,必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证缺一不可。
[上海] 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外省市名单
主考院校 考生姓名 转出情况 复旦大学 孙莉 接收 白瑞瑞 接收 文平 接收 李亚霏 接收 周丹 接收 汪涛 退回 翟云峰 退回 钞松起 退回 郭漪雯 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 徐兴花 接收 谢园芳 接收 赵柳 接收 张自敏 接收 王友群 退回 娄见航 退回 张鹏 退回 杨帆 退回 何苗 退回 吴妍 退回 韩旭 退回 周钰珑 退回 葛翔 退回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曾坤友 接收 侍从波 退回 刘曼 退回 上海大学 黄吉浩 接收 张爱军 退回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李娟娟 接收 注:转考被退回的考生,再办理转考需重新向主考院校提出申请。办理转出的考生请根据转入地自考办要求及时办理转入确认。
[上海] 2016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市考籍到档名单
序号 省 市 姓 名 准考证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1 江 苏 邱波 335107100597 会计 020204 2 江 苏 眭珩 314003103521 汉语言文学 050114 3 江 苏 张豪 384314130006 工业自动化 080603 4 江 苏 冯源 372014230641 行政管理 030301 5 广 东 张小芬 376111131590 行政管理 030301 6 广 东 廉丽善 325114230215 日语 050202 7 广 东 吴传君 412313230161 项目管理 020256 8 安 徽 于倩 541214131055 日语 050202 9 安 徽 刘兴华 541715230219 电子商务 020216 10 安 徽 张庆 348115130340 软件工程 080720 11 安 徽 曹亚男 378913230026 护理学 100702 12 安 徽 马艳 375313231274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2 13 安 徽 业桦桦 377714170221 护理学 100702 14 浙江 陈平平 405106202054 工商企业管理 020201 注:请已到档的考生按照主考院校规定的时间现场确认转入。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咨询结束
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的“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网上咨询”活动于8月27日上午9:00开始,并于当日下午15:00结束。本次活动共有56所本市院校和5所外省市高校参加。 参加咨询的所有院校对考生和家长的网上提问,都给予了认真详细的解答。整个咨询活动中,广大考生共提问643个,其中575个有效提问得到了解答。 考生如需查看提问和解答的详细内容,请点击网址: http://zxanswer.eastday.com/FreeOfCharge/ConsultationIndex?c=13。
[上海] 2016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成招专业目录(高起本) 成招专业目录(高起专) 成招专业目录(专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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