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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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公布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3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件: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37.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3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达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分段信息(不含全科目缺考)分数段说明人数累计人数420.00分及以上1919410.00分-419.99分4564400.00分-409.99分83147390.00分-399.99分111258380.00分-389.99分162420370.00分-379.99分205625360.00分-369.99分311936350.00分-359.99分4401376340.00分-349.99分5241900330.00分-339.99分6232523320.00分-329.99分6603183310.00分-319.99分7613944300.00分-309.99分5374481290.00分-299.99分4134894280.00分-289.99分2635157270.00分-279.99分1765333260.00分-269.99分975430250.00分-259.99分575487240.00分-249.99分525539237.00分-239.99分75546237.00分以下695615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3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附件: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47.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10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3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分段信息(不含全科目缺考)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330.00分及以上33320.00-329.991114310.00-319.992034300.00-309.992256290.00-299.9945101280.00-289.9946147270.00-279.9946193260.00-269.9940233250.00-259.9925258247.00-249.9911269247.00分以下46315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3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附件: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17.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2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3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表演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表演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分段信息(不含全科目缺考)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420.00分及以上55410.00-419.99813400.00-409.991528390.00-399.992755380.00-389.994095370.00-379.9945140360.00-369.9971211350.00-359.9951262340.00-349.9937299330.00-339.9931330320.00-329.9920350317.00-319.994354317.00以下20374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3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附件: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89.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65.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或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3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4日上午10:00至1月15日上午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音乐学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分段信息(不含全科目缺考)专业统考四门成绩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330.00分及以上4040320.00-329.992868310.00-319.991381300.00-309.9924105290.00-299.9917122280.00-289.9910132270.00-279.997139260.00-269.999148250.00-259.997155240.00-249.998163230.00-239.995168220.00-229.997175210.00-219.993178200.00-209.994182189.00-199.993185189.00分以下13198 专业统考三门成绩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250.00分及以上2525240.00-249.991035230.00-239.99439220.00-229.991150210.00-219.99454200.00-209.99256190.00-199.99460180.00-189.99464170.00-179.99468165.00-169.99371165.00分以下2495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3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附件: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72.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3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4日上午10:00至1月15日上午1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分段信息(不含全科目缺考)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250.0分及以上44240.0-249.91418230.0-239.97896220.0-229.9199295210.0-219.9242537200.0-209.9240777190.0-199.9154931180.0-189.9931024172.0-179.9441068172.0分以下551123 -
[上海] 2017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于1月16日公布
2017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考生可于2018年1月16日(星期二)18:00起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中的“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成绩查询。一、成绩公布和查询考生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中输入本人考试通知单上的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进行查询。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以卷面成绩的标准分值划定。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其评定办法为:以获得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为前提,根据学生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得分之和(满分为150分),按获得等级性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总数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凡参加等级性考试的学生,如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为“不合格”,则其等级性考试不给予等级。“/”表示未报考该科目考试或未获得该科目有效成绩,“Q”表示该科目考试缺考。考试成绩以下发的成绩单为准。二、成绩复核考生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在2018年1月17日10:00—18日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首页的“成绩查询”栏目申请网上成绩复核,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并提交。成绩复核是核查答题纸姓名、报名号等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成绩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等级。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成绩复核具体办法如下:1.考生使用考试通知单上报名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报名时所填的考生证件号码最后不含字母的六位数字,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2.登录后,在申请页面勾选需复核的科目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示申请完毕,退出请点击“退出系统”按钮。3.考生如需增加复核的科目,可在复核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增加科目。复核科目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网上成功提交的为准。4.考生网上填写或增加复核科目后,应退出系统再重新登录,查看并确认自己申请的复核科目。5. 成绩复核反馈时间:2018年1月19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首页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复核结果。 -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18〕1号)
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和部分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现将《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1月10日 附件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5〕2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5〕24号)精神,结合本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现状,现将2018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成人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成人中职”)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一、招生学校1.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2.连续招生两年以上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连续两年不招生的学校,一般不再纳入招生学校范围。二、招生对象1.具有初、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以上的本市从业人员、待业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复员军人。2.具有初、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以上的在沪工作的外省市从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3.各招生学校不得招收以下人员:(1)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2)本市初中在校生;(3)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结业、肄业);(4)在外省市工作或待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三、办学形式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成人中职班学习形式,一般以业余学习为主,也可根据成人教育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其他学习形式。成人中职教育教学应单独组织教学班,单独编制专业教学实施方案(计划),不能委托其他学校承办。招生学校设置的成人中职新专业应于2018年1月19日前报市教委教研室,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凡履行过备案手续,并且2018年招生专业及招生时间(春/秋季)、年限和办学形式等没有变化的学校,无需再向市教委教研室备案。四、招生计划成人中职招生工作分春、秋两季进行,2018年春秋两季《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表》(见附1)分别于2018年1月19日前和2018年6月29日前报市教委规划处审核批准。未在市教委教研室办理备案手续的招生专业不安排当年招生计划。五、报名工作1.成人中职招生实行注册入学。招生学校根据市教委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确定招生办法。2.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毕业证书,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样张见附2)。3.报名时间安排。春季班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至3月底;秋季班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至8月底。 六、录取工作1.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市教育部门有关要求,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学生自愿报名、学校自主录取,录取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网上审核批准。2.招生学校根据网上审核通过的名单,按照新生录取名册样式(见附3),打印书面新生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后,到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办理审核手续。3.新生登记号由11位构成,其中含学校代码(3位)、年度码(2位)、招生季节码(1位)、招生类别码(1位)和流水号(4位)。招生学校应按要求为每位新生生成登记号,一人一号。七、其他工作为确保本市成人中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见附4)和学校招生人员培训要求,做好各项招生工作。成人中职教育收费标准应按照市物价局和市教委《关于调整本市成人学历教育学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行〔2000〕第180号)规定执行。 附:1.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表 2.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名表 3.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录取名册 4.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附1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备案表 招生学校(盖章):_____________ 年度: 序号招生专业名称6位专业代码年限办学形式计划数办班地点春季/秋季学校主管部门意见: 2018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 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办公室电话: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说明:1. 招生专业名称和专业目录代码请严格按2010新版招生专业目录填写,如:电气技术应用053100。2. 办学形式指“业余”、“全日制”。3. 本表(纸质版)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市教委规划处审核批准,一份由学校留存。同时将本表电子版上传市教委规划处。4. 本表所列专业、年限和办学形式等必须经市教委教研室备案。附2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报名表 公民身份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省市(照片)工作单位手机在沪居住地址电话邮编报考学校全称专业名称办学形式□全日制 □业余制 就业状况□就业 □待业本人最后学历年 月 毕业(或肆业)于本人工作简历及奖励本人学习培训简历招生学校意见 招生学校盖章 2018年 月 日 备 注 备注:本报名表由招生学校印制、存档。附3 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录取名册班级类别:成人中专 年度:(春季/秋季) 办学形式:全日/业余序号登记号姓 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省录取专业代码年限 备注:1. 新生名册用Excel表格生成,并用A4纸张打印,每页25人。2. 班级类别、年度和办学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3. 录取专业必须按照2010版专业目录填写6位代码。4. 必须根据网上审核通过的名单,打印新生录取名册。新生录取名册打印一式2份。新生录取名册经审核盖章后,1份存招生学校,1份存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附42018年上海市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时 间内 容地 点2018年1月19日前招生学校上报本校成人中职教学实施方案(计划)市教委教研室2018年1月19日前学校上报2018年春季招生计划市教委规划处2018年3月底前招生学校通过招生注册系统上报春季新生名单招生学校2018年4月8日前1.春季新生网上审核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招生学校2.办理春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市学生事务中心2018年6月30日前学校上报2018年秋季招生计划市教委规划处2018年9月底前招生学校通过招生注册系统上报秋季新生名单招生学校2018年10月14日前1.秋季新生网上审核2.现场办理2018年新生盖章手续,学校携带新生录取名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招生学校3.办理秋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市学生事务中心以上日程请各校遵照执行,招生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能有微调,将另行通知。 -
[上海] 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号)
各有关高校、区考试招生机构:现将《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1月9日 附件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特制定《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2018年本市报考普通高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以下简称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二、报名1.报名条件(1)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2号)规定,已在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期间勾选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并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和统一文化考试缴费的考生,方可参加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2)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对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各有关体育院校(专业)可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2.现场确认确认时间: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9:00-15:00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持经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后取得的14位报名号、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体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现场确认体育类专业统考个人报名信息、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220元),并领取《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体育专项测试项目经2018年3月10日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咨询电话:51253145。三、考试1.文化考试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2.专业考试凡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考试。所有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均按该专业项目的竞赛规则执行。考生于2018年3月18日(星期日)7∶30前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迟到15分钟者取消本次体育项目的考试资格。(1)考试项目:包括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两大项。A.身体素质考试项目:100米跑、原地推铅球、800米跑;B.专项技术考试项目:田径、篮球、排球、足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体操、武术、游泳共10项。考生可按本人专长、报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规定选择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每人限选一项)。(2)计分与成绩单发放本市2018年体育类专业考试总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组成为:身体素质考试共三项,每项满分25分,三项总分为75分;专项技术考试一项,满分为25分。具体各项目分值的权重由各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确定,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确定体育类专业市统考合格线。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18年4月上旬委托体育类专业考试实施单位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四、志愿填报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院校的体育类专业。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体育专业。五、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本科艺体批次中进行录取;填报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再填报提前批中的其他专业。体育类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中体育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市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70%。专业考试合格且文化成绩在相应文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据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详见各院校招生章程)。已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 附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日程 2018年1月中旬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本市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2018年3月10日考生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确认专业考试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2018年3月18日考生到上海体育学院(清源环路650号)参加专业考试 -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即将公布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3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给考生,考生可于1月12日上午10:00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进行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查询。届时,市教育考试院还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及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网站查阅。凡参加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1月14日上午10:00至1月15日上午10:00凭考生报名号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复核结果将于1月19日上午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
[安徽] 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注册及填报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19日17:3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22日17:3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1月16日8:00—23日17:3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3月12日—17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安徽省。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6年起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课程考试并拿到的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3月17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及填报、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将不能再提交报考信息。 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考科目等。请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白色背景为佳;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所在市考区参加考试(本人所在市,指考生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指所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一次性选择所有想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或减少报考科目。 (二)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为方便考生,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考生须对在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各市联系电话 考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0551-62838909 0551-62838910 0551-62838912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0552-4041933\4041864考试院(报名、笔试) 0552-2044954人事科(办证、面试)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0554-6651605招办(笔试) 0554-6644784人事科(面试、认证)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310196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洪山路46号) 0561-3880448 0561-388046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义安北路42号市教育局一楼) 0562-2832672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服务大厅 (安庆市德宽路424号) 0556-5577452 0556-55147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0559-2542784教育考试院(笔试报名) 0559-2522753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0558-2197288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0557-3929687、0557-3935029 人事科:0557-3929826(面试)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梅山北路皋城中学校内) 0564-3341901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0558-5125217 0558-5125181 池州市 池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305室) 0566-2317808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0563-2518643 0563-2518647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名期间若遇到困难,请先按公告附件“常见问题”处理,若还是处理不好的,请与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1月10日 附:常见问题 1.个人基本信息填写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的可先缴费再申请修改;已经缴费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身份证号一经注册,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考区、科目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或已经缴费的,不得修改。 3.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经被注册,怎么处理? 答: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确认是有人恶意注册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注销。 4.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是等待审核,怎么办? 答: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5.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能再报考吗? 答: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后,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的,不能再报考;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继续改报,等待审核。 6.在外省考过的笔试成绩,在安徽还能用吗? 答: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都是认可的。 7.笔试成绩在这次面试期间到期了,还能用吗? 答:在面试报名时间之后到期的,面试可以报考。 8.填报报考信息或缴费环节有问题,或提示错误,或不能缴费等,怎么办? 答:请用较新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尽量用IE浏览器,清除历史记录,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操作。还是不行的,可以换一个上网环境,或换一个时间上网。实在处理不好的,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寻求帮助,逾期不予处理。支付问题也可以咨询客服。 9.照片上传不了,怎么处理? 答:把照片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软件打开后另存一下,再打开IE浏览器重新登录,清除历史记录后重新上传。 10.已经审核通过或已经缴费后,发现少报了,怎么办? 答:本次考试不得补报,下次考试再报。 11.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只能报考带A的吗? 答: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既可选报带A的,也可以选报不带A的。两者的区别是:选择带A的公共课,只能申请相应级别音体美科目的面试,不能申请其他科目面试。 12.申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怎么报考? 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
[河北] 关于调整艺术设计(独立本科段)等专业英语(二)课程设置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中英语(二)课程设置有关问题的函》(考委办函〔2005〕3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下半年起,将艺术设计(独立本科段)、消防工程(独立本科段)、电子信息工程(独立本科段)、土木工程(独立本科段) 专业考试计划中的必考课程英语(二)调整为选考课程,同时增设现代科学技术基础(课程代码03130,5学分)、应用写作概论(课程代码04024,5学分)、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8118,5学分)三门加考课程,不选考英语(二)的考生须加考上述三门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
[上海]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报名将于1月16日开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以及《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时间3月17日(星期六)。所有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3月17日(星期六)上 午下 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 儿 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初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附件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通过这些学科“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免费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三、考试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四、报考条件(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http://www.shehr.cn/home/cn/index.php?akm=main&aka=display&class2=%E6%94%BF%E7%AD%96%E6%B3%95%E8%A7%84&id=1012025)。五、报名及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一)2018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6日(星期二)8:00—1月18日(星期四)16:00,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月19日(星期五)—1月20日(星期六)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2。各区级考区仍实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和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www.ntce.cn)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3。(一)网上信息输入第一步:登录考生在1月16日—1月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同时上述考区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二)报名信息确认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1月19日(星期五)--1月20日(星期六),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或集体户口人员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非临时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考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生证原件;(3)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4)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代替学生证原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复印件;(3)学生证原件;(4)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5)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以用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代替学生证原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在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1月20日(星期六)期间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三)网上缴费1.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审核通过后,须于1月24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注:考生通过审核后即可缴费,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2.网上在线支付报名费和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3.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列表见附件5。七、考试收费(一)考试收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二)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月26日(星期一)-2月27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发票领取点领取发票(详见附件6),不得跨考区领取。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高校、各区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 3月12日-3月17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九、其他说明(一)各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7。(二)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9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三)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8(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433,工作人员收到笔试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四)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21-62523036,网址:www.shehr.cn。(六)2018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4月19日-4月22日开始,具体请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面试公告。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七)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电话010-82345677。(八)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 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7.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8.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序号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备注(一)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二)小学综合素质(小学)201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三)初中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四)高中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 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16个区级考区现场确认点信息一览表序号考区名称现场确认点名称地址电话1黄浦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632716142静安区静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静安区新丰路558号一楼628824143徐汇区徐汇区业余大学大木桥路434号641686084长宁区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627875585普陀区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礼泉路301号317室622212986虹口区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630630797杨浦区杨浦区教育局信息中心长岭路50号558330098宝山区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66593182665932109闵行区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6492178810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南码头路118号5830340611嘉定区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5952498812青浦区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69202913 5920505213松江区松江区教育学院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5783234714金山区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3室5793167515奉贤区奉贤区招生办公室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3711150816崇明区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59624534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本校为考区,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四所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临港高校考区。下列高校考区实行网上审核确认的办法,不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高校考区网上审核点信息一览表1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543429542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60252188645153433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399662095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661151786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512531597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58139417备注:1.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月19日(周五)—1月20日(周六),每天9:00-11:00、13:00-16:00。2.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区级考区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报名信息确认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3.高校考区报名信息网上审核截止时间到1月20日下午16:00。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附件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序号名称银行卡列表1招商银行一卡通;信用卡2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准贷记卡;龙卡储蓄卡3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牡丹储蓄卡;工行活期存折;4平安银行信用卡/一账通卡信用账户; 借记卡/活期存折/一账通卡存款账户5民生银行民生借记卡;民生信用卡6兴业银行兴业储蓄卡;兴业信用卡7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准贷记卡;金穗储蓄卡8广东发展银行广发信用卡;广发借记卡9北京银行借记卡;信用卡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绿卡;信用卡11华夏银行华夏储蓄卡12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太平洋借记卡13浦发银行浦发借记卡;浦发信用卡14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信用卡;活期一本通15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凤凰借记卡16渤海银行渤海银行借记卡17中信银行中信借记卡;中信信用卡18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长城电子借记卡;中银人民币信用卡19上海银行借记卡、信用卡20银联支付各大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银行支付方式:使用首信易支付平台进行网上支付。考生需要持有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的银行卡进行网上支付。目前,首信易支付平台接受24家银行卡的网上支付业务。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电话:(010)4008182626或82652626转分机6644,6829,6576(9:00-17:30)(010)82652963,82652961 (9:00-17:30)(010)59321108(24小时)附件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序号考区名称发票领取点名称地址电话1黄浦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152号632716142静安区静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静安区新丰路558号一楼628824143徐汇区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百色支路28号543610404长宁区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627875585普陀区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礼泉路301号301室622212986虹口区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大连西路203号630630797杨浦区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延吉东路55号558330098宝山区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66593182665932109闵行区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6492178810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南码头路118号5830340611嘉定区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5952498812青浦区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青浦区北淀浦河路1000号高招、学业考试办公室69202913 5920505213松江区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松江区方塔北路195号5783709214金山区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5793167515奉贤区奉贤区招生办公室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3711150816崇明区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崇明区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5962453417高校考区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东川路500号(第一教学楼415)5434295418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桂林路64号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号楼408室602521886451534319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20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3996620921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原平路55号6611517822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长海路399号老教学楼107室5125315923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111号上海建桥学院学生事务中心206室58139417备注: 考生网上在线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2月26日-2月27日(每天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所选考区对应的发票领取点领取发票,不得跨考区领取。 附件7: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序号区名称笔试政策咨询部门咨询电话1上海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35367857353670702黄浦区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632716143静安区静安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628824144徐汇区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546658725长宁区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627875586普陀区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622212987虹口区虹口区教育考试中心630630798杨浦区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58330099宝山区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665931826659321010闵行区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6492178811浦东新区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5830340612嘉定区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5952498813青浦区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人才中心692029135971023114松江区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5783709215金山区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793167516奉贤区奉贤区招生办公室3711150817崇明区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5962453418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5434295419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60252188转24320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3996620921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在校生)6611517822上海体育学院(在校生)5125315923临港高校(四校在校生)58139417 附件8: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电话申请日期电子邮箱 备注:1.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2. 表格填妥后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6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433,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
[上海] 关于变更“全国统编自学考试教材”供应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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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8年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信息一览表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5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8年经批准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名单及报名考试时间汇总如下:序号院 校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加试地点考点地址1景德镇陶瓷大学1月10日—2月18日2月24日上海市松江区立达中学松江区松汇西路1260号2江汉大学2月22日—23日2月24日上海市香山中学浦东新区灵山路1672弄36号3四川传媒学院3月9日—10日3月11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4吉林动画学院3月8日—9日3月10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5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3月9日—10日3月11日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 详情请登录各校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