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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综评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
2023年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为160人,招生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影视动画、工业设计、软件技术、传播与策划、音乐表演,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综合评价招生2023年专业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 计划类型 专业名称 学制 A普通类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艺术设计 影视动画 工业设计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软件技术 传播与策划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音乐表演 舞蹈表演 空中乘务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二、考试安排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考试方式为线上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主观题(简答题)和客观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题型组成。客观题型侧重考察考生进行专业学习所必备的基础能力,包括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学艺术常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主观题型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认知、职业生涯规划及学习准备等背景情况。 2.专业技能测试。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统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测试成绩,并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综评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
2023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共计有24个,招生人数为300人,招生专业包括有工业互联网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环境工程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人数、学费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学制 备注 60 工业互联网技术 20 5500 3年 61 环境工程技术 15 5500 3年 62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15 5500 3年 63 食品生物技术 10 5500 3年 64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10 5500 3年 65 水产养殖技术 10 5500 3年 6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5500 3年 亚太森博班,企业承担学弗、住宿费和在学期间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入学经企业面试合格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在企业工作五年(公司正式员) 67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15 5500 3年 日钢精英班 68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8 5500 3年 鲁桥班 69 建设工程管理 30 5500 3年 70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5 15000 3年 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办学 71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 5200 3年 蓝海精英班 7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 5200 3年 万豪国际班 73 旅游管理 20 5200 3年 上海迪士尼储备人才班 74 市场营销 30 5200 3年 鲁南制药订单班 75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15 5500 3年 7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5500 3年 布道华夏新能源班 77 工业互联网技术 1 55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78 环境工程技术 1 55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79 大数据与会计 1 52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80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1 5500 3年 日钢精英班,只招收运动专长老生 8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 5500 3年 鲁桥班,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8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 5200 3年 蓝海精英班,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83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1 55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20分)和素质测试成绩(180分)构成,总分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赋分。 素质测试题目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 市场营销(鲁南制药订单班)专业:素质测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成绩(90分)+面试成绩(90分)。
[山东] 2023年山东省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山东省单招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月10日,未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高考补报名时间为2月2日至2月3日。下面来看下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及高考补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每天9:00-18:00) 志愿填报入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s://wsbm.sdzk.cn/gzdz/) 考生如需更改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须于2月4日前向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更改申请,逾期不予修改。 二、高考补报名 (一)未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请于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00—17:00),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退役军人证(退役士兵携带)等材料,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完成信息填报、审核、缴费。前期报名时已通过资格审核但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月2日至2月3日(每天9:00—17:00)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缴费。 (二)考生若有其他问题可具体咨询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附件: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地址.xlsx
[] 枣庄职业学院综评2023年招生计划及人数
2023年枣庄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为共计为200人,综招专业为28个,学费为5000元/年,具体综招专业为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应用化工技术。 一、学院代码:14196 二、志愿填报: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14196枣庄职业学院"及专业志愿。 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学制 01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5 5000 3年 02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5000 3年 0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5 5000 3年 04 500212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 5000 3年 05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5 5000 3年 06 430307 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 5 5000 3年 07 420807 绿色低碳技术 5 5000 3年 08 540101 旅游管理 5 5000 3年 09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 5000 3年 10 500405 空中乘务 5 5000 3年 11 5001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 5000 3年 12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 5000 3年 13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10 5000 3年 14 520803 老年保健与管理 5 5000 3年 15 510205 大数据技术 5 5000 3年 16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10 4800 3年 17 530701 电子商务 10 4800 3年 18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10 5000 3年 19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 5000 3年 2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5 4800 3年 21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10 5000 3年 22 460103 数控技术 10 5000 3年 23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 5000 3年 24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5000 3年 25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5000 3年 26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10 5000 3年 27 470203 精细化工技术 5 5000 3年 28 470211 化工自动化技术 10 5000 3年
[山东] 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计划招生120人,招生项目有篮球、足球、链球、三级跳远、铅球等,来看看具体招生简章吧。 一、学校介绍 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国标码:10433)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邮编:255000)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 专业层次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专业介绍 培养目标:本专业立足山东、面向全国,培养能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总要求,适应“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人文底蕴,系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专项运动教学、训练和竞赛组织等相关工作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体育人才。 主要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心理学、体育社会学、健康教育学、体育科研方法、运动训练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体育竞赛学、球类、田径、体操、武术及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等。 三、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 四、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分A类、B类项目,总计划120人(含保送录取计划) A类项目招生计划70人 男子篮球9人,女子篮球16人,女子足球15人(非守门员12人,守门员3人); 田赛项目:10人(男子4人,女子6人),招收小项:链球、三级跳远、铅球、女子铁饼、女子标枪、女子跳远; 径赛项目:20人(男子9人,女子11人),招收小项:200米、400米、400米栏、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女子5000米场地竞走、男子10000米场地竞走 。 B类项目招生计划50人 乒乓球、男子足球(非守门员)、手球、排球(非自由人)、游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举重、射击(10米气步枪、10米气手枪)、自由式摔跤、体操、网球。 说明: 1.未注明男女的项目为男女均招。 2.足球、手球、200米、男子400米、举重、射击(10米气步枪、10米气手枪)、自由式摔跤等项目限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其他项目为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均可报考。 (二)B类项目计划分配原则 1.各招生项目(分男、女)依据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合格人数(专业、文化均合格者)占B类一志愿总合格人数的比例切分计划,即:招生项目的计划数=(招生项目一志愿合格人数/B类一志愿总合格人数)×B类计划数。如招生项目的计划数不足1个,则按1个计划投放。多于1个的招生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舍弃,只取整数。如招生项目的计划总数大于B类项目计划总数,则从招生项目计划数由大到小依次减少1个计划,直至各项目计划总数与B类项目计划总数相等;如计划还有剩余,则按招生项目的计划数的小数部分(计划数不足1个的项目除外)从大到小排序,按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直至满额,如招生项目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项目优先,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则文化成绩高的项目优先。 2.招生项目一志愿未录满而剩余的招生计划,则依据招生项目(分男、女)二志愿报考我校考试合格人数(专业、文化均合格者)占B类二志愿总合格人数的比例切分,即:招生项目计划数=(招生项目二志愿合格人数/B类二志愿总合格人数)×B类剩余计划数。如招生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舍弃,只取整数。如计划还有剩余,则按招生项目计划数的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按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直至满额。如招生项目计划数的小数部分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项目优先,专业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则文化成绩高的项目优先。 五、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身体健康,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指定招生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部分项目为一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果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六、报名 (一)注册报名: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报名资格)、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并报名,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二)考生应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三)考生应根据个人所获运动项目等级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依据系统规定的考试(包括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按时完成在线缴费,报名成功以完成缴费为准,不得跨项目报考。报名成功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方式: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安排、考生须知、考试防疫要求等信息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或组考院校官网查询。 3.体育专项考试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考生依据报名项目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二)文化课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总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考试地点:考生于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试安排参加文化考试。 八、录取 (一)按照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和学校招生需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田径、乒乓球、排球、女子足球等不低于60分,男子足球不低于75分,篮球不低于65分,其他项目不低于40分。 在考生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和各项目招生计划,分项目、性别,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录满,剩余计划录取同类别二志愿考生。二志愿录取时,若某类计划仍未录满,且另一类有合格生源时,剩余计划可转至另一类二志愿录取,其他情况下A类、B类计划不可互调。 (四)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本科招生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且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运动员保送录取 (一)保送招生项目 学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全部项目。 (二)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符合我校招生项目且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的运动健将,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并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三)报名方式 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自行保存备查。 (五)报名要求 1.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经学校初次审核未通过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保送至我校运动训练本科专业就读。 十、学费标准 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
[]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专业有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下面是具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6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中段 邮政编码:266112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32-58952600、582661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610人(普通类570人,退役军人类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3.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4.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 1.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3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十四条 报名考试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在2023年2月12日至2月14日通过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标准根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逾期未缴纳报考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3.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会在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 1.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后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经学院认可后,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加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总分为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相关专业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后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23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分值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2)素质测试或面试。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后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3.根据疫情需要,若组织线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线上测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17:00。请提前关注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相关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退役军人类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退役军人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优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各专业根据实际申请免试人数综合调剂录取计划。 5.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免试录取相关条件和流程详见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第十七条2023年4月1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及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已被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通过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类)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凡在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优先录取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学院将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山东]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综评招生2023年专业
2023年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为200人,其中招生专业为司法警务、安全保卫管理,学费为4800元/年,来看下具体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流程吧。 2023年专科(高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表 类别 专业 报考要求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单独招生 应急救援技术 / 120 3年 4800元/年 建筑消防技术 / 180 3年 4800元/年 综合评价招生 司法警务 男生 50 3年 4800元/年 女生 10 3年 4800元/年 安全保卫管理 男生 110 3年 4800元/年 女生 30 3年 4800元/年 注: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网上报名:退役士兵或普通高中毕业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志愿填报: 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我院志愿及专业,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网上缴费:2月18日--2月25日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用,打印准考证,进行考试资格认证。考试费90元/生。 模拟考试:2月27日(具体考试流程及方式另行公布)。 正式考试:3月1日。
[] 菏泽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菏泽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已发布,文化素质考试定于2023年2月26-2月27日举行,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戏曲表演专科专业,招生计划40人。 菏泽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菏泽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精神,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菏泽学院戏曲表演专科专业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菏泽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菏泽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55 第七条 学校地址: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办学体制、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政策,编报学校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戏曲表演专科专业,招生计划40人。 2.报名条件: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3.报名要求: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2月27日 (2)测试内容:语文、数学。 (3)测试方式:菏泽学院自主测试 (4)试卷分值:语文分值为100分、数学分值为100分,两科分值共20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2)测试内容及分值构成: 满足报名条件的考生必须具有戏曲演唱或者戏曲伴奏功底,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两个方向(考生2选1)。戏曲演唱方向:戏曲唱念100分(6分钟以内)、形体基本功100分(3分钟以内)、视唱30分;戏曲音乐方向:戏曲曲牌演奏100分(乐器自备,6分钟以内,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种类不可配备伴奏人员)、曲目演奏100分(戏曲曲牌除外,乐器自备,3分钟以内,除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种类不可配备伴奏人员),视唱30分,各方向满分均为230分。 (3)测试方式: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精神,经教育厅批准,我校戏曲表演专科专业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 第十五条 考试组织 1.命题。在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保密要求组织命题。 2.阅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要求。具体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我校会在菏泽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zsxxw.hezeu.edu.cn/),请及时关注。 第十六条 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位考生只可选报一所学校。报考我校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 2.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到菏泽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现场缴纳考试费并领取准考证。如因疫情原因不能现场办理,我校会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相关事宜。 第五章 成绩认定及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一科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3.计划调整:我校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办公室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于2023年4月6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我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无法正常完成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校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考试资格、冒名顶替或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六章 培养方式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戏曲表演专业基本学制三年,采取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方式培养,不服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习培养安排的考生予以取消录取资格和退学处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国海洋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国海洋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面向全国招收60人,其中测试项目45人,保送项目15人。相关报名时间及考试录取信息见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余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美丽的海滨城市山东青岛。经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实行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 一、专业介绍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从事体育运动的教学、训练、科研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专业的办学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毕业生可到各类体校、运动队、体育部门、高等院校、公安、部队和研究机构等单位工作。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约5800元/年,如有变化按有关部门最新标准执行。 二、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2023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60人。 2.报名条件: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省招办组织的高考报名;身体健康;各专项报名条件详见下表。 招生类别 招生专项 报名条件 招生计划 测试项目 男子篮球 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 45人 女子篮球 男子跆拳道 女子跆拳道 女子排球 田径(性别不限) 女子沙滩排球 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游泳(性别不限) 帆船(性别不限) 柔道(性别不限) 保送项目 女子拳击、女子沙滩排球、女子排球、田径、射箭、击剑、跆拳道、柔道、短道速滑、篮球、游泳、帆船、现代五项 获得国家体育总局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资格 15人 注:1.各专项招生人数将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及专业需求制定; 2.保送项目相关要求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 3.女子排球项目分为非自由人、自由人两类招生;田径项目分为田赛、径赛、全能三类招生,招生小项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5000米、10000米、3000米障碍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全能。 三、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考生须在报名时填报我校志愿,我校仅接受第一志愿报考。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保证高考报名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2)考生运动等级以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考试 经国家体育总局和我校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办组织实施,考试定于4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查询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相关通知。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 1.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招生专项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 女子篮球 70分(含)以上 帆船(性别不限) 男子跆拳道 75分(含)以上 女子跆拳道 女子排球 女子沙滩排球 男子篮球 78分(含)以上 田径(性别不限) 83分(含)以上 柔道(性别不限) 90分(含)以上 游泳(性别不限) 2.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录取规则 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之上,按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专项进行排名,结合学校各运动队需求,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最终的拟录取名单经国家体育总局和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七、其它 1.保送录取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授课,其他考生均需按照运动训练专业普通学生的教学模式开展学习。 2.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的最新信息将在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3.运动训练专业的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专业学习。 4.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的所有事宜均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答复。考生和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请自负。 5.有关政策如有变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规定执行。
[]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综评招生计划
2023年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人数为500名,综评专业为: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 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综评招生计划 招生类型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选考科目 学费(元/年) 综合评价招生 A2 早期教育 15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A3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2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A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A6 民航运输服务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A7 安全技术与管理 2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A8 大数据与会计 2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A9 电子商务 1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B1 关务与外贸服务 1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B2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B3 市场营销 1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B4 港口物流管理 1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B5 数控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B6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B7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B8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B9 机械设计与制造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1 工业互联网应用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2 模具设计与制造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3 增材制造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4 现代通信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6 电梯工程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7 无人机应用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8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C9 电子产品制造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1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2 智能控制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3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4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5 大数据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6 数字媒体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7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8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5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D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1 汽车造型与改装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2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5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0 不限 4800 综合评价招生 E4 新能源汽车技术 2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5 汽车电子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6 汽车智能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7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8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10 不限 5000 综合评价招生 E9 智能交通技术 10 不限 5000 注: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500名; 各类别各专业之间计划可以根据报考人数调整; 最终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综评招生专业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综评招生专业有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口腔医学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医学营养、眼视光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大数据技术、社会工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应急救援技术。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 标准 (元/年)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备注 普通类 退役士兵类 专业 代号 计划数 春季高考 招生类别 专业 代号 计划数 专业 代号 计划数 护理 3年 5000 01 5 护理 药学 3年 5000 02 20 药学 31 30 中药学 3年 5000 03 10 药学 32 30 中医康复技术 3年 5000 04 20 医学技术 33 30 中医养生保健 3年 5000 05 15 医学技术 T1 5 34 30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5000 06 10 医学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3年 5000 07 10 医学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3年 5000 08 30 医学技术 35 40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5000 09 30 医学技术 36 15 只招女生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5000 10 10 医学技术 健康管理 3年 5000 11 30 烹饪 37 5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5000 12 30 学前教育 38 50 心理咨询 3年 5000 13 20 医学技术 39 40 医学营养 3年 5000 14 15 烹饪 40 10 眼视光技术 3年 5000 15 30 医学技术 41 50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3年 5000 16 20 电子技术 42 40 大数据技术 3年 5000 17 20 软件与应用技术 43 40 社会工作 3年 4800 18 15 公共服务与管理 T2 15 44 4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 4800 19 20 公共服务与管理 T3 5 45 4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4800 20 30 公共服务与管理 46 50 应急救援技术 3年 4800 21 10 机电技术 T4 15 47 15 注:1.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2.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3.退役士兵教学安排及学生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考试考核时间及办法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2)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100分,素质测试200分,总分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分值100分。 素质测试包含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两个部分。 注:(1)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2)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在2023年2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和综评招生简章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和综评招生简章已公布,招生简章中明确了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月10日。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其他相关信息见招生简章内容。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代码14347),2011年由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潍坊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现有三个校区,主校区坐落在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益都校区和潍坊校区分别位于青州市和潍坊城区。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4000多人,生源遍布全国各地。我院获批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4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400人,退役士兵类计划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 一、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点击查看》》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1.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2.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3.退役士兵教学安排及学生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二、招生对象 1.高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士兵)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注: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2.报名方式: 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网上报名,选择“14347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可报2个专业志愿。其中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同时组织,二者不可兼报。 四、网上缴费、信息确认、打印准考证 1.网上缴费:考生于2023年2月15日9:00至2月20日17:00前登录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wfhlxy.com/)中的“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管理系统”进行缴费(具体缴费办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中的缴费流程)。 参照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为150元/人,通过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报名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2.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3年2月24日后登录学院官网(http://www.wfhlxy.com/)中的“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确认、查看考务信息、打印准考证等(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公布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官网信息)。 五、考试考核时间及办法 1.单独招生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2)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除外),总分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参加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2.综合评价招生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 (2)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100分,素质测试200分,总分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分值100分。 素质测试包含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两个部分。 具体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事项以学院官网(http://www.wfhlxy.com/)公布为准。 注:(1)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测试。(2)综合评价招生高校在2023年2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六、录取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机制,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可以填报一个或两个专业志愿,不设调剂志愿。 3.考生须参加规定的所有科目(学校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仅有单科成绩不予录取。 4.学院划定最低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分类别分专业按计划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其第二专业志愿有空余计划的情况下,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不予录取。若出现同分考生,调整招生计划后同分考生全部予以录取。 5.退役士兵单独划线录取。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6.学院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7.公示无异议,我院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8.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七、免试 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免试政策。已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4日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免试申请表》并将有关获奖证书、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邮寄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邮编:262500,电话:0536-3278236),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考生对所提供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八、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注意事项 1.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2.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3.若有变化,请以学院官网最新公布内容为准。
[]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计划(含综合评价招生)
2023年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04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400人,退役士兵类计划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600人。招生专业有护理、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收费 标准 (元/年)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备注 普通类 退役士兵类 专业 代号 计划数 春季高考 招生类别 专业 代号 计划数 专业 代号 计划数 护理 3年 5000 01 5 护理 药学 3年 5000 02 20 药学 31 30 中药学 3年 5000 03 10 药学 32 30 中医康复技术 3年 5000 04 20 医学技术 33 30 中医养生保健 3年 5000 05 15 医学技术 T1 5 34 30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5000 06 10 医学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3年 5000 07 10 医学技术 口腔医学技术 3年 5000 08 30 医学技术 35 40 医学美容技术 3年 5000 09 30 医学技术 36 15 只招女生 康复治疗技术 3年 5000 10 10 医学技术 健康管理 3年 5000 11 30 烹饪 37 5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5000 12 30 学前教育 38 50 心理咨询 3年 5000 13 20 医学技术 39 40 医学营养 3年 5000 14 15 烹饪 40 10 眼视光技术 3年 5000 15 30 医学技术 41 50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3年 5000 16 20 电子技术 42 40 大数据技术 3年 5000 17 20 软件与应用技术 43 40 社会工作 3年 4800 18 15 公共服务与管理 T2 15 44 4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3年 4800 19 20 公共服务与管理 T3 5 45 4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年 4800 20 30 公共服务与管理 46 50 应急救援技术 3年 4800 21 10 机电技术 T4 15 47 15 注:1.最终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2.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3.退役士兵教学安排及学生管理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实行全日制学习形式。
[山东]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含综评专业计划)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1970人(普通类1850人,退役军人类120人),综合评价招生1000人。招生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共计63个专业。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3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院。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评价赋分组成,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招生简章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考试与录取相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535-69313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学制:三年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 考生也可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点击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链接报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 申请免试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四条 相关要求 (一)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否合格不影响考生报考。 (四)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五)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类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第十五条 报名缴费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上级的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报名完毕后,登录学院网站,点击主页单招综评网上缴费浮标,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和组织考试等工作。 (二)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30开始。 (四)单独招生考试的规定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值为430分。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长:语文分值100分 ,考试时长6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专业技能考试分值230分,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予以认可。 (五)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规定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300分。 学院组织专家依据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分值为1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由学院组织,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六)退役军人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七)线上考试采用的考试系统、考前准备、考前模拟考试等请于2023年2月20日后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查阅《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须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以及相关考试公告。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综合成绩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的原始成绩之和。 (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为高中合格考赋分成绩的1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60%之和。 (三)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综合成绩为职业适应测试的原始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申请免试考生条件及申请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任何一门的成绩为零分以及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 2.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同一专业类别考生成绩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单独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综合素质考核、高中合格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计划调整原则 根据生源情况、专业发展情况和学院办学实际,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专业使用。 未完成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将调至2023年春夏季高考中使用。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上级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录取后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或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学生待遇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2023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方式和时间请看招生简章。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口齿伶俐,表达沟通能力强;身高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3.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4.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免试条件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看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并根据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 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230分。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询,满分230分。 第十八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询。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办法、分值、时长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素质测试(或面试)科目。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审核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635-8334937。 拟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准考证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930917@qq.com,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联系人:刘老师、曹老师,电话:0635-8375509。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视频(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13701876@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表达能力展示:自选内容,普通话朗读,限100字左右。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635-8375037。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分专业、分类别划定总成绩、单科成绩分数线,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文化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或面试)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一门成绩为0(缺考)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招生计划在本系(院)相关专业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不满的专业调整到夏季(春季)统招使用。 4.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我校所有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七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相关报名条件和考试细则见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24。 第六条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举报电话: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新专业目录为准,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 第十二条 公布途径:通过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信息平台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考生须身心健康。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应用化工技术、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 4.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四)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2023年2月8日-2月12日,考生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网址:http://www.zsc.qtc.edu.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下载准考证、考试要求及相关说明等。 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未缴纳费用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若安排线上测试,线上测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17:00。请提前关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相关通知。 (六)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认可测试成绩。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文化素质考试。需要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6日参加学校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需要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加学校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或面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组织网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二)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业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和工作流程等请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1.考生须于指定时间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登录学校招生咨询网,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于指定时间前发至学校邮箱:zsc@qtc.edu.cn。学校进行初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终审。 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考生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五)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考试录取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有需要,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报告,追加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2023年3月10日公布考生成绩。2023年3月31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在山东省夏季高考录取后集中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提请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信息采集比对、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等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学校依据上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已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考生及考生家长应当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学校不承担考生及考生家长因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影响。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qtc.edu.cn/ 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zsc.qtc.edu.cn/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招171,招生专业有健身指导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其中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计划81人,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计划招40人,详情招生计划和专业如下文所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体育与健康学院 健身指导与管理 81 5500 0532-86105032 生物与化工学院 生物制药技术 40 5500 0532-86105587 旅游学院 休闲服务与管理 20 5280 0532-86105301 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 30 12000 合计 171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计划共计805人,其中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招生5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酒店与数字化运营等。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海尔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 50 5500 0532-8610603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退役士兵 20 5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技术 35 5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 35 5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技术 15 5500 机电技术 15 5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0 5500 生物与化工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与环境 85 5500 0532-86105587 信息学院 工业互联网技术 退役士兵 30 5500 0532-86105637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财税 40 5280 0532-8610843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45 5280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 80 5280 0532-86105253 体育健康学院 体育保健与康复 医学技术 120 5500 0532-86105032 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学前教育 90 5500 0532-86101323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45 5280 0532-86105301 休闲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25 5280 酒店与数字化运营 酒店管理 10 5280 茶艺与茶文化 酒店管理 18 5280 现代农艺 17 5280 合计 805(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50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单招简章
2023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邮编:2664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8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有关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规定执行。 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1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航海类专业女生慎报。 第五章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对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报高校和专业,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报考代码:14320 (4)缴费方式: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费用收取采取网络在线支付方式,考生须2月13日-2月17日登录学院网址下载缴费app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单独招生(普通类)、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分类别核定成绩。 2.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一志愿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分状态下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4.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学院可根据专业录取实际进行调剂录取。 5.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由我院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符合免试政策考生,经审核后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第十七条 已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测试方式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络或线下测试方式进行。采用哪种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一周登录http://www.qmc.edu.cn/zhaosheng查询。 第十九条 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单独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能够被录取。 文化素质由文化课业考试和个人素质展示组成。文化课业考试成绩由语文60分,数学40分,英语50分三科组成,满分150分;个人素质展示包括交流能力、逻辑思维、职业价值观等,满分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7日。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2)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合计满分3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成绩满分100分,由评价专家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五等分法(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赋分,分值分别为100分、85分、70分、60分、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组成,每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0分,满分100分。 2.面试包括综合能力、职业潜能等考核,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心理、逻辑、同心抗疫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第二十条 免试政策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2)材料报送: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2月24日17:00前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 招生就业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3)手续办理: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院实行全日制在校学习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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