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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重新下载打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的通告
各位考生: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4-26日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现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和个人申报的健康状况,对原有的考场安排作了部分调整(所有考生的考点均不变),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并重新下载打印准考证(此前已按照考点通知要求重新打印了准考证的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阅核对,无误则无需再次打印)。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考试最新动态,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确保顺利赴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12月22日
[广东]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公布
日前,省招生办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向社会公布了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共有192所成人高校在广东省招生,各招生批次总计划数达到了53.2万。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今年成人高校招生继续实行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专业计划分开编制的办法。成人高考报名前,各高校编制招生专业目录,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汇总公布,组织考生报名、填报志愿。报名工作结束后,各高校根据各专业考生报名情况编制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教育部备案、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各成人高校分专业计划。附件:1.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表(第一批高中起点本科) 2.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表(第一批专科起点本科) 3.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表(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脱产) 4.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专业计划表(第三批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
[广东] 关于调整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舞蹈和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根据目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舞蹈和音乐术科统一考试工作,经研究,我省将2023年普通高考舞蹈和音乐术科统考的考试安排做了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舞蹈术科统考(一)考试形式基本功、舞蹈片段、命题即兴表演三门科目全部由现场考试调整为线上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作品的方式,不分初试与复试。舞蹈、音乐基础知识科目仍采用机考。(二)考试时间2022年12月28日9:00至2023年1月1日17:00。其中,命题即兴表演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4:00-16:00,基本功和舞蹈片段两个考试科目均可在考试期间内选择任何一个时间段考试;舞蹈、音乐基础知识科目机考时间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2年12月25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xhcom.edu.cn,下同)自行查询广东省2023年舞蹈术科统考面试准考证。舞蹈、音乐基础知识机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二、音乐术科统考(一)考试形式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视唱部分、声乐和器乐三门科目全部由现场考试调整为线上实时录制视频并提交作品的方式,不分初试与复试。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理论考试仍采用机考。(二)考试时间2023年1月2日9:00至1月7日17:00。其中,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视唱部分的考试时间为2023年1月3日14:00-16:00;声乐和器乐两个考试科目均可在考试期间内选择任何一个时间段考试;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理论机考的考试时间安排在春节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曲目填报考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24:00前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各科目的考试曲目,逾期填报无效,考生须对自己考试曲目的填报负责,填报一旦确认不得修改。(四)准考证打印考生于2022年12月25日起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自行查询广东省2023年音乐术科统考面试准考证。视唱练耳与乐理科目理论考试机考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三、考试地点广东省2023年舞蹈术和音乐科统考相应科目的面试线上组考工作仍由星海音乐学院承担;考生应在规定考试时间内,按照考试要求和规定的软件、硬件设置,自行选择地点录制考生本人作品并提交。广东省2023年舞蹈和音乐术科统考相应科目的机考组考工作由各地市承担,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四、其他事项广东省2023年舞蹈和音乐术科统考其他相关考试要求及软硬件要求请考生关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或“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请各市及时通知辖区内的各有关中学和考生,并提醒考生密切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有关通知公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2日
[]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单招专业目录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3单招专业主要有视觉传达设计、化工安全技术、煤化工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专业列表。 2023年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单招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化工安全技术、煤化工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城乡规划、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焊接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学前教育、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安全技术与管理、发电运行技术、矿山机电与智能装备、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报考方式: 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以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公告时间为准)。 填报志愿方式: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关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jc.ordosvc.cn”或关注“鄂尔多斯招就”微信公众号,进入单招考试栏目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即可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200元/人(考生在填报志愿后按“鄂尔多斯招就”微信公众号通知线上缴费)
[吉林]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2023年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专业一览。 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计划: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智慧水利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光伏工程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健康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智能机电技术、智能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招生对象: 凡参加吉林省2023年高考报名并已选报高职单招考试,且高职单招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往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名。 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 报名网址:https://www.jlsy.edu.cn/(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官网)。报名系统开放后点击首页飘窗进入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报名系统。 ❊特别说明:我校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考试方式: 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文化素质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方式请关注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官网(首页——招生就业)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录取原则: 请关注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官网后续发布的《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通辽职业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通辽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护理、助产、婴幼儿托管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 通辽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一览: 教学系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备注 护理系 护理 5000 与大连春和医学合作办学,口腔护理订单班;就读地点:大连 护理 5000 老年护理班 助产 5000 师范教育系 婴幼儿托管服务与管理 5000 早期教育 5000 学前教育 5000 小学教育 5000 书法班(有书法、绘画基础者优先) 药品食品系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50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00 与泽强大药房合作办学,订单班 药学 5000 与吉林大药房合作办学,订单班 药学 5000 中药学 5000 蒙药学 5000 医学系 口腔医学技术 5000 康复治疗技术 5000 眼视光技术 5000 与沈阳汇兴视界宝岛眼镜有限公司合作办学,订单班 机电工程系 应急救援技术 5000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5000 与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第4学期在天津就读) 工程造价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绿色煤电铝产业学院,联晟订单班 汽车电子技术 5000 经济管理系 畜牧兽医 50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8500 与门华教育科技(河北)有限责任公司合作办学,订单班;可选航空方向 大数据与会计 5000 电子商务 7000 与北京中清研信息有限公司合作办学,订单班 现代物流管理 5000 信息技术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00 数字媒体技术 5000 软件技术 7000 与东软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办学,订单班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000 体育系 体育教育 5000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已经完成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正式高考报名的考生。
[]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年招生简章
2023年乌海职业技术学单独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其中招生专业有应用化工技术、化工智能制造技术、药品生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来一起看下吧。 单招专业如下所示: 系部 专业名称 招生科类 化学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 文科、理科、化工类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文科、理科、化工类 药品生产技术 文科、理科、医学类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科、理科、计算机类、汽驾类、机电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 文科、理科、计算机类、机电类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文科、理科、汽驾类、机电类 电力工程系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文科、理科、计算机类、机电类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科、理科、机电类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文科、理科、机电类 建筑工程系 建筑工程技术 文科、理科、建筑类 工程造价 文科、理科、建筑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文科、理科、建筑类、美工设计类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文科、理科、计算机类、机电类 矿业工程系 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文科、理科、采矿类 安全技术与管理 文科、理科、计算机类 无人机测绘技术 文科、理科、计算机类、汽驾类 经济管理系 大数据与会计 文科、理科、财会类 电子商务 文科、理科、财会类 人力资源管理 文科、理科、财会类 旅游管理 文科、理科、旅游类、烹饪类 教育系 学前教育(师范类) 文科、理科、幼师类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文科、理科、幼师类 书画艺术 美工设计类 医学系 护理 文科、理科、医学类 康复治疗技术 文科、理科、医学类 口腔医学技术 文科、理科、医学类 中医养生保健 文科、理科、医学类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收费、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有什么不同?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了招生方式上有所不同,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管理和学籍管理(包括毕业证书)等方面同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致。 二、单独招生的考生能不能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如被录取,不允许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如未被录取,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三、乌海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可以“专升本”吗?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校生在大三最后一个学期可参加由自治区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升入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如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集宁师范学院、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
[福建]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福建省考生应知须知(三)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已进入倒计时。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前,我省各报考点将为广大考生开辟核酸采样检测绿色通道。考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凭本人《准考证》到指定的检测点完成一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高校报考点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高校的有关公告。 2.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接受监考人员入场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入场后,可选择佩戴考场提供的医用外科口罩,也可佩戴本人的口罩(须经监考人员安全检查),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佩戴口罩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3.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诚信考试。预祝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山西] 山西对口升学报名入口2023年 山西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023年山西省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29日,报名入口为https://gkpt.sxkszx.cn/dkstuweb/,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提交资料。 报名入口:山西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报名系统—https://gkpt.sxkszx.cn/dkstuweb/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3日8时—29日18时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2月27日—30日 注意事项: 各市招生考试中心根据本市实际情况设立确认点;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到户籍所在市招生考试中心设立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内容: 2023年对口升学考试继续试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办法。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3科。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根据不同专业进行职业技能考试;外语类专业进行口语测试;音乐类、舞蹈类、表演类、美术类专业进行专业测试。 奖励照顾政策: (一)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各比赛项目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分别加40分、30分、20分;获得全省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分别加20分、15分、10分。 (二)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等级奖和全省一等奖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到相应专业的专科(高职)院校学习;也可先享受加分照顾参加本科院校录取,若未被本科院校录取,可免试到相应专业的专科(高职)院校学习,由考生自主选择。以上政策,2020年7月—2023年5月所获奖项有效。 (三)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土木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资源环境类、石油化工类、种植园艺类、养殖类、医学相关类、护理类、财经商贸类、司法服务类、旅游服务类、文化传媒类、教育类等15类专业考生,对获得上述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免试相应专业职业技能,视为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政策,2020年7月—2022年12月所获奖项有效。 (四)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加10分。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文化素质总成绩中加20分。 (五)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专科(高职)院校录取。 (六)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最高一项进行加分,不作累计。所有获得加分奖励资格和免试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文件为准,审查合格的加分考生名单,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奖励和免试入学政策。
[广西]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桂教考试〔2022〕1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为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高考体检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委(局)制定当地体检工作组织实施办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二、体检单位高考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主检医生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三、体检方式高考体检采用无纸化体检方式进行,无需考生、体检医院填写纸质体检表,考生体检信息采集过程无纸化,体检结论数据化,体检信息可进行高效查阅、管理等。无纸化体检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栏目。四、体检项目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体检项目,具体为眼科(含视力、色觉、眼病等),内科(含血压、发育状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精神、腹部器官等),外科(含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含听力、嗅觉、耳鼻喉等),口腔科(含唇腭、牙齿、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等。五、既往病史填写及确认考生须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点击“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登录系统(以下简称“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填写自身既往病史,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没有既往病史也须填写“无”,没有填写既往病史栏目的不能参加高考体检。考生如需对既往病史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将病例、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等拍照上传至“无纸化体检考生端”。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本校招生章程作出处理。六、体检结论体检医生应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院校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体检工作,根据教学〔2003〕3号文件对考生体检如实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按要求认真在无纸化体检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体检结论,本批次考生体检结束后,各科室主检医生须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后台,对体检结果进行确认并提交,总检医生须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后台,对全部体检结果进行确认。 七、结论告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告知考生及时关注本人体检结论。体检前,要提醒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关注体检医生作出的各项体检结论或意见,体检过程中考生可随时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查看体检进度或结论。全部体检项目完成并出示胸部透视和肝功能检查结果后,考生可以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查看本人全部的体检结论。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无异议,须在结论页面签字确认。八、体检完成时间各地体检工作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以便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无纸化体检系统使用,备案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廖永进,0771—5305125。九、复检和终检(一)复检和终检申请。考生阅知体检结果时,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中学咨询。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复检。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考生所在中学,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后台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复检工作,复检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4月5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7日前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终检项目为肝CT或者肺CT。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5个项目不安排终检,考生对这5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按复检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二)终检医院。终检医院由自治区教育厅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定,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终检。终检工作原则上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转氨酶不正常的判定及处理。根据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为40IU/L)2倍以上(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提醒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为80IU/L)及以上的考生,在当地同一高考体检医院再次进行血液检查。对再次检查的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复检,复检项目为B超复查。复查结果为“阴性”“无异常”或“脂肪肝”的,该项体检结论认定为合格;其他情况由复检医院如实记录B超所见状况并在无纸化体检系统对应栏目准确填写。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终检,终检项目为肝CT检查。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为80IU/L)及以上但没有参加复检的考生,招生院校可以不予录取。参加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如检查结论不属于上述可认定为合格的情况,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录取过程中会将检查记录如实提供给有关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四)保障考生权益。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为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安排再次检查的机会。获批进行了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原体检结论作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获批进行了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终检为准,原体检结论和复检结论作废。没有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复检或者终检的,均以无纸化体检系统上录入的结论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不接受考生自行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所得的结论。十、加强组织管理(一)各地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体检工作,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科学合理制定高考体检防疫要求,广泛告知考生提前做好赴检防疫准备,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顺利组织实施。(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联合对参与体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体检结果真实、准确。对考生或工作人员在体检中有舞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三)在招生录取和高校新生入学体检过程中,如发现因体检医院不认真负责导致体检项目缺漏、考生身体状况与新生入学体检结论有明显出入的,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把相关体检医院、体检项目、主检医生及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 附件:1.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知(教学〔2003〕3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3.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4.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2〕2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高职单招。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已报名参加我区2022年普通高考,具有区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证的考生,属于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除技工学校外的二年级在校生(需有中职学校相应学籍)。二、招生院校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单招工作;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专业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工作。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计划总数,两类招生总和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0%,其中“2+3”“3+2”等直升招生计划必须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中单独编报。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的处置,由各有关院校请示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使用。各院校须于2月2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招生院校名单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向社会公布,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院校自行公布。三、招生简章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和条件、选拔办法、测试评定方式、成绩构成及比例划分、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分数线、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各院校须于2月2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自行公布。四、考生申报符合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等直升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五、院校测试考生须参加所申报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一)测试时间。所有测试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二)测试方式。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2+3”“3+2”等直升考生也必须参加该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直升录取的依据。为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鼓励各院校采取联合测试、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方式。(三)测试命题。各院校要严密组织、规范管理命题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命题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要落实回避制度原则,严格遴选命(审)题教师,加强命(审)题教师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与参与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加强试题审核审查,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问题,试题应当符合考试目标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和没有考查意义的题目。各院校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试卷(一式三份)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的由牵头院校负责上报)。(四)成绩公布。各院校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测试成绩及时告知考生。(五)成绩备案。各院校须于5月5日至6日将申报本校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备案考生的单科成绩及总分必须为整数。上报信息标准见《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院校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1)、《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2),备案的“2+3”“3+2”等直升考生必须在附件2的“是否直升”栏标注清楚,并在“直升录取专业”栏填写考生在自治区教育厅注册中职学籍时确定的直升高职相应专业名称。六、志愿填报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一)填报时间。5月6日10:00至9日12:00。(二)批次设置。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三)填报方式。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高职单招批的志愿。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具有“2+3”“3+2”等直升学籍的考生填报,该类考生需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七、录取工作安排(一)录取时间。5月11日至17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二)投档顺序。录取投档时,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一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三)录取结果查询。5月18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八、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四)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5月19日至20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九、录取公示录取结束后,各院校须于5月23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十、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加强对命题和考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应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招生宣传、考点设置、试卷保管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各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平安有序、公平公正。(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院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渠道,实事求是宣传本校办学特色、就业优势,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好进校宣传的时间和方式,开设必要的招生宣传专栏,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内广播和网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我区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严格疫情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考防疫工作,各院校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将疫情防控方案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各地要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配足防疫物资、考场消杀等考点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考点学校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严明纪律要求。各院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院校,将暂停其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缩减其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作后续处理。附件:(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
[湖南] 湖南高职单招报名条件2023 湖南2023年单招报考条件及时间
湖南单招报考对象为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下面是具体的报考安排,来看看吧。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具体事项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及企业在岗人员五类社会人员继续纳入单招对象范围。其中,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认定,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分别由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农业农村部门进行认定;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企业提供在岗证明材料(如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纳记录等)。 五类社会人员考生的资格证明材料由考生在报考前提供给拟报考的高职院校审核。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高职院校须将相关认定资料妥善保管备查,录取后及时存入学生档案。 二、志愿设置及报名时间 (一)高职单招报考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 (二)全省高职单招统一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高职单招实行网上报考,报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报考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三、单招计划及专业 (一)申报单招计划。各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上年度三年制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0%-70%比例,向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申报2023年度高职单招计划。单招计划纳入学校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总计划,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对于社会人员、艺术体育特长考生等,按以下方式单列计划: 1.各高职院校要单列部分招生计划专门招录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2.有关高职院校根据需求可单列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招录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考生,招生规模由学校结合实际确定。 3.有体育运动队或艺术团招生需求的高职院校,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并分别按不超过本校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单列计划。 上述单列的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及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 (二)确定招生专业。经教育部和我厅批准的普通高职院校三年制专科专业可进行单招,各高职院校单招专业由学校根据实际,从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拟定。其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退役军人考生可在招生院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对于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有关高职院校需在本校招生专业范围内,指定3-5个对接产业升级转型、就业形势好、适合社会人员就读的专业供其报考。 (三)严格计划管理。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高职院校不同类别考生计划确定后须及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
[湖南] 湖南单招免试条件2023 湖南2023年高职单招免试政策
湖南2023年高职单招实行部分考生免试直接录取、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的免试政策,下面是具体政策介绍。 1.免试直接录取。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 2.社会人员免文化测试。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由各有关高职院校根据学校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社会人员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3.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上述符合条件的考生在高职单招期间向有关高职院校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执行。其中,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
[北京]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3年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公布了2023年计划招生42人,招生项目有羽毛球、排球、田径、泰拳道。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8日。 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前身是清政府创办的铁路管理传习所,是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管理人才的高等学校,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 北京交通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资格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之一。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可招生的高水平项目有羽毛球、排球、田径和跆拳道。自建队之初,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一直秉承“饮水思源,爱国荣校”的优良传统,遵循“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八字方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训练”的指导思想,发扬“勇攀高峰,拼搏奉献”的体育精神,日益完善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对运动员的招收、学习、训练、比赛、管理及营养保障制定明确的制度体系。2017-2022年,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共获得世界区域性冠军6项,全国冠军7项,北京市冠军52项。羽毛球队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品牌队伍,多年来为国家和学校赢得了5个世界冠军,16个洲际冠军和60个全国冠军,已成为一张靓丽的名片。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体育文化水平,加强学生运动队建设,2023年我校继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符合运动训练比赛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的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要求。如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高水平运动队专业统测,则考生必须参加该统测且成绩合格。报名羽毛球、跆拳道、田径项目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 3.考生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应与本人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4.各项目报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二)生源范围 理工类面向全国招生;文史类面向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文理均限汉语言)招生;综合改革省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招生不分文理。 二、招生计划及录取优惠政策 (一)招生项目:羽毛球、排球、田径、跆拳道 (二)招生计划:42人 (三)优惠政策 A类:对极少数体育项目成绩特别突出并且是我校急需项目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学校单独招生资格。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8人; B类: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要求为不低于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12人; C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这类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22人;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及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具体分数线请咨询本省区招生考试机构。 (四)各项目拟签约人数 招生项目 A类 B类 C类 男子羽毛球 0-2 0-1 0-1 女子羽毛球 0-1 0-1 0-1 男子排球 0-3 0-2 0-1 女子排球 0 0-2 0-4 田径 0 0-4 0-12 跆拳道 0-2 0-2 0-3 三、报名、审核与测试 (一)报名 本次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系统确认志愿并上传与报名系统申请表版本号一致的扫描版申请表(需加盖高考报名中学或单位公章)后视为报名成功。程序如下: 网上报名:考生于2022年12月16日14:00-2022年12月28日1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各类报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选择优惠等级。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优惠等级。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材料提交: ①报名系统下载并填写完整后的《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扫描件(必须加盖高考报名单位公章,确认具有2023年高考资格)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照片(将正反面合并到一张A4纸上)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④近三年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证明原件照片,其中必须有与所报优惠等级报名要求相对应的成绩证明 (二)材料审核 我校将根据报名要求对完成报名的考生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不符合报名要求者,材料审核不予通过。预计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 (三)测试 1.来校测试项目:排球 (1)现场确认及测试时间:2023年3月1日 测试项目 确认时间 测试开始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 测试地点 排球 8:00-9:00 9:00 北京交通大学综合体育馆北馆四楼多功能厅 北京交通大学综合体育馆一楼篮排球馆 (2)说明 ①只有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测试。 ②排球项目来校测试方案见附件2。 ③必须由考生本人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现场确认时与考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④来校测试前,请考生提前了解属地及北京市有关防疫要求,按要求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等突发情况,学校考核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启用备用方案,具体方案将通过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3)现场确认时须携带资料 ①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北京交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必须加盖高考报名单位公章,确认具有2023年高考资格)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④近三年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⑤报考排球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比赛中为主力上场队员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或所在单位要将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公示),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 ⑥测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险保单及复印件 ⑦近期免冠两寸白底证件照一张 2.全国统一测试项目:羽毛球、田径、跆拳道 报名羽毛球、田径和跆拳道项目的考生在报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同时,必须同时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统测后,跆拳道项目考生需要提交: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2023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全国统一测试准考证和《考生身高体重信息表》。 四、认定、签约及公示 (一)认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附件1-4中所列各项目的名额分配方案,考生运动项目测试成绩(分性别、分位置或小项),考生申请的优惠等级,参考近三年的竞赛成绩,最终确定认定名单。对于来校测试过程中出现违背体育道德言行者,取消其认定资格。 各项目分小项或位置按照A类、B类、C类的顺序依次进行优惠等级认定。当某一项目A类、B类或C类拟签约生源不足时,该项目A类签约名额可依次调整到女子羽毛球、男子羽毛球、男子排球、跆拳道,该项目B类或C类签约名额可依次调整到田径(项目队顺序依次为投掷、跳跃、中长跑、短跨)、女子羽毛球、男子羽毛球、男子排球、跆拳道、女子排球。 (二)签约 学校将根据以上办法确定签约名单,经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与考生签订《北京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约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运动队签约认定资格。 (三)公示 各项目签约名单将于我校招生资讯网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由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省招办审核通过,则《协议书》正式生效。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申请A类优惠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合格线为200分。 (二)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B和C类认定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改革省区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时,还须确认本人选考科目符合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专业一般为法学,录取后实行单独的教学培养安排,以便运动员顺利完成学业。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者,颁发北京交通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对于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者高考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20分及以内的考生,可申请报考我校在考生生源省区公布的其他普通类统招招生专业(类)。 (四)所有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资格的考生,需按照生源省区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按照招生章程和《协议书》的有关要求,报请生源地省级招办批准录取。 如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生考试的情况,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招生简章。本简章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将在我校2023年招生章程予以补充说明。相关政策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 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3年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2023年详细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如下文所示。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学校现有85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9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14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3个。自建校以来,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40余万高级专门人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多年连续保持全省高校前列。 近年来,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在省内外多项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竞技实力稳步提升,社会声誉不断扩大,有效地引领和带动了校园体育文化的建设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运动的发展和学生体育竞赛水平的提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总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各项目计划分配如下: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符合生源所在地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以及教育部和生源所在地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按招生项目至少具备以下各项目报考条件之一者: (一)田径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获省级比赛前三名或者全国(含国际比赛)前六名。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获得全国(含国际比赛)前三名。 特别提示: 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含运动小项、全能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含运动小项、全能项目)严格一致。仅有4×100米和4×400米接力获奖证书的考生不能报考100米和400米项目。 2.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上述比赛成绩有效时间均为2019年1月—2023年2月。 (二)足球 足球项目分守门员、前卫、前锋、后卫四个位置,报名时须选择对应的一个位置,与位置表述不一致或多选视为报名无效。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报名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11人制),且为高中阶段省级比赛集体项目前二名或全国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 2.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报名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11人制),且为省级比赛集体项目第一名或全国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 特别提示: 1.守门员(男子)要求身高≥185cm,且为高中阶段省级比赛集体项目第一名或全国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 2.主力队员指获得运动竞赛证书认定赛事的主力队员(以秩序册为凭)。 3.足球项目不招收曾参加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的考生(含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秩序册为准)。 4.全国集体项目指: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全国校园足球总决赛、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阶段(高级组别)的一项赛事。 5.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6.上述比赛成绩有效时间均为2019年1月—2023年2月。 三、相关政策 (一)考生可在选考科目范围内任选专业,报名前请认真考虑选择专业,专业选定后不再更改,学校对合格考生按报考意愿专业录取。 (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体育竞赛成绩特别优异的高水平运动队员,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同等条件可优先享受研究生推免政策,优先推荐优质就业单位。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2月28日。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的报名,以发送报名材料日期为准。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所有考生登录长沙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报考系统: http://app.csust.edu.cn/magus/athlete/index.html (建议用谷歌浏览器打开此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 2.填报申请表: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表”,经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上传报名材料:考生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以“高水平+项目+姓名”(如高水平+田径+张三)命名的压缩包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cslgzb@csust.edu.cn。发送的电子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上传报名材料包括:(1)加盖中学公章的报名表;(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3)运动员等级证书;(4)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对应的参赛证书;(5)集体项目考生参赛秩序册(首页、目录、本人页)、参赛成绩册(首页、目录、本人页),本人姓名请以红色下划线突出显示;(6)本人近3个月1寸蓝底免冠寸照;(7)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成绩单。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资格审查一律不通过。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审核。学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3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资格。报名登记电话必须准确,我校招生办视考生报名登记电话为唯一联系电话,请保持通信畅通和暂不更改。 (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不予补审和录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我校安排补审。复审通知另行发布。 1.现场资格复审需准备资料有:资格审查中要求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蓝底免冠寸照2张。所有资料用透明文件袋装好,贴上本人姓名。 2.仅允许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入校。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按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录取原则 1.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测试,文化课成绩按教育部及所在生源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所要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C类录取。 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所要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予以B类录取。 4.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文化课单独考试合格者,我校择优予以A类录取。 5.录取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我校按百分制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合格线为:足球80分;田径A类和B类80分,C类70分。按照全国专业统考成绩(百分制)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一项目(或位置)专业统考成绩出现同分时,依次按照运动员等级、获奖证书比赛成绩、公布的项目优先级择优录取。 6.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凡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高考成绩公布起3日内将高考成绩单以“高水平+高考成绩+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cslgzb@csust.edu.cn,未按要求发送成绩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7.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入校后,将成为学校体育集训队队员,必须遵守高水平运动队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训队的日常训练和比赛。若违反规定将按学校相关政策予以处理。 8.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9.学校将高水平运动队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未经“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集中公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七、其他 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纪检监察处电话:0731-85258529 。 2.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如果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3.特别申明:我校严格按照体育总局、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规定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从未以我校、任何单位或个人名义开设任何形式的“预科班”“培训班”“培训基地”等。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严防上当受骗。 八、联系方式 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
[上海] 致在沪参加2023年研考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2023年研考开考已经进入倒计时。能够走到今天,此时此刻,请先为自己鼓掌,为始终不言放弃的自己鼓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组织已历三年,每年我们都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天,我们接到一些考生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咨询,并给考务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从中能体会到大家的备考心情。请相信,在你们向着梦想全力奔赴的路上,有党和国家的关怀,有无数人在为你们保驾护航。在教育部指导支持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们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凝聚起最大力量,努力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工作,全力以赴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力争给你们最用心、最温暖的安全守护。在此,也诚挚期望每一位考生对我们工作予以更多理解和支持。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应考,我们编写了“赴考指南”,随信附后,请大家仔细阅看。同时,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凡参加本次研究生考试的考生,须在21日上午12:00前在本市完成一次核酸采样,相关部门为此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确保考生出示准考证就能“单人单管”,优先送检,尽快出结果。考虑到部分在沪考生目前处于居家状态,相关部门会安排好考生在考试期间能够顺利出门应考。从外地返回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明即可入住相关宾馆。建议考生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走动,做好个人防护。考点学校会尽力为考生提供饮水、医疗等服务。考生如有特别的需求,请主动和考点进行联系。人生路上总有一些美好的事值得我们全力以赴。决定一生命运的从来不是一场考试,而是你为之笑对的每一次挑战、矢志不渝的每一份坚持、无悔追寻的每一个梦想。这些天,上海的气温跌破零度,然而阳光仍暖洒肩头。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无限未来正等待你们去书写。愿你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负韶华、不负梦想!这一次,我们共同坚守,一起加油!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在沪参加2023研考考生赴考指南 研考在即,请考生在备考之余,仔细阅读市教育考试院在12月9日、16日发布的考试防疫提示,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安全赴考。以下提醒事项也请考生务必做到:提醒一:做好考前个人健康管理按照本市研考最新防疫要求,考生在考前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所有在沪参加研考的考生必须于12月21日上午在本市完成1次“单人单管”核酸采样(请在中午12:00前完成,考生可凭本人研考准考证进行“单人单管”采样),并将此次核酸检测结果作为考试期间的入场凭证(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及时更新“考生健康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本人健康信息。12月16日至24日,本市各考点将每天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站内信或手机短信向考生发送温馨提示,请考生密切留意,及时掌握考试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提醒二: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提醒三:查询考点、考场号和座位号即日起,考生应登录相关报考点院校网站,及时关注公告通知,查询本人各科目考试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等信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考点将根据12月21日上午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对考场进行重新编排,部分考生的考场信息可能会有调整,涉及考点、考场变更的信息将于12月22日下午至23日上午期间通过研招网站内信等渠道告知相关考生。请考生谅解并密切留意相关信息。提醒四:掌握好考试时间本次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个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的考试,所以务必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在考试当天还要关注天气和交通情况,适当安排提前出行,以保证顺利应考。特别注意在出门前,要仔细检查一下证件和考试用品是否齐备。提醒五:带齐证件参加考试每场考试都必须凭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统考科目中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应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提醒六:考生自备午餐为了避免人群集聚而带来的疫情扩散,考试期间考点不提供午餐,如果需要留在学校备考的考生,请自备午餐,并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休息。考点学校会尽力为考生提供饮水、医疗等服务。考生如有特别的需求,请主动和考点进行联系。提醒七:积极配合入场检查积极配合入场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如果携带有规定以外的物品,应按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检查过程中若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为方便快速检查,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都将按违规处理。提醒八:遵守考场规则各考点将尽最大努力为考生创设安全、适宜的考试环境,提供咨询、医务等服务,为残障等特殊考生提供合理便利。也请考生积极配合,遵守考点管理和考场规则。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特别提醒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提醒九:注意考试细节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在答题时务必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标识再进行答题,凡不在正确题号位置答题的,后果自负。统考科目,试卷由监考员统一拆封和发放,答卷(卡)由监考员统一回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拆封试题袋和密封试题袋,答题纸和密封封条由考点统一发放;待考试结束后再由考生本人将试题卷和答题纸装入密封袋内。提醒十:诚信参加考试研考考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期间,教育、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代替考试”等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的严惩。请考生务必诚信考试,遵纪守法,不要因一时的侥幸抱憾终身!
[广东]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热点问答(一)
1问:考生什么时候可以到哪些地方进行核酸检测? 答:一是12月20日全省部分二级以上医院及社会便民核酸采样点开通绿色通道,为全体考生提供检测服务,具体采样时间以医院及各核酸采样点规定的工作时间为准。二是在全省所有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点设立研考考生核酸采样专场,采样时间为8:30-19:30(具体核酸检测点可以到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查询)。三是考生也可以自行到社会其他开放的核酸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 2问:考生核酸检测时,需要携带哪些证件?核酸检测免费吗?一定要20日完成吗? 答: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考试院公布的核酸检测点以及社会其他开放的核酸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应实行单人单管和免费检测。各位考生一定要在20日完成核酸检测,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核酸检测情况进行考场编排。 3问:哪些考生无需进行核酸检测?无需核酸检测的考生健康状况如何上报? 答:考生现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且尚未转阴的,无需进行核酸检测,请于12月21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健康上报】据实填报个人健康状况和核酸检测阳性结果。 4问:考场如何设置?考场有通风消毒吗? 答:按照“一类一策”的原则,分类设置常规考场、隔离考场和应急考场安排考生考试。考试前后,各考点将对考场进行通风和消毒,对电梯间、卫生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以及门把手、电梯按钮等接触频繁的部位清洁和消毒,全力为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舒适考试环境。 5问:考生入场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生除正常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试必备文具等接受检查外,今年对不同情况的考生,设置了不同的入场通道,请考生按照考点的相关指引有序进入。在进入考点前还要查验核酸、体温检测等。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在进入考场后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全程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和应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全程佩戴N95口罩考试。 6问:考试期间,考生有发热等症状怎么办? 答:今年各考点在设防疫副主考的基础上,至少配备了一名医务人员。对考前和考中监测、检查发现的考生身体出现发热(≥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时,现场医务人员将会及时给予协调处理。
[广东] 关于公布广州、惠州、汕头市及更新深圳、肇庆、汕尾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核酸检测点信息的公告
各位考生:现将广州、深圳、惠州、肇庆、汕头、汕尾六个地市的核酸检测点信息公布如附件,其中深圳、肇庆、汕尾市更新了部分核酸检测点,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所示地址及时赴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12月19日附件.zip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2022年广东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文化课总分)如下:一、第一批录取院校(一)专科升本科文史、中医类,法学类,教育类,医学类:105分理工、经管类,农学类,体育类,艺术类:100分(二)高中起点本科文史类,外语类:180分理工类:170分体育类,艺术类:150分二、第二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脱产班)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105分三、第三批录取院校(高中起点专科函授、业余班)理工类,文史类,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100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2年12月19日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我省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成人高考录取将于12月下旬进行。现将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我院将于12月19日18:00起向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考生手机推送成绩;19日18: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成人高考录取期间,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和百度智能小程序可以获取或查询录取结果。12月26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见附件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相关公告讯息。二、考试成绩复核(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在获得成人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12月22日17:00时前凭准考证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市汇总申请成绩复核考生名单后,于12月23日12:00前将扫描印章版和可编辑版表格发送至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省教育考试院将于12月23—24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附件:1.2022年成人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2.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22年12月16日附件12022年成人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一、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方式(一)短信推送方式已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绑定手机的考生,将收到来自号码10639678、10692315731推送的成绩短信和录取结果短信。(二)官微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三)百度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平台,点击“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查询。(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指引查询。录取结果公布时间请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相关公告讯息。二、成绩证书打印方式12月26日16: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中点击进入“证书打印”,选择考生对应的证书类别,填写考生信息登陆后,即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同时,考生可以通过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通过百度App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平台,点击“证书打印”,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附件2.2022年成人高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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