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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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招招生简章已公布,2023年单招综评总计划数1420,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0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60,退役士兵计划60。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专业类别,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专科层次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 国标代码:1335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6196号
邮编:2502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八条
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
第九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我校2023年单招综评总计划数1420,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00,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60,退役士兵计划60。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专业类别,最终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对外公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1.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3.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中,需以春季高考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严格按照专业对应类别选报,计划只可在招生类别内调剂。
4.免试条件: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身高:女生:162cm-174cm;男生:173cm-185cm。
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规定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具体缴纳时间及方式,请关注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通知。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第六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三条 单独招生(普通类)测试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总分200分,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60分,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原则上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五条 综合评价招生测试
总分100分,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占40%,综合测试成绩占6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综合测试成绩折算为满分100分,其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10%,本校综合测试占90%。本校综合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及职业潜质等,采用网上测试的形式,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第十六条 测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3月1日。
第十七条 考生参加网上测试所需网络条件、智能终端等具体要求,学校将提前通知考生,并于考前组织模拟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九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构成。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优先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如果单独招生考试中“文化素质”或“专业技能”其中一项未参加考试,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整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2023年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在确定录取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三条 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第十一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十二章 监督机制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督查部门和单招综评考试监督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人员选派熟悉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有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以上人员中,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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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单招2023招生简章
山东外事职业大学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8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40人,下面是具体的招生安排。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外事职业大学专科层次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学校代码:1387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威海市乳山银滩AAAA级旅游度假区长江路788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监督机制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九条
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8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4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一、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男女不限;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身高:女生:164cm-174cm;男生:175cm-185cm;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E视力表4.5,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视力表4.9;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和专业,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
第六章 考试办法和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考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3月1日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一)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考试平台(APP)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开发,考试内容均可以实现在线考试。并能够达到与现场考试同等的考察目标。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按提示手机下载APP并注册登陆完成考试。
(二)单独招生(普通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方式。专业技能成绩使用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满分230分。我校组织文化素质面试,文化素质面试包含三部分,一是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包含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参加比赛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分值50分;二是综合人文素质,分值100分;三是职业潜质面试,分值50分。总分200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的考生综合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我校组织素质面试,素质面试包含三部分,一是考生个人基本情况(包含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参加比赛获奖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情况等),分值50分;二是综合人文素质,分值100分;三是职业潜质面试,分值50分。总分200分。
(四)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考试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素质面试、职业潜质及人生观价值观考察三部门组成,满分200分。
第十五条 录取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校测(文化素质考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三、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在招生类型、专业类别以及专业间灵活调剂使用,优先满足考生第一志愿。
四、预录取后,学校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五、考生如对考试成绩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复议,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531-58097988。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如下:小语种专业每年学费10800元,云计算技术应用、护理、书画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空中乘务、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体育艺术表演专业每年学费13600元,其他专业每年学费9800元。
第十七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新生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报到时间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相同,都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一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外事职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外事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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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发布,简章中明确了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及报考条件、考试测试办法、考试时间、录取规则以及证书的颁发等信息。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3861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8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保密组、考试组、技术组、录取组、阅卷组、统分组、收费组、安全保卫组、疫情防控组、监督投诉处理组,制定《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条 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考试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命题、考试、阅卷、统分、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考试一律在网上进行。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630人,其中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单独招生普通类招生计划45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招生计划30人。
第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计划通过学校网站招生信息网(www.mtotc.com,cn)、招生简章以及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七条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2023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八条 报名时间、方式和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我校官网(网址:www.mtotc.com.cn)进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386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报名后第二天,登录学校官网(网址:www.mtotc.com.cn)进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缴费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测试办法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
1.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总分4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共100分;二是学校组织的网上素质测试成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各100分,共300分。
2.单独招生考试
单独招生普通类(不含退役军人)考试总分43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省考试院提供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总分230分。二是由学校组织的网上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各科分别为80分、80分、40分,总分200分。
3.退役军人素质测试为职业适应性网上笔试,总分100分。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
由学校组织的考试(包括综合评价网上素质测试、单独招生网上文化素质测试和退役军人职业适应性网上测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共120分钟,多门连考,中间不断。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和测试时间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和制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提供给学校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第二十一条 网上测试办法
1.考试系统
测试系统和具体使用方法请随时查看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
2.考前准备
考生须在2023年2月21日前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物品和条件。备好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须使用畅通的无线宽带或4G以上网络。备好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前模拟测试
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随机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4.考试
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和《承诺书》,按照要求规范答题。
5.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二条
综合评价类: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照总计划1:1.2比例确定,且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各专业按照“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查看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成绩高的名次在前,录取在前。
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必须同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网上文化素质测试和省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测试,且两类成绩都不得低于50分。按照1:1.2比例确定各专业类别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照“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确定考生专业,如总分相同,依次查看语文和数学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省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成绩,成绩高的名次在前,录取在前。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招生录取分数线按照该类总计划1:1.2比例确定,且考生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成绩相同,则增加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各类招生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
第二十三条 公示预录取名单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月30日前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6日前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寄发录取通知书。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类)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的方式进行培养,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要对照录像逐一对学生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它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泰山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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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计划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计划人数为400人,退役军人类单招人数计划为3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分专业计划:
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
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市场营销
22
连锁经营与管理
25
三年
4800
电子商务
23
电子商务
15
三年
4800
24
跨境电子商务
25
三年
5000
烹饪
25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
45
三年
5000
26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5
三年
5000
机电技术
27
机电设备技术
20
三年
5000
28
机电一体化技术
30
三年
5000
机械制造
29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5
三年
5000
30
数控技术
20
三年
5000
网络技术
31
计算机网络技术
35
三年
5000
软件与应用技术
3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0
三年
5000
旅游管理
33
旅游管理
35
三年
4800
酒店管理
34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5
三年
4800
数字媒体
35
动漫制作技术
25
三年
5000
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
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不限
36
电子商务(限退役军人报考)
4
三年
4800
37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限退役军人报考)
3
三年
5000
38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限退役军人报考)
3
三年
5000
39
机电一体化技术(限退役军人报考)
3
三年
5000
40
数控技术(限退役军人报考)
3
三年
5000
41
计算机应用技术(限退役军人报考)
4
三年
5000
42
旅游管理(限退役军人报考)
3
三年
4800
43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限退役军人报考)
3
三年
4800
44
动漫制作技术(限退役军人报考)
4
三年
5000
单招报名时间及方式:
单招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月10日,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志愿填报,选报我校相关专业(学校代码:14078山东商务职业学院)。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单招、综评招生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单招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和方式:
(一)缴费: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登陆我校单招综合系统网上缴纳单招或综评报名考试费。网址:http://zs.sdbi.edu.cn
(二)打印准考证:2023年2月13日-2月15日,登陆我校单招综合系统网上打印单招或综评准考证。网址:http://zs.sdb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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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3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630人,其中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单独招生普通类招生计划45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招生计划30人。招生专业及各专业对应的学费等信息请看招生计划。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二〇二三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系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学制(年)
学费(元/年)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
合计
普通类
退役军人
财经系0538-8628075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财税
3
4800
10
10
20
53070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3
4800
10
10
2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3
4800
5
5
10
5305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商务
3
4800
5
5
10
小计
30
30
60
机电系0538-8628039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
5000
20
20
460103
数控技术
机械制造
3
5000
20
20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
3
5000
10
1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技术
3
5000
10
10
460107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机械制造
3
5000
10
10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机电技术
3
5000
10
10
430301
光伏工程技术
电气技术
3
5000
10
10
小计
90
90
建筑系0538-8628161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
3
5000
10
5
15
440501
工程造价
建筑
3
5000
10
5
15
50020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建筑
3
5000
5
10
15
440502
建设工程管理
建筑
3
5000
5
5
440403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
3
5000
10
10
小计
40
10
10
60
教艺系0538-8628132
5501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
3
5000
5
5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3
5000
7
5
12
550123
首饰设计与工艺
艺术设计
3
5000
10
10
420107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艺术设计
3
5000
10
10
20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
3
5000
7
6
13
570101K
早期教育
学前教育
3
5000
15
5
20
小计
54
10
16
80
汽电系0538-8628133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技术
3
5000
7
7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自动控制
3
5000
5
5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车辆维修
3
5000
7
5
12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机电技术
3
5000
5
0
5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机电技术
3
5000
20
5
25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技师合作,在泰安技师学院就读)
自动控制
3
5000
100
100
小计
132
22
154
生物系0538-8628134
410105
园艺技术
现代农艺
3
5000
5
10
5
20
410202
园林技术
现代农艺
3
5000
5
5
410107
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
现代农艺
3
5000
5
5
410204
花卉生产与花艺
现代农艺
3
5000
5
5
小计
10
10
15
35
信息系0538-8628131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与应用技术
3
5000
10
16
26
大数据技术
软件与应用技术
3
5000
6
7
13
云计算技术应用
软件与应用技术
3
5000
3
4
7
小计
19
27
46
旅游系0538-8628927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酒店管理
3
4800
15
15
5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3
4800
15
15
500405
空中乘务
酒店管理
10
10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旅游管理
20
20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烹饪
10
10
小计
70
70
国交办0538-8628607
570202
应用英语
国际商务
3
4800
20
20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合作)
机电技术
3
12500
5
5
10
小计
5
25
30
基础部0538-8628136
570307
健身指导与管理
公共服务与管理
3
4800
5
5
总计
450
30
150
630
招生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光伏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首饰设计与工艺、宝玉石鉴定与加工、视觉传达设计、早期教育、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职技师合作,在泰安技师学院就读)、园艺技术、园林技术、茶叶生产与加工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空中乘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烹饪工艺与营养、应用英语、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与澳大利亚启思蒙学院合作)、健身指导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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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英才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山东英才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已经发布,2023年计划普通单招1500人,退役军人类单招100人,下面是具体招生章程,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校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邮政编码:250104;
北校区:山东济南济阳崔寨;邮政编码:251401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和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组成。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团队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组成。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按规定禁止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九条
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行“考录分离”的原则。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受理举报或投诉电话为:0531-88253050。
第四章 报名与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
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5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80人。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三)我校参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结合学校专业建设情况,合理确定本校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
第十二条 考试科目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 430 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30
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本校认可。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
单独招生中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
(一)报名网址: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http://wsbm.sdzk.cn/gzdz/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三)注意事项: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四)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五)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相关费用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再退还。
(六)考试时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士兵素质测试、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3月1日,具体考试时间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七)考试方式: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采取笔试或网上测试的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由我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没有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没有参加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我校根据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二)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由招生高校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形成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由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学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
(四)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我校划定各类别考生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资格线划定后,将缺额计划适当调整到报考人数较多专业。
第十五条 录取公示
我校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间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及放弃志愿申请。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 成绩复合及申诉。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含退役士兵类)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被我校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英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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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
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有田径、武术、男子足球,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12:00至2023年2月5日18:00,项目是详细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及各项目拟认定资格人数具体如下: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男子足球类只招收高中阶段获国家一级运动员(11人制足球赛)及以上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高中男子组总决赛)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2)中国高中足球锦标赛(高中男子组)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3)中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高中男子甲组)获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2021年第十四届全运会男子足球U-18组决赛阶段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中学组)决赛阶段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6)第一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高中年龄段U17组)获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
(7)2022年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暨中国足协全国青年足球联赛(U19组)获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8)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足球锦标赛获冠军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9日12:00至2023年2月5日18: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完整、真实、可读。
2.报名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由系统生成,本人打印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请考生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本人运动等级证书(该证书须在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可查询,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证书获得时间须早于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时间)、获得等级证书对应的赛事成绩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
注:运动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与报考运动项目须一致(田径项目须与报考单项保持一致)。
(3)参赛秩序册、成绩册、相关成绩证明等材料的清晰电子扫描件;
(4)考生须在学信网在线考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上传本人资格审核视频,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以基础素质评定为主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方可通过初审。上传时间:2023年2月6日12:00至2023年2月19日18:00。视频要求完整清晰,不可通过软件编辑修改。各项目资格审核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田径:须包含本人测试专项的比赛或专项训练视频集锦,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
武术:须包含武术拳术和器械整套视频各一套(必须包括本人报考招生分项套路)。参加自选项目的考生,男子至少完成1个C级难度动作,2个B级难度动作;女子至少能够完成2个B级(含)以上难度动作,其余项目不要求动作难度。太极类套路视频时间不少于3分钟,其他套路视频时间不少于1分钟。
男子足球:须包含30米、100米、立定跳远三项身体素质视频,并提供时长不超过3分钟的比赛集锦。
(5)报考我校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提供俱乐部自由身证明、未签订青少年球员培训补偿协议等证明材料。全运会男子足球U18年龄组、2021年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男子足球(中学组)、2022中国足协全国青年足球联赛(U19组别)前八名、第一届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男子高中年龄段U17组别)前十二名队伍队员须提供不少于50%场次首发主力证明材料,其他报考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须提供参加全国高中单项赛事中不少于60%场次首发主力证明材料。首发主力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对应赛事的秩序册、有关场次的官方正式出场名单。
注:报考我校田径项目的考生报名提供的参赛成绩需达到我校田径项目报名标准(见附件);报名时,田径项目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小项,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场上位置,武术项目的考生必须明确填报测试套路分项。
四、选拔流程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于2023年3月3日12: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全国统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规定,报考田径、武术、男子足球项目的考生,在通过我校初审后,须按要求参加全国统测,具体安排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我校不再组织校考(国家体育总局网址:http://www.sport.gov.cn/kjs/)。
五、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各项目拟认定资格时,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国家统测成绩排队,结合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项目招生人数,分运动小项/测试套路/场上位置择优进行资格认定并公示:
1.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类科目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我校结合考生测试项目对应的队伍发展需求及对标该项目上一年度国内高校权威赛事成绩情况择优认定,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类科目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时,予以录取;
3.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且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我校结合考生测试项目对应的队伍发展需求及对标该项目上一年度国内高校权威赛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可免予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注:取消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相关规定执行。全国统测成绩相同者,按照健将(武英)级、一级、二级运动员顺序进行排序。
六、其他说明
1.高水平运动员统一录取就读管理与经济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制5年。
2.新生入校后,须携带相关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水平复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3.本招生简章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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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临沂职业学院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单独招生文化素质笔试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多元录取,选拔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195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为做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制定了《临沂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实施方案》,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等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刘 磊 安丰和
副组长:杜常芹 姚兴建 张金祥 刘希忠 李吉宝 张丛爱 邹庆法 王 超
成 员:王茂坤 赵儒林 程运申 李明珠 王 斌 李凤祥 李东升 宁良强 张洪忠 朱振宁 朱永君 刘 云 宋增祥 王会永
岳腾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茂坤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振荣、何士文、王全军任办公室成员。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八条 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10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
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对应春考专业类别
单招计划
学费(元/年)
1
530302H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
财税
10
18000
2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财税
20
4800
3
530605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20
4800
4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20
4800
5
530701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20
4800
6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30
4800
7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电子技术
30
4800
8
540101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30
4800
9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公共服务与管理
30
4800
10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机电技术
20
5000
11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
230
5000
12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建筑
30
5000
13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建筑
15
5000
14
440703
现代物业管理
公共服务与管理
25
4800
15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40
4800
16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40
4800
17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
40
4800
18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
20
5000
19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20
5000
20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设备维修
20
5000
21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车辆维修
25
5000
22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车辆维修
25
5000
23
430201
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机电技术
40
5000
24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电气技术
80
5000
2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络技术
20
5000
26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软件与应用技术
10
5000
27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软件与应用技术
20
5000
28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网络技术
10
5000
29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软件与应用技术
20
5000
30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网络技术
10
5000
31
510205
大数据技术
软件与应用技术
20
5000
32
510205
大数据技术
网络技术
10
5000
2023年单独招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退役士兵单列计划
学费(元/年)
B1
530605
市场营销
不限
50
4800
B2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不限
50
4800
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专业代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综评计划
学费(元/年)
33
530302H
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
10
18000
34
530201
金融服务与管理
10
4800
35
530605
市场营销
30
4800
36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0
4800
37
530701
电子商务
30
4800
38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10
4800
39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10
4800
40
540101
旅游管理
10
4800
41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0
4800
42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10
5000
43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50
5000
44
4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10
5000
45
4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15
5000
46
420801
环境监测技术
20
5000
47
440703
现代物业管理
15
4800
48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20
4800
49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20
4800
50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0
4800
51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20
5000
52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5000
53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20
5000
54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5000
55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20
5000
56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5000
57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15
5000
58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15
5000
59
510205
大数据技术
15
5000
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报考对象及条件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
第九条
单独招生计划只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社会考生(含退役军人),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第十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只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第六章 报名方式及时间
第十三条 报名及缴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缴费时间:2022年2月12日-20日。缴费方式请登录学校网站(www.lyvc.edu.cn),在专用缴费平台根据说明进行缴费。
第七章 命题、考试及阅卷说明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只参加面试,总分430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时事政治,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时事政治40分,满分20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
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
2、专业技能测试,单独招生考生需参加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单独招生的考生既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又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无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将不予录取。
4、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
5、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专业能力和职业潜质等,面试总成绩为430分。
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形式
综合素质评价的考核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由我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和学业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满分23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实行面试形式,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200分。
3、依据考生在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成绩,结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
综合评价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文化素质测试及面试由我院组织专家命题,采取线上考试方式,具体测试方案将在学校网站(www.lyvc.ed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通知公告。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笔试2023年2月26日上午9:00-11:30;
退役士兵招生面试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开始;
综合评价招生面试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开始。
第十七条
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鲁教学字〔2018〕26号印发)和《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八章 录取与公示
第十九条
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同分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排名(无技能测试成绩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同分考生按面试成绩排名。我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退役军人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录取。
第二十条 招生计划调整:
1.涉及招生计划规模总数调整相关事宜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2.各专业如出现参加测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情况,该专业剩余计划可转入其他专业使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相互调整。
3.如果实际报名考生数量不足,为保证生源质量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度调减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统招计划使用。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我校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六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下载《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表》,此表一式两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毕业中学加盖公章,到我校审核,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公示
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九章 收费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报到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十一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学历证书、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第三十二条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含退役士兵),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临沂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制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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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
华中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为71人以内,招生项目有篮球(5人制)、乒乓球、武术、田径。
一、招生计划、项目及专业
(一)招生计划:71人以内
(二)招生项目:篮球(5人制)、乒乓球、武术、田径
(三)招生专业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就读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进校后不能调整到其他专业。
我校2023年在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排文、理科招生计划。2023年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等14个省(市)不分文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只招收理科考生。
二、报名条件
符合2023年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篮球(5人制)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2.近三年(2020.07-2023.01)内获得过省级比赛前六名或省级以上比赛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篮球比赛。
省级以上比赛指:
中国篮球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
【特别说明:不接受曾经或现在在中国篮球协会或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的球员(即注册过的篮球运动员)报名】
(二)乒乓球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20.07-2023.01)获得省级比赛单打(含双打)前二名或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20.07-2023.01)获得全国比赛单打(含双打)前六名。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乒乓球比赛。
【特别说明:乒乓球项目2023年无单招计划。不接受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A比赛及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括锦标赛预赛)、全运会(包括全运会预赛)的运动员报名,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
(三)武术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20.07-2023.01)至少两次及以上获得省级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在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中学生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武术赛、全国中小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套路比赛中获得一次个人项目前八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20.07-2023.01)在省级比赛获得个人项目第一名或在全国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武术赛、全国中小学生武术锦标赛、全国武术学校套路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武术比赛。
【特别说明:武术项目2023年无单招计划】
(四)田径项目 运动成绩及运动水平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2020.07-2023.01)获得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田径赛总决赛前三名或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全国学生运动会前六名(名次要求限个人项目)。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近三年内(2020.07-2023.01)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比赛前三名,且该次比赛运动成绩达到或超过以下标准者方可报名(名次及成绩要求限个人项目,以提供的比赛成绩证书为准)。
100米(电计):男10.93 女12.33
200米(电计):男22.02 女25.42
400米(电计):男49.60 女57.30
110米栏(电计):男14.73
100米栏(电计):女14.33
400米栏(电计):男54.14 女1:01.00
800米(电计):男1:54.50 女2:12.80
1500米(电计):男3:54.90 女4:31.00
5000米(电计):男14:40.00 女17:28.45
跳高:男2.00米 女1.70米
跳远:男7.30米 女5.85米
三级跳远:男15.35米 女12.50米
铅球:男15.00米 女14.00米
铁饼:男43.00米 女45.00米
标枪:女48.00米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证书以上,且近三年(2020.07-2023.01)内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省级比赛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冠军赛的田径比赛。
省级以上比赛指:
中国田径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全国比赛。
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学生运动会。
三、运动员等级证书认定特别说明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考生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可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认证。
四、招生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者,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水平运动队”,填报学校选择“华中科技大学”,选择报名类型“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提示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项目,核对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由中学审核签字盖章后再按要求上传至“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考生需扫描以下材料原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扫描内容须清晰可辨)。扫描文件不符合要求或上传资料不全而影响资格审查的,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信息须真实有效,经确认后不可更改。
1.《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共5页),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每页由本人亲笔签名、中学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申请表最后一页还需考生本人签字、监护人签字、教练员、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表需考生本人及教练员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上传);
点击下载《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3.运动员等级证书信息页,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的认证查询结果截图(截图中有本人照片和比赛相关信息,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上传);
4.身份证(以附加材料形式扫描正反面上传);
5.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等三项材料的扫描件均需上传(仅上传符合报名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秩序册封面、成绩册封面,以及秩序册、成绩册中反映本人满足报名条件的相关信息页,有多次获奖比赛的请上传全部资料)。
考生在参加运动员水平测试时需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原件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18:00。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审查结果及测试安排将于2023年1月中旬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其中,篮球项目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田径、武术和乒乓球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的全国统考专业测试。
(二)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
1.篮球:按照教育部要求,篮球项目的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
测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2月中旬,准确时间和具体事宜以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测试通知为准。
2.田径、武术、乒乓球:按照教育部要求,田径、武术、乒乓球项目测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组织统测,采用委托院校实施的分区统考方式,测试方法及评分标准均由国家体育总局制定,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上发布。我校认定统考测试规则和测试成绩,并分性别按测试成绩排序。
初审合格的田径、武术、乒乓球项目考生须按下列时间节点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注册、报名、缴费,并参加统测。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考生须先注册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田径、武术、乒乓球项目专项测试时间、内容见管理系统的通知。
5.特别提醒
(1)考生要加强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现场报到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及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2)测试报到时必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学校将根据实际进行兴奋剂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3)我校将严格审核测试考生资格,不具备候选考生资格或候选考生未参加报考项目对应的测试,我校均不认可其专业测试和文化统考成绩。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未按要求完成测试报名和实测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录取
1.我校将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建队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分项目排序确定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录取资格考生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
(1)统考录取
①对于在我校“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中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②对于在我校“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中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21人。
(2)单招录取
对于在我校“运动员专业水平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及国际健将之一的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且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180分。此类考生预录取资格数不超过14人。
凡拟争取我校单招录取资格的候选考生,须同时报名参加单招运动员文化统考,必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文化课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4月15日,9:00--10:30为语文,14:00--15:30为数学;4月16日,9:00--10:30为政治,14:00--15:30为英语。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该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3.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的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还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成绩要求。
4.我校将于2023年3月前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田径、武术、乒乓球项目除外)。初审合格的田径、武术、乒乓球项目考生,在该项目全国统考结束后,我校根据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公示获得预录取资格的考生名单及录取优惠幅度。
5.通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的所有考生须与学校签订协议,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
五、其他
学校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录取工作,做到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和结果公示化;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专项测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凡在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考试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考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替考、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根据查处时间,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在入学前取消其入围资格或入学资格,各类情况所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附: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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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鲁医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齐鲁医药学院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73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普通类)200人、单独招生计划(退役军人类)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下面一起来看招生简章。
齐鲁医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
号)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 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 学院代码:10825
第三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大学城人民西路 1678 号(邮编: 255300)
第四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纪检部门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九条 学院 2023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 730
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普通类)200 人、单独招生计划(退役军人类)30 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500
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haosheng.qlmu.edu.cn)公布。
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第十条
招生对象。学院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一条 报名办法。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一)选报学校和专业。参加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3 年 2 月 6 日—2 月 10
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齐鲁医药学院和相应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
3 个专业志愿及 1
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请考生选报我院相关专业时,认真阅读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自身条件避开体检受限专业。
(二)网上缴费。报名结束后,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缴费入口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houfei.qlmu.edu.cn/login/syssite_login.
do)登陆缴费系统,在线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安排考试(测试)。
缴费时间:2023 年 2 月 16 日 9:00 至 2 月 19 日
17:00,若有变动,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测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测试)办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原则上采用线下考试(测试)的方式进行;若受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将采取线上考试(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以准考证为准。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 43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200 分(由学院组织考试),专业技能测试 230
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一)文化素质考试
1. 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 70 分、数学 70 分、英语 60 分
2. 考试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
3. 考试时长:150 分钟。
(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院认可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并为总成绩。
二、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3 月 1 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 7 天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一)综合素质评价。学院通过山东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下载报考我院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组织专家评委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研究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满分
100 分。
(二)素质测试(笔试)。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1.分值:100 分;
2.考试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
3.考试时长:90 分钟
(三)考试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笔试)成绩组成,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
60%,素质测试成绩占 40%。
第七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划定分数线: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考试(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我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仅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评价考生缺考素质测试,均视为放弃我院志愿,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计划调整:在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前提下,经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进行招生计划调整。
第十七条 确定拟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拟录名单公示:拟录考生名单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 上报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凡是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
5 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学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鲁财科教〔2020〕15
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报考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所招收新生均为全日制在校生,不设其它授课方式。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测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发布次日起 3
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3-2829000。
第三十条 我院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均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本章程由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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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计划984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443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0人),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交通职业学院专科层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招考分离、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300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主 校 区:山东省潍坊市渤海路7369号
泰山校区:山东省泰安市天平湖路132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命题考试组、监督检查组。
第九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考生成绩由命题考试组核定,录取名单由招生录取组拟定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984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443人(包含退役士兵招生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41人,具体专业及类别计划以教育主管部门批复为准,请及时关注学校官网https://zs.sdjtzyxy.com。
第五章 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缴费时间:2023年2月15日8:00-17:00
考生请登录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官网点击缴费页面,正确填写信息并网上交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缴费完成后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办法
第十四条 报考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先通过山东省 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结论判定为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退役士兵考生参加素质测试。
1.考试科目及分数:
(1)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综合卷。
(2)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
(3)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
2.单独招生考试安排:
(二)综合评价招生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
2.素质测试成绩为23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测试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测试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3.综合评价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模拟考试
请报考我校的单独招生考生于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综合评价考生和退役士兵下午14:00—15:30通过考试系统进行模拟考试。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和流程。
第十八条 免试
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免试材料(具体要求及时关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学校官网“招生信息网”)。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实行专业志愿清,同一科类同一专业内,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满,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若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依次按照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测试成绩的顺序来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所有考试有缺考的考生不能参与录取。
1.学校按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录取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3.凡已被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在参加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时,要签订承诺书,承诺被录取后不再参加统考及录取。
第二十条
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提供英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两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第二十三条 成绩复核及申诉
1.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命题考务组,复核电话:0536-8781999。
2.如考生对录取结果存在异议,可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招生录取组提出申诉,申诉电话:0536-8781827。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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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近日山东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了202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简章中详细明确了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时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等重要信息。具体内容一起看下。
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要求,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3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2.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无选考科目要求,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非全部合格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专业参加学校测试。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身体条件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3年9月1日后出生。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过度肥胖或发育不良,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四肢关节活动功能正常,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疾病(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男生身高173cm -185cm,女生身高163cm -175cm。
(4)视力:无色觉异常(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E字表4.9及以上。
(5)其他项目:肝功能、心电图、胸透或胸片等检查项目指标均正常。
3.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考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在提交免试材料的同时,还需完成网上报名工作,二者缺一不可。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除完成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外,还需要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为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听力、肝功五项、心电图、尿常规、胸透),体检报告原件现场信息确认时提交。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无需提供上述体检报告。
(五)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方可申请报考),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公布的为准。
(一)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学制
全日制专科学制3年,实施学分制管理。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二)报名方式
1.考生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2.选择“12328山东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进行志愿填报。
3.考生网上缴纳费用,缴费标准根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4.缴费成功,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5.网上缴费流程以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学校将于2022年12月29日前公布。
(三)信息确认及察看考场
1.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到我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及察看考场。
2.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2月26日9: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只提交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以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身份证明盖章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2)获奖情况或者其他特长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一份。
4.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无需提交体检报告。
5.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原件和《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表格详见附件1),体检报告中需要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不提供体检报告和《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信息核查表》的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
注: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所交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内容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必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文化素质考试两个环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其中笔试100分,面试100分。笔试考试依据国家相关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各占50分。面试由学校依据考生类别及报考专业制定考核内容及相关规则。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面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和面试两个环节,缺少一项,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面试由学校依据考生报考专业制定考核内容及相关规则,主要考察形体五官、风度举止、动作反应、语言表达、才艺展示五部分。
(二)考试安排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具体要求以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sdp.edu.cn/zs/ddzshzhpjzs.htm)公告通知为准,学校将于2022年12月29日前公布。
(三)免试考生说明
申请免试考生于2023
年2月16日15:00前(以快递实际接收时间为依据)将免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使用快递方式邮寄至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进行免试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免试考生提交纸质相关材料具体要求。
(1)《山东省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2)。请务必打印后手工填写、签名、毕业学校盖章。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3)2023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手工签名和身份证号码。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6)免试考生承诺书一式两份。
免试考生承诺书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带照片一面),右手持2023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拍摄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证件信息清晰可见),使用A4纸横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纸张空白区域手工书写如下内容(书写信息与网上填报志愿信息须完全一致)。
①申请免试考生基本信息如下: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23年高考准考证号:*********,
联系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山东职业学院*********专业。
②本人自愿申请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免试资格,承诺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③考生签名,按右手食指手印。
落款日期:2023年*月*日。
注: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格式。
2.邮寄要求及地址
(1)邮寄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赵老师收,电话0531-66772211、66772233、66772188。
(2)快递使用EMS或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邮寄方式。如出现快递寄送丢失、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位等情况,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快递封面标注“2023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材料”字样。
(4)申请免试考生快递发出后,务必将考生姓名、高考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及快递单号发送至邮箱zs66772233@163.com,以便学校核实快递收取情况。
(四)命题与评卷
1.组织专门的老师命题、阅卷。
2.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招生: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低于录取资格线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如免试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调整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据考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高到低排序,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单独招生免试考生在报名截止及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5天内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如具有免试资格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人数,不再组织非免试考生相关测试与录取环节(此类特殊情况,非免试考生全额退费)。
第十八条
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详见“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的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其他学校认可的特长。
第二十条 录取公示
(一)拟录取名单在第一时间通过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数据按规定时间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确保进入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库。
第二十二条 申诉复核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以登录山东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相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诉及成绩复核申请。成绩正式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
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八章 监督机制
第二十八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九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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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2023
2023年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已经公布,里面包含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报考条件等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旅游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858
第五条 学校校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556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全面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总务处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监察室负责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纪检监察电话:0531-81920122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十三条 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68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总计划10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形式进行发布,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和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 报考要求
一、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于2月6日-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专业,报名成功后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按要求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时间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我校招生考试资格。
二、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三、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五条 成绩组成和考试安排、考试形式
一、成绩组成和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主要考察形象展示、语言表达、文化知识、专业潜质四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委托的相关技能考试主考院校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技能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仅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2月27日。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考试”的方式。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满分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根据2月24日-25日下载的报考我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评价,评价由学校组织成立评分专家组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的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后赋予一定分值。
2.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月27日,主要考察形象展示、语言表达、文化知识、专业潜质四部分。
二、考试形式
采取线下考试的形式,若疫情影响无法进行线下考试,学校将及时转为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第一时间发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别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1:1.05划定录取资格线,低于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参与录取。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调剂后剩余计划学校将进行核减,转入山东省普通招生考试计划。
3.报考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专业的录取原则: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预录取名单;如考生成绩未达第一专业最低录取分,依据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录取。如考生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未填报第二志愿专业或未被第二志愿专业录取,则给予退档不进行调剂或增计划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最后一名考生同分,如有剩余计划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无剩余计划则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按照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
4.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专业的录取原则: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全额录取。
5.退役军人单独划线录取。根据退役军人招生计划数和报考人数按照1:1.05划定录取资格线。报考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根据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则增加计划录取,如无剩余计划则依次比较第一、第二、第三评委成绩进行录取。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招生计划数,对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全额录取,未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6.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缺考任意一项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素质考试缺考任意一项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考资格,不再参与录取。
(二)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会批准。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四)考生一经被我校录取,不再接受考生提出放弃录取资格申请。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旅游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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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表(附专业)
2023年山东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已公布,2023年计划招生100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各50人。
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
单独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
小计
普通类
计划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智能制造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10
机械制造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10
机电技术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
自动控制
10
工业互联网应用
5
网络技术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0
电子技术
10
智能控制技术
5
自动控制
5
机场学院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30
30
空中乘务
20
20
合计
50
50
100
关于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对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的说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
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2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
号)文件要求,山东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对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拟定如下:
序号
招生专业
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
1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
2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
电气自动化技术
自动控制
4
工业互联网应用
网络技术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技术
6
智能控制技术
自动控制
注:分专业招生计划及专业对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专业类别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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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和综合招生简章
2023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普通380人、退役军人类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70。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网上报名。详情简章内容如下文所示。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345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平大街25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培养方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及退役军人类)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不允许以灵活培养方式就读。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安全保密组、考务组、阅卷统分组、招录组、收费组、技术组、宣传组、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监督投诉处理组,制定《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条 学院纪检督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各环节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一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充分做好考前、考中、考后的防疫工作。
第四章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38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3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7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1.我院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内应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2.我院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且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考试招生。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中,护理、助产、健康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对应春季高考护理类;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对应春季高考医学技术类;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各招生专业不限制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3.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各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考生入学后我院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4.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学院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报名与缴费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
参加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网上报名。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我院官网(网址:www.tshlzyxy.com)进入“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选择“14345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填报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缴费
报名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我院官网(网址:www.tshlzyxy.com)进入“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缴费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和考试费的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均为3科。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七章 考试安排
第十九条 打印准考证
考前三天(具体时间请随时查看学院官网),以学院官网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条 考试科目
1.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
单独考试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
文化素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由我院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50分、数学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我院认可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
由我院组织素质测试,满分300分,考试科目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3.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由我院组织考试,总分300分。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赋分,占总成绩40%;二是素质测试成绩,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占总成绩60%。
第二十一条 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7日
第二十二条 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
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将采用线上考试方式,如因特殊原因改变考试方式,学院将于官方网站至少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2.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及公示
(一)划线原则、录取原则、专业调整原则和计划调剂
1.划线原则: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学院负责、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综合考虑学院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测试成绩,划定录取控制线,低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按照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录取中,文化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其中一门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分数仍然同分的情况下再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军人类)录取时同分情况下按照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时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赋分高的考生,综合评价赋分仍然同分的情况下按照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3.专业调剂原则: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上线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所报考专业均无法录取时,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是”,可将其调剂到任一计划未满专业,单独考试招生仅在同类招生专业间进行调剂;若“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择“否”,不予录取。
4.计划调剂: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计划经“专业志愿”和“专业调剂”仍未录取满额时,将剩余计划调到其他专业。
(二)公示拟录取名单
1.经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2.学院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4日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4月6日前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根据审批结果,公布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九章 新生报到与资格复查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五条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十二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
各专业对应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类别表
序号
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
对应春季高考专业类别
1
护理
护理类
2
助产
护理类
3
健康管理
护理类
4
老年保健与管理
护理类
5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护理类
6
眼视光技术
医学技术类
7
口腔医学技术
医学技术类
8
医学影像技术
医学技术类
9
康复治疗技术
医学技术类
10
中医康复技术
医学技术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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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计划招生普通类1740人、退役军人计划招生8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60人。学校考试时间在2023年2月27日9:00-12:00。下面一起来看一下详情的招生简章。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要求,为保障学校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根据考试时防疫要求确定是采用线上或线下测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079
第六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培养方式:全日制在校培养
第三章 组织保障
第十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及各相关工作职能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责任目标。
第十二条
选派坚持原则、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教职工不得参加考试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6821189。
第十五条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核查理由,由考生本人送交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533-6825887。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74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8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6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复后,将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布。
最终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际公布为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使用。
第十七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八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交费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10日。
第二十条 报名方式及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考生在报名期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http://wsbm.sdzk.cn/gzdz/或学校官网http://www.sdlivc.com链接登录“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平台”,选择“14079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
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只填1个专业志愿,无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二)报名考试费:考生须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平台报名成功后,登录学校官网的单招报名交费系统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时间为2月11日8:00-2月17日18:00。请考生本着诚信原则报名考试,报名考试费交费后概不退还。未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二十一条 学校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00-12:00
第二十二条 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
总分430分。其中,专业技能230分,文化素质200分。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由学校组织测试(测试时间为2月27日9:00-12:00)。
(二)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
总分430分,由学校组织测试(测试时间为2月27日9:00-12:00)。其中,综合能力215分,职业潜质215分。
(三)综合评价招生
总分430分,由学校组织测试(测试时间为2月27日9:00-12:00)。其中,综合能力115分,职业潜质115分,文化素质200分。该类型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应成绩由学校组织专家团队根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情况在客观评价基础上赋分。
第二十三条 考试办法
根据考试时防疫要求确定是采用线上或线下测试。
详细测试办法于考试前10天在学校官网(www.sdlivc.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4月3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各招生专业各类别最低录取资格线(依据总成绩不超出招生计划1:1.1的比例划定),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严格按照计划数录取,不相互调剂;如有剩余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
(三)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必须同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一项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录取第三专业志愿考生;若3个专业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相同春考类别内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相同时,以文化素质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都相同时,因计划不互调均不录取。
(四)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考生)根据所报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所有成绩都相同时,因计划不互调均不录取。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计划不相互调剂。
(五)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文化素质成绩顺序择优录取;所有成绩都相同时,因计划不互调均不录取。只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各专业计划不相互调剂。
第二十五条 免试政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后,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
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于2月6日-10日正常进行网上报名后,2月15日之前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寄送至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0533-6825887)提出免试书面申请。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
第二十六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4月3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6日将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录取结果后,学校将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七条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八条
依据有关规定,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及退费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免、补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新生资格复查
第三十一条 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第三十二条 证书授予条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标准,达到毕业要求。
第三十三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四条 颁发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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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招生计划不超过66人。报名时间为即时起至2023年2月10日24:00。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内容如下文所示。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首批入选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高校,是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江苏省人才强校试点高校、国家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江苏省落实“科技创新改革30条”试点高校。学校秉承“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以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创业型大学为发展目标,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鲜明特色。
学校有着悠久的体育育人传统,为进一步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提高学生运动竞赛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我校2023年继续招收品学兼优、体育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机构及原则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和体育学院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项目与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在我校上一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6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若某项目符合认定条件考生不足时,则其计划取消或调至其他项目。招生项目及计划数见下表:
项目
性别
招生小项
计划数
优秀
(文化单考)
一类
(本二线65%)
二类
(本二线)
田径
男
短跨
0-15
0-3
0-4
0-8
中长跑
0-7
0-1
0-2
0-4
10000米竞走
0-3
0-2
0-1
跳跃
0-6
0-1
0-2
0-3
女
短跨
0-14
0-2
0-4
0-8
中长跑
0-8
0-1
0-3
0-4
5000米竞走
0-3
0-2
0-1
跳跃
0-6
0-1
0-2
0-3
投掷
0-2
0-1
0-1
全能
0-2
0-1
0-1
合计
0-66
0-13
0-19
0-34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高考及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并参加高考报名。
(二)考生应持有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田径项目运动小项须严格对应)。
(三)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我校报名截止日)。
(四)凡报考我校的运动员必须为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且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签订《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生高中阶段获得的比赛成绩或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成绩须满足招生相关小项的报名起点成绩(下表中未列出的小项不招生):
项目
男子
女子
小项
成绩
小项
成绩
短跨
100米
11.30
100米
12.80
200米
22.60
200米
26.60
400米
51.50
400米
01:02.00
400米栏
56.00
400米栏
01:05.00
中长跑
800米
02:02.30
800米
02:25.30
1500米
04:10.00
1500米
05:00.00
/
/
5000米
19:00.00
竞走
10000米竞走
44:00.00
5000米竞走
24:55.00
跳跃
跳 远
6.80 m
跳远
5.35 m
三级跳远
14.30 m
三级跳远
11.60 m
投掷
/
/
铅球
12.50 m
全能
/
/
全能(七项)
3500分
备注:
1.凡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上述项目的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和大奖赛分站赛等比赛的考生需要特别注明。
2.“省级及以上比赛”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直辖市、自治区)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
3.高中阶段获得的比赛成绩和运动员等级证书必须与学籍地和生源地相一致。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
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时间为:即时起至2023年2月10日24:00
(二)下载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三)上传材料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纸质材料):
1.《南京工业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
3.
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和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look/look.html)等级证书电子版(含本人照片)页面截图;
4.高中阶段符合报名要求的获奖证书;
5.对应获奖比赛秩序册(封面及本人页);
6.对应获奖比赛成绩册(封面及本人页);
注: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务必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
五、资格初审
我校初审主要依据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相关信息,重点加强在户籍地、学籍地以外省份获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情况的审核,以及依集体项目、团体项目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个人在赛事中客观表现情况(如比赛结果数据等)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月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内公布,不另行寄发书面通知,请考生注意查询。
六、网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规定,田径项目参加体育专项全国统测。学校初审通过的田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报名及缴费相关安排详见体育总局相关公告。若未报名,视同放弃我校资格认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的规定,参加测试的考生每生收取60元人民币。如果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南京工业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七、录取
(一)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体育专业水平统考测试成绩,以及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分别享受以下政策:
1.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自行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文化课考试安排和考试大纲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文化课单招的考生须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生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文化课单招考生入选名单并公示。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2.我校统筹考虑学生运动特长和学业发展,在生源省份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体育测试合格考生。对于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不低于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或取消划定一本线、二本线的省份,参照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线或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获得优录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三)志愿填报
拟录取考生须按照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在相应批次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志愿未填报或填报错误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专业确定
高水平运动队按照专业招生、大类培养,入校后不能转入其它专业,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以报名系统填报的为准,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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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结束
12月26日,为期3天的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落下帷幕。这场考试,全省共10.46万人报考,各地考试过程平稳有序,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目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省研考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组考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网信、公安、卫健、工信、通信管理、保密、应急、气象、电力等部门,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直面疫情影响,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全力做好考试各项保障工作。
组考防疫“不落一人”
疫情形势变化是今年研考的最大挑战。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协调安排各地各高校开辟核酸采样检测“绿色通道”,专门为考生提供“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检测,确保所有考生“应检尽检”。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一类一策”的组考模式,科学合理设置考场,考前通过考生健康信息摸排系统,精准摸排“滞留外省考生”和“涉疫考生”每日健康状况和赴考准备情况,及时发布研考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确保考生“应知尽知”。
各地各考点安排专门力量对考场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为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
福州市鼓楼区研考考生核酸采样点(刘广锋 摄)
借考调卷“精准有序”
12月6日,教育部对2023年研考借考工作再次进行部署。全省上下迅速行动,通过电话、短信、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排查考生,最终确定我省976名考生需在29个省份借考,外省2256名考生需在我省借考。
借考工作的难点在于自命题试卷的重新整理与调配,既要“快”,还要确保“零失误”“零差错”。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省教育考试院专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试卷的回收、整理、运送、分发等工作,并奔赴河南,按时、准确与其他省份完成了自命题试卷的交换任务,确保试题试卷人卷合一、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福建农林大学考点(福建农林大学 供图)
坚守一线确保“平安研考”
由于疫情发展迅速,奥密克戎病毒既感染考生,也感染考务工作人员。
面对各招考机构和各高校考务管理人员大面积感染新冠病毒、个别部门甚至全员感染的艰难情况,考务管理人员坚持“轻伤不下火线”,不少考务管理人员提前带上行李和药品住到了办公室,夜以继日坚守岗位。
各级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各高校攻坚克难,想方设法克服人员不足问题,备足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掉链。
全省共抽调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约1.6万人。15家自命题研招单位2000多名命题教师和工作人员,参与了575门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
考前考中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考前,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研考安全工作方案、组考防疫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实施清单式管理,确保每项工作分解到岗到点到人。
省教育厅领导带队分赴各考区对考前准备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考试期间,专门向考区考点派驻36名省派巡考员实地巡考督查,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考务人员坚守岗位(福建农林大学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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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侨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华侨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50人,学费标准是5460元/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录取规则等内容见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运动训练专业在泉州校区体育学院培养。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综合性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华侨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侨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制定各招生专业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报考条件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
招生计划总数为50人,招生项目、计划及报考条件如下:
田径
径赛(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 、110米栏<男>)
70分
二级
6人
田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人
游泳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
85分
二级
6人
男3人
女3人
仰泳(100米、200米)
蛙泳(100米、200米)
混合泳(200米、400米)
足球(十一人制)
非守门员(男)
60分
一级
9人
守门员(男)
80分
一级
1人
篮球
篮球(男)
75分
一级
12人
五人制
羽毛球
羽毛球
50分
一级
6人
男3人
女3人
网球
网球
50分
二级
8人
合计
50人
项目
小项名称及性别要求
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分要求
运动技术等级最低要求
计划
备注
备注:1.未标注性别要求则不限男女;2.足球(十一人制,男,守门员)录取人数不多于1人;3.小项名称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为准;4.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5460元/学年(币种:人民币,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招生项目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夏季项目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计划中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5.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
1.注册报名渠道。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
验证考生报名资格。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5日
语文
数学
4月16日
政治
英语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相关通知。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1)羽毛球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
(2)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非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
(3)篮球(男子,五人制) 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4)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
(5)田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6)网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
3.综合分计算办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排序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分项目、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5.计划调整办法:
若某一小项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整至同一项目的其他小项。
若某一项目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照篮球(男子,五人制)→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非守门员)→网球(不限男女)→田径(田赛,不限男女)→田径(径赛,不限男女)→羽毛球(不限男女)→游泳(不限男女)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如调整后第一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若第二志愿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计划调整办法同第一志愿。
6.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其他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93678。
5.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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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体育学院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单招招生专业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340人、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计划招生60人。详情简章内容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上海体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
1.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4.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5.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6.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7.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二、招生专业、招生项目、报考要求与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招生计划(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项目
报考要求
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
冬季项目、蹦床、帆船
在役运动员且运动健将
340
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
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技巧、攀岩、
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
击剑、跆拳道、高尔夫球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60
1.在役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证明。
2.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三、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9:00-10:30
下午
14:00-15:30
4月15日
语文
数学
4月16日
政治
英语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育专项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21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冬季项目、田径项目、游泳项目不低于90分,其他项目不低于70分。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不低于7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我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我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用于一志愿其他项目,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项目,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男女分别进行招生。足球、手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分别进行招生。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其他说明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院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3.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4.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对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6.本招生简章由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政编码:200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