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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3年河北单招报考流程及时间
2023年河北单招报考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报名入口为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下面是详细的报考流程。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考生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进行报考、选择考试类,并向对应的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2)完成报考缴费的考生,需按照各考试类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3)2023年4月10日前(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到各牵头院校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4)2023年4月15日前,各牵头院校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5)成绩公布后,考生按照各类牵头院校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填报集中志愿和征集志愿,查询录取结果。 二、报考流程 (1)考生打开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先进行系统登录,需输入姓名、考生号、密码(首次登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码)和验证码。 (2)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需先修改登录密码。为保证信息安全,考生应尽量避免使用简单密码(例如:由纯数字、纯英文组成的密码)。密码修改完毕后,考生需使用新密码重新登录系统,登录后,在个人中心选择“报考缴费”进行考试类的选择。 请考生高度重视登录密码的保管,此密码将作为后期登录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准考证下载、志愿填报等使用,不要将密码告诉他人,以防被他人篡改志愿等信息。 (3)考生选择考试类后进入缴纳页面,确定支付方式后,将无法修改考试类等报考信息,支付方式未确定前可返回修改。 (4)考生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后,点击“退出”按钮安全退出系统。 详细流程图如下:
[福建]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将于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高中学考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中需要用到高中学考成绩的考生,均须参加本次高中学考。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本次高中学考或2023年6月高中学考(所有考试科目在6月高中学考中均有安排)。未选择参加2023年1月高中学考的(缺考),视同本次未报考。 2.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接受监考人员入场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入场后,可选择佩戴考场提供的医用外科口罩,也可佩戴本人的口罩(须经监考人员安全检查),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佩戴口罩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本人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发热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参加考试。 4.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设区市发布的高中学考有关信息。 5.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诚信考试。 预祝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9日
[江西]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计划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专业有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等。 江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一览: 二级学院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车辆工程学院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0021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机械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 460105 智能焊接技术 460110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 460119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数控技术 460103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电梯工程技术 460206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光伏工程技术 430301 机电设备技术 460202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人工智能学院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集成电路技术 510401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510106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510108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510207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10208 管理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 530701 工程造价 440501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20802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单招对象: 参加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高考(含“三校生”高考)报名,具有高考资格的考生。 单招政策: 1.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规定,参加单招的考生一旦录取,不可以变更录取的专业。请广大考生认真选择就读专业。 2.我校免试录取政策:在中职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或人社部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一类赛项)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或者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人社厅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免试并直接录取相关专业。
[] 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
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电气自动化技术等,2023年计划单招人数为650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潍坊理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五条 学校全称:潍坊理工学院;招生代码:14000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地点: 主校区(青州):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中心校区(潍坊):山东省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街777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潍坊理工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确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潍坊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潍坊理工学院纪检委对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1、招生计划:我校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100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65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50人。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2、报名条件: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报名工作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我校会及时公布到学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第十四条 考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到学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我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学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我校会及时公布我校官网,请及时关注(详见《潍坊理工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方案》)。 第五章 录取程序 第十五条 志愿设置 我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均设置1-3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 1.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单独招生(除退役军人外)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如考生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中的其中一项考试,则不予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 4.退役士兵类考生录取: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二条 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生与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招生。所有录取的新生均需全日制在校学习,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潍坊理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制语种。 2.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为单独招生840人,招生专业包括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下面是具体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单独招生840人、综合评价招生200人。 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单招招生计划 综评招生计划 学费 护理 275 65 5000 助产(只招女生) 75 20 5000 医学检验技术 25 10 5000 医学影像技术 25 10 5000 口腔医学技术 25 10 5000 康复治疗技术 70 10 5000 中医康复技术 30 10 5000 药学 20 10 5000 药品生产技术 20 5000 早期教育 50 10 48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5 免学费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20 5 免学费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10 4800 老年保健与管理 25 10 48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50 5 4800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 10 5 4800 社会工作 10 5 48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退役士兵报考) 20 免学费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退役士兵报考) 20 免学费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标准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以上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二、报考条件 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报名时间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选报——14118菏泽家政职业学院。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菏泽家政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四、招生对象 (一)单独招生对象: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开展,退役士兵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山东省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考试: 1、文化素质考试: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参加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及考试形式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http://www.hzjzzyxy.edu.cn/)的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参加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sbm.sdzk.cn/gzdz/)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单独招生考试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退役士兵单独招生考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http://www.hzjzzyxy.edu.cn/)。 (三)综合评价考试 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参加菏泽家政职业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请考生查看学院官网(http://www.hzjzzyxy.edu.cn/)。
[]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单招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单招招生专业有现代农业技术、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园林技术、农产品流通与管理等。 第一章 总则 为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适合接受高职教育、适合高职专业学习和具有创新精神、专业潜质的考生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突出高职教育特色,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 号)等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的相关精神,按照中央、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临沂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临沂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4708 第六条 办学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澳门路1号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成立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同时成立考务组、招生组、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收费组、疫情防控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督组等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由原则性强、政策性高、敢于担当的人员组成,学院统一对各工作小组成员进行培训和政策宣传。凡属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 制定《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疫情防控方案》、《临沂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目标,确保万无一失。 第十一条 实施“阳光高考工程”,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实行招考分离,参加招生考务工作的人员和参加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不得交叉使用。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考试录取工作。建立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考试各环节,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37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2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方式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1.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 单独考试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山东省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 2.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第十六条 报名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最多可以选择2个志愿。 第六章 考试项目及时间安排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学院认可, 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经我厅批准学校自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分值等参照全省统一技能测试方案执行。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考试方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流程将提前10天在学院官网公布。 一、综合素质评价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学业水平成绩赋分,满分50分。不合格科目每门扣3分,缺考每门扣5分。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根据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通过考评专家组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分,满分50分。 二、素质测试或面试。 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满分100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1.各招生专业均按照招生计划数划定总成绩分数线,低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必须同时参加“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否则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和综合评价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否则不予录取。 2.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不予调剂录取。 3.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优先录取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4.计划调整:录取时,严格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不再对各专业之间招生计划数进行调整。 5.免试入学: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第二十一条 按照录取原则确定拟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寄发预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与夏考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发)。 第二十二条 已被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八章 人才培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基本学制三年,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九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复试、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疫情防控 第二十八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期间,严格按国家、省、市和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执行,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教师统一进行核酸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评分教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二章 监督和申诉 第二十九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开展,监督和申诉电话:0539-8390878。 第三十条 考生对考试成绩或录取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教务处申请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复核。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 2023 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三十二条 临沂科技职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前培训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3
202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数为15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山东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登录山东省招考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填报专业志愿。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11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43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丹桂路2011号。邮政编码250307。 学校网址:http://www.jnpec.edu.cn 咨询电话:0531-87207777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计划,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部门对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的规定,报考我校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为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无违纪违法行为,无在校纪律处分,身心健康,思想品德和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统考成绩过专科合格分数线。报考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过合格分数线或者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证、高水平运动员证,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全部及格。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我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三条 测试办法及内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山东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登录山东省招考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和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设置服从调剂志愿。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通过学校网站发布素质测试具体时间。素质测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法,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职业适应性以及心理状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素质测试,否则不予录取。面试详情见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以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综合评价总分的60%,由学校组织评委组赋分)和我校面试成绩(占综合评价总分的40%)生成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我校面试成绩排序),根据计划总数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时,因取整和考虑考生不服从调剂等原因会低于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综合评价招生的各专业,在各自总的招生计划(普通高考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数不变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报考数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计划数的调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如有剩余转入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综合评价招生首先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在专业招生计划已满的情形下,采取按照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排序,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调整到有空额的专业。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小于或等于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数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对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排在前1:1之内的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剩余考生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向其他有缺额的专业递补录取。当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随机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还未完成的专业,录满为止。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或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山东]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招计划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招专业有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应用德语、应用西班牙语等,计划招生人数为200人,下面是具体单招计划。 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单招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2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最终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填报志愿时间: 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sdzk.cn/gzdz/)。 考试内容及时间: 单招文化素质考试及综合评价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及内容,以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官方微信号发布为准(请关注: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录取规则: 1.单独招生(普通类):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个考试,并同时取得两个考试成绩,方可取得录取资格。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总计划1:1划定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根据考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按照总计划1:1划定录取资格线,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总计划1:1划定录取资格线,线上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构成。
[]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现代物流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铁路物流管理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列表。 2023年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一览: 普通类专业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1 交通运输学院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行车)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 现代物流管理 4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 铁路物流管理 6 电子信息学院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 7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制造与维护 8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9 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 10 现代通信技术 11 应用电子技术 12 计算机应用技术 13 大数据技术 14 软件技术 15 云计算技术应用 16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7 电气工程学院 铁道供电技术 18 供用电技术 19 电气自动化技术 20 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 21 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 22 牵引动力学院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 23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24 动车组检修技术(驾驶与维修) 25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26 机电工程学院 铁道车辆技术 27 动车组检修技术 28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29 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制造与维护 3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3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2 土木工程学院 铁道工程技术 33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 34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35 建筑工程技术 36 工程造价 37 工程测量技术 38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39 基础部 学前教育 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1 国际交通学院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2 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3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4 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5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学院简介: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西安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西北地区第一所轨道交通运营专业门类齐全的高职院校。 学校地处西安市,有港务校区(本部)、自强校区、临潼校区、龙首校区等4个校区,总占地700余亩。学校设置10个二级教学院部,开设43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铁道运输类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为重点,电力技术类、土木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和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专业集群。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网络教育在册人数5000余人。学校在各校区均设有图书馆,总建筑面积8698平方米,阅览座位1500多个,检索和服务终端240余台,并建立了网上阅读平台和移动阅读终端。 学校紧贴轨道交通行业,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切入点,构建了“工学五融入”校企协同育人体系,实施“五对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具有轨道交通专业特色的“五段式”实践教学体系和“三三三制”顶岗实习模式。建设有铁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等专业的校内实训基地183个,在中国铁路西安局、西安地铁公司等企业设立校外实习基地105个。学校是全国最早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院校之一,毕业生“双证书”获取率达80%以上。近三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大赛中,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300余项。
[河北] 关于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现对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3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报考点现场办公时间:2023年1月5日—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 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提示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已完成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报考、缴费。 (3)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 (4)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已公布停考,上述专业从2023年开始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相关文件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5.我省各开考专业即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专业基本规范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涉及的专业和课程较多、部分专业调整后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因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考生权益,请各位考生在课程报考时,一定要合理规划自身课程考试安排,尽快完成学业,并及时办理毕业。 2023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市 网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 http://www.sjzjyksxx.com.cn/ 0311-87047194 唐 山 http://www.tseea.net 0315-2821755 秦皇岛 http://www.qhdksy.cn 0335-3880926 邯 郸 http://www.hdks.net 0310-3113989 邢 台 http://www.xtjyks.com 0319-2235880 保 定 http://www.bdksy.cn 0312-5078366 张家口 http://www.zjkjyksy.cn 0313-8062106 承 德 0314-2131563 沧 州 0317-3170760 廊 坊 http://www.lfksxxw.com 0316-5908653/5908661 衡 水 http://www.hseea.net/ 0318-2122191
[]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招生计划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材料工程技术、液压与气动技术、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飞行器维修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计划。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科类 计划数 航空维修工程学院 材料工程技术 430601 文史/理工/三校生 40 液压与气动技术 460309 文史/理工/三校生 15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 460601 理工/三校生 75 飞行器维修技术 460607 理工/三校生 70 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 460608 理工/三校生 65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500409 理工/三校生 90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500410 理工/三校生 55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文史/理工/三校生 50 通用航空学院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420304 文史/理工/三校生 45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理工/三校生 15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理工/三校生 95 通用航空器维修 500412 理工/三校生 60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500416 文史/理工/三校生 45 航空制造工程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理工/三校生 125 数控技术 460103 理工/三校生 145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理工/三校生 165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460201 理工/三校生 45 航空发动机制造技术 460603 理工/三校生 95 航空发动机装配调试技术 460604 理工/三校生 40 航空材料工程学院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460107 文史/理工/三校生 60 智能焊接技术 460110 文史/理工/三校生 120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文史/理工/三校生 65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460120 文史/理工/三校生 105 航空材料精密成型技术 460610 文史/理工/三校生 80 自动化工程学院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430204 文史/理工/三校生 5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440404 文史/理工/三校生 5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文史/理工/三校生 45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文史/理工/三校生 160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460307 文史/理工/三校生 40 人工智能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10101 文史/理工/三校生 1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文史/理工/三校生 120 软件技术 510203 文史/理工/三校生 85 大数据技术 510205 文史/理工/三校生 5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文史/理工/三校生 55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文史/理工/三校生 60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10302 文史/理工/三校生 20 航空管理工程学院 民航运输服务 500401 文史/理工/三校生 70 空中乘务 500405 文史/理工/三校生 125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500406 文史/理工/三校生 60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500408 文史/理工/三校生 45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文史/理工/三校生 40 电子商务 530701 文史/理工/三校生 50 航空物流管理 530803 文史/理工/三校生 50 旅游管理 540101 文史/理工/三校生 30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文史/理工/三校生 4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文史/理工/三校生 12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文史/理工/三校生 60 航空地面设备维修 500414 文史/理工/三校生 80 根据行业要求及专业特点,建议报考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3cm一175cm,男生身高175cm一186cm,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色盲、色弱,无听力障碍,无嗅觉障碍,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等遗传或传染性疾病。 录取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生按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2.单独招生录取:通过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并注册的考生,不能参加高考;未被录取或未注册的考生仍可以参加高考。 学费标准: 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715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东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 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普通类)计划47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70人。 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济南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3323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彩石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旅游路5518号 邮编:250103 舜耕校区: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 邮编:25001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职业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做到“六公开”。 监督电话:(0531)82627506。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47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7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三条 培养方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退役军人、社会人员等考生参加考试被录取后按照学校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考我校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第十五条 缴纳网上考试费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11日-2月22日登陆济南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jnvc.cn/)缴纳网上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 未在规定时间缴纳网上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安排? 2023年2月25日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该考试不计入成绩,主要目的是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2023年2月27日正式考试。根据模拟考试流程参加正式考试,正式考试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第十七条 考试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网上考试的形式,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须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专业)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网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面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赋分。 2.面试,采用网上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职业素质四个部分。 (三)考前准备 考生须根据考试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主要包括:两个带有高清摄像头的手机和手机夹持支撑设备(一个要求能拍摄上半身正面;一个位于考生侧后方,高度1.2m-1.5m,能够拍摄整个考试场景)、纸张、签字笔,保证独立房间,周边环境无干扰,网络畅通。 第十八条 录取 学校对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专业的面试成绩均各自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成绩有一项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直接淘汰,不参与排序录取。 对各项成绩均在控制线上的单独招生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各项成绩均在控制线上的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报考考生总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学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单列,对面试成绩在控制线上的退役军人考生。根据仅限退役军人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军人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如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剩余计划将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量,统筹安排、另行分配。 第十九条 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请在2023年2月6日-10日17:00由考生本人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12号济南职业学院舜耕校区办公楼110房间)提出免试书面申请,同时网上报名并缴纳网上考试费(通过免试审核的考生可退费),书面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试申请表(登录济南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nvc.cn/下载,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身份证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提供两份)。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 第二十条 考生告知 济南职业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 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励、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资格复查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发放及专升本 学生学业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济南职业学院普通高等专科学历证书,并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备案。享受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待遇。专升本按当年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山东]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普通类)计划50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伍军人类)计划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报名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进行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选报专业。 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管理,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与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公正合理录取考生。 第三条 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947 第六条 学院办学体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胜利东街88号(邮政编码261061),学校网址:https://www.sdmy.edu.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开展。 第九条 学校纪委对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 招生对象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先完成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春考和夏考)报名手续,才可报考我校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 2023年设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计划500人,单独考试招生(退伍军人类)计划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对应的春季高考专业类别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发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 已完成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春考和夏考)报名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或直接登录学校网站(https://www.sdmy.edu.cn), 点击“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图标选报专业。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的专业所属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报名考生须于2023年2月12日-15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缴纳文化素质考试费,未完成缴费的不予安排考试;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退役军人考生也须登录缴费系统点击确认缴费(费用为0元),未点击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设置一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三条 考试安排 (一)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周一),具体方案将于2月21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发布。 2.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具体方案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申请免予同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应于2023年2月15日前向学校(邮箱:sdmxzs@163.com)提交免予技能考试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应与所报考专业类别相同)。 3.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2023年2月27日(周一)由学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方案将于2月21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发布。 (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周一),具体方案将于2月21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sdmy.edu.cn/)发布。 (三)考试内容及分值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一)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1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未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综合素质或文化素质)考试(面试)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类只有一项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3)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的不予录取。 (二)技能免试。申请技能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技能成绩以满分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与其他考生排序择优录取。 (三)优先录取。与我校合作共建的生源基地,由校长及班主任实名推荐的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在校期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由本人于2月15日前(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将个人申请书、推荐信及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mxzs@163.com,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可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录取 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 先进行校企合作类项目一志愿录取。将同一项目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专业计划依次录取,满额为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纳入普通类按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可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作调剂录取。 2.校企合作类项目第一志愿录取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综合评价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原则录取。 将所有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计划满额为止。剩余计划可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五)单独考试招生录取 按照分类排序,兼顾志愿原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专业总分相同情况下,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退役军人类录取。依据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考生不能参与其他类别录取。 2.中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甘孜项目录取。根据专业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项目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未被录取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类型录取。 3.校企合作项目录取。先进行校企合作类项目第一志愿录取。将同一项目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专业计划依次录取,满额为止。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考生纳入同专业类别普通类按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剩余计划,可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不作调剂录取。 4.普通类考生录取。校企合作类项目第一志愿录取后,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单独考试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类排序,按照成绩优先、兼顾专业志愿原则,在类别计划内顺序录取,满额为止。考生不能跨类别录取。剩余计划可录取服从调剂考生。 (六)其他 1.根据生源情况,如有剩余计划,将调整至考生较多的专业类别,按考生成绩顺序递补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凡被单独考试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新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经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普通新生入学后,在收费标准、编班、日常教学管理、专升本、毕业文凭和就业服务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第二十条 学生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 烟台南山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烟台南山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计划中普通类计划3000人、退役军人类计划1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00人。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10日进行选报高校和专业。 烟台南山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确保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过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邮编:265713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邮编:265706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纪检监察组,对考生报名、测试过程及录取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 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30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8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七条 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九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10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或登录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的链接选报高校和专业,每个考生只可选报1所高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不能兼报。 第十一条 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3年2月13-15日需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参照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执行。缴费时间如有变动,以学校官网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考试组织 1.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2023年2月22日起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nanshan.edu.cn/)查询考试信息。 2.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及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素质测试、综合评价考试原则上采用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多个专业的考生,按所报第一个专业参加学校考试。 3.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4.考前准备:考试采用“双机位”模式。考生须在2023年2月23日前自行准备好考试相关设备和物品。主要有:笔记本电脑(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或带有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台式电脑1台、智能手机1台、手机支架(用于架设手机)、纸张、签字笔等,电脑下载好指定考试系统,手机下载规定浏览器,保证周边环境安静无干扰,网络畅通。 5.模拟测试:2023年2月24-25日,学校开通考试系统,进行模拟测试。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熟悉考试题型,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2023年2月26日-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信息查询系统显示的考试时间为准。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试系统,仔细阅读《2023年烟台南山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须知》,按照要求进行考试、规范答题、按时交卷。考前须核验考生身份信息,并签署承诺书,考试过程中不得间断、切换测试信号。 第十三条 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笔试分值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单独招生面向退役军人类仅进行素质测试,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满分为43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价考试科目: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43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情况赋分,满分230分。素质测试由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专业基本知识及能力情况,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卷面总分2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五章 录取程序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1.单独招生(普通类)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普通类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其中: (1)若考生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但文化素质测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2)若考生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但专业技能测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如综合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者,可被录取。 2.单独招生(退役士兵类)录取原则: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3.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 对以上三类考生,学校分别划定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线上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同等条件下,依据考生特长及获得的技能证书和大赛获奖情况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专业计划。 第十六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对本人成绩及预录取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通过电话0535-8609070向我校提出申诉。 第十八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是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一部分,经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六章 学习形式 第十九条 为确保培养质量,所有通过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类)、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均须全日制在校上课。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颁发烟台南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动漫制作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等,下面是具体的专业列表,感兴趣的来看看吧。 2023年分类考试拟招生专业目录(在陕招生代码:8133) 二级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凤翔师范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广告艺术设计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 商务英语 社会体育 医学院 护理 助产 医学检验技术 医学影像技术 中医药学院 药品经营与管理 药学 中药学 康复治疗技术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机电信息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数控技术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电一体化技术 工业机器人技术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新能源汽车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网络技术 大数据技术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现代通信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财经商贸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财税大数据应用 大数据与会计 会计信息管理 电子商务 跨境电子商务 现代物流管理 生物与建筑工程学院 园艺技术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动物医学 畜牧兽医 宠物养护与驯导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园林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应用化工技术 学院简介: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4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华夏始祖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中国西部工业重镇、陕西省第二大城市——宝鸡市。 学院位于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校区占地2300余亩,总建筑面积73.8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8.78亿元;各类藏书187.3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亿元;设有15个党政群部门、6个二级学院、6个教学辅助部门和1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宝鸡第二人民医院,创办于1937年);教职工和医务工作者1528人,其中专任教师917人,有正高职称38人、副高职称33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29人,双师型教师608人;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开设三年制高职专业54个,涵盖12个专业大类、33个专业类;现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23个、省级一流培育专业5个、省级骨干专业5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3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3门、省级优秀教材6部、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6个;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1人、省级优秀教师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省级师德先进个人2人、省级师德标兵2人、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4人、市级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3人、市级爱国奋斗人才标兵1人、市“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人、市级高端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市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近三年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教师荣获国家级、省级各类教学竞赛一、二、三等奖97项,学生在全省技能大赛获一、二、三等奖141项,在全国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在全省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水平。 学院将立足宝鸡,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按照“十四五”规划“15369”战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内涵建设,促进质量提升,积极打造适应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双师素质型教师队伍,建成西部最大的区域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高地,优势专业在省内保持领先地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高度认可,努力向建设全国“双高”高职院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普通类)82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80人。综合评价招生650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实现依法招生和公正合理地选拔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55 第五条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608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组织保证 疫情防控办公室全面负责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学院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网格管理,精准施策;联防联控,依法处置。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申诉渠道,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监督电话:0531-86385151 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应予回避。 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八条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成立由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 第九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校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82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80人。综合评价招生65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校官方网站(网址:https://zsbgs.jngcxy.edu.cn)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单招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及报名考试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陆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13855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设置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根据我院后期发布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方案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将根据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方案进行测试。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录取原则: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确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须参加方可被录取。 计划调整原则: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院统筹安排可调剂使用,专业计划如个别专业生源不足,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录取手续:学院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但不能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学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化,学校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标准执行。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新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修完所有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享受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同等待遇。“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 青岛黄海学院2023年单招计划
青岛黄海学院2023年单招计划人数为普通类单招775人,退役军人类单招50人,以下是具体的分专业招生人数计划,来了解下。 青岛黄海学院2023年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普通类单独招生计划 春考专业类别 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0 车辆维修 5 1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0 机械制造 5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机电技术 5 15 10 电子技术 工程造价 40 建筑 5 20 建设工程管理 20 建筑 5 10 大数据技术 45 软件与应用技术 5 20 15 网络技术 移动应用开发 30 软件与应用技术 5 10 10 网络技术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30 数字媒体 10 空中乘务 35 酒店管理 10 电子商务 60 电子商务 5 20 20 市场营销 大数据与会计 55 财税 5 20 康复治疗技术 60 医学技术 5 20 护理 80 护理 20 早期教育 80 学前教育 20 艺术设计 40 艺术设计 10 25 数字媒体 招生对象: 我校2023年专科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报名流程: (一)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我校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参加我校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青岛黄海学院”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退役军人考生报考不受春季高考专业类别限制。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报名参加我校2023年专科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学校。 (三)参加我校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军人考生)须于2023年2月7日—2月17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qdhhc.edu.cn)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 考试工作: 我校2023年专科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文化素质考试由我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 1.文化素质考试。我校专科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我校2023年专科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测试成绩并按照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3.参加我校2023年专科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具体测试或面试时间、测试或面试内容等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 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专业有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2023年计划招生880人。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一、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二、招生对象与要求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所列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运动训练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花样游泳、体操、技巧、艺术体操、举重、摔跤(自由式)、高尔夫球、跆拳道、攀岩; 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足球(十一人制)、赛艇、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水球、跳水、垒球、棒球、曲棍球、柔道、拳击、射击、射箭、空手道、速度滑冰、短道速滑、冰球、跳台滑雪、单板滑雪(平行大回转、U型场地)。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武术套路、武术散打;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中国式摔跤。 (*注: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三、招生计划 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总计划:880名。 注:以上计划为拟定计划(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四、报名与考试 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体育单招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等相关工作,考试安排及要求见《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发布2023年体育单招考生指南的通告》。 五、录取原则 1.在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分计算(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类录取;排球项目按非自由人、自由人,分男女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守门员,分男女录取;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分男女录取;其它项目不分男女录取。 六、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 申请我校保送录取的优秀运动员具体要求详见《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成都体育学院2023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保送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二)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三)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4.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附件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二、报名方式 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材料 (一)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二)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三)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 四、办理要求 1.需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经院校初次审核,未通过初次审核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综合考核 1.所有申请保送我校的运动员均应参加我校的综合考核。我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运动员名单。 2.考核时间拟定于2023年2月下旬,以我校通知为准。 六、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2.以上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 七、收费标准 1.学费: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每生每年600-1200元。 注:以上收费按四川省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标准收取。
[]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普通单招人数为800人,退役军人类单招人数为40人,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是在上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全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90 第四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东路888号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有关处室、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及纪委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院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财务管理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第八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核工作。 第九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纪委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 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素质测试采用线下测试方式,并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和精神,对招生录取工作场所进行封闭管制和病毒消杀,对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评分专家进行体温检测,并全时佩戴口罩。保障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及专家老师的身体健康和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若因不可抗力,无法组织线下测试,将调整为线上测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通知。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为80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为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00人。 第十二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考试办法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1.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 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 根据相关行业实习就业要求,我校不招收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的学生。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山东天元建设集团订单培养建筑工程技术专业限男生报考,其它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必须准确地填写高考考生号(14位,以2337开头)及学院要求的相关信息。考生可以填报2个专业志愿。 第十八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应于2023年2月13日-17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缴纳考试费, 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考试录取资格。于2023年2月21日-25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第十九条 考试安排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考试,报考我院的考生,凭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校参加考试。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1.单独招生(普通类)。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11:00,方式为闭卷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月27日8:00前凭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指定地点集合参与抽签并面试,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 3.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30分,素质测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评价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评价。 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00至11:00,方式为闭卷笔试。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原则:按公平、公正的原则,分类择优录取。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可被录取,有任意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予录取;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需要参加面试方可被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要参加素质测试方可被录取。单独招生不跨专业类别录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专业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所有考生按照考生类型及其报考的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第一类专业:护理、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按总成绩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如果有多名考生成绩和最低录取控制线分数相同,按本条中“总分相同录取原则”录取。未被录取考生按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录取。如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数,剩余招生计划调入第二类专业使用。 第二类专业:第一类专业以外的专业。先录取控制线上的第二类专业考生,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按照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第一志愿未被第一类专业录取的考生按第二志愿及调剂志愿录取,如不服从调剂不予录取,如总计划已满不予录取。 2、总分相同录取原则:如考生总分相同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录取,单独招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按照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档案评议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分数高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公示预录名单:由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高考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所有录取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五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与普通高考统一录取的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相同,报到时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区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北京] 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0人,招生项目有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男子足球。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 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全国建设高水平运动队学校。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推动北京大学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与全国各中学在体育教育方面的联系与沟通,促进大、中学校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学习,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进行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收项目 A类: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乒乓球 B类:羽毛球 、游泳 、男子足球 二、招生计划 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40人,公示合格考生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根据测试情况,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项目 招生计划 田径 0-14 男子篮球 0-5 女子篮球 0-5 乒乓球 0-4(男0-3、女0-1) 羽毛球 0-2(女0-1、男0-1) 游泳 0-4(男0-2、女0-2) 男子足球 0-6(非守门员) 具体招生项目和要求按《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田径项目根据校田径队需要设置测试项目。 考生还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其他报考条件。各测试项目报名的条件和要求见附件《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内容及要求》。 四、降分标准及录取办法 经体育专项测试后,我校将选择其中部分运动成绩突出、品学兼优的考生作为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对候选人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 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当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单招文化课统考,经我校专家评审组审核通过后参加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文化课最低线不得低于运动训练专业统一划定的文化课最低线。其余考生当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B类项目:当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获得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须按规定参加高考报名,且按与我校签订的认定协议的要求填报志愿。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学制为五年。 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网上报名及办法 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按要求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申请表》、参赛秩序册本人页、相关成绩册本人页、运动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比赛获奖的最好成绩证书、符合报名要求的成绩证明、学籍证明、《反兴奋剂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材料。 2、考生须上传通过国家体育总局版权所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证明资料扫描件。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4日17:00。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在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2.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北京大学招生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中打印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测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3.现场报到、文化课考试及要求 (1)报到时间:2023年2月8日08:00至12:00。 (2)报到时须出示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申请表》、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相关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等级证书原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比赛获奖成绩证书原件、学籍证明和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 (3)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4)其他报到事项请见测试通知书。 (5)参加文化课考试的项目:田径、乒乓球、男子足球、羽毛球、游泳。以上项目所有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未参加者不具备后续认定资格。 考试科目:数学、英语。 田径、乒乓球参加文化课考试I;男子足球、羽毛球、游泳参加文化课考试II。 文化课考试时间:考试为2月8日-9日期间,考试安排以系统内具体通知为准。 文化课考试合格标准:乒乓球项目文化课考试I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测试所有乒乓球项目考生的平均成绩的60%;文化课考试II合格分数线为参加此测试所有考生的平均成绩的80%。 田径项目文化课考试不设合格线,仅作为统测同项同分同成绩时顺次排序参考。 考生文化课考试结果将在考生报名系统中公布,具体时间请关注北大招生网通知。男子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文化课考试合格者须按要求参加体育专项全国统考。 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2023年2月8日-9日; (2)各专项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见附件; (3)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凡在我校测试中查出服用兴奋剂和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测试成绩和未来三年的报名资格。 5.资格公示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北京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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