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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5年本市中招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将于3月2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92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2号)文件规定,本市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将于3月2日开始。 从2015年3月2日10:00起至3月12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在校应届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和家长们按照报名日程表(详见附1)上的时间段,在就读学校及所在区(县)招生部门的安排下,分批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由于网络等原因未能上网报名,请及时与就读学校联系,由学校协助完成报名。 从3月6日10:00起至3月12日16:00止,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和返沪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回户籍所在区(县)报考的应届生以及往届生、返沪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3月13日至14日到报考区(县)中招办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带好报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2,确认地点和时间详见附3)。 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补报名学生,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4月13日,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5月13日。 符合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在校应届随迁子女,参照本市中招应届生安排进行报名。中职校招收随迁子女的补报名学生,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4月13日,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6月1日。(具体要求详见附4) 附:1.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2.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3.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县信息确认安排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复核即将开始
凡参加2015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3月4日上午10:00至3月5日上午10:00,凭考生报名号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号和秋季高考网上报名密码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届时考生可于3月9日上午10:00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上海] 2015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上海报考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于3月1日至3月15日登录联招办网站(http://www.ecogd.edu.cn),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等)进行预报名。具体要求参阅网上《2015年联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须于3月28日至31日(9:00-11:00,13:30-15:30,)携带以下材料前往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进行现场确认并拍摄照片,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550元): 港澳地区考生: 1.香港/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学历证明原件1份; 4.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5.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台湾省考生: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3.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4.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华侨考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含基本资料页、签证页及出入境章),提供近四年出入境时间简历1份(含出入境时间,停留地点,停留时间); 2.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原件1份; 3.居住所在地身份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高中毕业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1份; 5.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盖有就读学校公章的高中各学年成绩证明原件1份(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入学时补缴最后一学期成绩单); 6.网上报名表打印件1份。 三、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科目 5月23日(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4日(星期日) 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准考证领取时间:5月22日(9:00—16:30) 领取地点:上海报考点(地址:徐汇区钦州南路500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报名中若发现证件或递交材料有疑,将提请公安部门或相关签发部门进行认定,对涉嫌伪造者,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持外国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和成绩单的考生,须将证书(证明)和成绩单翻译成中文并作公证。 2.根据联合招生简章规定,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2011年3月3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纪录(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 3.上海报考点只接受现场确认,不接受邮寄及代办报名确认,考生本人须到报考点现场照相,并办理报考资格确认的有关手续。 4.报名一经确认,所有数据(包括选报学校、学科)不予修改,所交报名费及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五、友情提示 1.考试地点:上海市第四中学(地址:徐汇区天钥桥路100号,近徐家汇)。 2.附近宾馆: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联系电话:021-54569999);建国宾馆(漕溪北路439号,联系电话:021-64399299);宛平宾馆(宛平路315号,联系电话:021-54679888)。 3.上海报考点咨询电话:021-64513403,64946010。
[上海] 2013年度上海市年审合格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组织信息公告
按照上海市自考委《关于印发〈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沪自考委〔2011〕1号)精神,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本市注册备案的高教自考社会助学机构进行了2013年度的年审。为全面落实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公告与社会监督制度,现根据年审结果,将2013年度本市年审合格的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组织公告如下: 序号 办学单位 自考助学办学地点 助学方式 1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四川南路37号 全业余办学 2 上海市南声进修学院 成都北路200号南楼102室 全业余办学 3 上海自力进修学院 云南南路180号 全业余办学 4 上海市震旦进修学院 复兴中路369号18楼 不限 5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培训部 古北路620号4号楼 全业余办学 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仙霞路350号 全业余办学 7 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 南丹东路60号 全业余办学 8 上海市昂立进修学院 番禺路868号 不限 9 上海市新知进修学院 宝庆路8号2楼 不限 10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 五四公路3389号 全业余办学 11 上海市民进自强进修学院 漕宝路300号综合楼101室 全业余办学 12 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桂林路64号 全业余办学 上海市申洋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浦东新区城南路1408号 不限 14 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梅陇路138号 全业余办学 15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 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 不限 16 上海中成协培训中心 蒲汇塘路18号304室 全业余办学 17 上海市三达进修学院 峨山路91弄100号2号楼302 全业余办学 18 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中山北一路369号博思大酒店318室 全业余办学 19 上海财务管理进修学院 西体育会路369号 不限 20 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西江湾路574号 全业余办学 21 华东政法大学继教院办公室 万航渡路1575号 全业余办学 22 上海市复旦求是进修学院 国权路579号银发楼308室 非寄宿办学 23 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杨浦区民星路465号教学楼3楼 全业余办学 24 上海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新闸路1200号 全业余办学 25 上海市中博进修学院 学府路1300号 不限 26 上海达尔进修学院 川沙镇新川路317弄3号 全业余办学 27 上海市市中教育专修学院 大连路970号301 全业余办学 28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 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788号 全业余办学 29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南汇康桥路1500号 全业余办学 30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 杨浦区大连路950号8号楼1005室 全业余办学 31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 青浦高泾路588号 不限 32 上海天华进修学院 胜辛北路1661号 不限 33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虹梅南路6001弄 全业余办学 34 上海国际交流进修学院 茶陵北路21号1号楼109室 不限 35 上海志通进修学院 惠南镇勤奋路1号B幢 不限 36 上海市沪光进修学院 邯郸路168号 全业余办学 37 上海富民专修学院 罗秀路罗秀新村136号 不限 38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徐汇分部) 漕宝路120号 全业余办学 39 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大连西路550号 全业余办学 40 普陀区科技进修学院 金沙江路200号 全业余办学 41 上海市商业金融专修学院 南汇城南路1408号 不限 42 上海沪东科技进修学院 凤城路101号 全日制 43 上海市长宁科技进修学院 安西路35号 不限 44 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继续教部 嘉定区金沙路280号 全业余办学 45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 漕溪北路502号 全业余办学 46 上海天佳进修学院 松江大学城文汇路1128号122室 全日制 47 上海市行知进修学院 陆家浜路500号 全业余办学 48 上海新世界进修学院 延安东路205号 全业余办学 49 上海新世界外国语进修学院 南京西路2-68号16楼 全业余办学 50 上海市长宁区业余大学 水城路68号、定西路1300号 全日制 51 上海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零陵路530号15号楼8楼 全业余办学 52 上海新康进修学院 桂林路100号14号楼711室 全日制 53 上海市徐家汇工商管理进修学院 高安路105号裙房二楼 全业余办学 54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水产路2859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5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6 上海裕德进修学院 裕德路45弄2号 全业余办学 57 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 达尔文路188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8 上海市第二工业大学 宜昌路57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59 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 南亭公路2080号成教部(校内) 全业余办学 60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观海路505号(校内) 全业余办学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根据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3门科目和单科成绩的分布情况,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35.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49.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在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将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其中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除了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再需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 专业统考四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86.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专业统考三门成绩:总分不低于157.00分,视唱练耳不低于20.00分,声乐、器乐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 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音乐学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8.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49.0分。 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本成绩通知单后,如确实对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4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或www.shmeea.com.cn)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9.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33.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5.00分。 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将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的合格考生,还需关注获准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是否组织表演类专业校考,或者这些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表演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2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2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2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2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可以提前查询
由于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校验工作顺利提前结束,考生可提前于明天(1月21日,周三)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相关类别统考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 此外,明天(1月21日,周三)本网站还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届时请考生登录查阅。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即将公布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2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可于1月23日上午10:00起登录本网站进行相关类别统考成绩查询,具体查询方法详见网站相关信息。 此外,1月23日本网站还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届时请考生登录查阅。
[上海] 香港理工大学将在沪举行2015年本科招生说明会
香港理工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香港高校之一。学校将于2015年1月31日(星期六)上午10:00-12:00在上海交通大学徐汇校区浩然高科技大厦102室(地址:徐汇区广元西路55号,近华山路)举行“香港理工大学2015年本科招生说明会”,届时理大老师将在现场介绍香港理工大学的办学特色、教育理念及本科招生计划等。详细资讯请查看香港理工大学招生网页:www.polyu.edu.hk/study 。
[上海] 2015年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信息一览表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4〕3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15年经批准在沪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加试的外省市本科院校名单及报名考试信息汇总如下: 序号 院 校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加试考点 考点地址 1 景德镇陶瓷学院 2月27日—28日 3月1日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立达中学 松江区松汇西路1260号 2 江汉大学 2月26日—27日 2月28日 上海市香山中学 浦东新区灵山路1672弄36号 3 四川传媒学院 3月6日—7日 3月8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闸北区原平路55号 4 吉林动画学院 3月5日—6日 3月7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闸北区原平路55号 5 首都师范大学 科德学院 3月6日—7日 3月8日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闸北区原平路55号 具体详情请登录各院校网站查询。
[上海]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上海市报名将于1月12日开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以及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223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市的考务组织工作。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5日(星期日)。考试方式采用上机考试和纸笔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3月15日(星期日) 上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机考) 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 (机考)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等13个学科。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必要时进行笔试。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试方式为上机考试,其他类别的考试方式暂为纸笔考试。 二、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三、考试对象 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下文中“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考条件 (一)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一)2015年上半年笔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星期一)8:00-- 1月18日(星期日)16: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 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此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均需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2。 (一)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2015年1月12日—1月18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现场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重要提示: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闸北考区,不得选取其他考区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考试科目,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现场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区县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二)现场确认 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1月20日(星期二),每天9:00-11:00、13:00-16:00,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以下所有规定材料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缺一不可) 1.上海市户籍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2.外省市户籍但人事关系在上海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的原件、复印件及上海市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4.上海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主页复印件、有考生信息页的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 七、考试收费 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八、准考证获取与打印 (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区(县)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15年3月9日-3月15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其他说明 (一)各区(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3。 (二)过渡人员请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办法的公告》进行对照,过渡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过渡办法,也可以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一经选择参加改革后的考试与认定办法的人员(以报名信息为准),将不再适用过渡办法。 有关过渡人员范围、过渡政策和具体要求,可登录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 (三)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15年4月13日,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本人成绩。 (四)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4(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五)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六)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请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 www.shehr.cn。 (七)2015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3日-17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www.shehr.cn)查询。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请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 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序号 区县名称 现场确认点名称 地址 电话 1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凤阳路186号 63271614 2 静安区 静安区业余大学 胶州路601号 62530762 3 徐汇区 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 中山南二路800号 54665872 4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茅台路472号 62787558 5 普陀区 普陀区人才交流中心 枣阳路108号1717室 62221298 6 闸北区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原平路55号 66115178 7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大连西路203号 63063079 8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延吉东路55号 55833009 9 宝山区 宝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永乐路宝山七村88号 66593165 66593210 10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沪光路120号(君莲学校内) 64921788 1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潍坊七村702号 58303406 12 嘉定区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嘉定区嘉定镇启良路82号 59524988 13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青浦区万寿路55号 6920291359205052 14 松江区 松江区教师进修学院 松江区方塔北路318号 57832347 15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金山石化金一东路2号1404室 57931675 16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57418172 17 崇明县 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 崇明县城桥镇中津桥路116号 59624534 凡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闸北考区,不得选取其他考区进行报名及现场确认。以下考区不接受社会考生报名及现场确认。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确认地址 18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考区 东川路500号(第一教学楼四楼) 中山北路3663号文附楼207 54342954 19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考区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考区 桂林路64号 60252188 64515343 20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考区 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39966126 39966105 备注: 1、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周日)-- 1月20日(周二),每天9:00-11:00, 13:00-16:00。 2、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到网上报名所选考区相对应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项事宜,包括完成报名信息表上的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签字提交和缴费等事宜。不得跨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本次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回。 附件2: 附件3: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 序号 区县名称 笔试政策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1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64946675 2 黄浦区 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 63271614 3 静安区 静安区教育事务综合管理中心 62887602 4 徐汇区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54665872 5 长宁区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62787558 6 普陀区 普陀区教育考试中心 62221298 7 闸北区 闸北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56624976 8 虹口区 虹口区招生办公室 63063079 9 杨浦区 杨浦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55833009 10 宝山区 宝山区教育考试中心 66593165 11 闵行区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 64921788 12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 58303406 13 嘉定区 嘉定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59528633 14 青浦区 青浦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人才中心 69202913 59710231 15 松江区 松江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57837092 16 金山区 金山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57931675 17 奉贤区 奉贤区招生办公室 57418172 18 崇明县 崇明县教育考试中心 59624534 19 华东师范大学(在校生) 54342954 20 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在校生) 上海师范大学(奉贤校区在校生) 60252188 21 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在校生) 39966126 39966105 附件4: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核查 科目代码 网站 查询分数 电话 申请日期 电子邮箱 备注: 1、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 2、表格填妥后邮寄至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收(信封上还须标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字样),邮政编码:200235,工作人员收到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申请人: (签名) 年 月 日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 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5年1月4日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华山路630号)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表演类统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准时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影响出行。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在上海音乐学院(汾阳路20号)举行,考试当天请考生并务必带好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准时参加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上海音乐学院下发的考试日程表。 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因天气、交通等原因影响出行。
[上海]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上海大学(上大路99号)举行,请考生务必带好编导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迟到超过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生须知,严格按规定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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