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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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4年安徽省成人高考将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考试有关规定备考,特别是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见附件1),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10月11日至20日,请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crbm.ahzsks.cn)下载打印本人纸质《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务必关注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关注考点所在地的天气情况和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 二、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时须进行安检,考生不可携带《考场规则》中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特别是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无线接收或者发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如有携带非考试用品的,请按照考点要求存放在指定场所。考生请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等含有金属的物品和不要穿戴带有金属装饰物的衣服、鞋帽、发卡和饰品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因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需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请尽量在每科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考点指示和工作人员指引尽快有序入场。 四、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五、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生离场时要按照考点的安排,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取回存放的物品,取回物品时要核对姓名、考场号和座位号,以免拿错。离场后,考生应快速离开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不要在考点内或者考点周边聚集、逗留。 六、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照《答题卡填涂说明》(附件2)答题。答题卡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八、考生可以在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考场规则 2.答题卡填涂说明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要求。 2.考生应于每科开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凭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凭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凭本人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并按照考点的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 4.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并于每科考试前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并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因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答题卡填涂说明 1.考生须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将姓名、座位号后两位填写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的书写框内,每个书写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 2.不可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 3.答题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进行,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4.考生拿到条形码后,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个人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必须立即向监考员汇报。 5.选择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修改用橡皮轻擦干净),非选择题答案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严格按答题要求在对应的题号答题区域内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6.保持答题卡纸面清洁,切勿使答题卡折叠、破损、潮湿,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上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二、加强报名点管理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4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备案。考生报名后姓名、证件号、户籍、政治面貌等信息有变化,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审核流程”进行更正,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附件:1.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 查看附件 -
[广东] 广东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网上确认:202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报考费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四、报考点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53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河源、汕尾、清远、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佛山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和肇庆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参加考试。五、报考要求(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教学点在广东省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5.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6.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4.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佛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名,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医科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5.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大学,则必须选择佛山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6.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惠州学院,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7.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省内招生院校,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广东省外招生院校的,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8.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9.符合汕头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汕头大学,则必须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汕头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0.符合肇庆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肇庆学院,则必须选择肇庆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肇庆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1.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具体如下:(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2)报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必须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必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报考深圳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5)报考吉林大学、海南大学、广州大学,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6)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报考武汉大学,必须选择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7)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9)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10)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11)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12)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13)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14)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15)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16)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1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2点除外)。12.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13.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其他招生院校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应选择广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有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科目的考生,应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六、特别提醒(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报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三)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五)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8日 -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4月下旬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0月报名后至2025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艺术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全流程全环节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须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要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切实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扎实做好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的比对工作;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加大对高考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内容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报名。加大对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要充分利用报名的时机,加强报考人员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知晓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考、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在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应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4月下旬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0月报名后至2025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艺术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全流程全环节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须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要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切实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扎实做好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的比对工作;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加大对高考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内容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报名。加大对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要充分利用报名的时机,加强报考人员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知晓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考、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在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应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报名点代码与名称受理范围3101上海理工大学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的考生。3102复旦大学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报考青海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3同济大学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4上海师范大学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考生。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除外),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3107华东理工大学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山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8华东政法大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9上海财经大学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报考贵州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0东华大学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1华东师范大学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2上海大学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报考海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3上海杉达学院报考上海杉达学院的考生,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安徽省招生单位、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6上海建桥学院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重庆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7上海海洋大学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报考四川省招生单位、福建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8上海电机学院报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报考陕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报考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2上海电力大学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的考生,报考吉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4上海音乐学院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生。3125上海体育大学报考上海体育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6上海科技大学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报考江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7上海海关学院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3128上海政法学院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29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考生。3130上海商学院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31上海海事大学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2.网上提交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2)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具体要求参见报考点公告)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其他提示1.在本市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2.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5.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6.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
[河北] 河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考生检验自我、提升自我、报效祖国的重要途径,是一次检验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考试,也是一次道德与诚信的考验。在考试中违规是违背诚信的不良行为,更是对自身能力与人格的否定和蔑视。为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信力,竭诚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环境,现发布以下诚信考试公告: 一、积极备考,诚信应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认真履行自己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考试。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对待考试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听信网上所谓出售“研究生试题”“作弊工具”以及“助考”“包过”等宣传,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蛊惑,谨防上当受骗。 二、严守纪律,杜绝舞弊 考生要积极配合考点考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我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实行“2+1”安检模式: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须通过身份验证并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 考生在考试时如使用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将依法严肃处理。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使用5G无线电信号屏蔽等多种作弊防控设备,进一步加大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加大对网络信息和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指令要求,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终了信号发出后不答题。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考试结束后,回放复查考场录像,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考生在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进入考场。我省各考场统一配备有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 三、严肃法纪,违规必究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等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切勿以身试法。 特别提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有违规迹象和行为的个人或机构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受理部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考试招生部,举报电话:0311-66007121, Email: yjs@hebeea.edu.cn。 -
[安徽] 安徽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您选择在安徽省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报考事项公告如下,并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安徽省、所选报考点以及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和要求,以免错选错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仍采取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段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选择 1. 全省共设置32个报考点,分别设在16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和16所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合肥大学、巢湖学院)。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市的报考点;省属高校联合培养的全日制普通专升本考生可选择实际培养学校所在市报考点(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以便参加考试。考生户籍所在市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保障。 3. 报考我省各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报考点,请参加单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上报名完成后至11月1日前到报考单位申请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予补办。 4. 报考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 考生要严格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信息填报 1. 报名唯一官方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取消后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最终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网上缴费 1. 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2. 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如有问题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提示或者咨询网站客服。 3. 每位考生只需对一条最终有效报名信息缴纳一次费用,不需多次缴费。 4.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网上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将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网上公告。 -
[福建] 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我省有关研招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报考院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考生报名时须按照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报名缴费 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实行网上缴纳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请选择福建省内相关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四、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2.我省有关设区市及部分高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考人员范围详见《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3.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详见各报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招生章程) 。 4.在福建省内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学校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考。网上确认期间,上述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材料。 五、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点安排 我省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共设14个报考点,包括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厦门大学、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福建农林大学和闽南师范大学等。考生报考类别详见《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二)网上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确认工作由我省各报考点组织实施,各报考点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的具体时间,详见其网报公告。 (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请考生保护好个人报名信息,防止账号、密码被盗,导致信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有关材料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若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择报考点指定的现场指导地点进行咨询指导。同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 6.网上确认现场指导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 7.因报考点选择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造成报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布)。审核通过后,考生无需提交备案材料,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省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若需要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请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 2.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错选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影响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相关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5.考生因未了解或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或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30日 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报考点 代码 报考点名称 报考类别及报考人员范围 咨询电话 3501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3353001 3502 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4-2633833 3503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5-22784794 3504 厦门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厦门大学(含马来西亚分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2-2188888 3505 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闽南师范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6-2025108 3506 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7-2319968 3507 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8- 8241039 3508 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9-8823154 3509 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3-2915686 3510 福州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州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7892646 3511 福建师范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22867389 3512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厦门大学(含马来西亚分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2-5703106 3513 福建农林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3765202 3514 闽南师范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闽南师范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6-2520001 说明:各报考点网上报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报考类别及报考人员范围等,详见相关报考点公告。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将于10月11日举行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招生单位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本市40余个招生单位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提问。咨询时间:2024年10月11日(周五)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
[安徽]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24〕11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文化课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课报名手续。文化课报名工作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执行。 2.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 省统考包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类别。考生可以兼报不同艺术类别(方向)的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 3.专业课学校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意向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选报“戏曲类”。 二、考试 4.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省统考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点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别承担有关考试组考、评卷等任务。省考试院负责统一制定艺术专业省统考的考试说明和考试实施细则,组织有关考试命题和评分评卷等工作。承担考试、评卷等任务的高校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按照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试及评分评卷等工作。 6.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办法,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并安排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三、划线 7.文化课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艺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院校可对艺术类本科有关专业提出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所报考院校通过学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了解院校关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专业统考及校考成绩、身体条件、音乐主修行当、专业方向等各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谨慎选择填报,规避退档风险。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省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 9.省统考综合分计算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统考批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综合分按照总分750分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四、录取 10.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次为艺术类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B段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 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11.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志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12.艺术类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考批次,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省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全省位次。 报考音乐类统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五、其他 1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结合本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完善招生办法。 14.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志愿。艺术类考生填报普通类批次院校志愿时间与普通类考生相同,如艺术类考生放弃艺术类志愿填报也可单报普通类。 15.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均须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16.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 17.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少数高校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有要求的,应在招生计划公布时予以明确。 18.艺术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招生考试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9.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20.教育部202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省将另行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9日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
1.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包含哪几项考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以下考试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报名:(1)春季考试(2025年1月举行);(2)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简称“1月份外语考试”(2025年1月与春季考试同时举行);(3)专科自主招生考试(2025年3月举行);(4)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2025年5月举行);(5)秋季统一高考(2025年6月举行);(6)2025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举行,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7)2025年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2025年3月举行)。凡有意参加上述一项或几项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此次报名。各项考试时间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2.还有哪些类型的考生必须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除第1问中需要报名的考生外,还有以下类型考生需要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1)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的考生;(2)保送生(含外语及竞赛保送生、六部委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英才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的考生;(3)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学生;(4)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高职贯通”)、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的有关学生。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否需要在本次报名?不需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相关报名工作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发布信息。 报考资格篇 4.考生参加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三)上海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四)其他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的非上海市户籍考生。具体条件如下:(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5.哪些人员不能参加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7.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也可以在秋季统一高考(含1月份外语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选择一项进行报考。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选择了秋季统一高考,方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若选择三校生高考,则不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8.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9.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10.本市户籍非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能否报考三校生高考?不可以。 11.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12.春季考试的报名录取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何要求?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应届高中毕业生如以上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有不合格科目者,不可填报春季考试志愿。 报名操作篇 13.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如何进行?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4.网上报名何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在10月14日-17日(每天8:00-21:00)、10月18日(8:00-16:00)。届时,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自行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在报名主页面上下载《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上的流程指导进行报名。 15.网上报名系统对浏览器有何要求?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Chrome浏览器。16.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是否需要重新注册?不需要。考生须记住初次登录报名网站时所用的登录密码,再次登录报名网站只需点击“老用户”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考生勾选一项或多项考试只需注册一次。 17.网上报名忘记密码怎么办?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页,选择登录,点击登录按钮右侧“忘记密码”,根据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找回密码。 18.网上报名时系统提示无照片的考生后续如何进行补拍?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照片不符合标准,均须于2024年10月26日-3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期间,分区分批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前往虹口区汶水东路121号(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电话:4008205307、8008205307)进行照片补拍。 19.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24日-26日期间根据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所提供材料均需根据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20.考生如何进行网上付费?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2024年10月28日-30日),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勾选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专科自主招生并填报志愿的考生(春季考试已录取考生除外);第四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第五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三校生高考并填报志愿的考生。报考不同考试项目的考生须在不同时段根据要求缴纳所选定考试项目的报名考试费。 21.各类考试项目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专科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另行通知),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体类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考试项目金额(元/人·次)统一文化考试春季考试103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26秋季统一高考103三校生高考155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类170书法类120播音与主持类170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220戏剧影视导演方向170服装表演方向170舞蹈类170音乐类音乐教育类220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或器乐方向220体育类220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22.考生如何申请退费?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若在付费当日22:30前申请退费,可直接点击网页上的“退费”项,退款将于当日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若非付费当日申请退费,则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的考生,若因被前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等项目录取而未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可于2025年8月指定时间段内登录系统填写考试费退款申请,退款将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23.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本次高考集中报名的,是否还有补报名机会?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错过本次高考报名,本市于2025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底,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24.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的网上报名个人信息是否可以修改?在2024年10月18日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前,考生在报名表中所采集信息及勾选的考试项目等信息如需修改,可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报名网站后进行修改(请务必记住网上报名流水号及登录密码,网上报名流水号可用于忘记账号密码后找回)。 25.高考报名后,若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进行信息更正?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更正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两次补报名期间(2025年2月底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5年1月7日,第二次是2025年6月10日。具体时间段安排以各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艺体考试报名篇 26.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各统考类别是否可以兼报? 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6个艺术类专业统考中选择一类进行报考,六个类别之间不得兼报。选择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可兼报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请考生在勾选考试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信息确认并完成网上付费,不得修改和增选统考考试项目。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安排,届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相关公告。 27.报考本市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三个方向,不同方向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服装表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考生可以在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三个方向中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的不同方向参加相应方向的专业统考。同时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由于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相同,仅参加一次考试即可,考试费按考试科目收取。 28.报考本市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舞蹈类专业统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和舞蹈即兴三个考试科目。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期间勾选舞蹈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还必须对所报舞蹈种类进行选择(包含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仅可选择其中一个)。 29.报考本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音乐类专业统考共分为三类,即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其中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表演类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类(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任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任选其一,75分)。报名期间勾选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必须勾选主项和副项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此外,考生还必须对声乐科目的声乐类型和器乐科目的器乐类型进行选择。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四个科目。考生须对声乐科目的声乐类型进行选择。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四个科目。考生须对器乐科目的器乐类型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的考试科目涵盖了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试科目,因此考生仅需在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三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考。选择了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类别的考生会同时根据不同科目分值折算获得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试成绩。 30.报考戏曲类联考应注意什么?参加戏曲类联考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勾选戏曲类联考选项,此项勾选仅用于信息采集,实际联考报名详见戏曲类联考组考院校相关信息。 31.除艺术类统考和戏曲类联考外,报考艺术类院校的校考应注意什么?参加艺术类院校校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也须在报名期间勾选艺术类校考选项,此项勾选仅用于信息采集,实际校考报名详见招生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校考专业、招生要求、校考组织及合格证发放等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最新要求为准。 32.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什么?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体育类专业统考。选择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5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继续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通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个人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网上付费。 33.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体育考生还有其他何种考试招生方式?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体育考生还可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具体报考要求和考试安排请关注2025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根据教育部相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要求,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招生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34.202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可用于哪些类型的招生录取?以上考试成绩只能用于2025年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考生如果仅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需要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如需报考秋季高考中体育类专业,则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 35.报考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相关艺体类专业,是否需要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不需要。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本次报名中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仅用于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 综合事务篇 36.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是否还要单独报名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不需要。由于1月份外语考试的成绩即作为2025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成绩,参加春考的考生,相当于同时获得了春考外语科目成绩和1月份外语考试成绩。因此在报名系统中勾选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再勾选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 37.考生如何获取准考证?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至报名所在区招办领取准考证。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所报院校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38.哪些考生需要参加招生体检?所有报名参加2025年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025年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39.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咨询何时举行?为了让考生了解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相关政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4年10月12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40.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报名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35367070、962066(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进行咨询,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学校也会为考生提供相关咨询帮助;考生也可点击报名页面下方的QQ图标进行线上咨询。 -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20号)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各有关高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报名实施办法,做好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要根据市教委文件(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的工作要求,加强报名宣传和资格认定管理,强化落实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制,对负责资格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充分培训,进一步严格户籍学籍双认定,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相应证件、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核查,确保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详细、真实、客观、准确。考生在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接受资格审核,书面签署包括如实提供报名信息与诚信考试在内的诚信承诺书。一旦发现考生报名信息造假、考试违规、跨省重复报名等不诚信行为,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本实施办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含中本贯通转段)(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一、报名条件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严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的规定执行。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和网上付费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中关于各类考试报名费用的收取统一采取网上付费方式的要求,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1.报名信息采集日期:2024年10月14日-18日时间:10月14日-17日 每天8:00-21:0010月18日 8:00-16:00对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组织方式: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所有应届生都应完成报名信息采集)。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自主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按不同类别选择报考所在区:本市户籍外省市就读考生、本市户籍往届生选择户籍所在区;在职职工选择单位所在区;非本市户籍考生选择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所属区。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里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凡参加2025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转段)、中高职贯通转段、五年一贯制转入、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以及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等其他特殊类别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凡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等六个类别〕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六个类别之间不得兼报。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网上报名时须勾选校考选项,具体校考报名详见招生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网上报名时勾选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仅用于2025年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2.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分配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安排,届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相关公告。3.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考生报名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办理报名手续。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考生也应在学籍所在学校组织下统一报名。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的考生还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要求另外办理报名手续,具体要求和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2024年10月24日-26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2024年10月25日-26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根据各区时间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取得“流水号”视为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报考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各区应注意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资格审核,若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三)网上付费根据考试项目安排,2025年网上付费按招考项目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主要针对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二次:主要针对参加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三次:主要针对参加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四次:主要针对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第五次:主要针对参加三校生高考的考生。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体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 考试项目金额(元/人·次)统一文化考试春季考试103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26秋季统一高考103三校生高考155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类170书法类120播音与主持类170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220戏剧影视导演方向170服装表演方向170舞蹈类170音乐类音乐教育类220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或器乐方向 220体育类220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1.第一次网上付费时间:2024年10月28日-30日;对象:勾选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2.第二次网上付费时间:2025年3月上旬(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确认后);对象:勾选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3.第三次网上付费时间:2025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4.第四次网上付费时间:2025年4月中旬;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5.第五次网上付费时间:2025年4月下旬(三校生高考志愿填报后);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考生;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6.退费说明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 (四)高考补报名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未参加高考报名,本市于2025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底,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五)信息更正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毕业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两次补报名期间(2025年2月底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5年1月7日,第二次是2025年6月10日。三、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一)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时在网上进行,考前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 间项 目2024年11月16日-17日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16日-17日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23日-24日音乐类专业(含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统一考试2024年11月24日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30日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30日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1.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及付费时间:2025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统一考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个人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网上付费。2.统一考试时间2025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三)网上咨询为了让考生了解相关报名政策,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4年10月12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和东方网接受考生网上咨询。四、有关说明(一)“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持证人的《上海市居住证》、身份证及《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进行校验。资格审核单位除了要通过查验户口簿等材料核实其法定亲属关系外,还要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相关信息。(二)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子女报名确认时,须携带留学人员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和居住证。(三)“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的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四)“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考生确认时还须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证》(须登录“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查询相关信息)、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明〔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本市户口簿(户口簿上信息须与所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致)〕、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监护人关系材料。列入2024年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区考试招生机构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五)“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生或2024年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的非本市户籍考生,确认时,应届毕业生须由该机构人事部门出具证明,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审核和市教委复核后,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名单下达给学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经核对无误后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列入2024年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区考试招生机构须按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名单审核后,才能准予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六)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七)考生为“在沪台湾同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确认时须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上七种类别所涉及考生证件的有效期均须在所报类别统一文化考试开考首日有效,所有相关审核材料须留复印件备查。(八)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必须合格。(九)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符合在沪报考条件的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十)考生为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十一)考生为本市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名单由市教委锁定),只可报名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十二)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要同时确保提供的报名表信息和后续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实、准确,必须认真、仔细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海市各类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除网上以点击确认方式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外,还须书面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十三)参加本市秋季统一高考中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考证。(十四)不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及时关注户籍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的高考报名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五、高考报名号采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的14位报名号编制方法,内容包括“年份”、“国标行政区划”、“顺序号”三项。具体如下: 其中:(1)年份:指考试报名所属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5表示2025年。(2)国标行政区划:指考生报名确认所在区的国标代码(6位)。(3)顺序号:从000001开始,由小到大连续编号,不允许有重号。六、照片采集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均须重新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1.照片采集日期:2024年10月26日-3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2.照片采集地点:虹口区汶水东路121号;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七、体检安排所有报名参加2025年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招生体检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市实行区属地招生体检的规定,对参加2025年秋季统一高考考生的招生体检安排如下:1.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便于考生填报志愿时选择学校和专业。2.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体检,由报考所在区招生体检站会同区考试招生机构与各高中阶段学校商定体检的日程安排。3.往届生和在职职工等其他考生的体检,具体以报名所在区的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考生自行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区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闵行区、金山区和浦东新区的区域内有2至4个招生体检站,考生可选择就近的招生体检站进行体检)。4.本市户籍、长期在外省市中学就读的个别考生的体检,由区考试招生机构在考生返沪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期间,告知其体检安排;具体办法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以书面方式告知有关招生体检站,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好此类考生的体检。5.对个别逾期未体检的考生,在2025年5月中旬前,由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督促其进行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及时安排个别逾期未体检考生的体检。考生因个人原因拒绝或未体检的后果自行承担。6.各区招生体检站应做好考生体检信息纸质材料及信息数据库基础采集工作,并按工作流程将体检结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对部分体检结论有异议可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体检站提出复议,复议结论即为最终结论。如考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对体检信息的确认,此后体检信息不得修改。 附:1.2025年各类型考试项目时间安排2.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
[江西]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2024年下半年全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报及审核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10月28日至30日。二、申报办法(一)申报条件1.所有考生必须本人提出申请,不允许代办。申报前,考生需确保已刷过身份证。2.考生必须在我省参加自学考试,取得1门以上(含1门)国家统一考试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方可申报课程免考。2024年下半年报考的新考生不能申报课程免考。3.按照《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试行规定》要求,所申报相互抵免的课程,要求名称一致、学分等于或高于被免试课程,并在专业培养目标中地位作用及要求掌握的程度一致的理论课程,考查课、选修课、附修课、非学历教育的培训、进修课程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不能申报免考。4.各专业免考课程原则上不能超过全部课程的50%。(二)申报材料1.抵免部分证书类课程(1)00015英语(二):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425分及以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大于或等于满分60%)。(2)00012英语(一):需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425分及以上);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通知单(成绩大于或等于满分60%)。(3)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的合格证书。(4)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的合格证书。2.抵免1504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3)学籍表复印件。表上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学分或学时等,内容不完整、更改或学校教务处未盖公章的不予受理。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54学时(不少于3学分)。3.抵免其他课程(1)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0日)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学籍表复印件。表上由毕业院校教务处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完整体现考生姓名、学校、课程成绩、学分或学时等,内容不完整、更改或学校教务处未盖公章的不予受理。如:免考英语(一)所提供的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216学时(不少于12学分);英语(二)课程,所提供的学籍表中该科不少于252学时(不少于14学分)。所有证书原件由初审单位审核后当场归还考生本人,具体事项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常见问答。(三)申报流程1.申请免考的初审单位为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具体详见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附件1)。2.凡申请免考的考生,依据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号段)到所属的申报点(初审单位)进行免考课程申报。对照准考证号码前四位数,若号段未列在附件1中的考生,可到任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含设在高校的申报点)办理申报手续。3.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由考生自行网上提交免考申请。(1)考生须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jxeea.cn)江西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免考课程申请页面提交免考申请。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栏目查看具体流程。(2)网上免考课程成绩和其他免考课程成绩同步公布。4.免考课程审核缴费每科15元。其中,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03709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两门课程,因试点网上申请,费用暂不收取。(四)审核流程1.材料经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招考办)进行初审后,经办人必须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报送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进行复审;2.由各设区市通过江西自考数字化服务平台校验上传免考数据,确保免考信息准确无误后,汇总《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申请表》和收齐《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工作承诺书》,且经经办人及分管自考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同所有免考材料(复印件),统一报送省教育考试院。3.网上申请免考课程通过在线校验后,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各设区市可通过江西自考数字化服务平台进行查询。三、工作时间安排1.10月31日至11月4日,初审单位将合格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各设区市自行组织复审;2.11月5日至8日,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在省教育考试院自考管理平台上传本次免考数据;3.11月11日至15日,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向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提交纸质免考材料;4.11月19日至22日,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定地点集中验证审核;5.预计12月初公布审核结果。四、工作要求(一)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有关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坚决把各环节工作制度、措施和要求做深、做细、做实。(二)严格选派审核人员。参加免考课程审核人员须具备坚持原则,思想品德好,讲纪律守规矩,熟悉自考免考政策,了解免考办理程序,认真负责且身体健康,无直系亲属申报本次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等要求,并签订《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工作审核人员承诺书》。(三)严格审核程序。免考课程审核采取分组审核、交叉复审、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主考学校选派的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本地本高校相关材料审核及复审,确保免考审核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四)引导考生诚信申报。各级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和各学校要确保考生充分知晓免考政策和规定,对考生进行诚信申报教育宣传,正面引导考生自觉抵制材料造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且知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严重后果。附件:1.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9月25日附件1 江西省自学考试免考申报点(初审单位)联络表 序号地市所属号段(准考证前四位)申报点名称(县、区)联系电话申报点详细地址1南昌市0121南昌县教育考试中心0791-85736855南昌县莲塘镇澄湖东路338号20122新建区教育考试中心0791-83753963新建区长堎镇子实路163号30124进贤县教育考试中心0791-85670886进贤县人民大道教体局2楼221室40123安义县教育考试中心0791-83410303安义县龙津镇教育北路安义县教育体育局213办公室50105湾里管理局教育考试中心0791-83760119湾里招贤大道岭秀湖街1号便民服务中心8楼837室60111青山湖区教育考试中心0791-88610330南昌市南京东路1440号(青山湖区图书馆10楼)70102东湖区教育考试中心0791-86735017南昌市东湖区肖公庙78号80103西湖区教育考试中心0791-86782864南昌市西湖区云天路666号西湖区市民中心四楼90104青云谱区教育考试中心0791-85211830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新街93号100181红谷滩区教育考试中心0791-83950313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1416室112693(含原高校代码0106、0107、0176、2703、2706、2707、2776)江西科技学院0791-88136259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115号江西科技学院教1栋221室继续教育科122692(含原高校代码0109、0144、0145、0146、0154、0155、0181)南昌理工学院0791-83063054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南昌理工学院新教学楼431室)132691(含原高校代码0108、2601、2701)江西师范大学0791-88506184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青山湖校区成教大楼一楼(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42694(含原高校代码0110)南昌工学院0791-87713634南昌市红谷滩区狮子山大道998号(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3楼29-03G办公室)15南昌市2695(含原高校代码0171)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0791-85716441南昌市莲塘北大道1636号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知行楼一楼继续教育中心160112、0127、0141、0193、0195、0196、0198、0199、2702(原高校代码)江西财经大学0791-88612944江西省南昌市青山南路596号(江西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学历部312室)17九江市0403浔阳区教育考试中心0792-8217474九江市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市民服务中心B222)180402濂溪区教育考试中心0792-8170581九江市濂溪区九莲南路399号濂溪区市民服务中心东附楼2楼濂溪区教育体育局内190421柴桑区教育考试中心0792-6821718九江市柴桑区教育体育局院内200430彭泽县教育体育局0792-7199258彭泽县山南新区府前大道教育局(博吾学校旁)210426德安县教育体育局高招办0792-4332215德安县县政府大楼442办公室220428都昌县教育考试中心0792-5223789都昌县新妙湖大道1号县教育体育局四楼230423武宁县教育考试中心0792-2788791武宁县教育体育局240429湖口县教育考试中心0792-6332221湖口县双钟镇学前路5号县教育体育局二楼250481瑞昌市教育考试中心0792-4222329瑞昌市建设路4号教育局考试中心260482共青城市教育考试中心0792-4357298共青城市教育体育局一楼101室270483庐山市教育考试中心0792-2669805庐山市教育体育局二楼207280425永修县教育考试中心0792-3220545永修县教育体育局高招办290424修水县教育考试中心0792-7221653修水县便民服务中心四楼433室300491(含原高校代码0466)九江职业大学0792-8369271九江市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行政楼530办公室310492(含原高校代码0468)江西财经职业学院0792-8220111九江市青年路96号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培训中心30132景德镇市0281乐平市教育考试中心0798-6786610乐平市凤凰大道乐平市教育体育局内330222浮梁县教育考试中心0798-2625307浮梁县浮红街15号浮梁县教育体育局内340203珠山区教育考试中心0798-8222606景德镇市昌江大道28号350202昌江区教育考试中心0798-8333558景德镇市昌江区龙井路龙景国际小区11栋三楼36萍乡市0302安源区教育考试中心0799-6661319萍乡市安源区教育考试中心(康庄路3号)370313湘东区教育考试中心0799-3448643湘东区湘东镇湘泉东路96号湘东区教育局五楼380321莲花县教育考试中心0799-7221422莲花县琴亭镇永安南路48号城厢中学大门左侧书林楼三楼390311上栗县教育考试中心0799-3864615上栗县平安北路71号上栗县教育局五楼400312芦溪县招考办0799-7555990芦溪县教育局410301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办0799-6792037江西省萍乡市玉湖西路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42新余市0502渝水区教育考试中心0790-6239726新余市城南团结东路188号渝水区教育体育局430521分宜县教育考试中心0790-5882192新余市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1006室440591(含原高校代码0566、0573)江西工程学院0790-6350295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江西工程学院天工校区45鹰潭市0602月湖区教育考试中心0701-6250179鹰潭市月湖区经济大厦教体局930室460621贵溪市教育考试中心0701-3325470贵溪市(建设路)教体局301室470622余江区教育考试中心0701-5888730鹰潭市余江区经济大厦教体局351室48赣州市2101章贡区教育考试中心0797-8350271赣州市大公路34号492121赣县区教育考试中心0797-4437200赣县区灌樱路行政服务中心中塔14楼502122南康区教育考试中心0797-6646932南康区益民路10号(南康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512123信丰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3339096信丰县嘉定镇府前路县政府B幢426522124大余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8732362大余县南安镇余西街建设路26号大余县教科体局院内一楼教育考试中心53赣州市2125上犹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8543160上犹县东山镇犹江大道文体中心教科体局403室教育考试中心542126崇义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3812441崇义县阳岭大道50号(崇义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教育考试中心)552127安远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3729905安远县欣山镇濂江路科教大楼3楼562128龙南市教育考试中心0797-3559539龙南县龙翔大道城控大楼(原行政服务中心)2楼教育考试中心572129定南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4290145定南县文体中心五楼508室582130全南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2631202全南县城厢镇含江路9号教科体局二楼592131宁都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6832998宁都县梅江镇环西南路55号(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教育考试中心)602132于都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6335363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689号教育科技体育局三楼303室612133兴国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5322365兴国县平川大道200号教科体局2栋办公楼2楼教育考试中心622135会昌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5628977会昌县同济大道全民健身体育馆一楼东区入口632136寻乌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2842197寻乌县长宁镇中山路118号652137石城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5700653石城县琴江镇西华北路152号教科体局二楼教育考试中心652134瑞金市教育考试中心0797-2509986瑞金市教育考试中心(华融小学院内)662192(含原高校代码2172)江西理工大学0797-8312113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86号继续教育学院S208室672191(含原高校代码2167、2169)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7-8363278赣州市蓉江新区开发区路35号68宜春市2201袁州区教育考试中心0795-7028790袁州区政府袁州大厦东楼802室692202丰城市教育考试中心0795-66092130795-6609212丰城市新城区府佑路666号(教体局党群服务中心一楼大厅)702232靖安县教育考试中心0795-4662638靖安县城城北大道与三苏路交叉路口712227万载县招考办0795-8821184万载县康乐街道阳乐大道3号(万载县教体局)722233铜鼓县招考办0795-8724680铜鼓县定江西路行政服务大楼1116室73宜春市2229宜丰县教育考试中心0795-2751086宜丰县新昌中大道100号742203樟树市教育考试中心0795-7160709樟树市药都南大道27号樟树市教体局305室752204高安市教育考试中心0795-5294379高安市瑞阳新区德远路瑞泰广场D座1120室762228上高县教育考试中心0795-2509317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上高县教体局772226奉新县教育考试中心0795-4626314奉新县城南烟草公司六楼教育考试中心782291宜春职业技术学院0795-3204676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996号天工楼C905792292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795-3205788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图文信息中心522室80上饶市2301信州区教育考试中心0793-8201915信州区滨江西路18号812302德兴市教育考试中心0793-7588882德兴市滨河大道教体局一楼822321广信区教育考试中心0793-8451498广信区信美路5号教体局832322广丰区教育考试中心0793-2623091广丰区永丰街道裕丰大道慧丰路11号842323玉山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2561516玉山县冰溪镇博士大道1015号852324铅山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7963836铅山县河口镇鹅湖大道238号862325横峰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5780394横峰县解放东路133号教体局二楼872326弋阳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5900167弋阳县方志敏大道中路63号882329余干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3396090余干县玉亭镇世纪大道161号892330鄱阳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6217231鄱阳县商业大道教体局二楼902331万年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3889116万年县建业大街教体局三楼310室912334婺源县教育考试中心0793-7416313婺源县蚺城街道源头路教体局一楼92吉安市2401吉州区教育考试中心0796-8263503吉州区古南大道16号吉州区教育服务中心4楼932432青原区教育考试中心0796-8186232青原区教育体育局(正气路88号)942421吉安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8442412吉安县白云路17号95吉安市2422吉水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8689025吉水县仁山路3号(吉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四楼403室)962423峡江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7187907峡江县水边镇玉峡大道59号(峡江县教育体育局招办)972424新干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2602715新干县城东学校办公大楼6楼教育考试中心982425永丰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7123818永丰县恩江镇恩江大道北路39号(永丰县教育体育局二楼)992426泰和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8638408泰和县澄江镇白凤大道225号(泰和县教育体育局)1002427遂川县教育考试中心0796-6322448遂川县泉江镇文献街罗汉寺43号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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简章
一、报名条件 符合《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且具有艺术专业基础者均可报考。 二、文化考试报名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的专业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普通类;非艺术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和高校组织的校考),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类。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非艺术类考生相同。 三、专业课省统考报名 报名方式: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均为网上报名,与文化课网上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可以兼报不同艺术类别(方向)的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 缴费方式: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报名网页上的二维码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00。考生缴费完成后务必于第二天上午10:00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频繁多次缴费。 考生须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艺术专业招生报名考试费。逾期未参加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或报名后未按时缴纳所选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放弃艺术类报名,将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缴费结束即进入考试编排环节,不接受退费申请。 考生原则上于报考的艺术专业省统考类别(方向)开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专业课省统考的组织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行省统考,共设置六大类(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细分小类或方向)。 (一)音乐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音乐类分为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含器乐方向和声乐方向)。专业统考报名时,报考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默认兼报音乐表演类,考生也可仅报考音乐表演类中的器乐方向或声乐方向。主、副项,考试曲目及调号,器乐的乐器名称等信息报名时在网上直接选定。主、副项,乐器名称等报名结束后不得修改,不得变更曲目。 1.考试时间 (1)2024年11月16日开始考试;(2)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下午,全省音乐类考生均需参加乐理和听写科目的笔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教育类: 考试科目为5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和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 (2)音乐表演类 器乐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 声乐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乐理、听写、视唱、声乐。满分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 声乐、器乐考试均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演奏)。 (二)舞蹈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其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24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满分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 考生报名时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中选择一种,舞蹈表演科目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一致。 (三)表(导)演类 表(导)演类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和服装表演方向。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其中“曲艺”和“音乐剧”两个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等。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戏剧影视导演等。 服装表演方向对应的本科专业为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 服装表演方向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时尚表演与传播等。 1.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30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大学磬苑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科目为4科,分别为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满分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满分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 2.服装表演方向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4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工程大学主校区,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满分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 服装表演方向对应的专业一般有身高等要求,请务必仔细阅读院校招生章程,理性报考。 (四)播音与主持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播音与主持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16日开始考试。 2.考点地址 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满分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 (五)美术与设计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列入该类招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等。其中“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四个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本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对应的专科专业为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美术教育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考试。 11月30日8:30—11:30素描,14:30—17:30色彩, 12月1日8:30—10:30速写(综合能力)。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3科,分别为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满分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考生画具器皿自带。 (六)书法类 对应的本科专业为书法学等。 1.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1日考试。 14:00-15:30书法临摹,16:00-17:30书法创作。 2.考点地址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3.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考试科目为2科,分别为书法临摹和书法创作。满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含两种书体,临摹1、临摹2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含两种书体,创作1、创作2各75分)。 以上考试时间如有调整,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另行公布。各统考类别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及考点通知。 各专业省统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试行)》。 考试过程中,考生因各种原因占据时间过长,评分组长可终止其考试。 舞蹈类中的舞蹈表演科目的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表(导)演类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形体技能展现、服装表演方向的才艺展示等科目所需伴奏由考生自备,伴奏保存在U盘中,且U盘中仅存放伴奏音乐曲目,曲目为MP3格式,如发生U盘不能播放或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将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自行打印。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及合格证。 五、省外院校专业课校考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招生院校因校考专业对生源素质等有特殊要求的,所对应统考要求与我省统考公布的对应专业关系不一致的,可提前与我省协商。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意向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选报“戏曲类”。 校考的报名、考试、评分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具体事项请向招生院校咨询或参见各校《招生简章》。 考生在报考艺术类专业校考时还须注意各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对文化成绩、专业主项类别、身体条件等要求。 六、艺术类专业课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 考试全程电子监控,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教育部2025年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文件另有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基本情况一览表 类别名称 及方向 开考日期 考试地点 对应专业 考试科目 音乐类 2024年11月16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等;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传播、作曲技术、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音乐教育类: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和器乐;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器乐;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乐理、听写、视唱、声乐。 舞蹈类 2024年11月24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2024年12月30日 安徽大学 本科专业: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等; 专科专业: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等 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 表(导)演 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2024年12月30日 安徽大学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导演等 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 表(导)演 类(服装表演方向) 2024年12月4日 安徽工程大学 本科专业:表演(服装表演方向)等; 专科专业:时尚表演与传播等 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 播音与主持类 2024年12月16日 安徽师范大学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等 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 美术与设计类 2024年11月30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 列入该类招生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等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美容美体艺术、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雕刻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雕塑设计、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美术教育等 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 书法类 2024年12月1日 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考点 本科专业:书法学等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 备注:1.职业本科艺术类专业参照以上对应关系。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专业,相关招生院校可对应以上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3.各类(方向)对应专业以2025年正式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我厅研制了《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说明》(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该考试说明作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的依据,从我省2024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开始适用。 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说明(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9日 -
[安徽]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24〕9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 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号)规定:“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历史均不合格,或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可以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4年10月18日10:00至10月22日17:00。报名对象包括普通类(含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以及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及创新试点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办理报名手续时间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缴费。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5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集中组织报名;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严重违规报名问题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市、县(市、区)报考。 (四)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非我省户籍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证明材料。 (五)选报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报普通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并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勾选“戏曲类”。 (六)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高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七)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后期再进行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八)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可申请合理便利,报名同时即进行申报。有关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九)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十)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印发。 (十一)考生须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申报 2025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025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5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进行,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他信息。各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三)高考报名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类(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办法,会同公安、退役军人事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核,把好报名第一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地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审核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皖务工情况,压实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资格审核责任,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核与比对,以及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主要负责人是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审核人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须在《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签名。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学籍管理、公安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格复查办法。各报名点、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公示制度。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高考当年8月底。 各报名点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报名资格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审核。 八、工作要求 (一)高考报名工作是做好高考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提高站位,充分发挥招委成员单位协同机制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精准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采集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为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和资格审核细则,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往年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及后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加强软、硬件建设,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 (三)各地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让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规范、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等,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3日 -
[河北] 2024年河北省成人高考农民工考生公示名单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河北省成人高考农民工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打开附件后可使用Ctrl+F快捷键进行查找),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311-66007133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31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 邮编:050091 -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完善考试评价办法,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向各类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样化入学方式,现对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作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仍然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即以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赋分的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 (二)推进“岗课赛证”融合。改进职业技能考核方式,通过政策调整,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推进职业教育“岗课赛证”融合,引导职业学校学生积极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学习多项职业技能,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多种证书,实现一专多能。 (三)拓宽中职学生上升通道。突出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中职学校须注重为高职院校输送具有合格文化基础和扎实技术技能基础的生源。减轻中职学生应试压力,将中职学考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并(不再分卷I和卷Ⅱ),不再组织全省统一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减少高职分类招考类别,给予中职学生充分选择空间,打破考生报考类别限制,考生可从12个高职招考类别中任选1个类别进行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所选择类别对应的科目。 二、调整内容 (一)招考类别。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类别从原来30类调整为12类。招考类别及对应的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二)中职学考。中职学考不再分为合格性与等级性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科目设思想政治(含职业素养)、语文、数学、英语等4门。其中,语文、数学考试时长90分钟,思想政治(含职业素养)、英语考试时长70分钟。各科单独成卷,卷面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考试科目设生物基础、土建基础、化学基础、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美术基础、文艺基础、旅游基础、教育基础、经济与管理基础、医学基础、信息技术基础等12门,考试时长150分钟,满分150分。中职学考各科目的考试说明另文公布。 (三)职业技能赋分。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根据考生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技能证书(证明)情况,分等级进行成绩认定,为学生职业技能赋分,不再组织全省统一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自主选择以下三类的任意一类进行职业技能赋分,满分200分。考生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技能竞赛证书或学校职业技能测试类别需与报考的招考类别相关,方可赋分。考生取得多本技能证书(证明)的,成绩就高赋分,不重复计分。职业技能赋分成绩由考生建档单位录入,并对准确性负责。 1.职业技能证书类。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取得学分银行转换技能证书或“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专项证书清单(例举)见附件2。 2.技能竞赛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含中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获奖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200分;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福建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90分;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80分。 3.其他。取得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的考生职业技能赋分120分。未取得学校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证明且未获得职业技能证书类、技能竞赛类证书的考生职业技能按零分计。 三、时间安排 中职学考时间安排在二年级下学期6月份进行。 职业技能赋分的认定工作须于三年级上学期结束前完成。 四、考试对象 我省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3+4”中本贯通转段学生、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需参加中职学考。 五、成绩使用 中职学考和职业技能赋分的成绩作为中职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中职学校依据中职学考成绩,结合本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认定。成绩未达毕业要求的,由所在学校自行组织补考。高职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依据中职学考和职业技能赋分的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75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400分(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150分,职业技能赋分成绩200分。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适用于我省2024年秋季起入学的中职学生,2027年起高职分类招考按照调整后政策实施招生录取。2025年、2026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按原招生录取政策执行不变。调整后的政策与我省以往高职分类招考政策不一致事项,以本通知为准。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的高职分类招考工作仍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执行。 3.我省技工学校在校生、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中职学考。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的职业技能赋分认定参照中职学校应届生,具体认定办法另行通知。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类别及考试科目对照表 2.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专项证书清单(例举)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