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
[广东] 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可于10月16日起打印准考证
广东省2024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各位考生可于2024年10月16日上午10时起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selfec/)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注意事项摘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现发布《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此外,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戏曲类专业考试采用高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的方式(以下简称戏曲类省际联考),由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以下简称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相关考试说明后续另行发布。1.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2.上海市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3.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统一考试考试说明4.上海市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5.上海市普通高校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6.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7.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8.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
-
[甘肃] 自学考试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打印公告
各位考生:2024年下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于10月18日开始打印。请所有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考前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址http://www.ganseea.cn,点击进入“办事大厅”,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准考证打印”。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15日
-
[安徽] 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6-27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掌握考试有关要求
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考场规则》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因笔迹信息采集需要,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认真誊抄规定内容,不按规定誊抄的,考试成绩无效。
(二)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10月23-25日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zk.ahzsks.cn)打印准考证,并认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等内容。
(三)备好个人证件
考试入场规定的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因手机禁止带入考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四)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考场。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若被发现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遵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
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严格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请予以配合。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有序排队入场,请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二)诚信守纪考试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违纪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动笔答题;根据有关规定,如被认定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将被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请考生务必注意,切勿舍本逐末、因小失大。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违纪作弊严惩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作弊的考生,除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外,其违纪处理结果也将记入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即学历档案)。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祝各位考生顺利赴考,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doc
附件:2.考场规则.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15日
-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和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普通高校:现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和要求》(见附件)印发给你们,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照此执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文通知。请各地市及时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各相关中学和考生。附件: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和要求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11日 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和要求附:1.健美操规定成套动作配乐2.健美操规定成套动作-完整示范3.健美操规定成套动作-教学示范4.啦啦操规定成套动作配乐5.啦啦操规定成套动作-完整示范6.啦啦操规定成套动作-教学示范
-
[甘肃]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答(2024年)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答(2024年) 1.哪些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服刑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报考。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2.考生如何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考生、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专接本”和“二学历”学制外考生报考采取网上报考、网上缴费形式。报考时间上半年为3月3日至3月9日(新考生注册时间为3月3日至3月6日),下半年为9月3日至9月9日(新考生注册时间为3月3日至3月6日)。报考网址:https://www.ganseea.cn或https://zkwb.ganseea.cn。(2)应用型专业学制内考生、“专接本”和“二学历”学制内考生暂不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须到原高等学校按有关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考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3.考生报名时需要准备什么?(1)考生应持有二代身份证,若无此证件应立即补办或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咨询。(2)考生报名时须留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手机号,以便及时接收自学考试机构发布的报名报考信息。(3)考生须开通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电子支付的功能。4.网上报名流程是什么?(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电子注册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请新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注册费”缴费,完成缴费后各报名点才能进行审核。(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始终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5.网报有哪些注意事项?(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逾期不予补报。(2)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和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支付电子注册费、现场照相,按程序报名报考。(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4)我省网报采取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未毕业考生可使用同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可申请毕业。(5)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资格为在职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首次报考时,在职警察须持单位开具的证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校生须持本校开具的证明、已毕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须持本校毕业证书到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6. 自学考试如何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1)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2)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3)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4)毕业生论文答辩费180元;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5)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6)应用型专业和“专接本”学费由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4〕28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其中,文史类每生每年2500元,理工农医类每生每年2800元,艺术类每生每年3200元。7、我省自学考试目前开考哪些专业?有哪些主考学校?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4年专业开考情况统计表序号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层次专业类型主考学校1税收学020202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财经大学2金融学020301K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财经大学3法学030101K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大学4社会工作030302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政法大学5公安管理学030612TK本科层次专升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6学前教育040106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7小学教育040107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8汉语言文学0501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9英语050201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10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理工大学11车辆工程080207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交通大学12汽车服务工程080208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农业大学1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交通大学14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080802T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交通大学1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大学16土木工程0810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17水利水电工程081101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农业大学18化学工程与工艺0813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交通大学19环境生态工程082504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兰州交通大学20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农业大学21动物科学090301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农业大学22动物医学090401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农业大学23林学090501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农业大学24护理学1011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大学25工程造价120105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理工大学26工商管理120201K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大学,兰州财经大学27会计学120203K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财经大学28人力资源管理120206本科层次专升本甘肃政法大学29行政管理120402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大学30物流管理120601本科层次专升本兰州交通大学31旅游管理120901K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32数字媒体艺术130508本科层次专升本中国传媒大学33教育管理*340101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34心理健康教育*340102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师范大学35藏语言文学*350105本科层次专升本西北民族大学36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专科层次专科兰州大学37护理520201专科层次专科兰州大学38大数据与会计530302专科层次专科兰州财经大学39小学教育570103K专科层次专科西北师范大学40心理健康教育570116K专科层次专科西北师范大学41应用阿拉伯语570216专科层次专科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42法律事务580401专科层次专科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大学43行政管理590206专科层次专科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大学44藏语言文学*950305专科层次专科西北民族大学45汉语言文学*970201专科层次专科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大学注:标“*”专业为停考过渡专业。8、如何查询自考教材版本?考生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在高等自学考试栏目中,点击“自考教材”可查询教材版本。9、自学考试本科层次英语(专升本)可以用别的课程顶替吗?本科专业计划中英语(专升本)课程,可由考生选择本科专业中任意二门专业课程顶替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级别笔试合格顶替或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顶替,以上3种方式都可以顶替英语(专升本)。10、2024年开始执行新的课程计划,请问是不是新加的课程都要考过?2024年上半年起,甘肃省自学考试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现行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请根据《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号)中《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进行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后,按照新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报名参加未通过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新专业课程设置明细申请毕业。11、我是自考生,需要达到什么条件才能毕业呢? 2024年上半年起,甘肃省自学考试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所有考生按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工作。调整后的新专业代码、名称、课程设置明细、新旧专业对照过渡方案在《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号)中有明确规定。现行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专业调整后,考生按照文件中《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进行课程顶替,按照专业课程设置明细表报名参加未通过课程考试,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新专业课程设置明细申请毕业。12、自考(专升本)课程和自考(专科)中的有个别课程名称及代码相同,请问:(1)是否能用自考(专科)合格的课程申请免考自考(专升本)相同的课程?还是需要重考呢?(2)课程免考手续如何办理?根据甘肃省自学考试免考文件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专科层次的课程因专业计划调整至本科层次的可申请免考。社会考生申请免考(顶替)自学考试课程,须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顶替)课程审批表》,并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毕业证书,成绩证明、国家级非学历教育考试项目合格证书等)。13、申请免考的范围有哪些?怎样办理免考手续?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科毕业生;各类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在校生、退学生、肄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有关考试合格证书者,均可申请免考。办理免考的考生持相关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14. 考生如何购买教材?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https://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0931-8583961。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15.考生如何打印准考证? 考前10日内,所有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考生须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含考试通知单的准考证。16.考生参加自学考试有何规定?(1)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含考试通知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2)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离考试终场前30分钟方准交卷离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3)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橡皮、0.5mm黑色签字笔、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4)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和含考试通知单的准考证放在课桌的正前方边沿,以便查验。(5)考生领到试卷及答题卡后,应先检查试卷和答题卡的完整性,并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考生必须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而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6)考生在遇试卷(卡)分发错误或者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缺页等问题,应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7)开考时间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8)考生必须在答题卡规定范围内答题,答在试卷和超出答题卡规定范围均视为无效。选择题使用2B铅笔按要求填涂,非选择题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mm黑色签字笔描清楚)。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胶带),不按规定要求作答者,答卷无效。(9)判断题答题要求:请考生严格按题干要求进行作答。如判断题在“选择题”部分的,请按题干要求“认为对的请对照题号将选项A涂黑,错误的将选项B涂黑”;如判断题在“非选择题”部分的,请按题干要求在答题卡上写清题号并作答,不得作为选择题进行填涂。(10)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11)考试终场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按照试卷在上,答题卡在下的顺序清点、整理好,放在课桌上,然后双手离开桌面,待监考员将试卷(卡)收齐并清点无误宣布考试结束后,方可有序离开考场。17. 考生在答题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考生领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先检查试卷、答题卡的印刷质量问题,无误后,在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课程名称和“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的内容,并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2)监考人员贴好条形码后,考生必须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座位号等信息一致,如有错误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3)不要在答题卡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涂写或标记,以免无法扫描。(4)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描清楚。若只用铅笔画图,扫描后可能会因为图像不清楚影响评分。(5)禁止使用涂改液、涂改胶带纸改错或用透明胶带纸粘扯欲修改的内容。(6)合理安排答题空间,每位考生只有一张答题卡,不得增加答题卡或粘贴其它答题纸。(7)答题卡一定要保持平整、清洁,不要弄皱、折叠或污损答题卡。18.考生在使用通用卡和专用卡作答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考生使用通用卡作答时要严格按照答题要求,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作答时,须在“大题号”列写明大题号、在“小题号”列写明小题号,超出答题区域或未书写题号的答案无效。遇到暂时不会或没把握的题目时,可先写下题号,留出大致的答题空间,再继续下一题目的作答。如需要对答案进行修改,可用修改符号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紧挨着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书写时与正文一样不能超过答题区域,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2)考生使用专用卡作答时须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题号规定区域之内,切不可超出黑色边框,超出答题区域或试题顺序颠倒及错位的答案无效。19.考生违纪记入诚信档案,对考生有何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主要记录考生参加考试的诚信情况,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在考试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和处理结果以及其他形式的舞弊情况记录。将考试不诚信者记入档案,就是维护考试信誉,倡导诚信公平的重要举措。考生的诚信档案将为考生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提供依据。20.自学考试成绩何时公布?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时间是考试结束三周后(上半年5月中旬、下半年11月中旬)。考生可通过声讯台(移动用户1258096,电信用户16887811,联通用户116114)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查询。21、自学考试成绩如何复核? 考生对成绩有异议,在成绩发布5日(工作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信息和答题卡是否一致,主观卷是否漏评,合分是否错误(包括小题分、大题分)。复核结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通知考生。22、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及答辩时间?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统一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参加考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主考学校规定的报名地点报考,具体报名和考核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请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ganseea.cn/)。23、自学考试考生如何办理跨省转考?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按照《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省际转考手续。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2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进行现场身份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5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我省教育考试院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省内跨市(州)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办理转考手续。参加我省高校助学机构及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专业考试的考生不能办理考籍转出。24、如何申请毕业手续?考生完成所选专业设置全部考试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并取得合格成绩,可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毕业,不得异地申请。持红色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到合格课程试卷存放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毕业。申请本科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时间一年两次(上半年5月下旬、下半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通知办理时间为准。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当次不予补办,可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省教育考试院在6月(12月)中旬对各市(州)报送的初审合格毕业生材料进行审定,审定无误后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审核并进行电子注册。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上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6月30日至9月30日;下半年进行电子注册的时间为12月30日至次年3月31日。完成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注册成功后打印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并完成高校验印。预计在3月(9月)中下旬发放考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届时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负责下发考生。25、自学考试毕业生怎样申报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申请属高等学校职责范畴,因各校学士学位申请规定有差异,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的自学考试毕业生,须与所在主考学校学位办或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依照主考学校的有关具体规定申请办理。26、如何进行前置学历复查?考生在申办自学考试本科毕业手续时,如果专科学历注册信息与本科信息不一致,须进行前置学历复查。考生持相关材料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前置学历信息复查申请表》,审核无误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前置学历复查考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其学历注册信息姓名是曾用名者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其他国民教育形式专科毕业生,学历注册信息姓名、身份证号错误,可向原毕业院校申请勘误。27、毕业后发现毕业生信息有误,如何申请修改办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是指考生在毕业证书办理过程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或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因信息变更确需进行修改。包括以下四种情况:二代身份证升级时, 15位数字补位升级18位数字时尾号为“0”的;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因当年技术原因无法录入或录入错误的;因公安户籍机关人口信息重复录入造成身份证信息错误的。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甘教考自〔2020〕8号)规定,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修改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仔细核查信息,确定无误后汇总材料并填写《信息修改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受理初审时间: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材料报送时间: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时间:上半年6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中旬。考生毕业证书信息无误,但学信网上没有电子注册信息的,不属于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范围,考生需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流程:学信网官网首页(抬头细目)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网上申请--点击进入网申系统--输入学信网注册账号及密码进行办理学历认证--共六个步骤(1.选择项目 2.填写信息 3.上传电子附件 4.填写申请人信息 5.提交申请 6.确认申请)认证。28、如何进行考籍信息查证?考籍信息查证主要包括开具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相关成绩证明、以及补办考生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或打印件)、协助用人单位查证学历信息等内容。(1)开具毕业证明书、补办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或打印件)、合格成绩证明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到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办理。开具毕业证明书还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正面半身照片一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含双方身份信息并签字)。(2)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开具报考研究生成绩证明,考籍在市(州)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印件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籍在高校的考生由该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统一开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研究生成绩证明,盖章汇总报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核实后加盖公章。(3)未毕业考生(持9位准考证)查询历史合格成绩,应向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查验考籍档案,开具成绩写实证明(注明考生姓名及曾用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专业、课程名称、考试成绩及时间等相关信息),签字并加盖公章。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成绩写实证明及考籍档案材料(档案袋封面及历次合格试卷的第一页)电子版信息,出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证明。(4)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可通过“学信网”查验,用人单位通过“学信网”可以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也可开具公函前往省教育考试院验证毕业证书真伪。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将于10月14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20号)要求,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于2024年10月14日启动,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报考要求及报考流程如下:一、报考对象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报名条件,拟参加2025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转段)、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直接办理录取的各类考生)、中高职贯通转段、五年一贯制转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2.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必须在本次集中报名时段登录网站先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等具体要求和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3.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考生应在本次集中报名时段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日(每天8:00-21:00)、10月18日(8:00-16:00)2.网上报名入口(1)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2)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考试报名”栏目;(3)点击“上海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项,进入报名页面;(4)按要求完成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3.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进行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三、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2024年10月24日-26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2024年10月25日-26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四、网上付费根据考试项目安排,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安排在2024年10月28日-30日,主要针对勾选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完成付费。五、照片采集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均须重新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1.采集日期:2024年10月26日-3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2.采集地点:虹口区汶水东路121号(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分区分批前往以上地点进行照片采集。六、体检工作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商各区招生体检站安排。 附件: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用户手册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大报名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咨询将于10月12日举行
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东方网协办的“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大报名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咨询”将于2024年10月12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准确了解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流程、缴费办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等政策事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线解答考生和家长的提问。咨询时间:10月12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
[上海]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前提醒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本市将实施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1.请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s://czbm.shmeea.edu.cn/。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每天9:00-22:00),10月19日-10月20日(每天7:00-22:00)。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2.请考生备齐考试证件。考试当日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版准考证入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提醒: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内容。3.成人高考施行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能携带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携带者须服从考点管理,将手机等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请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详见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考点工作秩序和安全。4.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5.考试期间,请考生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6.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诚信考试承诺。 附件:1.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
[河北] 2024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公告(二)
一、重要时间节点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及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务必诚信应考
再次提醒考生:一是充分知晓手机作弊严重后果。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全部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二是不发布或传递虚假涉考信息。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正在联合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建立了考前线索摸排、考中实时监控、考后追查处置的有效机制。如果考生通过互联网、微信、QQ、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或传递虚假涉考信息,将被立即锁定并追查到底、严肃查处。三是切勿替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是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不要参与“助考”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勿以身试法。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切莫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11日
-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录取工作。2024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5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和美术与设计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二、招生计划各院校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各院校不得提前发布2025年依学考录取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统筹使用。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二)参加了202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专业省统考。(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一)考试安排1.广东省202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2.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另文通知。(二)成绩使用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1.5×60%。音乐类、舞蹈类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1.5×50%。五、招生办法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一)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二)志愿填报达到我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三)投档方式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1.普通类,按照考生学考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被投档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放弃。3.学考成绩排序规则(1)根据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四)录取办法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另文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五)政策照顾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六)有关说明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别专科层次招生录取(定向培养军士除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的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或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或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六、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4年11月1-10日依学考录取报名(与夏季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4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报名202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2025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5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三)强化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请各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广东省教育厅2024年10月5日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报考“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或地级市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考。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三、考试和证书要求(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二)证书要求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3.退役士兵考生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三)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四、招生计划编制各院校2025年“3+证书”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未经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各高校不得提前发布2025年3+证书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五、志愿填报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录取的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六、投档录取(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放弃。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6.“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三)录取办法高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七、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4年11月1—10日“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5年1月(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2025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5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高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2025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2.广东省2025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9月30日 查看附件
-
[安徽] 安徽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报考点
序号
代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3401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0551-62323099
2
3402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0553-3884573,3846117
3
3403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2-4041629,4041862,4041915
4
3404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554-6644223
5
3405
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5-8324772
6
3406
淮北市考试管理中心
0561-3880466,3880448
7
3407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2-2801600
8
3408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6-5524147,5524143
9
3410
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0559-2525950,2542346
10
3411
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0-2177879
11
3412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0558-2197285
12
3413
亳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0558-5125181
13
3422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557-3929687,3929682,3935029
14
3424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4-3341920,3370992
15
3425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3-2518646,2518642,2518647
16
3429
池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0566-2317305,2317820,2317819
17
3457
安徽大学
0551-63861053
18
34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0551-63602925,63600532,63600270
19
3459
合肥工业大学
0551-62901228
20
3460
安徽工业大学
0555-2311612,2311710
21
3461
安徽理工大学
0554-6668749
22
3463
安徽工程大学
0553-2871037
23
3464
安徽农业大学
0551-65786619
24
3466
安徽医科大学
0551-65161051
25
3469
安徽中医药大学
0551-68129409
26
3470
安徽师范大学
0553-5910126
27
3471
阜阳师范大学
0558-2596225
28
3472
安庆师范大学
0556-5300067
29
3478
安徽财经大学
0552-3120246
30
3487
安徽建筑大学
0551-63828083,63828188
31
3489
合肥大学
0551-62158062
32
3490
巢湖学院
0551-82361098,82361303
招生单位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网址
公众号
联系电话
1
10357
安徽大学
http://graschool.ahu.edu.cn/9509/list.htm
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
0551-63861850
2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https://yz.ustc.edu.cn
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ustcyjszs)
0551-63602925,63600532,63600270
3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https://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研招办(hfutyzb)
0551-62901228
4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https://graduate.ahut.edu.cn/zsxxw.htm
——
0555-2311612
5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https://yjszs.aust.edu.cn
安理研究生
0554-6668749
6
10363
安徽工程大学
https://grs.ahpu.edu.cn
安徽工程大学研招办
0553-2871037
7
10364
安徽农业大学
http://yjs.ahau.edu.cn/zsgz.htm
——
0551-65786436
8
10366
安徽医科大学
https://yjsxy.ahmu.edu.cn/zsgz/list.htm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aydyjszs)
0551-65161051
9
10367
蚌埠医科大学
https://zsw.bbmc.edu.cn
蚌埠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bbyxyzsb10367)
0552-3178336,3179907
10
10368
皖南医学院
http://yjs.wnmc.edu.cn/zsjy/zszl.htm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
0553-3932281
11
10369
安徽中医药大学
https://yjsb.ahtcm.edu.cn
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ahtcmyjs)
0551-68129404
12
10370
安徽师范大学
https://yz.ahnu.edu.cn/index.htm
安徽师大研招办(ahsdyzb)
0553-5910126
13
10371
阜阳师范大学
https://www.fynu.edu.cn/yjsc/yjszs/tzgg.htm
——
0558-2595335
14
10372
安庆师范大学
https://grad.aqnu.edu.cn/info/1018/5694.htm
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
0556-5303726
15
10373
淮北师范大学
https://yjszs.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
0561-3803593
16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https://yz.aufe.edu.cn
安徽财经大学
0552-3169051
17
10878
安徽建筑大学
https://www.ahjzu.edu.cn/yjsc/2024/1008/c5263a243183/page.htm
——
0551-63518485
18
10879
安徽科技学院
http://www.ahstu.edu.cn/yjs/
安科研究生(gh_30bed9b013a7)
0550-6732795
19
11059
合肥大学
http://www.hfuu.edu.cn/yjs/fd/e0/c3535a130528/page.htm
合肥大学研究生招生
0551-62158048,62158208
20
14098
合肥师范学院
http://yjsc.hfnu.edu.cn/yjszs.htm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0551-63676140
21
82604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http://www.mimr.cn
中钢矿院
0555-2404695
22
91007
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
——
0551-65920191
23
10376
皖西学院
https://yjs.wxc.edu.cn
皖西学院官微
0564-3307053,3305325
24
10377
滁州学院
https://yjszs.chzu.edu.cn
滁州学院研究生
0550-3512339,3512336
3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s://www.ahzsks.cn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1-63612565,63612674,63612600
-
[河北] 2025年高职单招各类考试说明汇总
近日,各考试类牵头院校修订了我省高职单招各类各科目考试说明,现将相关网站链接汇总公布如下,考生可点击查看。
1.面向普通高中生的考试类:
考试一类
考试二类
考试三类
考试四类
考试五类
考试六类
考试七类
考试八类
考试九类
考试十类
2.面向中职毕业生的专业类:
建筑类
机械类
农林类
畜牧兽医类
旅游类
学前教育类
医学类
财经类
计算机类
电子电工类
-
[安徽] 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4年安徽省成人高考将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考试有关规定备考,特别是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见附件1),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10月11日至20日,请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crbm.ahzsks.cn)下载打印本人纸质《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务必关注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关注考点所在地的天气情况和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
二、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时须进行安检,考生不可携带《考场规则》中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特别是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无线接收或者发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如有携带非考试用品的,请按照考点要求存放在指定场所。考生请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等含有金属的物品和不要穿戴带有金属装饰物的衣服、鞋帽、发卡和饰品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因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需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请尽量在每科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考点指示和工作人员指引尽快有序入场。
四、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五、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生离场时要按照考点的安排,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取回存放的物品,取回物品时要核对姓名、考场号和座位号,以免拿错。离场后,考生应快速离开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不要在考点内或者考点周边聚集、逗留。
六、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照《答题卡填涂说明》(附件2)答题。答题卡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八、考生可以在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考场规则
2.答题卡填涂说明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要求。
2.考生应于每科开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凭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凭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凭本人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并按照考点的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
4.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并于每科考试前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并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因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答题卡填涂说明
1.考生须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将姓名、座位号后两位填写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的书写框内,每个书写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
2.不可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
3.答题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进行,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4.考生拿到条形码后,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个人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必须立即向监考员汇报。
5.选择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修改用橡皮轻擦干净),非选择题答案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严格按答题要求在对应的题号答题区域内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6.保持答题卡纸面清洁,切勿使答题卡折叠、破损、潮湿,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上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二、加强报名点管理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4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备案。考生报名后姓名、证件号、户籍、政治面貌等信息有变化,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审核流程”进行更正,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附件:1.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 查看附件
-
[广东] 广东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网上确认:202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报考费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四、报考点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53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河源、汕尾、清远、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佛山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和肇庆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参加考试。五、报考要求(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教学点在广东省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5.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6.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4.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佛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名,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医科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5.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大学,则必须选择佛山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6.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惠州学院,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7.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省内招生院校,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广东省外招生院校的,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8.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9.符合汕头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汕头大学,则必须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汕头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0.符合肇庆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肇庆学院,则必须选择肇庆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肇庆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1.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具体如下:(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2)报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必须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必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报考深圳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5)报考吉林大学、海南大学、广州大学,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6)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报考武汉大学,必须选择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7)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9)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10)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11)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12)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13)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14)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15)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16)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1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2点除外)。12.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13.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其他招生院校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应选择广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有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科目的考生,应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六、特别提醒(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报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三)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五)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8日
-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4月下旬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0月报名后至2025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艺术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全流程全环节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须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要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切实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扎实做好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的比对工作;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加大对高考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内容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报名。加大对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要充分利用报名的时机,加强报考人员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知晓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考、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在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应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4月下旬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0月报名后至2025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艺术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全流程全环节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须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要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切实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扎实做好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的比对工作;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加大对高考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内容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报名。加大对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要充分利用报名的时机,加强报考人员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知晓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考、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在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应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
[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报名点代码与名称受理范围3101上海理工大学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的考生。3102复旦大学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报考青海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3同济大学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4上海师范大学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考生。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除外),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3107华东理工大学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山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8华东政法大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9上海财经大学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报考贵州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0东华大学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1华东师范大学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2上海大学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报考海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3上海杉达学院报考上海杉达学院的考生,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安徽省招生单位、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6上海建桥学院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重庆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7上海海洋大学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报考四川省招生单位、福建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8上海电机学院报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报考陕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报考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2上海电力大学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的考生,报考吉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4上海音乐学院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生。3125上海体育大学报考上海体育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6上海科技大学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报考江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7上海海关学院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3128上海政法学院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29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考生。3130上海商学院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31上海海事大学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