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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你好!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8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1.准考证打印权限于3月3日10时后开放,考生须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官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当天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除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和透明文具袋外,不携带其他包、袋和金属物品。 4.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等丢失的,应持有《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 5.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放在“座位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9.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老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待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10.考生须按题号顺序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1.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 1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3.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存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禁考”的追加处罚。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28日
[福建] 2025年研考国家线发布
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近日,教育部部署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2月24日,教育部发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招生单位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招生单位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 https://yz.chsi.com.cn/ 微信公众号:chsiyz
[福建] 关于福建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规定,福建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4日下午15:00,由我省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招生单位负责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单位公布的网站进行查询本人的初试成绩。 2.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查要求向其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成绩复查的具体办法,详见考生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通知或公告。如有其他事宜,请考生咨询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19日 福建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咨询电话 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 咨询电话 10384厦门大学 0592-2188888 10385华侨大学 0592-6161276 10386福州大学 0591-22865515 10388福建理工大学 0591-22863060 10389福建农林大学 0591-83789215 10390集美大学 0592-6181301 10392福建医科大学 0591-22862107 10393福建中医药大学 0591-22861321 10394福建师范大学 0591-22867434 10395闽江学院 0591-83760459 10397武夷学院 0599-5232386 10399泉州师范学院 0595-22918022 10402闽南师范大学 0596-2527801 11062厦门理工学院 0592-6291727 11311三明学院 0598-8390811 11312龙岩学院 0597-2799060 11498莆田学院 0594-2892089 8040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0592-2578369 85303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0592-2195225
[福建] 香港中文大学福建线上本科招生说明会
为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了解香港中文大学以及2025年在福建的招生政策,港中大将于2025年2月20日(周四)通过「腾讯会议」举行面向福建高考生的线上本科招生说明会。 届时,招生老师将会重点讲解香港中文大学的特色、优势;2025年招生政策及选课要求等备受关注的问题,并进行答疑,不容错过。 日期:2025年2月20日(周四) 时间:晚上7时正 直播平台:腾讯会议 请登入链接:https://meeting.tencent.com/dm/xBJDKe4iTMe7 会议号:358 820 233 线上说明会不设回放,敬请准时参与 香港中文大学:无需提前申请,高考后填志愿报读,免面试录取 大学简介 香港中文大学(港中大)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校园占地138.4公顷,是香港最宽广、最绿意盎然的校园。 作为研究型综合大学,港中大现设有文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学院、工程学院、法律学院、医学院、理学院和社会科学院共八所学院,以及一所研究院,提供七十多个本科主修课程和百多项的研究院课程,涵盖面极为广泛。 在校学生现有约三万多名。大学师生来自世界各地,多元共融;校友组织遍布全球,联系身在世界各地的毕业生。 港中大以「结合传统与现代,融会中国与西方」为办学使命,以「博文约礼」为校训,以灵活学分制、书院制、中英兼重和多元文化为办学特色,宗旨是培育既具专精知识又有处世智慧的人才。而作为全国高校团队的一份子,港中大早在1998年就开始招收内地本科生,至今已录取逾六千名内地高考学生入读本科课程,一直努力为香港、为社会、为国家培养明日栋梁。 大类招生 香港中文大学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本科生,获国家教育部列为提前批次。 采取「大类招生」模式,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大类,涵盖八所学院、七十多个主修专业;另有「本科入学奖学金类」给予优秀考生填报。 考生在填报香港中文大学时,亦可填报其他本科一批/本科批的内地高校,并无任何冲突。 若考生于提前批录取时因名额所限未能获得香港中文大学录取,仍有机会在本科一批/本科批录取时获其他高校考虑。 书院制度 书院制是港中大的特色,在香港独一无二。 现有九所成员书院与大学相辅相成,提供超过九千个宿位,以及以学生为本的全人教育和关顾辅导,加强师生间的交流和互动,凝聚学生的归属感。 每位全日制本科生均分别隶属于其中一所书院,大学优先会向拟于校内居住之非本地学生提供校内住宿。 交流计划 港中大不断发展及保持与海内外大学、研究中心、学术机构、政府机构及各国高等学府协会之学术交流及研究合作计划,并与亚洲、澳洲、欧洲及美洲三十 五个国家/地区的二百八十多所高等院校订立伙伴协议。
[福建] 福建省2025年1月高中学考成绩公布公告
2025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中学考”栏目中的“高中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考生遗忘登录密码,在校生向就读学校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社会生向报考所在地县(区)考办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 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2月17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本科普通高校,各高职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及省招委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4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20〕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0〕4号)执行。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5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20号)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29日14:30-16:30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3.特殊群体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中职学校类考生: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其中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二)填报时间 1.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0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2日8:00至18:00填报。 2.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5日8:00至4月16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0日8:00至18:00填报。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高职分类招考是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招生院校应将高职分类招考计划重点安排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招生,对限制淘汰类产业对应专业、新设国控类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较低专业从严控制招生规模。高职分类招考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规模,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本年度秋季招生计划总盘中再统筹安排。考生可在招生计划公布后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制订本校高职分类招考招生章程,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并于3月15日前将盖有学校公章的招生章程一式5份报我厅学生工作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电子版发至邮箱(jytxsc@fjsjyt.cn)。招生章程经我厅审核后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招生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三)投档录取 1.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2.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5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5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四)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相关责任,全面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高职分类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考院校是组织本类别职业技能测试、维护测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主考院校要及时成立职业技能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各项工作。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有设置职业技能测试考点的所属学校测试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服务。主考院校和中职学校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准确解读职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内容、方式、流程、要求等,让考生提前充分知晓、扎实做好备考。各高校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各地各主考院校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考生住宿、交通、饮食等方面的引导服务和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引导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理性报考;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盗用、非法操控。高中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三)严肃招考纪律。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宣传、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违规承诺录取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复核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对在高职分类招考中违规的考生、高校及有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应急处置。各地各主考院校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进一步完善涉考、涉招、涉灾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研判预警,对潜在的风险做到及早发现,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附件: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1月18日
[福建] 厦门外国语学校2025年具备保送资格学生推荐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强对推荐保送资格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对保送生推荐资格的审查和推荐过程的监督,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择优、规范、公平、公正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确定2025届高三推荐105名外语类保送资格生办法。 一、推荐原则 1.择优、规范、公开、公正。 2.自愿、有序、有效。 3.符合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 4.有本校学籍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的品学皆优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推荐指标人数,遵循本推荐办法及其程序,志愿优先,择优等额选拔推荐。 二、组织机构 1.成立由书记任组长、校级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高三年级段长等组成的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设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高三年级段长等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 3.成立纪检监察小组。 三、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 2.有本校学籍且高中阶段一直在本校就读。 3.高中合格性学业水平考试各科合格。 4.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良。 5.身体素质合格。 四、限制条件 1.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不予推荐。 2.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厦门外国语学校学生手册》各项相关纪律规定,情节严重影响较坏者,不予推荐。 3.无故缺考学校期中期末及高三保送前阶段性考试任一科目者,不予推荐。 4.凡具有我校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必须承诺参加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保送生招生考试,不得因放弃而影响保送推荐名额计划的完成。 5.被拟录取的保送生不得无故放弃保送录取资格。 五、推荐程序 1.根据教育部部署,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通过,在省教育考试院、本校门户网站及宣传栏发布《2025年厦门外国语学校具备保送资格学生推荐办法》。 2.根据推荐条件和限制条件,依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按照科学民主的程序,面向2025年全体应届高中毕业学生等额选拔推荐保送生,拟于2024年12月底前确定符合教育部规定名额的保送资格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根据高校简章到达时间,及时发布各个高校招生简章和相关信息,供保送资格生自愿选报高校及专业。 4.根据各高校招生具体要求,学生可自行向高校申请参加专项测试,中学审查学生相关信息,确实符合条件的方可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高校要求由中学进行推荐参加专项测试,则根据学生本人志愿优先原则,按照高校保送生考试要求的所有科目成绩加奖励分后的综合排名,确定报考各高校的推荐人选。 5.公示确定的推荐参加各个高校考试学生名单,并按高校要求,及时将考生报名材料寄送至考生相应报考的高校招办审核确认。4月15日前,将我校已被各高校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此类学生一经正式录取,入学后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六、附则 1.已办理出国申请的学生,不再参加保送资格生推荐。参加多伦多大学绿色通道遴选的学生,获得录取者不再参加本次保送推荐,未获得录取者可参加本次保送资格生申请。已参加保送推荐但尚未获知录取结果的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已参加保送推荐,并被高校录取的学生,在未征得该高校或省招办同意的情况下,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 2.已被高校拟录取为外语保送生后,如遇属上述第四点限制条件前两款处分规定情况之一者,一律取消保送生资格。 3.学校保送推荐工作在厦门市教育局领导和厦门市教育工委纪检监察的监督下开展,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推荐工作全过程须严肃纪律,排除干扰,坚决杜绝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4.推荐办法的解释权归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5.监督投诉电话:0592-8063318;电子邮箱:bgs@xmfls.net;信箱:山水楼一楼校长信箱。 附件:1.厦门外国语学校2025年推荐保送资格学生实施细则 2.厦门外国语学校2025年高三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纪律条例 3.厦门外国语学校2025年保送资格生推荐工作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厦门外国语学校2025年推荐保送高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意向表 (点击下载附件1-4)
[福建] 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公布的通告
2025年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请于16: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自行打印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20日
[福建] 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公布的通告
2025年普通高校舞蹈类、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舞蹈类、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请于16: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自行打印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艺术类其他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陆续有序发布,敬请耐心等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7日
[福建]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福建省报名点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华侨港澳台学生在福建省报名点报名、确认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3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20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全国联招考试。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包括所有考生) (1)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4)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或外国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注7。 (5)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2.网上报名确认(仅限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名(仅限华侨考生) 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东考区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须留下备查。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②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或由住在国出具的相关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注7、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或附加证明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注7;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④网报时提交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五)福建省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6215828)。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二)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5月17日(周六):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18日(周日):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 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香港和澳门七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四)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五)其他事项 1.全国联招不组织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报考高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高校联系。 2.准考证约考前五天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3.残疾考生如需申请合理便利,请于3月31日前向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将监护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残疾证明和医院相关诊断证明材料送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四、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须参加录取高校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 注释: 注1: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2: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 注3: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注4: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 注5: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 注6: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 注7:根据海牙《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考生获得的外国居留权证明、外国学历等文书材料,须出具由海牙公约缔约国(印度除外)主管机关签发的附加证明书,如缔约国为印度或非海牙公约缔约国,则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2日至13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系统中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主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自考新生网络报名报考证件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具体标准详见系统中《关于规范采集自学考试新生网络报名证件照要求的通知》),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原则上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三)考生核对自己输入信息与上传材料无误后,进行网上缴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应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发改价格函〔2024〕123号)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生每科次60元;试点、衔接专业考生应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2001〕费字222号)交纳报名考务费每生每科次80元。 (四)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在报名时需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审查,考生须在系统中按流程步骤操作,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我院将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不予退还。 (五)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上传): 2月17日9:00—2月24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 2月17日9:00—2月25日12:0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 2月17日9:00—2月25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4〕16号)。 三、准考证打印 4月7日9:00起开放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与试点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二)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规范衔接专业与试点专业的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三)主考院校要加强招生宣传管理,避免虚假宣传,宣传中须突出衔接专业与试点专业的特色、优势及改革方向,为考生提供清晰、准确的专业信息。所有招生宣传材料须由主考院校进行审核后,挂学院官网,同时加强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管理,确保宣传内容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五、注意事项 (一)以下几种情况的考生,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1.非大陆居民身份证报考的新考生应携带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相应材料前往现场确认。 2.专科衔接本科专业的新生在学信网学历认证未通过的,应于2月24日前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主考院校办理确认手续,由主考院校在该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加盖学校公章后上传系统审核(2月25日12:00前)。 3.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二)手机号码变更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入个人信息维护栏目进行更改。 (三)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需更改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 1.时间:更改应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 2.材料: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 3.地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更改;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 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四)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3日
[福建] 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公布的通告
2025年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请于16: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自行打印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艺术类其他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陆续有序发布,敬请耐心等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13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专业 省级统一考试面试温馨提醒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导)演类(含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面试将于2025年1月14日起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考试时间:2025年1月14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试院网站查询的本人考试场次信息为准。 2.考场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3.考试内容和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考〔2023〕10号)执行。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 4.表(导)演类所有考生需纯素颜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不得带妆,不得佩戴假睫毛、美瞳、美甲等,不得佩戴头饰。其中,服装表演类的考生还不得穿丝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进入考场前考点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妆容检查,不符合要求者,需自行现场卸妆。 5.服装表演类的《形体形象观测》科目要求考生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才艺展示》科目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及音乐播放设备。 6.戏剧影视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的《文学作品朗诵》科目考生须自备作品并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7.戏剧影视表演类的《自选曲目演唱》科目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形体技能展现》科目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及音乐播放设备。 8.考生应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14: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本人考试场次信息。 9.请考生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考点位置,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考试当天提早出行,避开高峰,留足赴考时间,避免耽误或错过考试。 10.考试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考生随行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仅开放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作为考生入校唯一入口,其他校门均不对考生开放。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两证),经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后,按考点要求,通过考试专用通道步行进入考试区域。《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非当日考试场次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按考试的场次时间安排于考试当天上午7:00-9:30、下午12:30-15:00或晚上17:20-20:00开始进入考点候考区(音乐学院教学楼前广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11.考生按公布的考试地点和场次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抽取考试顺序号和考试曲目后,根据考务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入考场。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延误、错过考试时间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2.考生应自觉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检查和人脸识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人脸识别的化妆。 13.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4.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考生注意防寒保暖以防感冒,同时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4〕2号)、《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 成绩复核工作在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 第四条 在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予受理)申请复核成绩。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下同)、考生考试录像信息与考生本人信息是否对应、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或考生考试录像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面试)得分或每个科目考试录像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面试)得分或每个科目考试录像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总分一致。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第五条 成绩复核事项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每个艺术类专业成绩公布后3天内(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持《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件1)、有效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专业考试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第七条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公布成绩后第4天,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按专业类别进行汇总,并填写《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类别 科目成绩复核申请汇总表》(式样见附件2)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人员进行复核,于三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第八条 如复核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第九条 戏曲类专业使用省际联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组考高校负责发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组考高校提出申请,组考高校按程序进行复核后反馈。 第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点击下载)
[福建] 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公布的通告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已公布,请考生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查询”栏目中进行查询。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的考生,请于17: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自行打印相应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证。 艺术类其他类别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陆续有序发布,敬请耐心等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8日
[福建] 关于2025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教育考试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基〔2018〕66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教体〔2020〕18号)等文件要求,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9个科目及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实行省级统一考试,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其中,《道德与法治》科目与《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同场合卷进行。经研究,2025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19日—21日举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25年我省中考具体报名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报我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执行。各地要加强规范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应于3月31日前完成中考报名工作,并于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本地区分县(市、区)试卷申报表报送我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月6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温馨提醒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将于2025年1月8日起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考试时间:2025年1月8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省考试院网站查询的本人考试场次信息为准。 2.考场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音乐学院教学楼 3.考试内容和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教考〔2023〕10号)执行。考试期间,考生不得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 4.考生需纯素颜参加三个科目的考试,不得带妆,不得佩戴假睫毛、美瞳、美甲等,不得佩戴头饰。进入考场前考点将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妆容检查,不符合要求者,需自行现场卸妆。 5.舞蹈即兴和舞蹈基本功科目,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服装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logo或图案。 6.舞蹈表演科目,考生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课堂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音乐(存储介质为U盘,格式为 mp3)自备;服装颜色仅限黑白单色,无装饰,如服饰不符合要求,可更换吊带紧身练功衣进行考试。服装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logo或图案。 7.考生应于2025年1月7日14:00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考试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本人考试场次信息。 8.请考生提前熟悉和了解掌握考点位置,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考试当天提早出行,避开高峰,留足赴考时间,避免耽误或错过考试。 9.考试期间,原则上只允许考生进入考点,考生随行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点仅开放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作为考生入校唯一入口,其他校门均不对考生开放。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本人《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两证),经考点工作人员核验后,按考点要求,通过考试专用通道步行进入考试区域。《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考生务必在考试当天提早到达,非当日考试场次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按考试的场次时间安排于考试当天上午7:00-9:30、下午12:30-15:00或晚上17:20-20:00开始进入考点候考区(音乐学院教学楼前广场);考试结束考生须尽快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10.考生按公布的考试地点和场次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抽取考试顺序号和考试曲目后,根据考务人员的安排,有序进入考场。考生应按考点安排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延误、错过考试时间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1.考生应自觉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检查和人脸识别,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及其他电子设备进入考点和考场。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人脸识别的化妆。 1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3.福州地区早晚温差较大,请考生注意保暖以防感冒,同时请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安全。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已参加2025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二)拟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三)已参加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5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报。 二、照顾项目 2025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20〕5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5年2月1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报。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报。 (二)考生申报时,须按照《2025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5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三)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 (一)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填报《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4)、《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附件5),并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或“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录入工作,于2月21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审核确认后的每位申报考生《登记表》《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复印一份,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2年备查。 (三)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并于2025年2月24日前分别通过“高招管理系统”“高职分类招考考务管理平台”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同时应按规定进行公示。 (四)省教育考试院将于2025年2月26日前,将网上审核结果打印下发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每页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寄送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并将纸质《花名册》(每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五)省教育考试院将各设区市及平潭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的最终名单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享受相应的录取照顾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专门组织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国家公职人员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好辖区内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4号)执行。 (二)加强信息公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健全公示机制,详实、准确、及时地做好高考录取照顾考生资格信息的分级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公示时须按照顾类型分类,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学校、录取照顾项目及审核单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12月底。各地要畅通申诉渠道,在公示地点或网上页面公布有效的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举报和考生申诉要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 1.2025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 2.2025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 3.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 4.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5.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照顾资格考生花名册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1日
[福建] 2025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5年1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将于1月4日至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牢记考试时间,准时到达考点。高中学考期间,请考生仔细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避免因迟到耽误考试。 1.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点。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外语科目14:1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二、带好证件文具,不带违禁物品。根据《考场规则》,提前准备并携带好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三、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规范答题。请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语科目除外)在答题卡上答题。考生要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未按规定要求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考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高中学考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应考。 五、关注天气变化,注意交通安全。请考生密切留意天气变化,增强防寒保暖意识,采取适当的防寒保暖措施,防范冬季呼吸道流行疾病,保护好自己的健康。提前规划好线路,注意赴考交通安全。 衷心祝愿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佳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31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 网上报名时间:1月7日10:00至1月10日17:00截止。 3. 审核时间:1月11日17:00截止。 4. 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深色服装,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不接受调整考区及退费等申请。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2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3日-8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4月21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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