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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9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一)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已被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 (二)符合闽招委〔2024〕9号文件“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1月报名后至此次补报名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四)户籍在我省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即其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份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此次补报名现场确认时,还须持“流入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二、补报名办法 (一)本次补报名可补报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补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符合补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2025年4月23日至24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三)网上报名缴费后,考生须于2025年4月25日至2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补报名工作要求按照闽招委〔2024〕9号文件执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二)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一并办理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于4月28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须于4月29日前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其他事项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招委办〔2024〕14号)执行。 (四)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福建]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公告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5〕1号)规定,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但不查卷。现将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程序 对本人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8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如丢失的,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到报考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2025年4月19日前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二、复核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复核后,复核结果将于4月21日左右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点击下载),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复核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福州市高招办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岗 进2号楼1101室 0591-83353001 厦门市招考中心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 一楼服务台 0592-5703106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 市政府5号楼三层306室 0594-2633833 三明市招生考试工作站 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25幢 三明市教育局停车场独栋 招生办二楼205室 0598-8241039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307室 0595-22784794 漳州市高招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市政府大院内市教育局 高招中心201室 0596-2025108 南平市教育考试中心 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 南林商务写字楼 4号楼B337 0599-8823154 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 龙岩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502室 0597-2326611 宁德市考试办 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 宁德市教育局4楼 教育考试办2 0593-2915686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公布通告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一、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考生类型 类别名称 分数线 普通考生 文史哲法类 419 教育类 423 理工类1 273 理工类2 344 农林生物医药类 353 医学类 432 经管类 370 艺术类 295 脱贫户家庭考生 文史哲法类 404 教育类 389 理工类1 246 理工类2 316 农林生物医药类 307 医学类 359 经管类 335 艺术类 266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各类别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要求:40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
福建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免试录取专科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免试录取专科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5日
[福建] 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15日起填报
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将于4月15日开始填报,填报时间为4月15日8时起至4月16日18时止。 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志愿填报”栏目进行填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4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3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征求志愿通告
今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类别的征求志愿。 (2)本次填报时间是4月12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志愿填报”栏目进行填报。 此外,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查询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果。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1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开通录取现场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1-86215707 二、开通招生监督电话,受理违反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等投诉。 招生监督电话:0591-87844868 三、受理时间:4月10日-4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21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18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 4.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全部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具体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5.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四、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4月21日10:00-4月24 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增设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增设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截止时间:4月25日17:00,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4月26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缴费成功后,不接受调整考区、时间及退费等申请。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价格函〔2025〕52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5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5年上半年笔试公告要求(https://www.eeafj.cn/jszgksgsgg/20241231/13737.html)。 (六)已参加2025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5年5月12日-18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5年6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附件:1.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厦门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18144162752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教务处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0592-6180981 0592-6180835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市政府5号楼三层 0594-2633833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1楼768室 0594-2679019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天元丽景酒店旁) 0598-8033408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655号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腾飞校区) 图书馆内 0596-2046223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楼111室 0596-259550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南平市教育局三楼 0599-8827529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504招考办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明德楼413 0591-83724398 0591-83719362
[福建] 202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2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将于4月19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生须于4月11日至18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规处理。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身份证明。考生应准确掌握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避免走错考点考场、迟到或导致错过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物、鞋子等,除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和透明文具袋外,不携带其他包、袋和金属物品。 4.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校验、安全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查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6.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座位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位置准确、规范、清楚地填写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7.考生须按题号顺序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若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英语科目除外)。 9.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本人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并有序离开考点。 11.考试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诚信应考,遵守考场规则。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存在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9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省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省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职学校类考生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省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特殊群体类考生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5〕2号)规定,为做好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试对象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招委办〔2024〕14号)要求,经考生申报,所在学校、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2025年全省符合免试录取到相应对口专科专业的获奖考生共有90人(名单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公告栏)。 二、录取办法 1.专科免试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具有免试资格的获奖考生须于4月9日前向报名确认点提交《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申请表》(附件1),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填报免试志愿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专科专业。申请的院校(专业)名称及其代码须严格按照《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规范填写,不得缩写、错写。 2.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名确认点汇总初审后,须于4月10日上午前将《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所在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3.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审核后,须于4月10日下午前将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 4.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将于4月15日左右开展专科免试录取工作。 三、其它事项 1.具有免试资格的考生若未按时申报免试志愿,视同自行放弃免试资格。 2.专科免试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申报专科免试志愿不影响本科批次的投档录取。但在本科批次被录取的免试考生,不再参加免试专科录取。 3.请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文转发至有关县区及学校,确保符合免试资格的考生按时按要求填报专科免试志愿,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1.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申请表 2.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免试录取专科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1-2)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7日
[福建] 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普通高中类、中职学校类和特殊群体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经研究决定,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普通高中类、中职学校类和特殊群体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福建] 关于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成绩公布的通告
2025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7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福建省2025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2日至13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4月7日9:00起开放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 2.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考生应准确了解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考场、迟到或错过考试。 3.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除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和透明文具袋外,不携带其他包、袋和金属物品。 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前往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申请后持审核材料进场,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核验和考试违规物品检查。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和考场,严禁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 6.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3日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高校专项计划在我省的实施区域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另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三、招生院校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试点高校(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办法 (一)4月20日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简章,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含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填报等)。4月22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报名数据,按地区分发至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二)4月22日-23日,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持申报高校专项计划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5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三)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数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工作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学籍主管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实施区域农村地区根据统计部门2024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进行认定。《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由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分类代码两部分组成,城乡分类代码为“210”和“220”认定为实施区域的农村。 (四)5月1日前,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2025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简称《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及电子版、相关表册、审核后的报名数据等上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后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五)5月8日前,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指定专人汇总、审核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信息,并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同时将《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及电子版、审核后的报名数据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5月9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并于5月12日中午12:00前送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落地落实,真正使农村地区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受益。 (二)强化宣传服务。继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山区、农村中学,为考生提供面对面的政策解读,切实提高宣传实效,让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有关中学要认真做好本校的政策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强化资格审核,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要建立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选拔熟悉政策、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须提交审核工作组研究确定,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往年被地方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加大信息公开。各地要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和考生所在班级要及时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进行多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五)严查违规行为。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2025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5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2025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3.2025年福建省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 (点击下载附件1-3)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日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户籍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已在户籍所在县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此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市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三、招生院校和类别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重点高校(以省教育厅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和历史科目组普通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四、申报办法 (一)4月14日-15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申报地方专项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2025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栏目下载)。 五、审核程序 (一)相关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的审核。审核时,须指定2名以上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依据规定的资格条件,结合学籍管理部门、户籍管理部门审定的相关材料,对考生所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确认。 4月22日前,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2025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附件3,简称《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及电子版、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还须登录“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将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录入并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二)5月6日前,相关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汇总、审核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有关资格信息,并通过“福建省高考考务管理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同时将《花名册》(须复印留存备查)及电子版、纸质材料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于5月9日前打印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表纸质版,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再次校对确认并逐页盖章后,于5月12日前寄达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地方专项计划是拓宽我省农村学生就读省内优质高校升学渠道,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工作分工,优化工作流程,为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报考服务。 (二)强化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强地方专项计划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主动深入基层、学校、班级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解疑释惑,让广大考生充分知晓相关招生政策内容,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推动地方专项计划招生政策落地落实。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把握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流程,既要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又要尽可能方便考生。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工作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从事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成立审核工作组,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决策机制,对于报考资格存疑的考生,须提交审核工作组研究确定,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往年被地方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加大信息公开。要建立和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确保相关信息全公开。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和考生所在班级要及时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户籍地等信息进行多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地方专项计划报名、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2025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 附件:1.2025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2025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3.2025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花名册 (点击下载附件1-3)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日
[福建] 关于2025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3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技工院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2.2022级、2023级中职学生在2023年、2024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5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4〕4号),2024年秋季入学的中职学生,将不再需要参与计算机应用基础上机考试。所以今年不再提供新生报名参加计算机应用基础测试,之前未首次参与的非2024年秋季入学的考生和不合格考生,可以由学校自行组织补考。 3.有意愿参加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22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5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有意愿在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提前就业的,经高职院校和联办中职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同一年级中职学生参加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可参加等级性考试。 5.拟报名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11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高中阶段其他类型学校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成绩查询办法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中职学考”栏目中的“中职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考生查询成绩所需的用户名及密码由所在报名点统一生成、打印并告知,其中,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用户名及密码与考试通知单一并领取。 二、考试时间 2025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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