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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香港浸会大学福建(厦门)招生说明会
香港浸会大学创立于1956年,是一所由香港特区政府全面资助的公立大学,强调文理互通,教研并重,以英语授课。浸大获政府授权颁发博士、硕士、学士、以及副学士学位。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资格获国家及国际认可。 2018年度本科生专业现已接受网上申请,至6月11日(星期一)截止报名。有关报名及招生详情,欢迎浏览以下网页: http://admissions.hkbu.edu.hk/ug/mainland 浸大现定于2018年5月4日于厦门市举行招生说明会,详请如下: 日期:2018年5月4日(周五) 时间:下午4:30 - 6:00 地点:厦门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达观台一楼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路89号 说明会详情 1.讲者:大学代表 2.内容:播放光盘、浸大代表亲临介绍浸大、内地同学在香港的学习及适应、奖学金颁发情况及回答咨询。 3.对象:欢迎高三学生及家长、中学老师、并有兴趣了解到香港升学的公众人士出席。 4.参加费用:全免 5.查询电话:852-3411 2220 6.电邮:mainland@hkbu.edu.hk
[福建] 香港公开大学 2018年内地招生简章
http://www.ouhk.edu.hk/mainland 香港公开大学是1989年由香港政府成立的一所以教学及应用为主的新型高校,现为香港九所由政府成立及联招大学之一。此外同时,本校亦也是英联邦大学协会会员之一。 香港公开大学于2001年开办全日制学位课程,招收高中毕业的全日制学生。根据国家教育部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于2004年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香港公开大学颁发的学位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香港公开大学可以从内地直接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本校现有全日制学生约10,000人,以全日制学生人数计算,在香港排名第6。 本校设有五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院、李兆基商业管理学院、教育及语文学院、科技学院和护理及健康学院,其开办的全日制课程专业涵盖商业、教育、科技、人文及社会科学等范畴。本校现时共提供约220个不同程度的课程供学生学习。 招生对象 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成绩需达到一本线或二本线(成绩达到一本线可申请奖学金)。并符合英语要求水平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生需接受面试及按个别课程的要求下参与笔试。面试一般都会安排于6月底,在深圳进行。 申请方法 学生可于申请截止日期2018年5月31日或之前提交网上申请及缴付报名费。 入学查询 香港公开大学 深圳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 赛格广场31楼3101室 电话:(0755) 8377-5852;电邮:ftmug@ouhk.edu.hk 香港公开大学 教务处 (全日制课程办公室) 地址:香港九龙何文田 电话:(00852) 3120-2589; 电邮:regadmug@ouhk.edu.hk 或浏览本校或本校深圳办事处网页: http://www.ouhk.edu.hk/mainland; http://www.ousz.com.cn 或扫码关注本校微信公众号了解更多资讯:
[安徽]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积极做好宣传。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38号)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 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3.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招生信息标准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完整的考生电子档案。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和确认,并负责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材料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其既往病史须与相关体检项目结果一致。 体检工作在市、县招生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计部门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5〕4号)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7.体检工作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第6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体检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8.各地体检工作原则上在3月底前结束。体检工作结束一周内,各招生考试机构会同体检医院将体检结论书面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向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经同意后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到地市级中心体检站进行复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本人申请并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5月1日前报省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省考试院将于6月中旬在门户网站提供考生体检信息查询。 9.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0.报考军事、公安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11.高校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12.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13.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15.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或计算机考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16.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等应按照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印发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7〕3号)严格管理,试题、参考答案的保密期限为本科目考试启用前,评分参考的保密期限为5年。 各级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17.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8.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考试院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建立维护保养、更新升级和改造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细则》(另文印发)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各级招委、各高校要制订应急工作预案,及时上报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19.普通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相应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省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工作任务,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工作。 20.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应提供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6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申请登记。成绩复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六、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21.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在安徽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及时报送省考试院。省考试院负责依据由教育部备案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统一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22.经教育部核准备案且已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3.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4.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我省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是扶贫对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招生的高校,要按试点省(市)要求提前确定招生专业(或专业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 有关高校制订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25.省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在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26.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公安(含公安现役)、免费师范、免费医学定向(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和其他(“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政策另文公布)共5类,军事和免费师范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公安、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在上述5类之后,本科提前批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和高职(专科)批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和其他共4类,直招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直招士官设专业服从);公安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7.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设1个院校志愿及1个专业志愿;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8.艺术类志愿设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985和211省外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该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9.体育类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2)体育类两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安徽师范大学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试点实行单设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第一批(本科)之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30.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和艺术、体育类各批次院校为6月26—27日;文理科本科院校第一、二批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批为7月3—5日。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 31.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高校招生章程和我省招生有关规定后,选择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条件的地点上网填报,所填内容应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经核定提交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立刻打印,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八、录取 32.普通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33.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4.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 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35.录取工作于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订。 36.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 (1)模拟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高校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了解本校的模拟投档及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2)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3)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调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F(J)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如普通文理科的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进行多轮次投档。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4)征集志愿投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院校追加计划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相同。 (5)降分投档: ①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②政策性降分: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在批次线上完不成计划,可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其中少数民族预科班本科为80分,专科为60分,民族班为40分)降分投档。 ③定向就业招生,在批次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平行志愿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不含专业服从)。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降分投档比例确定为相应计划的100%。 (6)特殊类型招生投档: ①民族院校按其招收少数民族和汉族考生类别,招生计划单列,分别进行投档。 ②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相应批次的A志愿位置,按照院校报送的测试合格名单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按考生志愿,分别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后单独投档录取。 ③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的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 37.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招考〔2017〕48号)执行。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 38.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省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畅通。 39.高校和省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对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须详细注明,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0.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省考试院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1.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我省志愿设置情况并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与志愿的关系,平等对待各志愿的考生。 42.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43.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4.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考试院核准,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增补或调整相应计划。省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新生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 高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 45.已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单位(中学)统一寄送相应高校。 46.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47.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我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进行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我省考试院。 九、高考政策加分及优先录取 48.2018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等5厅局印发的《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办〔2015〕22号)执行,具体项目及分值(同时符合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49.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按教育部教学〔2018〕2号执行,具体情形如下: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信息公开公示 50.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省考试院负责公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 各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等。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51.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省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5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53.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54.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二、组织管理 55.各市县招生委员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对高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市县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考试队伍建设,结合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加强对涉考工作人员的全覆盖式教育培训,重点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采取灵活多样和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和引导考生信守承诺,诚信考试,拒绝和抵制考试中的违纪、舞弊及违法等行为。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把好考场入口关,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确保考风考纪严明有序,完善身份验证系统、防控作弊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考前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日常清理整顿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有组织考试舞弊行为及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56.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高校要将参与高考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与年度考核和职务评聘、晋升挂钩,对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同级教育部门要定期对承担考试任务的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对承担考试任务多、考试质量好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对于无故拒绝承担考试任务或出现考试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程序予以约谈,责令改正。 57.对参与命题、监考、评卷、巡考及其他考试工作的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所得报酬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具体由各市、县教育部门和各相关高校根据实际制定办法。 58.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系统化建设,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招生日常管理和运作之中。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和录取要求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予以录取。 招生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秉公办事,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做好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信息采集、考试、评卷、统分、录取以及试卷答卷的安全保密等各环节的工作。 59.高校要成立由校长和校内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对本校录取工作的管理,培训技术人员,添置必要的设备,保证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十公开”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自觉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要加强综合治理高校招生环境,坚决制止和有效打击各种非法招生和招生录取欺诈行为,确保招生录取公正、有序。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诈骗或伪造考生档案冒名顶替入学,构筑招生录取全过程防范体系。 60.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要加强作风建设和职能转变,以考生为本,着力解决考生和社会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广大考生的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的工作预案,做好对地震、暴雨、洪水及其次生灾害和疫病的应急防范工作;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高度重视做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宣传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细致地解读本地改革政策措施,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对高校招生宣传内容进行监督,适时开展预警提示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防范中介欺诈等违规行为。 各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以考生为本,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高校是受理招生信访的责任主体,要及时受理、妥善处置,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回复;省教育厅要按程序及时受理和处理考生对在当地招生院校处理意见提出的行政复议。 十三、附则 61.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和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62.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63.本实施意见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上海] 2018年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招生方案及计划
2018年本市共有10所公办高中、10所民办高中和1所中外合作办学学校进行国际课程班试点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21号)要求,公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可招收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并已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外籍学生除外,以下简称“上海生源”);民办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中,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招生对象为上海生源,不纳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的招生计划可招收非本市中考考生(考生须为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初三学生或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民办国际课程班招生录取方式执行。学生可按学校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自行选择适合的学校报考。“上海生源”考生需在6月4日(星期一)12:00至6月6日(星期三)12:00到已有预录取意向的学校进行预录取网上签约并确认签字。报考高中国际课程班的考生如果符合推荐或自荐条件,可以兼报高中提前招生录取志愿。一旦被推荐或自荐预录取,则不能与国际课程班学校签约。现将2018年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招生方案和计划予以公示。 附件:1.2018年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计划 2.2018年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招生方案
[上海] 2018年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招生方案
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学校华师大二附中复旦附中交大附中格致中学大同中学卢湾高级中学市西中学曹杨二中建平中学上外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西南位育中学世外中学星河湾学校协和双语文来中学平和学校尚德实验学校枫叶国际学校上外西外外国语学校包玉刚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学校七宝德怀特
[上海] 2018年上海市高中国际课程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招生计划
序号招生代码学校名称学校性质合计上海生源非上海生源19691377592119501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公办4040219502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公办2020319503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公办2020419504上海市格致中学(奉贤校区)公办4040519505上海市大同中学公办4040619506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公办4040719507上海市市西中学公办5050819508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公办9090919509上海市建平中学公办40401019510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公办25251119512上海市西南位育中学民办10052481219513上海市世界外国语中学民办130120101319514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民办130105251419515上海协和双语高级中学民办4028121519516上海市文来中学民办14472721619517上海市民办平和学校民办180140401719518上海市民办尚德实验学校民办6030301819519上海枫叶国际学校民办3001501501919520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外外国语学校民办16080802019521上海民办包玉刚实验高中民办12075452119522上海七宝德怀特高级中学中外合作办学20012080
[上海] 2018年上海市中职学校招生学校名单
序号区招生学校招生类型学校性质1黄浦区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普通中专公办2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中华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公办4徐汇区上海市机械工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5上海市工业技术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7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普通中专公办8上海市材料工程学校普通中专公办9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普通中专公办10上海市徐汇职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公办11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普通中专公办12上海健康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普通中专公办13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普通中专公办14长宁区上海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15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普通中专公办16静安区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17上海市商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18上海市市北职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公办19普陀区上海信息技术学校普通中专公办20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普通中专公办21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22上海春晖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公办23虹口区上海市南湖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公办24上海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公办25上海市体育运动学校普通中专公办26杨浦区上海市贸易学校普通中专公办27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普通中专公办28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29上海体育学院附属竞技体育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0上海市现代音乐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公办31闵行区上海电子工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2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3上海市西南工程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4上海电力工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5上海市群益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36上海戏剧学院附属戏曲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7上海市第二体育运动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8上海市马戏学校普通中专公办39宝山区上海市震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民办40上海市交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41上海市现代流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42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43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沪台合作44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公办45嘉定区上海市大众工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46上海市行政管理学校普通中专公办47上海市工艺美术学校普通中专公办48浦东新区上海港湾学校普通中专公办49上海市第二轻工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50上海市医药学校普通中专公办51上海市环境学校普通中专公办52上海市航空服务学校普通中专公办53上海市振华外经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54上海市群星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55上海海事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56上海市新陆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57上海市临港科技学校普通中专公办58上海市浦东外事服务学校(上海市东辉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59沪东中华造船集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公办60上海船厂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公办61金山区上海石化工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2上海食品科技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3松江区上海市城市科技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4上海市松江区新桥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公办65上海市农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6青浦区上海市房地产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7上海工商信息学校普通中专公办68上海市青浦区职业学校职业高中公办69奉贤区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公办70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公办71崇明区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职业高中公办72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公办注:有关学校的分校或分部以及具体办学地址,以学校解释为准
[上海] 2018年上海市高中零志愿招生计划
序 号招生代码学校名称所属区办别学校类型寄宿情况招生计划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监狱局梅山大屯鲁中矿零志愿合计2244811607414610892124208141133528951189083511452100101上海市格致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4111110200109上海市格致中学(奉贤校区)黄浦公办全部寄宿122622300102上海市大同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4222222230400103上海市向明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442233500111上海市向明中学(浦江校区)黄浦公办部分寄宿88600104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大境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41310700105上海市光明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434141114225800106上海市敬业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131210900107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黄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83151000116上海市南洋模范中学徐汇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4322112223331100117上海市位育中学徐汇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24211222432321200118上海市第二中学徐汇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5112322221300119上海市南洋中学徐汇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432333324224444211400124上海市延安中学长宁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443233223439322211500125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长宁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403333333246431600126上海市复旦中学长宁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27332312133111211700129上海市育才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3121122124662111800130上海市市西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6451511900131华东模范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411112000142上海市新中高级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72216121112100143上海市市北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15323342200144上海市回民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2112212212300145上海市第六十中学静安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621212400302上海久隆模范中学静安公办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1511123131112500135上海市曹杨第二中学普陀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02434522600136上海市晋元高级中学普陀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902622522787125721112700137上海市宜川中学普陀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221242232211112800147上海市复兴高级中学虹口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73 234232900148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虹口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32 23333000149上海财经大学附属北郊高级中学虹口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无寄宿16443233100157上海市控江中学杨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21113 22131311113200158上海市杨浦高级中学杨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522251213300159同济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杨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3122 11333400163上海市七宝中学闵行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362323222844223500164上海市闵行中学闵行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811467813600209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紫竹校区闵行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全部寄宿64252321140353700211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闵行分校闵行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部分寄宿45112222621353800212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闵行分校闵行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全部寄宿326133553900167上海市行知中学宝山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42111211222222124000168上海市吴淞中学宝山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422265254100169上海大学附属中学宝山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241112222223111124200171上海市嘉定一中嘉定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252111221213223114300207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嘉定分校嘉定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全部寄宿712228112623424400176上海市进才中学浦东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723244233737777612314500177上海市建平中学浦东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33212423345434600178上海市洋泾中学浦东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6211211113124700179上海南汇中学浦东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711111111122224800180上海市川沙中学浦东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31111111112114900208上海中学东校浦东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全部寄宿60322243237325000210上海市浦东复旦附中分校浦东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全部寄宿48485100184上海市金山中学金山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262111211122331325200185华东师范大学第三附属中学金山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011112225300187上海市松江二中松江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3012112122125555400188上海市松江一中松江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111122225500190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青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31211 211232244335600191上海市朱家角中学青浦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31111 211142245425700213复旦大学附属中学青浦分校青浦公办享受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招生政策全部寄宿482322223222265800196上海市奉贤中学奉贤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301111132954115900199上海市崇明中学崇明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10111 1121116000201上海市上海中学委属学校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10834233211281118111116100202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委属学校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00226331643044446200203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委属学校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4871261056433480221216300204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委属学校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部分寄宿135915715812258821822226400205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委属学校公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全部寄宿1556104221312296156284
[上海]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在沪举行2018年本科招生宣讲会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按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设立,传承香港中文大学办学理念和学术体系的大学。为让本市考生、家长及传媒能够详细了解学校特色及2018年的本科生招生详情,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于2018年5月6日(星期日)18:30—20:30在上海图书馆会议展览中心会议部5304室(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中路1555号)举行2018年本科招生宣讲会。届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将在宣讲会上介绍招生政策(包括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和现场咨询等。招生网页:http://admissions.cuhk.edu.cn/招生热线:86-755-8427 3500上海组主要联系人:130 7781 3534(孔老师)
[上海] 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8〕1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18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21号)的要求,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统一学业考试”招生对象为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各类应届初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残疾学生,包括在本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各类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上海市盲童学校、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提前招生录取学校。上海市盲童学校面向全市招收视力残疾学生,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力残疾学生,上海市鹤琴职业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各区举办的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特教班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录取学校,招收具有本区学籍或户籍的智力残疾、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学生。 根据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统一学业考试”报名要求,随班就读和特殊学校考生均由学籍所在学校和报考区中招办组织报名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各类残疾考生于5月9日-10日进行统一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现将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予以公示。附件:2018年上海市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和中职校附设特教班招生方案
[上海] 2018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省市考籍转入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姓名转入高校备注陕 西谢鹏退回北 京刘丽丽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江 苏顾明珠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江 苏左月月复旦大学接收新 疆王宝生华东师范大学接收新 疆张建萍上海财经大学接收江 苏刘锦退回湖 北薛霞复旦大学接收湖 北李亚飞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江 苏徐晶晶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山 东靳凤臣华东理工大学接收江 苏何青退回浙 江李永强退回辽 宁李娟娟退回北 京张建立上海财经大学接收北 京罗红军上海交通大学接收湖 北苏云退回江 苏陈建华退回北 京杨青云复旦大学接收江 苏余辰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接收浙 江张维乐退回江 苏周生红复旦大学接收重 庆胡丽君华东理工大学接收广 东余绍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接收陕 西毕云倩华东理工大学接收陕 西韩敏敏复旦大学接收安 徽韩春锋上海大学接收安 徽彭庆庆上海财经大学接收河 南赵亚楠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接收安 徽彭明慧华东师范大学接收福 建李红良上海大学接收福 建朱兴荣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安 徽张伟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安 徽李娟上海财经大学接收安 徽沈雪晴复旦大学接收安 徽王飞上海外国语大学接收
[上海] 2018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出外省市名单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名单受理情况新 疆华东师范大学梁小兰接收 陕 西上海外国语大学厉森退回 云 南华东政法大学陶冶接收 四 川华东师范大学李江山接收 重 庆复旦大学黎美琼退回 上海财经大学裴佳佳退回 海 南上海师范大学王兵逾期接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朱文杰逾期接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王瑾逾期接收 广 东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任媛接收 上海大学顾超接收 上海外国语大学李海洋接收 复旦大学杨琼接收 华东理工大学欧阳烈凤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王晓娟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阳娟退回 湖 南复旦大学余兆涯接收 复旦大学支伯卫接收 湖 北复旦大学余小兰逾期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马昭逾期接收 复旦大学王辉逾期接收 河 南复旦大学张亚迪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刘文天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李泳烨接收 山 东复旦大学邓倩接收 江 西复旦大学刘理华接收 福 建复旦大学王雪宴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林梅香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胡华顺接收 安 徽上海财经大学袁丽接收上海大学韩宝东接收 浙 江上海财经大学郑媛娟接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夏永接收 上海中医药大学苏洁接收 复旦大学袁然接收 上海中医药大学王宇霞接收 上海中医药大学刘艳洁接收 复旦高云接收 江 苏华东政法大学吕显昌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柳军退回 上海财经大学陈记芳退回 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刘阳退回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朱秀萍接收 上海师范大学计舒晨接收 上海外国语大学吴佳倩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张鸣璨接收 上海师范大学王为民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肖楚明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郭慧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吴智成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徐新华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蔡新慧退回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郑四辈接收 上海财经大学张顺雪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王恺接收 复旦大学程玉梅接收 复旦大学李兴亮接收 上海交通大学黄晓娜退回 上海大学刘海英接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黄庆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胡晓音退回 复旦大学李龙凤接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金昉捷接收 辽 宁复旦大学于雅明接收 华东政法大学王彤接收 天 津上海交通大学董映映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孔磊君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陆佳璐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胡琳接收 华东师范大学姜承俊接收北 京上海交通大学刘巍巍逾期接收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9号)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现将《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 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充意见 2. 2018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录取阶段工作日程安排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3月20日 附件1上海市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要求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会议的精神,现将做好2018年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补充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1.本市成立由市教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考试院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业务处室和纪委组成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管理本市各找生单位招生录取工作。2.各招生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的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的规范性。3.各招生单位要加强队伍自律、严肃工作纪律。要做好复试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对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和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培训,使之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职责、掌握评判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人才的选拔工作。4.各单位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中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二、认真做好复试工作,科学有效选拔人才1.各招生单位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宁缺毋滥,避免复试流于形式。要立足于办学特色和培养需要,科学设计复试方案,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特别要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复试办法请于复试开始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2.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对导师的遴选培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帮助导师了解国家政策和学校规定,掌握人才选拔的方法和技巧,使导师在复试中能够相互配合、有的放矢,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院系的工作布置,不断提高复试组织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复试考核环境和氛围。3.参与复试命题、阅卷、面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4.各招生单位要认真做好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复试时须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学历(学籍)审核工作必须在复试进行过程中完成。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和办法由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5.要加强复试制度建设,对于复试工作办法及各专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要严格把关,确保严谨完备、符合国家政策,使复试录取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要特别注意健全招生录取集体领导和集体决策机制,防止复试录取工作的随意性。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要全力以赴保证复试工作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充分用好“研招信息公开平台”1.要认真贯彻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凡依法依规属于主动公开的招生信息都要及时、主动公开。要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内容范围充分,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并注意保护考生个人隐私。要将信息公开与研究生考试招生各环节的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2.要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在复试、录取阶段,要将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破格复试条件、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重要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单位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若变更,须对变动内容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同时要公布本单位举报和监督信箱、电话、部门地址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3.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各招生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的招生信息,必须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发布,并及时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招生单位的拟录取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结束后,要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公开。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4.相关招生单位必须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相关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5.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四、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稳定1.严格执行计划各招生单位必须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2018年研究生招生不论硕士还是博士,后期均不再进行招生计划的调整。所有招生单位一律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得调整给其他招生单位使用。专项计划专用,不得挪用。2.严格把关,确保复试质量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破格复试应比往年更加严格规范。允许破格的应该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或特殊才能的考生,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充足的单位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生源不充足的单位不得片面为追求完成招生计划降低要求。破格不能跨校、跨专业进行。3.加强专项招生工作监管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双少生政策及各加分项目要认真执行报考资格、专业比例、民族比例等政策要求,维护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的严肃性。4.统筹兼顾,做好调剂工作各单位要加大专业学位招生的宣传力度和适当的配套措施、政策倾斜,树立良好的专业品牌形象,做好生源调剂工作,特别是对全日制专业和非全日制专业之间调剂的考生,需详细说明之后培养、收费、奖助等事项。招生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招生单位应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5.以人为本,做好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和维护考生的权益,及时处理考生反映的问题,提高考生和社会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满意度。6.规范流程,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1)4月底前各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考生信息库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录取检查系统上传,要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各招生单位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2)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拟录取名单审核结束前,一律不得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3)关于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办法》(教学厅〔2017〕14号)文件执行。5月31日前各招生单位将拟录取名单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报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附件2 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录取阶段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工 作 内 容3月16日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3月21日召开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3月23日—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以研招网公布为准)4月18日前要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并将结果告知考生4月底前各招生单位对考生进行复试、组织考生体检和调剂录取工作5月上旬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5月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检查5月中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备案5月下旬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发出录取通知书
[上海] 澳门旅游学院将在沪举行2018年本科招生介绍会
澳门旅游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内地自行接受考生报名、招生的澳门院校。学校定于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18:00-19:00在上海市贵都大饭店华夏厅I(地址:静安区延安西路65号)举行本科招生介绍会,会上将由澳门旅游学院院长及教务长介绍本科课程及报名要求。详情请查看学校招生网页(http://www.ift.edu.mo/EN/MainlandApplicant/Home/Index/765)。
[广西] 2018年9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联合考试招生简章
2018年我区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共有广西师范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钦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等9所招生院校联合测试,成绩互认形式,为确保联合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技能免试审核 (一)考生的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及考生资格审核程序,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8号)、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8〕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中职学校按《2018年联合招生院校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及材料接收院校列表》(见表1)要求,将1份考生推荐材料寄送至相应本科院校。考生推荐材料须在2018年4月23日前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以邮戳为准,逾期负责审核院校将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职学校负责解决)。各本科院校于4月25日前完成对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网站上公布。 (三)凡符合报考条件,并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可申请相关专业(设计学类专业除外)的职业技能免试(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 设计学类(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获得自治区级一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技能竞赛的,可申请技能免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4月23日前将获奖证书复印件(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免试申请表(见附表2)纸张材料一份报材料审核的本科院校,同时在“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申报及成绩查询系统” ( 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上填写相关信息并递交电子版材料,经院校审核通过者,4月25日前将在上述系统中公布免技能考试者名单。已通过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者如文化联考成绩达到对口本科院校对口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将优先录取。 (四)考生申请免职业技能考试审核的结果各招生院校互认。 (五)职业技能测试是按照大类进行,大类相同的专业技能考试执行同一套测试方案。各联合招生院校在技能考试类别相同的情况下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考生资格审核结果互认专业见下表。 表1 2018年联合招生院校互认考生资格审核结果及材料接收审核院校列表 序 号 专业名称 技能考试 类别 招生院校名称 主考院校 (含文化及技能) 负责接收并审核中职学院材料院校 1 学前教育 教育学类 广西师范大学 1.贺州学院 2.梧州学院 贺州学院 2 百色学院 3 梧州学院 4 贺州学院 5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6 旅游管理 旅游类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7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类 广西师范大学 梧州学院 梧州学院 8 梧州学院 9 贺州学院 10 汽车服务工程 汽车类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1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2 工艺美术 设计学类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师范大学 13 服装与服饰设计 百色学院 14 视觉传达设计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15 产品设计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16 护理学 医药卫生类 广西科技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广西科技大学 17 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类 百色学院 1.百色学院 2.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百色学院 18 贺州学院 19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0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21 网络工程 计算机类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河池学院 2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百色学院 23 河池学院 24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5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26 物联网工程 河池学院 27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类 百色学院 百色学院 百色学院 28 通信工程 电子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29 秘书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30 越南语 外国语言语言文学类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3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工程类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32 市场营销 管理学类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钦州学院 33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钦州学院 1.钦州学院 2.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钦州学院 34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35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二、考试要求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考生在报考专业相应的主考院校参加考试。有2所主考院校的专业,按照考生在网上申报的先后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点,当选择某一主考院校的考生数超过该考点设置的最大考位数时,余下考生将由申报系统指定到另一所主考院校参加考试。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校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对口中职专业 对应技工专业 广西师范大学 学前教育 90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其他(幼儿教育) 旅游管理 50 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导游服务、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西餐烹饪) 服务类(烹饪<中式烹调>、烹饪<西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饭店<酒店>服务、导游、商务礼仪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茶艺) 工艺美术 50 文化艺术类(工艺美术、美术设计与制作、民族美术、民间传统工艺、民族服装与服饰) 轻工类(陶瓷工艺、陶瓷美术、染整技术、化纤生产技术)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0 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加工制造类(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 交通运输类(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 机械类(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机床切削加工<铣工>、机床切削加工<磨工>、铸造成型、锻造成型、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数控加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数控编程、工量具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模具制造、模具设计、冷作钣金加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数控电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汽车服务工程 50 加工制造类(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机械类(汽车制造与装配); 交通类(汽车驾驶、交通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检测、汽车营销) 广西科技大学 护理学 120 护理(护师)、助产(助产士) 注:男生需要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需要155CM以上(含155CM)及不招色盲色弱 护理(护师)、助产(助产士) 注:男生需要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需要155CM以上(含155CM)及不招色盲色弱 河池学院 计算机与科学技术 50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网络工程 50 物联网工程 50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百色学院 学前教育 50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其他(幼儿教育) 食品科学与工程 50 轻纺食品类:食品生物工艺、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 服务类:烹饪(中式烹调)、烹饪(中西式面点);农业类:农产品保鲜与加工;轻工类:食品加工与检验;粮食工程; 财务管理 50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财经商贸类(会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服装与服饰设计 50 文化艺术类(服装设计与工艺) 服装模特 梧州学院 学前教育 80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其他(幼儿教育)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0 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资源环境类(矿山机械运行与维修、矿山机电); 土木水利类(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 加工制造类(所有专业); 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 机械类(所有专业);电工电子类(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装配与维护、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交通类(汽车维修、工程机械运用与维修);农业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农村电气技术); 能源类(矿山机械操作与维修、矿山机电) 贺州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50 农林牧渔类(农业机械使用与维护); 加工制造类(机械制造技术、机械加工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模具制造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电气运行与控制、电气技术应用); 交通运输类(港口机械运行与维护) 机械类(机床切削加工<车工>、机床切削加工<铣工>、机床切削加工<磨工>、铸造成型、锻造成型、数控加工<数控车工>、数控加工<数控铣工>、数控加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机床装配与维修、数控编程、工量具制造与维修、机械设备维修、机械装配、机械设备装配与自动控制、模具制造、模具设计、冷作钣金加工、制冷设备运用与维修、数控电加工、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 学前教育 50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其他(幼儿教育) 财务管理 50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钦州学院 物流管理 45 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 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市场营销 45 农林牧渔类(观光农业经营、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旅游服务类(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交通运输类(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农业类(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农产品营销与储运); 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交通运输类(汽车营销); 医药卫生类(药品营销) 化学工程与工艺 45 农林牧渔类(棉花加工与检验、制糖技术、畜牧兽医、农产品保鲜与加工、中草药种植); 能源与新能源类(火电厂水处理及化学监督、太阳能与沼气技术利用); 石油化工类(全部专业); 轻纺食品类(制浆造纸工艺、塑料成型、纺织高分子材料工艺、皮革工艺、食品生物工艺、民族风味食品加工制作、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医药卫生类(药品食品检验、药剂、药物制剂、中药制药);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化工类(石油炼制、化工工艺、化工分析与检验、精细化工、生物化工、高分子材料加工、煤化工、磷化工、火炸药制造与应用、花炮生产与管理); 冶金类(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建筑类(硅酸盐材料制品生产);轻工类(制浆造纸工艺、食品加工与检验、陶瓷工艺);医药卫生类(化学制药、药物分析与检验、药剂、药物制剂、中药制药);农林牧渔类(中草药种植);其他(环境保护与检测)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0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通信工程 50 电子信息类(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通信系统运营管理、电信服务与管理、光通信技术、通信工程设计与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技术应用、电子与信息技术、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空调与制冷设备运行与维修、电子电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机电一体化)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电子信息类(电子技术应用、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与维修、电子与信息技术、通信技术、通信运营服务、通信系统工程安装与维护、邮政通信管理、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电子电器、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电机电器制造与维修、机电一体化)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 财务管理 60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物流管理 60 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 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 30 土木水利类(建筑装饰) 轻纺食品类(平面媒体印刷技术、家具设计与制作) 信息技术类(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文化艺术类(影像与影视技术、计算机音乐制作、动漫游戏、网页美术设计、数字影像技术、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商品画制作与经营、服装设计与工艺、皮革制品造型设计、珠宝玉石加工与营销、民间传统工艺、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服饰、民族织绣、民族民居装饰、民族工艺品制作); 计算机信息类(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 商贸服务类(珠宝首饰技术) 农林类(园艺、园林) 其他( 建筑装饰、印刷) 产品设计 30 秘书学 50 文秘类、商务文秘类、教育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财经商贸类(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商务)旅游服务类(旅游服务与管理、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文秘(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办公室文员、文秘、商务助理、公关礼仪、人力资源管理) 文秘类;商务文秘类;市场营销类;旅游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信息技术类;教育类 越南语 50 外语或语文类(越南语、语文)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商品经营、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外语、物流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类(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外语、导游服务、景区服务与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文化艺术类(社会文化艺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播音与节目主持、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类(办公室文员、文秘、商务助理、公关礼仪、人力资源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外语类、汉文学;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文化艺术类;教育类(全部);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财务管理 60 财经商贸类(会计、会计电算化) 财经商贸类(会计) 物流管理 60 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 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 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交通运输类(铁道运输管理、水路运输管理、公路运输管理);农林牧渔类(农产品营销与储运、农资连锁经营与管理);财经商贸类(全部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60 信息技术类(计算机应用、数字媒体技术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建设与管理、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计算机与数码维修、计算机动画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信息类(计算机网络应用、计算机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与维修、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游戏制作、计算机动画制作、计算机广告制作、多媒体制作、网络安防系统安装与维护) 汽车服务工程 60 加工制造类(汽车制造与检修、汽车电子技术应用); 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整车与配件营销) 机械类(汽车制造与装配); 交通类(汽车驾驶、交通客运服务、汽车维修、汽车电器维修、汽车钣金与涂装、汽车装饰与美容、汽车检测、汽车营销) 学前教育 160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教育类(学前教育) 文化艺术类(美术绘画、音乐、舞蹈表演、民族音乐与舞蹈);其他(幼儿教育) 合计 2025 四、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0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 3.考试方式:笔试,3个科目共考3个小时。 (二)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面试+实际操作。满分300分。 2.测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着重考察学生的专业基本技能与基本理论,职业技能考试项目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30%。 五、考点安排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同一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请考生于4月25日后登录《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申报及成绩查询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和考点安排。 (二)考点安排 序号 主考院校 主考专业 考试地点 1 广西师范大学 旅游管理、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 2 广西科技大学 护理学 1.文化素质考试: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2.职业技能测试:广西科技大学柳石校区(广西柳州市柳石路257号) 3 河池学院 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河池学院(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 4 百色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财务管理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百色学院东合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二路21号) 5 梧州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学前教育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梧州学院北校区(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 6 贺州学院 学前教育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贺州学院西校区(贺州市西环路18号) 7 钦州学院 化学工程与工艺、物流管理、市场营销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钦州学院新校区(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8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物流管理、通信工程、秘书学、越南语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广西崇左市城南区佛子路23号 9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财务管理、汽车服务工程 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 六、申报方式 (一)考生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申报 符合报考条件且经中职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考生,于2018年4月15日—22日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申报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进行考试申报,并通过考生所在学校网上资格审核无误,4月25日以后即可打印《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 (三)现场确认 经网上申报且通过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所报专业对应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到对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考试申报费,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下列材料并缴纳考试申报费 1.网上申报打印的《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申报表》1份; 2.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3.考试申报费:文化考试100元/人,职业技能考试100元/人。 (四)各考点现场确认及时间 1.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1)现场确认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育才路15号)第二文科楼一楼大厅, (2)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7日8:30—12:00。 2.广西科技大学考点 (1)现场确认地点:广西科技大学东环校区(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东环大道268号)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第五教学楼负一楼),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7日8:30—12:00。 3.河池学院考点现场确认地点: (1)现场确认地点:河池学院(广西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东校区弘毅楼一区105室, (2)确认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17:30;4月27日上午 8:00—12:00。 4.百色学院考点 (1)现场确认地点:百色学院东合校区(广西百色市右江区中二路21号)化生楼1楼报告厅,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7日8:30—12:00。 5.梧州学院考点 (1)现场确认地点: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体育馆一楼,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7日8:30—12:00。 6.贺州学院考点 (1)现场确认地点:贺州学院西校区(广西贺州市西环路18号)行政楼一楼大学生服务中心,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7日8:30—12:00。 7.钦州学院考点现场确认地点: (1)钦州学院滨海校区(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11号与12号教学楼之间通道,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6日8:30—17:30。 8.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考点 (1)现场确认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崇左市城南区佛子路23号)第二教学楼D座,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6日8:30—17:30。 9.广西科技师范学院 (1)现场确认地点: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校区(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科教楼一楼大厅, (2)确认时间: 2018年4月27日8:30—12:00。 七、考试时间安排 (一)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8年4月27日下午2:30—5:30。考场安排见准考证。 (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钦州学院考点和广西民族师范学院考点技能测试从2018年4月27日上午开始,其它考点都是从4月28日上午开始。测试时间及考场安排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 八、计分办法: 凡符合下述条件者可提供材料,审核通过后,可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一部分的计分项,具体如下: (一)旅游管理专业的获奖和获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6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40分,不累计加分。 (二)设计学类(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专业的获奖和从业资格证的可转换为分值,直接计入测试成绩,满分60分。 第一部分为获得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部分为获得专业领域的初级、中级职业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的,满分30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填写职业技能测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并邮寄符合要求奖状材料(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或者证明材料)复印件。经我校审核后按照下表标准计分。 表2 旅游管理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列表 认定项目 计分 分值 自治区技能比赛(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的或者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的市级选拔赛(满分60分) 职业资格(满分40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关于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技能成绩认定 (满分100分) 60分 40分 20分 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认定的中、西式烹调师;中、西式面点师;茶艺师 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导游资格 高级 中级 初级 -- -- 40分 20分 40分 表3 设计类专业技能成绩认定列表 比赛获奖类型 人社部认定的职业资格证类型 区级 市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30分 24分 20分 16分 10分 30分 20分 10分 1.以上证书或奖状获得的截止日期:2018年4月30日。 2.赛项和资格证书仅限列出的项目,其他项目不作参考。 3.如获得多个级别的证书或奖状,只按高一级的加分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4.所有证明材料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学校公章。 九、录取原则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8年5月3日后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录《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申报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各主考院校在2018年5月3日按上线人数不超过主考专业总招生计划1.5倍的原则划定相应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含文化素质考试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分数线)。各招生院校将在本校网站公布所招生专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广西师范大学负责文化考核成绩的合成,并于5月4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eea.cn/)进行备案。 (三)在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分专业类按计划依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40%+职业技能标准分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以上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按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已通过审核的职业技能免试考生如果文化联考成绩达到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并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了招生院校对口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护理学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不招色盲色弱,护理学专业同时要求男生身高需要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需要155CM以上(含155CM)。 (四)5月7日,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招生院校根据联盟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视招生计划完成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五)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六)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后,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七)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如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广西招生考试院有新的规定要求,按照新的规定要求执行。 附件:2018年9所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职业技能免试申请表 2018年本科对口自主招收中职毕业生院校联盟 广西师范大学(代章) 2018年4月13日
[广西]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49号),现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2018年5月19日至20日(部分考区因考试人数较多而延长考试时间,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19日8:00至22日18:00。 (三)网上审核时间:2018年4月19日至24日18:00。 (四)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8年4月25日18:00。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20日。 (六)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6月12日。 二、报名及有关规定 (一)报名条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广西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西。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根据广西实际,2018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在校生和毕业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具备报名资格。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生(含师范生)如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19日至2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gxeea.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流程为: 考生注册→登录报名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已参加 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17年下半年起,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面试报名时直接选择相应的科目报考。 2018年上半年不开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学科。需要报考此类学科的考生请在2018年下半年面试时报考。 2.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除新增科目外)的考生,选择面试科目须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3.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各考区工作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通过后考生即可交费。网上审查仅审查考生上传的照片以及考生所填户籍或人事关系是否符合要求,不视为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所报考科目报名资格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等)由考生本人承担,已缴纳的报名费也不予退还。 4.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文件大小为20KB -200KB,背景为纯白,不允许使用风景照、艺术照。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正面和肩膀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 墨镜等。照片不符合要求会导致审核不通过,请考生按规定要求选用上传照片。 5.其他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考区名称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 南宁市教育局 教师培训中心 南宁市民乐路4-1号 0771-2814310 0771-2801203 柳州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柳州市社湾路28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前楼B205# 0772-3156275 桂林 桂林市教育局人事科 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19号 桂林市教育局人事科教师资格办公室 0773-2820032 梧州 梧州市招生考试院 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 0774-3825068 0774-3847115 北海 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 0779-3200219 0779-3200920 钦州 钦州市招生考试院 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 0777-2839151 贵港 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 0775-4573863 玉林 玉林市招生考试院 玉林市香莞路11号二楼 0775-2686062 百色 百色市招生办 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 0776-2853268 贺州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 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 0774-5139559 河池 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 河池高中科教楼5楼 0778-2284397 来宾 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8279 崇左 崇左市教育局人事科 崇左市江洲区佛子路37号 0771-7837801 四、交费 (一)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核定我区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6〕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50元/人次。 (二)交费方法 网上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gxeea.cn) 支付报名费。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已交费的考生,可在打印当次考试准考证后到考区主管单位领取收费收据,未领取收费收据的不影响其考试。 五、准考证获取 考生可于2018年5月14日至20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gxeea.cn)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面试考核内容 (一)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及代码见附件2。 (二)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gxeea.cn)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查看新增学科试题示例(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 (三)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 七、面试方式和程序 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生面试不参与抽题,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本次考试中,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构成犯罪将受到刑事处罚。 九、成绩查询及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公布日期为:2018年6月12日。 (二)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gxeea.cn) 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三)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申请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其他未尽事宜,考生可咨询所报考区主管单位。考生也可关注我院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 “柳园清风”,了解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考场规则 2.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8年4月13日 附件1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要携带必要文具(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考生应诚信考试,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再次提醒考生诚信应考,对于侥幸逃过监考员验证或检查的,不得以未打开、未使用、监考员未查出等任何理由要求取消或减轻处罚。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5.考生在得到监考教师的点名后,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6.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携带面试题目、备课纸、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将试题抄写在准考证上,不得向面试教师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9.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0.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 附件2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幼儿园 141 (二) 小学 1 小学语文 241 2 小学英语 242 3 小学社会 243 4 小学数学 244 5 小学科学 245 6 小学音乐 246 7 小学体育 247 8 小学美术 248 9 小学信息技术 249 新增学科 1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50 新增学科 11 小学全科 251 新增学科 (三) 初中 1 语文(初级中学) 343 2 数学(初级中学) 344 3 英语(初级中学) 345 4 物理(初级中学) 346 5 化学(初级中学) 347 6 生物(初级中学) 348 7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349 8 历史(初级中学) 350 9 地理(初级中学) 351 10 音乐(初级中学) 352 11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 353 12 美术(初级中学) 354 13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 355 14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 356 15 科学(初级中学) 357 16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359 新增学科 (四) 高中 1 语文(高级中学) 443 2 数学(高级中学) 444 3 英语(高级中学) 445 4 物理(高级中学) 446 5 化学(高级中学) 447 6 生物(高级中学) 448 7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 449 8 历史(高级中学) 450 9 地理(高级中学) 451 10 音乐(高级中学) 452 11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 453 12 美术(高级中学) 454 13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 455 14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 458 15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459 新增学科
[河北] 2018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专业 详见本简章《2018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与时间安排表》。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外网,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国家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毕业。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报名时间 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15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次公布的《2018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18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1.理论课程安排 2.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教高教〔2018〕16号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区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经教育部批准,2018年我区将继续开展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为加强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试点的宣传组织工作,规范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加强应用型本科与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规模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河池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贺州学院、钦州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9所本科院校参加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计划招生2025人,拟招生本科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的考生除满足《关于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2017〕22号)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我区中等职业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学前教育、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助产、农村医学教育、医药卫生类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 (三)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30%,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其中国家级技能比赛是指由教育部、国家有关部委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自治区级技能比赛是指由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委厅举办或委托行业举办的比赛。技能竞赛获奖统计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积极向上,品学兼优;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须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12〕330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中等职业学校将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和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于2018年4月11日前报送相应本科招生院校(联系方式见附件3)。2016年已通过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审核的中职/技工专业可不重复报审。 (二)报考相应本科专业的中职/技工专业核心课程应具有明确的相关性。本科招生院校教务处会同招生部门组织专家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报来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定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于2018年4月16日前公布审核结果并报教育厅备案。考生据此报名参加2018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 四、其他事项 (一)2018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科招生院校总招生计划管理。 (二)2018年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正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中等职业学校须确保报送的人才培养方案等材料真实有效,严禁作假。我厅将适时组织核查。 本科对口中职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771—5815218(高教处),0771—5815347(职成处),0771—5338211(广西招生考试院)。 附件:1.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计划表 2.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拟招生专业生源情况汇总表 3.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院校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18年4月4日
[广西] 关于做好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18〕76号 各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8〕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试点(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简章 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采用联合测试、成绩互认方式,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其他招生院校配合完成,每个招生专业指定1所主考院校负责制定专业招生简章,报广西师范大学汇总形成《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招生简章中应包括各本科专业对口招生的中等职业专业、考生申报办法、报考条件、推荐材料报送、资格审核、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招生简章必须体现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于4月16日前将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院校网站查看。 二、招生流程 (一)考生申报。符合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报考条件且已参加我区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于4月18日前登录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http://bkzs.gxnu.edu.cn/pg/zz/login.php)进行申报,并按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考生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本科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进入该系统。 (二)推荐名单公示。各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招生简章要求,结合考生申报情况,确定拟推荐考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内容保留至8月底,对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核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考生,要及时向有关招生院校反馈,以便按规定处理。 (三)推荐材料报送。考生须由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招生院校推荐。推荐材料包括:校长推荐信(须有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考生个人申请、考生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考生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获奖材料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成绩登记表或成绩证明。所有材料均使用A4尺寸纸张,复印件由中等职业学校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本校公章。各中等职业学校将以上材料分推荐学校并按考生排名顺序装订成册,于4月18日前按招生简章要求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至指定院校(以邮戳为准,逾期寄出的招生院校可拒绝接收,遗留问题由中等职业学校负责)。 (四)资格审核。各主考院校负责对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实名推荐的申报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审核,于4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报自治区教育厅及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在2018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报名及成绩查询系统公布,同时告知考生院校考核的时间及地点。 (五)院校考核。报考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考生必须参加招生院校联合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科目设置及相应考试形式,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不超过50%,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不高于30%。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发布的现行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均采用联合测试的方式,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指导下,由广西师范大学牵头组织,其他招生院校配合完成,具体考核方案由广西师范大学拟制并公布实施。学校推荐前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以获奖证书、举办竞赛部门文件或证明为准),由招生院校自主确定是否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可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条件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院校考核必须在5月2日前完成,考核成绩由广西师范大学负责汇总和合成,并于5月4日前将所有考生的成绩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gxeea.cn/)进行备案,备案信息标准见附件。各主考院校须于5月3日确定相应招生专业文化素质考试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3日后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查询本人考核成绩。 (六)填报志愿。4月27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按密码函的要求登录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的各1个专业(所填专业志愿必须与本人参加的院校考核专业一致,且文化素质考试达到相应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否则所填志愿无效)。投档录取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招生试点的资格。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宣传工作,督促本校考生及时在网上填报志愿。 (七)投档录取。5月7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接着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录取结束后,视招生计划完成和生源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征集志愿。 (八)录取名单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九)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事项 (一)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政策、扰乱考试招生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依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本科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后,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度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附件:2018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核考生成绩信息标准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8年4月10日
[上海]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序号高考报名号准考证号姓名成绩1183109370000951861676宗政统考合格2183101170002501861567李印统考合格3183101150129831861647陆伟杰统考合格4183101170002281862291王佳佳统考合格5183101160012021861678周诗乐统考合格6183101120045781861141黄敏豪统考合格7183101170002121862231张靓雯统考合格8183101091030061862096魏彩云统考合格9183101190020601861290季贤皓统考合格10183101150157161861805方俊杰统考合格11183101120053611861641孔智玮统考合格12183102300022911862067黄淑敏统考合格13183101180010411861577胡家诚统考合格14183101140040001861779王家豪统考合格15183101190021161861336顾王淳统考合格16183101170021111861181石一郎统考合格17183101190017121861196李佳磊统考合格18183101120053501862262黄丹丹统考合格19183101170013081862218杨思远统考合格20183101150173031862177张馨怡统考合格21183101140039111861423董文鳌统考合格22183101160012881861039陆佳浩统考合格23183101120064441861530沈奕辰统考合格24183101170001911861306杨毅昊统考合格25183101150144521861064李嘉璟统考合格26183101190034051861242汪雨统考合格27183101120070661861016钟尘越统考合格28183101120053181861252刘奕阳统考合格29183101170013121861817丁志航统考合格30183101150113031861634郑泽伟统考合格31183102300022351861741刘宇龙统考合格32183101190020651861763陈豪栋统考合格33183101200004151861145周奇帆统考合格34183101200012421861578费嘉城统考合格35183101120065371861738刘豫申统考合格36183101180033101861204包顺一统考合格37183101170000521861206李伟伟统考合格38183101160025801862105马敏薇统考合格39183101160012981862200莫隽婕统考合格40183101170022321861644王英杰统考合格41183101150150831861512杜雨涵统考合格42183101160025811862047顾欣统考合格43183101160017581862299沈灵灵统考合格44183101091030561862046孙莹莹统考合格45183101190022891862134潘梦媛统考合格46183101190047321861373邬天舜统考合格47183101140025661862245陈佳怡统考合格48183101190022171861757樊俊宇统考合格49183101120075731862124方小琳统考合格50183101190036221861590刘咏琪统考合格51183101130047161861735王远统考合格52183101190021201861029徐鸿杰统考合格53183101120039741861624张满溢统考合格54183101130058481861803卢登一统考合格55183101120084031861402张正阳统考合格56183101150147011861291陈阳统考合格57183101140027161861074沈哲昊统考合格58183101190036171862108盛韵岚统考合格59183101160025751862211邓晓怡统考合格60183101120052481862065喻萌统考合格61183101120073361862201何薇统考合格62183101120073111861352成成统考合格63183101150161251861605金顾诚统考合格64183101140018661861446虞浩喆统考合格65183101150112801861555张辉统考合格66183101170014741861253朱子安统考合格67183101160025931861682许寅杰统考合格68183101170023111861513徐文豪统考合格69183101120052531861516潘逸伟统考合格70183101150111411861556唐佳豪统考合格71183101120053771862003王幸统考合格72183101200016031862276曹可欣统考合格73183101040107091861262杨瀚峯统考合格74183109370000901861638巩澳龙统考合格75183101190033111862202金蕾统考合格76183101160025881861084张逸尘统考合格77183101120052571861534李思凡统考合格78183101150106951861042钱越成统考合格79183101190020591861120祝林统考合格80183101170006201861364陈子康统考合格81183101170018121862175唐晓雯统考合格82183101160025961861658陆封棂统考合格83183101190047861861036陶海陵统考合格84183101170020601861679戴俊杰统考合格85183101040110091861184孙毅成统考合格86183101160025821862074赵轩仪统考合格87183101130067261862197彭心怡统考合格88183101190023571861806王浩晟统考合格89183101200035671861002王昕元统考合格90183101120053951861118姜礼薪统考合格91183101170023521861787沈俊杰统考合格92183102300026611861551马非凡统考合格93183101160025771862239郭朱雯统考合格94183101160013431862220朱慧琳统考合格95183101200018431862107严辰洁统考合格96183101150153191862142范妍芸统考合格97183101160025841862077徐嘉琳统考合格98183101200026311862208宋月统考合格99183101200010941861287陈禕冰统考合格100183101190047421861562谢中彬统考合格101183101190026621861148陈浩杰统考合格102183101170026591862041姚婷婷统考合格103183101170026491861421杨一洲统考合格104183101200013181861548朱栋伟统考合格105183102300026571861251张胜豪统考合格106183101160025791862243陆燕琳统考合格107183101160025781862069吴佳倩统考合格108183101170028991862170吴芷晴统考合格109183101170028091861371施淇统考合格110183101130035041862315宋雯怡统考合格111183101170013041861461谢文杰统考合格112183101200004531862212陈紫怡统考合格113183101150181231861723许卿统考合格114183101140044151861754王浩川统考合格115183101170024251861203陆郁龙统考合格116183101200010101861032程宇飞统考合格117183101190022601862222金惠怡统考合格118183109350000201861154王宇航统考合格119183101190020431861626唐思徽统考合格120183101130072791861175梁延晟统考合格121183101040107021862097汤逸雯统考合格122183101200036581862020王菁统考合格123183101190023551861478闵庄杰统考合格124183101200031951861583沈弘劼统考合格125183101140020291862110王朴东麟统考合格126183101120077791862278丁昂统考合格127183101160025761862316刘畅统考合格128183101170016881861401盛文俊统考合格129183101140044141861722周义宽统考合格130183101190033491861259薛建成统考合格131183101120052561861374朱恒敬统考合格132183101190020311862112王怡雯统考合格133183101160031331862290沈春妍统考合格134183101170023251862314周婧统考合格135183101190030101861404吴思远统考合格136183101200028821861775刘添智统考合格137183101150157181861546徐家乐统考合格138183101190038831861829郝思伟统考合格139183101160011961862009赵宇辰统考合格140183101200025001861790费唯一统考合格141183102300030031861337汤沪东统考合格142183101150062621861045王逸洲统考合格143183101120065261861537刘移澳统考合格144183101200026861862053夏佳雯统考合格145183101150107231861010王冬越统考合格146183102300014121861629杜鑫鑫统考合格147183101160011481861831时嘉成统考合格148183101170026431861574管寒松统考合格149183101180028421861713翁伊铭统考合格150183101120064711861041张洺铨统考合格151183101040059761861414李铖统考合格152183101140044121862310王漪宁统考合格153183101150162551861508马文斌统考合格154183101160008151862129谢菲菲统考合格155183109370002011861800张浩然统考合格156183101190030131861608王季统考合格157183101140018351862087张诗婷统考合格158183101200023341861160张裕统考合格159183101170026661862169顾诗婷统考合格160183101190039041861046樊佳伟统考合格161183101120066181861338周家祺统考合格162183101190026581861424黄笑虎统考合格163183101140039531861109杭肖宇统考合格164183101120052991861387黄鑫统考合格165183102300022981861816刘念祖统考合格1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