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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23年春季高考投档情况
2023年春季高考投档情况,请查阅附件。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类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类投档情况 4.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投档情况 5.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舞蹈类投档情况 6.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投档情况 7.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投档情况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精神,我们制订了《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提高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工作统筹谋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落实责任。各市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招生、督导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工作部署,制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加强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将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应于5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将招生工作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基信处、职终处、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二处。二、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稳妥推进改革。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深化学校育人方式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中使用,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落实。(二)扎实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在高职转段时符合高职录取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招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组织好各中学开展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家长都了解政策,熟悉流程,顺利应考。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各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工作,将三二分段招生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初中学校在发动初中毕业生参加三二分段招生的报名工作上主动作为;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要提前做好招生简章的宣传和计划编报工作,按照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及时、准确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并将新生录取名册提交对口高职院校备案。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过程性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在中职学段入学后一个月内向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规范应用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做好高职学段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条件的学生,只能参加三二分段的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三二分段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三、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一)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中考报名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与当地考生同等录取的办法。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机构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城乡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三)规范特殊群体招生1.严禁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的要求,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2.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待政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拟享受加分或优待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健全和严格落实加分或优待考生资格审核公示机制。各市及招生学校要规范加分或优待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主动公开加分或优待办法、拟加分或优待录取考生资格信息和最终录取结果,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或优待项目、优待或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中学还须在校园通知栏以及加分或优待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未经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高中学校要根据招生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重要信息和录取结果。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市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工作形象。(一)严格计划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文件要求,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审批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市,由生源输出地和输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安排跨地市招生计划。跨地市的中职学校转移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审核和公布。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公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以普通高中学校(班)等名义招收学生。(三)严格资格审核。要加快建设并用好省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下称“中招服务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充分使用中招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宣传、招生计划、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志愿填报、网上录取以及结果发布等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四)强化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经审核被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高中阶段学校要依据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招生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市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加强中招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录取后已经报到的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经地市审核后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审核)。使用自建中招服务平台的地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学籍系统不得为未经省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五)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五、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要将招生学校名单以及名额分配、自主招生、招生加分、随迁子女等的操作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在区(县)招生机构网站上予以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在社会广泛监督下公开透明进行。(三)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六、优化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要把中招服务平台和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作为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市级考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中阶段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宣传国家和省的中考招生政策,以及学校的招生信息等,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将各级招生办的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地接受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中高职贯通的高职院校进校宣传,打通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与初中毕业生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考试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等,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要制订社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控,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二)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市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影响升学质量为由等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各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市级考招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七、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周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暂停当年招生的中职和技工院校,须于4月1日前由市招生机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进度,第一阶段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数据、完成任务情况将汇总公布。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并暂缓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项目验收工作,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及时掌握各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职学校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分别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填报当天截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八、其他事项《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2)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可以直接下载电子文档,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也可在考试院官微查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管理,涉及招生的具体问题可向当地市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可向省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 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广东] 致参加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我省2023年4月份将举行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自学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实现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是我们共同的愿望,也是所有考生和全体考试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一、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各项考试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关于《刑法(修正案九)》对考试作弊罪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诚信应考。二、做一名守法、文明、诚信的考生。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认真检查是否携带了参加考试所必需的准考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考点辖区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及考试文具用品,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如发生违纪作弊行为,将严格按照《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触犯《刑法》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抵制一切有损考试公平的不良行为,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20)62833628,38627869。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8日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下称“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切实增强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施春季高考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夏季考试招生(下称“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性质相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和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录取工作安排另文通知。二、规范管理,切实做好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一)批次安排和分数线划定1.录取批次。“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3+证书”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进行录取,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2.录取分数线。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3+证书”招生录取分数线划定情况详见《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3〕2号)。(二)投档原则和比例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资格考生确定及考生总分合成方式详见粤招办普〔2022〕49号文及有关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依据各院校专业组计划,以1:1比例进行投档。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后续院校志愿。(三)征集志愿如招生院校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至相关院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使用。(四)时间安排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7日,详见《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五)注意事项1.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分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招生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夏季高考录取相同。退档考生提出的质疑由相关院校解答,并妥善处理遗留问题。2.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专业学习、志愿填报合理且成绩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招生院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3.报考春季高考招生并被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被夏季高考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资格。报考春季高考被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招生录取。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考报名及录取审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7号)有关规定,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春季高考及其他类型的高职(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4.根据《关于下载打印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的函》(粤招办普〔2021〕34号)有关要求,从2021年起,广东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将通过网络平台方式推送电子版给各招生院校,由院校自行打印下载,不再另行寄送纸质版。各招生院校须严格按照省招生办审核通过的春季高考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认真落实录取通知书寄送工作要求,确保录取通知书寄递安全、及时、准确。5.已录取考生的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注销工作等均按夏季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各招生院校在新生报到时须核验考生高中阶段毕业证明原件(含高中毕业证、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无高中阶段毕业证明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对于“3+证书”考试录取考生,招生院校还须核验考生相关专业技能证书,专业技能证书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不予报到和注册。6.被录取的新生户籍迁移按广东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职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广公(治)字〔2015〕9号)执行。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考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三、高度重视,确保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录取管理水平。各招生院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无直系亲属参加今年高考的干部、教师在本校录取现场参加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须指定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同省招生办公室联络,协助做好录取工作。(二)严格计划管理,确保完成春季高考招生任务。严格执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禁招生院校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录取期间,生源好的院校可在年度招生总计划内,申请适当增加春季高考招生计划。院校增加计划须在正式投档前向省教育厅规划处和省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在网上录取系统上办理手续。招生院校若需根据生源情况进行专业间计划调整,只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间进行且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因生源计划调整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向考生和社会解释。(三)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生录取管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安全和网上录取系统正常运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考生信息数据的管理。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预投档分数线等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对外泄露考生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联系方式、考试成绩等),严禁兜售、贩卖考生信息,要坚决查处擅自对外公布考生信息行为,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0〕6号)要求,加强招生录取信息安全和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各招生院校录取工作的安全顺利实施,各院校要认真做好录取工作所需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的准备工作,加强对设备运行的检测和调试,确保计算机设备正常运行和网络安全畅通。录取期间,各招生院校要组织专门力量确保校园网的安全,要建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值班制度,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漏洞,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相结合的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确保招生网站、录取管理系统以及录取数据的绝对安全。(五)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各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做到“十公开”,确保录取工作“阳光作业”。录取期间,省招生办公室将在考试院官微官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各批次招生类型首次投档情况及投档线,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信息平台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各招生院校要完善措施,通过学校招生信息平台及时向考生公开招生章程、录取规则、专业录取结果等信息,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咨询、申诉的渠道,积极配合省招生办公室依法依规处理信访问题,不断提高高校招生工作满意度。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请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通过各种方式及时公布,并告知所有考生。 附件: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附件广东省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日期春季高考招生录取工作3月17—21日17日14:00至21日12:00,志愿填报3月23—26日“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组织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安排见相关院校招生网站3月28日前“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上报职业技能考核结果录取3月29—4月1日 29日上午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模拟投档;“3+证书”本科批次院校志愿投档、院校阅档、录检结束29日下午,“3+证书”专科批次模拟投档30日下午,省招生办公室投“依学考录取”普通类、艺体类及“3+证书”专科批次考生档案31日,高职院校阅“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投档考生档案;4月1日,录检结束征集志愿录取4月3—7日3日,整理“依学考录取”、“3+证书”专科批次缺额计划;4日,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4日12:00-6日12:00,考生填报征集志愿;6日下午,省招办投征集志愿考生档案7日,院校阅征集志愿考生档案,录检结束 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可能根据录取实际调整
[广东]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人脸识别身份验证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现役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准考证上各科目的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三、省统考科目《基础会计学》允许考生携带没有存储和网络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设计基础》允许考生自带设计作图用具、材料、不大于4开且干净(无图案、图形等痕迹)的画板或画夹。其它科目除考点有特殊规定外,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透明水杯、透明文具盒(袋、套)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处以便监考员核验。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信息。使用答题卡的,还须将考生条形码贴在相应答题卡右上角的“条形码粘贴处”(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六、开考15分钟后(外语专业课在开考前15分钟),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七、考生应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下同)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书写姓名考号等考生信息,否则答卷无效。八、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九、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需上洗手间应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允许,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 2023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温馨提示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时间已于3月17日14:00开始,计划于3月21日12: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请考生尽快登录志愿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志愿信息,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无误后,务必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完成志愿填报。只保存志愿信息但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0日
[广东] 关于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的公告
广大考生: 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正在顺利进行。目前,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考点报名人数已达到最大容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选择其他考点报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19日
[广东] 关于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考点不再接受考生报名的公告
广大考生: 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正在顺利进行。目前,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考点报名人数已达到最大容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考生可根据实际,选择其他考点报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3月18日
[广东] 广东省2023年4月份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为做好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4月1日至2日)和4月自学考试(4月15日至16日)两场考试的健康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一、考前健康管理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健康防护,考前尽量不离开考点所在地,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地或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提倡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人际交往保持安全距离。二、参加考试(一)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请留意考点公布的进场时间)。考生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它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三)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同时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四)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包括人脸识别技术和人工比对身份证检查),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三、关注公告信息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及本人所在考区官网、官微(见附件)发布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及时知悉4月份自学考试相关消息。 附件: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 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及咨询电话一览表地市官微官网咨询电话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https://eea.gd.gov.cn/020﹣62833628广州市广州招考http://gzzk.gz.gov.cn/zxks/index.html020﹣83862072韶关市韶关教育信息http://jy.sg.gov.cn/0751﹣8912116深圳市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http://szeb.sz.gov.cn/szzkw/0755﹣82181999珠海市珠海特区教育http://zhjy.zhuhai.gov.cn/0756﹣2121325汕头市汕头市教育局https://www.shantou.gov.cn/edu/0754﹣88860197佛山市佛山招考http://zsks.edu.foshan.gov.cn0757﹣83352756江门市江门教育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jyj/0750﹣3503934湛江市/https://www.zhanjiang.gov.cn/zhjedu/0759﹣3339667茂名市茂名教育http://mmjyj.maoming.gov.cn/0668﹣2270141肇庆市肇庆教育号http://www.zhaoqing.gov.cn/zqjyj/gkmlpt/index0758﹣2843139惠州市/http://www.hzkszx.com/0752﹣2399622梅州市梅州市教育局http://edu.meizhou.gov.cn/0753﹣2180858汕尾市汕尾市教育局http://www.shanwei.gov.cn/swjyj/ywyw/zsks/index.html0660﹣3390696河源市河源教育发布/0762﹣3389506阳江市/http://www.yangjiang.gov.cn/yjjyj/gkmlpt/index0662﹣3333920清远市清远招考http://www.gdqy.gov.cn/channel/qysjyj/index.html0763﹣3363283东莞市东莞慧教育http://edu.dg.gov.cn0769﹣23126082中山市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http://zk.zsedu.cn/node/611.jspx0760﹣89989286潮州市潮州教育/0768﹣2805032揭阳市揭阳教育/0663﹣8724409云浮市云浮教育https://www.yunfu.gov.cn/jyj/tzgg/0766﹣8830608 注:如有变更,以各市最新公布为准。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等学校:应有关高校要求,现对《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增补表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6日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增补表院校代码院校名称增补内容10831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类·3+证书·退役士兵专业组 801 35 974 计算机网络技术 7975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7976 烹饪工艺与营养 7(学费: 5250元/学年)977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7(学费: 5250元/学年)978 计算机应用技术 7以上专业除有说明外,其他专业学制:3年;学费: 6410元/学年;住宿费:1500-1600 元/学年;办学地点:校本部12771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类·3+证书·退役士兵专业组 802 15 927 电子商务 5928 市场营销 5929 商务管理 5以上专业学制:3年;学费:5250元/学年;住宿费:400-1050元/学年;办学地点:校本部13711江门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类·3+证书·退役士兵专业组 803 5945 工商企业管理 5学制:3年;学费:5250元/学年;住宿费:1300-1800 元/学年;办学地点:潮连校区 附件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更正表 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页码原刊登内容更改内容1296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高中生版P22专业组603726 空中乘务 40办学地点:海珠校区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73cm或>184cm、女生身高<162cm或>174cm的考生慎重报考专业组 612726 空中乘务 40校企联合培养,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73cm或>184cm、女生身高<162cm或>174cm的考生慎重报考学制:3年;选考:不限证书种类;学费:10500元/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办学地点:海珠校区(单列分组,修改备注及学费)12962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职生版P33专业组804924 空中乘务 15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73cm或>184cm、女生身高<162cm或>174cm的考生慎重报考专业组808924 空中乘务 15校企联合培养,具体培养模式和学习费用请查看学校网站。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73cm或>184cm、女生身高<162cm或>174cm的考生慎重报考学制:3年;选考:不限证书种类;学费:10500元/学年;住宿费:750-1200元/学年;办学地点:海珠校区(单列分组,修改备注及学费)14265广东南方职业学院中职生版P54专业组801 929旅游管理 30(学费:16000元/学年)专业组801 929旅游管理 20(学费:16000元/学年)(修改专业计划数)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准考证打印通知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简称普通专升本)考试将于3月25日至26日进行,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试(统考科目)将于3月25日进行。3月19日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ptzsbks)打印省统考科目准考证。院校自主命题科目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相关考试安排,由各招生院校以适当方式提前告知考生。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为便于考生填报志愿,现将我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予以公布。 附件:1.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普通类)分数段统计表 2.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体育类)分数段统计表 3.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美术类)分数段统计表 4.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音乐学)分数段统计表 5.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音乐表演-声乐)分数段统计表 6.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音乐表演-器乐)分数段统计表 7.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舞蹈类)分数段统计表 8.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广播电视编导类类)分数段统计表 9.广东省2023年3+证书分数段统计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5日 附件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60分。(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0分。(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85分。(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90分。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55分,舞蹈术科150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7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下称“春季高考”)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招生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志愿填报说明2023年春季高考实行网上填报志愿。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考生凭本人普通高考报名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选择春季高考“依学考录取”或“3+证书”考试中的一类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比对两种方式中的任一种,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一)志愿填报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二)志愿确认考生通过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任一种进行网上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1.短信验证码:考生选择短信确认方式,填写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进行确认。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或10692315731等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2.人脸比对:考生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系统将判断手机摄像头前的操作人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二、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一)“依学考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依学考录取”不分批次,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下同)2个类别,其中音乐类统考分音乐类(音乐学)、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三个子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高中生版)》(下称“高中生版专业目录”)。(二)“3+证书”考试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3+证书”考试分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同时填报志愿。1.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2.高职(专科)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退役士兵批次、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退役士兵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面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含青海藏区生源,下同)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须根据对口专业填报),每个院校专业组设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考试具体招生院校、专业信息和相关证书要求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下称“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三、投档办法“依学考录取”及“3+证书”考试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一)“依学考录取”投档办法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4.学考成绩排序规则(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二)“3+证书”考试投档办法“3+证书”考试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录取。1.本科批次院校: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2.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批次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投档录取。3.“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四、志愿填报流程(一)了解成绩及排位。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考生成绩总分各分数段情况和排位查询方式另文通知,具体请密切留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最新公告。(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章程。“依学考录取”及“3+证书”考试的志愿填报工作,按照本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2〕27号)、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2〕49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春季高考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按要求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并上传体检数据,并结合本人生源类型,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高中生版专业目录”或“中职生版专业目录”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当的专业填报,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增补或更正信息。如因未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体检而影响志愿填报或录取结果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见附件,下称“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应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2.确认志愿。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选择短信验证码或者人脸比对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前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考生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3月21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在规定时间内(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由于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各中学(报名点)要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用户端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进行网上志愿确认。五、注意事项(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及高校和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投档最低排位等情况,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之间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二)应查询高校学费标准。部分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及民办高校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高校的学费标准以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高校或专业志愿。(三)关注“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职业技能测试安排。根据粤招办普〔2022〕49号文件有关要求,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录取的考生还需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测试报名、资格审核、测试安排等详见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六、工作要求(一)春季高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春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与通过夏季高考进入高校的考生性质相同。做好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的公平公正,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普通高校、各地教育局、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春季高考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各地教育局、考试招生机构、各中学要高度重视春季高考的宣传发动,不得截留“政策”、不得采取保护主义,要将春季高考是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详细完整地解读春季高考的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二)各地市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的领导,统筹做好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报名点)要加强志愿填报的组织工作,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确保网上填报志愿安全、平稳、有序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辖区内县(市、区)考生志愿填报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指导。县(市、区)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实时监测各中学(报名点)志愿填报情况,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并及时处理志愿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汇总遗留问题报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处理,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暖心服务。各中学(报名点)要认真组织考生做好志愿填报工作,确保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有效使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通知所有已经参加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试和2023年“3+证书考试”成绩上线的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帮助考生解决在志愿填报中出现的问题。各中学(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及志愿确认。(三)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志愿填报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切实加强考生信息安全管理。考生志愿填报账号由考生个人保管,严防考生志愿填报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被他人盗用或窃取,严禁各中学(报名点)和教师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各地级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以及各中学(报名点)要做好网络病毒防范等工作,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登录使用志愿填报系统。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公室迅速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招生办公室、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附件: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样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附件
[广东] 2023年全国联招网上报名3月15日结束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网上报名将于3月15日17:00结束。请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及时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按要求输入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和选择考试地点。选择内地考点的考生须完成网上缴费,华侨考生须预约现场确认时间,逾期不再受理;切勿因未完成网上缴费或未预约现场确认时间而错过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后,请务必检查本人的报名状态,显示“待确认”才表示网上报名成功。3月16日起,各考区报名点将对考生进行报名确认。港澳台考生请于3月24日17:00前,登录系统查看本人网上报名确认结果。报名状态如显示“已确认”,则表示已完成报名确认(选择香港、澳门考点的考生还需按考区要求缴费);如显示“确认不通过”,务必于3月29日10:00前按要求更正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逾期未更正提交或重新提交的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不成功。华侨考生请按网上报名预约的时间前往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校石牌校区)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安排请留意广州报名点公告。报名结束后,联招办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系统准考状态显示“未审核”属正常状态。报名资格审核完成后,联招办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准考状态届时将显示为“准考”或“不准考及原因”,请考生留意审核结果。考生报名确认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对应考区报名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3年3月14日
[广东]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评卷工作已顺利结束,现将考生考试成绩下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一、考生成绩查询方式从3月15日12:00起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一)微信查询1.官微小程序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主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中招中考”—“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在查询界面输入报考时所用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考试成绩。2.“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指引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考生可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别,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查询成绩。(三)网站查询网上报名网站查询。考生可以用报考时所用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进入“成绩查询”栏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查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3月16日17:00前向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附件1)。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不涉及评分标准的宽严问题。请各市招生考试部门负责汇总申请复查成绩的考生名单(附件2)及数据(电子版),加盖公章后于3月17日17:00前报送到我院考试招生二处。三、合格证书打印我院不统一打印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合格证书。需要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于3月27日12:00起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在其主页面选择“证书打印”,选择考生对应考试时间批次的证书类别,下载合格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存。也可以通过百度App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证书打印”,下载合格证书并自行打印。 附件:1.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表 2.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附件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职院校招生培养改革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我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型、院校及专业2023年我省五年一贯制招生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第二种为“公费定向”,即粤东西北地区9个地级市的14个县(市、区)公费定向培养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共200名。2023年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计划,详见《2023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表》(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全省统考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二)公费定向1.学前教育专业面向定向培养需求计划来源县(市、区)招生(见附件2)。学生毕业后回定向计划来源县(市、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下同)及乡镇以下农村公办幼儿园任教。2.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公费定向需求地2023年中考报名条件、具有招生计划来源县(市、区)户籍并在公费定向需求地参加2023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1)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自愿报考公费定向培养专业,承诺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且保证毕业后服从计划来源地安排,到定向学校任教不少于6年。(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版)》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相关要求,体检合格。(3)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考成绩应达到需求地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及面试条件。三、全省统考报名和考试安排(一)报名时间与办法1.实行网上预报名加院校网上审核后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考生需先在2023年3月17-21日进行网上预报名并选定文化课考试地点,经院校网上审核后,于2023年3月23-25日进行网上确认。“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2.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相关类型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种类型术科考试。3.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另文下发)。(二)考试安排:2023年4月15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术科考试2023年4月13-14日或4月16-17日举行,各类型术科具体考试时间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三)考试地点:文化课考试考点设在能与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巡查系统互联互通的招生院校,考生可选择就近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术科考试考点由相关招生院校确定;为方便考生参加术科考试,建议考生选择文化课与术科考试相同或相近的考点进行考试。报考术科成绩不互认院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必须到招生院校指定的考点参加相应的术科考试。(四)其他要求: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规定,考生按每科25元的标准缴交考试费。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2科,按2科收费。考生应于3月31日前向考点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由各考点自行确定并告知考生)。四、公费定向报名和考试安排(一)报名时间与办法公费定向报名办法由各公费定向需求地的地级市招生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报名办法要在报名实施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并同时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备案。(二)考试安排考生须参加报名所属地级市的中考,具体实施由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五、考试招生及录取办法(一)全省统考1.考试组织文化课考试科目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音乐、美术、体育类等专业的术科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2.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1)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11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2)音乐、美术和体育等术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设置,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确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考生的面试按招生院校要求进行。(3)录取时,考试内容基本相同的同类术科考试或面试,合格成绩可在各招生院校同类专业间互认为合格等级(即60分)。术科考试或面试成绩的认可办法(指成绩互认或不互认)要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标注,以便考生到其报名的相应招生院校参加考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术科考试成绩确定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4月2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3.录取方式(1)一般专业录取方式。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和各院校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2)音乐、美术等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方式。在省招生办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同时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按照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3)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3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前往招生院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报到、注册时间由招生院校确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二)公费定向1.考试组织、考试科目和成绩认定(1)考试组织由各相关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2)考试科目为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2023年中考科目。(3)中考成绩认定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负责。(4)报考公费定向考生还须参加地市教育主管部门与招生院校共同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地点及时间由招生院校与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商议后确定(各招生院校可以选择集中在某个市进行面试,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负责通知考生前往面试;也可以用各招生院校面试成绩互认的办法,具体实施办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并由招生院校和各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分别及时向社会公布。面试的组织管理由地级市招生办负责,考官由招生院校负责派出。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与全省统考要求相同。面试必须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招生开始前完成。各相关招生院校须将面试合格名单在各地级市普通高中投档前报相应地级市招生办。2.录取方式(1)对符合公费定向报考条件及录取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级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并依据考生2023年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当地地级市普通高中提前批通过省中招平台向招生院校投档;由招生院校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相关地级市招生办须在公费定向投档前,分别将需求地2023年省或地级市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和投档时间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和相关招生院校。(3)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在各地级市投档后2天内通过省中招平台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根据相关地级市招生办上报的投档时间和投档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对照公费定向的录取条件进行录取审核。(4)考生被录取后,原则上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同时,生源所在地招生办对被录取考生档案作挂档处理,不能再投档参与当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六、工作要求(一)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要求做好考试各环节防疫工作,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科学使用空调、做好环境消杀、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要督促考生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讲卫生等个人卫生习惯。(二)及时做好招生章程编制和发布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及时做好招生章程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要通过本校网站及各种媒介及时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招生章程须包含并明确以下内容: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地点、招生网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含术科考试和面试合格条件、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条件)、录取原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及缴交考试费方式和时间、术科考试时间及地点、术科考试成绩互认条件、学校招生工作咨询及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各院校招生章程须于3月8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于3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法定代表人对该校招生章程的真实性负责。严禁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确保考生的知情权和个人权利不受侵害。各级教育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积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宣传发动和咨询工作;要及时将有关招生政策、具体实施办法和招生院校办学情况的宣传落实到每一所初中学校。初中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深入、细致地将五年一贯制招生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全体应届初中毕业生,积极鼓励优秀学生报考。(三)严格规范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各有关中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尊重考生本人意愿。严禁中学教师、社会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有偿为招生院校组织生源;严禁招生院校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有关的任何费用。各招生院校要加大管理力度,严格按照“条件明确、程序规范、招生办法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招生“阳光工程”工作要求,积极协助各地级市招生办做好考生资格审查。要加强考务工作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凡从事或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规定。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管理,按时完成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设置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遇有重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并逐级上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欺骗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组织混乱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视情节轻重,将减少其招生指标或取消其招生资格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反有关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附件:1.2023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表2.2023年公费定向招生计划表3.各招生院校招生公开信息一览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附件
[广东] 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我省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评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考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我院将于2023年3月15日10:00起发布2023年第一次高中学考成绩,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或通过“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4月10日10: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2023年第一次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学考成绩公布和复查方式见附件1。二、成绩呈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高中学考成绩公布(查询)将以“等级”“分数”形式呈现,成绩证书将以“合格/不合格”“等级”呈现。合格性考试等级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分A、B、C、D、E五个等级。A—D等级为合格,E等级为不合格。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除呈现“合格/不合格”、单科分数和等级外,还呈现3科总分成绩(简称学考总分)和排位, 其中 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还呈现术科合成总分和排位。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40%+术科统考成绩×1.5×60%。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合成总分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总分×60%+术科统考成绩×1.5×40%。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学考总分加照顾加分分值后再参与术科合成总分计算和排序。考生成绩排序原则为:根据考生学考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学考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三、成绩复查程序和方式(一)申请复查。考生在获得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当次考试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16日17:00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填写《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逾期一律不再受理。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复查内容为答题卡图像是否为申请人本人的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考生答题卡是否错评、漏评,各题得分是否错漏,卷面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是否与向考生公布的成绩一致。(二)输入信息。各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于3月17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管理系统,选择数据维护菜单栏下的考生成绩复查功能,按要求输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三)复查及结果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复查。复查发现成绩有误的,我院将予以更正,并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将更正后的成绩告知考生本人。复查成绩无误的,我院将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反馈给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四、成绩保管注意事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各中学要提醒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尽快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或百度智能小程序下载成绩证书后自行打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书(含电子版)。如因出国留学等需要,可以申请开具成绩证明,相关要求和流程见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s://www.eesc.com.cn/)证明办理栏目相关公告。五、成绩转出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打印),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报名报考”条目进入“高中学考—考生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eeagd.edu.cn/xyspzc),也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考试成绩栏目,凭考生号和密码查询验证考生的考试成绩。六、密码遗忘找回办法考生密码遗忘或修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如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则需到原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附件:1.广东省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2.广东省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3月14日 附件1 广东省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一、官微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于3月15日10:00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点击“小程序”,选择“考试成绩”查询成绩;4月10日10:00起,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点击“小程序”,选择“证书打印”可下载、自行打印成绩证书。二、百度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于3月15日10:00起,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查询成绩。4月10日10:00起,通过百度App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证书打印”,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三、“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于3月15日10:00起,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指引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广东省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考生成绩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下称“3+证书”考试)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生成绩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公布(一)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我院将于3月15日10:00起向考生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10:20起,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3月20日15: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或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考生成绩公布方式见附件1。(二)成绩排位原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二、考试成绩复核(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在获得“3+证书”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于3月16日9:00-17:00时凭准考证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2023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请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3月17日17:00前进入普高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我院将通过考生报名绑定的手机号告知考生。 附件:1.2023年“3+证书”考试考生成绩公布方式2.2023年“3+证书”考试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 2023年“3+证书”成绩公布方式 一、成绩公布方式(一)短信推送方式已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手机的考生,将收到来自号码10639678或10692315731推送的成绩短信。(二)官微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三)百度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平台,点击“考试成绩”,输入考生号和密码登录查询。(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方式考生可在微信搜索并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指引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证书打印方式3月20日15:00起,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中点击进入“证书打印”,选择考生对应的证书类别,填写考生信息登录后,即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同时,考生可以通过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操作为:通过百度App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平台,点击“证书打印”,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下载成绩证书并自行打印。 附件2.2023年“3+证书”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
[广东]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补报名热点问答
一、2023年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补报名对象及条件?答:2023年春季退役,且符合《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 二、2023年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网上补报名时间?答: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21日,考生须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http://www.eeagd.edu.cn/ptzsbks)补报名,具体办法见粤招办普〔2023〕6号。网上补报名截止后,省招生办不再接受补报名申请。 三、2023年春季之前退役的考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补报名?答:由于征兵政策调整,本次补报名仅限2023年春季退役的人员参加,其他时间退役的人员前期已开展报名并截止,本次不再参加补报名。 四、2023年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报名需提供什么材料?答: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供报名审核:(1)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2)身份证正反面;(3)退出现役证(或退出现役证明/介绍信);(4)专科毕业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系统验证学籍即可;(5)考生须依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2023年3月1日至填报志愿第一天);(6)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士兵考生,须上传立功登记表、立功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本次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补报名阶段还可以普通考生身份同时兼报普通专升本吗?答: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已经结束,参加补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此阶段不能再兼报普通专升本。 六、补报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选择填报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答:参加本次网上补报名并通过审核获得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的考生,须在3月26日-3月2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及计划,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填报拟参加的综合考查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每位考生最多可参加5个院校专业组的综合考查,不需填报具体专业。选择填报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不是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在综合考查后由考生根据综合考查成绩从已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中选择填报,具体要求另文通知。退役大学生士兵要结合自身实际及院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招生计划、前置专业要求、综合考查时间等情况,在5个院校专业组的范围内,尽量填报多所院校的综合考查,以增加参加综合考查的机会;尽量公办、民办院校相结合,以增加录取机会。2023年2月份报名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填报。相关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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