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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有关高职院校,省属高中阶段学校:为做好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一)2023年我省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等4种招生类型,开展院校共75所,试点名单(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见附件1。(二)招生院校应根据招生类型以及考核方式、生源情况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制定招生培养工作方案,根据生源类型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三)录取时,实际报考人数多、生源质量好的招生院校可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申请增加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其中,增加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计划,应征得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四)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五)实际报考人数少、生源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招生类型,招生院校应向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申请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整到夏季高考招生录取中使用。二、报考基本条件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1.普通高中考生参加了2023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且3门科目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含加分)不低于100分。2.中职考生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应符合报考院校专业要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一般包括以下证书:(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国家开展试点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5)其他行业认可度较高的证书。 有关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实际自行确定是否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提出要求,并在学校招生网站公布。(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需由县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并在报名时上传身份核验表。各招生院校各招生类型各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各招生院校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三、考核方式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文化基础(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下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招生院校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普通高中考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考核方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重要参考。文化素质考试除人才培养特殊需要的专业外,均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为450分)。职业技能考核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可采用招生院校自主命题测试(下称“校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也可以采用“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下称“网测”,满分值为100分)方式。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具体说明详见附件2。(二)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招生院校应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对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分别命题、分别考核,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四)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招生院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要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根据高职自主招生选拔性考试的特点,适当增加试题区分度。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五)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在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生,经有关招生院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有关招生院校免试录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的具体条件、中职专业对口要求、获奖等级要求等,由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免试录取考生计划纳入招生院校年度招生总计划。报名前已获奖但未取得获奖证书的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获奖证明予以报名,后续再由学生根据招生院校要求提供获奖证书等材料。(六)职业技能考核免考条件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报考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不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相关专业可免于职业技能考核。具体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条件和要求,由有关招生院校结合自身实际,充分论证后自行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免于职业技能考核的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按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计算。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一)5月11日至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 (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六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3。(二)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三)报考“学考+网测”考核方式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后预约“网测”时间,按照预约时间选择最多2个专业大类职业适应性测试视频进行网上观看及测试。同一个视频最多可进行2次观看及测试,测试系统保留考生最好成绩。完成“网测”后,考生根据取得的成绩选择与网测专业大类视频相匹配的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学考+网测”考核方式设2个院校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的规定可填报1至2 个专业志愿。(四)除“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外,其他考核方式设1所院校志愿。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报考院校规定可填报1至2个专业志愿。(五)报考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残障生专项招生专业的考生选择“文化基础+职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报考。五、招生录取(一)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招生院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二)“学考+网测”考核方式实行顺序志愿,先将第一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第一志愿考生录检结束后,仍有剩余计划的,再将第二志愿考生提供给招生院校。其他考核方式的,一次性提供给招生院校。(三)招生院校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招生院校要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注重考生基本素质,不得为完成计划降低录取标准。原则上,拟录取高中考生的文化素质考核成绩(学考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拟录取中职考生的文化基础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拟录取考生的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其中普通高中生“网测”成绩不得低于“网测”满分值的60%;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及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四)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五)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布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并联合合作企业对试点录取的学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如试点院校审核不严,造成学生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获取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和不同专业培养要求,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和实施具有较强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学生脱产在有关招生院校学习。2.通过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的学生,不得转学。学生申请转专业,应符合以下要求:(1)有关招生院校应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开展转专业工作,严禁违反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行为。(2)考入有关招生院校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允许转专业的特殊情形由有关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单独制定文件规定并提前公布。(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1.有关招生院校是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现代学徒制“招生招工一体化、企业员工和学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基本特征,加强对试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切实提高试点人才培养质量;要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不得低于总学时的50%。具体培养模式由试点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协商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2.有关招生院校不得将教学地点设在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和合作企业以外的地点,严禁将现代学徒制试点与其他形式学历教育或培训捆绑,严禁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试点院校、依托载体、合作企业以粤教职函〔2023〕4号文件规定的名单(见附件1)为准。3.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有关招生院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1.有关招生院校要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23〕3号)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试点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协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强化协同培养,严格教学管理,确保人才培养质量。2.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教学地点应安排在粤教职函〔2023〕3号明确的教学地点,不得安排在其他教学地点,严禁与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合作开展招生和教学。3.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七、组织保障(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市、区)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招生办公室、招生院校、普通中学、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要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政策、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各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查、网上确认高考报名信息等工作,并督促辖区内普通中学、中职学校及时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相关信息告知本校学生,协助招生院校做好考生报名宣传发动工作,并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妥善安排网上填报志愿。招生院校是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责任主体,学校要成立招生委员会或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和校内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校自主招生工作,制定和完善自主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要按照高职自主招生简章中制定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开展工作。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学校自主命题部分的试题命制、试题安全保密、考试组织、成绩评定及上报、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和录取等各项工作,坚决杜绝考生以虚假材料获取报名资格、考试录取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属地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督促招生院校压实责任、完善措施,确保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公正、平稳、有序实施。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主动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开展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的院校对接,主动了解报名、考试有关信息,协助教育部门和学校做好政策解释宣传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和指导。(二)精心组织,妥善安排,确保组考工作安全有序招生院校要按照“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切实履行考试招生工作的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各工作环节。招生院校要针对不同类型生源和考核方式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落实工作任务,理顺工作流程,有条不紊地实施好组考工作。要加强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管理,高度重视自命题试题的命制、印刷、寄送及保管工作,加强命题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按秘密级事项开展自命题试题命制的工作要求,实行封闭命题管理,严防试题泄密,着力提高命题质量,确保考试安全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命题教师、考评人员的管理监督,严格执行培训与招考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前培训的教师人员不得参加自主招生命题、组考工作。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环节,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三)严格施策,规范管理,维护良好考试招生秩序1.招生院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全面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各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培训,不得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试点。严禁自行或通过社会机构等组织生源,严禁以技能培训套读学历教育方式宣传组织学生提前入学,严禁以“先上车后买票”的形式招收学生,严禁有偿招生、买卖生源,严禁在试点名单以外、超范围招生。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录取咨询服务等方式收取费用或诱导学生填报指定院校志愿,谋取利益。严禁违规收取考试费、留位费、咨询费和学杂费等。2.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招生考试管理的规定,切实健全招生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措施,促使高职自主招生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考核程序和录取规则,都必须建章立制,确保招生各工作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3.招生院校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监督学校职能部门在招生录取工作过程中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以及学校高职自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情况,学校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及规定要求,以及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要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坚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报考资格、免试资格考生名单、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公示。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加大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宣传力度,为考生传递全面、真实、准确的信息,确保高职自主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八、其他事宜(一)省教育厅将对在试点过程中出现违规考试招生或不诚信招生、引发负面舆情、违反有关文件要求等情形的招生院校,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和省质量工程推荐限额、取消招生培养改革试点资格和省质量工程以及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二)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具体标准按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要求申请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可登录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xszz.cee.edu.cn/)查询。不符合国家资助条件的学生,自行支付学费等费用。(三)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招生院校在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请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及时将此文转发至所辖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2.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考核说明3.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4.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流程5. 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工作日程安排6.广东省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身份核验表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023年5月9日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试点名单附件2-6
[广东] 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成绩于5月11日公布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3年1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已于4月1日至2日举行,定于5月11日15时公布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小程序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三)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9日
[广东] 2023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已发布,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http://www.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由各地市招考机构汇总并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结束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附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广东]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在粤招生各高校: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考试组织、高考改革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全力保障高考安全平稳1.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考试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考安全平稳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2.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并配备“智能安检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良好风气。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严防发生考试事故。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3.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4.加强招考风险防控。各地各校要成立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各环节风险梳理和排查机制,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出现突发情况后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二、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5.稳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6.持续推进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7.认真做好强基计划招录工作。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强基计划工作情况,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积极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8.完善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各地各校要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春季高考制度,服务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面向实践、强化能力,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三、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9.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往年放弃入学的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10.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政策。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规定,严格把关,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参加高考。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我省高考资格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严格规范考试招生管理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12.规范高考成绩发布。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上线率”等内容。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13.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14.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追责问责。五、全面优化考试招生服务15.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政策解读、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校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和中学、以投档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做法。要加大统筹协调,严禁各地政府、学校、培训机构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学不得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和有偿招生宣传。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16.优化考生咨询服务。各地要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为考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考试招生全流程服务。考试期间,要强化对治安、交通、气象、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综合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高中学校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咨询指导,志愿填报期间,要充分发挥基层教育部门和中学的主渠道作用,为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填报指导服务。要积极通过省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要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严禁学校和教师与校外培训等社会机构合作,通过为考生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收取费用、谋取利益。要联合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志愿填报咨询活动的监管,加大治理收费不规范、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等问题力度,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录取期间,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请各市招生委员会速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高中阶段学校,并抄送市招委会成员单位、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市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3年4月28日 附件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一、普通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普通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70分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5分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100分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85分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5分/60分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5分/110分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30分/100分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5分/75分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100分三科总分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二)职教师资类职教师资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三)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60分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85分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90分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75分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95分/60分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5分/100分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分/90分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5分/65分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分/90分各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四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70分(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院校自命题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60分。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6日
[广东] 关于2023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广州考区考点安排的通知
2023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将于5月20、21日进行,本次考试广州考区设立2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1.香港考生(文史类)安排在暨南大学(广州石牌校区)考点考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考场安排在主教学楼(具体位置见图1),联系电话:020-85227073。2.澳门考生、台湾考生、华侨考生及香港考生(理工类)安排在华南农业大学考点考试,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考场安排在第三教学楼(靠近五山地铁站A出口,由学校西南门入校,具体位置见图2),联系电话:020-85282135。3.考生的考场安排和座位信息详见准考证。联合招生办公室2023年4月28日图1暨南大学(广州石牌校区)地图图2华南农业大学地图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下称普通专升本)评卷工作已全部结束,将于5月4日统一发布考生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查询5月4日15:00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小程序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主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可通过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查询考试成绩。(三)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按栏目指引即可查询成绩。二、考试成绩复查(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查询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5月5日17:00前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当地市招生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的书面申请。复查内容为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但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须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并于5月6日17:00前登录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功能,将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按要求录入系统。5月10日前,我院将组织专人对省统考科目成绩进行复查,学校自命题的专业综合课成绩由各招生院校组织专人进行成绩复查。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成绩复查结果,由招生院校于5月10日上午12:00前录入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学校自命题专业综合课成绩有误需要更正的,招生院校须于5月12日前派专人将考生答卷和考生成绩更正报告送至我院考招一处。(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5月18日12:00起,考生可登录普通专升本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复查结果。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23年4月25日
[广东] 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3月加考)成绩即将公布
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3月加考)成绩将于4月25日上午9时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成绩: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et.neea.edu.cn/cet)查询。二、使用微信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进行查询。三、使用百度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向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操作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cet.neea.edu.cn/html1/folder/19081/5179-1.htm)查询。自2021年上半年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供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证书),考生可于5月5日10时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免费查询下载本次考试的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证书)与纸质成绩报告单(证书)同等效力。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发布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发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发布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将于4月17日由我院统一发布。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按考生卷面成绩(满分60分)÷3,四舍五入取整数后计得。英语听说考试成绩与英语笔试成绩合成考生高考英语科目的成绩。 4月17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一)官微查询方式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 (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方式 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三)百度小程序查询方式 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按栏目指引查询考试成绩。 二、考试成绩复查 (一)申请复查程序 考生查询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后,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8日17:00前凭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提出复查成绩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23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附件),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于4月19日17:00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菜单栏下的英语听说复查登记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 (二)复查结果告知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附件:2023年普通高考英语听说考试成绩复查申请登记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我省2023年实施专项计划有高校、地方两个专项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已报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 (一)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2023年8月31日。 (二)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要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相应录取分数线。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2023年起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二、招生高校、招生专业及实施区域 (一)招生高校与专业。“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招生章程、招生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招生学校及计划数详见附件1。省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布在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高校及具体专业。 (二)实施区域。我省2023年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仍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我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市、区)(附件2)。三、招生方式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方式。“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实行单独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完成。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相关高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纳入本科批次进行,实行单独划线、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方式。 (二)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选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填报时间和要求见省招生办公室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文件。四、报考方式和资格审核公示 (一)报考方式 1.“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在4月19日至25日,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下称“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https://pg.eeagd.edu.cn/ks)完成报名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2.“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4月19日至25日,考生凭注册账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地方专项计划”报名申请。 3.“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信息采集。“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将采集考生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的市、县、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以及考生高中三年的学籍等信息。 (1)考生须上传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监护人页电子版。对于因行政区域撤并或名称调整,考生申报的户籍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上呈现的信息不完全相符的,考生须上传两者实属同一区域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否则视为虚假信息。 (2)考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是考生的父亲、母亲,或者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法院等依法指定的监护人。考生在申报法定监护人信息时仅需申报符合条件的一名监护人相关信息。法定监护人非父亲或母亲的考生,须上传相关监护关系证明材料电子版。 (3)考生申请报名时,如“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呈现的考生学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考生须上传加盖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学校公章的学习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二)报考资格审核及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考生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负责,实行网上审核。“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与公安部门、学籍管理部门进行相关数据对接,提供辅助审核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申报信息、辅助审核建议,以及考生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 1.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4月19日至27日,报名点完成考生资格初审。报名点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申报的信息以及考生上传的户籍信息、学习经历等证明材料,将初审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初审不通过的须注明具体原因。撤回给考生补充相关材料的,须注明待补充材料内容,提醒考生于4月27日前重新提交申请。 初审完成后,由中学报名点在校内公示本校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县(市、区)招生办报名点公示初审通过的社会青年考生名单。 (2)资格复核。4月30日前,相关县(市、区)招生办完成初审通过的考生资格复核,将复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 (3)资格审核。5月10日前,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对县(市、区)招生办复核合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将审核合格的考生设置“同意”标志。逾期未完成考生资格审核而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相关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解释。 省教育厅与省公安厅、省招生办公室进行考生资格联审审核通过后,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 2.资格公示。 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公示本辖区内报考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审核通过考生的姓名、性别、学籍学校、实际就读情况、户籍地信息,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户籍地信息。各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对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地级市招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经地级市招生办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时不得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将所有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名单,还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五、违规违纪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未如实填报法定监护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对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有关地市及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从报名环节开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招生政策宣传。实施区域的有关中学,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或是印发、推送考生报考指南、填报须知等材料,让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内容,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真正惠及农村和脱贫地区的考生。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核。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工作的重要性,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报考组织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保障到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公示等工作,防止出现漏审、错审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要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切实做好资格公示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省级招办严格按投档规则向高校投放考生档案,并负责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的情况。高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规则的进档考生。新生入学后高校要认真开展考生资格复查。 附件: 1.广东省2023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计划安排 2.广东省2023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实施县(区、市)列表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4月13日
[广东] 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即将公布
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3日19:00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4月27日前,按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向其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以及联系电话等。 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edu.gd.gov.cn)相关通告。
[广东] 广东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证书报名时间
2023年广东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报名时间为4月14日10时-4月19日17时,报名入口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笔试考试时间为7月8日,来具体看下吧。 一、开考课程 2023年第二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和《烹饪》,共13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和《美术基础》2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1)笔试时间:7月8日 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2)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6月25日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8个考核点,分别是: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 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25日至7月9日内完成。 三、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0时-4月19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网址和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网上审核的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 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6月16日15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 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将于2023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举行。为确保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考课程 2023年第二次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开考课程为:《电工》《电子》《机械》《化学》《会计》《旅游》《美术基础》《教育基础综合》《音乐综合》《土木工程》《生物技术基础》《护理》和《烹饪》,共13门课程,其中《音乐综合》和《美术基础》2门课程不考理论,只考操作技能;《土木工程》只考理论,不考操作技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一)笔试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课程名称7月8日上午9:00-10:30电工、会计(理论)、教育基础综合、生物技术基础、护理9:00-11:00美术基础(色彩)7月8日下午14:30-16:00电子、机械、化学、旅游、土木工程、烹饪14:30-16:30美术基础(素描)会计(实操) 其中理论考试考点必须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二)操作技能考试 1.全省统一安排考试的课程与时间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课程名称6月25日上午9:00-12:00音乐综合(上午卷)下午14:30-17:30音乐综合(下午卷)14:30-16:30教育基础综合(美术) 本次《烹饪》操作技能考试在全省设有8个考核点,分别是: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揭阳捷和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顺德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茂名信宜职业技术学校、东莞市轻工业学校、清远市英德市职业技术学校,报考考生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 2.其他课程类别操作技能考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在6月25日至7月9日内完成。各门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详见附件1。 3.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辖区内现有操作技能考核点的实际情况指导、组织考生报考。当地如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应在当地组织考试。确实不具备考试条件需到外地借考的,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借考工作须由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事先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方可组织报名(《借考申请表》见附件2),未经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考生个人在网上提交的报考申请将因无法通过资格审核而被退回,无法完成报名。相关借考事宜请与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具有相关操作技能考点的地市,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借考工作。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相片采集上传及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包括:个人信息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等环节。各地市招生办(报考点)对报考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考生需密切关注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需按照各地市招生办确定的方式和时间缴交考试费;审核不通过考生的报名申请将被退回,无法进行缴费,考生可以在规定报考时间截止前重新选择本人符合条件的考点、课程进行报考。考生报名网址和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网上审核的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 如本市没有相应课程类别的操作技能考核点,相关招生考试机构需告知考生,并联系借考地市,征得借考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借考后,考生方可进行报名。 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需根据本地实际确定考试费缴交方式和时间,并通知有关考生,要安排专人(设置报名点)负责考试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442号)执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0时—4月19日17时,详情安排请查阅考生所在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报考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若考生报考既有理论考试又有技能考试的课程,考生上一次考试的理论或技能考试成绩只有一项达到等第条件的,其成绩只保留到相邻的下一次考试;有保留成绩的考生在当次考试报名时在报考信息填写环节可以选择保留成绩操作,系统将根据保留成绩库进行校验,校验通过后方为有效保留。如考生持有有效保留成绩,但网上报名时,未在系统中选择“保留成绩”选项的,视为自动放弃保留成绩。 2.考生须认真核对《考生报名信息表》并对本人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考生信息错误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获得有效的合格证书。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各有关报名点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的填报、校对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考信息填写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考生号并在页面上显示,考生还需继续完成上传(户口本、学生证等)资料,进行相片采集,信息确认并提交审核。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经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要求的缴费方式、地点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考生缴费成功,无论退考或缺考,报考费均不予退还。 3.报考《电工》《电子》《机械》《化学》操作技能考试的考生,在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时须出示学校(单位)开具的《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格式见附件3),否则将不予参加该科目操作技能考试。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场安排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自6月16日15时起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eeagd.edu.cn/zzjnzsks),直接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盖章)。请考生务必认真查看准考证注意事项,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或其指定的报名点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五、其它 理论考试及实操考试由各地市编排,其中烹饪实操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考点后地市负责编排。各地市须于5月9日前在系统录入考点考场数据和完成编排。烹饪考核点须于5月4日前填写考场安排表(附件4)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招二处。 本次考试使用2021年版考试说明,考生如需要可扫描下方“广东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小商店”二维码订购,如有疑问请联系(020)34270097。 附件:1.各课程操作技能考试工种类别代码及考试时间 2.借考申请表 3.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操作技能考试实习证明(岗位 工作证明) 4.专业技能课程(烹饪)考试考场安排表 查看附件.doc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11日
[广东]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征集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4.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5.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舞蹈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6.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7.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征集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征集志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我省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录取工作进展顺利,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部分院校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尚有部分已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被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12号)精神,为使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有升学的机会,经研究,省招生办公室决定对部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详见附件5、6)进行征集志愿,并组织二次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志愿时间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从4月4日12:00开始,4月6日12:00截止。二、 征集志愿条件(一)征集志愿资格线1.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依学考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4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40分、体育术科170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30分、音乐术科15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30分、美术术科150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25分、舞蹈术150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4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85分。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85分。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75分。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80分。(二)征集志愿考生范围1.凡参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总分(下称“学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依学考录取”征集志愿填报。2.凡参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并符合招生院校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证书”征集志愿填报。三、征集志愿程序和填报志愿方式(一)查询是否被录取。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查询录取结果。省教育考试院也将通过手机短信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二)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经查实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次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进行志愿填报。省教育考试院于4月4日12:00-6日12: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并确认,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三)填报志愿方式。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采用自行上网填报的方式。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及注册账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按本通知精神和相关要求自行上网填报。1.填报征集志愿时,“依学考录取”考生普通类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考生可选择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中的1类填报征集志愿,不得兼报。“3+证书”专科中职生考生可填报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考生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调剂选项。2.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4月4日12:00-6日12: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录入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并提交,并在网上确认志愿前,认真校对所填报的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逾期不填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4.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或人脸比对中的任一种方式进行志愿确认。选择短信验证码方式的考生将会在手机(高考注册时绑定)收到6位数字验证码,考生在系统中输入验证码即可完成志愿确认,验证码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选择人脸比对方式的考生,按照提示在摄像头先完成指定的操作,系统校验操作人与本人一致后,即可完成志愿确认。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月6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4月4日12:00-6日12: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4月6日14:00前)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5.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发送提醒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志愿。由于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考生在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6.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有序。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征集志愿填报,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四、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和程序(一)征集志愿网上录取时间。录取时间为4月6-7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最终确认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职院校及专业志愿,并确认志愿。(二)征集志愿网上录取程序1.对“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均实行一次性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2.对“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实行一次性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至院校专业组,由高校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3.对“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按照1:1的投档比例,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三)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专业组投档线低于《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粤招〔2023〕2号)公布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专业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五、注意事项(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专业技能证书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二)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包括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简章,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一经确认,投档后,不得申请放弃。(三)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信息无效。(四)按规定,考生参加2023年春季高考录取和征集志愿并被录取后,不能参加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和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其他未尽事项,按粤招办普〔2023〕1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依学考录取”、“3+证书”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依学考录取”、“3+证书”征集志愿和网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考生征集志愿表2.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3.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4.广东省2023年“3+证书”专科批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5.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普通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6.广东省2023年“3+证书”(含“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4月4日附件1-4附件5附件6
[广东] 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4日12:00开始征集志愿
2023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下称“依学考录取”)、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第一阶段录取于4月1日结束。据统计,“依学考录取”共录取14.26万人,其中,普通类录取13.48万人,体育类录取2057人,音乐类录取513人,美术类录取4913人,舞蹈类录取238人,广播电视编导类录取145人;“3+证书”(专科)中职生录取11.21万人;“3+证书”(专科)退役士兵录取362人,“3+证书”(专科)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录取242人。多数院校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填报志愿不平衡等原因,仍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出现缺额。经研究,省招生办决定对部分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并组织二次录取。填报条件(一)征集志愿资格线为:1.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依学考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4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40分、体育术科170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30分、音乐术科15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30分、美术术科150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25分、舞蹈术科150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4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85分。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证书”)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85分。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75分。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80分。(二)征集志愿考生范围:1.凡参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及2023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总分(下称“学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加“依学考成绩录取”征集志愿填报。2.凡参加了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且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总分达到征集志愿资格线,并符合招生院校相关专业技能证书等要求,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3+证书”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征集时间及办法4月4日12:00-6日12:00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填报征集志愿。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4月6日12:00-14: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继续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查询录取结果。省教育考试院也通过手机短信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请考生注意查收。注意事项(一)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查看征集志愿高校的招生简章,特别是身体条件要求和专业技能证书要求等情况,并尽量选择服从专业调剂,避免因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受限,被院校退档。(二)本次征集志愿学校有部分是收费较高的民办高校,报考部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须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意愿,认真查看有关高校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招生简章,了解收费标准情况,慎重填报,一经确认,投档后,不得申请放弃。(三)志愿填报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手机短信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发送提醒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不得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志愿。由于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四)考生如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志愿”。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考生点击“确认志愿”前,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填报的志愿最终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投档以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五)4月6-7日省招生办组织缺额院校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并确认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院校志愿无效。符合以上条件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参加征集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具体缺额院校及计划数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查询。公布的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仅包含专业的基本信息,其它报考条件请查阅《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普通高中生版或中职生版)》及相关院校招生章程。(六)按规定,考生参加2023年春季高考录取和本次征集志愿并被录取后,不能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录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4月4日
[广东] 华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公布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3年我省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方科技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11所高校开展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试点工作。日前,华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2023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已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现予以公布(见附件)。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是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考生需按高校公布的招生录取简章报名并提供报考材料,试点高校完成考生报名和综合素质材料初审后,实行以笔(机)试、面试,或笔(机)试、面试相结合等考核方式的综合素质测试,并参考学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相应比例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可登录各招生高校网站,了解各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安排。附件:华南理工大学等5所高校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附件
[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3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3年7月8日至9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3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门(详见附件1),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均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报考对象(一)历史等4门科目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4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3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在校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二)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3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3年4月10日至15日。其中,10日至12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13日至15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二)报名地点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并提前公布。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考生或已参加过2023年第一次(2月份)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3年前已报考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非首次报考的考生,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后,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或)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2023年6月20日至30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5月15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六、其他事项(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4月6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附件:1.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2.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3.2023年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6.残疾人报考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7.残疾人报考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8.残疾考生参加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3月31日 附件
[广东] 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34号)要求,我院对经各市招生办审核通过,并提交我院复核的390名考生转入高中学考成绩进行了认定和等级转换,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时通知考生查询成绩转入认定结果,4月10日12时起考生可登录学业水平成绩转入申请系统http://www.eeagd.edu.cn/xyspzr查询或自行打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缓考时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缓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缓考时间、地点缓考时间:2023年4月8日至9日。缓考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联系电话:020-38024685。缓考考生须于2023年4月3日12:00后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查看考试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检录,未按时检录的考生,按放弃考试处理。考生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点公布的属地防疫规定。二、缓考考生名单根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缓考名单(第一批至第九批)》,经省教育考试院与各有关地市招生主管部门及考点审查、复核,确认共132名考生符合缓考资格。体育术科缓考具体考生名单及相关安排和要求等请登录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gtzs.gzsport.edu.cn)查阅相关公告。三、工作要求(一)缓考按《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相关要求执行。(二)各有关地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及时通知缓考考生。(三)参加体育术科缓考考生所在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考试纪律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督促考生购买缓考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在本次体育术科缓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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