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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函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 号)精神,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对《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证明 ”)出具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 自 2023年10 月 9 日起,凡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均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告单》(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报告单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现场受理出具合格 考成绩证明。查询下载方法: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在“服务指南 ”栏目内,点击“办事大厅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栏目下点击“合格考成绩报告单 ”,也可直接访问成绩查询页面(http://xxcx.ganseea.cn/xyks/),即可查询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 二、合格考成绩报告单验证是在合格考成绩报告单有效期内,可用微信扫描报告单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也可通过访问验证网站(网址:https://xxcx.gan seea.cn/yz/),输入报告单编号进行验证。 已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超出有效期的不能成功验证,需重新下载。 三、需 2022 年夏季及以前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仍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现场办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四、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是甘肃省教育厅授权出具合格考成绩报告单并提供相关信息验证服务的唯一机构,对合格考成绩报告单中所列信息具有调整和解释权。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告单样张 2.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样张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1 附件 2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录取工作。2023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4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二、招生计划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75%。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二)参加了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一)考试安排1.广东省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术科统考时间安排另文通知。(二)成绩使用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1.5×50%。五、招生办法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一)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二)志愿填报达到我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三)投档方式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1.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四)录取办法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五)政策照顾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六)有关说明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六、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3年11月1-10日依学考录取报名(与夏季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3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报名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2024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招生章程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定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请各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10月8日
[广东] 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年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一)考试时间:1月13、14日;4月13、14日;10月26、27日。(二)课程安排:1、4、10月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3,其中2024年10月首次开考专业的开考课程考试安排在其他专业的后面(附件3末尾部分)。二、教材及有关情况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4。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三、其他事项(一)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二)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新生报名、报考要求按粤考委〔2023〕5号文中规定执行。(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2024年1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2024年4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3.2024年10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4.2024年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3年10月25日至3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习的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4年4月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3年10月报名后至2024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应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将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进行比对;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对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要利用报名的时机,对报考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7日
[广东]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清单》《规范》)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前开考专业的名称、代码、考试计划等进行相应调整。为使本次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与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平稳过渡,在充分考虑考生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决定对目前开考专业设置专业调整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并制定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调整及过渡期(一)关于本次专业调整的范围。本次有52个专业进行专业调整,其中45个专业调整专业考试计划,包括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15个。食品营养与卫生等7个专科专业,由于相关专业规范暂未公布,本次仅调整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文公布。各专业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二)关于专业新、旧计划的时间划分。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按年度区分新、旧计划。2026年前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旧计划,2026年起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新计划。(三)关于部分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说明。2018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后,少数专业存在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中含有多个专业考试计划,且每个专业考试计划对应主考学校不同的情况。本次调整后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仅设置一个专业考试计划,之前承担各专业考试计划的主考学校同时成为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四)关于专业调整过渡期的要求。本次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各专业使用旧专业代码、旧专业名称、开考旧计划课程;其中专科专业按照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本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按照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过渡期内使用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查询。2026年1月1日起,各专业使用新专业代码、新专业名称,开考新计划课程,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二、专业考试计划(一)各专业新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相关课程使用教材及考试大纲将会在过渡期内公布,请留意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告栏公布的相关信息。(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报考对象要求按附件2中该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表中规定执行。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办理毕业继续执行该专业原相关规定。三、课程顶替(一)2026年执行新计划后,2026年前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课程继续有效,可按《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及《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附件4)中的顶替办法,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为新计划课程,并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办理毕业时使用新计划课程学分计算。(二)2026年1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使用课程顶替。四、其他说明本次专业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相关信息,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列表(本、专科)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考试计划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及顶替说明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广东] 2024年广东3+证书高职高考时间安排
广东省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证书“3+证书”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日,考试时间为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来一起具体看下吧。 一、招生对象 (1)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2)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3)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 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3年11月1—10日 “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2024年1月 (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 2024年1月 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 2024年3月 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
[上海]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成绩证明”正式上线运行
为更好地服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大考生,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新增在线“成绩证明”功能,已正式上线运行。具体操作如下:凡参加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取得一门及以上合格成绩且未毕业的考生,可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https://ste.shmeea.edu.cn/login.html),点击顶部菜单【成绩业务】栏下的【成绩证明】栏目,点击页面中“未申请,点此申请”链接(如下图所示)进入申请成绩证明页面。 申请多个专业成绩证明的考生,可以通过右上角【+ 申请另一专业】按钮,再同时申请另一个专业成绩证明,如下图所示: 成绩证明申请页面:显示考生所选择的专业和该专业所有的合格成绩,并填写申请说明,如下图所示:考生提交申请后,需经主考高校和考试院两级审核,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考生可登录服务平台直接下载PDF版电子成绩证明。成绩证明上的二维码可以通过手机扫码进行验证,也可登录网址( https://ste.shmeea.edu.cn/verify.html)输入验证码进行验证。新版的成绩证明样式如下图所示: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须知
根据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要求,选择在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于2023年10月10日—10月24日22:00期间通过研招网进行备案(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ggjh/xymsh/index.do)。为避免影响报名及确认工作,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一、备案材料及要求1.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2. 《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彩色扫描件,需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本人签字确认);3. 非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2023年连续6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4. 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二、注意事项1. 考生须符合本市报考条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各报考点报名公告),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承担。2. 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备案通过后可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3. 考生材料上传后,材料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如超过3个工作日未反馈备案结论,请拨打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咨询。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报考“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报名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三、考试和证书要求(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二)证书要求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3.退役士兵考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三)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四、招生计划编制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五、志愿填报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六、投档录取(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三)征集志愿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七、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3年11月1—10日“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2024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八、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2024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2.广东省2024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9月28日
[广西] 2023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公告
我区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定于12月14日至15日举行,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安排日期时间科目科目代码12月14日(星期四)09:00-11:00语文10114:30-15:30思想政治10316:30-17:30信息技术10912月15日(星期五)08:30-10:00数学10211:00-12:00物理10615:00-16:30英语110二、报考对象和要求(一)报考对象。1.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2.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的我区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初中毕业学历且户口在我区的社会考生。(二)不得报考人员。1.处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三)科目报考要求。1.高中二年级学生须同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信息技术等6门科目。高中三年级学生报考未获得合格成绩的科目。2.考生已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我区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重复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三、报名报考安排(一)高中在校生报名报考。高中在校生由所在学校组织集体报名,10月10日至20日开展报名相关工作,10月23日至11月3日进行科目报考工作,逾期不再补报。(二)社会考生报名报考。社会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报考,使用“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xkpc.gxeea.cn:8280/),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其中,10月10日至20日期间,未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社会考生注册”注册考籍,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有考籍考生注册”注册手机号码。如需修改考籍关键信息,须于10月10日至20日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社会考生须于10月23日至11月3日进行网上科目报考并缴费,缴费完成才算报考成功,逾期不再补报。(三)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1日至15日。高中在校生由学校统一打印发放准考证,社会考生使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四)缴费标准。我区2023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考费为10元/科。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一)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见附件2),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二)英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在其他考生进行英语听力考试期间可以浏览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五、其他事项(一)已完成缴费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切勿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二)各考区相关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仅限社会考生)用户手册2.2023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3.2023年下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考区联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3年10月7日
[甘肃] 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对《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证明”)出具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公布如下:一、办理形式自2023年10月9日起,凡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均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告单》(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报告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现场受理出具合格考成绩证明。二、查询方法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在“服务指南”栏目内点击“办事大厅”,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栏目下点击“合格考成绩报告单”。也可直接访问成绩查询页面(http://xxcx.ganseea.cn/xyks/),即可查询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三、验证办法在合格考成绩报告单有效期内,可用微信扫描报告单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也可通过访问验证网站(网址:https://xxcx.ganseea.cn/yz/),输入报告单编号进行验证。已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超出有效期的不能成功验证,需重新下载。四、其它说明需2022年夏季及以前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仍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现场办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8日
[四川] 2024年四川高职单招考试科目及报名流程安排
2024年四川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3-4月份,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报名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才能报考单招。 一、高职单招考试科目 高职单招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试卷及答题卡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考试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构成,考试方式均为纸笔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 “普高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中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重点考查职业技术理论知识(文化艺术类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二、报名流程 报名参加2024年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报名成功且取得高考报名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进行高职单招网上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自主选择填报1个考点,再登陆考点指定网站,按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缴费。 三、考点设置 我省严格按照“质量优先、严格规范、动态调整”原则,遴选确定考点学校。考点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立项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含培育)建设单位;国家数字校园试点学校;近三年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等成果之一的学校。 符合上述条件的高职院校可设置考点。个别市(州)无符合条件的考点学校,由相应市(州)招考机构代设考点,代为组织开展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尽量满足考生就近参考。 四、考点选择 全省将提供充足考位,考生可在公布的考点中自主选择1个考点参加考试,一是考生可将拟报考学校作为考点填报;二是考生可就近选择所在地考点填报;三是在拟选考点考位不足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填报其他考点。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打印准考证,到所填报确认的考点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五、志愿填报 2024年,我省高职单招考生志愿参照普通高考专科批次志愿设置方式,统一设置为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高职单招考试成绩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注意志愿梯度。 六、录取规则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人数及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全省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对达到全省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根据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学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四川] 2024年四川高职单招通知公告安排
四川省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有关工作已经发布通知,报名时间预计为明年上旬,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自主选择填报1个考点,再登录考点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一)计划管理 科学核定招生学校年度招生总计划和高职单招计划,适度调整高职单招计划比例。省内高校当年高职单招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上年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55%,不超过学校上年高职(专科)招生总计划的70%。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原则上应达到高职单招计划数的50%以上。 (二)考试科目 高职单招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试卷及答题卡按招生对象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和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内容包括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重点考查职业技术理论知识(文化艺术类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三)考试报名 高职单招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在规定时间内,考生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自主选择填报1个考点,再登陆考点指定网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到所填报确认的考点参加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四)考点设置 按照“质量优先,严格规范,动态调整”原则,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遴选高等职业学校作为考点。考点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立项省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含培育)建设单位; 2.国家数字校园试点学校; 3.近三年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省级现代产业学院等成果之一的学校。 对近三年查实存在重大违规招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意识形态安全事件、重大违规就业行为、重大违规组织实习等问题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今后年度,根据以上情况,对考点学校进行动态调整。 对无考点学校的市(州),由相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代设考点,并代为组织开展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五)试卷评阅 高职单招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答卷实行全省统一评阅,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 (六)志愿填报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网站提示和有关要求填报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9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调配志愿。 (七)录取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高类和中职类考生人数及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按照一定比例分别确定全省文化考试、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在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下,对达到全省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的考生,根据其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的总分,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办法投档,供学校审录。 高职单招的报名方式、志愿填报、命题管理、考试组织、评卷管理、录取实施等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制定并公布。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为做好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根据《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等相关文件,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开始实施。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7日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 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Ι 音乐类 一、考试报名 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音乐教育类考试区分主副项。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考生若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报考类别(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高考报名时,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类型等信息。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或声乐四个科目,总分为300分。音乐教育类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300分。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考试成绩按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分别排序。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面试科目(视唱、器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2.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面试科目(视唱、声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副项(声乐、器乐各选其一)五个科目,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面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笔试科目(乐理、听写)考试成绩按卷面分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乐理 1.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 (二)听写 1.考试内容: 单音;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节奏:6小节左右;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小节;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f-a2以内。 2.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a1参照。 乐理和听写合卷考试,题型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共计60分钟。 (三)视唱 1.考试内容:新谱视唱,五线谱记谱;1条8小节旋律;调号为一升或一降;音域为b-e2以内。 2.考试形式:开始前提供标准音a1,考生一遍完成视唱。视唱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四)器乐 1.考试内容:考生网上打印笔试考试证时须填报应考的2首自备曲目信息(须为同一种乐器,不同曲目),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外文名称)和曲作者,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1首演奏,总时长不超过4分钟。考生须按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奏,考试方有效。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奏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考试形式: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除钢琴外,其他考试乐器由考生自行携带。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一种乐器类型,考生考试时应使用高考报名时所选定的乐器进行演奏。器乐科目的乐器类型分为:民乐(琵琶、南音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笙、唢呐、竹笛、二胡、箜篌);键盘(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萨克斯管);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打击乐(马林巴、爵士鼓、排鼓、小军鼓);流行器乐(电吉他、电贝司);其他乐器。 (五)声乐 1.考试内容:考生网上打印笔试考试证时须填报应考的同一唱法的2首不同的自备作品信息,须准确、详实填写每首曲目名称(外国作品须填写中文和外文名称)及词作者和曲作者,考试时现场随机抽取1首演唱,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如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生须按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考试方有效。考生未按照抽取的考试曲目进行演唱的,考试无效,该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考试形式: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声乐唱法的考查范围为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考生高考报名时须填报一种唱法,考试时应使用高考报名时所选定的唱法进行演唱。否则,该科目考试成绩记为零分。 Ⅱ 舞蹈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舞蹈类,并填报一个舞种方向。舞蹈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舞蹈即兴、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即兴30分、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每个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一)舞蹈即兴 1.考试内容:依据现场随机抽取的音乐进行即兴表演,舞种不限,时长1分钟。 2.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舞蹈基本功 1.考试内容: 测试身体条件,包括整体外形(全身正面、侧面、背面与上半身正面)和软开度(搬控前旁后腿、下腰)。 测试技术技巧,包括规定内容(平转、四位转、凌空跃)和自选内容(所有舞种方向的考生可在中国舞、芭蕾舞和流行舞中任选一个技术技巧体系进行测试,同一体系下至少包含不同类的三个单项技术技巧,时长不超过1分钟)。技术技巧参考目录详见考试说明。 2.考试要求:女生盘头,着吊带紧身练功衣、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无音乐。 (三)舞蹈表演 1.考试内容:自备剧目(或组合)表演,时长不超过2分钟。 2.考试要求: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考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着自备剧目(或组合)需要的课堂练习服装,可使用相关道具;男、女生均不可化妆(如有化妆,现场卸妆后方可进入考场),音乐(存储介质为U盘,格式为mp3)自备;服装颜色仅限黑、白单色,无装饰,如服饰不符合要求,需现场更换吊带紧身练功衣进行考试,不可佩戴头饰。 Ⅲ 书法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书法类。 二、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 两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书法创作150分(两幅作品各75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合场考试,分两部分进行,先进行书法临摹测试(90分钟),书法临摹测试结束后继续进行书法创作测试(90分钟)。两科中间间隔15分钟,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座位。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书法临摹 1.考试内容:对照两种不同字体范本进行临摹(各30字左右)。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90分钟 (二)书法创作 1.考试内容: (1)以篆书完成命题创作(20字左右),不提供篆书印刷体字样; (2)从楷书、隶书、行书中选择一种字体完成命题创作(30字左右)。 2.考试形式:笔试 3.考试时间:9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四尺三开宣纸由考场提供。毛笔、墨汁、砚台、毛毡等考试用具均由考生自备。不得将纸张、书法工具书带入考场。 2.临摹和创作答卷不得落款与钤印,不得做标记、画界格。 3.因答卷污损等原因,每种字体考试过程中仅允许更换宣纸一次。 4.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Ⅳ 播音与主持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播音与主持类。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作品朗读 1.考试内容:指定文学作品朗读,包括一首(段)古诗文和一段现代文学作品节选。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二)新闻播报 1.考试内容:指定新闻稿件播报。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试题,考试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话题评述 1.考试内容:对所提供的话题(素材)进行评述。 2.考试形式:现场抽取考题, 脱稿评述,考试时长不超过2分钟。 注: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单人单场面试方式,同一考生原则上应在同一考场一次性完成。考生三个科目的备稿总时长控制在10分钟。 四、考试要求 1.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佩戴饰品等行为。 2.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辅助工具,如道具、音乐播放器等。 Ⅴ 美术与设计类 一、考试报名 考生高考报名时,须选择报考美术与设计类。 二、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 考试包括色彩、素描、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均四舍五入后取整。 考试时间:首日下午13:30—16:30 色彩 次日上午8:30—11:30 素描 次日下午15:00—17:00 速写(综合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色彩 1.考试内容:人物头像、静物、风景 2.考试形式: (1)根据所提供的人物头像、静物、风景黑白或彩色图片进行模拟写生; (2)根据线描稿画彩色绘画。 3.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水彩、水粉(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素描 1.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 2.考试形式:根据图片资料模拟写生 3.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80分钟 (三)速写(综合能力) 1.考试内容:结合高中美术必修课《美术鉴赏》中的内容,根据命题进行创作。 2.考试形式:根据试卷的文字要求完成命题创作或根据试卷所提供的图像素材,按要求完成命题创作。 3.考试工具和材料:试卷用纸为八开素描纸(考点提供),绘画工具及材料为铅笔、炭笔、钢笔、签字笔(考生自备) 4.考试时间:120分钟 Ⅵ 表(导)演类 一、考试报名 表(导)演类专业省级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方向。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考试成绩互认(按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报考方向一经选定,不得修改。考试成绩按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分别排序。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每个科目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二)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每个科目考试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每个考试科目按照百分制评分,最终呈现的各科目考试成绩根据相应的分值比例折算后四舍五入取整。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 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3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自选曲目演唱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2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形体技能展现 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2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4.命题即兴表演 单人,现场抽取考题,稍作准备后进行考试,每人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服装表演方向 1.形体形象观测 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测量方法与要求见附件),再按照5—10人一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 2.台步展示 5—10位考生为一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 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 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1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分钟,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注:服装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2.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即兴表演科目。 3.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试形式与要求: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1200字;考试时长150分钟。 附件:形体数据测量方法与要求(点击查看)
[甘肃] 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考办、中心):为做好2023年冬季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冬季合格考”)网上报名工作,确保冬季合格考顺利组织实施,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对象我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籍学生,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及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统称“社会考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非我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名。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冬季合格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7日至8日,信息技术机试考试时间为12月13日至15日。具体安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的通知》(甘教考学〔2023〕5号)执行。四、报名办法及流程普通高中在校生实行集体报名,由地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基础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平台导入,具体工作分数据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场编排等四步完成。社会考生实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时间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一)数据采集(9月22日至28日)1.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统筹组织本辖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对象是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尚未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注册过的考生。凡是综合平台有基础信息的考生不再采集。2.采集工作完成后,由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学籍辅号等基础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导入综合平台(考试机构登录网址:http://missys.ganseea.cn),并对录入信息进行校验及资格审核。校验重点包括考生信息是否完整、学籍辅号是否准确等。9月29日前完成校验工作。3.因学籍变动需要变更基础信息的考生,由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综合平台上进行修改。变更内容为姓名、学籍学校、学籍辅号及民族四项。身份证号出现错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更正。学籍变动手续不全者不得变更。4.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函发〔2022〕2号),中职学校开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班的学生(以下简称“中职高中生”)参照普通高中生报名办法实行集体报名。综合平台为开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班的中职学校增加学校(机构)代码,由该中职学校负责其在综合平台的信息管理、数据维护等工作。“职普融通”普通高中学校开设的职业教育班和中职学校非普通高中班的学生,有参加冬季合格考需求的,须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报名。5.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采集照片。采集工作完成后,由报名学校负责将考生图像信息于9月28日前上传至综合平台(学校登录网址:http://gssch.ganseea.cn),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和信息校验。图像信息要求: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像素不小于240×320,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采集后的考生照片要求使用身份证号命名,照片为JPEG格式。(二)网上报名(10月7日至13日)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可登录综合平台(学生登录网址:http://xkwb.ganseea.cn)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地点不作限制。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尾号为X须大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尾号为X须大写)。首次登录的考生须更改初始密码。登录报名页面后,考生要核验本人基础信息,再填报年级、班级、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无误后确认提交。如发现本人基础信息有误,可向报名学校申请更正,学校汇总后逐级上报,统一修改后可再次确认。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ganseea.cn),点击“高中学考”选择“网上报名”进入注册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科目,并上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无误后确认提交(照片图像信息要求同普通高中生)。3.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并多次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则不可修改。已取得考试合格的科目报名无效。4.所有考生必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综合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三)信息确认(10月16日至20日)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确认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上交。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打印《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见附件1),确认表交报名学校。社会考生打印《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见附件2),确认表上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如个别考生无法打印纸质确认表,可向报名学校或报名单位申请免费打印。2.社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方可有效。对个别报名材料提供不全的考生,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可要求考生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3.报名学校和报名单位要再次审核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为本人等,10月20日前完成确认工作,具体流程按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组织进行。核验工作结束后,确认材料统一交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半年。4.凡不提交纸质确认表、不在纸质确认表上签字的考生,均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三)考场编排(11月中上旬)1.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设考点的,县级考试机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由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备。2.考试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因考生集中到现有标准化考场存在困难的,须经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批同意后,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场,其考试监控数据必须留存三个月存档备查。3.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场编排。考场编排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制作考生条形码随同试卷下发。五、考试经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教财〔2018〕54号)执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及处置预案。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置,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加强信息采集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严格按照《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见附件3)完成各项工作。要指导和督促考生认真核对基础信息,切实提高采集质量。 附件:1.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2.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 3.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辅号学籍学校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年 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往届生□ 班 级 班 级£ 科 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生签字:学籍学校意见 该生已在我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2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学校报名单位科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户籍地址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生签字: 学籍学校审核意见该生已在我校注册学籍(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县级考试机构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报名条件。 盖 章: 年 月 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填表说明 一、“社会考生”。指我省除普通高中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我省户籍的非在校社会人员。二、“学籍学校”栏。指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填写。三、“报名单位”栏。指考生报名所在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四、“照片”栏。要求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格式及要求与普通高中学生图像信息要求相同。如照片模糊不清、遮挡污损等,县(市、区)考试机构可要求重新上传,否则不予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五、“户籍地址”栏。指考生身份证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页照片上传系统平台作为报名资格核验的证明材料。六、“联系电话”栏。联系电话是学考报名的重要联络途径,务必填写畅通电话。七、“学籍学校审核意见”栏。指在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就读的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确认表,由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确认表上交。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用审核。八、“县区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指县(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户籍审核)。具有我省户籍但没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籍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与报名确认。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须经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再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具有我省户籍也有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的社会考生,既可以按户籍要求报名,也可按学籍要求报名。 附件3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序号时间工作阶段主要内容负责单位19月22日至28日数据采集1.准备学籍学生基础信息;2.规定时间内导入综合平台; 3.基础数据校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高中学校210月7日至13日网上报名 1.考生填报考试科目; 2.学校指导科目报考; 3.更正考生信息。各级考试机构普通高中310月14日至15日数据校验 报名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410月16日至20日信息确认 1.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确认表; 2.审核校验考生信息。市县考试机构普通高中510月21日至23日二次校验 基础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611月中上旬考场编排 1.编排考场; 2.准备考场信息,打印条码。各级考试机构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广东] 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有关规定,我省决定从2024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17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及主考学校我省自学考试本次开考新专业共17个,其中本科层次专业14个(类型为专升本),专科层次专业3个(类型为专科),各专业主考学校详见附件1。各专业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及规格、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设置与学分、课程说明等要求详见附件2。二、报名报考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须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内,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完成报名报考相关手续。实践考核课程按各主考学校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报考。三、考试安排及使用教材各专业首次开考时间为2024年10月,相关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及使用教材请留意我省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相关通知。相关课程的考试大纲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下载。四、专业停考各专业开考后,省考委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需求变化及专业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停考后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并按规定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安排相关课程的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结束后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五、其他(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各相关主考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位授予规定及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专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代码:00341)、《宪法学》(课程代码:05679)。本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0107)、《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代码:0032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重视,积极按要求做好开考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开考专业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汇总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安徽] 安徽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你选择在安徽省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报考事项公告如下,并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安徽省、所选报考点以及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和要求,以免错选错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仍采取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段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选择 1、全省共设置32个报考点,分别设在16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16所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合肥学院、巢湖学院)。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市的报考点;省属高校联合培养的全日制普通专升本考生可选择实际培养学校所在市报考点(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以便参加考试。考生户籍所在市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保障。 3、报考我省各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报考点,请参加单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上报名后11月1日前到报考单位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予补办。 4、报考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考生要严格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信息填报 1、报名唯一官方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取消后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最终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网上缴费 1、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2、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如有问题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提示或者咨询网站客服。 3、每位考生只需对一条最终有效报名信息缴纳一次费用,不需多次 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将不得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网上公告。 附件:2024年研招网报流程图(统考)
[广西]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的公告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公布如下:自2024年起,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专业代码:130201),可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有关报考详情可咨询广西艺术学院或查阅其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6日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布如下:自2024年起,星海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等10个艺术类专业、广州美术学院的书法学等13个艺术类专业(详见附表),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6日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序号院校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星海音乐学院音乐表演1302012音乐学1302023音乐教育130212T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5舞蹈表演1302046舞蹈学1302057表演1303018录音艺术1303089舞蹈编导13020610艺术与科技130509T11广州美术学院书法学130405T12中国画130406T13绘画13040214雕塑13040315环境设计13050316产品设计13050417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18视觉传达设计13050219数字媒体艺术13050820动画13031021艺术与科技130509T22工艺美术13050723陶瓷艺术设计130510TK
[辽宁] 2023年辽宁非师范类3+2补录志愿填报时间
辽宁省2023年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补录志愿填报时间10月8—10日,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https://www.lnzsks.com/wbzx.html)网站进行填写。 2023年我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全省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10月8—10日 填报志愿网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https://www.lnzsks.com/wbzx.html) 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志愿填报。 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学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网报志愿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 有关情况说明: 1.志愿设置。2023年我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志愿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两个有序专业志愿。 2.分数线控制。补充录取工作仍执行《2023年辽宁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填报条件。参加2023年辽宁省各市中考的考生可以填报。 4.录取安排。“3+2”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工作于10月14日至19日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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