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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0〕31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23日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方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对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确保2021年全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二、市统考科目、分值、考点及时间1.统考科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总分满分为450分。2.统考考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上海市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3.统考时间:2020年12月6日(星期日),具体安排如下:8:30—11:30 素描13:00—13:40 速写14:10—17:10 色彩三、市统考各科目的内容和要求(一)素描1. 考试内容: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2. 考试要求:(1)构图完整,透视比例准确 (2)结构严谨,明暗层次合理(3)塑造充分,体积感强(4)形象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3. 考试工具和材料:(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4.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二)速写1. 考试内容:人物、场景2. 考试要求:(1)构图完整,组合合理(2)结构、比例准确(3)形体、动态协调(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3. 考试工具和材料:(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2)绘画工具为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4.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40分钟(三)色彩1. 考试内容:静物、风景2. 考试要求:(1)构图完整,造型准确(2)色调明确,注重色彩关系的对比与统一(3)强调色彩塑造能力(4)用笔生动,富有艺术表现力3. 考试工具和材料:(1)试卷纸为四开画纸(考场提供)(2)绘画工具材料为水彩、水粉等(考生自备)4.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四、统考命题专业统考科目的试题按照市教育考试院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规定命制。试卷由指定的保密印刷厂印制,有关命题及试卷的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保密规定执行。参与审题及命题的专业教师及其他辅助人员不得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统考辅导教学,不得参加统考监考工作。五、考务管理本市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全市十所学校内。各考点学校牵头负责各自考点的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上海师范大学 21050001-21059999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1060001-21069999上海商学院 21070001-21079999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21080001-21089999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21090001-21099999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1100001-21109999上海石化工业学校 21110001-21119999上海市扬子中学 21120001-21129999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 21130001-21139999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21140001-21149999 六、阅卷评分及成绩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方式。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整个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发放统考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市纪委监察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上海商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阅卷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0〕30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23日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为确保2021年全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负责管理与协调音乐学类专业市统考工作。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二、市统考科目、分值、考点及时间2021年上海市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分为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三类。1.统考科目和分值: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科目: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4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3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各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总分300分。2.统考考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3.统考时间: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27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见考试安排表)。三、市统考各科目的内容和要求1.声乐演唱(1)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歌曲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及音乐表现能力等。(2)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歌曲三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歌剧咏叹调等。考试时由考生本人自选一首,考官抽选一首,共演唱两首。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3)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演唱技巧(40%)、音准节奏(20%)、语言风格(20%)、台风表现(20%),给予综合评分。考生不能自带伴奏。每个声乐考场备有钢琴伴奏教师,如需伴奏,考生需提供伴奏谱(五线谱)。2.乐器演奏(1)乐器选择① 钢琴演奏② 现代器乐演奏(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等)③ 打击乐演奏(西洋打击乐、中国打击乐、流行打击乐等)④ 管弦乐器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萨克斯管等)⑤ 中国乐器演奏(笛、笙、唢呐、管子、三弦、扬琴、柳琴、中阮、琵琶、筝、古琴、二胡、板胡等)考生根据演奏类型选择以上规定的乐器参加考试。(2)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乐器演奏,测定考生的演奏水平和音乐表现能力等。(3)考试要求:① 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② 现代器乐演奏: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③ 打击乐演奏:自备小军鼓练习曲一首;西洋打击乐:另须自选马林巴或定音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国打击乐:另须自选大鼓、排鼓、板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流行打击乐:另须爵士鼓(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④ 管弦乐器演奏:一套音阶、琶音(弦乐加奏双音音阶);练习曲一首;自备乐曲两首,抽考其中一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⑤ 中国乐器演奏:自备乐曲三首,抽考其中两首,每位考生演奏不超过8分钟(背谱演奏)。(4)评分标准:考官通过对考生的音乐风格把握及乐曲的完整性(60%),技术把握的准确性(40%),给予综合评分,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乐器演奏采用无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带伴奏,考场也不提供伴奏)。3.乐理(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检测考生对音乐中各种要素的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2)内容与要求:①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谱号谱表、各种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组、半全音的分类、等音、十二平均律)。② 常用符号(速度力度记号、演奏法记号、省略记号、装饰音、常用术语)。③ 节奏节拍(拍号、音值组合)。④ 音程和弦(各类音程和弦的原转位、调内音程和弦的构成和解决)。⑤ 调性(大小调式、民族调式、调号、辨别调式)。(3)参考书目:《音乐理论基础》,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4.视唱练耳(1)考试目的: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2)内容与要求:① 练耳笔试a. 听辨和声音程:八度以内单音程,仅要求写出性质;b. 听辨柱式和弦:大3、小3原位、转位,减3增3原位,仅要求写出性质;c. 听写节奏:2/4拍、3/4拍,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无音高的五线谱音符记写;d. 听写旋律: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小节,包含常用节奏及若干较复杂节奏,用五线谱记写。② 视唱口试一个升或一个降调号的大调或小调,2/4拍、3/4拍,8~12小节,两条均为五线谱。(3)参考书目:《单声部视唱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四、考务管理市统考考点设在上海音乐学院内。上海音乐学院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21040001-21049999五、考试评分及成绩公布音乐学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评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方式。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每个科目由评分教师组成评分小组,按考试评分标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评分。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分别确定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发放统考成绩单,并向合格考生分别发放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市统考合格证。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对应的相关专业;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也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上海音乐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0〕29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23日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21年全市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二、市统考科目、分值、考点及时间1.统考科目及分值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文稿朗读100分,图片述评200分,才艺展示100分,三门总分400分。2.统考考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静安区华山路630号)。3.统考时间: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见考试安排表)。三、市统考各科目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分为A、B、C、D、E、F等级,每个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一)文稿朗读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基本语音面貌。考查形式:指定稿件当场考查。考查内容:《普通话水平测试专用教材》中的朗读作品。评分标准: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整体形象气质、基本语音面貌、嗓音条件、表达技巧、对稿件的理解程度、情感表现的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判。A(90分-100分)嗓音条件好,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B(80分-89分)嗓音条件较好,基本无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的处理)纯熟,稿件理解准确,情感真实自然。C(70分-79分)嗓音条件尚可,无明显语音缺陷,表达基本流畅自然,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情感表达力。D(60分-69分)嗓音条件一般,有明显语音缺陷,表达技巧和能力较弱。E(40分-59分)嗓音条件较差、语音缺陷较多、基本没有技巧和情感可言。F(1分-39分)嗓音条件差,发音有缺陷,难以调整。(二)图片述评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构思创意、阅读理解及语言组织表达能力。考查形式:指定图片当场考查。考查内容:根据指定的图片及图片背景介绍,做一个简要的解读。评分标准:本项考试内容,考官从考生的即兴陈述、阅读理解、创作构思、语言演绎、归纳总结等方面进行评判。A(180分-200分)语言清晰、流畅,陈述清楚,构思新颖,逻辑感强,表达颇有新意,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强。B(160分-179分)语言清晰、流畅,陈述清楚,构思新颖,结构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强。C(140分-159分)语言基本流畅,陈述基本清楚,构思较好,结构较好,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强。D(120分-139分)语言不够流畅,陈述勉强清楚,构思一般,结构欠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弱。E(80分-119分)语言不够流畅,陈述不够清楚,构思陈旧,结构不合理,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较弱。F(1分-79分)语言逻辑混乱,陈述不清楚,思维混乱,语意不详,阅读理解、归纳总结画面内容能力差。(三)才艺展示考查目的:考查学生的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考查形式:内容自备(考场仅提供钢琴)。考查内容:考生展示自己准备的才艺。(具有表演性质的其他艺术形式,朗读类除外)。评分标准:本项考试考官从考生对所展示艺术门类的掌握程度、创作力、展示力、感染力等方面进行评判。A(90分-100分)具备该艺术门类较高等级要求,台风自然、表现力强。B(80分-89分)具备该艺术门类的等级要求,台风自然、表现积极。C(70分-79分)具备一定艺术修养和自我展现能力。D(60分-69分)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能够展现一定的片段或元素。E(40分-59分)对该艺术门类基本了解,自我展现能力差。F(1分-39分)不具备该艺术门类的基本要求。四、考务管理市统考考点设在上海戏剧学院内。上海戏剧学院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21030001-21039999五、考试评分及成绩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评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每个科目由评分教师组成评分小组,按考试评分标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评分。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发放统考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上海戏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8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23日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对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21年全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表演类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处理考生的来信、来访。二、市统考科目、分值、考点及时间1.统考科目及分值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声乐100分,台词100分,形体100分,表演200分,四门总分500分。2.统考考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静安区华山路630号)。3.统考时间:2020年12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见考试安排表)。三、市统考各科目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分为A、B、C、D、E、F等级,每个等级具体赋分由专家组评定。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一)声乐:演唱(清唱自备歌曲一首)A(90分以上)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节奏把握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强。B(80分-89分)嗓音条件较好。吐字较清晰,音准、节奏把握较准确、稳定。有较强的音乐表现力。C(70分-79分)嗓音条件一般。音准、节奏尚可。有一定的音乐表现力。D(60分-69分)嗓音条件基本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够准确、稳定。音乐表现力一般。E(40分-59分)嗓音条件不符合标准。音准、节奏不准确。完成乐曲演唱困难。F(1分-39分)嗓音条件差,音准很差。不能完成乐曲演唱。(二)台词:学生自备朗诵材料一篇,寓言、散文、故事、诗歌皆可。A(90分以上)语言流畅生动、吐字清晰、字音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色音量上乘,具有较好的表现力、感染力。B(80分-89分)语言较为流畅生动、吐字归韵准确、节奏鲜明、音色音量较好,具有一定的表现力、感染力。C(70分-79分)吐字归韵较准确、音色音量一般,语言表现力一般,基本能完成作品。D(60分-69分) 吐字归韵不够准确,语音问题较多,音色音量欠缺,无语言表现力,但能纠正者。E(40分-59分) 吐字归韵不准确,表现力欠缺;音色音量较差,调整困难者。F(1分-39分)吐字归韵差,无语言表现力或表达不准确,音色音量差,唇舌齿元音发音有缺陷者,或难以调整者。(三)形体:学生自备各种舞蹈、武术、健美体操等,无需伴奏。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身体柔韧度、协调性优秀且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的舞蹈,并且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者。B(80分-89分) 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基本功基本达标、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表达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者。C(70分-79分)能独立完成一曲完整的舞蹈,有可塑的能力,但舞蹈的表现力一般,身体运动素质也一般。D(60分-69分)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奏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E(40分-59分)四肢动作不太协调,节奏感较差,又羞于动作者。F(1分-39分)四肢动作不协调,毫无节奏感,不敢或不愿进行形体表演者,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四)表演:按指定的题材,由学生做集体小品或生活练习,进行即兴表演。A(180分以上)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表演时自然、真实,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塑造的人物形象鲜明,具有良好的表演潜质。B(160分-179分)审题准确、能够投入到规定的情境之中,表演中有一定的人物形象塑造能力,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C(140分-159分)审题基本准确,能够基本完成表演任务,但塑造的人物形象不够鲜明。D(120分-139分)审题尚准确,尚能完成表演任务,塑造的人物形象不鲜明。E(80分-119分)审题不准确,表演较为紧张,不能完成表演任务。F(1分-79分)表演过于紧张,木讷,甚至有明显的行为怪异,逻辑混乱。四、考务管理市统考考点设在上海戏剧学院内。上海戏剧学院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21020001-21029999五、考试评分及成绩公布表演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评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方式。表演类专业统考每个科目由评分教师组成评分小组,按考试评分标准,对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评分。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四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发放统考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上海戏剧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7号)
各有关招生院校:为做好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特制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23日 附件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本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管理,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一、专业考试组织机构及职责为加强对编导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确保2021年全市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上海市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负责编导专业统考的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接待考生的来信、来访。二、市统考科目、分值、考点及时间1.统考科目为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三门总分满分300分。2. 统考考点: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3.统考时间:2020年12月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8:30—10:30 故事创作12:00—14:30 影视剧评论写作(含观摩时间30分钟)15:00—17:00 艺术常识三、市统考各科目的内容和要求(一)艺术常识1.美术部分通过欣赏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创作时代及背景、类型、作者、内容、主题、流派(画派、思潮、主义、团体等)以及所产生的影响。(1)秦兵马俑(秦,泥塑、彩绘,佚名)(2)《洛神赋图》(东晋,绢本设色,顾恺之)(3)《兰亭集序》(东晋,书法,王羲之)(4)《清明上河图》(北宋,绢本设色,张择端)(5)《开国大典》(1953年,油画,董希文)(6)《最后的晚餐》(文艺复兴全盛期约1495-1498年,壁画,达芬奇)(7)《日出·印象》(1872年,油画,莫奈)(8)《思想者》(1880-1900年间,雕塑,罗丹)(9)《记忆的永恒》(1931年,油画,达利)(10)《玛丽莲·梦露》(1967年,双联画,安迪·沃霍尔)2.音乐部分通过欣赏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创作时代及背景、曲作者、种类、作品所传达的意境以及产生的影响。(1)《十面埋伏》(琵琶曲,王君锡传谱)(2)《梁祝》(小提琴协奏曲,陈钢、何占豪)(3)《黄河大合唱》(钢琴协奏曲,冼星海)(4)《二泉映月》(二胡曲,华彦钧)(5)《茉莉花》(江南民歌,何仿加工创作)(6)《命运交响曲》(交响乐,贝多芬)(7)《月光》(钢琴曲,德彪西)(8)《图兰朵》(歌剧,普契尼)(9)《自新大陆》(交响曲,德沃·夏克)(10)《天鹅湖》(芭蕾舞曲,柴科夫斯基)3.戏剧文学部分通过阅读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时代背景、作品的国别、作者、内容、主题及人物关系。戏剧篇目:(1)《玩偶之家》(挪威,亨利克·易卜生)(2)《哈姆雷特》(英国,威廉·莎士比亚)(3)《等待戈多》(爱尔兰,塞缪尔·贝克特)(4)《牡丹亭》(中国,汤显祖)(5)《雷雨》(中国,曹禺)(6)《茶馆》(中国,老舍)文学篇目:(1)《变形记》(奥地利,弗兰茨·卡夫卡)(2)《老人与海》(美国,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3)《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4)《理智与情感》(英国,简·奥斯汀)(5)《红楼梦》(中国,曹雪芹)(6)《阿Q正传》(中国,鲁迅)(7)《家》(中国,巴金)(8)《围城》(中国,钱钟书)(9)《金锁记》(中国,张爱玲)(10)《繁花》(中国,金宇澄)4.影视部分(1)影视基础知识掌握以下影视术语的基本内涵并能灵活运用。① 长镜头② 景别③ 蒙太奇④ 同期声⑤ 声画关系⑥ 运动摄影(推、拉、摇、移、跟)(2)电影篇目通过观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作品的国别、导演、剧情、人物关系、视听语言及画面造型等。中国部分:①《一江春水向东流》(蔡楚生、郑君里)②《小城之春》(费穆)③《霸王别姬》(陈凯歌)④《芙蓉镇》(谢晋)⑤《城南旧事》(吴贻弓)⑥《阳光灿烂的日子》(姜文)⑦《花样年华》(王家卫)⑧《一一》(杨德昌)⑨《刺客聂隐娘》(侯孝贤)⑩《卧虎藏龙》(李安)?《英雄》(张艺谋)?《江湖儿女》(贾樟柯)?《我和我的祖国》(陈凯歌、管虎、张一白、徐峥、薛晓路、宁浩、文牧野)?《地久天长》(王小帅)?《少年的你》(曾国祥)外国部分:①《摩登时代》(英国,查理·卓别林)②《精神病患者》(英国,阿尔弗莱德·希区柯克)③《天堂影院》(意大利,朱赛佩·托纳托雷)④《偷自行车的人》(意大利,维托里奥·德·西卡)⑤《西伯利亚的理发师》(俄罗斯,尼基塔·米哈尔科夫)⑥《辛德勒的名单》(美国,斯蒂芬·斯皮尔伯格)⑦《阿甘正传》(美国,罗伯特·泽米基斯) ⑧《四百下》(法国,弗朗索瓦·特吕弗)⑨《肖申克的救赎》(美国,弗兰克·达拉邦特) ⑩《罗拉快跑》(德国,汤姆·提克威) ?《放牛班的春天》(法国,克里斯托夫·巴拉蒂)?《小鞋子》(伊朗,马基德·马基迪)?《寄生虫》(韩国,奉俊昊)?《小偷家族》(日本,是枝裕和)?《1917》(美国,萨姆·门德斯)(3)电视、网络篇目通过观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时代背景、类别、形式、表现特色、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情节及人物形象等。①《白鹿原》(电视剧,刘进导演)②《新世界》(电视剧,徐兵导演)③《都挺好》(电视剧,简川訸导演)④《长安十二时辰》(网络剧,曹盾导演)⑤《庆余年》(网络剧,孙皓导演)⑥《故事里的中国》(电视栏目,中央电视台)⑦《上新了·故宫》(电视栏目,北京卫视)⑧《欢乐喜剧人》(电视栏目,东方卫视)⑨《最强大脑》(电视栏目,江苏卫视)⑩《声临其境》(电视栏目,湖南卫视)(4)纪录片篇目通过观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关信息:时代背景、类别、形式、表现特色、作品主创人员、主要情节及角色形象等。①《北方的纳努克》(罗伯特·弗拉哈迪导演)②《持摄影机的人》(吉加·维尔托夫导演)③《德兴坊》(江宁导演)④《花开中国》(黄瀛灏导演)⑤《幼儿园》(张以庆导演)⑥《美丽中国》(菲尔·查普曼导演)⑦《二十二》(郭柯导演)⑧《人间世·抗疫特别节目》(范士广等导演)⑨《帝企鹅日记》(吕克·雅克导演)⑩《四个春天》(陆庆屹导演)5.考试方式:(1)采用闭卷书面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2)试卷采用填空题、选择题、匹配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考查学生的艺术常识。(二)故事创作1.创作内容(1)事件:故事应由一个或多个具体事件构成。(2)人物:构成事件发展的主要角色与次要角色。注意以下方面:①外貌特征与心理特征的描述。②人物之间的关系。③性格的发展。(3)场面:构成事件发展的环境。注意以下方面:①适当介绍时间、地点。②环境的特征。③人物与环境的关系。(4)主题:通过事件表达的中心思想。注意以下方面:①主题健康。②不要将主题直白地讲出来,而要通过故事传达出来。2.创作要求(1)立意明确清晰;(2)情节合理独创;(3)角色鲜明生动;(4)结构合理巧妙;(5)语言自然流畅。 3.考试形式(1)采用闭卷书面考试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2)根据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编写相关的故事。故事内容必须用到图片等资料所提供的时间和空间、人物形象以及物件。字数不低于1500字。(三)影视剧评论写作1.影评内容(1)对主题的揭示要求考生通过对作品的读解,准确把握影片内容和主题。(2)对情节结构的把握能用简洁的语言介绍银幕故事;能把握情节的发展,对情节的设置与人物塑造和主题呈现之间的关系有准确认识。(3)对人物形象和人物关系的分析分析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及人物关系,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多面性和复杂性,对人物性格和人物关系的发展有所分析。(4)对画面和声音的初步读解要求抓住印象最深刻的画面和声音进行分析。以上为影评写作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一一列出并不意味着考试必须面面俱到,影评写作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倡在相对完整(思想与艺术)的分析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详略得当。2.影评要求影视剧评论要求紧扣影片进行分析评论。鼓励视角新颖、观点独特、言之有理、个性鲜明的文章。3.考试形式考场内当场观看影视剧短片两遍(观摩时间为30分钟);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观摩时间不计在内);评论文章字数不低于1500字。四、考务管理本市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点设在上海大学内。上海大学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及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市统考准考证起讫号:21010001-21019999五、阅卷评分及成绩公布编导类专业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方式。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整个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三门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编导类专业市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发放统考成绩通知单,并向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上海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阅卷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上海] 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
语文科数学科英语科
[广西] 2020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0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11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提示如下: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10月31日前)申请“广西健康码”(扫描附件中二维码申请),并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出现异常的要及时诊疗。从区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要第一时间向考生所在高校人事处报告和登记。考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出示健康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二、10月31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尽量避免离开广西,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三、10月31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诊疗。如决定参加考试的,须向考点学校报告,联系电话:广西大学,0771-3235622;广西师范大学,0773-5822867;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0771-3265060。四、考试当天,考生须提前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品前往考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出示当天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
各有关高校、各区及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0月21日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一、报名和确认(一)报名条件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相关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二)网上咨询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三)文化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凡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2日—6日(11月2日—5日,每天8:00—21:00;11月6日8:00—16:00)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网址:www.shmeea.edu.cn)进行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安排;其他考生于2020年11月13日—14日到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办理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5号)(四)专业考试报名及网上付费1.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报名凡参加艺术类市统考的考生,须在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各类别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仔细确认并勾选。2.市统考网上付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6日—18日在“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中支付所选择的艺术类相应的考试费用(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20元/人,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每科目考试费50元/科),网上付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选择的考试项目。已缴费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可申请退费。3.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凡报考高校校考的考生,也须于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时勾选校考选项。参加校考的考生,根据报考学校要求,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应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完成校考的报名、付费、考试等相关工作。(五)市统考考点选择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继续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考点信息如下:(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设十个考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静安区原平路55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上海市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2)编导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3)表演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5)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设一个考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报名参加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的考生自动匹配以上对应考点。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于2020年11月19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二、考试(一)考试形式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含校考)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专业考试分为市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市统考。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的市统考类别。(二)专业考试1.市统考市统考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1)市统考的类别及考试科目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七个类别的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450分)。编导类专业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表演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门(表演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总分5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门(图片述评满分200分,其他每门满分100分,总分400分)。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4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门(每门满分100分,总分300分)。(2)市统考准考证下载及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且付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上海招考热线”。(3)市统考考试时间 统考类别考试时间编导类2020年12月5日美术与设计学类2020年12月6日表演类2020年12月19日—2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类2020年12月19日—20日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2020年12月26日—27日 2.校考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市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面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具体要求,2021年起,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高校要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 经批准由高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外省市艺术类高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专业校考的,须于2021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监督检查。获准组织校考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去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三)文化考试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四)市统考成绩公布市统考采用全市统一阅卷、统一登分、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成绩复核方式。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确定各类别市统考合格线,于2021年1月中旬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三、违规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四、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2021年起,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 附件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工作内容和要求负责单位日期报名信息确认本市招收艺术类专业高校网上咨询市教育考试院、相关高校、东方网2020年10月24日所有报名参加本市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以及艺术类校考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1月2日—6日(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区考试招生机构本市学籍应届毕业生:2020年11月12日-15日;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2020年11月13日-14日(具体以各区安排为准)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的考生网上付费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1月16日-18日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网上查看系统分配考点市教育考试院2020年11月19日高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相关招生高校见各高校招生简章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的考生网上下载准考证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详见“上海招考热线”专业考试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市教育考试院、统考考点2020年12月5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2020年12月6日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2020年12月19日-2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0年12月19日-20日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一考试2020年12月26日—27日艺术类统考成绩网上查询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1月中旬寄发艺术类统考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2021年1月中旬1.高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单独组织的校考相关招生高校见各高校招生简章
[上海] 上海市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即将开考
上海市2020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24日、25日进行。请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注意考试时间,确保准时考试1.报考“高起专”考生,10月24日9:00-11:00考语文,14:30-16:30考数学;10月25日9:00-11:00考外语。2.报考“高起本”考生,10月24日9:00-11:00考语文,14:30-16:30考数学;10月25日9:00-11:00考外语,14:30-16:30考史地或理化。3.报考“专升本”考生,10月24日9:00-11:30考政治,14:30-17:00考外语;10月25日9:00-11:30考专业基础课。每场考试提前60分钟到达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以免耽误考试。二、关注防疫要求、确保健康考试1.考生应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发布的《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防疫提示》做好考前准备。2.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健康安全承诺书》以及实时更新的“随申码”绿码参加考试,并根据考点安排进行健康检测。三、遵守考场纪律,确保诚信考试按照教育部、市教委的部署,本市将一如既往地严肃考风考纪。本次考试继续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统一配备视频监控、无线信号屏蔽和金属物品探测器等设备,全程监控考试进程。公安、经信委等部门将采取现代化监测手段,严厉打击舞弊行为。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认真学习掌握“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发布的《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相关提醒》中关于“考场规则”、“答题注意事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和《刑法修正案(九)》等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老师的工作,主动上交除考试必需文具之外的个人物品,比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而带来的处罚。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荣辱观,严守在报名时确认的“诚信考试承诺”;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相信试题买卖信息,不要购买作弊器材,更不能参与作弊团伙,不要因眼前小利或一时迷惑给个人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和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国家考试的公平、公正,共同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 2020 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20年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录取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2020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10月27日至11月7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2,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要在省招生平台上使用“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 2.新生的分类:由于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中专两种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信息。各校要在省招生平台上使用“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要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各校要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按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 今年部分学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2020年春季招生工作,对已经注册为春季学籍的考生,此次须一并进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网址为:http://zhk.ahzsks.cn/firstWeb20201/list.jsp,春季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如上所述。2020年春季招生的计划为2019年各市编制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不含省外学校)。2020年春季招生对象为2019年前(含2019年)毕业的初中生、高中生。春季招收录取的新生纳入2020年招生规模总量。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为:10月27日至11月7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2,网上技术支持为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工作QQ群(群号为: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20〕28号)公布的范围。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网上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取后退档”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新生的专业调整:凡有需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5.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人工录取”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6.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和安徽省特殊教育中专学校五年制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中考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招收参加单考单招考生的,请相关学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采集和上报工作,数据报送至省考试院中招处(联系人:余老师,邮箱:89197418@qq.com,联系电话:0551-63609511)。 三、缴纳录取费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缴费。因涉及到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各校在获取到省考试院发放的缴费识别码后,按照相关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缴费和打印发票,缴款识别码及操作手册获取方式将在工作群中另行通知。学校不得将该项收费转嫁给学生。财务联系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四、领取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办理三二转段录取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录取全日制普通中专的学校凭缴费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20年新生名册(2020年春招新生名册可一并领取)。 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学校凭缴费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2020年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8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36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11(余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预约时请务必说明新生名册的种类)。 五、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28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普通中专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五年制高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分校新生名册”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和附件4);(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36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11(余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 七、其他要求 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普通中专新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五年制高职新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信息变更学生的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并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对,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附件:1.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 2.2020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3.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4.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0月22日 抄送: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 附件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 加入申请表 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 部门 办公电话 (区号+电话号码) 移动 电话 QQ号码 电子 信箱 备注 备注: 1.空间有限,每校只允许申请二人,此表传至中招处,传真:0551-63609536。 2.申请人在传真发出后,用QQ群查找功能,按群号15261481来查找到中职招生QQ群,然后提出加入申请,并在请求信息项中写明学校名称和申请人的姓名,同时电话联系0551-63609536(王老师)申请加入。 附件2 2020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 文件名:学校代码.xls 列号 列名 类型 字段名含义 说 明 1 FXM 文本 姓名 最多4个汉字,字库中查不到的字一律用“□”表示,“□”的区位码为“0185” 2 FSFZH 文本 身份证号码 注意保持与出生年月的一致性 3 FXBDM 文本 性别代码 1-男,2-女 4 FCSRQ 文本 出生年月日 文本格式,由4位年份、2位月份和2位日期表示,不得使用日期、时间格式 5 FMZDM 文本 民族代码 01-汉族,03-回族,59-其他 6 FMMDM 文本 政治面貌代码 01-党员,03-团员,13-群众 7 FKSLBDM 文本 户口类别 1-城镇,2-县镇非农,3-农村 8 FBYND 文本 毕业年度 4位数字表示,指考生目前的毕业年度 9 Fzydm 文本 专业代码 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20〕28号) 10 FDSDM 文本 生源所在市代码 2位数字表示,见表1 11 FXQDM 文本 生源所在县区代码 2位数字表示,见表1 12 FLXDH 文本 联系电话 指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 13 FTXDZ 文本 家庭详细地址 最多20个汉字 14 FYZBM 文本 邮政编码 15 FZGF 数值 政策照顾分 计入文化课总分 16 FCJ01 数值 语文成绩 17 FCJ02 数值 数学成绩 18 FCJ03 数值 英语成绩 19 FZYCJ 数值 专业成绩 说明:1.同一所学校有两个以上代码需分别做表,用相应的学校代码命名,学校代码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20〕28号)。 2.本数据格式中各列名、类型以及列顺序未经允许不得更改。 3.数据中涉及到的字母和数据均采用半角表示,字段中涉及到的“前导0”不得省却,如“01”不得省却为“1”。 表1 安徽省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市、县(市、区)代码表 地市名称 县(市、区) 代 码 地市名称 县(市、区) 代 码 合肥市 01 市 区 瑶海区 庐阳区 蜀山区 包河区 新站区 经开区 高新区 长丰县 肥东县 肥西县 庐江县 巢湖市 0101 0102 0103 0104 0111 0112 0113 0114 0121 0122 0123 0124 0181 芜湖市 02 市 区 芜湖县 繁昌县 南陵县 无为市 0201 0221 0222 0223 0225 蚌埠市 03 市 区 蚌山区 禹会区 龙子湖区 淮上区 经开区 高新区 怀远县 五河县 固镇县 0301 0302 0303 0304 0305 0306 0307 0321 0322 0323 淮南市 04 大通区 田家庵区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潘集区 毛集区 高新区 凤台县 寿 县 0402 0403 0404 0405 0406 0407 0408 0421 0422 马鞍山市 05 市 区 当涂县 含山县 和 县 0501 0521 0522 0523 淮北市 06 市 区 濉溪县 0601 0621 铜陵市 07 市 区 铜官区 郊 区 义安区 枞阳县 0701 0711 0712 0721 0722 安庆市 08 市 区 迎江区 大观区 开发区 宜秀区 怀宁县 潜山市 太湖县 宿松县 望江县 岳西县 桐城市 0801 0802 0803 0804 0811 0822 0824 0825 0826 0827 0828 0881 地市名称 县(市、区) 代 码 地市名称 县(市、区) 代 码 黄山市 10 屯溪区 黄山区 徽州区 歙 县 休宁县 黟 县 祁门县 1002 1003 1004 1021 1022 1023 1024 滁州市 11 琅琊区 南谯区 来安县 全椒县 定远县 凤阳县 天长市 明光市 1102 1103 1122 1124 1125 1126 1181 1182 阜阳市 12 颍州区 颍东区 颍泉区 临泉县 太和县 阜南县 颍上县 界首市 1202 1203 1204 1221 1222 1225 1226 1282 亳州市 13 谯城区 经开区 涡阳县 蒙城县 利辛县 1301 1302 1323 1324 1327 宿州市 22 ??徘?/span> 砀山县 萧 县 灵璧县 泗 县 2212 2221 2222 2224 2225 六安市 24 金安区 裕安区 霍邱县 叶集区 舒城县 金寨县 霍山县 2402 2403 2423 2424 2425 2426 2427 宣城市 25 宣州区 郎溪县 广德市 泾 县 旌德县 绩溪县 宁国市 2501 2522 2523 2529 2530 2531 2581 池州市 29 贵池区 九华山区 东至县 石台县 青阳县 2901 2912 2921 2922 2923 附件3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考生入 学年度 准考证号(见录取新生名册) 姓 名 变更项 名称 变更前 信息 变更后 信息 申请变更 原因描述 学校经办人审核签字 学校学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公章 以上考生信息变更经我校审查全部合格真实,如有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承担。 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考生入 学年度 准考证号(见录取新生名册) 姓 名 变更项 名称 变更前 信息 变更后 信息 申请变更 原因描述 学校经办人审核签字 学校学籍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学校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并盖公章 以上考生信息变更经我校审查全部合格真实,如有遗留问题,由我校负责承担。 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期确定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如下:编导类2020年12月5日美术与设计学类2020年12月6日表演类2020年12月19日-20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类2020年12月19日-20日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2020年12月26日-27日 各项专业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将陆续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微信“上海国子监发布”(shmeea_fabu)公布,请考生关注。
[河北] 2021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重要提示: 本简章公布的停考专业为我省即将停止考试的专业,请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注意停考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以免影响毕业。详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询。 一、报考专业和课程 1.各专业的理论课程安排详见本简章《2021年4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和《2021年4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2.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详见本简章《2021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和《2021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以上安排,考生均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报名时间 1.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1年1月5日-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2.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21年5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附件: 1.2021年4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2.2021年4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3.2021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4.2021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安徽] 安徽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考试组织实施,保障广大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要注意并遵守以下事项。 1.10月16日开始,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记录体温,建议不要离开本省,避免聚集在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2.参加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并携带至考场上交且考试当天安康码需为绿色才可进入考场(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安康码为非绿色或者异常等情况,需尽快就医,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转绿工作。 3.考前14天内从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来皖、返皖的考生,须全员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疫情重点地区返皖的考生须进行14天居家隔离。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预留充分的时间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区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2)考试当天显示绿色的安康码(不用打印); (3)《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打印件(须本人签字,如报考多个科目,只需首场考试时提交即可); (4)从境外、非低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来皖、返皖考生,须在进入考点时,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本人签字,如报考多个科目,只需参加首场考试时提交即可)。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考区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要求,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一: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0月16日
[上海] 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相关提醒
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24日(星期六)、25日(星期日)举行。为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顺利平稳,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本次考试的准考证采取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180.168.96.118或http://202.121.151.118。下载打印时间:2020年10月19日-10月25日(每天9:00-20:00)。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3.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答题纸样张4.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上海] 2020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提示
各位考生:2020年下半年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1.考生须在10月17日前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员。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9.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上海] 2020年下半年(第77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1. 考前14天,考生须在沪且不得离沪。如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就医凭证;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考试当天须出示本市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阴性报告;考试当日经多次测量确定体温≥37.3℃的考生,建议不参加本场考试,如坚持参加考试的,则须出示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查验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监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咳嗽、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考场考试,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者不得入场考试。2. 符合防疫要求的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上海“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进入考场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其它时间须佩戴口罩。3. 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或深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物品放在监考员指定的位置。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的录放设备以及修正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除规定科目外,严禁携带计算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4. 考生入场时,须将《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交给监考员。入场后,按照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考生笔迹确认部分等栏目,正确粘贴条形码。凡答卷、答题卡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条形码粘贴错误,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5. 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在考试交卷前,不得离场。6. 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7. 在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需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8. 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出考场。9.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10.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上海] 2020年下半年(第77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 答题卡分为通用答题卡和专用答题卡。通用答题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科目可以通用、混用的答题卡;专用答题卡是指仅此科目使用的答题卡,不能与其它任何科目通用、混用。具体样式如下: 2. 考生在拿到答题卡时,应先检查答题卡正反面,如果发现答题卡字迹模糊、行列歪斜或单面缺印等现象,要及时向监考员报告,更换答题卡。3. 填涂答题卡时,应用2B铅笔将选中项涂满涂黑,深度以盖住框内字母为准。修改时用橡皮擦除干净。4. 考生务必在答题卡上作答,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按注意事项上的规定认真执行。5. 答题前,考生须在答题卡的规定区域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代码和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如卡上已有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的,考生不用再填写)6. 考生拿到条形码后,须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相符,如有问题须立即向监考员反映。考生须将条形码正确粘贴到“条形码粘贴处”,条形码须在条码框内横向粘贴。考生不得对条形码进行裁剪、涂改。7. 开始作答时,注意答题用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书写黑色或深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书写时要字迹工整、清晰,不要写的太细长,字距要适当,行距不宜过密,不得使用铅笔、红笔或圆珠笔等其他笔书写。8. 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作任何涂、画和标记。9. 答题卡的矩形边框内为答题区域,答题区域外的任何文字,经计算机扫描后,将不被显示。考生必须在指定的答题区域答题,切不可超出边框,否则,答案无效。10. 客观题必须按答题卡题头提示的规定格式填涂,否则,答案无效。11. 在主观题答题过程中如需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该书写内容划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的书写与正文一样,不得超出答题区域的矩形边框。修改答案允许使用橡皮擦,但不能造成答题卡破损。禁止使用涂改液、胶带纸改错。12. 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笔迹确认内容,不再另行填写笔迹采集卡。13. 保持答题卡面的清洁,不得折叠,不要弄破。14. 凡违反上述规定,可能造成无法评卷,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考〔2020〕3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0年10月23至29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10月30日。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1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批量违规报名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安徽省退役士兵安置方式证明》。 在中国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居住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报名。 (四)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与文化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对应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否则,其校考合格不能作为录取投档的依据。 (五)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六)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七)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八)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公布。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 2021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一)高考加分项目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地方性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 (二)优先录取项目 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先录取范围如下: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该优先录取项目以户籍中的“民族”信息为准,考生个人无须申报。 (三)政策优待项目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优待项目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2021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项目等如有新变化,将以教育部和我省相关政策执行。 (四)资格审查和公示 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所有申请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的考生,在审核结束后均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要求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它信息。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办留存。 (三)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相关办法,主动联系各级公安机关,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查,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查与比对工作,继续加强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工作,对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审查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完毕后审查人须在《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各报名点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审核。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审查情况汇总,于2021年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考试院。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省考试院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报名点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常态化”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管理。高考报名前,考生尽量不要离开报名所在地,在外地的考生也应返回报名所在地,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风险排查。考生应尽量避免与外地来皖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各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和防护标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报名场地消毒、考生体温检测登记、安全防护、异常情况处置和报名现场引导等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报名点),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管理,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规程,认真做好组织和服务工作。针对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报名无疏漏,信息无差误。 (三)为准确采集考生身份信息,各报名点须配备基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信息采集设备及其他设备。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必须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要从维护高考信誉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防止工作差错,努力提高高考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隐患。 (五)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工作,使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流程,方便、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六)各地要严格掌握报名条件,认真审查考生各类资格,杜绝弄虚作假现象。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相关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七)省考试院将对各地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考核。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报名流程图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广西师范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广西师范大学:你校《关于增设小学教育为自考网络助学办学专业的请示》(师政报〔2020〕170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小学教育(040107)1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络助学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 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防疫提示
各位考生: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24日-25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作如下提醒:1.10月10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考前14天进行的身体健康监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员。6.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7.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9.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2020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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