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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 将于3月1-5日进行
安徽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3月1日09:00-5日18:00进行。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1年4月份考试时间为4月10-11日。开考科目、专业计划、教材版本及自考政策等信息可在我院门户网站(网址:www.ahzsks.cn)相关栏目进行查询。 二、报名网址 报名网址为http://zk.ahzsks.cn/。系统限定每位考生在整个报名期间只能报考一次(最多能报四门课程),考生如报考多个专业也必须一次性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无法再进行补报、改报。报名网站不提供教材征订,考生可根据我院公布的教材版本自行购买。 三、支付方式 报名平台引进了第三方支付方式进行网上缴费,支持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的网银和信用卡。 四、新生照片上传 第一次参加自考的新生(或更换地市参考)通过网上直接上传照片(已有照片的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具体方法是:新生登录报名首页注册后,获取准考证号,用准考证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照片上传”,按要求上传规定格式的照片。各市教育考试机构(自考办)后台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后方可选择报考课程和缴费。 数码照片格式如下: 144宽×192高像素,分辨率300dpi以上,大小在15kb,文件格式为jpg,照片为免冠、露双耳、露双眉正面单色背景的标准像。 由于上传照片需要审核,建议新生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完成照片上传,上传后次日再次登录查询“照片审核结果”,审核不通过可再次上传直至审核通过。反复多次审核不通过的可联系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https://www.ahzsks.cn/gdjyzxks/contactus.htm)。未成功上传电子相片或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无法完成报名。该照片也将用于毕业证书,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格式上传。 五、特定考生报名 无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或境外人员等,首次报考时,须携带证件到报考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注册,用注册后获得的准考证号到网上报名。有二代居民身份证件的,请直接在网上自行注册报名。 公安管理专业本专科为公安行业内委托开考的专业,对考生资格有严格要求,新生报考该专业时,须先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审核人将准考证号和公安管理专业进行绑定,已绑定专业的老考生和新考生即可以登录系统进行报考。 报考该专业更多信息请咨询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电话:0551-65381298;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559号。 监狱服刑人员第一次报考前,需由监狱管理人员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集体注册,取得准考证号后再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已有准考证号的监狱服刑人员可以直接报名。 六、其他 如有重复性扣款或已缴费且报名未成功的情况,我院会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左右集中处理退款。 附件: 自考网上报名操作示例图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20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对应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标准,进一步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我厅对《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将作为2020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和考试复习的依据。现予以公布。 福建省教育厅 2021年2月3日 附件: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rar
[河北] 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的通知
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适应数字化时代和新媒体行业发展需要,培养新闻传播领域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助力京津冀融媒体建设,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下半年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现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业考试计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面向社会开考。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承担。主考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充分发挥主考学校的作用,严格贯彻“教考职责分离”的原则,确保培养质量。 三、请各市自学考试委员会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指导各助学单位开展助学工作,并采取有力措施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以保证国家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传播与策划(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上海] 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3月4日至7日进行
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将于2021年3月4日(星期四)至7日(星期日)每天8:30—22:00进行。届时请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首页“考试报名”栏目进入“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考。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为四天(含付费),请各位考生在选择报考课程后及时进行付费,否则课程报考无效。特殊类型考生(身份信息网上未确认成功的考生、需要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的考生等)信息审核仍采用网上人工审核方式,具体流程按“报名平台”提示操作。特别提醒:1.本次自学考试报名有部分高校部分专业拟对新考生报名人数进行限制,详情请关注报考高校网站的报名公告。为防止网络拥堵,建议老考生从3月5日开始报名。2.根据上海市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提醒各位考生:考前14天起,考生须在沪并不得离沪,提前完成“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请和注册,下载并填写“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必要时须提供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报告;备考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在考前公布考试实施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及各主考高校网站。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实施办法2. 主考高校联系方式及开考专业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21〕5号)
各主考高校自考办: 根据全国考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开考安排的有关规定,结合上海的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1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第一周)2.2021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第二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日
[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价报告即将发布
本次发布的是2020年6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和2020年7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报告,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六门科目。评价报告内容分中英文,从学科的知识内容和能力目标两个维度进行分析,呈现学生在不同维度上的表现,为学生学习提供参考。成绩评价报告采取网上发布形式,考生可于2021年2月4日(星期四)10:00到2月28日(星期日)22:00登录网址(https://kspj.shmeea.edu.cn/web/#),点击“学生登录”,输入考试通知单上的12位学业考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考生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含字符),查询和下载报考科目的考试成绩评价报告单。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不断丰富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评价报告的内容和形式。欢迎广大同学对成绩评价报告提出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官方微博“上海国子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海国子监发布”等渠道向我们反馈。
[上海] 2021年4月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考纲书目表
1.全国统考课程教材考纲书目表2.市级统考课程教材考纲书目表3.华东区协作统考课程教材考纲书目表
[上海] 2021年3月(第6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海考区网上报名将于3月2日开始
2021年3月(第6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3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举行。相关级别的证书种类、科目代码和获证条件详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体系(2021版)”(附件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3月2日(星期二)10:00至3月5日(星期五)16:00期间完成报名,过时不再受理。二、报名流程考生可访问统一的报名网址(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公网:https://ncre-bm.neea.cn;),选择“上海市”入口进入登录页面,按照相关提示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网报步骤。首次登录系统需要注册获取登录通行证,若考生已有通行证账号,可以直接登录报名。每门科目报考费105元。三、考点选择及相关提示根据现阶段防疫要求及考点实际情况,本市大部分考点只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已设考点的学校在校生在本校报名;本校无考点和社会考生选择“接受非本校在校生”的考点报名。详见2021年3月考点开考信息一览表(附件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数高校考点仍实行封闭管理,不接受社会考生参加考试。本次报名仅6个考点对社会开放,考位较少,考试科目相对单一,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尽快完成报名缴费,望考生理解配合。四、防疫要求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及防疫措施。1.考生应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前往疾病正在流行的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2.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14天开始,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3,报名系统中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须验证身份证和准考证,并通过手机向考试工作人员出示“随申码”,上交纸质《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两证、一表、一码”均须核查无误后方可进入考场。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4.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但不能影响考点核查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5.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测量体温,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6.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7.具体防疫要求和措施可能随本市疫情情况有所调整。入场是否需要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请考生关注我院发布的相关公告。五、报名照片格式要求1.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象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3.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名称为*.jpg,其中“*”为考生本人14位报名号。4.照片大小:20KB-200KB。六、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统一网址(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公网:https://ncre-bm.neea.cn;),选择“上海市”入口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打印出现问题可咨询所报考点。 注意事项:1.考生须认真填报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照片格式等负责,上传照片即为准考证照片,若不符合要求,或无法确认为考生本人的,将无法参加考试。2.考生从注册登入到缴费完毕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否则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3.考生应认真阅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及考点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 附件:1. NCRE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2021年版)2. 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信息一览表3.健康情况声明书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撤销广西艺术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的批复
广西艺术学院:你校《广西艺术学院关于请求撤消我校艺术类专业自学考试考点的请示》(广艺政报〔2020〕13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自2021年4月起撤销你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点。请你校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和指导考生选择其他考点,充分保障考生参加考试的权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我院定于2月1日至3月25日开放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 考籍转出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缺一不可。网上申请时间为2月1日9:00至17日24:00,逾期不予补办。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在“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中,按照网上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2月18日至28日,具体确认时限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确定。已在网上办理考籍转出申请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2.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将审定合格的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不合格的考籍档案不进行转出。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情况;(5)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4.考生完成考籍转出申请后,须及时到转入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二)考籍转入。1.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接收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的考籍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考籍档案,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地省份。2. 考生需在我区报名自学考试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考籍转入申请只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省外转省内”中查询档案已接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转入手续。3.考籍转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6日至25日,具体确认时限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确定,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考籍转入现场确认。二、转考结果公布(一)请考生于3月10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转出外省结果,并与转出省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二)请考生于3月15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确认外省转入结果。三、其他事项(一)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提前致电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咨询转考申请现场确认事宜,避免人员聚集,并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现场确认时,考生要遵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二)我区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业务咨询”(网址:http://113.12.244.16/)进行查询。(三)“广西健康码”申领方式。1.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 2.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xzf.gov.cn/gxyw/20200308-799652.shtml)扫码后申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1日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广西科技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广西科技大学:你校《广西科技大学关于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3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专业的请示》(科大报〔2021〕5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环境设计(13050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等3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上海]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2月3日开通查询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基〔2020〕53号)文件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现就成绩查询、成绩复核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2021年2月3日(星期三)10:00至3月3日(星期三)16:00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访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输入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上的12位数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所填考生证件号码最后不含字母的6位数字),查询本人在今年1月9日至10日参加的语文、数学、外语合格考科目成绩和1月16日至17日参加的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合格考科目成绩。查询结果中,“/”表示未报考该科目考试或未获得该科目有效成绩,“Q”表示该科目考试缺考。考试成绩以收到的成绩单为准。二、成绩复核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2月4日(星期四)10:00至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下方的“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复核结果仅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是否合格,不重新评卷,不予查阅答卷。考生可于2月5日(星期五)12:00至2月19日16:00登录该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20〕186号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我区普通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合格的数量和考生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就读的专业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下达。二、考试(一)考试科目。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考试内容范围参照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考试形式为闭卷,每门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在考生入学时自行组织命题及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就读资格。(二)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2021年4月8日(星期四)9:00—11:00政治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文科综合楼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4:30—16:30英语考点设置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位置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请于2021年3月30日至4月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2021年广西退役士兵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考生须知。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退役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科开考后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三)录取分数线。 政治、英语2门文化课总分达到120分的即为文化考试合格(若文化考试合格考生不足考生总人数30%,则按不低于30%的比例划定文化考试合格分数线)。三、录取工作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招生计划及考生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就读的专业进行指定,符合多所院校或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20日至2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选择确认。我院将于6月底前把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至有关院校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其他(一)退役士兵专升本学生与普通专升本学生同等管理,升入本科院校后,编班方式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户口迁移、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二)退役士兵专升本考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的宣传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四)考点学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退役士兵专升本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督促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将本通知的相关事项通知到考生本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30日
[上海]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顺利结束
至1月17日,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顺利结束。根据日程安排,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月3日(星期三)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开通成绩查询通道。查询科目为2021年1月进行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9门合格考科目。
[上海] 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1月18日开通查询
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通知》(沪教委职〔2020〕27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2020〕28号)等文件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现就成绩查询与复核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0:00至2月26日(星期五)16:00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访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输入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成绩。查询结果中,“/”表示未报考该科目考试或未获得该科目有效成绩,“Q”表示该科目考试缺考。考试成绩以收到的成绩单为准。二、成绩复核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9日(星期二)10:00至16:00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复核结果仅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是否合格(合格性考试)或等级(等级性考试),不重新评卷,不予查阅答卷。考生可于1月20日(星期三)12:00至2月3日(星期三)16:00登录该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南宁师范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南宁师范大学:你校《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增设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的请示》(南师报〔2021〕1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英语(050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等2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络助学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上海]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6日至17日举行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将于16日至17日举行,本次考试采用机考的组织形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参加考试。在参加首场考试时,考生须携带《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给监考老师。2.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考生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准备室的视为迟到,迟到考生不再安排考试,记为缺考。3.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前向所在中学班主任报备(非在校生须向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报备),考试当天须携带考前7日内(2021年1月9日-15日)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参加考试。4.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2021年1月9日-15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5.考生应佩戴口罩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时,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安全检查,经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考生就座后,鼓励全程佩戴口罩;每场次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场时需按工作人员指引分散有序离场。6.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7.考生进入准备室时,允许携带准考证、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的除外)、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其他随身物品须放在考点指定位置。考生在准备室应保持安静。8.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作答须知》(见附件2),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和机考作答要求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9.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场规则2.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作答须知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公布
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3.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4.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5.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6.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7.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8.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9.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10.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及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除可以选择报考音乐学相关专业外,也可以选择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因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的考生,除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外,还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查看是否获得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资格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资格。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名单中,除只报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考生外,还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合格考生在成绩查询时,除可以查询到本人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之外,还可查询到所报考的声乐演唱类型和器种类型的总分排名。例如:声乐类型为美声唱法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美声唱法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总分排名,该排名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的考生。再例如:器种类型为钢琴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钢琴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总分排名,该排名中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音乐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4.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5.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考生6.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考生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一、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三、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对应的相关专业;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也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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