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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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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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4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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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表演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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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通知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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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编导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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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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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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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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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1〕1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2021年我区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具有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将于2021年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待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由招生院校公布。二、院校测试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为尽可能减少人员集聚和流动,鼓励采取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三、考生申报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自行向有关院校申报参加相应的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为便于考生申报,各招生院校的申报链接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四、志愿填报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首次登录“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五、录取与结果查询(一)2021年5月12日至18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招生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二)每种招生类型均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三)2021年5月19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四)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六、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2021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七、录取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工作要求(一)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参加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的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招生院校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组织现场测试的院校要根据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校测试的各项工作。具体按《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点)》(详见附件)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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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信息审核方式变动的通知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将于1月14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1月17日-18日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审核方式进行调整,区级考区将现场审核调整为网上审核,高校考区按照原报名公告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不变。 重要提醒:1.报考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包含照片、个人基本信息、报考科目、考区选择等)。具体网上信息输入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1月7日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公告》。2.请已报考各学段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是否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3.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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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线上模拟通知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2号)有关要求,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将于2021年5月正式开考,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分。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熟悉机考考试模式、了解相关题型,保证5月外语听说测试平稳顺利实施,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线上模拟练习平台,供学生练习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线上模拟练习:2021年1月18日至30日期间,学生可按照《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模拟测试各区开放时间表》(见附件)中规定的时间段,登录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模拟练习平台(以下简称“练习平台”)进行模拟练习。通过练习平台, 熟悉考试环境和流程,熟练掌握作答方式,为正式考试做好准备。访问地址:通道一:https://midstu.shmeea.edu.cn:8080通道二:https://onstu.shmeea.edu.cn2. 练习平台仅供参加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登录练习。本次线上模拟练习为每位考生提供三套练习题,每套练习题可供作答2次,每次考试时间均为10分钟。3. 练习平台的登录使用初中学业水平报名号为用户名;使用证件号后六位为密码(若包含字母,字母须区分大小写;若包含括号,一对括号为两位)。4. 练习平台所需硬件设备要求(1)访问练习平台设备:普通PC计算机,不支持手机、iPad等设备。(2)软件要求:360极速浏览器。(3)网络环境:可以访问互联网。 (4)录音设备:有录音功能的耳机或耳麦。5. 如对练习平台的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技术支持QQ在线咨询(非即时),方式如下:通道一: QQ: 2679852713和QQ:304560673通道二: QQ:1203039869和QQ:30832609616.线下模拟测试:外语听说线下模拟测试拟安排在2021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模拟测试各区开放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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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即将公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将于1月13日(星期三)公布。考生可于1月13日13:00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查询。届时,市教育考试院还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以上各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星期六)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给考生。参加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1月18日(星期一)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凭考生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复核结果将于1月22日(星期五)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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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关于公布我省2020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考生申请成绩复核注意事项的公告
我省2020年下半年(12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统分工作已结束,现予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xeea.cn)学考成绩查询窗口输入考籍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义,可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申请成绩复核须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复核时间:2021年1月13日-15日工作时间内,其他时间不予受理。2.申请复核要求:考生须向本人学考考籍所在县(区)学考管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须含考籍号、准考证号、姓名、申请复核科目及成绩等关键信息),并附本人学考准考证及身份证(或学考证)复印件。3.组织复核:复核考生成绩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4.复核范围:是否存在漏评、漏统、错统情况。评分评卷宽严不在成绩复核范围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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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海春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顺利开考
今天上午9:00,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首场语文科目考试顺利开考。考试期间,陈群副市长、虞丽娟副秘书长、市教卫工作党委沈炜书记、市教委王平主任和倪闽景副主任在市教育考试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系统察看各考点实时开考情况。市委宣传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家保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上海电力公司等招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协作单位,以及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和两委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值守市指挥中心,协同办公。各考区设立区级指挥中心,协调卫生、防疫、交通、环保、治安等区级协作单位全程保障。各考区、考点协同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完善“一考点一方案”,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和考务组织规范,做好防寒抗冻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首场考试顺利结束,各考场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状况良好,考试平稳进行。根据考试日程安排,春考于1月9日至11日进行,其中9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10日上午考外语笔试(含听力),11日考外语听说测试。合格考于1月9日、10日进行,其中9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10日上午考外语笔试,下午考外语听说测试;另在16日、17日还将进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此外,1月10日至11日还将进行2021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春考语文科目写作题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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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星期六)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件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外省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现场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见附件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八)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请考生自觉对照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中的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进行自我排查,并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4)。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1.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4日(星期四)9:00—1月15日(星期五)24:00。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5)。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2.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1月17日(星期日)—1月18日(星期一),每天审核时间9:00—11:30,13:00—16:30。报名信息审核分为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两种方式。各区级考区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信息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审核报名信息的方式。重要提醒: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各区级考区的现场审核实行分批、分时进行。届时,请报考相应学段的考生按以下安排的日期,前往现场审核点完成信息审核。(1)1月17日,审核报考幼儿园和初中学段的考生(2)1月18日,审核报考小学、高中和中职校学段的考生3.网上缴费时间为1月17日(星期日)—1月19日(星期二)。4.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具体操作流程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附件6)。1.网上信息输入第一步:登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7)。重要提示: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考生笔试报考“综合素质”(201、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202、302),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相关学科。3.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三)报名信息审核1.现场审核: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各区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审核地址详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信息现场审核点一览表(附件8),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考生须本人前往审核现场,不得跨考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特别提醒: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发展情况,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请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2.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或限定范围高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四)网上缴费1.考生于1月17日(星期日)起,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审核通过。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1月19日(星期二)(截止时间为24:00)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2.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件9)。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支付银行列表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附件10)。3.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1月28日(星期四)—1月29日(星期五),每日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发票领取点详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发票领取点一览表(附件11),不得跨考区领取。四、其他说明(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5日(星期四),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二)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5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三)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四) 2021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5日(星期四)—4月18日(星期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s://shehr.shec.edu.cn/)查询。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六)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2. 报名信息现场审核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3.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4.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5.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6.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7.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8.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信息现场审核点一览表9.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10.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11.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发票领取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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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考区选择
1.网上注册及填报时间:2021年1月14日8:00—17日17:0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月14日8:00—18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月14日8:00—19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3月8日—3月13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1年3月13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1年4月15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五年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3月13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及填报、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注册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
请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凡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的,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内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得更正。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网址:http://www.hfzk.net.cn
0551-62838909、0551-62838910
0551-62838912、0551-63505130(面试)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考试院(笔试)
0552-3127352\4952910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0554-6651605招办(笔试)
0554-6644784人事科(面试、认证)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310196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洪山路46号)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0556-55147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0559-2542784教育考试院(笔试报名)
0559-2522753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0558-5125217
0558-5125181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附件1)。
4.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5.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6.报名期间若遇到问题,请先按公告附件“常见问题”处理,如仍有疑问,请与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复核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附件:1.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2.常见问题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
附件1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月27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一),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3月13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月7日
附件一
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 点击下载)
考试项目: 考生号(准考证号):
身份证号: 有效手机联系方式:
安徽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自3月13日起计算:
1.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是 □否
2.本人是否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是 □否
3.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是 □否
4.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从省外高中风险地区入皖。
□是 □否
5.本人疫情期间是否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是 □否
6.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是 □否
7.本人过去14日内是否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是 □否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是否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是 □否
9.本人“安康码”是否为非绿色码。
□是 □否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是否有上述1至7的情况。
□是 □否
提示:以上项目中如有“是”的,考试报到时,必须携带考前7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本人承诺:我已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卡,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承诺人姓名:
填写日期:
附件2
常 见 问 题
1.姓名填写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的可先缴费,已经缴费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考区、科目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或已经缴费的,不得修改。
3.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经被注册,怎么处理?
答:可能是考生自己已经注册了。可以先点登录页面上的“忘记密码”,找回密码试试,能收到短信就可以登录继续报考;收不到密码重置短信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确认是有人恶意注册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注销。
4.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是等待审核,怎么办?
答: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5.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能再报考吗?
答: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后,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的,不能再报考;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还可以继续改报,等待审核。
6.在外省考过的笔试成绩,在安徽还能用吗?
答: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都是认可的。
7.笔试成绩在这次面试期间到期了,还能用吗?
答:在面试报名时间之后到期的,面试可以报考。
8.填报报考信息或缴费环节有问题,或提示错误,或不能缴费等,怎么办?
答:请用较新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尽量用IE浏览器,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弹出窗口拦截软件,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操作。还是不行的,可以换一个上网环境,或换一个时间上网。支付问题也可以咨询客服。网上支付相关问题(首信易支付):
电话:400-698-0966(工作日9:00-18:00)
010-59321108(24小时)
9.照片上传不了,怎么处理?
答: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软件打开照片文件,然后另存一下,打开IE浏览器重新登录,清除历史记录后重新上传。
10.已经审核通过或已经缴费后,发现少报了,怎么办?
答:本次考试不得补报,下次考试再报。
11.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只能报考带A的吗?
答: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既可选报带A的,也可以选报不带A的。两者的区别是:选择带A的公共课,只能申请相应级别音体美科目的面试,不能申请其他科目面试。
12.申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怎么报考?
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13.已经取得一科教师资格证,现在想再考一科教师资格证,原来通过的科目成绩有效吗?
答:原来通过的同一层次(即科目代码相同的)的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初中、高中及高职文化课类别的,笔试只需报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他类别的直接报名面试。
14.提交填写个人信息以后,不能修改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怎么处理?
答:这是因为填完个人信息提交了之后,地市锁定了才会这样。在审核通过之前要修改,可以先选一下别的省,再选一下本省触发一下,省下面的地市就都出来了。
15. 考点都设在市政府所在市区学校吗?
答: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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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将于1月9日至10日举行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将于1月9日至10日举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1月9日(星期六)9:00—10:30语文13:30—15:00数学1月10日(星期日)9:00—10:30外语13:00起开考外语听说测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1.受冷空气影响,请考生注意自身防护,防寒防冻。2.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参加考试。在参加首场考试时,考生须携带《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笔试)》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予监考老师;参加外语听说测试时,须携带《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外语听说测试)》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予监考老师。3.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向所在中学班主任报备(非在校生须向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报备),考试当天须携带考前7日内(2021年1月2日-8日)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考试。4.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2021年1月2日-8日)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5.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时,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安全检查;进出考点和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6.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7.考生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1)参加语文科目考试,8:15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2)参加数学科目考试,12:45考生开始入场,13:45禁止考生入场,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3)参加外语科目考试,8:15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场。(4)参加外语听说测试科目考试的考生,需根据外语听说测试准考证上考试场次提前40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0分钟进入准备室。迟到考生不得参加本场次测试。8.考生进入考场时,允许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外语听说测试只能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严禁随身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考场:(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位置。9.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2.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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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3月13日举行,现将我区有关考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晓本公告内容后再进行报考。一、报考条件(一)在我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1月14日8:00至17日12:00。(二)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1月18日17:00。(三)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00。(四)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9日17:00。(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8日至13日。(六)考试时间:3月13日。(七)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起。三、报考事项(一)有关事项说明。1.考区设置。2021年上半年共设18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五合、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南宁武鸣为2021年上半年新增考区。(1)防城港、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2)考生可自由选择广西区内任意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3)由于近些年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如设区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2.考生个人信息。(1)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须由本人亲自完成报名。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造成个人信息错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已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3)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二)注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1.所有考生(含此前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注册和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2.至报名截止时间(1月17日12:00)尚未注册的,不能进行报名,且一律不接受补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已经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1月18日17:00)前修改资料进行重新报名。3.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4.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有色眼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应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三)报名信息审核。1.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作现场审核。审核单位使用计算机程序将考生填报的有关个人信息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的公共数据进行审核,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2.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信息,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各考试咨询点(附件2,下同)。(四)报考有关科目说明。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须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四个学科;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四个学科。各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请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五)缴费。笔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审核通过但未在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00)前缴费的,一律不接受补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到考试咨询点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六)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8日至13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七)信息更正。考生完成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有误和必须更换照片,或打印准考证时发现准考证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的(示例:悦--悅),均须在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9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试咨询点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本人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能申请更正。考生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和认定教师资格。四、考试时间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时间类别3月13日(星期六)上午下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五、考试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查阅《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备考。(三)考生应诚信考试,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附件3)和准考证上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在本次考试中,如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六、成绩查询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考试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机构成绩复核内容为: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七、其他(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名称:柳园清风)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试咨询点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及须知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附件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考区考试咨询点地址电话南宁广西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0771-3235622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0771-3265112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853117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0771-3244530南宁学院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5900908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0771-3248625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0771-3279401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0771-2852098南宁五合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0771-4730089南宁武鸣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0772-3156275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2-2687712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0772-3813958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0773-3975058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2办公室0773-2881960桂林雁山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3-8998045梧州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0774-5836821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0774-3825068北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0779-3201219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职业学院2号楼505室0779-39201270779-3920656防城港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钦州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0777-2808030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新兴路26号0777-2839151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0775-45738160775-4573863玉林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0775-2666296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0775-2673522百色百色学院★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0776-2876059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0776-2849543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百色平果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0776-5821593贺州贺州学院★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0774-5228645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89河池河池学院★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明德楼402室教务处考试中心0778-3147270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0778-2107280 0778-2287945来宾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0772-6620791崇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0771-7870930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0771-7910097备注:1.带★为主要考试咨询点。2.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考场规则(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如手表、时钟等)、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信息,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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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1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考前提示
2021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以下简称“两项考试”)将于1月9日至11日进行。两项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时间安排表日期上午下午1月9日(星期六)9:00 - 11:30语文1:30 - 3:30数学1月10日(星期日)9:00 - 11:00外语笔试(含听力)1月11日(星期一)8:00 - 11:40外语听说测试1:00 - 5:30外语听说测试 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时间安排表日期上午下午1月10日(星期日)9:00 - 11:00外语笔试(含听力)1月11日(星期一)8:00 - 11:40外语听说测试1:00 - 5:30外语听说测试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即日起至考前,考生须注意防寒保暖,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2.考生务必仔细看清笔试准考证和外语听说测试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提前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3.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时,须携带《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予监考老师。4.考前14天内有离沪情况的考生,须向所在中学班主任报备(非本市应届生向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报备),并在返沪后及时将考前7日内(2021年1月2日-8日)电子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交给班主任(非本市应届生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考试当天须携带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考试。5.考生应自备口罩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时,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安全检查;进出考点和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就座后可不用佩戴口罩。6.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听从考点安排,经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专用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7.语文科目考试在开考后15分钟(上午9:1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数学科目考试在开考后15分钟(下午1: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外语笔试(含听力)科目考试考前15分钟(上午8: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上述各科目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场。外语听说测试时,考生如未能在规定时间进入准备室,则不能参加该场次考试,必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参加其他场次考试,不得随意离开考点。8.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9.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 2021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笔试考场规则2. 2021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3. 2021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答题及外语听力考试重要提醒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5.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6. 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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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做好2021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鉴于我省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现状,为确保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期间(1月5日—10日)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公告如下:
一、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密切关注本地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立即组织研究具体落实方案和举措,切实做好报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报考点要在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的指导下,立即行动、加紧实施,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考期间对场地进行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防护口罩,分散就坐;报考点入口处要设体温检测点,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
三、考生进入报考点时,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报考点;须出示“河北健康码”,并显示为绿码;业务办理期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形势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非必要,不跨区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