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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20〕186号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我区普通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合格的数量和考生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就读的专业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下达。二、考试(一)考试科目。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考试内容范围参照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考试形式为闭卷,每门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在考生入学时自行组织命题及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就读资格。(二)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2021年4月8日(星期四)9:00—11:00政治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文科综合楼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4:30—16:30英语考点设置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位置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请于2021年3月30日至4月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2021年广西退役士兵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考生须知。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退役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科开考后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三)录取分数线。 政治、英语2门文化课总分达到120分的即为文化考试合格(若文化考试合格考生不足考生总人数30%,则按不低于30%的比例划定文化考试合格分数线)。三、录取工作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招生计划及考生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就读的专业进行指定,符合多所院校或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20日至2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选择确认。我院将于6月底前把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至有关院校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其他(一)退役士兵专升本学生与普通专升本学生同等管理,升入本科院校后,编班方式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户口迁移、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二)退役士兵专升本考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的宣传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四)考点学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退役士兵专升本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督促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将本通知的相关事项通知到考生本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30日
[上海]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顺利结束
至1月17日,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顺利结束。根据日程安排,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月3日(星期三)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开通成绩查询通道。查询科目为2021年1月进行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9门合格考科目。
[上海] 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1月18日开通查询
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通知》(沪教委职〔2020〕27号)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程考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2020〕28号)等文件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类,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现就成绩查询与复核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0:00至2月26日(星期五)16:00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访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输入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成绩。查询结果中,“/”表示未报考该科目考试或未获得该科目有效成绩,“Q”表示该科目考试缺考。考试成绩以收到的成绩单为准。二、成绩复核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9日(星期二)10:00至16:00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复核结果仅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是否合格(合格性考试)或等级(等级性考试),不重新评卷,不予查阅答卷。考生可于1月20日(星期三)12:00至2月3日(星期三)16:00登录该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南宁师范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南宁师范大学:你校《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增设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的请示》(南师报〔2021〕1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英语(050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等2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络助学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上海]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将于1月16日至17日举行
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将于16日至17日举行,本次考试采用机考的组织形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1.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参加考试。在参加首场考试时,考生须携带《2021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主动交给监考老师。2.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考生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准时进入准备室的视为迟到,迟到考生不再安排考试,记为缺考。3.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须提前向所在中学班主任报备(非在校生须向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报备),考试当天须携带考前7日内(2021年1月9日-15日)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考点参加考试。4.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2021年1月9日-15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5.考生应佩戴口罩前往考点。在进入考点时,应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安全检查,经体温检测通道,分散有序入场,保证间隔;考生就座后,鼓励全程佩戴口罩;每场次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场时需按工作人员指引分散有序离场。6.考生在入场时若两次测量体温≥37.3℃,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场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7.考生进入准备室时,允许携带准考证、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的除外)、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其他随身物品须放在考点指定位置。考生在准备室应保持安静。8.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场规则》(见附件1)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作答须知》(见附件2),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和机考作答要求参加考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9.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场规则2.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考生作答须知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公布
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3.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4.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5.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6.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7.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8.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9.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10.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及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除可以选择报考音乐学相关专业外,也可以选择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因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的考生,除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外,还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查看是否获得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资格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资格。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名单中,除只报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考生外,还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合格考生在成绩查询时,除可以查询到本人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之外,还可查询到所报考的声乐演唱类型和器种类型的总分排名。例如:声乐类型为美声唱法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美声唱法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总分排名,该排名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的考生。再例如:器种类型为钢琴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钢琴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总分排名,该排名中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音乐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3.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4.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5.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考生6.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考生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一、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三、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专业。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对应的相关专业;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也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4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表演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通知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编导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6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26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8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1月22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3号)文件中“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要求,2021年起,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1〕1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2021年我区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具有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将于2021年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待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由招生院校公布。二、院校测试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为尽可能减少人员集聚和流动,鼓励采取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三、考生申报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自行向有关院校申报参加相应的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为便于考生申报,各招生院校的申报链接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四、志愿填报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首次登录“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五、录取与结果查询(一)2021年5月12日至18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招生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二)每种招生类型均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三)2021年5月19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四)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六、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2021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七、录取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工作要求(一)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参加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的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招生院校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组织现场测试的院校要根据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校测试的各项工作。具体按《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点)》(详见附件)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上海] 关于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信息审核方式变动的通知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将于1月14日-15日进行网上报名,1月17日-18日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为落实国家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教育部相关通知要求,切实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将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审核方式进行调整,区级考区将现场审核调整为网上审核,高校考区按照原报名公告进行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不变。 重要提醒:1.报考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包含照片、个人基本信息、报考科目、考区选择等)。具体网上信息输入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于2021年1月7日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公告》。2.请已报考各学段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是否通过,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3.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海] 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线上模拟通知
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2号)有关要求,自2017年入学的六年级学生起,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其中,外语听说测试将于2021年5月正式开考,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分。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熟悉机考考试模式、了解相关题型,保证5月外语听说测试平稳顺利实施,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线上模拟练习平台,供学生练习使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线上模拟练习:2021年1月18日至30日期间,学生可按照《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模拟测试各区开放时间表》(见附件)中规定的时间段,登录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测试模拟练习平台(以下简称“练习平台”)进行模拟练习。通过练习平台, 熟悉考试环境和流程,熟练掌握作答方式,为正式考试做好准备。访问地址:通道一:https://midstu.shmeea.edu.cn:8080通道二:https://onstu.shmeea.edu.cn2. 练习平台仅供参加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登录练习。本次线上模拟练习为每位考生提供三套练习题,每套练习题可供作答2次,每次考试时间均为10分钟。3. 练习平台的登录使用初中学业水平报名号为用户名;使用证件号后六位为密码(若包含字母,字母须区分大小写;若包含括号,一对括号为两位)。4. 练习平台所需硬件设备要求(1)访问练习平台设备:普通PC计算机,不支持手机、iPad等设备。(2)软件要求:360极速浏览器。(3)网络环境:可以访问互联网。 (4)录音设备:有录音功能的耳机或耳麦。5. 如对练习平台的系统操作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技术支持QQ在线咨询(非即时),方式如下:通道一: QQ: 2679852713和QQ:304560673通道二: QQ:1203039869和QQ:30832609616.线下模拟测试:外语听说线下模拟测试拟安排在2021年4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说模拟测试各区开放时间表
[上海]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即将公布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将于1月13日(星期三)公布。考生可于1月13日13:00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查询。届时,市教育考试院还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以上各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6日(星期六)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给考生。参加2021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1月18日(星期一)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凭考生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复核结果将于1月22日(星期五)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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