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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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将于10月14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4〕20号)要求,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即将于2024年10月14日启动,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报考要求及报考流程如下:一、报考对象1.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报名条件,拟参加2025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转段)、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直接办理录取的各类考生)、中高职贯通转段、五年一贯制转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同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2.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必须在本次集中报名时段登录网站先办理报名手续。有关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等具体要求和报名信息,详见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3.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考生应在本次集中报名时段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二、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日(每天8:00-21:00)、10月18日(8:00-16:00)2.网上报名入口(1)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2)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考试报名”栏目;(3)点击“上海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项,进入报名页面;(4)按要求完成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3.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进行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三、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1.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2024年10月24日-26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2.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2024年10月25日-26日,由各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四、网上付费根据考试项目安排,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安排在2024年10月28日-30日,主要针对勾选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完成付费。五、照片采集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不符,均须重新进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1.采集日期:2024年10月26日-3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2.采集地点:虹口区汶水东路121号(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3.考生须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本人身份证,分区分批前往以上地点进行照片采集。六、体检工作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商各区招生体检站安排。 附件: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网上报名用户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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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大报名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咨询将于10月12日举行
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东方网协办的“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大报名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咨询”将于2024年10月12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准确了解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流程、缴费办法、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等政策事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线解答考生和家长的提问。咨询时间:10月12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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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前提醒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19日(星期六)、20日(星期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本市将实施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1.请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s://czbm.shmeea.edu.cn/。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每天9:00-22:00),10月19日-10月20日(每天7:00-22:00)。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2.请考生备齐考试证件。考试当日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版准考证入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提醒: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内容。3.成人高考施行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能携带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携带者须服从考点管理,将手机等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请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详见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考点工作秩序和安全。4.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5.考试期间,请考生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6.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诚信考试承诺。 附件:1.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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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4年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公告(二)
一、重要时间节点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考点工作人员及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对号入座。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务必诚信应考
再次提醒考生:一是充分知晓手机作弊严重后果。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全部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二是不发布或传递虚假涉考信息。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正在联合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建立了考前线索摸排、考中实时监控、考后追查处置的有效机制。如果考生通过互联网、微信、QQ、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或传递虚假涉考信息,将被立即锁定并追查到底、严肃查处。三是切勿替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四是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不要参与“助考”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勿以身试法。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切莫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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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录取工作。2024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5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舞蹈类和美术与设计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二、招生计划各院校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各院校不得提前发布2025年依学考录取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中统筹使用。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二)参加了2025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专业省统考。(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一)考试安排1.广东省202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2.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省统考时间安排另文通知。(二)成绩使用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专业省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1.5×60%。音乐类、舞蹈类和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1.5×50%。五、招生办法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一)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二)志愿填报达到我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三)投档方式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1.普通类,按照考生学考成绩排序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被投档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放弃。3.学考成绩排序规则(1)根据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四)录取办法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另文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五)政策照顾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六)有关说明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类别专科层次招生录取(定向培养军士除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的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或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或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六、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4年11月1-10日依学考录取报名(与夏季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4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报名202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2025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5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三)强化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坚实保障。请各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广东省教育厅2024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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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现就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证书”考试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一)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二)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三)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二、报考“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报名条件及要求详见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4〕6号)。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或地级市招生办指定报名点)报考。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三、考试和证书要求(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考生参加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文化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另文通知。参加“3+证书”考试本科层次招生的考生还须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说明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考生“3+证书”考试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招生院校须对考生中职就读专业是否对口、是否符合相应的证书要求进行审核。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职业技能测试等安排详见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网站。(二)证书要求1.报考考生须获得下列证书之一:(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和颁发的14种专业技能课程证书。(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组考和颁发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证书。(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颁发的汽车维修工、电工等52种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证书目录详见附件1。2.各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和各专业学习情况,提出各招生专业的具体证书要求,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3.退役士兵考生和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3+证书”考试,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不设证书要求。(三)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四、招生计划编制各院校2025年“3+证书”考试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2024年。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需具体公布到各专业,由省招生办汇总后在《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未经省教育厅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各高校不得提前发布2025年3+证书招生专业和计划情况,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等,分成若干专业组。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证书要求、招生特征须相同。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院校专业组中。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安排招生计划招收退役士兵考生。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五、志愿填报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文通知。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两个批次志愿同时填报。已被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中职学段录取的三年级学生,只能填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的志愿。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刊登的招生院校专业信息,详细了解该院校拟填报专业的证书要求、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以及招生特征等条件要求,选择合适的院校专业报考。因考生不符合填报志愿专业的条件要求被退档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六、投档录取(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省招生委员会以统一文化科目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总成绩,按招生计划一定比例确定各批次类别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二)录取批次和投档原则1.“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专科批次才开始投档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考生原则上不得申请放弃。2.本科批次院校投档。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专业对口、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的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技能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即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3.专科批次院校遵循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一检索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依据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情况分档录取。4.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分别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各高职院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上考生中,根据院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6.“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三)录取办法高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招生章程具体要求另文通知。对专科批次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省招生办组织征集志愿录取。本科批次院校不进行征集志愿录取。七、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4年11月1—10日“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5年1月(具体时间另文通知)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2025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5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八、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地、各中职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动员和鼓励有升学意向的学生积极报名、认真备考。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招生章程,明确录取原则,根据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要求和规律,科学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各高校要成立春季高考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各高校不得组织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有关培训,不得为吸引生源而降低应用型人才选拔和培养标准。本科层次高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方案制定以及职业技能考核测试考试说明公布、报名、资格审核、组考及评卷等工作,切实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命题工作要按照秘密级别管理。要加强考务工作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考务实施,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作弊行为。(三)认真总结经验,稳步推进改革。各级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中等职业学校要总结经验,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使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发至所辖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附件:1.2025年“3+证书”考试技能证书目录2.广东省2025年“3+证书”考试招收退役士兵院校一览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9月30日 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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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报考点
序号
代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3401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0551-62323099
2
3402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0553-3884573,3846117
3
3403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2-4041629,4041862,4041915
4
3404
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554-6644223
5
3405
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5-8324772
6
3406
淮北市考试管理中心
0561-3880466,3880448
7
3407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2-2801600
8
3408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6-5524147,5524143
9
3410
黄山市教育考试院
0559-2525950,2542346
10
3411
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0-2177879
11
3412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0558-2197285
12
3413
亳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0558-5125181
13
3422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0557-3929687,3929682,3935029
14
3424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4-3341920,3370992
15
3425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63-2518646,2518642,2518647
16
3429
池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0566-2317305,2317820,2317819
17
3457
安徽大学
0551-63861053
18
34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0551-63602925,63600532,63600270
19
3459
合肥工业大学
0551-62901228
20
3460
安徽工业大学
0555-2311612,2311710
21
3461
安徽理工大学
0554-6668749
22
3463
安徽工程大学
0553-2871037
23
3464
安徽农业大学
0551-65786619
24
3466
安徽医科大学
0551-65161051
25
3469
安徽中医药大学
0551-68129409
26
3470
安徽师范大学
0553-5910126
27
3471
阜阳师范大学
0558-2596225
28
3472
安庆师范大学
0556-5300067
29
3478
安徽财经大学
0552-3120246
30
3487
安徽建筑大学
0551-63828083,63828188
31
3489
合肥大学
0551-62158062
32
3490
巢湖学院
0551-82361098,82361303
招生单位
序号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网址
公众号
联系电话
1
10357
安徽大学
http://graschool.ahu.edu.cn/9509/list.htm
安徽大学研究生招生
0551-63861850
2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https://yz.ustc.edu.cn
中国科大研究生招生(ustcyjszs)
0551-63602925,63600532,63600270
3
10359
合肥工业大学
https://yjszs.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研招办(hfutyzb)
0551-62901228
4
10360
安徽工业大学
https://graduate.ahut.edu.cn/zsxxw.htm
——
0555-2311612
5
10361
安徽理工大学
https://yjszs.aust.edu.cn
安理研究生
0554-6668749
6
10363
安徽工程大学
https://grs.ahpu.edu.cn
安徽工程大学研招办
0553-2871037
7
10364
安徽农业大学
http://yjs.ahau.edu.cn/zsgz.htm
——
0551-65786436
8
10366
安徽医科大学
https://yjsxy.ahmu.edu.cn/zsgz/list.htm
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aydyjszs)
0551-65161051
9
10367
蚌埠医科大学
https://zsw.bbmc.edu.cn
蚌埠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bbyxyzsb10367)
0552-3178336,3179907
10
10368
皖南医学院
http://yjs.wnmc.edu.cn/zsjy/zszl.htm
皖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
0553-3932281
11
10369
安徽中医药大学
https://yjsb.ahtcm.edu.cn
安徽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ahtcmyjs)
0551-68129404
12
10370
安徽师范大学
https://yz.ahnu.edu.cn/index.htm
安徽师大研招办(ahsdyzb)
0553-5910126
13
10371
阜阳师范大学
https://www.fynu.edu.cn/yjsc/yjszs/tzgg.htm
——
0558-2595335
14
10372
安庆师范大学
https://grad.aqnu.edu.cn/info/1018/5694.htm
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
0556-5303726
15
10373
淮北师范大学
https://yjszs.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
0561-3803593
16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https://yz.aufe.edu.cn
安徽财经大学
0552-3169051
17
10878
安徽建筑大学
https://www.ahjzu.edu.cn/yjsc/2024/1008/c5263a243183/page.htm
——
0551-63518485
18
10879
安徽科技学院
http://www.ahstu.edu.cn/yjs/
安科研究生(gh_30bed9b013a7)
0550-6732795
19
11059
合肥大学
http://www.hfuu.edu.cn/yjs/fd/e0/c3535a130528/page.htm
合肥大学研究生招生
0551-62158048,62158208
20
14098
合肥师范学院
http://yjsc.hfnu.edu.cn/yjszs.htm
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0551-63676140
21
82604
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http://www.mimr.cn
中钢矿院
0555-2404695
22
91007
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
——
——
0551-65920191
23
10376
皖西学院
https://yjs.wxc.edu.cn
皖西学院官微
0564-3307053,3305325
24
10377
滁州学院
https://yjszs.chzu.edu.cn
滁州学院研究生
0550-3512339,3512336
3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s://www.ahzsks.cn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551-63612565,63612674,63612600
-
[河北] 2025年高职单招各类考试说明汇总
近日,各考试类牵头院校修订了我省高职单招各类各科目考试说明,现将相关网站链接汇总公布如下,考生可点击查看。
1.面向普通高中生的考试类:
考试一类
考试二类
考试三类
考试四类
考试五类
考试六类
考试七类
考试八类
考试九类
考试十类
2.面向中职毕业生的专业类:
建筑类
机械类
农林类
畜牧兽医类
旅游类
学前教育类
医学类
财经类
计算机类
电子电工类
-
[安徽] 成人高考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4年安徽省成人高考将于10月19日至20日举行。省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按照考试有关规定备考,特别是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见附件1),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10月11日至20日,请考生登录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crbm.ahzsks.cn)下载打印本人纸质《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务必关注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关注考点所在地的天气情况和考点周边的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
二、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时须进行安检,考生不可携带《考场规则》中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特别是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无线接收或者发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如有携带非考试用品的,请按照考点要求存放在指定场所。考生请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等含有金属的物品和不要穿戴带有金属装饰物的衣服、鞋帽、发卡和饰品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因考生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需要接受安检和身份验证,请尽量在每科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并按照考点指示和工作人员指引尽快有序入场。
四、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考生如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五、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考生离场时要按照考点的安排,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取回存放的物品,取回物品时要核对姓名、考场号和座位号,以免拿错。离场后,考生应快速离开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不要在考点内或者考点周边聚集、逗留。
六、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成人高考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照《答题卡填涂说明》(附件2)答题。答题卡选择题部分须用2B铅笔规范填涂,非选择题部分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八、考生可以在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1.考场规则
2.答题卡填涂说明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1
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违反考试期间的卫生防疫要求。
2.考生应于每科开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凭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凭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外国侨民凭本人有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并按照考点的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3.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胶带等物品进入考点或考点规定的封闭区域。
4.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并于每科考试前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名。《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并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因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7.考生应当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损毁或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2
答题卡填涂说明
1.考生须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座位号,字迹要清晰工整。并将姓名、座位号后两位填写在答题卡背面左上角的书写框内,每个书写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
2.不可填涂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
3.答题须在专用的“答题卡”上进行,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在试题卷、草稿纸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
4.考生拿到条形码后,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是否与个人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必须立即向监考员汇报。
5.选择题答案必须用2B铅笔填涂(修改用橡皮轻擦干净),非选择题答案必须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书写,作图题可先用铅笔绘出,确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描清楚。严格按答题要求在对应的题号答题区域内作答,切不可超出黑色矩形边框,否则答案无效。
6.保持答题卡纸面清洁,切勿使答题卡折叠、破损、潮湿,严禁在答题卡的条形码上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二、加强报名点管理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4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考函〔2023〕34号)等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及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备案。考生报名后姓名、证件号、户籍、政治面貌等信息有变化,按照“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考生信息修改审核流程”进行更正,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附件:1.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2024年9月30日 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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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网上确认:2024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报考费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四、报考点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53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河源、汕尾、清远、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佛山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和肇庆学院。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参加考试。五、报考要求(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教学点在广东省内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5.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6.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4.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佛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名,如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则必须选择广东医科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5.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大学,则必须选择佛山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6.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惠州学院,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7.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省内招生院校,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广东省外招生院校的,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8.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9.符合汕头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汕头大学,则必须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汕头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0.符合肇庆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农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肇庆学院,则必须选择肇庆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肇庆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1.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具体如下:(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2)报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必须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必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报考深圳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5)报考吉林大学、海南大学、广州大学,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6)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报考武汉大学,必须选择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7)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9)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10)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11)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12)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13)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14)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15)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16)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1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2点除外)。12.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13.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其他招生院校且有使用画板工具的科目(科目代码:910-919)的考生,应选择广州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报考有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科目的考生,应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二)点第3-12小点限制)。六、特别提醒(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报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三)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五)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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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5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 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5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4年10月23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5年4月下旬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0月报名后至2025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5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艺术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全流程全环节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须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要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切实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扎实做好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的比对工作;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加大对高考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内容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时报名。加大对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招生宣传,指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学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要充分利用报名的时机,加强报考人员的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知晓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信息,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考、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在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应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工作,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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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报名点代码与名称受理范围3101上海理工大学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的考生。3102复旦大学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报考青海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3同济大学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4上海师范大学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考生。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除外),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3107华东理工大学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山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8华东政法大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9上海财经大学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报考贵州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0东华大学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1华东师范大学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2上海大学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报考海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3上海杉达学院报考上海杉达学院的考生,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安徽省招生单位、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6上海建桥学院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重庆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7上海海洋大学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报考四川省招生单位、福建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8上海电机学院报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报考陕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报考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2上海电力大学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的考生,报考吉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4上海音乐学院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生。3125上海体育大学报考上海体育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6上海科技大学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报考江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7上海海关学院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3128上海政法学院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29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考生。3130上海商学院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31上海海事大学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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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2.网上提交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2)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具体要求参见报考点公告)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其他提示1.在本市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2.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5.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6.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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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考生检验自我、提升自我、报效祖国的重要途径,是一次检验知识和能力水平的考试,也是一次道德与诚信的考验。在考试中违规是违背诚信的不良行为,更是对自身能力与人格的否定和蔑视。为维护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公信力,竭诚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考试环境,现发布以下诚信考试公告:
一、积极备考,诚信应试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认真履行自己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中的有关内容,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考试。郑重提醒广大考生,对待考试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要听信网上所谓出售“研究生试题”“作弊工具”以及“助考”“包过”等宣传,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蛊惑,谨防上当受骗。
二、严守纪律,杜绝舞弊
考生要积极配合考点考场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我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各考点配备手机智能安检门,实行“2+1”安检模式: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须通过身份验证并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
考生在考试时如使用手机、智能手环(手表)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将依法严肃处理。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使用5G无线电信号屏蔽等多种作弊防控设备,进一步加大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作弊的防范和打击力度,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加大对网络信息和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指令要求,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终了信号发出后不答题。考试期间,我省对所有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考、录像;考试结束后,回放复查考场录像,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考生在考试时不得携带任何计时用表进入考场。我省各考场统一配备有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
三、严肃法纪,违规必究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和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及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等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请考生务必心存戒惧,切勿以身试法。
特别提醒: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期间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以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考1至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有违规迹象和行为的个人或机构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受理部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考试招生部,举报电话:0311-66007121, Email: yjs@heb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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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您选择在安徽省报名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报考事项公告如下,并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安徽省、所选报考点以及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和要求,以免错选错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仍采取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段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选择
1. 全省共设置32个报考点,分别设在16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和16所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合肥大学、巢湖学院)。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市的报考点;省属高校联合培养的全日制普通专升本考生可选择实际培养学校所在市报考点(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以便参加考试。考生户籍所在市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保障。
3. 报考我省各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报考点,请参加单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上报名完成后至11月1日前到报考单位申请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予补办。
4. 报考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 考生要严格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信息填报
1. 报名唯一官方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取消后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最终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网上缴费
1. 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2. 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如有问题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提示或者咨询网站客服。
3. 每位考生只需对一条最终有效报名信息缴纳一次费用,不需多次缴费。
4.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网上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将不得参加考试。
六、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网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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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我省有关研招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报考院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考生报名时须按照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报名缴费
我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费实行网上缴纳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请选择福建省内相关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四、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2.我省有关设区市及部分高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考人员范围详见《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3.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详见各报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招生章程) 。
4.在福建省内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学校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考。网上确认期间,上述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材料。
五、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点安排
我省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共设14个报考点,包括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厦门大学、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福建农林大学和闽南师范大学等。考生报考类别详见《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二)网上确认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确认工作由我省各报考点组织实施,各报考点开展网上确认工作的具体时间,详见其网报公告。
(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请考生保护好个人报名信息,防止账号、密码被盗,导致信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有关材料等相关电子信息。
4.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若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择报考点指定的现场指导地点进行咨询指导。同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
6.网上确认现场指导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
7.因报考点选择有误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造成报考点不予网上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宜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具体办法由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公布)。审核通过后,考生无需提交备案材料,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我省相关报考点参加考试。招生单位若需要考生提供相关材料,请按照招生单位的要求提供。
2.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错选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影响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期间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相关工作,以便提前做好考试安排。
5.考生因未了解或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或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30日
福建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报考点
代码
报考点名称
报考类别及报考人员范围
咨询电话
3501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3353001
3502
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4-2633833
3503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5-22784794
3504
厦门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厦门大学(含马来西亚分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2-2188888
3505
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闽南师范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6-2025108
3506
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7-2319968
3507
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8- 8241039
3508
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9-8823154
3509
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3-2915686
3510
福州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州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7892646
3511
福建师范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22867389
3512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厦门大学(含马来西亚分校)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2-5703106
3513
福建农林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3765202
3514
闽南师范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闽南师范大学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6-2520001
说明:各报考点网上报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报考类别及报考人员范围等,详见相关报考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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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将于10月11日举行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招生单位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本市40余个招生单位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提问。咨询时间:2024年10月11日(周五)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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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24〕11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高校: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文化课报名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课报名手续。文化课报名工作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执行。
2.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
省统考包含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类别。考生可以兼报不同艺术类别(方向)的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
3.专业课学校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意向报考高校的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选报“戏曲类”。
二、考试
4.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省统考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点高校、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分别承担有关考试组考、评卷等任务。省考试院负责统一制定艺术专业省统考的考试说明和考试实施细则,组织有关考试命题和评分评卷等工作。承担考试、评卷等任务的高校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按照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试及评分评卷等工作。
6.专业校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专业范围。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可按程序申请在省统考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办法,严格规范组织考试,并安排学校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三、划线
7.文化课分数线的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艺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院校可对艺术类本科有关专业提出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所报考院校通过学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了解院校关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专业统考及校考成绩、身体条件、音乐主修行当、专业方向等各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谨慎选择填报,规避退档风险。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专业合格线的划定
省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
9.省统考综合分计算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统考批次,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我省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综合分按照总分750分进行折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1=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课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四、录取
10.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次为艺术类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B段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
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11.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报考艺术类校考(含戏曲类省际联考)院校志愿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12.艺术类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考批次,对于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省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全省位次。
报考音乐类统考本科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将其档案提供给院校,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五、其他
1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结合本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完善招生办法。
14.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志愿,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志愿。艺术类考生填报普通类批次院校志愿时间与普通类考生相同,如艺术类考生放弃艺术类志愿填报也可单报普通类。
15.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均须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16.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
17.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少数高校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有要求的,应在招生计划公布时予以明确。
18.艺术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招生考试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9.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20.教育部2025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省将另行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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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问答
1.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包含哪几项考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包括春季考试招生、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简称“专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以下考试项目必须参加本次报名:(1)春季考试(2025年1月举行);(2)秋季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第一次考试,简称“1月份外语考试”(2025年1月与春季考试同时举行);(3)专科自主招生考试(2025年3月举行);(4)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2025年5月举行);(5)秋季统一高考(2025年6月举行);(6)2025年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4年11月举行,包括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7)2025年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2025年3月举行)。凡有意参加上述一项或几项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此次报名。各项考试时间以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 2.还有哪些类型的考生必须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除第1问中需要报名的考生外,还有以下类型考生需要在此次报名期间办理报名手续:(1)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项目的考生;(2)保送生(含外语及竞赛保送生、六部委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英才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的考生;(3)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西藏中职班学生;(4)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高职贯通”)、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即“中本贯通”)、五年一贯制的有关学生。 3.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否需要在本次报名?不需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相关报名工作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发布信息。 报考资格篇 4.考生参加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三)上海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四)其他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37号)规定的非上海市户籍考生。具体条件如下:(1)考生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参加中考或父母一方连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同时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2)考生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留学人员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须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3)考生为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4)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上海市常住户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5)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认定的驻沪机构工作人员,且考生须是参加本市中考并具有本市高中阶段完整学习经历的应届毕业生或2024年已列入本市高考报名库的往届毕业生;(6)考生为在沪定居并持有签发地为上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且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7)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人员,且考生为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8)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9)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且纳入市教委锁定名单,须参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 5.哪些人员不能参加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本市学籍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7.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可以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也可以在秋季统一高考(含1月份外语考试)和三校生高考中选择一项进行报考。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选择了秋季统一高考,方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若选择三校生高考,则不可选择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8.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9.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符合报名条件但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可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秋季统一高考(含本市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 10.本市户籍非本市学籍应届三校生能否报考三校生高考?不可以。 11.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可以报考哪些考试项目?持有积分未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的同住子女,且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考试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以及长三角示范区职教一体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职校就读的吴江、嘉善两地学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只可以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三校生高考的专科层次录取,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专科自主招生考试。 12.春季考试的报名录取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何要求?按照市教委相关文件要求,参加春季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合格。应届高中毕业生如以上7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有不合格科目者,不可填报春季考试志愿。 报名操作篇 13.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如何进行?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网上付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4.网上报名何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在10月14日-17日(每天8:00-21:00)、10月18日(8:00-16:00)。届时,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中组织网上报名;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等)自行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左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再点击“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在报名主页面上下载《用户手册》,按照用户手册上的流程指导进行报名。 15.网上报名系统对浏览器有何要求?建议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的IE浏览器、360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Chrome浏览器。16.再次登录报名网站是否需要重新注册?不需要。考生须记住初次登录报名网站时所用的登录密码,再次登录报名网站只需点击“老用户”按钮,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考生勾选一项或多项考试只需注册一次。 17.网上报名忘记密码怎么办?考生可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首页,选择登录,点击登录按钮右侧“忘记密码”,根据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进行找回密码。 18.网上报名时系统提示无照片的考生后续如何进行补拍?所有办理了高考报名手续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和西藏中职班的考生),一旦网上报名页面上未显示照片或显示照片不符合标准,均须于2024年10月26日-30日(每天9:00-11:00,13:00-16:00)期间,分区分批携带报名确认时打印的拍照凭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前往虹口区汶水东路121号(无停车位,建议绿色出行,电话:4008205307、8008205307)进行照片补拍。 19.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如何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2024年10月24日-26日期间根据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的毕业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所提供材料均需根据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20.考生如何进行网上付费?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2024年10月28日-30日),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勾选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完成网上个人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专科自主招生并填报志愿的考生(春季考试已录取考生除外);第四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等前期已录取考生除外);第五次网上付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面向参加三校生高考并填报志愿的考生。报考不同考试项目的考生须在不同时段根据要求缴纳所选定考试项目的报名考试费。 21.各类考试项目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专科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另行通知),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体类专业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各类考试项目须缴纳费用如下表所示:考试项目金额(元/人·次)统一文化考试春季考试103单报1月份外语考试26秋季统一高考103三校生高考155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类170书法类120播音与主持类170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220戏剧影视导演方向170服装表演方向170舞蹈类170音乐类音乐教育类220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或器乐方向220体育类220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相应报名考试费缴纳办法另行通知 22.考生如何申请退费?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仅在付费开通期间可通过网上申请退费。若在付费当日22:30前申请退费,可直接点击网页上的“退费”项,退款将于当日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若非付费当日申请退费,则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具体时间以上海市财政局退款时间为准。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的考生,若因被前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等项目录取而未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可于2025年8月指定时间段内登录系统填写考试费退款申请,退款将返还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23.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特殊情况未参加本次高考集中报名的,是否还有补报名机会?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及非本市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都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及网上付费。考虑到有个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因各种原因错过本次高考报名,本市于2025年安排两次高考补报名。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底,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中旬。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24.高考报名期间,考生的网上报名个人信息是否可以修改?在2024年10月18日报名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时间前,考生在报名表中所采集信息及勾选的考试项目等信息如需修改,可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报名网站后进行修改(请务必记住网上报名流水号及登录密码,网上报名流水号可用于忘记账号密码后找回)。 25.高考报名后,若考生本人报名信息发生变化的,如何进行信息更正?考生应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报名后考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更正的(如政治面貌、户籍类别、户籍地址、通讯地址等),应及时向学籍所在学校或报名所在区考试招生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两次补报名期间(2025年2月底和4月中旬)可以进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设两次考生基本信息维护修改时间,第一次是2025年1月7日,第二次是2025年6月10日。具体时间段安排以各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艺体考试报名篇 26.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各统考类别是否可以兼报? 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需要注意的是,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在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6个艺术类专业统考中选择一类进行报考,六个类别之间不得兼报。选择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可兼报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请考生在勾选考试项目时慎重考虑,一旦信息确认并完成网上付费,不得修改和增选统考考试项目。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点安排,届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相关公告。 27.报考本市表(导)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表(导)演类专业统考包括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三个方向,不同方向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服装表演方向考试科目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考生可以在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服装表演三个方向中选择一个或多个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考的不同方向参加相应方向的专业统考。同时报考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考生,由于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考试科目和考核内容相同,仅参加一次考试即可,考试费按考试科目收取。 28.报考本市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舞蹈类专业统考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和舞蹈即兴三个考试科目。需要注意的是,报名期间勾选舞蹈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还必须对所报舞蹈种类进行选择(包含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5个舞种方向,考生仅可选择其中一个)。 29.报考本市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应注意什么? 音乐类专业统考共分为三类,即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其中音乐教育类考试适用于音乐治疗、音乐教育等专业,音乐表演类适用于音乐表演、流行音乐等专业。音乐类(音乐教育类)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声乐、器乐任选其一,165分)、副项(声乐、器乐任选其一,75分)。报名期间勾选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的考生,必须勾选主项和副项科目,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此外,考生还必须对声乐科目的声乐类型和器乐科目的器乐类型进行选择。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四个科目。考生须对声乐科目的声乐类型进行选择。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科目包括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四个科目。考生须对器乐科目的器乐类型进行选择。需要注意的是,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的考试科目涵盖了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试科目,因此考生仅需在音乐类(音乐教育类)、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三类中选择一类进行报考。选择了音乐类(音乐教育类)类别的考生会同时根据不同科目分值折算获得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的考试成绩。 30.报考戏曲类联考应注意什么?参加戏曲类联考的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勾选戏曲类联考选项,此项勾选仅用于信息采集,实际联考报名详见戏曲类联考组考院校相关信息。 31.除艺术类统考和戏曲类联考外,报考艺术类院校的校考应注意什么?参加艺术类院校校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也须在报名期间勾选艺术类校考选项,此项勾选仅用于信息采集,实际校考报名详见招生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校考专业、招生要求、校考组织及合格证发放等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最新要求为准。 32.参加本市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注意什么?只有选择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才能勾选体育类专业统考。选择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同时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2025年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继续采取网上信息确认方式。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于2025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通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个人报考信息确认并进行网上付费。 33.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体育考生还有其他何种考试招生方式?除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休闲体育等)专业招生外,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体育考生还可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具体报考要求和考试安排请关注2025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根据教育部相关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文件要求,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采取“文化考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具体报考要求详见招生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34.2025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或联考校考)、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可用于哪些类型的招生录取?以上考试成绩只能用于2025年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考生如果仅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或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需要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如需报考秋季高考中体育类专业,则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统考。 35.报考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相关艺体类专业,是否需要报考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不需要。专科自主招生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艺体类专业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本次报名中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仅用于秋季统一高考的招生录取。 综合事务篇 36.报名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是否还要单独报名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不需要。由于1月份外语考试的成绩即作为2025年春季考试外语科目的考试成绩,参加春考的考生,相当于同时获得了春考外语科目成绩和1月份外语考试成绩。因此在报名系统中勾选参加春季考试的考生,不需要再勾选参加1月份外语考试。 37.考生如何获取准考证?报考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至报名所在区招办领取准考证。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由所报院校负责向考生发放准考证。报考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 38.哪些考生需要参加招生体检?所有报名参加2025年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包括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各区招生体检站一般于2025年2月下旬至4月底期间,组织安排考生的体检(包括复查),具体以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安排为准。 39.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网上咨询何时举行?为了让考生了解2025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相关政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于2024年10月12日(9:00-15:00)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接受考生网上咨询。 40.报名期间,考生还可以通过什么渠道咨询?报名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考生如有疑问,也可拨打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35367070、962066(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进行咨询,各区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学校也会为考生提供相关咨询帮助;考生也可点击报名页面下方的QQ图标进行线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