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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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202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一、报名
(一)考试科目与报名资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11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原则上应选择英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
1.2020、2021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20级需报语文科目;2021级学生需报考思想政治、物理、历史等3门科目,在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5门学科中限选不超过2门科目(不含补考)报考,且须保留不少于一门科目在2023年6月报考,不得报考语文、数学、外语等3门科目。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1、2022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4.报考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①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须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7日至11日,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在考籍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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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保障考生的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指示精神,考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退费受理时间申请退费的受理时间为10月29日至11月4日,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我院不再受理。二、退费程序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按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申请退费科目代码等,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可以将文字说明截图上传。考生申请退费的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回复。审核通过的,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有笔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半年。由于处理时间可能较长,请已通过审核的考生耐心等待退费结果。三、退费条件考生因当地政府疫情管控被限制出行等不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可申请退费。对不遵守疫情防控和考试规定而未能参加考试,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内。考生符合退费的情形和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一)考生考试时间当日或前一日,广西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证明材料:非“绿码”的广西健康码截图(须显示考生部分身份证号码)。(二)考生考试时间当日或前一日,因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无法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卫生健康部门或社区(村、屯)、所在单位对考生实施隔离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健康监测的相关证据或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身份信息、管控措施及时间等。(三)考生考前7天(10月21日及以后)有境外及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10月26日及以后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证明材料:考生在以上地区旅居的证据材料。提供以下任一项材料即可:1.标明有考生信息、采样地点及时间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照片或电子版截图均可,如下图1)。2.入场扫码信息截图(如下图2)、考生报名注册的手机号码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如下图3),两种截图均须出具。3.社区(村、屯)的证明或其它能证明考生现居住地的材料。4.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票据等,材料须包含有考生身份信息和日期时间。 图1 图2 图3(四)考生考试当天体温≥37.3℃的,或出现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的。证明材料:医院诊断证明。(五)考生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不能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公益组织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含公章)。材料应能证明考生因近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而不能参加考试。(六)其他因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不能参加考试的。证明材料:当地政府疫情管控相关文件以及考生在该地区旅居的证据材料。申请退费考生提供的信息或证明材料将通过政务大数据对比和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审核,请考生据实诚信申请,不得弄虚作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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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前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本项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为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一、考试时间时 间 类 别10月29日(星期六)上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小学综合素质(小学)(201、2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301、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四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二、疫情防控提示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提示:1.考生须仔细阅读《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防疫提示》,考前14天起按要求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实、完整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考生对《安全考试承诺书》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考生考前7天须在沪,考前3天须在本市至少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中在10月28日必须有1次且须在当日15:00前完成采样。10月28日的核酸检测,可凭“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至核酸采样点尽量进行“单人单管”采样。完成所有科目考试后,建议考生也要及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2.有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县级及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处于中高风险地区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处于闭环管理、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理等人员,以及其他经评估不适宜参加考试的情形。3. 考试当日,考生须在出发前往考点前自行完成1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并将抗原自测结果上传疫测达小程序,检测结果异常者不能入场考试。4.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1)考前24小时内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考试当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结果阴性;(3)“随申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天内无外省市活动轨迹[地处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结果偏差,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无法提供凭证者不得参加考试];(5)《安全考试承诺书》内容无异常(每场考试一张,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6)本人未因防疫原因被限制出行。5. 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以及考试过程中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6.为减少人员流动引发的感染隐患,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建议同时参加上午科目和下午科目考试的考生,考试期间不要离开考点,请自备干点。考点将提供候考场地。7.考生入场时若两次体温检测≥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听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或服从防疫处置要求。9.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最新情况动态调整,请考生即日起至考试结束前留意本人报名时登记的手机号码所接收到的短信信息,并密切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海国子监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10.考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经核实后可在考后申请退费。考生的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关于申请退费流程,将在考后统一发布公告。三、答题注意事项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功能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其他事项1.即日起至10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2.考生应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能参加考试。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如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点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监考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附件中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刑法修正案(九)》,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主动上交除考试必需文具之外的个人物品,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7.12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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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12月(第67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海地区网上报名将于11月3日开始
2022年12月(第67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12月3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日)举行,开考部分科目,相关级别的证书种类、科目代码和获证条件详见《NCRE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附件1),现将上海地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11月3日(星期四)10:00起至11月5日(星期六)16:00前报名,过时不再受理。二、报名流程考生可访问统一的报名网址(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公网:https://ncre-bm.neea.cn;),选择“上海市”入口进入登录页面,按照相关提示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网报步骤。首次登录系统需要注册获取登录通行证,若考生已有通行证账号,可以直接登录报名。每门科目报考费105元。三、考点选择及相关提示本次报名部分考点开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现阶段防疫要求及考点实际情况,本市大部分考点实行封闭管理,只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已设考点的学校在校生在本校报名;本校无考点的考生和社会考生选择“接受非本校在校生”的考点报名,本次报名共有2个考点对社会开放,考位及开考科目较少,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尽快完成报名缴费,望理解配合,考点开考信息详见《2022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信息一览表》(附件2)。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选择意向考试日期(只限开考两天的考点),意向考试日期只能尽量安排,如无法满足,考生须理解并服从随机分配考试时间,且不作为退费理由。四、报名照片格式要求1.照片应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成像区要求头上部留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3.照片大小:20KB-200KB。五、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统一网址(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公网:https://ncre-bm.neea.cn;),选择“上海市”入口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打印出现问题可咨询所报考点。注意事项:1.考生须认真填报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照片格式等负责,上传照片即为准考证照片,若不符合要求,或无法确认为考生本人的,将无法参加考试。2.考生从注册登入到缴费完毕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否则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3. 从2022年9月考试起,新增二级openGauss数据库程序设计(科目代码68)。4. 2022年暂停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等两个科目考试。2021年下半年已通过四级Linux 考试的,成绩保留至2023年3月。5. 2022年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中国教育考试网。6. 考试具体防疫要求和措施请考生关注我院后续发布的考生防疫要求须知并做好个人监测,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3,报名系统中考生自行下载打印)。7. 自2022年起推出NCRE电子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2022年为试点期,考生在报名时可同时申请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将发放到考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点领取合格证书。 附件:1.《NCRE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2.《2022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信息一览表》3.《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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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推迟我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的公告
因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升级优化需要,报名系统于10月25日19:00起暂停运行,预计10月28日上午9:00恢复使用。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推迟至11月5日17:30,报名确认时间同步推迟,请考生关注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确认时间。未完成报名的考生请在上述时间内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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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函〔2022〕11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1.文化课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文化课报名手续。文化课报名工作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函〔2022〕10号)执行。
2.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报名。省统考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按照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共设置8个组考模块(各模块对应专业及考试科目详见附件)。艺术类考生须选择与所报专业相对应的统考模块参加专业课省统考。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高考报名的同时,须完成专业课网上报名手续。考生可以兼报不同模块的考试,但填报高考志愿时,在艺术类统考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个模块的志愿。
3.专业课学校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报名。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统考模块并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相关报名条件及专业课省统考对应合格模块等要求。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时间和办法按招生院校的规定执行。
二、考试
4.文化课考试。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专业课省统考。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点高校、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分别承担有关考试、评卷等任务。省考试院负责统一制定艺术专业省统考的考试说明和考试实施细则,组织有关考试命题和评分评卷等工作。承担考试、评卷等任务的院校和招生考试机构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按照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试及评分评卷等工作。
6.专业课校考。按照教育部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适用高校范围的要求,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的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相关要求,科学制定考试办法、组织考试,并落实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校考工作,确保公平公正。高校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应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控制。
三、划线
7.文化课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23年仍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划定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其中,模块一、模块二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模块三、模块四、模块五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模块六、模块七、模块八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艺术类统考批次,按各模块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执行;艺术类校考批次,按校考专业对应我省公布的省统考模块文化课录取控制线执行。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招生院校可对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设计学类等有关本科专业提出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线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本科院校(专业)的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划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线依照我省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所报考院校在学校官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公布的招生章程(简章),了解院校关于文化课总分及单科成绩、专业课统考及校考成绩、身体条件、音乐主修行当、专业方向等各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谨慎选择填报,规避退档风险。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8.专业课省统考合格线。根据考生成绩按一定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考生成绩及合格线在省考试院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9.省统考综合分控制线的划定。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各批次均采用综合分投档。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院校生源质量,在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线的基础上,录取投档前依据各模块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模块各批次综合分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批原则上按计划数的120%、专科批原则上按计划数的150%划定,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实际情况划定。
按照艺术专业文化成绩不同的权重要求,设定两种综合分计算公式:
(1)综合分1=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700,适用统考模块一、二、三、六。
(2)综合分2=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适用统考模块四、五、七、八。
四、录取
10.录取批次。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经商我省同意,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可将省统考相应模块合格的考生列入校考合格范围(计划编制时须注明相应省统考合格模块要求)。
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
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专业)。
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五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如无招生院校,则取消该录取批次)。
11.志愿设置。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五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一批、第五批不设征集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或院校追加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综合分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除文化课、专业课统考合格外,还须达到该模块本科综合分控制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省统考模块八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批省统考模块一、二、五、七设置A段和B段。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招生。B段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如无院校申请A段招生,则该模块不分A、B段。
已设置A段、B段的模块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两段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A段和B段均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按A、B两段同期公布征集志愿计划。
12.专业课校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1)报考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的本科专业且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由省考试院将其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院校,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2)报考其他院校校考专业的考生,若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控制线且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向院校提供档案。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招生规则确定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解释并处理。
13.专业课省统考批次的投档规则。
该批次依据综合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原则上根据相应公式计算的综合分分别排序,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和公示的录取规则确定录取。
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普通文理类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排序。
五、其他
1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结合本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要求,完善招生办法。
15.艺术(文)类考生可兼报文史类,艺术(理)类考生可兼报理工类,填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志愿时间与文史、理工类考生相同,如艺术类考生放弃艺术专业志愿填报也可单报文史或理工类。文史、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
16.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安排在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高校若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要求,须提前明确告知考生应参加的专业考试科类及录取要求(凡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学校不得组织校考),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不得低于本校非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允许开展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校,不得低于我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7.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不分文科、理科。
18.艺术类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招生委员会要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招生考试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19.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20.教育部2023年艺术类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我省将另行通知。
21.自2024年起,我省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统一制定的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各专业分类考试方案,对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分类、考试科目与分值、考试组织与形式、文化课及专业课划线、综合分计算办法等作相应调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
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各模块对应专业及考试科目情况
模块名称
对应专业
考试科目
模块一
本科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等;
专科专业:播音与主持等
形象气质、作品朗读、新闻播报、即兴评述和模拟主持
模块二
本科专业: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
专科专业:影视编导等
文学素养、艺术素养、编导创作和影视评论
模块三
本科专业: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等;
专科专业:国际标准舞、体育艺术表演等
形象气质、综合素质、节奏听辨、体育舞蹈成套动作和健美操成套动作
模块四
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等;
专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
形象气质、舞蹈基本功、自选技巧展示、节奏听辨和舞蹈表演
模块五
本科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表演(影视戏剧表演、戏曲表演)、曲艺、音乐剧等;
专科专业:表演艺术、戏剧影视表演、歌舞表演、戏曲表演、曲艺表演、音乐剧表演、戏曲导演等
朗诵、命题表演、才艺展示、编讲故事和戏剧影视评论
模块六
本科专业:书法学等
楷书临帖、隶书临帖和创作
模块七
本科专业: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纤维艺术、科技艺术、美术教育等;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等;
列入该模块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等;
专科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家具艺术设计、皮具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包装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刺绣设计与工艺、玉器设计与工艺、首饰设计与工艺、工艺美术品设计、动漫设计、游戏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美术、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影视美术、影视多媒体技术、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美术教育等
素描、速写和色彩
模块八
本科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录音艺术、音乐教育等;
专科专业:现代流行音乐、作曲技术、音乐制作、钢琴伴奏、钢琴调律、音乐表演、音乐传播、音像技术、录音技术与艺术、音乐教育等
视唱、练耳、乐理、声乐和器乐
*职业本科艺术类专业参照以上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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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注意事项公告
一、网上确认时间(一)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二)审核未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提交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三)网上确认系统关闭时间为2022年11月5日17:30。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各报考点公告。二、网上确认要求(一)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二)确认时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因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网上确认系统二维码: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考生应全程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内容依序操作,直至完成材料提交全过程。建议考生尽量错峰确认,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扎堆提交审核材料,以免由于审核未能通过需要进一步提供的材料没有充足的时间及时补充。四、考生上传材料要求(一)必传材料: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无美颜及修图、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该照片将用于初试准考证、学信网录取登记表等重要材料照片和考生身份验证,考生务必慎重对待)。 (证件照标准示例照片)2.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身份证正反面示例) 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手持身份证照片示例)(二)其他材料。1.非我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需上传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资格证明材料。请根据自身情况,上传以下材料之一:(1)2022年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2)广西区内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3)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4)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如房产证明为配偶的,还须上传结婚证,如房产证明为父母的,还需上传户口簿相应页面;(5)部队考生单位在广西,但无法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的,应上传军官证及部队开具的证明(或报考推荐表)。2.研招网报名系统有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上传相应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含军校毕业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上传“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5)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照片,请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五、审核结果说明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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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上海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0月底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考科目与时间(一)笔试科目日期(12月10日)考试种类考试时间上午英语四级考试(CET4)9:00—11:20下午英语六级考试(CET6)15:00—17:25(二)口试科目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考试时间为11月20日,具体场次安排如下:上午下午场次(代码)时间场次(代码)时间场次18:30-9:00场次613:30-14:00场次29:15-9:45场次714:15-14:45场次310:00-10:30场次815:00-15:30场次410:45-11:15场次915:45-16:15场次511:30-12:00场次1016:30-17:00备用场(21)12:15-12:45场次1117:15-17:45----备用场(22)18:00-18:30----备用场(23)18:45-19:15注:1.口试科目考试具体地点、场次安排以准考证为准。2.口语考试各级别试题构成可以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neea.edu.cn)查看。二、报名资格(一)笔试报名资格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其中,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六级。(二)口试报名资格1.口试为选报科目。根据本市高校管理相关要求,本次口试考点仅对本校考生开放报名,不接受非本校考生跨校报名。2.考生在报考口试科目前须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的网上报名及缴费,即:报考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口试的考生须完成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笔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口试的考生须完成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笔试网上报名及缴费。3.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考点机位有限,额满即止。三、报名办法1.报名采用全国集中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完成报名,其中包括注册用户、检查确认学籍信息与报考资格、选择报考语言级别、成绩报告单/证书申请及网上缴费等操作。报名期间,考位已满的考点,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选择“候补”报名。候补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报名流程”栏目。2.考生在报名前和报名过程中须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网站首页的考生须知、报名流程、常见问题、成绩报告单等栏目信息以及省市通告、学校通告等。3.考生应按需报考,避免浪费考试资源。四、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物价局<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沪教委财〔2003〕126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科目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每科次25元。口试科目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每科次50元。五、准考证打印1.口试科目准考证打印:11月15日9: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口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更改。2.笔试科目准考证打印:12月1日9: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笔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六、考生须知1.考生在备考期间应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及时关注并遵守所在学校后续发布的考试防疫要求。2.考生须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管理。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七、成绩发布考试成绩的发布时间和查询方式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neea.edu.cn)发布的公告为准。在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同等效力。纸质成绩报告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CET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申请纸质成绩报告单的考生须按规定到考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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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平稳有序实施,再次提醒广大考生:
1、 10月24日9:00起可打印准考证,网址: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因合肥市疫情防控需要可能对考点安排进行必要调整,合肥考区考生请密切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ahzsks.cn)、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hsjyzsksy)以及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fzk.net.cn),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 考生须及时关注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规定和考试要求。考生确因疫情被限制出行无法参加考试的,可申请退费,已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具体办法将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布。
3、考生应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查验,备好“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等,确保“健康码”、“行程码”状态正常,提供符合考点属地要求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4、考生须遵守考试有关纪律规定,诚信应考。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居住地和考试所在地疫情形势,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好备考参考事宜。预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取得理想成绩!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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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做好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教考学〔2022〕13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考办、中心):为做好2022年冬季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网上报名工作,确保冬季全省合格考顺利组织实施,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28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对象我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籍学生,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及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统称“社会考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非我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名。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冬季合格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其中,语文等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8日至9日,信息技术机试考试时间为12月14日至16日。具体安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的通知》(甘教考学〔2022〕12号)执行。四、报名办法及流程普通高中在校生实行集体报名,由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基础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平台导入,具体工作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场编排等三步完成。社会考生实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时间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一)网上报名(10月24日至28日)1.普通高中在校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平台(学生登录网址:http://xkwb.ganseea.cn)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地点不作限制。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尾号为X须大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尾号为X须大写)。首次登录的考生须更改初始密码。登录报名页面后,考生要核验本人基础信息,再填报年级、班级、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无误后确认提交。如发现本人基础信息有误,可向报名学校申请更正,学校汇总后逐级上报,统一修改后可再次确认。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ganseea.cn),点击“高中学考”选择“网上报名”进入注册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科目,并上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无误后确认提交(照片图像信息要求同普通高中在校生)。3.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并多次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则不可修改。已取得考试合格的科目报名无效。4.普通高中在校生的照片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负责采集并导入网上报名系统平台(学校登录网址:http://gssch.ganseea.cn),导入照片时间要求在10月26日前完成。所有考生必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报名系统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图像信息要求: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像素不小于240×320,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采集后的考生照片要求使用身份证号命名,照片为JPEG格式。(二)信息确认(10月31日至11月4日)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确认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上交。普通高中生确认表交报名学校,社会考生确认表上交县(区)考试机构。如个别考生无法打印纸质确认表,可向报名学校或报名单位申请免费打印。2.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及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打印《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见附件1);社会考生打印《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见附件2)。3.社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县(市、区)考试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方可有效。对个别报名材料提供不全的考生,县(市、区)考试机构可要求考生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4.报名学校和报名单位要再次审核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为本人等,11月4日前完成确认工作,具体流程按各市(州)考试机构要求进行。核验工作结束后,确认材料统一交县级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半年。5.凡不提交纸质确认表、不在纸质确认表上签字的考生,均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三)考场编排(11月中上旬)1.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设考点的,县级考试机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由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备。2.考试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因考生集中到现有标准化考场存在困难的,须经市级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批同意后,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场,其考试监控数据必须留存三个月存档备查。3.县(市、区)考试机构负责考场编排。考场编排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制作考生条形码随同试卷下发。五、考试经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教财〔2018〕54号)执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的第一年。各级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及处置预案。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置,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加强信息采集各级考试机构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严格按照《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见附件3)完成各项工作。要指导和督促考生认真核对基础信息,切实提高采集质量。(三)加强疫情防控 各级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有关部署及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分区分级、精准管控”原则,强化防控措施,严格工作流程,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报名工作。 附件:1.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2.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3.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3日 附件1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姓 名性别民 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辅号学籍学校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年 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往届生□ 班 级 班 级£ 科 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生签字:学 籍学 校意 见 该生已在我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2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姓 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学校报名单位科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户籍地址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生签字:学籍学校审核意见该生已在我校注册学籍(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县级考试机构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报名条件。 盖 章: 年 月 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填表说明 一、“社会考生”。指我省除普通高中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我省户籍的非在校社会人员。二、“学籍学校”栏。指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填写。三、“报名单位”栏。指考生报名所在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四、“照片”栏。要求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格式及要求与普通高中学生图像信息要求相同。如照片模糊不清、遮挡污损等,县(市、区)考试机构可要求重新上传,否则不予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五、“户籍地址”栏。指考生身份证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页照片上传系统平台作为报名资格核验的证明材料。六、“联系电话”栏。联系电话是学考报名的重要联络途径,务必填写畅通电话。七、“学籍学校审核意见”栏。指在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就读的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确认表,由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确认表上交。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用审核。八、“县区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指县(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户籍审核)。具有我省户籍但没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籍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与报名确认。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须经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再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具有我省户籍也有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的社会考生,既可以按户籍要求报名,也可按学籍要求报名。 附件3 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序号时间工作阶段主要内容负责单位110月24-28日网上报名 1.考生填报考试科目; 2.学校指导科目报考; 3.更正考生信息。各级考试机构普通高中210月29-30日数据校验 报名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310月31日-11月4日信息确认 1.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确认表; 2.审核校验考生信息。市县考试机构普通高中411月5-6日二次校验 基础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511月中上旬考场编排 1.编排考场;2.准备考场信息,打印条码。各级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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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组织开展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培训 暨模拟训练工作的通知
甘教考学〔2022〕14号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考办、中心):为贯彻落实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关要求,稳妥组织2022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以下简称“信息技术机试”)工作,满足考生提前熟悉考试流程和机试环境的需求,检测考点学校机房设备运行状况,按照信息技术机试工作安排部署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教师业务培训和考前模拟训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培训(一)培训时间10月25日(星期二)上午10:00-11:30。(二)培训对象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机试负责同志及信息技术任课教师。(三)参会办法培训采取线上形式。参会人员通过陇政钉平台扫码(二维码见附件1)入群参加会议。二、模拟训练(一)训练时间模拟训练时间为10月25日-11月11日。(二)训练形式模拟训练采取无纸化上机操作形式,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试题,考生在计算机上现场答题,计算机自动评卷。(三)训练内容训练内容包括《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所规定的必修1《数据与计算》和必修2《信息系统与社会》两册。训练试卷包括客观题和操作题两部分,总分100分,每场时长60分钟。客观题和操作题均为必答内容。(四)训练安排10月25日,考点技术人员负责从考务专用QQ群群文件下载考场模拟练习数据包(200个模拟考生信息),导入到相应的监考机,打印模拟学生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模拟练习。每轮训练完成之后,系统管理员初始化监考管理系统、考生作答系统之后重新导入练习数据包即可重复练习(注:模拟练习数据包非正式考试数据包)。三、机试环境要求(一)硬件标准每个考场硬件设备包括2台监考机(一台作为监考机,一台作为备用监考机)和若干台考生机。每个考场的监考机必须配置一个时钟加密狗(加密狗时间误差在30分钟内可继续使用,时间校验工具可在考务平台下载)。监考机配置标准、考生机配置标准根据《机试环境配置表》(见附件2)配置安装。(二)软件标准软件标准根据《机试环境配置表》配置安装,可通过考务平台下载。(三)技术要求模拟训练前一天,考点学校要对机试环境及各软件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训练期间设备、软件正常运行。模拟训练期间,训练用机必须与互联网断开(作答系统运行后默认只能与监考系统通讯)。(四)疫情防控各地要按照属地要求做好模拟训练疫情防控工作。四、联系方式(一)联系人 吕姝丽 0931-8827226(二)技术支持模拟训练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8975870521(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考务专用QQ群号:群1:3903844(已满员);群2:277917586(新成员可加入)。学校负责信息技术考务组织老师实名制加群(修改群名片为学校名称+姓名),只需加入其中一个群即可,已经不负责该项工作的老师请退群。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培训会议二维码2.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环境配置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23日附件1 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培训会议二维码 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培训群1 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培训群2 群号:12330007553 群号:3040007756附件2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环境配置表 类别名称数量硬件建议配置硬件最低配置软件配置计算机监考机每个考场1台(备用一台)CPU:CPU:Core双核2.6GHz以上CPU: Core双核2.0GHz以上 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或Windows 2003 Server SP2(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Python 3.4.4内存:4G以上内存:2G以上硬盘剩余空间:>80G空闲硬盘剩余空间:>40G空闲网卡:1000M网卡:100M显示模式:分辨率1024*768(或1024*768以上) ,色彩增强位32色以上显示模式:分辨1024*768(或1024*768以上) ,色彩增强位32色以上 考生机若干(考虑备用机)处理器:P4 1.8 GHz以上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Python 3.4.4内存:2G以上操作系统盘剩余空间:500M及以上 显示模式: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增强色16位以上网卡:1000M或100M网络交换机考虑备用机千兆交换机百兆交换机备注:所以机器还原卡必须关闭,否则会导致数据丢失,后果自行承担类别名称硬件建议配置软件配置云机房云服务器CPU:4颗Intel 主频2.0Ghz或同等性能以上; 内存:128G DDR4或以上; 硬盘:2T企业级SATA3;网卡:1000M双工网卡两个以上;备注:服务器的模块数位4台或4台以上模块软硬件一体化互为热备设备。云监考机CPU:Intel酷睿i系列处理器,i5或i7;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或Windows 2003 Server SP2(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Python 3.4.4内存:4GB及以上;硬盘:500G以上空闲空间;网卡:100Ms/1000Mbps;云终端ARM 4核1.2Ghz以上低功耗处理器;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Python 3.4.4内存:1GB DDR3及以上;硬盘:4G以上空闲空间; 网卡:100Ms/1000Mbps;注意事项1.电脑IP地址需使用固定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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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前防疫提醒
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1月5日、6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醒:1.考生应在考前14天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请和注册,同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2.考生考前14天起非必要不离沪,考前7天须在沪且应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目前仍滞留在外省市的考生应于10月28日前返回上海,返回途中须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返沪后第一时间向报考学校报备,并按上海最新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工作。满足7天在沪要求者,方可参加考试。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入场时须出示就医凭证。4.考试当日,请考生按准考证或考区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和身份核验。考生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24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查验通过进入考点。《承诺书》应在首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地处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结果偏差,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无法提供凭证者不得参加考试。5.考生入场时,经多次测量确定体温≥37.3℃的考生,须出示就医凭证,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6.考生入场时监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烧、干咳、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7.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8.考前7天起,若考生涉及确诊、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次密接、出舱21天内、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处于本市中高风险地区(含临时封控区域)等,可通过成人高考报名平台登记相关信息,经综合研判后,将视情况安排在指定考点考场参加考试。9.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听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除考生本人外,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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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我区2023年高考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南宁市(0771)南宁市招生考试院 :0771-2813207武鸣区招生办:0771-6223216隆安县招生办:0771-6522212马山县招生办:0771-6822649上林县招生办:0771-5222935宾阳县招生办:0771-8223999横州市招生办: 0771-7223470 柳州市(0772)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12083、3862798柳城县招生办:0772-7611832鹿寨县招生办:0772-6815825融安县招生办:0772-8139156融水县招生办:0772-5122226三江县招生办:0772-8612709 桂林市(0773)桂林市招生考试院 :0773-2881965阳朔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8820469临桂区教育局招生办:0773-5595378灵川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6819320全州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4815232兴安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6222356永福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8512355灌阳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4212447龙胜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7514085资源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4311379平乐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7882975荔浦市教育局招生办:0773-7213844恭城县教育局招生办:0773-8212474 梧州市(0774)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5068苍梧县招生办:0774-2682611藤县招生办:0774-7299525蒙山县招生办:0774-6283779岑溪市招生办:0774-8224030 北海市(0779)北海市招生考试院 :0779-3213819合浦县招生办:0779-7284749 防城港市(0770)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43防城区招生办:0770-3252437上思县招生办:0770-8512534东兴市招生办:0770-7684656 钦州市(0777)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23257、2837061灵山县招生办:0777-6428356浦北县招生办:0777-8212480 贵港市(0775)贵港市招生考试院 :0775-4573815桂平市招生办:0775-3383620平南县招生办:0775-7865816 玉林市(0775)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5211容县招生办:0775-5322027陆川招生办:0775-7230881博白招生办:0775-8222644兴业招生办:0775-3763525、3775306北流招生办:0775-6223258、6335815 百色市(0776)百色市招生考试院 :0776-2847368、2788006田阳区招生办:0776-3218385田东县招生办:0776-5229826平果市招生办:0776-5821593德保县招生办:0776-3820323靖西市招生办:0776-6212145那坡县招生办:0776-6822355凌云县招生办:0776-7619333乐业县招生办:0776-7929641田林县招生办:0776-7205618西林县招生办:0776-8682958隆林县招生办:0776-8205347 贺州市(0774)贺州市招生考试院 :0774-5139519、5139599昭平县招生办:0774-6681105钟山县招生办:0774-8983122富川县招生办:0774-7883236 河池市(0778)河池市招生考试院 :0778-2284397南丹县招生办:0778-7283056罗城县招生办:0778-8212284、8222284天峨县招生办:0778-7822619凤山县招生办:0778-6752388东兰县招生办:0778-6327388环江县招生办:0778-8821258、8821155巴马县招生办:0778-6212282、6215753都安县招生办:0778-5212160大化县招生办:0778-5812551宜州区招生办:0778-3188478 来宾市(0772)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8279忻城县招生办:0772-5511014象州县招生办:0772-4362704武宣县招生办:0772-5211916金秀县招生办:0772-6213383合山市招生办:0772-8911621 崇左市(0771)崇左市招生考试院 :0771-7837800、7870611凭祥市招生办:0771-8530523大新县招生办:0771-3622794、3621592扶绥县招生办:0771-7513221天等县招生办:0771-3521872宁明县招生办:0771-8621397龙州县招生办:0771-8811972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0771-532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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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须知
今年我省所有报考点继续实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将在网上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所有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和要求,及时查看审核结果,并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不得参加考试。
一、网上确认时间安排
考生上传网上确认材料及报考点审核材料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详见各报考点网上公告。(网址:https://yz.chsi.com.cn/sswbgg/)。
二、网上确认网址及二维码
1.网上确认系统唯一官方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支持手机端登录。
2.二维码: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ahzsks.cn/查看扫描二维码,直接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三、考生上传材料及要求
(一)考生登录系统后需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原件(不得上传复印件):
1.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本人身份证人像面、本人身份证国徽面、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学生证或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生:上传高校应届生学生证个人信息页照片;
往届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则请忽略)照片。
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上传相应的学籍学历认证材料或届时可毕业的说明等。
3.在读研究生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点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证件照上传要求:
证件照用于准考证照片以及公安部门照片比对等,请考生务必按照网上确认系统的证件照上传要求提供照片,以免影响审核结果。
四、网上确认审核结果说明
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一般会在24小时内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并按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网上确认期间各报考点均设有咨询电话,受理考生咨询。
审核结果说明:
1.“待审核”:表示提交确认申请尚未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或咨询报考点。
2.“待补充材料”:表示提交材料中有不符合要求的,请考生根据提示在规定时间内修改网上确认材料或持报考材料到现场进行报考材料审核。考生提交补充材料后,须再次登录研招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查看再审核结论。
3.“审核通过”:表示材料上传完整正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确认。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4.“审核不通过”:表示未通过资格审核。若考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携带报考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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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变更2022年下半年唐山市部分自学考试考点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的师生健康,经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决定将原“唐山市路南区实验小学”考点,变更为“唐山市开滦第十中学”考点(增盛东街1号);原“唐山市路南区南湖小学”考点,变更为“唐山市第五十四中学(主校区)(西山道262号)”考点。考生考试时间、考场、座位号均不变。
涉及到的考生请及时查看变更后的考点具体地址,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每天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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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变更2022年下半年张家口市部分自学考试考点的公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的师生健康,经张家口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决定将24日、25日考试期间的“张家口开放大学”考点,变更为“张家口市第十中学”考点。考生考试时间、考场、座位号均不变。
涉及到的考生请及时查看变更后的考点具体地址,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
请广大考生每天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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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2023年版)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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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致参加安徽省2022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全国统一。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考试组织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本次考试有关事宜再次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诚信应考。认真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自学考试的具体要求,充分认识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抵制兜售、买卖国家教育考试作弊器材、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将任何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手机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考试违禁物品以及与考试无关物品带入考场。对违纪、作弊的考生,除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外,其违规处理结果也将记入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
二、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坚持健康第一的理念,自觉遵守考试工作防疫规定。考生应密切关注省、市考试机构发布的最新防疫动态和规定,及时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要求,按当地防疫政策做好考前防疫准备;同时,要按照考试要求,备好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查验材料。
三、当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考生权益,将在考后开展针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限制出行而无法参加考试考生的退费工作。具体申请办法见附件。
四、全省各级考试机构和工作人员,将全力以赴努力营造健康、平安、和谐的考试环境。我们由衷希望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自觉做诚信考试、公平考试、平安考试的践行者。我们欢迎各位考生和社会各界举报考试过程中的违法违纪作弊行为,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最后,预祝各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 关于受理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个人因疫情防控无法参考的退费申请办法.docx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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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提示
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3日、24日、25日、29日、30日六天举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1.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下载”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到达考点。2.考生须仔细阅读《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严格遵守组考防疫要求,确保考前7天在沪并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以免影响本人参加考试;不符合组考防疫要求的考生请勿前往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提前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3.考生须提前了解本人所在考点的考试与防疫相关要求。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版准考证、填写完整的《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24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满足“三天两检”要求:考前3天完成2次本市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每场考试入场前24小时内须有一次,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应超过24小时)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4.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5.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前往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6.根据考试要求,部分课程可使用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具体课程清单见《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用计算器课程清单》(附件3)。7.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2.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3.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用计算器课程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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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2〕7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0月22日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考生。(二)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招、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等招考形式。(三)其他。1.高职院校面向其他社会群体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学历提升纳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和考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综合考查专升本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二、报名和确认时间请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分类考试招生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2日至31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区外协调回我区报考的广西户籍考生、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以及其他因故没能在上述报名时间段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1日至24日17:30进行补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和确认。补报名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体育统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现场确认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现场确认的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报名结束的时间节点。三、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中的“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是指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不受限制,但考生户籍、学籍转入我区时间点,原则上与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至我区的时间点在同一年度内。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须为在职在编人员。(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全国统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全国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学历满足下列之一的:(1)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1.5年制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2)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3)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或毕业生的, 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如外来人员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和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的。(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我区常住户口;3.报名时已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六)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全国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补报名的条件。1.学籍在区外的广西户籍考生(户籍一直在广西或原籍在广西且2022年10月31日前将户籍转回广西的),因学籍所在省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函件协调回我区参加高考的,可申请参加补报名。2.因参加全国或国际体育大赛、因新冠疫情隔离等特殊情况错过了正式报名时间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错过了正式报名时间的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二年级在校生、区内外技工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和2022年入学的高中起点中职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7.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四、报名地点(一)网上报名路径。考生可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路径报名。1.电脑端报名。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2.手机端报名。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手机扫描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路径见电脑端报名)登录页面的“广西高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华为、小米、OPPO、VIVO等安卓手机可在相应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下载,苹果手机可在App Store搜索“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下载)。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二)现场确认地点。1.户口在我区的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非本地户口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2.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3.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4.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5.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三)高考报名站的设置要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名站,于2022年10月16日至21日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并指导报名站设置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报名站应设在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中或中职学校及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如有新增或撤销报名站的,须于10月16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审批。五、报名办法(一)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或者使用“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考生需注册账号,注册时需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手机号码、设置密码。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考生。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禁止注册多个账号。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监护人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的人员的手机号码。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等),考生必须牢记该密码并妥善保管、谨防泄露。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账号注册成功后,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考、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均需在网上报名时(即2022年10月31日17:30前)一并进行缴费(只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如考生未完成现场确认程序,则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全国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全国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每个考生当年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的,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二)考试科目选择。1.我区2023年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全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航空服务类等七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全区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既参加全区艺术统考又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全区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没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或“艺术校考”标志的考生,如自行参加艺术校考,成绩将无法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区体育统考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2023年,全区体育统考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6.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7.报考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参加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技能考核。8.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并在“特殊类型考生信息版块”中勾选考生类型。考生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但要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高考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2)外来人员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外来人员的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必须有校长、各年级班主任和学籍管理员签名(格式见附件19)。原则上考生学籍同实际就读须为同一学校,人籍分离的考生(包括长期在校外参加培训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3)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除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外,需提供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优待证。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籍号、学业水平考籍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社会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4)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需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全国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如果考试期间有其他考生提出质疑,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5.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专项计划(原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以上证明材料请按报名系统的提示,将证明材料扫描或者手机拍摄后上传。(四)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站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5)。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3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五)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报名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六、体检工作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站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或报名站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系统中签字确认(签字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由所在学校负责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如拒不签字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负责。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3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凡申请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最后一次检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高考体检工作文件要求进行体检、复检和终检,自行到医院检查的结果无效。七、信息确认(一)考生信息确认是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在后台与公安厅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比对不一致,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各市、县招办认真核实。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内容负责。(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1.2022年11月2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信息;其他考生信息于2023年3月16日前上报。2.2023年4月5日前,上报体检信息。3.2023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4.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受影响。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六)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2022年10月31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2023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八、报考收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一)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1.报名费:30元/人。2.考试费:一般科目20元/人﹒科,综合科目40元/人﹒科。参加分类考试招生但不参加统考的考生只需交纳报名费。(二)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报名测试费。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三)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四)外语专业听说考试费。1.英语:60元/人。2.小语种:40元/人。全区艺术统考报考费、全区体育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补报名结束后,已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发票。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对区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学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格式见附件20)。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须在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十、其他(一)2023年我区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侨考生”登记表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7.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8.XX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11.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5.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16.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7.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18.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19.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20.告知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