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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相关报名条件和考试细则见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24。 第六条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举报电话: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新专业目录为准,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 第十二条 公布途径:通过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信息平台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考生须身心健康。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应用化工技术、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 4.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四)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2023年2月8日-2月12日,考生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网址:http://www.zsc.qtc.edu.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下载准考证、考试要求及相关说明等。 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未缴纳费用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若安排线上测试,线上测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17:00。请提前关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相关通知。 (六)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认可测试成绩。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文化素质考试。需要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6日参加学校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需要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加学校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或面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组织网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二)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业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和工作流程等请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1.考生须于指定时间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登录学校招生咨询网,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于指定时间前发至学校邮箱:zsc@qtc.edu.cn。学校进行初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终审。 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考生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五)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考试录取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有需要,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报告,追加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2023年3月10日公布考生成绩。2023年3月31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在山东省夏季高考录取后集中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提请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信息采集比对、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等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学校依据上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已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考生及考生家长应当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学校不承担考生及考生家长因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影响。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qtc.edu.cn/ 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zsc.qtc.edu.cn/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招171,招生专业有健身指导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其中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计划81人,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计划招40人,详情招生计划和专业如下文所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体育与健康学院 健身指导与管理 81 5500 0532-86105032 生物与化工学院 生物制药技术 40 5500 0532-86105587 旅游学院 休闲服务与管理 20 5280 0532-86105301 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 30 12000 合计 171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计划共计805人,其中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招生5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酒店与数字化运营等。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海尔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 50 5500 0532-8610603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退役士兵 20 5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技术 35 5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 35 5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技术 15 5500 机电技术 15 5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0 5500 生物与化工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与环境 85 5500 0532-86105587 信息学院 工业互联网技术 退役士兵 30 5500 0532-86105637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财税 40 5280 0532-8610843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45 5280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 80 5280 0532-86105253 体育健康学院 体育保健与康复 医学技术 120 5500 0532-86105032 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学前教育 90 5500 0532-86101323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45 5280 0532-86105301 休闲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25 5280 酒店与数字化运营 酒店管理 10 5280 茶艺与茶文化 酒店管理 18 5280 现代农艺 17 5280 合计 805(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50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来看看具体报名条件。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现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餐饮智能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大数据与会计、会计信息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税大数据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 单招考试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职业教育单招考试报名的普高生或三校生。 二、考试方式 我院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通过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 三、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将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将由学院进行职业素养、动手能力及操作考试等测试。 备注:具体报名、测试时间,以省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四川] 四川单招报名入口2023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023年四川高职单招报名入口官网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2023年报名时间为3月1日9:00-7日12:00。 报名入口: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zwb.zk789.cn/Default.aspx)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7日12:00 报名条件:已完成2023年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对口高考、艺体高考),且符合拟报高职学校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13日12: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按学校规定的办法选择专业并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技能综合测试相关工作由学校负责,由招生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综合为200分,总分50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简章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公办院校,2019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201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2019年获批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实践教学基地,2020年获批自治区“统一战线实践教学基地”。 新校区用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额36937.345万元,图书馆藏书73.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04.833万元。 学院积极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立交桥。有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并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为准,选择兴安职业技术学院(775)填报。 四、发放准考证 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自行打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机考,线上线下相结合。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公布为准!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市等(具体考试地点以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公布为准)。 4.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普通高中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文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文科综合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理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理科综合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试题内容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3)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0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六、录取方式 1.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考生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与2023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七、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报考代码 院校代码:高职高专775 专业代码详见: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zsks.cn) 2、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九、资助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年10000元。 4、有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5、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 6、大学毕业生村官学费代偿资助项目。 7、孤儿、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向当地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每生补助6000元。 十、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十一、招生专业 美术工艺系招生专业: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 环境与建筑工程系招生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医学健康系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开设2个专业方向:老年护理和口腔护理。 师范教育系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围棋)、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 文化旅游系招生专业: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 交通与机电工程系招生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财经与公共管理系招生专业: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音乐传媒系招生专业:音乐教育 农牧林学与生物工程系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智慧农业)、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疾病防治)、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计算机与智能应用系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 马术系招生专业: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管理) 足球系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足球方向) 阳光心理系招生专业:心理咨询 体育运动系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单招简章
2023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邮编:2664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8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有关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规定执行。 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1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航海类专业女生慎报。 第五章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对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报高校和专业,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报考代码:14320 (4)缴费方式: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费用收取采取网络在线支付方式,考生须2月13日-2月17日登录学院网址下载缴费app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单独招生(普通类)、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分类别核定成绩。 2.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一志愿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分状态下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4.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学院可根据专业录取实际进行调剂录取。 5.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由我院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符合免试政策考生,经审核后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第十七条 已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测试方式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络或线下测试方式进行。采用哪种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一周登录http://www.qmc.edu.cn/zhaosheng查询。 第十九条 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单独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能够被录取。 文化素质由文化课业考试和个人素质展示组成。文化课业考试成绩由语文60分,数学40分,英语50分三科组成,满分150分;个人素质展示包括交流能力、逻辑思维、职业价值观等,满分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7日。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2)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合计满分3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成绩满分100分,由评价专家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五等分法(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赋分,分值分别为100分、85分、70分、60分、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组成,每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0分,满分100分。 2.面试包括综合能力、职业潜能等考核,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心理、逻辑、同心抗疫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第二十条 免试政策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2)材料报送: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2月24日17:00前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 招生就业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3)手续办理: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院实行全日制在校学习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160人。考生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代码:040202)。 修业年限:全日制本科四年制。 授予证书: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核心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体育竞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专项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收16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详见下表。运动员保送生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按照《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不占下表中的招生计划数。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田径 田赛男子(跳高、铁饼、跳远、三级跳远、标枪) 4 田赛女子(跳高、铁饼、跳远、三级跳远、标枪) 4 径赛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 6 径赛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 6 篮球 男子 13 女子 5 足球 非守门员(男子) 18 非守门员(女子) 19 守门员(男子) 2 守门员(女子) 1 排球 自由人(女子) 1 非自由人(女子) 4 沙滩排球 男子 4 女子 4 艺术体操 女子 5 网球 男子 12 女子 9 羽毛球 男子 4 女子 3 乒乓球 男子 2 女子 5 游泳 男子(200米蛙泳;400米个人混合泳;1500米自由泳;200米蝶泳) 10 女子(200米蛙泳;200米仰泳;4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 6 跆拳道 男子 4 女子 3 橄榄球 男子 5 国际象棋 女子 1 注: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足球、乒乓球、排球、沙滩排球、艺术体操、游泳、跆拳道、橄榄球、国际象棋要求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他招生项目要求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三)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检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报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 (四)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报名项目须在我校招生项目范围内且不得跨项(田径、游泳项目下的小项可自行选择);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应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五)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部分分区统考时间衔接紧,避免冲突),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二志愿。 (六)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交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查询,相关考试费用由组考单位收取,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线上报名,须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在3月10日12:00前以EMS邮政快递方式寄达我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注: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 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及相关组考院校的通知。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如对成绩有疑议,请于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相关单位成绩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提交到“体育单招系统”。 六、录取办法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在国家统一高考前提前单独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进行录取。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50分。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游泳不低于90分,足球不低于85分,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不低于80分,田径不低于75分,跆拳道、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际象棋、橄榄球、艺术体操不低于60分。 (三)在达到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者,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一志愿双上线生源不足的项目计划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至其他项目择优录取一志愿双上线考生。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双上线考生。 (四)学校对拟录取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学费标准 2022年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2023年的学费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发现资格造假或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九、招生监督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十、特别提醒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吉林] 吉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吉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00人。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16日。 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现有19个学院,1个教学部。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2021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项目为:击剑、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00人。 1.击剑计划招生24人,限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考生报考; 2.田径计划招生15人; 3.篮球(男)计划招生15人; 4.篮球(女)计划招生15人; 5.排球(女)计划招生15人(不招自由人); 6.乒乓球(男)计划招生8人; 7.乒乓球(女)计划招生8人。 三、学费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地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报考项目对应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击剑项目限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考生报考。 4.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不得跨项报名。 5.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 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 3.考试地点:按照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时段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180分,击剑、田径、篮球和排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65分。乒乓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50分。 2.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招生计划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击剑和田径项目按大项不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篮球(男)、篮球(女)、乒乓球(男)和乒乓球(女)项目按大项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球(女)只招非自由人,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首先按击剑、篮球(女)、田径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篮球(男)、乒乓球(男)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以上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则:当录取需要同分比较时,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 5.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6.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招生咨询和申诉 考生如有问题需要咨询或申诉,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受理电话:0434-3294661,受理邮箱:jlsdzsb@126.com。 八、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入学 1.招收项目:击剑、田径、篮球、排球(女排)、乒乓球。 2.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②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③被授予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④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3.报名方式 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4.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 5.办理要求 1.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经院校初次审核,未通过初次审核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通过保送系统选择吉林师范大学和运动训练专业。 6.所有申请保送我校的运动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考核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7.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九、学历证书 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将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十、其它 1.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相关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时,我校将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 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年
2023年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88人,招生项目有足球、跆拳道、乒乓球。网上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00:00至2月15日24:00。 西华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西华大学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材料审核、资格认定、招生录取等工作。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1.招生项目:足球、跆拳道、乒乓球。 2.招生计划:88人。 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总计划 位置 文化课 单独考试(A) 文化课统一考试 二本线65%(B) 二本线(C) 男子乒乓球 18 / 0-3 0-15 女子乒乓球 18 0-4 0-5 0-9 跆拳道 30 0-4 0-5 0-21 男子足球 11 守门员 / 0-2 / 其他位置 / 0-9 女子足球 11 守门员 0-1 0-1 / 其他位置 0-8 0-1 合计 88 17 26 45 1、在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最终招生计划可以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需要、各项目实际报考人数以及考生运动技术水平等因素在招生项目与位置之间适当调整。 2、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或注册)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包括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允许报考的学校数为1所。考生已报考我校后再报考其他学校,则默认放弃我校报名资格。考生报考学校包含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学校。 4.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考生所持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参赛获奖项目一致。足球项目,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仅限于11人制足球项目。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界定为2020年6月份后。 5.考生运动等级以“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00:00至2月15日24:00。报考我校足球、跆拳道、乒乓球考生都需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生成《西华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仅我校)。下载申请表后请用A4纸打印,考生毕业高中审核并加盖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公章,考生扫描后上传至报名平台。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测试。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2.上传材料 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报名截止后仍未提交报名或未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上传材料包括: (1)《西华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扫描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4)集体项目比赛主力队员证明材料; (5)考生报考项目近三年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的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考生本人姓名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 (6)报名足球项目的考生还需足球比赛位置证明(由考生足球队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由教练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说明: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都必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和上传以上资料,我校将根据上传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不再邮寄纸质材料。 2.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将于2023年2月22日在西华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没有公示的考生将不得参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3.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考生对申请材料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 我校2023年招生的足球、乒乓球、跆拳道项目专业测试都实施全国统考,考生须留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择优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备人选,公示要求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合格考生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考生可选择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应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相关事宜及安排请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分数线,文化成绩合格的我校候选考生将最终确定为我校高水运动员资格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2.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予以录取。 3.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4.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可报考“体育教育、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学、财务管理”中任一个专业。招生制度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备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划定文化控制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3016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 5.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西华大学招生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zb.xhu.edu.cn/)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八、其它 我校将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体育单项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考试机构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610039)
[] 宁波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总计划为45人,具体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见招生简章。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分7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5人,具体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如下: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数 男子足球 11人(其中非守门员9人,守门员2人) 男、女技巧 4人(其中男子2人,女子2人) 男、女网球 5人(其中男子2人,女子3人) 男、女田径 17人 田赛 男子3人(仅限跳高、标枪、铅球) 女子2人(仅限跳远、标枪) 径赛 男子6人(仅限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 女子5人(仅限2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 全能 1人(限男子) 男、女羽毛球 4人(其中保送运动员1人,限男子;其余男子1人,女子2人) 男子排球(仅限保送运动员) 3人 男子乒乓球(仅限保送运动员) 1人 合计 45人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3.身体健康,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本简章第二条所列招生项目不得跨项报名。 5.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6.保送运动员招生项目仅限男子羽毛球、男子排球和男子乒乓球。招收条件和流程必须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的规定。保送运动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生注册、报名及志愿填报 1.注册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3.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应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2023年3月10日12:00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交到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7600233,邮编315211)。 (三)报名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含答题卡)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含答题卡)寄送至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文化考试的组考、防疫等要求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二条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其中,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学习。 5.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附则 1.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4.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 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年
2023年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5人,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学制四年。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选拔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校学生体育活动发展和体育精神培养,现根据教育部有关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为篮球(男)。 二、招生计划数5人,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学制四年。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尚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者方可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注: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技术等级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中查询。 四、体育专项测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23年采取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备齐、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填写信息、贴好照片的《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详见附件1) 1 份; 2.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各1 份; 4.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各1份;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三)报名时间、地点 1.预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登录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附件1《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正确填写表中有关内容之后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 2.现场正式确认:按报名要求交验有关材料,签订《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 时间:2023年3月2日; 地点: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行政中心223)。 五、体育专项测试和合格标准 (一)体育专项测试 1. 专项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篮球,2023版)。 2.考生需事先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3.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23年3月3日。 4.地点:汕头大学篮球气膜馆。 (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的确定 1.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和考生体育专项测试结果,并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办队需要,划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 2.按照学校划定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六、文化课考试和志愿填报 (一)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获取考生号,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若因报名和志愿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自负。 (二)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生必须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的文件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间地点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公示 1.按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 2.按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录取单考考生文化课成绩。 3.公示名单排序规则: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基础上,先按一级运动员考生,再按二级运动员考生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1.参加文化课高考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录取规则 考生通过公示,在文化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公示名单的考生排名顺序办理录取手续。最终招生人数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即不超过5人。 注:高考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754)82510510,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o_zsb@stu.edu.cn,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八、入学复查及管理相关要求 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注册成为学校正式学生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无故不参加训练和竞赛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学校网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体育部 附件【1.汕头大学1.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docx】 附件【2.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安全预案.docx】
[广西] 广西2023年单招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广西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广西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5日10:00至8日10:00,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一、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一)填报时间。 5月5日10:00至8日10:00。 (二)批次设置。 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高职单招批的志愿。 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具有“2+3”“3+2”等直升学籍的考生填报,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二、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时间。 5月10日至16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 (二)投档顺序。 录取投档时,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一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5月17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 (四)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山东]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招共计招生18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0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规范并全面完成本次招考任务,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邮编:25641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组织报考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组织、测试系列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招生考核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具体考务工作将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三条 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8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6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的各专业分类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四条 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时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六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 5.考生最多可填报考3个专业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8407001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交费起止时间会在学院网站公布,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教学,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大纲》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查询。 3.评分:依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包含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总分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及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4)考前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上测试。整个测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且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使用正常,网络连接正常(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用于网上测试设备:两部手机或者1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或者一台台式电脑和一部手机。 (5)模拟测试:我院会在考前2-3天进行模拟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通过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ivc.edu.cn)查看具体事项。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赋分,总分230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总分200分,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只考一门的考生可以被录取,对同分考生录取以语文、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做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被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必须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8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秋季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考前提醒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将于1月6日至8日进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参加2023年春考和外语一考的考生须在2023年1月5日(星期四)上午11:00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听说测试准考证。2.考生务必严格按照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听说测试准考证上所示的考试时间和考点地址参加考试。请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1)语文科目考试在开考15分钟后(上午9:1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2)数学科目考试在开考15分钟后(下午1: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3)外语笔试(含听力)科目考试在考前15分钟(上午8:45)禁止考生进入考点考试;(4)外语听说测试须按准考证上的考试场次提前45分钟到考点报到,提前35分钟进入准备室。3.考生在出门前务必再次确认证件是否齐备,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点。在参加首场考试时,考生须携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进入考点,并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涂改液、修正带、蓝牙耳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4.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注意事项(见附件1—3),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考试。为使考生熟悉外语听说测试考试流程,市教育考试院制作《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生操作讲解视频》(见附件4),供考生参考。5.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警惕网上虚假信息,保护自身利益,勿存侥幸心理。如有违规、违法行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见附件5—6)。6.考生须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就读学校和区招考机构(各区招考机构对外咨询电话见附件7)发布的相关信息。7.请考生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咳嗽症状明显的考生应及时就医,遵医嘱进行专业治疗。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正常饮食习惯,并注意天气变化。送考家长在考点门口应避免人群聚集,考试期间应确保手机畅通。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笔试考场规则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场规则3.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答题及外语听力考试重要提醒4.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语听说测试考生操作讲解视频5.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7. 各区招生考试机构对外咨询电话
[湖南]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140名,招生项目有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跆拳道、网球、空手道、高尔夫。详情内容见简章。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 2023 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招生国标代码:10553 校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 487 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简介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专项运动训练的基础理论、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专项技能突出,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创新创业能力,能够在各类学校、专项俱乐部、企事业单位从事运动训练及相关体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标准学制:四年。 (三)学历证书: 合格毕业生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四)学位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140 名(最终计划数以体育总局审批公布为准)。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三)招生项目: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游泳、跆拳道、网球、空手道、高尔夫。其中田径项目分田赛、径赛、全能三类招生,足球分守门员与非守门员两类招生(女足不招守门员),排球项目分自由人与非自由人两类招生,其他招生项目不分小项录取。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 2023 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具备我校招生项目二级(含)运动员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 月10日(夏季项目)。 (四)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五、注册报名 (一)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 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其中篮球项目考生持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 (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注册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 12:00 至 3 月 10 日 12:00 (夏季项目)。 (三)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1 日 12:00 至 3 月 10 日 12:00(夏季项目)。 六、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含答题卡)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评分。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 日(夏季项目)。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劢搏提示 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录取原则 (一)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60分。 (二)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文化和专业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 ×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男女进行录取,如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单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 (五)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准转专业。 八、学费标准 11200 元/人/年(若物价主管部门出台新文件,执行新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 九、联系方式 (一)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417000)
[] 滨州医学院2023单考招生简章
2023滨州医学院单考单招计划招收共计60人,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和口腔医学技术,对应的招生对象分别是视频障碍和听力障碍。详情报名及考试安排见招生简章。 滨州医学院2023年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一、校院简介 (一)学校概况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3月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1970年10月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惠民地区行署驻地北镇办学,1974年11月设立青岛医学院北镇分院,1981年9月改称北镇医学院,1983年3月随驻地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9月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投入使用,2010年3月学校注册地变更为烟台市。 学校有全日制在校生17844人,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设有16个学院,3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一流专业建设点25个;设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拥有直属附属三甲医院5所、非直属附属医院9所。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2013年,在山东省高校中率先以“6年完全认证”的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于2020年获批认证期延长至10年;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0年,成为省市共建高校。学校现为国家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水平测试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5+3”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万名护理人才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全科医师培养基地。 (二)特殊教育学院简介 学科专业 特殊教育学院是创建于1985年的临床医学二系,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招收肢体残疾青年的大学本科专业,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医学教育的先河,成为我国残疾人教育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30多年来,学院致力于推动残疾人融合教育。目前,肢残大学生已经破除了专业限制,融合到学校各个专业。2011年,学校获批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视力障碍学生招生资格;2018年,获批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听力障碍学生招生资格,率先在全国医学院校招收听障学生。目前,残疾人高等教育主要面向的障碍人群为肢体残疾、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选修第二学位,扩大了残疾学生接受高等医学教育的机会,为多学科高端残疾人培养做出了尝试性工作。 学院是“国家级盲人医疗按摩规范化实训基地”、“山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山东省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推广中心”“ 医疗健康行业增材制造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等,承担了国培计划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一直坚持以促进残疾人大学生康复和发展为核心,不断创新思路,提出了“残健融合、教康结合、学用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被专家誉为“滨州医学院模式”,有关残疾人高等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得山东省教学成果特等奖。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教师5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6人,拥有“神经生物学泰山学者”设岗学科,建有听力与言语康复研究院,具有听力与言语康复学、针灸推拿康复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承担省级以上各类课题4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目,面上项目2项,青年项目5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项,教学及科研论文300余篇。 服务平台 2018年国家级特殊教育示范园区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120亩,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总投资7500万元。在平等参与、融合共享理念下,园区各类场所与平台均设无障碍通道,信息与交流的无障碍环境设施完善,建有听障生智慧教室、视障生智慧教室、无障碍图书馆、无障碍媒体工作室、专业实习实训基地、残疾学生康复训练场地、学习资源中心等。其中,学习资源中心是在核心理念引领下、以残疾学生为中心的支持性机构。主要为各类残疾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估,制定个别化康复、服务计划,免费提供辅助用品、提供盲文版、音视频版等各种学习资料和教材,为学生创建翻译团队和资源教师团队,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积极开拓新领域,培育新时代残疾人才,为学生就业创业搭建良好平台。2018年,学校与安世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在园区共建齿科工艺联合实验室,为把口腔医学的听障人才引入国内医疗健康行业,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 奖助体系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东省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真情?三实奖助学金、王绮助学金、文杰?自强奖学金、康复基金、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和助学计划等,每年共计30余万元,并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保障莘莘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对外交流 学院全力搭建对外交流平台,积极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大学、北京301医院、台湾彰化师范大学等开展交流合作,开扩残疾人视野,努力提高残疾人创新创业能力,促进残疾人青年成长成才。 二、单考单招专业介绍 (一)中医学本科专业(针灸推拿方向) 标准学制5年,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 :面向视障人群,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中医针灸推拿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中医药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系统的针灸推拿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良好职业素质和终生学习能力,毕业时能在上级医师指导和监督下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有效的针灸推拿医疗实践的高素质应用型医学人才。 主干学科:中医学、针灸推拿学 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诊断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骨伤科基础、功法学、经络腧穴学、推拿手法学、推拿治疗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 (二)口腔医学技术本科专业 标准学制4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面向听障人群,培养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口腔基础医学、口腔材料学、艺术美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毕业时能够胜任各类义齿生产加工、教育、管理及商业运作的应用型口腔医学技术高级人才。 主干学科:口腔基础医学、口腔材料学、口腔修复工艺学 核心课程:素描与色彩、雕塑、口腔摄影、模具设计基础、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3D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作、可摘义齿工艺学、固定义齿工艺学、全口义齿工艺学、种植义齿工艺学、活动矫治器工艺学、口腔和牙齿美学、咀嚼器官的功能和功能紊乱、咬合功能的仪器分析和评估。 三、单考单招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对象 招收人数 学费 (元/年/人) 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 本科 5 视力障碍 40 7000 口腔医学技术 本科 4 听力障碍 20 6700 注:具体收费标准以每年选修学分情况为准。 四、报考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持有《残疾人证》的视障、听障青年(听障生面向北京、河北、山西、辽宁、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陕西、新疆等15个省份)。 五、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考生必须根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索取全国统一高考以“23”开头的考生号,否则我校无法办理录取手续。 (二)报名程序:考生网上报名(免收报名考试费)→学校审核→学校分配考场→考生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时间要求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3月1日。 (四)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滨州医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dzbm.bzmc.edu.cn/_web/_customizes/bzmc/signup/student/login.jsp,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按照要求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考生应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造假,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提交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主要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在读学校应届毕业证明)、残疾人证、体检表(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身份证及残疾证在报名考试及入学时应处于有效期内。 (五)考生信息审核以考生报名系统中公布为准,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待学校招生网站公布。 (六)我校2023年残疾人单考单招招生考试与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天津理工大学、郑州师范学院采取五校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视力残疾考生考试地点为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北京市丰台区永定门外蒲黄榆二巷甲1号);听力残疾考生考试地点为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6号)。具体事宜详见后续相关通知。 (七)考试科目及总分 专业名称 层次 语文 数学 英语 理化 总分 中医学(针灸推拿方向) 本科 150 150 150 150 600 口腔医学技术 本科 150 150 150 ※ 450 六、录取方法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单科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单科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拟录取结果可在招生网站查询。拟录取考生须下载录取考生确认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发送报到确认单传真至学校特殊教育学院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本人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只能向一所学校发送确认函,否则入校报到后无法注册学籍。 七、有关说明 (一)学生入学后需按国家有关规定交费上学。 (二)学生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大学生生活补贴,日常生活费用自理。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单考单招录取通知书发放及报到入学与普通同高考录取考生同时进行,一般在8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滨州医学院特殊教育学院 网址:http://tjxy.bzmc.edu.cn/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及计划2023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专业有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商务英语、现代物流管理等,计划普通单招人数为1830人,来看看具体招生计划。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计划: 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招生科类 学费(元/年) 经济管理学院 工商企业管理 50 普通类 47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普通类 4700 连锁经营与管理 30 普通类 4700 市场营销 150 普通类 4700 数字商务学院 电子商务 95 普通类 4700 跨境电子商务 45 普通类 4700 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 50 普通类 4700 商务英语 40 普通类 4700 现代物流管理 40 普通类 4700 会计金融学院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10 普通类 4700 大数据与会计 193 普通类 4700 大数据与会计 (中外合作办学) 20 普通类 12000 大数据与审计 60 普通类 47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50 普通类 4700 旅游烹饪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普通类 4700 旅游管理 40 普通类 4700 烹饪工艺与营养 30 普通类 4700 中西面点工艺 40 普通类 4700 设计与传媒学院 工程造价 120 普通类 4700 广告艺术设计 23 艺术类 6800 建筑室内设计 85 普通类 5300 视觉传达设计 10 艺术类 6800 室内艺术设计 30 艺术类 6800 数字媒体技术 38 普通类 5300 物联网与人工智能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软件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40 普通类 5300 智能装备与汽车工程学院 工业机器人技术 30 普通类 53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50 普通类 53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29 普通类 53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2 普通类 47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0 普通类 53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0 普通类 53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 普通类 5300 合计 1830 3+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招生专业及计划表: 备注: 1.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省考试院发布数据为准。 2.大数据与会计专业(中外合作)考生入校后,学校给予6000元/年学费资助。 3.与无锡太湖学院合作的3+2项目后2年继续在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完成本科学习任务,学费按无锡太湖学院学费标准收取。 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10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中,报考3+2专业的考生须10门达到合格,报考专科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须有8门及以上达到合格, 报考专科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7门及以上达到合格。 院校考核: 院校考核(校测):采取文化素质测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语文、数学两门课程,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200分,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考核内容及计分方式如下: 备注: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100分,1门“合格”折算为10分,1门“不合格”折算为8分。
[] 深圳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
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人,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师范)。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6—22日。 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选拔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推动学校体育运动的开展,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乒乓球是我校传统教育部高水平布点项目,历经二十余年几代师生的发展,我校乒乓球项目学生毕业后扎根深圳,在深圳国资委等企业及深圳中学、深大附中等深圳教育系统单位就业,为深圳特区培养了高质量的建设者。 体育教育专业是广东省特色专业,拥有良好的师资条件和体育场馆,实验室仪器设备先进。专业目前共有专任教师20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90%,博士学位教师占55%,多门专业术科课由知名专家、世界冠军、国家级运动健将担任。专业依托深圳大学,体育场地总面积达21.8万平米,在体育设施建设方面居国内同类高校前列,为体育教育专业的教学、训练、竞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本专业还拥有2000平米的教学实验中心,下设“数字化体质测试与评价实验室”等8个实验室,拥有国际领先的各类仪器设备。专业利用扎根“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精选设立了二十多个教育实践基地,为学生发展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就业空间。作为深圳市唯一一个培养义务教育阶段体育教师的本科专业,招生至今,毕业生就业率达100%,其中近几年深圳市正编教师考取率达80%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教育机构的就业率达90%以上,毕业生专业能力广受用人单位的赞誉。 体育教育专业坚持“小而精”的办学规模,致力于培养“一专多能”的义务教育阶段骨干体育教师。专业将坚持“创一流专业,育一流人才”的指导思想,不断夯实学科基础,提升办学层次,力争建立“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通路,建成特色鲜明、顺应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的体育教师教育专业,为“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战略建设输送人才。 一、招生项目 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专业和收费标准 (一)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计划不超过60人,招生专业为体育教育(师范)。最终各组别招生人数在考试结束后,视项目需求、上线生源情况及学校组队需要而定,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的最新公告。 按照运动队建设需要为原则,坚持宁缺毋滥。分类别拟定入围优先顺序为单考单招类、二本线65%类、二本线类。如单考单招类、二本线65%类能够满足运动队建设需要,则二本线类入围人数可少于招生计划指标数。 (二)收费标准(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1.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年平均学费约5510元。具体收费标准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2.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低于17周岁(2006年8月31日(含)之前出生),如若小于17周岁,应确保录取后就读期间能够代表深圳大学参加4个学年度相应等级的大学生比赛。 (二)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且近三年(具体日期为2020年9月1日含后,下同)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其中“省级(含)以上比赛”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主办的有关比赛,含教育系统的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学生单项体育协会组织的比赛,中国乒协主办的俱乐部超级、甲级联赛。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三)高考改革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为不限。 四、报名时间、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选择深圳大学进行报名(今年在本报名平台设置限报我校一所院校,志愿确认且审核通过后不接受取消,请考生做好报考规划),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22日,逾期不予办理。 根据2022年全国大学生锦标赛的竞赛规程,考生报名时须确认报考组别并进行相应资格审查(每名考生只能报名其中一个组别): (1)参加过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 A 联赛、全国乒乓球锦标赛(含预赛)、全运会(包括注册、报名)等赛事的考生只可报名二本线组(若参加过但入大学前以学籍所在学校名义参加的不受限制)。 (2)高水平组(单考单招类):未参加过第(1)条中所限定的比赛且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者,可报名该组招生考试; (3)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组(以下简称“二本线65%组”)(非单考单招类):未参加过第(1)条中所限定的比赛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者,可报名该组招生考试; (4)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组(以下简称“二本线组”)(非单考单招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者,可报名该组招生考试。 注:(1)报考单考单招类(高水平组)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公示为该类的考生名额不超过12人; (2)报考非单考单招类(二本线65%组和二本线组)的考生,必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并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按照要求以照片(JPG格式)形式上传以下材料(报名环节不需要递交纸质材料): (1)《深圳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申请表应由档案所在中学出具意见和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后,再次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均需上传,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3)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表; (4)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如等级证书仍在办理中,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5)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http://ydydj.univsport.com/index.php?m=index&c=look&a=look)2023年2月15日前的数据信息查询页面截图为准); (6)高中阶段近三年参加省级(含)以上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与获奖证书对应的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请将本人名字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本人信息所在的相关页面); (7)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书者)需上传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模板见附件1);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上传经省级教育部门认定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8)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模板见附件2,以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名义报考者必须提供); (9)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生源地省份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有相应要求的生源须提供); (10)乒乓球赛事参赛情况承诺书(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字扫描后上传,请如实填报,如隐瞒、虚报参赛情况,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注意:网报时务必确认是否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并应如实选择相应组别,报考组别一旦确定,不得更改;网上报名信息及上传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清晰可读,否则申请无效;如隐瞒、虚报参赛情况,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二)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依据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者报名无效,初审结果将于2023年2月28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公布。 五、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一)体育专项测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乒乓球项目实施全国统考。初审通过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二)文化课考试 1.单考: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条件且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报考我校“单考单招”类(高水平组)且通过初审的考生须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有关要求和流程参看国家体育总局和考试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 2.统考:其他报考组别的考生须在其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注意:考生必须填报深圳大学为院校志愿,否则视为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六、录取原则 (一)我校认定国家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通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教育部资格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 (二)我校将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生源质量等综合因素,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70分及以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下同)的基础上,分组别及性别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者,按照比赛胜率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高水平运动员。如某项目(组别)所有报考考生均未达到我校该项目(组别)最低录取标准,则取消该项目(组别)招生计划。 (三)单考单招 1.文化课:依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已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且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以上的考生。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该类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组别、分男女划线)。 3.招生计划:该类考生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12人)。 (四)非单考单招:其他考生均须在其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深圳大学。 1.“二本线”: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该类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组别、分男女划线),且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我校予以录取: (1)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 (2)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3)取消录取批次的省份,则按第一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4)如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线执行。 2.“二本线65%”: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如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我校将予以录取: (1)文化课: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不低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二本线”指第1条相应内容);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该类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组别、分男女划线); (3)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的此类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18人); (五)考生成绩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申请办法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文件的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乒乓球项目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保送进入深圳大学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学习。 (一)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2)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附件4)中所列赛事,且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符合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应为奥运会比赛项目和小项。符合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应为所列赛事和小项最高组别比赛。 (二)办理程序 1.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2.须在2023年2月15日前自行联系深圳大学体育学院(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13902950439),并于2023年2月1日至15日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JPG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照片,JPG格式); (3)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3.经院校初次审核,未被审核通过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023年2月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4.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时间、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学校选拔要求,确定拟录取保送优秀运动员名单。 5.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站及“体教联盟”APP上进行公示。 6.推荐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由相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和高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每位运动员只能申请保送一所高校。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 4.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八、其他说明 (一)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测试过程中由主考提出并经考务组一致裁定存在违规行为的,直接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隐瞒、虚报参赛情况或在体育专项测试或文化课单独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等情况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证书)材料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作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已被录取进入我校学习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四)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五)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学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和责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进校后,不遵守《深圳大学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取消高水平学生运动员资格,直至取消学籍。 (六)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体检标准。 (七)录取为高水平运动队的学生入校后不可申请转专业。按学校规定,有修读其他专业辅修学位的机会。 【附件1:学历证明.docx】 【附件2: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docx】 【附件3:乒乓球赛事参赛情况承诺书.docx】 【附件4: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 版).pdf】
[山东]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计划3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6日。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服装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841。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烛峰路299号 邮编:2710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中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监督、监察。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我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32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考试、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一)参加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体检。考生在报名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学生因体检达不到教育部要求的不得报考。 第十五条 报名方式。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填报我院3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svict.com)缴纳考试费。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六条 签订承诺书。考试前考生请仔细阅读《承诺书》,确认后参加考试。 第十七条 考试安排。 (一)单独招生(普通类)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时间:2023年2月26日,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面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 (二)考试科目 1.单独招生(普通类)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专业技能测试即为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达,请随时关注。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具体方式及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3.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文化素质考试”的方式进行。文化素质考试由我院组织,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小语种考生考政治),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三)考试方式 关于文化素质考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如情况允许,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采用线下考试方式;如情况不允许,采用线上方式考试。具体考试方式,学院官方网站提前1周公布。 第十八条 命题评卷。 (一)由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命题、阅卷。 (二)考试成绩确定。 1.单独招生(普通类)以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原始分数计入录取总分。 2.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以考生面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 3.综合评价招生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占10%)+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占30%)构成。 第十九条 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申请,资格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一)报名。申请免试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学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学院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学院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学院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取消调剂录取资格。 (三)相关类别生源不足的,学院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调整专业计划,将剩余计划调至其它专业使用。 (四)按照综合评价招生、单独招生、校企合作类别招生专业等分别划定录取资格线。 1.对于资格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减少专业招生计划,不降低录取标准。 2.考生总成绩及志愿相同但不能全部录取时:(1)综合评价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顺序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录取;(2)单独招生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照语文、数学、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排序,依次比对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否则,先报名者优先录取。 (五)学校退役军人单招计划单列,根据仅限退役军人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报考退役军人面试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对于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其一者,不予录取。 (八)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考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查询。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证校名: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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