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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单位预算
2024年度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单位预算
[福建]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1.准考证打印权限于3月4日开放,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准考证》须使用空白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考试当天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身体健康监测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 4.考生入场时,除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耳机、涂改液、修正带、文字资料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5.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7.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8.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考生须按题号顺序在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10.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或传出考场。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依序放在桌面上,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考生离场后,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12.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存在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情形的考生,将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执行“3年禁考”的追加处罚。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3月1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起,闽江学院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10)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福建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二、该专业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公布的专业基本规范,经全国考委审定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省统考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选定,报我院备案,并由我院统一安排考试。福建师范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 三、该专业的考试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4月和10月,首考时间为2024年4月。停考时间由我院视开考情况决定。 四、福建师范大学要认真贯彻执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积极开展开考专业的生源组织与发动工作,认真开展学生助学辅导工作,精心组织实践性环节考核,积极参与教学计划编制、命题教师选派、毕业生审核等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2月29日
[福建] 福建省2024年1月高中学考成绩公布公告
2024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中学考”栏目中的“高中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考生遗忘登录密码,在校生向就读学校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社会生向报考所在地县(区)考办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 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 因体育与健康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学生笔试、必修必学的体能实践考试项目和必修选学运动技能实践考试项目的成绩,分别按20%、40%、40%的权重比例计入总成绩。目前,部分地市体育实践考试尚未举行,故总成绩无法合成,本次暂不公布体育与健康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该科目考试成绩预计将在今年5月中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高中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2月26日
[福建] 关于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6日15:00,由我省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单位负责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或招生单位公布的网站进行查询本人的初试成绩。 二、考生如对公布的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向其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成绩复查的具体办法,详见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如有其他事宜,请考生咨询所报考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附件:福建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2月21日 福建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及名称 咨询电话 10384厦门大学 0592-2188888 10385华侨大学 0592-6161276 10386福州大学 0591-22865507 10388福建理工大学 0591-22863085 10389福建农林大学 0591-83789215 10390集美大学 0592-6181301 10392福建医科大学 0591-22862107 10393福建中医药大学 0591-22861321 10394福建师范大学 0591-22867434 10395闽江学院 0591-83760459 10399泉州师范学院 0595-22918022 10402闽南师范大学 0596-2527801 11062厦门理工学院 0592-6291727 11498莆田学院 0594-2892089 80403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0592-2578369 85303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0592-2195225
[福建]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19日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条件 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服务咨询电话:010-67410388,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办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考流程 (一)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拟参加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1日24:00前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见附件。温馨提示: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填写能够准确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 (二)考试报名。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1日至24日24:00前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服务咨询电话:010-82520230,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考生可选择报考学位授予单位、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缴纳。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31日24:00前,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下载。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4年5月13日至19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4年9月,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七)违规处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八)考前须知 具体要求请于考前一周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及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官网,查询相关通知信息。所有考生应遵守安全、防疫及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事项 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试大纲。 附件: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2024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日至14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方式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报名报考,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报名流程详见管理系统发布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基本信息是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重要依据。其中,通讯信息是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考生的主要途径;证件照是考生在考务考籍管理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是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和办理毕业证书的依据。新生要如实认真填写各项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自考新生网络报考报名证件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具体标准详见报名系统中《关于规范采集自学考试新生网络报名证件照要求的通知》),确保准确无误。考生因填写错误、照片过度PS或达不到标准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2018年1月1日之后报名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身份验证过程中人脸识别未通过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内(不含双休日)到报名点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新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身份识别,确认考生信息。 (三)报考专科衔接本科专业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在报名时需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审查,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按系统流程步骤操作,不符合条件的将无法报名成功;我院将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考资格,报考费不予退还。 (四)所有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所报考的课程不得删减、更改,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报名报考时间 1.新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含证件照的上传): 2月19日9:00—2月29日17:30。 2.新生网上信息确认时间: 2月19日9:00—3月1日12:00。 3.网上报考课程时间: 2月19日9:00—3月1日17:30。 (二)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 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3〕19号)。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于4月上旬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考试相关动态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四、“衔接专业”主考院校报名工作要求 (一)主考院校要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衔接专业考试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闽考委〔2019〕1号)相关规定,规范生源组织工作,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二)主考院校负责衔接专业考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我院将进行复查,若发现主考院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停止衔接考试工作等相关处理。 (三)主考院校应严格审核合作办学机构广告宣传资料,同时加强合作办学机构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五、注意事项 (一)手机号码更新的考生,应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自学考试网上数字服务大厅--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更改。 (二)考生信息更改流程。在籍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发现个人信息需更改的,按以下要求进行更改:个人信息资料(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更改应于2月19日-3月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更改姓名还需出具居民户口簿原件及本人申请报告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审核后拍照,在系统中上传(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三)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考院校成(继)教院应根据报名工作需要配齐配足相关设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开展。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月10日
[福建] 2024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4年1月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将于1月6日至9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牢记考试时间,准时到达考点。高中学考期间,请考生仔细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和科目,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预留足够赴考时间,避免因迟到耽误考试。 1.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点。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外语科目16:15以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二、带好证件文具,不带违禁物品。根据《考场规则》,提前准备并携带好居民身份证、考试通知单和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考试用品外,其他物品(如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三、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规范答题。请考生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外语科目除外)在答题卡上答题。考生要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未按规定要求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考前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高中学考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应考。 五、关注天气变化,注意交通安全。请考生密切留意天气变化,增强防寒保暖意识,采取适当的防寒保暖措施,防范冬季呼吸道流行疾病,保护好自己的健康。提前规划好线路,注意赴考交通安全。 衷心祝愿大家考试顺利,取得佳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福建]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 2.网上报名时间:1月12日至1月15日17:00截止。 3.审核时间:1月16日17:00截止。 4.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方式及步骤 该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2.注册。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3.报名。考生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最后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公安联网审核、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缴费。我省采用是网上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后,经考试部门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7日24时,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人每科70元。 5.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审核点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报考对象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主校区)南门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75号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在校生)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报考对象只限三明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 0599-8868395 武夷学院(在校生)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武夷学院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 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0593–6383573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4日-9日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4月12日左右,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查询公告。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学科及课程调整 1.我省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中学类别初中、高中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学科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中学类别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2.为完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加强中小学音、体、美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八、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若由于本人填报虚假、错误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将由考生本人自负。禁止他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多次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建议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29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6.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7.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8.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台商子女。 9.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考生类别和报考科类 (一)考生类别 考生类别分为中职学校类、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等3类。 报考中职学校类的考生为中职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报考普通高中类的考生为普通高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报考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为在我省安置的退役士兵,以及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人员。 (二)报考科类 1.中职学校类报考人员应按照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类(详见底部附注)。 报考人员选择的报考科类如与其参加的中职学考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课程对应的报考科类不一致,其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按零分计。 2.普通高中类和特殊群体类的考生不分报考科类。 3.高职分类招考安排的本科招生计划仅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 三、报名办法 我省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下同)于202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在选择报名现场确认点时,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除特殊群体类的报考人员,在高职分类招考考生报名系统所使用的证件号码,应与中职(高中)学考系统中的证件号码一致,方可匹配到相应的学考号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1月11日至1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核对)外,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须提交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和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须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身份证明材料,高素质农民须提交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的职业界定和身份证明材料。 (4)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5)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随迁子女须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台商子女须提交台商及子女台胞证、台湾户籍誊本、台商及子女暂住证、企业营业执照、聘用关系证明和在大陆获得的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 4.各报名确认点要严把报名确认关,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考区进行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严禁应届毕业生冒用同等学力人员或往届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禁不符合我省高职分类招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本人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6.报考人员在《报名表》选择“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的,只能参加高职(专科)批次的录取。 7.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四、考试科目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职学考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对于应届毕业生,使用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3.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使用其在2024年1月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4.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考生,需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等六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省级主管部门提供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认定依据。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并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五、录取时间 录取工作拟安排在202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具体按照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有关要求执行。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 福建省中职学校学业水平专业基础知识 考试课程与报考科类对应表
[福建] 福建顺利实现平安研考
23日至25日,为期3天的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落下帷幕。这场考试,全省共9.3万余人报考,各地考试过程平稳有序,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全省各地、各部门、各级招考机构、各考点学校坚持人民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强化组织、积极准备,为研考生送去关心关爱。 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公平公正,是各级招考机构始终坚守的工作底线。为防范手机等高科技作弊,我省实现所有考点智能安检门全配备,无线电信号(含5G信号)屏蔽全覆盖,手机不得带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全落实,考务工作人员线上线下培训考核全达标,考场智能监考、保密室智能巡查全推广。 为确保组考工作各环节、全过程不留纰漏、不出差错,我省印发《工作手册》《考试实施程序》《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安全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等15份考务工作文件,抽调1万余考试工作人员,成立14个省派巡考组开展巡考工作,组建3个应急处置小组应对考试突发情况,开通24小时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快速受理涉考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全力以赴做好研考各项工作。 “同学你好,学校了解到你正在为了梦想而拼搏,为了考研而努力。为保障你能够合理膳食,学校已将考研补贴打入你的学子卡中……”这是福建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中心发送给研考生的一条短信,为了减轻考研困难学子的生活负担,福建中医药大学“悄悄”打了一笔补助,希望他们能够安心备考。得知一名考生因伤行走不便,福建农林大学专门为他制定了保障方案,监考老师和志愿者提前对接,开辟“绿色通道”允许考生直接进入考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 为帮助考研学子们稳心态、增信心、添动力,全省各地、各校通过“专车送考”“开设绿色通道”“午间休息室”“祝福福袋”“暖心姜茶”等服务,“花式”助力考研学子自信迎考。
[福建] 2024年3月福建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NCRE)报考通告
2024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72次)将于3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福建省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9时至2024年1月7日23时。 2.考生请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直接点击),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附件)及所选考点的报名通告。 3.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本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现用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护照)信息,禁止使用曾用名、艺名、网名、绰号等其他信息,并提供本人常用手机号码、EMAIL信息,以确保接收考试最新通告。 4.考生在进行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级别科目、考点等报考信息。缴费完成,上述报考信息即锁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再接受个人信息修改、级别科目调整、考点变更以及取消考试的申请。 5.考生因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6.如需了解最新版NCRE级别科目设置、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材目录,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 附件:《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
[福建]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考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福建省2023年成人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请相关考生凭账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登录)”栏目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福建]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福建考生应考须知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应考和考试安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要求、考点位置、赴考路线(尤其是交通管制路段)及周边环境,留足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迟到而影响考试。 2.全国统考科目中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在2024年研考中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考试科目计算器的使用要求,请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规定。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安全检查、随身物品检查和身份验证核查等。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含电子、机械或智能手表等)、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智能眼镜、高科技作弊器材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物品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除上述违禁物品外,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所有考点入口将设置智能安检门安检,入场门口将进行金属探测仪检查,为方便考生入点入场安检,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具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首饰)。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 5.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在规定的区域内逗留、谈论。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6.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座位桌子的左上角以便核验。 7.考生领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要求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等。 8.《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 9.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并遵照执行。 二、诚信考试提醒 1.考试期间将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考后将实行监控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诚信应考,服从考点管理,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考试规定。 2.考生若考试过程中违纪作弊的,将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上述行为都将触犯刑法,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13日
[福建] 关于2024年上半年增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科和电子商务专科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安排的通知
根据主考学校的安排,2024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前教育(专科,专业代码:570102)专业和电子商务(专科,专业代码:530701)增加部分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详情查看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wjzy.fjnu.edu.cn/bb/1b/c12954a375579/page.htm。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2月11日
[福建]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征求志愿计划公布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征求志愿计划现已经公布。 征求志愿填报时间是12月9日9:00至10日18: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凭账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登录)”栏目进行填报。 考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查询录取信息。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剩余计划数 1002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3 1011 嘉兴学院 1 1013 福州大学 271 1015 福建农林大学 6 1018 福建中医药大学 56 1020 闽江学院 222 1022 宁德师范学院 144 1026 长江大学 602 1037 仰恩大学 17 1081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655 3038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9 3047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19 3052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378 3055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42 3060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8 306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18 3062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12 3065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136 3067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4 3070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5 3071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70 3076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16 3077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11 3084 厦门开放大学 5
[福建] 福建省2023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示
2023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12月2-3日举行,为确保福建考生顺利就考,现温馨提示如下: 1.考生须持准考证和公安机关开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在考前 20 分钟到达考点,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验证后,进入指定区域候考。候考期间,请考生务必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关闭闹铃,保持安静。 2.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手机、手表、手环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经过金属探测器扫描后,在《考场签到表》上签字,并在监考指定的考试机上待考。 3.考前5分钟,考生在考试系统中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并核对显示的姓名、证件号与本人信息是否一致。如果发现考生信息有误,请向监考报告。 4.考试开始后,迟到的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内,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5.考试期间,考生任何问题应及时举手示意,由考场工作人员进行答疑及处置。考生间的任何交流将被视为违规,一律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福建] 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权限于12月4日开放,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三、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本人肖像的身份证明。 四、考生要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不得将手表、手机、智能手环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9日
[福建] 2023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经省教育厅专题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福建省成人高校招生各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 2023年11月27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现将《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主考院校要认真安排好实践性考核各环节的工作,并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2日 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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