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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现将《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各主考院校要认真安排好实践性考核各环节的工作,并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2日 2024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实践性考核课程安排表(点击查看)
[安徽] 2023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公告
2023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阅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cx.ahzsks.cn)进行成绩查询,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上的“信息查询”菜单,点击进入查询页面。 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27日12时之前,登录安徽省成人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rbm.ahzsks.cn)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予受理。11月30日成绩复查结果通过安徽省成人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给考生。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3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23年安徽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在皖招生成人高校: 2023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评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今年招生计划、考生报名、考试成绩等情况,划定我省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 1.文史类190分 2.理工类150分 二、高中起点升专科 1.文史类147分 2.理工类138分 高起本、高起专艺术、体育类专业按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折算,其中艺术类专业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 1.文史中医类197分 2.理工类149分 3.经管类140分 4.法学类199分 5.教育学类184分 6.农学类150分 7.医学类165分 8.艺术类140分 请据此安排相关录取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3日
[广东] 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成绩于11月24日公布
各位考生:广东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已于10月28日至29日举行。现定于11月24日15时公布成绩,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以下4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一)官微小程序查询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二)百度小程序查询通过百度App搜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打开“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智能小程序”,点击“考试成绩”查询成绩。(三)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四)“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考生可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申请本次公布的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或咨询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按要求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22日
[上海] 关于在上海市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考生考试地点调整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情况,市教育考试院对本市考点进行了统筹安排。现就部分考生的考试地点调整如下:报考点为上海海关学院(代码3127)、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考试地点调整为:上海理工大学(杨浦区军工路516号)。 考生可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为确保考生能顺利参加本次考试,请上述考生及时下载准考证,获悉最终确定的考点地址,并关注相关院校公告,了解考点的考场安排及考试注意事项。建议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按照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提前熟悉环境,掌握线路,规划最佳出行方案,避免迟到。
[广西] 广西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11月24日起可查询
11月24日9时起,报考广西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或“广西自考”手机APP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20日内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一、申请时间:11月24日至12月13日,每天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二、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三、申请方式:(一)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所需材料到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柳园路6号)申请成绩复核。(二)邮寄申请:考生也可直接将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邮寄至广西南宁市柳园路6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公楼一楼106办公室,收件人为自治区教育考试命题与评价中心,联系电话:0771-5390950、0771-5337455。四、复核费用:每份30元,如需邮寄《自学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单》,邮费到付。五、复核结果反馈:受理单位将在收到《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且考生完成交费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将以电话或邮寄通知单的方式告知考生。 考生如有咨询事宜,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771-5390950、0771-5337455,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广西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1日
[广西] 2023年广西成人高考成绩11月21日9:00起可查询
2023年广西成人高考评卷工作已顺利完成,11月21日9:00起,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和“广西成考”APP查询2种方式,查询2023年广西成人高考成绩。一、网站查询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及信息查询—成绩查询”,使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密码”查询本次考试成绩。二、“广西成考”APP查询考生可登陆“广西成考”APP,点击“成绩查询”,使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密码”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0日
[福建] 香港中文大学招生说明会,本周四线上见
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 1963 年,是香港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作为研究型综合大学,现设有文学、工商管理、教育、工程、法律、医学、理学和社会科学 8 个学院,开设学士、硕士和博士课程,涵盖范围极之广泛。六十年来,大学嗣承中华文化统绪,坚持中、英双语教学,兼容多元文化,推行独特的书院制度。 香港中文大学通过「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招收内地本科学生,提前批次录取。内地招生计划分设人文、理科、工科、商科四个学科门类。 香港中文大学线上招生说明会 直播平台:腾讯会议 请登入链接 https://meeting.tencent.com/dm/2NalPgBEGLK2 并输入会议 ID:471 888 401 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加入会议 微信推送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wYM2JVExCtUJdS01_a-tMQ
[河北] 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的公告
我省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将于11月26—30日(每天8:00-22:00)进行,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报名。具体考核安排详见《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中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试安排。 考生按照《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报名参加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取得所学专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所选专业已经毕业的,不能重复报名参加该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 与考试有关的其他信息、通知和要求,我院将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hbsksy)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其他业务的办理时间及相关要求,请查阅“考生办理业务时间表”。
[河北]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
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4年上半年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详情点击: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23〕240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设置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戏曲类采用省际联考由相应专业(剧种)的组考院校负责组织(另文公布),其余科类由我院组织全区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对象具有一定艺术专业基础,已完成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且选择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二、考试时间(一)音乐类。笔试科目(乐理、听写):2023年12月3日下午;面试科目(视唱、器乐、声乐):2023年12月6日至14日。(二)舞蹈类:2023年12月6日至14日。(三)表(导)演类。笔试科目(叙事性作品写作):2023年12月3日下午;面试科目(服装表演方向以及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等科目):2023年12月6日至14日。(四)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2月2日至4日。(五)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2月2日至3日。(六)书法类:2023年12月3日。各科类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详见附件。三、考试地点(一)音乐类。笔试科目(乐理、听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设置的考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面试科目(视唱、器乐、声乐):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二)舞蹈类: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三)表(导)演类。笔试科目(叙事性作品写作):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设置的考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面试科目(服装表演方向以及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等科目):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四)播音与主持类: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五)美术与设计类: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设置的考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六)书法类: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设置的考点,具体安排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各科类详细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四、考试科目及分值(一)音乐类。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4个科目。4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器乐240分。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4个科目。4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声乐240分。音乐教育类方向,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副项5个科目。5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乐理15分、听写30分、视唱15分、主项165分、副项75分。(二)舞蹈类。考试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3个科目。3科总分为300分,其中舞蹈基本功120分、舞蹈表演150分、舞蹈即兴30分。(三)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4个科目。4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100分、自选曲目演唱50分、形体技能展现50分、命题即兴表演100分。服装表演方向,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3个科目。3科总分为300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150分、台步展示120分、才艺展示30分。戏剧影视导演方向,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3个科目。3科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50分、命题即兴表演50分、叙事性作品写作200分。(四)播音与主持类。考试包括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3个科目。3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作品朗读100分、新闻播报100分、话题评述100分。(五)美术与设计类。考试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3个科目。3科总分为300分,其中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综合能力)100分。(六)书法类。考试包括书法临摹、书法创作2个科目。2科总分为300分,其中书法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五、考试形式全区艺术统考音乐类面试科目(视唱、器乐、声乐),舞蹈类,表(导)演类面试科目(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等),以及播音与主持类等科类,实行“先录音录像,后评委评判”的考试方式,即考生考试全过程采用高保真录音录像,评委不出现在考试现场,通过观看考生考试视频资料进行评分;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实行现场考评的考试方式。其他笔试类科目在标准化考场组织考试。六、《准考证》打印从2023年11月23日开始,已成功报名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其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全区艺术统考。七、成绩公布及查询全区艺术统考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12月29日16:30公布,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或者登录高考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全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将同期公布。八、成绩使用(一)全区艺术统考已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一般应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艺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投档录取时,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组实行平行志愿,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21〕7号)文件精神,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者排在前面,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考生高考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二)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个别专业校考。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区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志愿、校考成绩择优录取。(三)高校不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安排在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九、工作要求全区艺术统考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培养高素质艺术专业人才的重要途径,各地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区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考点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强化监督、压实责任,全力保障全区艺术统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二)严格考试组织。各地各考点要参照高考考务管理工作标准,结合艺术类考试特点,建立考试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方案、工作细则及应急预案。要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各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智能安检门”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严防考生替考和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科学制定评分细则,严格评分程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三)严格人员管理。各地各考点要严格考试工作人员遴选标准,加强考评人员、考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教育,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四)严肃考风考纪。对于考生、工作人员及考点学校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其他(一)舞蹈类的舞蹈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的形体技能展现、服装表演方向的才艺展示等考试科目要求考生自备伴奏音乐,音乐格式仅限MP3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M,考生可通过“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电脑端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在“伴奏上传”模块,核对个人报考信息无误后上传伴奏音乐。播放机由考场统一准备,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伴奏音乐无法播放时,考生可在无伴奏下完成考试,不影响评分。伴奏音乐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二)戏曲类各专业(剧种)考试指南详见各组考高校招生公告。(三)未尽事项,按教育部和我区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有关工作文件执行,如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新的文件规定和工作要求,我院将另文通知,请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咨询电话2.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17日附件1咨询电话 考点(机构)电话南宁市招生考试院0771-2813207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12083桂林市招生考试院0773-2881965贵港市招生考试院0775-4573815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5211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43、2883821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23257百色市招生考试院0776-2847368、2788006贺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5139519、5139599河池市招生考试院0778-2284397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8279崇左市招生考试院0771-7837800、7870611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5068北海市招生考试院0779-3208370、3213819广西师范大学0773-5818532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0410自治区招生考试院0771-5320540 附件2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表 类 别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音乐类乐理笔试2023年12月3日14:30-15:10听写15:20-16:10视唱面试2023年12月6日-14日每日8:00-12:00, 14:00-18:00(含检录时间)器乐声乐舞蹈类舞蹈基本功面试2023年12月6日-14日每日8:00-12:00, 14:00-18:00(含检录时间)舞蹈表演舞蹈即兴表(导)演类叙事性作品写作笔试2023年12月3日14:30-17:00文学作品朗诵面试2023年12月6日-14日每日7:40-12:00, 13:40-18:00(含检录时间)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播音与主持类作品朗读面试2023年12月2日-4日每日7:30-12:00, 13:30-18:00(含检录时间)新闻播报话题评述美术与设计类素描笔试2023年12月2日8:30-11:30色彩14:30-17:30速写(综合能力)2023年12月3日8:30-10:30书法类书法临摹笔试2023年12月3日8:30-10:00书法创作14:30-16:00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批次安排的通知
桂考院〔2023〕239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广西民族大学: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06号)精神,现将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批次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批次安排根据各市报名情况,结合考点实际,本次考试分3批次组织实施。 (一)第一批安排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贺州市等5市报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体育专项考试,2023年11月24日至25日身体素质考试。(二)第二批安排北海市、钦州市、贵港市、河池市等4市报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体育专项考试,2023年11月27日至28日身体素质考试。(三)第三批安排南宁市、防城港市、百色市、来宾市、崇左市等5市报名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体育专项考试,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身体素质考试。二、领队会议安排(一)时间。第一批:2023年11月22日15:00。第二批:2023年11月25日15:00。第三批:2023年11月28日15:00。(二)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明德楼101报告厅。三、其他工作要求(一)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担任领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派出领队,可指定一名学校带队教师担任领队,负责本辖区考生体育统考期间的组织管理、成绩申述等工作。(二)为杜绝替考等考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检录和考试环节将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和人脸识别,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考生诚信考试教育工作,并督促参加考试的考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请各市、县、中学领队按领队会议安排时间、地点按时参加领队会。各设区市领队凭单位介绍信于领队会议开始前30分钟到达会场,并将本市及所辖县(市、区)、中学带队老师的姓名、联系电话、带队人数、住宿地点等信息交考点报到处。(四)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各有关中学并指导做好考生应考工作,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206号)要求,组织考生到广西民族大学考点参加考试。(五)2023年11月20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体育统考《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单面打印,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包括背面)。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17日
[福建] 关于2024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我省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8:00-21日17:30,报名条件与方法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23〕12号),请符合条件仍未报名的考生尽快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17日
[河北]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和报考,我省将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又分为开考和停考两类专业,每类专业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维护和保障停考专业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其创造更多考试机会,我省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停考过渡期内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8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含实践课程)。 三、根据国家有关要求,自2026年起,我省将对现开考的4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各专业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增加考生参加调整前课程的考试机会,2024年上半年我省在以往课程考试安排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了44个调整专业和后续调整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含实践课程)。 四、对既设有理论又有对应实践性环节的课程,考生一般应在理论考试合格后,再报名参加该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等毕业环节考核。 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专业停考和专业调整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所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并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详情点击: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的公告
2023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定于11月17日9:00起公布。考生需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单。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11月17日至30日(仅工作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本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内容为: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是否一致。成绩复核结果由本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回复考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14日
[福建] 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毕业预申请时间:11月25日09:00—11月30日15:00。请符合条件的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网上数字服务大厅的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进行毕业预申请(详见附件1)。 2.上传材料并确认预申请 考生完成网络预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申请表》、《毕业生鉴定表》、《确认授权书》等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在预申请规定时间内将确认后的材料拍照上传平台后并确认完成预申请,系统将以短信通知考生“已完成毕业申请步骤”。 3.预申请过程注意事宜 考生毕业预申请需上传近期(一般毕业前三个月以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电子证件照),图像标准要求(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品质系统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B至40KB等(详见附件2)。 凡是申请本科毕业的,必须先完成前置学历信息登记,前置学历论证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上传平台。 附件:1.《自学考试考生预毕业申请操作手册》(点击查看) 2.《新生报名证件照规范采集要求》(点击查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公布时间的通告
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考试及实践考核成绩将于11月23日15:00公布。请考生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进行查询。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请于12月1日前(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成绩查询结果,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生到主考院校)进行申请。考生可于2023年12月7日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平台,选择模块进入系统--当次成绩查询模块进行查询成绩复查结果。
[河北]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3年下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流程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时间 11月20日-25日(8:00-22:00); (二)材料确认和提交时间 11月20日-25日(9:00-11:30,14:00-17:00), 11月26日(9:00--11:30);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12月1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1月6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3年11月-2024年1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我省使用“学信网”在线进行学历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申请学位的考生,建议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的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市 网 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 http://www.sjzjyksxx.com.cn/ 0311-87055590(毕业、免考等业务) 唐 山 http://www.tseea.net 0315-2821755 秦皇岛 http://www.qhdksy.cn 0335-3880926/3880992 邯 郸 http://www.hdks.net 0310-3113989 邢 台 http://www.xtjyks.com 0319-2235880 保 定 http://www.bdksy.cn 0312-5078366 张家口 http://www.zjkjyksy.cn 0313-8062106 承 德 0314-2131563 沧 州 0317-3170716 廊 坊 http://www.lfksy.cn/ 0316-5908653/5908661 衡 水 http://www.hseea.net/ 0318-2122191 定 州 0312-5532893 辛 集 0311-83399096
[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的公告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决定对涉及我省开考的44个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调整。新开考的传播与策划(专科)已执行新专业考试计划,本次不做调整。大数据与会计(专科)、视觉传达设计(专科)专业待教育部第二批专业基本规范公布后另行通知。 为使本次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调整后的新专业考试计划与调整前的原专业考试计划平稳过渡,在充分保障考生相关权益的基础上,本着“规范、稳妥、有序”原则,我省对调整专业设置了两年过渡期,并制定了过渡期满后的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调整时间 1.本次调整专业为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该批专业从2026年开始执行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详见附件)。 2.从2026年开始,该批调整专业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要求进行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同时停止原专业考试计划的课程考试。 3.2026年上半年,我省为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毕业要求并按此要求申请毕业的考生办理最后一次毕业。逾期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须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办理毕业。 4.在调整过渡期内(2024至2025年),该批调整专业仍按原专业考试计划要求进行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 二、专业调整的有关事项 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涉及专业较多,调整后课程变动较大,为减少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对考生的影响,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考生权益,采用如下措施做好专业调整的衔接、过渡工作。 1.过渡期内(2024至2025年),我省将在以往课程考试安排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增加44个调整专业和后续调整专业的课程考试安排(包括实践课程),为考生创造更多参加原专业考试计划课程考试的机会。过渡期满,从2026年开始新专业考试计划的理论课程原则上每年安排一轮,分上、下半年两次考试。 2.到2025年底,考生按原专业考试计划要求毕业,还缺少最后1门本科毕业环节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的,可按照调整专业“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的对照关系,在2026年上半年实践性环节课程报名时(2025年11月),参加一次新专业考试计划的毕业环节课程(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考核。考核合格后,允许考生按原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在2026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最后一次毕业。 3.自2026年起,原专业考试计划的外语替代课程将不再安排考试,考生可用已合格的两门原外语替代课程顶替新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英语(专升本)(13000)或第二外语课程;未取得两门原外语替代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要求进行考试。此类专业有:原专业考试计划设置“现代科学技术基础(03130)、应用写作概论(04024)、法律基础(08118)”作为外语替代课程的33个本科专业和设置“现代教育测量与评价学(06231)、教育政策与法规(07681)、课堂教学设计(08037)”作为外语替代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以及将专业内选考课程作为外语替代课程的3个本科专业(即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 4.专业调整后,考生已取得的原专业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依然有效。 5.2026年上半年,考生可按照所报考专业“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的要求,使用原计划课程对照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达到新专业考试计划的毕业要求后,按新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办理毕业;同时考生也可以按照“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的要求,使用新计划课程对照顶替原计划的相应课程,达到原专业考试计划的毕业要求后,在2026年上半年按原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申请办理最后一次毕业,逾期未获得毕业证书的须按照新的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办理毕业。 6.自2026年下半年起,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按照调整专业“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的要求,对照顶替新计划的相应课程,达到新专业考试计划的毕业要求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鉴于全国统一命题课程的课程说明目前尚未印发,我省在编制新的专业考试计划时将该部分课程(含实践课程)说明暂时略过,待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及时公布。 2.为便于工作开展和新旧课程对照关系查询,我省将该批调整专业的“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分列在各专业考试计划的第七部分。 3.在各专业考试计划中,理论考试课程和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计入专业课程总门数。 4.本科各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及要求由相应主考学校制定和发布,各专业考试计划中不做具体说明。 5.已公布停考的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和药学(本科)、护理学(本科)、工程管理(本科)等8个专业在过渡期内仍执行原专业考试计划。 6.从2026年开始,暂停执行《关于调整和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及认定方式的通知》(冀考委自〔2015〕1号)中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自考课程的学习成果认定和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已取得并记入成绩库的证书对接课程成绩及计算办法依然有效。 请有关考生按照我省专业调整和专业停考的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合理规划、科学制定自身的课程学习和考试计划,尽快完成所学专业的课程考试,并及时办理毕业手续。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44个专业考试计划
[广东] 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报考须知
广东省2024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将于11月21至12月1日进行。具体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报名报考时间新生预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2:00,正式报名时间为11月21日10:00至11月24日17:00。考生报考时间为11月28日14:00至12月1日17:00,缴费时间为11月29日10:00至12月2日17:00。特别提示:2023年10月自考成绩预计将于11月27日公布,请考生关注。二、报名条件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三、报名报考手续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办理新生报名手续,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已进行过新生报名,取得准考证号且个人信息完整的考生可直接报考(操作流程见附件1)。对于个人信息资料不完整,如身份证号和姓名为空、缺相片等情况的考生,将不能报考,请考生提前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特别提示: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护理学(本科)专业仅接受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岗在职人员(临床护理技术人员、护理学教师、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报名、报考。考生报名该专业时须上传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卫生类执业资格证及在岗在职证明并签署承诺书,本人须保证申报的情况和提交的证件证明真实有效,如有虚假,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学历证书等)。(一)新生报名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个阶段。1.预报名。新生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selfec/,下同),从【考生入口】通道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须录入个人信息并设置个人密码,预报名成功后将得到唯一的预报名号,预报名号仅当次有效。考生预报名成功后还须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才能进行正式报名。请考生注意保管好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勿透露给他人使用,不要在考试院官网以外的第三方网站输入本人的自学考试考生号和密码,避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2.正式报名。本次正式报名全部网上进行,考生须凭当次预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在广东自考管理系统内通过照片上传验证等程序,完成正式报名(操作可参考附件2)。正式报名成功后将获得唯一准考证号,所有考生务必牢记。考生身份验证过程中采集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的存档照片(见附件3),将用于包括毕业证照比对在内的所有自考业务办理。因面容特征变化等原因无法线上报名或报名信息(含照片)未能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指定途径完成正式报名,11月25日后不再受理。(二)考生报考1.考生报考。所有考生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考生报考】通道报考课程,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无法自行解绑手机的,可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或其指定单位解绑。考生可根据各考区考位供给情况选择考区报考,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考生的报考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学考试办公室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必须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已缴费”,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应及时与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联系。考生应避免在最后时间报考课程和缴费,以免因停电、网络堵塞等原因导致错过报考和缴费。2.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考试前10天内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请考生在上述时段内及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四、参加考试注意事项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公安机关出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身份证明,不含电子身份证;军人、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可持考籍登记的对应证件原件)参加考试。五、成绩公布与复核申请(一)成绩公布本次考试成绩预计在2024年2月底公布,具体时间以公布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合格成绩,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小程序查询全部考试成绩,具体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相关信息。(二)成绩复查申请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在当次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以内安排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的具体受理时间和地点,过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另行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六、违规处理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按照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七、其他(一)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我省自学考试笔试课程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二)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考课程前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当地市考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三)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直接向所在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附件4)。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官网及各地自学考试办公室发布的相关讯息。附件:1.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流程图2.广东省2024年1月自学考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引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相片采集标准4.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官网、公众号和咨询电话一览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5日 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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