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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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4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12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2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 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表演类专业校考;2. 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表演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合格线以上考生)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430.00分及以上33420.00-429.991619410.00-419.992039400.00-409.993978390.00-399.9963141380.00-389.9958199370.00-379.9943242360.00-369.9968310350.00-359.9948358340.00-349.9944402330.00-339.9931433320.00-329.992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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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2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件.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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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4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5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10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50.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2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 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2. 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附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合格线以上考生)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320.00分及以上55310.00-319.99611300.00-309.992132290.00-299.993264280.00-289.9953117270.00-279.9984201260.00-269.9970271250.00-259.996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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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2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件.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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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4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2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3日9:00-16: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1月18日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除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外,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 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2. 所报考院校是否在教育部规定的最低合格要求基础上直接再划定该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报考资格线。 附件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总分合格线以上考生)分数段人数累计人数420.00分及以上1212410.00分-419.99分4961400.00分-409.99分112173390.00分-399.99分164337380.00分-389.99分220557370.00分-379.99分303860360.00分-369.99分3531213350.00分-359.99分4661679340.00分-349.99分5312210330.00分-339.99分6092819320.00分-329.99分7293548310.00分-319.99分9154463300.00分-309.99分5565019290.00分-299.99分3725391280.00分-289.99分2675658270.00分-279.99分1995857260.00分-269.99分1395996250.00分-259.99分796075240.00分-249.99分63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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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8〕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2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 附件.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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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即将公布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即将公布,考生可于1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起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进行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查询。届时,市教育考试院还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音乐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及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网站查阅。以上各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2日(星期六)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给考生。凡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1月13日(星期日)9:00-16:00凭考生报名号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能查阅试卷。复核结果将于1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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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星期六)举行,现将上海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对象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内(具体要求见附件1: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1.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5日(星期二)8:00—1月16日(星期三)16:00。报名政策咨询见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月17日(星期四)—1月18日(星期五)每天9:00—11:30,12:30—16:30。报名信息确认有两种方式,各区级考区实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3.网上缴费的时间为1月17日—1月20日。4.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1.网上信息输入第一步:登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附件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2.重要提示(1)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2)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三)报名信息确认1.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5: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2.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四)网上缴费1.考生于1月17日起,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审核通过。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1月20日前在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2.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详见附件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3.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 2月21日(星期四)—2月22日(星期五)(每天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发票领取点详见附件8: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不得跨考区领取。四、考试时间安排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的考试时间为3月9日(星期六)。所有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 间 类 别3月9日(星期六)上 午下 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 儿 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幼儿园)——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五、准考证获取与打印(一)报名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考区的考试报名和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完成考场编排,生成考生准考证。(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3月4日-3月9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六、其他说明(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6日(星期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http://ntce.neea.edu.cn)(二)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6日至17日两天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www.shehr.cn。(五)2019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6日—4月19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七)本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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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安徽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先阅读一下本公告附件:常见问题。
一、时间安排及报名网站
1.网上注册及填报时间:2019年1月15日8:00—18日17:3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月15日8:00—22日17:3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月15日8:00—23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4日—9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户籍或人事关系(即人事档案)在安徽省。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从2016年起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育学(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课程考试并拿到的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3月9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及填报、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将不能再提交报考信息。
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考科目等。请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若报名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更正。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所在市考区参加考试(本人所在市,指考生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指所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辖市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一次性选择所有想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资格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网上资格审核由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网上进行,只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考生须对在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考生信息经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资格审核各市联系电话
考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0551-62838909
0551-62838910
0551-62838912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考试院(笔试)
0552-3127352\4952910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0554-6651605招办(笔试)
0554-6644784人事科(面试、认证)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310196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洪山路46号)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义安北路42号市教育局一楼)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2832884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服务大厅
(安庆市德宽路424号)
安庆笔试咨询:0556-5514757\5577452
面试咨询:0556-5514557
认证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0559-2542784教育考试院(笔试报名)
0559-2522753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29687\3935029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六安市金安区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行政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0558-5125217
0558-5125181
池州市
池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305室)
0566-2317808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名期间若遇到困难,请先按公告附件“常见问题”处理,若还是处理不好的,请与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月7日
附:常见问题
1.姓名填写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的可先缴费,已经缴费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考区、科目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或已经缴费的,不得修改。
3.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经被注册,怎么处理?
答:可能是考生自己已经注册了。可以先点登录页面上的“忘记密码”,找回密码试试,能收到短信就可以登录继续报考;收不到密码重置短信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确认是有人恶意注册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注销。
4.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是等待审核,怎么办?
答: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5.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能再报考吗?
答: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后,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的,不能再报考;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还可以继续改报,等待审核。
6.在外省考过的笔试成绩,在安徽还能用吗?
答: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都是认可的。
7.笔试成绩在这次面试期间到期了,还能用吗?
答:在面试报名时间之后到期的,面试可以报考。
8.填报报考信息或缴费环节有问题,或提示错误,或不能缴费等,怎么办?
答:请用较新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尽量用IE浏览器,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弹出窗口拦截软件,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操作。还是不行的,可以换一个上网环境,或换一个时间上网。支付问题也可以咨询客服。010-82652626转6644,6829,6818,6851、010-59321108。
9.照片上传不了,怎么处理?
答:把照片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软件打开后另存一下,再打开IE浏览器重新登录,清除历史记录后重新上传。
10.已经审核通过或已经缴费后,发现少报了,怎么办?
答:本次考试不得补报,下次考试再报。
11.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只能报考带A的吗?
答: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既可选报带A的,也可以选报不带A的。两者的区别是:选择带A的公共课,只能申请相应级别音体美科目的面试,不能申请其他科目面试。
12.申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怎么报考?
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13.已经取得一科教师资格证,现在想再考一科教师资格证,原来通过的科目成绩有效吗?
答:原来通过的同一层次(即科目代码相同的)的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初中、高中及高职文化课类别的,笔试只需报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他类别的直接报名面试。
14. 提交填写个人信息以后,不能修改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怎么处理?
答:这是因为填完个人信息提交了之后,地市锁定了才会这样。在审核通过之前,如果提交之后要修改,可以先选一下别的省再选一下本省触发一下,省下面的地市就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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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19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
2019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 14:00—17:3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4月13日—14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详见《2019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图像信息(近期、蓝底、免冠图像信息、JPG或JPEG格式、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此图像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上)。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通过审验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现场审验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通过审验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现场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缴费
(1)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
(2)报考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受限课程的考生,需在报考期间到所选受限课程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三、注意事项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
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6.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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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调整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等3个专业停考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自学考试专业报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调整《关于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考委自〔2018〕3号)中公共关系等3个专业的停考时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2.在停考过渡期内(2019年下半年至2021年底),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申请以上3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从2022年开始停止颁发以上3个专业的毕业证书,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未获得以上3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均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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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8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53次)成绩开始查询
2018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第53次)于2019年1月2日下午开始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成绩查询一栏,准确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询成绩。本次成绩以等级形式公布(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考生可在2019年1 月7日至9日向所报考点以书面的形式申请成绩复议。本次考试合格证书将于2019年1月下旬发至全市各考点,具体时间可向所报考点咨询。考生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参加考试的考点领取(各考点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2018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现场咨询地点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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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
安徽省2019年3月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NCRE)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安排
2019年3月份考试时间为3月30日至4月1日(第54次)。本次考试将使用2018版考试体系,开考的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见附件1。
有关2018版考试体系下的证书(含取证条件)、科目、课程和考试大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205 号)执行(见附件2)。自2019年3月考试起,二级语言类及数据库类科目(即除MS Office高级应用外的其他二级科目)调整获证条件为:总分达到60分且选择题得分达到50%及以上(即选择题得分要达到2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级别不限。严禁考生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或在不同省份报考,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违规处理。请各考点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和告之工作,正确指导考生报考。
二、网上报名和缴费
本次考试全省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ncre.ahzsks.cn/)进行报名及缴费,不再接收考点的报名信息。报名时间为2019 年1月7日9:00至2019年1月21日17:30;缴费时间为2019 年1月7日9:00至2019年1月22日17:30。在以上时间内,须完成基本信息填报、信息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等三项网上报名流程。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再接收报名及缴费。
报名结束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报名信息审查,以确保考生基础报名信息的准确性,并对违规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准备
1.各考点学校须在2019 年1月2日前登录http://ncre.etest.net.cn/OrgLogin.aspx,设置本考点报名相关参数,主要有:考点报名人数限制、考生网上报名设置
、特殊登录设置、考点其他设置、考生通告设置(须写明考生咨询电话)、班级信息设置等。关于“考生报名信息是否需要审核”项目一律设置为“是”,要求考点学校进行人工审核。
2.各考点学校须在报名及缴费时段内建立报名服务及咨询点,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考点学校都须设立对外咨询电话,及时解决考生报名时遇到的问题。报名服务及咨询点要配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必须是熟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业务、熟悉计算机专业知识及网上报名操作流程的学校正式员工。
3.各考点学校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报名程序等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
四、报名及缴费办法和程序
1.上网填报基本信息。考生可任意选择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填报过程分为登录、查看提示信息、输入并提交报考信息、申请信息审核及等待“审核确认”结果。修改和查询与填报过程相同。考生在申请信息审核前须认真核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须对本人所填报的各项信息准确性负全责。姓名、地名等信息项中如存在字库中没有的汉字,以拼音全拼(半角大写字母)代替。考生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所有报考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2.报名信息审核确认。考点学校须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之内必须完成审核确认)对报考自己考点学校的已提交“审核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审核及确认(主要审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不符合要求的须按照考生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对报考自己考点学校但一直未提交“审核确认”的考生,考点学校须按照考生所留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及时提交“审核确认”。
3.网上缴费。考生须在信息审核确认通过后在缴费时间内按规定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及考试资格,将不予编排考场。
4.考点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及缴费。为了确保我省NCRE网上报名及缴费工作的顺利进行,考点学校可组织本校考生进行集体报名及缴费。组织集体报名的考点学校须在报名及缴费时间内完成相应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缴费工作,并确保集体报名的考生信息的准确性,出现问题由考点学校负责。具体的集体报名及缴费时间由考点学校自行安排。
五、考场编排
各考点学校须在2019年 3月14日之前完成考场编排工作,三、四级科目须安排在考试第一天进行,且每天第一批次启动时间不早于8:00时,最后一批次启动时间不晚于18:00时。考点应合理安排考试场次,考场编排后,考场信息一律不得变更。
六、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为2019年 3月 18日9:00。
七、报名考试费
我省NCRE考试报名执行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收费标准规定,1-4级考试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80元收取,使用分配为:考点40元,市考办5元,省考试院(含教育部考试中心费用)35元。
八、其他要求
1.各考点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试中心函〔2017〕205 号和教试中心函[2013] 86号要求配备考试软硬件,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2.按国家相关规定,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属于有效身份证件,持该证件的考生可以正常报名并参加NCRE考试。
3.证书直邮发放。教育部考试中心将继续开通证书直邮服务。考生可直接登录NCRE网站(www.ncre.cn)进行申请。
九、联系方式:
报名期间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电话:0551-63643935,刘磊;0551-63697199,李刚。
附件:1.2019年3月NCRE开考级别、科目与考试形式
2.关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调整的通知
3.关于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中使用正版应用软件的通知
附件1-3.rar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8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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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关于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开考专业情况和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决定停考公共关系等专业,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主考学校,具体情况如下:
一、停考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
1.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起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
2.在停考过渡期内(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继续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申请以上3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以上3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未获得以上3个专业毕业证书的在籍考生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使用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与转入专业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均一致的课程,在转入专业无需再考。
二、调整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
1.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将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将负责2021年及以后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参与命题和评卷等自学考试工作。主考学校调整前考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依然有效。
2.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准确的通知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和主考学校调整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和调整工作平稳过渡。
附件:1.停考专业一览表
2.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附件1
停考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主考学校
1
050309
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
河北大学
2
050410
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
河北师范大学
3
060102
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
河北师范大学
附件2
调整主考学校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调整前主考学校
调整后主考学校
1
020218
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
北京交通大学
河北大学
2
030301
行政管理(专科)
河北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3
030302
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
河北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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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科阶段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即将开始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专科阶段征求志愿网上填报将于12月26日(星期三)13:00—12月27日(星期四)13:00进行,专科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首页左下方的“考试报名”,进入“志愿填报”栏目填报征求志愿。 附件: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征求志愿专业目录[高职(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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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本市中招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将于2018年12月26日开始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8〕78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8〕33号)文件规定,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将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开始。一、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本市在校应届初三学生(简称“应届生”)从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10:00起至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16:00止,应届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和家长按照《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见附件1)上的时间段,在就读学校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在就读学校进行报名信息的现场确认。若在规定时间内由于网络等原因无法上网报名,请及时与就读学校联系,由学校协助完成报名。需要提醒的是,回本市户籍地(居住地等)报考的应届生还须于2019年1月13日(星期日)至14日(星期一)前往报考区的招考机构进行跨区信息确认(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二、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简称“往届生”)和返沪参加中招报名的外省市初中毕业生(简称“返沪生”)从2019 年1月4日(星期五)10:00起至1月10日(星期四)12:00止,往届生和返沪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自行进行网上报名。往届生和返沪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于2019年1月13日(星期日)至14日(星期一)前往报考区的招考机构,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时须带好报名证明材料(确认地点和时间见附件2,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3)。三、其他说明1.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参加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应届初三残疾学生、符合中职校自主招收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在校应届随迁子女,其网上报名及确认均由区招考机构和就读学校统一组织,与中招报名考生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2.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三残疾学生,可以选择参加中招报名,报考高中阶段普通学校;也可以选择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报考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如确需参加本市特殊教育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的学生,须于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之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通过上海市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评估后于中招补报名时进行报名和信息确认。3.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的补报名学生,第一次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星期五),第二次补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9日(星期四)。 附件:1.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日程表 2.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各区信息确认安排一览表 3. 2019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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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2019年4月全省自学考试报名温馨提示
我省2019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月3—17日进行,为了便于考生成功报考,现温馨提示如下:
1.报考时间。报考时间为2019年1月3日8时至17日18时。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至14日。
新生报考时,请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1月3日至12日,到户口或居住、就学、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高校报名点)办理新生注册,24小时后凭准考证号在网上完成报考课程。
2.报名方法。考生报名时,请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xeea.cn”,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照提示信息输入准考证号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和相关自考政策详见《自学考试报考指南》和《江西省2019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3.报考专业。所有考生于2019年1月3日至17日在报名网站选报相关专业和课程。
2019年新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新专业代码和名称报考,老考生可自愿选择新、旧专业代码和名称报考。
考试前一周,请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和打印《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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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8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顺利结束
2018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于12月23日顺利结束。考试成绩将于2019年1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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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8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笔试科目考试即将举行
2018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笔试科目考试将于2018年12月22日、23日举行,全市有近2.3万名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内容12月22日(星期六)9:00—10:00语文(合格性考试)10:05—10:45语文(等级性考试)13:00—14:00数学(合格性考试)14:05—14:45数学(等级性考试)12月23日(星期日)9:00—10:00英语(合格性考试,含听力测试)10:05—10:45英语(等级性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学生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1)参加语文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9:15禁止考生入场;(2)参加数学科目考试,12:30考生开始入场,13:15禁止考生入场;(3)参加英语科目考试,8:30考生开始入场,8:45禁止考生入场。英语听力试音时间为8:55至9:00,听力考试9:00正式开始。(4)仅参加合格性考试的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合格性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同时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的考生,在合格性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在合格性考试结束时不允许离开座位,其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等级性考试结束前30分钟。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3.考生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物品: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笔试考试可携带计算器,但计算器不得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储存记忆功能和图像功能。4.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1)手机。一旦带进考场被监考教师发现,不论是否使用均做作弊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2)具有无线接收、传输功能的各种通讯工具及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环;(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如果携带上述物品,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位置。5.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和条形码纸后,应认真核验条形码纸上的科目信息、姓名、报名号和座位号,并在答题纸指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报名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贴好条形码纸。凡漏填、错填或填写字迹不清,导致无法正常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6.考生必须按照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部分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水笔或圆珠笔书写,作图使用2B铅笔。不准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试卷、草稿纸上答题无效。7.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物品等。8.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场前须经监考员同意,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安坐原位,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10.考生应诚信考试,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年满16周岁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附件:1.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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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请诚信研考!替考、组织作弊等行为将入刑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即将于2018年12月22日-24日举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研究生考试不仅是一场选拔性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竞赛,考试过程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加考试!如果考生在研究生考试期间违规,将受到“取消考试成绩”“停考”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如组织作弊、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不要有侥幸心理,不要相信不法分子的蛊惑,注意识别各类以“助考”为幌子的行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抱憾终身。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代替考试作弊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等为犯罪行为,具体法条主要有: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警示教育宣传片》(点击观看)
二、新修订的教育法规定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相关作弊行为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教育部相关规定
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案例1.北京研究生考试作弊案宣判,6名组织者获刑
2016年12月24日上午,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利用无线传输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33名考生考试作弊。当日,六被告人被民警抓获,并当场起获作案用无线电设备。
2018年8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章无涯等六人利用无线传输方式在组织考生考试作弊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刑罚,并分处4万元到1万元不等的罚金。
案例2:北京研究生考试替考案,“枪手”与考生均拘役一个月
虎某是一名河南籍考生,考前通过他人联系侯某,让其代替自己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2015年12月26日上午,侯某在北京某大学一考场,代替虎某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时,被监考人员当场发现。侯某于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于2015年12月2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二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2016年1月14日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本市首例“替考”案,当庭作出判决,以代替考试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拘役1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判处被告人虎某拘役1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
案例3.中国社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三起替考案,四被告被郑拘役并处罚金
2015年12月26日,小马、小胡和小康因有中国社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充当“枪手”被监考老师发现并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审查。据调查,小马因为父亲治病急需用钱,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小康是为了保住工作,代替她的老板曾某参加考试的。
2016年1月15日上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发生的三起替考案件。法官对四名被告人当庭宣判:三名替考者与一名被替考者均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16年8月11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作出一审宣判,组织小马、小胡和小康等三名“枪手”替考的匡某最终被认定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