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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舞蹈类专业一分一档表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舞蹈类专业一分一档表总分人数累计人数25711256122533525138250210249515248217247421246627244330243434242842241749240756239136923887723788523610952351511023491192331713623219155231181732302219522920215228252402272226222631293225223152242534022333373222454182213545322034487219435302184957921748627216466732155773021451781213688492126090921166975210711046209731119208631182207791261206861347205801427204651492203831575202751650201931743200661809199781887198741961197792040196842124195652189194632252193622314192382352191552407190442451189392490188352525187332558186322590185252615
[广西]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一分一档表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一分一档表总分人数累计人数2821127923278142771527616273282721927111026821226711326631626521826432126322326252826153326053825954325895225711632567702556762541894253141082522112925121150250281782492720524840245247292742464431824534352244544062434545124251502241705722407264423962706238697752378786223653915235109102423491111523310712222328113032319313962309714932297315662281011667227601727226651792225861878224761954223492003222582061221562117220702187219472234
[广西]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播音主持类专业一分一档表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播音主持类专业一分一档表总分人数累计人数27211266122651326436262511261314260216259420258525257429256635255338254135125396025215752517822502410624917123248231462471015624628184245162002443723724318255242272822412931124047358239203782385042823732460236415012352852923448577233346112324966023138698230577552293478922851840227308702264391322530943224529952233210272225010772213411112203511462192511712183612072171812252162612512151812692143613052131913242122813522111513672101413812091313942083114252079143420613144720571454
[广西]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航空服务类专业一分一档表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航空服务类专业一分一档表总分人数累计人数278112761227524273152724927141327011426972126832426752926693826574526415602631171262168726111982601311125914125258121372571715425622176255252012542722825334262252302922513632825033361249273882484042824732460246334932454453724433570243346042423864224136678240287062392673223827759237438022362682823517845234298742332790123220921231189392302296122922983228171000227121012226191031225101041
[广西]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和复核办法
报考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简称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可于2023年1月6日16:30起,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全区艺术统考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注意如下事项:1.申请时间:2023年1月7日至13日,每天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2.申请地点:考生本人高考报名所在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的指定地点或高考报名站。3.所需材料: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4.复核内容:①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②是否有漏评、漏统分;③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5.上报汇总: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核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无误后,于2023年1月16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门户登录平台上传下达管理系统上报我院。6.复核结果反馈:我院将于2023年1月19日前将成绩复核结果统一反馈给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市须及时将复核结果通知考生,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可电话告知考生,也可约定时间由考生到指定地点查看或查询)。考生如有咨询事宜,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771-5320540、0771-5337976,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附件: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广西壮族自治招生考试院2023年1月6日
[广西]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美术类专业一分一档表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美术类专业一分一档表总分人数累计人数2792227881027731412767311427561175274312062733123727271308271146454270126580269596392686170026715885826625511132651691282264101138326382146526225317182613812099260239233825911024482581422590257320291025652334332553353768254127389525316740622524754537251581511825035554732491335606248234584024757564152467307145245348749324416076532432947947242699864624183194772404119888239159100472383661041323783211245236886121312353691250023413812638233387130252328591388423189614780230358151382291421528022841215692227886165782269381751622538117897224191180882233831847122280019271221743200142203022031621915320469218281207502174792122921639421623215235218582141692202721317622203212147223502111002245021010922559
[广西] 广西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方案
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包括我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艺术校考)。为了加强和改进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报名(一)全区艺术统考报名。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报名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我区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报名预计于2023年10月中下旬开始。(二)高校艺术校考报名。高校艺术校考报名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二、考试(一)文化课考试。2024年起,我区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按照“3+1+2”模式,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应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文化课考试时间:2024年6月初。(二)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包括“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其中,“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考试分为全区艺术统考和高校艺术校考两种类型。1.全区艺术统考。我区2024年全区艺术统考设置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生源极少的戏曲类等专业通过省级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考试内容详见《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说明及评分等级划分标准参考(2024年版)》(另文发布)。全区艺术统考考试时间:2023年12月初。2.高校艺术校考。2024年起,在艺术统考基础上,开展艺术校考的高校原则上为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院校。上述高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需组织艺术校考的,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组织艺术校考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人才选拔培养定位,科学制定校考工作方案,加强与区内外艺术统考的衔接,合理确定校考形式。要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校考人数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初选。我区高校艺术校考不得在区外设置考点,区外高校艺术校考也不得在我区设置考点。对于出现违规招生情况的高校,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停止校考资格。高校艺术校考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三、招生计划及章程(一)计划编制。经教育部批准的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院校,如我区有生源参加高校艺术校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院校应在编制计划时编制相关专业计划条目(计划数预设为0),供考生填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合格考生名单及在我区的招生专业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除上述高校及相关专业以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艺术类高职 (专科) 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明确各专业所属艺术统考科类。若有我区艺术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或科类对应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不一致的,相关高校须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商一致后,确定专业所属科类。我区将汇总并编制所有招生计划,并于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二)招生章程。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应包括院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分分数要求、单科成绩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招生章程内容应清晰明了,不得存有歧义。四、志愿填报2024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志愿填报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考生须在认真阅读高校招生章程和我区招生工作规定后,选择报考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志愿,考生的选考科目、特征条件须与所选择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要求相符。考生须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并确认志愿信息,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务必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或院校指定网站查询拟填报院校招生章程的详细内容,注意高校、院校专业组及组内专业的限报条件,因未查看院校招生章程,导致不掌握院校招生要求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负责。填报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应合格;填报使用高校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志愿,考生应取得相应院校艺术校考合格资格且成绩已由相关院校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否则所填报志愿无效。艺术类专业考生除可填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类专业志愿外,还可填报按“3+1+2”模式招生的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五、录取(一)录取批次设置。2024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以下三个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做分省计划编制来源计划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单志愿模式。第二批次为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区内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第三批次为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模式。(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的全区艺术统考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情况,按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分别划定文化和统考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三)录取办法。1.招生院校须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写入本校《招生章程》,录取时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在已获投档考生范围内择优录取。招生院校负责对已获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说明工作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2.每次录退完成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和专业,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3.按照教育部规定,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执行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关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有关规定执行。六、违规处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工作人员及院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被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当年报名参加高考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包括全区艺术统考、高校艺术校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各类单招考试等),同时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七、其他(一)本方案自2024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中实施。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按教育部规定执行。(二)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划定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桂考院〔2023〕2号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各有关高等学校: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考评、评卷和统计分数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各专业类别考生报考和考试成绩情况,现划定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合格分数线如下:专业合格分数线美术类210(其中至少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书法类236音乐类185舞蹈类185播音主持类205广播影视编导类219航空服务类225合格分数线作为专业合格分数,不分本专科,考生全区艺术统考成绩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即为全区艺术统考合格生源。全区艺术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我区同意的院校所举办的相应专业校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月5日
[广西]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书法类专业一分一档表
广西2023年全区艺术统考书法类专业一分一档表总分人数累计人数2852228457283292822112812132781142771152766212758292741039273342272345269146268248267957266187526518932641110426341082621109261211126071182591213025813143257281712563220325522225254422925322312513234250624024928268248493172474035724629386245164022444406242140724174142402343723953490238615512373858923629618
[广西]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退费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于2023年1月7日至9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因疫情影响等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其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受理条件符合3种情形的考生可申请退费:一是考生因兼报面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两项考试,主动放弃面试;二是区内高校提前放假,在校生返乡后无法参加面试;三是考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面试。二、退费受理时间申请退费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3日,如考生逾期未申请退费的,将视同自愿放弃,我院不再受理。三、退费受理方式符合退费受理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按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申请退费科目代码、退费金额等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可以将文字说明截图上传。填报信息不实或申请材料不全者,将按无效申请处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退费申请材料(一)兼报面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准考证、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二)区内高校在校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照片(包含考生姓名、照片、家庭所在地和学校名称等信息),学校放假通知,返乡的车票、船票或飞机票(票据须包含有考生身份信息和日期时间)。(三)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核酸检测阳性报告(材料须包含有考生身份信息和日期时间)。五、退费处理结果考生提交退费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回复考生。审核通过后,我院将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退费处理,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退费处理工作需要一定时间,请考生耐心等待退费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3年1月6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招考委〔2022〕12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改革工作要求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21〕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艺术类专业考试范围(一)调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类设置。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的科类,由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航空服务类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生源极少的戏曲类等专业通过省级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二)规范编制招生专业目录。1.各有关高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科学规范编制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全区艺术统考科类。2.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具体对应情况由高校与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提前向社会公布。3.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二、调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一)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可继续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录取,也可根据相关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相关办法由高校与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按照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关度,分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7个科类,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办法进行录取。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素质要求,可以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有关要求应在高校招生章程、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有关要求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氛围。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2022年12月30日
[广西] 广西2023年单招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广西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广西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5日10:00至8日10:00,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一、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一)填报时间。 5月5日10:00至8日10:00。 (二)批次设置。 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高职单招批的志愿。 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具有“2+3”“3+2”等直升学籍的考生填报,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二、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时间。 5月10日至16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 (二)投档顺序。 录取投档时,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一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5月17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 (四)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二、招生院校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不含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单招工作;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均可申请参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工作。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两类招生总和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60%,其中“2+3”“3+2”等直升招生计划必须在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计划中单独编报。各院校须于2月15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2023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院校名单将于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院校自行公布。三、招生简章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和条件、选拔办法、测试评定方式、成绩构成及比例划分、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各院校须于2月15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简章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备案后由各院校自行公布。四、考生申报符合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等直升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五、院校测试考生须参加所申报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一)测试时间。所有测试工作须在4月底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各院校招生简章。(二)测试方式。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2+3”“3+2”等直升考生也必须参加该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直升录取的依据。鼓励各院校积极探索联合测试、线上测试等测试形式。(三)测试命题。各院校要严密组织、规范管理命题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命题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查备案;要落实回避制度原则,严格遴选命(审)题教师,加强命(审)题教师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与参与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加强试题审核审查,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问题,试题应当符合考试目标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和没有考查意义的题目。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应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实际。各院校须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试卷(一式三份)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的由牵头院校负责上报)。(四)成绩公布。各院校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测试成绩及时告知考生。(五)成绩备案。各院校须于5月5日前将申报本校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备案,备案考生的单科成绩及总分必须为整数。上报信息标准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院校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1)、《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院校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2),备案的“2+3”“3+2”等直升考生必须在附件2的“是否直升”栏标注清楚,并在“直升录取专业”栏填写考生在自治区教育厅注册中职学籍时确定的直升高职相应专业名称。六、志愿填报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一)填报时间。5月5日10:00至8日10:00。(二)批次设置。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三)填报方式。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高职单招批的志愿。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具有“2+3”“3+2”等直升学籍的考生填报,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七、录取工作安排(一)录取时间。5月10日至16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二)投档顺序。录取投档时,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一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三)录取结果查询。5月17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八、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四)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九、录取公示录取结束后,各院校须于5月22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十、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要加强对命题和考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应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招生宣传、考点设置、试卷保管和疫情防控等工作;各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平安有序、公平公正。(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院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渠道,实事求是宣传本校办学特色、就业优势,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好进校宣传的时间和方式,开设必要的招生宣传专栏,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内广播和网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我区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落实疫情防控。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考防疫工作,各院校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配足各种防疫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严明纪律要求。各院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院校,将暂停其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缩减其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作后续处理。 附件(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广西]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于1月13日至16日报名,3月11日考试。为做好我区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公告有关内容以问题解答形式录入“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考生在报名过程如有疑问可登录平台检索关键词查询了解。一、报考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笔试。(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二)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须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3)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得报考。二、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1月13日8:00至16日12:00。(二)审核时间:1月13日8:00至17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月17日17:00)。(三)交费时间:1月13日8:00至18日24:00。(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月6日至11日。(五)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六)考试时间:3月11日。(七)成绩公布时间:4月14日起。三、报名须知(一)注册。所有考生笔试报名时须先注册。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二)报名。考生须在1月13日至16日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三)报名信息审核。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四)问题解答。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所报考区的各笔试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3月6日至11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二)考试要求。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应试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3)、《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时使用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三)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 类别3月11日(星期六)上午下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小学综合素质(小学)201和2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和202A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301和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和302A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317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415、418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四)违规处理。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成绩查询和复核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六、笔试成绩姓名变更考生如在取得笔试成绩合格后进行了更名,须提交材料申请变更笔试成绩姓名。如有更名的考生,请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每次面试报名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七、其他事项(一)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笔试单位咨询。(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一)报名流程。 (二)浏览器选择。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三)注册。所有考生(含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在报名系统里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将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和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应仔细检查姓名是否有字母、标点符号、同音字、异体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等情况。(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六)居住证。考生如非广西户籍、非广西高校的在校生,但要在广西报名的,须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尚在办理而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择“无”。 (七)是否在校生。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选择“是”,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学校名称”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2.其他考生如未在高校就读的、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在读的,应选择“否”,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八)科目选择。1.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2.广西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4个科目。计划面试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在笔试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报名《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要通过301和302科目方可参加面试。(九)考区选择。此次笔试共设17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报名。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交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由于近年来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十)报名信息审核。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系统审核时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对比,正常情况下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关注和查看。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考区笔试单位咨询。考生应在“笔试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须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十一)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仔细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重新提交成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十二)交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交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十三)发票申领。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考试费发票的,可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开票信息申请”网站(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Written)填写有关信息申领。考生应于当次考试结束前申领发票,逾期将不能再申领。不申领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二、常见问题解答(一)注册时未到到短信验证码。注册时考生要输入本人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核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解决。(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注册。这种情况考生可直接选择“广西”端登录,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这种情况须与各笔试单位联系解决。(三)登录时提示未注册。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四)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为报名的关键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这3项信息有误的,请联系考区笔试单位核实情况后予以更正。其他信息为非关键信息,不予受理更正(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五)审核通过后无法交费。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络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交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六)重复交费。重复交费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交费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七)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1.照片审核不通过。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2.学历不符合。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3.年级不符合。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非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是”;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考生的姓名与学籍网登记的姓名不一致;学籍网登记信息有误等。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报名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身份报考,对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无影响。4.没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非广西高校在读的考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八)非师范生报考问题。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九)复习资料问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资料自行复习备考。(十)笔试成绩问题。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在多地、多次报名同一科目考试都会有成绩记录,相互之间不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时,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 附件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南宁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0771-2852098广西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0771-3235622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0771-3265112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19994793471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853117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244530南宁学院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5900908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0771-4772552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5号0771-319135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0771-3248625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0771-338981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8号0771-324422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0771-5713720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0771-3219402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0771-4730089南宁武鸣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19968179774柳州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2-268771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0772-3156275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0772-3813958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0773-584646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0773-2293916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市金鸡路2号0773-2253026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0773-3975058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3办公室0773-2863252桂林雁山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南宁理工学院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0773-8998045梧州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0774-5836821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0774-3820337北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0779-3200692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0779-39208310779-3920656防城港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钦州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0777-2808030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新兴路26号0777-2839151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0775-4573816 玉林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0775-2666296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0775-2673522百色百色学院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0776-2876059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0776-2849543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百色平果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0776-5821593贺州贺州学院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0774-5228645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19河池河池学院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明德楼402室教务处考试中心0778-3147270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0778-2185005来宾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0772-6620791来宾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5317崇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0771-7870930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0771-7910097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广西]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为保障我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告知如下:一、考前防疫要求(一)密切关注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防控要求,严格落实考点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二)自我健康监测。考生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提早开展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到人员流动性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自觉预防流感、新冠感染等疾病的传播感染,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三)做好个人防护。考生赴考时,提倡采取步行、自驾等方式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异地考生尽量选择安全卫生的环境就餐、住宿。二、考试入场要求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带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备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备考和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考生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身份核验。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行身份核验。三、应试要求(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二)考试全程须佩戴口罩。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请考生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或“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考试发布的有关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2年12月27日
[广西] 关于推迟公布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的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原定于2022年12月27日16:30公布的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成绩,推迟至2023年1月6日16:30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全区艺术统考成绩。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安心准备我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26日
[广西] 广西202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期间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12月23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咨询电话:0771-5338705。
[广西] 我区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将于12月26日12:00至27日10:00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
根据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我区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将于12月26日12:00至27日10:00进行第二次志愿征集,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第二次志愿征集本次志愿征集对象为我区2022年成人高考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志愿征集的考生,需按报考的层次和科类进行填报,每名考生只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院校缺额计划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招生院校专业”栏中公布,请考生在填报前认真查阅本次志愿征集的院校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详细信息。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服务—征集志愿”)和“广西成考”APP进行志愿填报和查看志愿的实时排名情况。因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可使用电脑端完成填报。温馨提示考生在填报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可在工作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咨询。咨询电话:0771-5338705。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逾期不填报的,视为放弃本次志愿征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25日
[广西] 我区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将于12月24日12:00至25日10:00进行第一次志愿征集
根据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我区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将于12月24日12:00至25日10:00进行第一次志愿征集,请符合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踊跃填报,把握升学机会。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第一次志愿征集本次志愿征集对象为我区2022年成人高考成绩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志愿征集的考生,需按报考的层次和科类进行填报,每名考生只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院校缺额计划信息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的“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招生院校专业”栏中公布,请考生在填报前认真查阅本次志愿征集的院校及专业计划、办学地点等详细信息。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服务—征集志愿”)和“广西成考”APP进行志愿填报和查看志愿的实时排名情况。因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可使用电脑端完成填报。温馨提示考生在填报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可在工作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咨询。咨询电话:0771-5338705。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志愿填报,逾期不填报的,视为放弃本次志愿征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2月23日
[广西]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
桂教考试〔2022〕15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为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考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高考体检工作由各设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会同卫生健康委(局)制定当地体检工作组织实施办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二、体检单位高考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主检医生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非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三、体检方式高考体检采用无纸化体检方式进行,无需考生、体检医院填写纸质体检表,考生体检信息采集过程无纸化,体检结论数据化,体检信息可进行高效查阅、管理等。无纸化体检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栏目。四、体检项目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确定体检项目,具体为眼科(含视力、色觉、眼病等),内科(含血压、发育状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精神、腹部器官等),外科(含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含听力、嗅觉、耳鼻喉等),口腔科(含唇腭、牙齿、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等。五、既往病史填写及确认考生须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点击“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登录系统(以下简称“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填写自身既往病史,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没有既往病史也须填写“无”,没有填写既往病史栏目的不能参加高考体检。考生如需对既往病史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将病例、检查报告、出院记录等拍照上传至“无纸化体检考生端”。入学后发现故意隐瞒既往病史者,学校有权按本校招生章程作出处理。六、体检结论体检医生应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院校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体检工作,根据教学〔2003〕3号文件对考生体检如实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按要求认真在无纸化体检系统中准确录入考生体检结论,本批次考生体检结束后,各科室主检医生须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后台,对体检结果进行确认并提交,总检医生须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后台,对全部体检结果进行确认。 七、结论告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告知考生及时关注本人体检结论。体检前,要提醒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关注体检医生作出的各项体检结论或意见,体检过程中考生可随时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查看体检进度或结论。全部体检项目完成并出示胸部透视和肝功能检查结果后,考生可以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查看本人全部的体检结论。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无异议,须在结论页面签字确认。八、体检完成时间各地体检工作须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体检时间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以便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无纸化体检系统使用,备案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廖永进,0771—5305125。九、复检和终检(一)复检和终检申请。考生阅知体检结果时,如有疑问,可向当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中学咨询。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复检。考生提交复检申请后,考生所在中学,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登录无纸化体检系统后台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复检工作,复检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4月5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7日前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终检项目为肝CT或者肺CT。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5个项目不安排终检,考生对这5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按复检申请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二)终检医院。终检医院由自治区教育厅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指定,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终检。终检工作原则上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时间安排在2023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三)转氨酶不正常的判定及处理。根据教学司函〔2010〕22号文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为40IU/L)2倍以上(含2倍),应当进行B超复查。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提醒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为80IU/L)及以上的考生,在当地同一高考体检医院再次进行血液检查。对再次检查的结论有异议的考生,须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复检,复检项目为B超复查。复查结果为“阴性”“无异常”或“脂肪肝”的,该项体检结论认定为合格;其他情况由复检医院如实记录B超所见状况并在无纸化体检系统对应栏目准确填写。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申请终检,终检项目为肝CT检查。转氨酶超过参考值上限指标(标准为80IU/L)及以上但没有参加复检的考生,招生院校可以不予录取。参加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如检查结论不属于上述可认定为合格的情况,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录取过程中会将检查记录如实提供给有关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四)保障考生权益。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为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安排再次检查的机会。获批进行了复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原体检结论作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获批进行了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终检为准,原体检结论和复检结论作废。没有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复检或者终检的,均以无纸化体检系统上录入的结论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不接受考生自行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所得的结论。十、加强组织管理(一)各地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高考体检工作,根据当地疫情形势,科学合理制定高考体检防疫要求,广泛告知考生提前做好赴检防疫准备,确保高考体检工作顺利组织实施。(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联合对参与体检工作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体检工作顺利进行,体检结果真实、准确。对考生或工作人员在体检中有舞弊行为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三)在招生录取和高校新生入学体检过程中,如发现因体检医院不认真负责导致体检项目缺漏、考生身体状况与新生入学体检结论有明显出入的,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把相关体检医院、体检项目、主检医生及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通报。 附件:1.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 知(教学〔2003〕3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3.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4.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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