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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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2〕73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0月22日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的考生。(二)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招、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等招考形式。(三)其他。1.高职院校面向其他社会群体人员(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企业员工、灵活就业人员等)学历提升纳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不再单独组织报名和考试。2.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综合考查专升本的报名工作,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另行通知。二、报名和确认时间请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或分类考试招生的人员于2022年10月22日至31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区外协调回我区报考的广西户籍考生、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以及其他因故没能在上述报名时间段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21日至24日17:30进行补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和确认。补报名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体育统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现场确认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现场确认的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报名结束的时间节点。三、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全国统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中的“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是指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不受限制,但考生户籍、学籍转入我区时间点,原则上与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至我区的时间点在同一年度内。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须为在职在编人员。(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全国统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全国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学历满足下列之一的:(1)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1.5年制毕业生在2023年9月30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2)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3)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或毕业生的, 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如外来人员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和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的。(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我区常住户口;3.报名时已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六)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全国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全国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补报名的条件。1.学籍在区外的广西户籍考生(户籍一直在广西或原籍在广西且2022年10月31日前将户籍转回广西的),因学籍所在省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函件协调回我区参加高考的,可申请参加补报名。2.因参加全国或国际体育大赛、因新冠疫情隔离等特殊情况错过了正式报名时间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错过了正式报名时间的参加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二年级在校生、区内外技工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和2022年入学的高中起点中职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3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7.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四、报名地点(一)网上报名路径。考生可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路径报名。1.电脑端报名。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2.手机端报名。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手机扫描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路径见电脑端报名)登录页面的“广西高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华为、小米、OPPO、VIVO等安卓手机可在相应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下载,苹果手机可在App Store搜索“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下载)。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二)现场确认地点。1.户口在我区的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非本地户口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2.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3.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4.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5.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三)高考报名站的设置要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名站,于2022年10月16日至21日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并指导报名站设置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报名站应设在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中或中职学校及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如有新增或撤销报名站的,须于10月16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审批。五、报名办法(一)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或者使用“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考生需注册账号,注册时需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手机号码、设置密码。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考生。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禁止注册多个账号。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监护人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的人员的手机号码。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登录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录取查询等),考生必须牢记该密码并妥善保管、谨防泄露。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账号注册成功后,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考、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均需在网上报名时(即2022年10月31日17:30前)一并进行缴费(只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不需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如考生未完成现场确认程序,则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全国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全国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每个考生当年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的,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二)考试科目选择。1.我区2023年全国统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全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航空服务类等七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全区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凭《报名登记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既参加全区艺术统考又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的全区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高考考生号(14位)和身份证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没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或“艺术校考”标志的考生,如自行参加艺术校考,成绩将无法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区体育统考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2023年,全区体育统考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6.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7.报考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参加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技能考核。8.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并在“特殊类型考生信息版块”中勾选考生类型。考生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但要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高考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2)外来人员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外来人员的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必须有校长、各年级班主任和学籍管理员签名(格式见附件19)。原则上考生学籍同实际就读须为同一学校,人籍分离的考生(包括长期在校外参加培训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3)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除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外,需提供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优待证。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籍号、学业水平考籍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社会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4)报考退役军人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需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全国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件,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如果考试期间有其他考生提出质疑,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5.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专项计划(原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以上证明材料请按报名系统的提示,将证明材料扫描或者手机拍摄后上传。(四)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报名站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5)。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3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五)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报名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六、体检工作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所在学校或报名站应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或报名站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系统中签字确认(签字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由所在学校负责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如拒不签字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负责。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复检后仍有异议的,须于2023年4月13日前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并填写《体检终检申请表》,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终检。凡申请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最后一次检查结果为准。考生未按高考体检工作文件要求进行体检、复检和终检,自行到医院检查的结果无效。七、信息确认(一)考生信息确认是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在后台与公安厅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比对不一致,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各市、县招办认真核实。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内容负责。(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信息时间。1.2022年11月2日12:00前,上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信息;其他考生信息于2023年3月16日前上报。2.2023年4月5日前,上报体检信息。3.2023年4月20日前,上交《体检终检申请表》和残疾考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7)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4.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受影响。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四)户口在市辖区的考生,采集“户口所在地”信息时必须详细到具体城区,且与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一致。(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六)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2022年10月31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2023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2023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八、报考收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由报名站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如下:(一)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1.报名费:30元/人。2.考试费:一般科目20元/人﹒科,综合科目40元/人﹒科。参加分类考试招生但不参加统考的考生只需交纳报名费。(二)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报名测试费。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三)艺术专业术科考试报名考试费。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四)外语专业听说考试费。1.英语:60元/人。2.小语种:40元/人。全区艺术统考报考费、全区体育统考报考费、英语口试和小语种口试报考费在高考报名时需一并通过网上缴纳。补报名结束后,已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发票。九、加强领导,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一)各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纠错学籍造假问题;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对区内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中职二年级在校学生要逐人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强化对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特别要加强对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加强对享有加分政策资格和专项计划资格考生的审查审核,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至少保留一年。要重点提示考生“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更改民族或更改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四)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一旦发现外来人员空挂学籍、协助考生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等违规情形,将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报名点资格。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格式见附件20)。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须在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五)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在确认前,考生所有报名信息必须反复核对,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致,并在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加分确认表给考生核实并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六)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信息(网址:https://gs.gxeea.cn/)至少保留至当年年底。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其中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十、其他(一)2023年我区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全区艺术统考、全区体育统考、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四)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侨考生”登记表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7.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8.XX市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11.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5.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16.外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7.残疾人报考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18.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19.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20.告知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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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合肥市考区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2年10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合肥市教育考试院特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关于疫情防控
1、做好健康监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须知》,实时关注“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无安康码的考生及时申领,如有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2、遵守防疫要求。新冠病毒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考前7天本人及同住人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前7天内自省内无疫情报告城市来(返)肥,须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考前7天内自省外及省内疫情报告城市(即低风险地区)来(返)肥,须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抵肥后3天3检阴性证明。现仍在外地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请至少提前3天来(返)肥并按照要求落实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3、备好健康证明。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安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首场考试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4、做好个人防护。由于本次考试参考人员多、考点分布广,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具体方位和交通路线,妥善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方式,准时参加考试,前往考点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后请不要在考点周围聚集、滞留。建议市区考生尽量不要在外住宿,外地来肥考生确需住宿的请提前预订好宾馆,以免到时影响入住。
合肥市疫情防控政策咨询电话:0551-12345。
二、关于考务管理
1、及时打印准考证。即日起至10月19日18:00,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http://zk.ahzsks.cn)填报《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2、带齐物品。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身份证过期或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以免影响正常考试)。请带齐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等考试所需文具。
3、按要求答题。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同时,因笔迹信息采集需要,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认真誊抄规定内容。不按规定誊抄笔迹的,考试成绩无效。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4、把握考试时间。由于入场查验材料较多,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不得将试题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5、诚信应考。仔细阅读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主动配合监考人员做好违禁物品检查,将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禁止携带手机入座考位。莫存侥幸心理,违规必究,作弊必罚,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其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也将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和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
祝您考试顺利并取得优异成绩!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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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至25日举行。
一、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含),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30分钟以前(含),不允许考生离场。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充足的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二、疫情防控
请考生每天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教育考试院通知公告,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包括身份证、纸质核酸检测证明、《健康承诺书》等在内的考试所需物品。
三、交通出行
考生要提前熟悉考点环境,路途远的考生建议提早到达考试点所在地。以免因雨雾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诚信应考
考生要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不得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时要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将物品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将全部在标准化考点中进行,各级教育考试院对考试过程实施不间断视频巡查,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切莫心存侥幸。
预祝广大考生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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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2〕7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广西民族大学:为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一)报名对象。具有一定的体育类专业基础且已参加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体育统考,只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可不参加体育统考报名(但必须参加高考报名)。(二)报名时间及流程。我区体育统考报名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2日至31日17:30。考生可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在“系统导航”中点击“考试报名”栏目,选择“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或者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华为、小米、OPPO、VIVO等安卓手机可在相应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下载,苹果手机可在App Store搜索“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下载),使用“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高考网上报名。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同时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三)报考费。本次报名考试的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执行。体育统考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共考5科,合计185元/人,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网上缴纳。二、考试(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及各市分批情况另文公布。2.地点:广西民族大学西校区及东校区。(1)西校区地址: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2)东校区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二)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科目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身体素质考试满分为60分,体育专项考试满分为40分,考生成绩为身体素质考试得分与体育专项考试得分之和,满分为100分。1.身体素质考试包括100米、800米、立定跳远和后抛实心球等4个项目,每个项目分值25分,考生该科目得分为4个项目得分之和×60%。2.体育专项考试分为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体操、武术、游泳等9个项目,考生可以从中任选1个项目参加考试(其中田径专项由9个小项目构成,考生可在公布的9个小项目中任选1项作为田径专项的考试项目),各专项考评标准与具体分值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1〕17号)及其勘误公告。(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2022年11月21日至24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体育统考《准考证》。(四)考试注意事项。1.田径专项和身体素质考试的100米、800米考试均在塑胶跑道进行,穿钉鞋考试的考生,仅能使用0.6cm规格的鞋钉,不符合标准的钉鞋不允许进入田径场,以免损坏跑道。请各地提醒考生准备好符合标准的钉鞋。2.立定跳远考试采用立定跳远测距仪测量,考生只能穿平底鞋进行考试。3.实心球形质及规格。实心球为圆形实心充气、表面呈颗粒状的胶球,男子实心球重6公斤,周长65厘米(±0.5厘米);女子实心球重4公斤,周长60厘米(±0.5厘米)。4.其他体育专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广西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考评项目与考评标准(2021年3月修订)》。三、成绩公布及使用(一)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2年12月30日16:30后,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栏目查询体育统考成绩。(二)成绩形式及使用。体育统考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投档和录取的依据,成绩当年有效。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对高考总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相同时,按体育统考成绩排序,体育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即综合分—体育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 —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四、工作要求(一)广西民族大学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体育统考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考试期间,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指派一名专职干部担任领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派出领队,可指定一名学校带队教师担任领队,负责本辖区考生体育统考期间的管理工作。领队和考生要服从考点的管理,配合考点做好考试的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督促参加考试的考生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带队老师和考生的管理与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我办将严格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2023年我区体育统考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出台新的体育专业考试招生政策,则按教育部新的规定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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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2022年12月福建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通告
2022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67次)将于12月3日至5日举行。此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现将报名事项告知如下:
1.福建省仅接受在闽学习、工作的人员报名,报名时间为11月1日9时至11月7日18时。
2.考生请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直接点击),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NCRE报名系统考生网报手册》(附件)及所选考点的报名通告。
3.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本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现用身份信息,不得使用曾用名、艺名、网名、绰号等其他信息,并提供本人有效手机号码、EMAIL信息,以确保接收考试最新通告。
4.如需了解2022年版NCRE级别科目设置、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材目录,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
5.考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考试,或者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取消的,报名费将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6.关于考试动态及考点防疫要求,我院将于考前14天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附件:《NCRE报名系统考生网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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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同时,因笔迹信息采集需要,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认真誊抄规定内容。不按规定誊抄笔迹的,考试成绩无效。
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考场规则》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省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
1.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2.携带2B铅笔、0.5mm黑色墨迹签字笔、橡皮擦等考试所需的文具。
3.请广大考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纪、作弊的考生,除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外,其违纪、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也将记入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
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2.考场规则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注意在答题卡指定的横线上和书写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每个书写方框只能填写一个阿拉伯数字。并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一、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2.橡皮擦;3.0.5mm黑色签字笔;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二、填涂方法
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出现上述情况则举手要求监考员更换,具体填涂方法如下:
1.在答题卡的左上部份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座号和笔迹确认的方格内信息,以及课程名称、考生签名、联系电话和日期等信息,考生用0.5mm黑色签字笔填写;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座号方格下的信息点使用2B铅笔正确涂满涂黑。
2.正式答题前,考生应按照笔迹采集要求,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规范准确的誊抄相关内容,如不按要求誊抄,考试成绩无效。
3.选择题答案,考生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将所选答的信息点涂满涂黑。在填涂多选项题时,要保持同一道题目的几个涂黑点的黑度基本一致。
三、注意事项:
(一)用笔要求:
除题目要求外,非选择题区域使用0.5mm黑色签字笔,选择题区域信息点使用正规的2B铅笔选涂,不得使用红笔、钢笔或圆珠笔和其他标号的铅笔等作答。
(二)使用答题卡作答:
1. 所有答题必须在答题卡规定区域上完成,其他地方答题无效。
2. 答题卡填涂要规范,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字距行距适当。
3. 如有作图题,考生可先用铅笔绘出图形,确认后还要用黑色签字笔描清楚,以保证扫描效果。
4. 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更换答题卡,不得延长考试时间。
5. 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三)答题区域问题
1.答题卡的答题区域(黑色矩形边框)为每道题的答题范围,评卷时,电脑按答题区域(黑色矩形边框)分割,随机发给评卷老师评阅,答案必须写在答题区域内,不能超出答题区域(矩形边框),超出部份所填的答案一律无效。
2.答题不能“飞檐走壁”。常见的错误是:匆忙下笔,结果导致写不下,有的就索性写到考卷空白处,然后打一个指引号,这样会导致在考卷空白处所写的那部分内容无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严禁在答题卡的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标记,这是因为在图像处理过程中,计算机必须通过扫描软件根据图像定位点的定位将考生答题准确无误地生成特定的图像文件。
2.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要将卡折叠、弄破,考生们要避免由于紧张而下意识地将答题卡折叠,因考生答题造成无法评阅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附件2:
考场规则
1.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进入规定的考场。在指定区域处排队等候,依次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和随身物品等必要检查。
2.考生入场除必要的文具,如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橡皮擦、三角板、圆规等,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文具。
3.考生在参加数学教育专业的各门课程及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线性代数等科目考试时,不允许携带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考生可携带简单且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进入考场。
4.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放在课桌座号贴旁,以便核验。不在规定的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5.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准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7.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立刻检查卷卡印刷情况,无误后,在答题卡规定区域按照笔迹采集要求,准确誊抄相关内容,答题前将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信息填写到指定位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试卷、答题卡一律作废,未按规定誊抄笔迹信息,取消成绩。
8.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和2B铅笔书写和填涂。答题卡上禁止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不得在规定区域外答题或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标记, 不按要求作答的,其作答无效。
9.考生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10.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不准夹带、替考或换卷;不准吸烟。
11.考生离开考场必须交卷,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整理好,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场。
1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13.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和毕业生登记表。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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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防疫提示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本次考试上海考区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醒:1.10月15日前,考生须在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安全考试承诺书》),考前14天起按要求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如实、完整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考生对《安全考试承诺书》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2.10月22日至28日,考生须在沪。3.10月26日至28日,考生须在本市至少完成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中在10月28日必须有1次且须在当日15:00前完成采样。4.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处于本市中高风险地区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处于闭环管理、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理等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5.考试当日,考生须在出发前往考点前自行完成1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如有异常情况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考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1)考前24小时内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考试当日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结果阴性;(3)“随申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7天内无外省市活动轨迹;(5)《安全考试承诺书》内容无异常;(6)本人未因防疫原因被限制出行。6.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须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7.考生入场时,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考前24小时内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并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考前24小时内本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考试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考试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考点工作人员。8.考生入场时若两次体温检测≥37.3℃,或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听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或服从防疫处置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10.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11.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12.考生应及时了解、认真阅读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防疫提示及考试公告等内容,做好各项考试准备。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13.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1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微信公众号“上海国子监发布”发布的公告,同时请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考点咨询。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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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
各有关高校、各区及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2.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0月13日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按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年度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执行。一、报名、付费、咨询凡符合市教委规定的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相关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相应的艺术类专业。所有考生须办理文化和专业考试报名手续,并经过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一)文化考试报名具体要求详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号)(二)专业考试报名1.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市统考”)凡参加艺术类市统考的考生,须在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的同时进行市统考各类别分项目的专业考试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仔细确认并勾选。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系统以最后一次填写信息为准。2.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凡报考校考的考生,也须于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统一报名时勾选校考选项。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参加校考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所在的高中阶段学校或区考试招生机构获取《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考生应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身份证,按照所报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考的报名、付费、考试等相关工作。(三)网上付费高考大报名和艺术类市统考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9日—11日期间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支付所选择的艺术类统考项目相应的考试费用(每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费20元/人,统考的每科目考试费50元/科)。各类收费标准如下: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美术与设计学类170元编导类170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170元表演类220元音乐学类三门170元四门220元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项目,网上付费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选择的考试项目。付费结束即进入考试编排环节,已缴费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可申请退费。艺术类校考考生须根据所报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校考科目的付费。(四)网上咨询为了让考生了解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招生相关政策,市教育考试院将开展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网上咨询。时间为2022年10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咨询网址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二、考试艺术类专业的招生考试由专业考试(市统考或校考)和统一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具体考试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专业考试分为市统考和高校组织的专业校考两种形式。考生若报考艺术类专业市统考涉及的专业,必须参加市统考。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的市统考类别。(一)市统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统一处理成绩、统一发放成绩单、统一确定市统考合格标准、统一公布成绩、统一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1. 考试科目及时间本市艺术类市统考包括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七个类别的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时 间项 目备注2022年11月26日-27日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声乐、台词、形体、表演四科。声乐、台词、形体满分各100分,表演满分200分,四科总分500分。2022年11月26日-27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科目:文稿朗读、图片述评、才艺展示三科。文稿朗读、才艺展示满分各100分,图片述评满分200分,三科总分400分。2022年12月3日编导类专业统一考试8:30—10:30,故事创作12:00—14:30,影视剧评论写作(含观摩时间30分钟)15:00—17:00,艺术常识考试科目:艺术常识、故事创作、影视剧评论写作三科。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三科总分300分。2022年12月4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一考试8:30—11:30,素描13:00—13:40,速写14:10—17:10,色彩 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三科总分450分。2022年12月17日-18日音乐学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统一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详见准考证)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四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四科总分400分。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声乐演唱、乐理、视唱练耳三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三科总分300分。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三科。各科满分各为100分,三科总分300分。 2.考点设置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考继续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艺术类市统考相关考点信息如下:(1)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共11个考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区桂林路100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上海商学院(徐汇区中山西路2271号);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宝山区水产路2859号);上海石化工业学校(金山区龙胜路1097号);上海市扬子中学(崇明区北门路58号);上海市奉贤中等专业学校(奉贤区八字桥路626号);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除以上11个考点之外,新增后备考点根据报名考试组织实际情况安排,另行公布。(2)编导类专业考点:上海大学(宝山区上大路99号)。(3)表演类专业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点:上海戏剧学院(静安区华山路630号)。(5)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上海音乐学院(徐汇区汾阳路20号)。报名并完成网上付费后,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于2022年11月12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查看系统分配考点情况;其他统考类别的考生均安排至对应考点。3.准考证下载及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且付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在艺术类统考各类别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市统考分项目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上海招考热线”。4.考务管理为加强对市统考考试工作的管理与协调,确保2023年全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顺利进行,本市成立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类别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市统考各类别考试、考务组织与管理,协调并处理考试和考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统考考点牵头考务组织工作,落实考场安排、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等。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各考点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组织全过程进行监督。5.成绩公布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市统考阅卷评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类艺术类专业统考仲裁小组将受理阅卷评分中各种需要仲裁的问题。上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纪委及各阅卷点纪检监察部门对阅卷评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2023年1月中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专业考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要求,公布各类别市统考合格线,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向考生发出统考成绩通知单,对合格考生发放市统考合格证。(二)校考1.校考专业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市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须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同意,面向市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市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对于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不再组织校考。2.部分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继续试点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高校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具体要求,在沪招生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自划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高校应详细、准确告知考生应知须知的内容及工作事项。 3.校考组织及合格证发放经批准由高校组织的校考,须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履行报批及备案手续,公布校考地点,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外省市艺术类高校如要在沪设点进行专业校考的,须于2023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获准后按相关要求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监督检查。获准组织校考的高校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交互系统上报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公示考生校考成绩,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高校应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度年比例,各专业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三、招生录取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文件要求,应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相关办法另行公布。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为加强和改进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2024年起,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2024年本市增加舞蹈类专业统考;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基础上,依据考生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具体内容和规定以上海市教委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四、违规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严禁有关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附件2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日程表 工作阶段工作内容日期报名信息确认本市招收艺术类专业高校网上咨询2022年10月15日艺术类专业统考以及艺术类校考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2022年10月24日—28日(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资格审核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具体以各区安排为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网上付费2022年11月9日-11日报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网上查看系统分配考点2022年11月12日高校组织的艺术类校考考试报名见各高校招生简章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具体详见“上海招考热线”专业考试表演类专业统考2022年11月26日-27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2022年11月26日-27日编导类专业统考2022年12月3日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2022年12月4日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2022年12月17日-18日艺术类统考成绩公布,发送成绩通知单及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2023年1月中上旬1.高校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另行组织专业加试;2.市统考未涉及专业单独组织校考见各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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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关于我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从严从细落实防疫措施,努力服务考生就近报考,减少考生流动,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生报考点考位充足。今年,我院根据研究生报考人数逐年增多的趋势,提前研判,统筹规划,全区新增设了14个研究生报考点,增加考位3.7万多个,考位总数达11.6万多个,研究生考位充足,能全部满足考生报名需求。二、请考生理性选择报考点报名。由于考生选择研究生报考点报名不平衡,目前南宁、柳州等少数报考点报名人数较多、考位相对紧张,而其他市报考点的报考人数相对较少,考位剩余还比较多。请考生结合自己的实际,尽快选择较合适的报考点报名,以免耽误报名考试。三、近期我院将增加报考点考位。为了满足更多考生在南宁、柳州报考意愿,经我院积极协调南宁、柳州等地报考点,现新增考位1.3万个,并于10月14日9时起开放新增考位供考生报考。欢迎广大考生结合自己需求及时选择考位报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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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大报名暨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咨询将于10月15日举行
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主办、东方网协办的“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大报名暨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网上咨询”将于2022年10月15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准确了解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流程、缴费办法、艺体类专业统一考试等政策事宜,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以及本市招收艺体类专业的高校招生部门将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的提问。咨询时间:10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或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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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
为保障我区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告知如下:一、考前防疫要求(一)考前7天申领广西健康码。考生须于考前7天以上通过微信搜索“智桂通”等小程序申领“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及时更新核酸结果、核验行程等相关数据状态。(二)密切关注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防控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请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并遵守考点所在地最新防控要求,有异地旅居史的考生须严格落实考点属地报告报备等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三)有异地旅居史考生主动进行报备。返桂来桂、区内往返的考生须提前与目的地所属社区联系,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主动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或居住酒店进行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为确保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建议异地考生至少在考前7天以上抵达考点所在的市(县、区),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健康管理。因不遵守考区防疫政策造成无法应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7天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市,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避免接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人员,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如需出入单位、楼宇、社区(村屯)以及各类公共场所,入住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租车、网约车等,要严格“扫码”,不能以“亮码”代替“扫码”。(五)考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考点校外的考生应持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检测报告均可,下同)进入考点,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正常考试。对于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且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是指核酸检测时间要求在考生《准考证》的“考试开始时间”往前推48小时以内。二、考生考试入场要求考生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体温检测、身份和防疫核验。(一)体温检测。考生到达考点后,听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体温等于或高于37.3℃的考生须现场提交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专业医务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才可进行身份和防疫核验。(二)身份和防疫核验。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明)、广西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提交抵达后三天内两次且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前24小时内,更新“智桂通”小程序核酸结果、核验行程等相关数据状态,以便快速核验进场(快速入场指南见附件)。三、以下考生不得正常参加考试(一)广西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三)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镇)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居家健康观测,未完成规定的核酸检测次数的考生。(四)不能提供当前科目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五)现场测量体温等于或高于37.3℃或身体异常,无法提供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可能的书面诊断证明,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无法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由招生考试机构或考点根据医疗专业评估建议研判为不符合健康应试要求的考生。(六)因不遵守考点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疫情防控政策,不符合健康应试要求的考生。(七)其他被认定为不具备健康应试条件的考生。四、应试要求(一)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候考时须保持间距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二)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身体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处理。(三)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在考点内滞留。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四)如遇当地政府或疾控部门因疫情防控需要对考点进行封控管理,考生应积极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疾控流调的工作,待封控结束后按要求有序离开。五、其他事项(一)考生因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控未能参加本次考试的,可在考试结束后申请退费,考生可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获得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公告。(二)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报备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未落实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或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安排退费,涉嫌违法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附件:考生快速入场指南 附件考生快速入场指南 为确保考生快速进入考场,考生赴考前请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考前7天,打印好准考证,检查准考证信息是否正确;检查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按要求履行防疫措施;了解考场安排,提前规划前往考点路线。考点不安排车辆停放,考生自驾前往的请自行停放好车辆再进入考点。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点击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c4ooeuM8RuQS7mt78RpGA查找当地“警E邮”设备,自助打印临时身份证明。二、考前1天,更新“智桂通”等小程序上的“核酸结果”和“核验行程”的数据,确保入场时显示为24小时内的最新状态(如下图1)。 三、考生的“核酸结果”和“核验行程”数据异常的(如下图2),须提供有关材料备查。(一)“核酸结果”栏非绿色,须备有电子或纸质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核验行程”栏非绿色,须自行打印并填写“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此处下载),入场时提供给考点进行核验。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还应准备抵达考点所在地后三天内两次且两次检测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四、考试当天,检查带齐身份证和准考证,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五、如考生未按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因此造成迟到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图1 图2 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及《准考证》的所有内容,了解考点所在地及考点的防疫规定,已按要求准备广西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证明。(按实际情况勾选以下两项中的一项并填写相应内容)□本人7天内无考点所在地以外旅居史。□本人7天内有考点所在地以外旅居史,抵达考点所在地前24小时已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1.□已完成居家健康监测;2.□不需要居家健康监测。旅居行程如下(填写行程卡城市内本人所到过的县/市/区级地名):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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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函〔2022〕10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时间
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时段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
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2年10月26日至30日。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原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缴费时间截至2022年10月31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3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集中组织报名;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所属学籍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严重违规报名问题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市、县(市、区)报考。
(四)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
(五)选报艺术、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课考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须先报名并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模块统考并达到相应模块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相关报名条件及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模块等要求。
(六)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高考(文理科、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七)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可申请合理便利,有关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八)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九)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印发。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申报
2023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023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3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进行,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他信息。各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身份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三)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文)或艺术(理)生成对应的普通文、理类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办法,会同公安、退役军人事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核,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核与比对,以及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主要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审核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须在《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各报名点于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审核。各报名点和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核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八、工作要求
(一)高考报名工作是做好高考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我省2023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针对往年在高考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从严从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将疫情防控任务落实到属地、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各地要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细化组织安排,优化报名流程,切实加强高考报名期间疫情防控管理,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三)各地要加强软、硬件建设,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
(四)各地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让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规范、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五)各地要严格按照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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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须知
根据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要求,选择在本市报考点参加考试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于2022年10月10日—10月24日22:00期间通过研招网进行备案(网址:https://yz.chsi.com.cn/apply/ggjh/xymsh/index.do)。为避免影响报名及确认工作,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一、备案材料及要求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2.《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彩色扫描件,需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本人签字确认);3. 非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2022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市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4. 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二、注意事项1.考生须符合本市报考条件(详见“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及各报考点报名公告),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承担。2.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备案通过后可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3.考生材料上传后,材料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如超过3个工作日未反馈备案结论,请拨打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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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为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特提醒广大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做好健康监测。 即日起,考生应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密切关注居住地、考试地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到达考试地(市),并于考前7天起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实时关注“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如有异常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健康证明。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全体考生必须提供个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皖事通“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色)且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考生不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3.打印准考证。10月17日9:00至10月19日18:00,考生可登录安徽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zk.ahzsks.cn)填报《安徽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后打印《准考证》。
4.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安康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5.遵守防疫规定。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查外,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以上未尽事宜及各地组考防疫和应急方案有进一步规定的,以当地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及考试地政府防疫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网站。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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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为做好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22-25日,考试课程安排详见《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通知单》打印时间
考生可在10月15日后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每次进入考点时,(1)均须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2)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附件2);(3)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绿码。
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遵照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2.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3.已治愈未超过14天和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考生,须依据本地防疫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其是否能够参加考试。
4.考生须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外地考生,建议提前返回考试所在地区备考,以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参加考试。
5.考生要对自身健康状况负责,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考生要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护。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提倡乘坐私家车、骑行或步行赴考,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样例及说明
2.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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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
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2日、23日、24日、25日、29日、30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醒:1.考生应在考前14天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请和注册,同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考生应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中的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2.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入场时须出示就医凭证。3.考生考前14天起非必要不离沪,考前7天须在沪。考前3天,考生须完成2次本市核酸检测且结果均为阴性(其中每场考试入场前24小时内须有一次),两次核酸检测间隔应超过24小时(以下简称“三天两检”)。所有考生考试出发前须自行完成1次抗原检测,检测结果异常者不能入场考试。4.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外省旅居史;处于本市中高风险地区或被疾控部门通知要求处于闭环管理、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管理的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5.考试当日,请考生按准考证或考区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和身份核验。考生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24小时内本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满足“三天两检”要求)、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查验通过后进入考点。《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地处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结果偏差,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无法提供凭证者不得参加考试。6.考生入场时,经多次测量确定体温≥37.3℃的考生,须出示就医凭证,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无法提供凭证者不得参加考试。7.考生入场时监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烧、干咳、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8.考生须自备口罩,除入场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听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除考生本人外,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9.提醒有多场考试任务的考生注意,在每场考试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核酸采样,以满足每场考试“三天两检”的入场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附件:2022年下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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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等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22年下半年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开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等6门学科。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1〕17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要求的必修课程内容。为帮助学生了解考试试卷结构等信息,增强对考试的适应性,现公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等6门学科《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见附件1-6)。以上文件均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查阅下载。请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所属各高中和有关单位。附件:1.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 2.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数学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 3.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英语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 4.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 5.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 6.2022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学科试卷结构及参考样卷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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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期确定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日程安排确定如下:统考类别考试时间表演类2022年11月26日-27日播音与主持艺术类2022年11月26日-27日编导类2022年12月3日美术与设计学类2022年12月4日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2022年12月17日-18日 2023年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及各类别专业统考实施办法将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和微信“上海国子监发布”(shmeea_fabu)陆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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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大纲与说明》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文件精神,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2023年正处于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的过渡期,为有利于中学教学和学生备考,经研究,2023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舞蹈等6个专业继续使用2022年版《考试大纲与说明》作为命题依据。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栏目查阅下载。2023年航空服务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将另行公布。请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所属各普通高中学校和有关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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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专科专业代码和名称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结合我省开考专业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起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交通运营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开始我省自学考试现开考的交通运营管理、会计、工商企业管理、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传播与策划、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行政管理等9个专科专业全部使用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内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
二、交通运营管理等9个专业的调整对照关系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见附件)。
从2024年开始,上述专业的报名报考、毕业审核、毕业证书的颁发和注册等工作均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中2021年清单内专业的代码和名称,停止使用现开考专业的代码和名称。
三、上述专科专业的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行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确保本次调整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调整对照表
序号
学历
层次
2021年清单内专业
现开考专业
主考学校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1
专科
500209
交通运营管理
600207
交通运营管理
北京交通大学
2
专科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630302
会计
河北经贸大学
3
专科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6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河北科技大学
4
专科
550102
视觉传达设计
650102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河北师范大学
5
专科
560215
传播与策划
660214
传播与策划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6
专科
570102K
学前教育
670102K
学前教育
河北师范大学
7
专科
570103K
小学教育
670103K
小学教育
河北师范大学
8
专科
580401
法律事务
680503
法律事务
河北大学
9
专科
590206
行政管理
690206
行政管理
河北经贸大学
注:表中专业代码后加K的为国家控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