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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西藏单招计划和专业2023年
2023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西藏单招计划40人,单招专业共计19个,分别是民政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婚庆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工作、心理咨询、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旅游管理(韩语方向)、旅游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云网融合方向)、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传播与策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以上标准如2023年有新文件,将按新文件标准执行。 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报名参加2023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及区内应届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http://zs.csmzxy.edu.cn/ddzs.htm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专业与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12:00—3月30日12:00 (三)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 1、网址:http://zs.csmzxy.edu.cn/ddzs.htm 2、时间:4月1日12:00--4月5日12:00 3、考试费:80元/人 考试内容与安排 (一)考试科目: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长90分钟。 文化素质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均为笔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 4月8日 9:00—11:00 文化素质测试 14:00—15:30 职业适应性测试
[安徽]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23〕2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教体局),省属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 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2. 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完善落实网上巡考员制度,形成逐级网络监督机制。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智能安检门”场景应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3. 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将考试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工作。安排一定的备用考点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应考尽考”。 4.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成立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对涉考、涉疫、涉灾等突发事件的监测、研判、预警,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并落实应急保障,针对高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的疫情传播以及高温、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5. 深入开展诚信教育。要进一步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制度,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失信等行为。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特别是在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主要阶段,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作为重要内容,让考生全面理解诚信做人的重要性和考试违规带来的严重后果。 6. 完善教师参与考试工作激励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工作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师参与命题、考务、评卷等工作的激励机制,将教师从事考试相关工作的成果与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挂钩,调动优秀教师参与考试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国家教育考试队伍能力和水平。各级招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妥善解决参与命题、试卷监印、制卷、安全保密、监考、巡考、评卷、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各级各类学校都有承担国家教育考试工作任务的责任,对需要作为考点的,以及需要抽调教师参加命题、监考、评卷等工作的,有关学校要合理调整教学安排,全力配合,不得推诿。 二、持续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7. 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要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8. 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针对不同情况,汇总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9. 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为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各地要积极做好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改革协同,推动教学、评价、考试、招生各环节有机衔接,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 10. 持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 提升工作水平。 11. 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要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加强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高职院校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完善分类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要加强分类考试规范管理,严格制度措施,加大对高职院校组织考试的监督力度,确保公平公正。 四、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12.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3. 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14. 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5. 严格强化监督管理。各市、县(市、区)招委会及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高校要严格执行经审核的招生章程及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对招生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秩序混乱的部门或高校予以问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地方和学校,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6. 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7. 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18. 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9. 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化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 附件: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附件 安徽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1.高考报名工作按《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函〔2022〕10号)执行。 二、考生电子档案 2.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数据要真实准确、图像规范,且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纸介质材料内容一致。 3.市、县(市、区)两级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制订的考生信息采集办法,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考生信息采集的内容,要适应高校录取时对考生综合评价的要求。要组织专门人员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和确认,并负责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材料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的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安全,并按规定格式建立本地考生电子档案库。切实加强考生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6.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其既往病史须与相关体检项目结果一致。 体检工作在市、县(市、区)招委会统一指导下,由县级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7.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医生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第6条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8.各地体检工作的时间安排、实施程序等,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教办〔2019〕6号)执行。 9.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我省指定的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关方面有异议的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10.报考军事、公安、司法类院校(专业)的考生体检工作按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公安部、司法部等有关规定执行。 11.高校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12.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 13.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8日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至11:30语文;15:00至17:00数学。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外语听力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 14.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各科满分均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为750分。 15.全国统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口试以中学外语课本为内容,采用面试或计算机考试的考察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口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4、3、2、1等级评定,不记入总分,提供给有关高校在录取时参考。 16.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和有关高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省考试院,省考试院接到报告后须立即分别报告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17.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的文化课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举行。考点应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并按有关考试规定管理。若因特殊需要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增设考点,须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各地要积极完善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建立维护保养、更新升级和改造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健全考生身份验证和作弊防控体系,按照《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办法》(另文印发)规范操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18.高考全部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高考评卷工作在省招委会统一领导下由省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高校分别承担相应科目的评卷任务。负责评卷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和评分细则,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执行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评卷教师的遴选工作,确保评卷教师的质量,认真组织对全体评卷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并严格按照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和办法组织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确保高考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 省考试院应加强评卷基地建设,高校有责任承担评卷任务,各市、县教育部门应做好评卷教师的推荐工作。 19.省考试院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规范做好高考成绩发布工作。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严禁公布、宣传、炒作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上线率”“高分考生”等内容。 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申请登记。成绩复核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成绩复核结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成绩复核范围为主观题部分的错统、漏统、漏改。 六、招生来源计划和招生章程 20.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在所属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内,可按有关计划管理工作要求以及招生章程确定的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编制、调整、执行本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省考试院依据由教育部分送的招生来源计划,与各有关高校核对分专业计划及其说明,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教育部分送和省考试院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应简明扼要,且须与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学校招生章程保持一致。 21.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严禁虚假定向或利用定向就业招生向考生收费。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 22.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如有补充说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学费,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gaokao.chsi.com.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阳光高考”平台);省教育厅相关部门须于5月10日前完成对省属高校招生章程的核定工作。 23.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涉及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如对考生加分成绩的使用、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及专业调剂录取办法等),学费标准,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考试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高校特殊类型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报省教育厅核定。 24.省考试院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七、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25.文理科志愿设置: 文理科录取分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批,共5个批次。 除军事、公安、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技推广人才定向、部分艺术体育专业、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教育部规定可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情况外,其余高校和专业一律不得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1)本科志愿 本科提前批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和应急消防、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 、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待定)和其他等类。 军事、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不设院校服从和专业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应急消防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 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几类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后还单设若干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批次,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本科第一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本科第二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G、H、I、J十所院校。本科第一、二批的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高职(专科)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分为定向培养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司法、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共5类,定向培养士官、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定向培养士官设专业服从,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公安司法和其他类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 高职(专科)批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征集志愿 各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高职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填报军校、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和应急消防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军校、公安司法和应急消防体检、面试、政审等合格名单内。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26.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 高校专项计划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A、B、C、D、E、F六所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的考生须将院校志愿填在合格院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的A志愿位置。 27.艺术类志愿设置: 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部分院校(专业)、双一流建设高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他校考本科院校;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其中第三批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或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第三批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均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或院校追加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综合分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每批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第二批(模块一、二、五、七)将根据相关院校申请设置“A段”和“B段”。“A段”为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院校(专业);“B段”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设1个院校志愿,范围为经省考试院批准,按照主、副项等(声、器乐成绩)单独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报考该单独投档录取志愿的考生须符合第二批省统考(模块八)的投档条件。 第二批(模块一、二、五、七),符合“A段”和“B段”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兼报两段的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和“B段”征集计划同期公布。 28.体育类志愿设置: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高校(专业);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专业)。 (2)体育类两个批次的平行志愿和征集志愿均设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安徽师范大学等体育教育专业(足球教师试验班)招生试点实行单设志愿,符合体育类第一批投档条件且通过足球教师试验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第一批平行志愿之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各批次的录取。 29. 报考强基计划、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的考生,依据招生院校上报备案名单录取,无需填报单独招生志愿,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 30.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志愿填报时间及填报办法另文通知。 31.考生应在认真阅读并知晓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具备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条件的学校机房上网填报,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提交后由志愿填报点现场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当场签字。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和由他人代为签字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更改。 八、录取 32.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考试院组织实施。 33.省招委会根据当年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各批次或相应招生类型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34.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参考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标准,择优录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每科目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每个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院校录取。社会考生仍参照原有录取办法,鼓励社会考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艺术、体育类及特殊类型招生的应届考生必须参加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但录取时可以不设置等级要求。 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校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 35.录取工作于7月初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公布。 36.文史、理工类投档程序及办法。 (1)非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公安司法和其他类等非平行志愿录取院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如投档考生不能满足招生院校章程要求(如身高、视力、专业不服从等),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充投档。 (2)平行志愿投档 ①模拟投档:每轮次正式投档前,省考试院按既定投档比例进行模拟投档。高校通过网上录取信息交互平台了解本校的模拟投档及生源情况,并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省考试院反馈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形成招生院校的投档线(投档考生名次)。 ②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省属院校原则上按100%的比例),并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③正式投档: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调档比例,首先对考生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逐个对考生志愿从A院校到F(J)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志愿,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如普通文理科的平行志愿第一轮投档录取结束后,仍有学校缺额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可视情进行多轮次投档。 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相同时,则按统考科目成绩总分排序,统考科目成绩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单科顺序:理科为理科综合、数学、语文、外语;文科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同一学校并列名次全部投档。 (3)征集志愿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比例确定为相应计划的100%,投档办法与相应批次投档办法相同。 (4)降分投档: ①一般性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对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经招生院校同意,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降分进行投档。最大降分幅度为20分。 ②政策性降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③定向就业招生,在学校调档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降分投档比例确定为相应计划的100%。 (5)特殊类型招生投档: ①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按照院校报送的测试合格名单,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按考生志愿于相应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单独投档录取。 ③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的投档次序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 37.202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招委函〔2022〕11号)执行。 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 38.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高校应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省考试院之间要保证通讯畅通。 39.高校和省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对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须详细注明,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40.高校录取新生要按照我省考试院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取、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且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41.除军事、国防和公共安全等部分特殊院校(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不得在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外作其他限制。除国家规定的情形外,高校不得提前组织考生面试、测试、体检,并作为录取依据。 42.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43.2023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同时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具体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具体为:烈士子女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4)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按教育部教学〔2023〕1号文件及其他部委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5.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新生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要按照教育部、国家邮政局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46.已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单位(中学)统一寄送相应高校。 47.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48.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安徽省教育厅网站(jyt.ah.gov.cn)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在高校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新生报到后,高校应及时核对考生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信息,纸质档案内容不齐全的,应将相关电子档案信息打印并加盖学校档案公章后存入考生纸质档案。 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分别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后20日之内报送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九、信息公开公示 49.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地方、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省考试院负责公布我省有关招生政策、计划、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考生统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查询办法、本省统考各录取批次控制分数线、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各录取批次高校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公示本地区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等。 各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地区、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等。 高校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 50.省考试院和高校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 5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十、招生管理职责 52. 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成立本级招委会,在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招委会的双重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招生工作。 招委会主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兼任,副主任、委员由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招生办公室是招委会的常设机构,代表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各级招生办公室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必要的编制,配备专职干部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保证招生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3. 省高等学校招生招委会的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接受教育部委托组织统考试题的命制工作,并加强命题、评卷、考务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全省组织高考及相关特殊类型招生省级统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等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高校组织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 (3)汇总并公布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高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4)指导、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 (5)履行公开和监督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全省各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及所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责任追究。 (6)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评卷、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录取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协调有关省级招委会解决不符合本地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回流出地高考报名。 (7)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8)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9)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10)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高校对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11)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12)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教育部等国家部委及省外高校争取优质生源计划,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需求。 54. 市、县(市、区)招委会的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有关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必要的实施细则。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考组织、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试防疫、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艺术类专业统考、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等省级统一考试,并对考试安全负责。 (3)履行公开和监督招生信息公开相关职责,对本地区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责任追究。 (4)负责组织考生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试、考生信息采集及电子档案制作、志愿填报咨询公共服务以及其他有关工作。 (5)组织开展招生、考试的科学研究、宣传和培训工作。 (6)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保障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 (7)受行政部门委托调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8)负责对违规考生、学校、机构等进行处理;配合高校对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中违规考生、学校等进行调查处理;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对违法考生、学校、机构等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和惩处等工作。 (9)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信访答复情况进行复查。 55. 高校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校招生工作,并设立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高校的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及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并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7)组织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考试防疫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承担省招委会委托的评卷等工作,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十一、招生经费 56. 各市、县招生经费,应由地方教育事业费列支。 高校招生经费,在本校事业费列支。 57. 保障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待遇,对参与报名、体检、命题、制卷、运卷、监考、评卷、巡考、录取等工作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所得报酬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具体办法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高校根据实际制定。 十二、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58.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各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教育部授权省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强基计划、保送生、少年班、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执行。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59.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等学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者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考试院或者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三、附则 60.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和我省高考考务实施办法执行。 61.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62.本实施办法由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中学: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3月17日14:00至21日12:00。为便于考生填报志愿,现将我省2023年“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予以公布。 附件:1.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普通类)分数段统计表 2.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体育类)分数段统计表 3.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美术类)分数段统计表 4.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音乐学)分数段统计表 5.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音乐表演-声乐)分数段统计表 6.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音乐表演-器乐)分数段统计表 7.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舞蹈类)分数段统计表 8.广东省2023年依学考(广播电视编导类类)分数段统计表 9.广东省2023年3+证书分数段统计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5日 附件
[广西] 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及考生申报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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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招生计划(附招生专业)
2023年雅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高类单招计划数为1580,中职类招生计划数为1720。护理学院护理专业招生130人、师范学院学前教育招生100人、中医与康复养生学院康复治疗技术招生80人。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计划表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特别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 2.各专业的就读校区按学院综合安排为准(具见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3.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为我院高分段建设专业,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为临床医学院和智能制造与信息工程学院共建共管专业; 4.中职类招生类别中,医药卫生类及教育类仅限中职对应类别报考,其余可报考专业类别见《雅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中职类技能综合测试范围》。 ......
[] 2023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2023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为4月7日,理科类专业学费为4200元/年/生;文科类专业37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为6000元/年/生。各专业住宿费标准暂定为800元/年/生。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安全、规范做好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规范高职单招报名、资格审查、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公示等程序和行为,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高职单招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条 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制定并落实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设置了9个二级学院、3个教学部、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国际教育学院和河南旅游研究院等22个科研机构,开办有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空中乘务、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等51个专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17213人,教职工867人,占地面积1251亩,总建筑面积57.32万平方米,标准化、现代化的智慧教室、实训室、图书馆、艺术中心、体育馆、田径场、公寓、食堂、学生活动中心等教育教学及生活场所一应俱全。学校与钓鱼台国宾馆、万豪、洲际、迪士尼、宋城、同程艺龙等300余家行业品牌企业在人才培养、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等方面开展了深入合作,与日、韩、美、德、奥地利、南非等国家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 建校38年来,学校共为旅游等行业培养培训了近10万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被媒体和业界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近三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全国旅游院校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7个、二等奖10个,在省赛中获得一等奖10个、二等奖8个。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国赛三等奖1项,省级奖项29项,在河南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获得二等奖2项。2020年至2022年,专升本人数分别为416人、572人、876人,毕业生去向落实率分别为94.49%、95.83%、94,79%,毕业生的就业单位层次、月收入、职业发展、满意度等质量指标也保持了较高的水平。 经过近40年的持续发展,学校办学实力不断提升,成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单位、文旅部校企合作示范基地、中国旅游协会教育分会副会长单位、文旅部中部(河南)培训基地、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级文明学校、河南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南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建设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成立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中心,下设招生管理、考试组织、宣传工作、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志愿服务、信息化保障、疫情防控、纪检监察等9个专项工作小组,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学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任务。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专业和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计划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和计划 ......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和计划
2023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单招计划总人数2128个,中职和社会考生计划1011个,高中生计划1072个,退役士兵计划45个。旅游管理学院的招生专业有旅游、导游、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招生专业 旅游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导游、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旅行社经营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景区开发与管理 酒店管理学院: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餐饮智能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烘焙) 旅游外语学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旅游英语(国际领队英语)、旅游英语(涉外酒店英语)、旅游日语、应用韩语、应用俄语 国际工商学院: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保税物流) 现代服务学院:空中乘务、休闲服务与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 烹饪食品学院:食品检验检测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西式烹饪工艺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智慧旅游技术应用(旅游大数据分析方向) 机电工程学院: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酒店工程方向)、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化艺术学院: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歌舞表演(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游戏艺术设计(艺术类) 招生专业和计划
[上海] 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缴费将于3月16日开始
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已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成功的考生,须于3月16日(星期四)9:00-20:00、3月17日(星期五)9:00-15: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务必在3月17日15:00前完成缴费,过时网上缴费系统将关闭,未缴费考生将不具备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附件: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吉林] 2023年吉林对口升学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查询入口
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1日9:00-15:00,填报入口网址为https://gkzy.jleea.com.cn/,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1日起,来具体看下吧。 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填报志愿时间 3月21日9∶00—15∶00 登录网址为:https://gkzy.jleea.com.cn 二、录取及征集志愿时间 1.录取时间 本科批次录取时间为3月31日—4月1日 专科批次录取时间为4月2日—4月3日 2.征集志愿时间及网址 本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1日8∶00—10∶00 专科批次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3日8∶00—10∶00 征集志愿的计划信息将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jleea.com.cn)公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https://gkzy.jleea.com.cn;)填报征集志愿。 网上征集志愿时,考生同一批次原填报志愿无效。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征集志愿。 三、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及方式 3月31日、4月1日公布本科批次录取结果;4月2日、4月3日公布专科批次录取结果。 考生可通过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招生计划
2023年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共计为47个,招生人数为2400人,其中单招专业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药学、宠物医疗技术等。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元/年) 计划数 1 520201 护理(康养方向) 4800 120 2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700 80 3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800 80 4 520805 医学营养 4800 40 5 520601 康复治疗技术 4800 40 6 520901 眼视光技术 4800 40 7 520301 药学 4800 40 8 410305 宠物医疗技术 4200 80 9 410309 宠物养护与驯导 4200 40 10 490104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200 60 11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200 40 12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200 40 13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4200 80 14 500604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4200 40 15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4200 60 16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4200 60 17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4200 30 18 460206 电梯工程技术 4200 20 19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4200 20 20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4200 20 21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4200 60 22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4200 20 23 440501 工程造价 4200 40 24 440104H 园林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4000 75 25 530701 电子商务 3700 120 26 530605 市场营销 3700 60 27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700 80 28 530202 金融科技应用 3700 40 29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700 80 30 440703 现代物业管理 3700 40 31 530101 财税大数据应用 3700 50 32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700 40 33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4000 120 34 530303 大数据与审计 3700 50 35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700 60 36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700 60 37 540101 旅游管理 3700 40 38 5001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700 60 39 550401 文化创意与策划 3700 20 40 550203 戏曲表演 6000 25 41 550201 音乐表演 6000 30 42 550202 舞蹈表演 6000 50 43 550117 人物形象设计 6000 30 44 550218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6000 20 45 550404 文物修复与保护 6000 40 46 550405 文物考古技术 3700 40 47 550408 石窟寺保护技术 3700 20 合计 2400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志愿填报时间: 考生须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高校志愿,并可以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补报和更改,提醒广大考生按时认真填报志愿。我校河南专科招生代码:6384。 艺术类专业计划单列,普通类考生不可同时兼报艺术类志愿;报考艺术类志愿的考生不可同时兼报普通类志愿。若存在专业混报,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组织测试。艺术类专业单列计划不做非艺术类专业调剂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高收费项目专业计划单列,不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录取。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各高等学校: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一、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一)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260分。(二)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科总分100分。(三)高职院校招收退役士兵考生文化科总分85分。(四)高职院校招收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考生文化科总分90分。二、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170分,体育术科175分。音乐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文化科总分160分,音乐术科150分。美术类:文化科总分160分,美术术科155分。舞蹈类:文化科总分155分,舞蹈术科150分。广播电视编导类:文化科总分170分,广播电视编导术科19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3月15日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线2022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好考吗
2022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已经为大家整理,其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专业为166分,工程造价专业为200分,护理专业为223分,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为155.5分。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序号专业拟录取分数线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166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158.53大数据技术196.54大数据与会计208.55电气自动化技术2086电子商务2177动漫制作技术2048分析检验技术155.59高速铁路客运服务17010工程测量技术161.511工程造价20012工业机器人技术15313国际经济与贸易155.514护理22315环境艺术设计155.516机电一体化技术21417机械设计与制造156.518机械制造及自动化181.519计算机网络技术19120计算机应用技术211.521建筑工程技术19022建筑设计171.523建筑室内设计205.52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55.525金融科技应用153.52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15027康复治疗技术220.528空中乘务16529跨境电子商务20230旅游管理151.531模具设计与制造16532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172.533人工智能技术应用17634人力资源管理19135软件技术211.536食品检验检测技术154.537食品智能加工技术15738市场营销197.539视觉传达设计190.540室内艺术设计195.541首饰设计与工艺165.542书画艺术(书法方向)155.543数控技术183.544数字媒体技术20545无人机应用技术16246物联网应用技术171.547现代物流管理178.548新能源汽车技术200.549药学198.550音乐表演18051应用电子技术157.552应用化工技术155.553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154.554智能控制技术163.555智能网联汽车技术151.556中药学22857助产201.5 考试安排: 学校自主命题,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方式组织考试。 (一)考试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9日,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二)考试地点:沁园校区和高新校区,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1.文化素质考试:150分,其中语文90分,数学60分;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2)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共一套试卷。 (3)考试时长:100分钟。 (4)考试要点: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文化素质考试大纲。 .......
[]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章程
2023年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职业技能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24日18时。详细章程内容见下文。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学院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验收,成为全国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位于豫鲁苏皖四省结合部的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优秀旅游城市——商丘市。这里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交通便利、人杰地灵、环境优美、资讯发达;并在商丘市睢县城南开发区设有轻工业学院校区。学校组建2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近10万名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毕业生遍及省内外,全省各县市区及工业集聚区均有我院较高质量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的跨越式发展和巨大的办学成就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成为省内外知名的诚信规范招生、高质量就业的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占地1743亩,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0.17亿元,图书馆藏书175万册,中外文纸质、电子期刊9500多种。学校设有软件学院、农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食品工程学院、牧医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艺术学院、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轻工业学院、艺校部及工程技术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部。还承担与商丘师范学院联办本科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合作培养本科层次人才。目前学校开设62个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工业、农业、财经、文化、体育、艺术、教育、管理、电子信息、交通运输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财经、管理、农业类专业学费3700元/年,工科类专业学费42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年,软件类学费8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学费11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暂定900元/年/生,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教授85人,副教授、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实验员及高级工程师等489人。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院建有6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实习实训中心,各类实训室(车间)356个,仪器设备总价值2.87亿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276个。学院建有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可进行156种职业资格的培训和认证。 我院作为全国百所之一的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省双高校建设单位和全省首批应用型本科教育试点院校,全面推进深化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创新,通过强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工学交替”等实践教学环节,有力地促进了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国高职院校就业质量50强”称号。 经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从2010年开始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自主确定选拔要求和标准,自主选拔有专业培养潜质的优质生源的探索,为我省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为了进一步落实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逐步建立多元化高职教育招生录取新机制,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我院继续实施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计划2500人,学校根据各类别报名考生比例情况科学合理编报各专业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二、教育类型、培养层次及证书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类型,专科层次。通过录取的考生与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学校全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培养层次: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其管理 (一)普通高中学生文化成绩采用省招生考试院下载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折合文化分(A、B、C、D对应折算为95分、85分、75分、60分)。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中职生和同等学力社会考生文化成绩进行文化知识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学生的文化知识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满分300分。 (二)高中生、中职生及同等学力社会考生报名考生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组织考试。测试科目为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为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规划等,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专业素养、科学素质等,职业测试总分300分。 (三)退役士兵考生可申请免文化素质测试,进行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适应性测试,实行单列计划,择优录取 。 (四)报考戏剧影视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社会体育、运动训练、体育保健与康复等8个专业的考生职业技能及职业适应性测试为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总分300分。在计算录取分值时,其中文化测试成绩占比40%,专业课测试成绩占比60%。并根据报考人数科学合理编报招生计划,该专业类别考生录取时不予调整专业。 (五)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两个专业考生单招录取后在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业学院培养学习。 (六)各项考试、考核、成绩发布的组织及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实施。 四、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程序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 2.生源学校以安全方式将上述登记表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在3月24日8:00—18:00工作时间内报送我校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相关材料及汇总表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技能竞赛情况复审、备案。(考生须上报携带资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考生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按照相关规定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五、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 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2日9时至24日18时。 ......
[河南]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章程(附招生计划)
2023年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普通类招生计划1330人、艺术类招生计划150人,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招生专业有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等。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单招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招生代码:6261。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院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列入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秉承“创新、质量、开放、融合、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内涵建设为中心,实施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五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其中普通类(含普通高中类、普通中职类、社会考生)招生计划1330人,艺术类招生计划150人,退役士兵单列计划20人,学院可视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计划单列执行,学院可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章 培养形式 第七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软件技术专业学制2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六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八条 报名 凡符合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认真阅读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章程,并于2023年3月22日9时至3月24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完成报考我院的志愿填报。 第九条 专业志愿填报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按照我院专业志愿填报规则填报专业志愿。我院专业志愿填报规则如下: 1、各类考生可依据其生源类型填报1-5个专业志愿。 2、普通高中类考生(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普通中职类考生、社会考生(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考生),可填报专业见附表1。 3、艺术类考生(报考表演艺术、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生源类型不限),可填报专业见附表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不得跨专业类别填报,且不得与普通类专业混报。若存在专业混报,只保留与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同类别的专业,其余专业视为无效,并以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组织测试。 ......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招生人数
2023年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人数为3800人,单招专业为58个,专业包括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与会计、跨境电子商务、金融科技应用等。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及人数一览表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旅游管理 540101 50 370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540106 50 3700 现代物流管理 530802 50 3700 电子商务 530701 100 3700 市场营销 530605 50 37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30501 50 3700 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100 3700 跨境电子商务 530702 50 3700 金融科技应用 530202 50 3700 人力资源管理 590202 50 3700 康复治疗技术 520601 100 4800 中药学 520410 50 4800 药学 520301 50 4800 护理 520201 400 4800 助产 520202 50 48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510201 100 42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510202 100 4200 软件技术 510203 50 4200 动漫制作技术 510215 50 4200 大数据技术 510205 50 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510102 50 4200 应用电子技术 510103 50 4200 数字媒体技术 510204 50 42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510209 50 42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500601 50 42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500606 50 4200 空中乘务 500405 50 37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0211 50 42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00113 50 370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490101 50 42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490104 50 4200 分析检验技术 470208 50 420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60701 50 42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460702 150 42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460609 50 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60301 50 42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460101 50 4200 智能控制技术 460303 50 42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460305 50 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460306 50 4200 数控技术 460103 50 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460104 50 42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60704 50 4200 工程造价 440501 50 4200 建筑工程技术 440301 100 4200 建筑设计 440101 50 42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40102 50 4200 建筑室内设计 440106 50 4200 工程测量技术 420301 50 4200 视觉传达设计 550102 50 6000 环境艺术设计 550106 50 6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460113 50 4200 书画艺术 550107 50 6000 室内艺术设计 550114 50 6000 首饰设计与工艺 550123 50 6000 音乐表演 550201 50 6000 应用化工技术 470201 100 4200 有色金属智能冶金技术 430501 150 4200 上列专业中,教育部批复的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三个专业中开展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单招分专业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发布。
[]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1000人,护理专业计划招生35人、助产专业招生25人、中药学招生40人、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招生60人、现代物流管理招生60人。下面一起来看下详情的招生章程。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生评价模式和多元选拔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方式,选拔适合我校相关专业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相关要求,按照“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学校内部业务部门实行“招考分离”工作原则。 第二条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办学类型为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创建于1951年,1958年至1963年举办本科教育,1994年全国首批举办高等职业教育,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河南省唯一公办轨道交通类高职院校、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 招生对象、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生(指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文理科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社会考生(指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文理科考生)。 3.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退役士兵考生。 4.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中职毕业生。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 第六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3年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和计划 我校单招计划按专业和招生对象进行专业单列计划设置。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依据报考生源情况,专业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 单独考试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调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职高专批次统招计划。 第七条 退役士兵考生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未按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的,不按退役士兵身份进行考试。 第八条 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考生现场确认 ......
[河南]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专业2023招生简章(附招生计划)
2023年河南女子职业学院单招招生计划总人数1740人,招生专业共计24个,分别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网络直播与运营、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大数据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审计、电子商务、社会工作、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戏剧影视表演、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运动健康指导、计算机网络技术。 河南女子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等部门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第二条 国标代码:14711 省级代码:6353 第三条 学院简介:河南女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 第四条 办学地址: 南校区: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2号 北校区: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相关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核批的招生计划执行。学院招生计划主要公布渠道:一是通过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二是通过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严格执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文件的规定收取相关费用。学费: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艺术类6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暂定:600元/生/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 第五章 考试与成绩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依照我校培养目标中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知识等,依照相关文件精神,“职业技能”考试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等。 (一)文化素质考试 中职毕业生及没有取得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总分为200分。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根据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等级进行赋分,赋分标准:A-D级分别按95%、80%、70%和65%进行赋分,作为考生相应科目成绩。 1.考试时间:4月8日上午10:00—12:00;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 3.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二)职业技能考试 总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职业倾向、职业能力等。 1.考试时间:4月8日下午13:30—18:30 2.考试内容: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3.考试方式:分组面试或操作考试或笔试; 4.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6日上午8:00—4月7日下午18:00 5.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henz.edu.cn/ 备注:因疫情防控要求,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时间如有改变,以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为准。 (三)考试地点:新乡市获嘉县亢村镇黄河大道西100米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
[河南]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招专业2023年计划
2023年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为2800人,单招专业有: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计划一览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学费(元/年) 方向 490301 粮食工程技术与管理 100 4200 490302 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 100 4200 490101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100 4200 490104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100 4200 4901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100 4200 460103 数控技术 100 420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100 420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100 420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00 42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00 4200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100 4200 460704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100 4200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99 4200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99 3700 530303 大数据与审计 99 3700 注册会计师审计方向 530205 财富管理 100 3700 投资理财方向 590202 人力资源管理 100 3700 530601 工商企业管理 99 3700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99 3700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99 3700 540101 旅游管理 99 3700 560213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99 3700 530605 市场营销 99 3700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99 3700 530705 农村电子商务 99 370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99 12000 510215 动漫制作技术 99 4200 570201 商务英语 100 3700 570202 应用英语 100 3700 考试内容及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满分300分) 针对社会考生: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 针对中职考生: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知识,考试方式为笔试。 ......
[河南]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计划招生3300人,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在2023年4月8日下午,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53号)文件的要求,经省教育厅批准,2023年我校进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做好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第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64 ,省内代码:6268。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八条 办学特点: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全国唯一以质量教育和质量服务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是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省现代学徒制示范点立项建设单位、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由学院牵头组建的河南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已成为集人才培养、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多种功能的“产、学、研”联合体,职教集团理事会成员120多家,校企合作单位达220多家,校地校企共建尼龙新材料产业学院、电气装备产业学院。以应用研究和技术服务为重点,大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建有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3个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市级检验检测科研中心。 学院始终严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内涵式发展,建院以来共为社会培养4万多名有质量素养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学院知名度、美誉度持续提升,办学特色和办学成就获得社会广泛认可。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 第九条 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3300人,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生源范围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 9 时至3月24日 18 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二)退役士兵验证 申请享受免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须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2〕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 报考退役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准,可申请免文化素质考试,仍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三)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当天也可)到学校领取。 第四章 考核办法与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核与评分 按省内统一安排,我校将在4月8日进行单独招生考试。 (一)考试方式及内容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和评卷,对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进行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满分300分。 高中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成绩为准),统一根据语文、数学、外语三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须均达到C级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办法,A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5%认定,B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90%认定,C等级按相应科目满分的85%认定。不合要求继续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考试方式为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社会青年随高中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高中生职业技能主要针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进行测试。 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社会青年可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凡在县级(含)以上技能竞赛获奖或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证书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赋分标准:市级(含)以上技能竞赛奖励赋50分;县级技能竞赛一等奖赋30分,二等奖赋20分,三等奖(优秀奖)赋10分;政府部门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赋50分,中级赋40分,初级赋30分。多证书者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计入成绩。 申请流程:考生本人于考试当日向监考老师递交《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赋分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三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是否给予申请人。 3、退役军人免文化课考试。根据报考专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1 、文化素质测试,在2023年4月8日上午9:00—11:0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职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在2023年4月8日下午,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若报名考生在1500人以内,考试时间为:14:00—15:30。 若报名考生在1500人以上,考试时间为:高中生和退役士兵考生13:00—14:30;中职生和社会考生15:30—17:00。 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
[辽宁] 2023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大纲(附题库答案)
今天主要给大家分享2023年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考试大纲及职业适应性测试题题库和答案。今年单独招生考试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及题库 一、测试内容 试卷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 客观题为单项选择题,共50题,每题3分,满分150分。包括政治、历史、物理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主观题为简答题,共5道题,每题10分,满分50分。主要考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测试形式 测试采用闭卷、笔答形式。 三、命题原则 1、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应兼顾不同层次学习水平和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让每个学生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水平。 2、职业适应性测试试题,应符合学生生活的实际情况,与学生的已有经验和身心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通过测试发挥学生的潜能。 3、文科、理科统一试题,测试同一内容。 4、主观题为开放性试题,有统一的参考答案,同时鼓励学生发表独立见解,作出自己富有创新性的回答。 四、复习资料 为考生提供参考题库并附参考答案,主观题和客观题大部分从题库中抽取。 职业适应性测试题题库 一、客观题(共90题) (一)物理题(共10题) 1、电与磁是紧密联系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 铁和铝都能够被磁体吸引 B. 磁感线是磁体周围真实存在的曲线 C. 奥斯特实验说明电流的周围存在着磁场 D. 电磁感应是将电能转化为机械能 2、很多人听完自己的录音,都会有点奇怪,感觉不象是自己的声音。能听出其中的差别,主要是因为两者之间具有不同的( B ) A. 响度 B. 音色 C. 音调 D. 音速 3、 5G通信技术是指第五代移动通信系统,我国在5G通信技术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5G网络比4G网络有更大的容量和更快的数据处理速度,它能够将目前无线通信技术拓展到人与物无线相连。关于5G与4G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 A. 5G和4G都是利用电磁波进行无线通信 B. 5G比4G传输处理数据的容量更大 C. 5G比4G处理数据的速度更快 D. 5G传播电磁波的速度比4G的快 4、共享单车是节能环保的交通工具。关于小马同学骑共享单车上学的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 车加速前进时,速度越快,惯性越大 B. 下坡时不用蹬车,车继续滑行是因为受到惯性作用 C. 骑车行驶过程,突然刹车,身体由于惯性会向前倾 D. 刹车停止后,车的惯性消失 5、滑草是一项时尚的运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D ) A. 人行走时比脚站在草地上时,对草地压强更小 B. 由于受到惯性的作用,滑行速度越来越大 C. 越向下滑,重力势能越大 D. 人受到滑动摩擦力的方向与运动方向相反 6、“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中国诗词大会》深受观众的青睐。关于诗句中涉及到的物理知识,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D ) A.“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 中“坐地日行"是因为运动和静止的相对性 B.“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中“开坛十里香”是因为分子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 C.“掬水月在手,弄花香满衣”中的“月在手”是月亮通过手中的水面反射形成的像 D.“池水映明月,潭清疑水浅”中“疑水浅”是因为光从空气射向水面时发生了折射 7、下列数据中最符合实际情况的是( D ) A. 你步行进入考场的速度约为5m/s B. 考场此时的温度约为45℃ C. 家用电风扇的电功率约为1000W D. 一个苹果的质量约为150g 8、遇到雷雨天气时,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C ) A.躲在大树下避雨 B.在露天游泳池里游泳 C.避免使用手机 D.撑着金属杆的雨伞在野外行走 9、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中,与磁有关的是( B ) A. 火药 B. 指南针 C. 造纸术 D. 印刷术 10、下列现象中,属于液化的是( A ) A. 烧水时,壶嘴冒出的“白气” B. 春天,冰雪消融 C. 冬天,室外冰冻的衣服也能变干 D. 冰箱冷冻室的内壁结霜 (二)政治题(共55题) 1、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 A )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A.社会稳定 B.国家安全 C.民族振兴 D.人民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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