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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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1月15日公布
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评卷、成绩统计和校核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职〔2015〕34号)文件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现就成绩查询、复核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访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输入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名号和报名时所填的证件号码的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查询成绩。查询结果中,“/”表示未报考该科目考试或未获得该科目有效成绩,“Q”表示该科目考试缺考。考试成绩以收到的成绩单为准。二、成绩复核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下午16:00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首页下方“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成绩复核。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成绩复核。成绩复核主要核查成绩处理各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不得查阅答卷。复核结果仅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是否合格(合格性考试)或等级(等级性考试)。考生可于1月17日(星期五)12:00再次登录该网站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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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增设防城港和平果考区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起,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增设防城港市和平果市考区。新设考区辖区内有关笔试工作分别由防城港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就近选择相应考区报名。如有问题,可向相应考区咨询。咨询电话:防城港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70-2883842,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76-5833791。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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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各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名单公布
1.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2.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3.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4.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5.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6.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7.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8.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9.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10.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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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及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1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可报考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因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即四门)的考生,除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外,若需填报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对应的志愿,则还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查看是否获得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资格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资格。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名单中,除只参加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考生外,还包含了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达到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3.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的考生在成绩查询时,除可以查询到本人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之外,还可查询到所报考的声乐演唱类型和器种类型的排名,具体为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的考生,可查询本人报考的声乐演唱类型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总分的排名,该排名也包含了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的考生。同样,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可查询本人报考的器种类型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总分的排名,该排名也包含了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改革,取得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统考合格名单2.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统考合格名单3.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合格名单4.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5.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考生]6.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考生]7.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不含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考生]8.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不含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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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1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2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1月17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可报考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组织的校考。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将公布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此外,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 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音乐学类专业校考;2. 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音乐学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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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1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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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4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1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院校组织的校考。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将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此外,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本科专业,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 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校考;2. 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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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1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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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0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1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通知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校考。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将公布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此外,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表演类专业校考;2.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表演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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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1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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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1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2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1月17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或高职(专科)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校考。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将公布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此外,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还需关注以下内容:1.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编导类专业校考;2.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编导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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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1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改革,取得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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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已于2019年12月8日考试结束。为方便考生就近考试,今年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全市新增三个考点,考场编排采取系统统一分配考点的方式,各考点考试组织规范有序,考后在阅卷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统一阅卷工作公平公正,顺利结束。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1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2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1月17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独立设置和参照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校考。2020年起,上海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招生实行平行志愿的改革,取得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如使用专业统考成绩填报本科艺体类甲、乙批次平行段或高职(专科)艺体批次的相关院校专业组及专业,需按照专业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各批次投档成绩折算公式详见《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31号)。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此外,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还需关注所报考院校是否直接划定该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报考资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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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即将公布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含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近期将予以公布,考生可于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进行相关专业统考成绩查询。届时,市教育考试院还将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及合格名单,考生也可登录网站查阅。以上各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1日(星期六)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给考生。凡参加2020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编导类、音乐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若需申请成绩复核,可于1月12日(星期日)9:00-16:00凭考生报名号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复核结果将于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00公布,届时考生可再次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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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费电子发票已可下载
在本市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位考生请注意,你缴付的本次考试报名费的电子发票已经可以下载,具体下载方法如下:1.考生可以通过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通过后,在主界面左上角点击头像进入“个人中心”,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并下载电子票据。2.考生可以登录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网站(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进行办理,注册后通过“我的主页—我的办件—我的支付—我的票据”下载电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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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上海市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4日(星期六)举行(附件1: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现将上海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试对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上海市的外省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具体要求见附件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身份与户籍信息说明)。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一)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1.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9日(星期四)8:00—1月10日(星期五)16:00。报名政策咨询见附件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咨询电话一览表。2.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1月11日(星期六)—1月12日(星期日)每天9:00—11:30,13:00—16:30。报名信息确认有两种方式,各区级考区实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体育学院、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3.网上缴费的时间为1月13日(星期一)—1月14日(星期二)。4.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报名流程图)1.网上信息输入第一步:登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重要提示: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考生笔试报考“综合素质”(201、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202、302),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相关学科。3.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行健职业学院和上海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4.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三)报名信息确认1.现场确认: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附件6: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信息确认点一览表)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不得跨考区确认,不得代确认,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2.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四)网上缴费1.考生于1月13日(星期一)起,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审核通过。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1月13日、14日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2.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附件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详见附件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3.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 2月20日(星期四)—2月21日(星期五)(每天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发票领取点详见附件9: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发票领取点一览表),不得跨考区领取。四、其他说明(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4月16日(星期四),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成绩。(http://ntce.neea.edu.cn)(二)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考生可于4月16日至17日两天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四)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62523036,网址:www.shehr.cn。(五)2020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6日—4月19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shehr.cn)查询。(六)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七)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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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2020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报考公告
2020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1月5日—10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4月11日—12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详见《2020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三、注意事项
1.自2019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考试,每次正式报考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考。
2.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6.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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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0年上半年(第76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公布
2020年上半年(第76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2020年2月24日至3月2日进行网上报名,其中2月24日至3月1日每天8:30至22:00接受考生网上报名报考及付费,3月2日8:30至17:00仅接受考生网上付费,届时请考生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hmeea.edu.cn),点击首页“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上海市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考。2020年上半年(第76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实施办法将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前公布,请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www.shm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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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报名网站
1.网上注册及填报时间:2020年1月9日8:00—12日17:30
2.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1月9日8:00—13日17:30(节假日除外)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月9日8:00—13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3月9日—3月14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0年3月14日
6.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0年4月16日
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先阅读一下本公告附件一:常见问题。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科和学前教育中师在校生毕业当年才能报考);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科和学前教育中师在校生毕业当年才能报考);
4.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提示: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考区参加考试(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毕业年级的在校专科生和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面试报考时提供证明)。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时 间
类 别
3月14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的《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及填报、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注册及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建议使用IE浏览器)。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将不能再提交报考信息。
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填写报考科目等。
请考生一定要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若报名审核通过后发现填写的姓名或身份证号有误,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更正。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制作证件照。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考区参加考试(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考生一次性选择所有想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审核
笔试环节不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审核,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
考生须对在网上报名时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如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面试、认定等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考生信息经审核通过后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0551-62838910、62838912、62838909
面试:0551-63505130
考区发布公告网站:http://www.hfzk.net.cn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考试院(笔试)
0552-4952910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0554-6651605招办(笔试)
0554-6644784人事科(面试、认证)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310196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洪山路46号)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2832884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庆市人民路366号)
安庆笔试咨询:0556-5514757\5577452
面试咨询:0556-5514557
认证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5室
0559-2542346教育考试院(笔试报名)
0559-2522753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29687\3935029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六安市金安区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行政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0558-5125217
0558-5125181
池州市
池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1305室)
0566-2317808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2
(三)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文件,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名期间若遇到困难,请先按公告附件“常见问题”处理,若还是处理不好的,请与市级教育考试机构联系。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10日内,向考试所在地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复查结果由市考试机构提供查询。考生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815625,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09533。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一:常见问题
1.姓名填写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的可先缴费,已经缴费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一周之内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修改,考后不再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的,将不得参加考试。
2.报考考区、科目错误,怎么处理?
答: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自己修改后再次提交报考信息;审核已经通过或已经缴费的,不得修改。
3.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已经被注册,怎么处理?
答:可能是考生自己已经注册了。可以先点登录页面上的“忘记密码”,找回密码试试,能收到短信就可以登录继续报考;收不到密码重置短信的,请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省内就近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确认是有人恶意注册的,报教育部考试中心申请注销。
4.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是等待审核,怎么办?
答: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还可以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5.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了,还能再报考吗?
答:网上注册、填报时间已经截止后,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的,不能再报考;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还可以继续改报,等待审核。
6.在外省考过的笔试成绩,在安徽还能用吗?
答: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都是认可的。
7.笔试成绩在这次面试期间到期了,还能用吗?
答:在面试报名时间之后到期的,面试可以报考。
8.填报报考信息或缴费环节有问题,或提示错误,或不能缴费等,怎么办?
答:请用较新版本的windows操作系统,尽量用IE浏览器,清除历史记录,关闭弹出窗口拦截软件,退出系统后重新登录操作。还是不行的,可以换一个上网环境,或换一个时间上网。支付问题也可以咨询客服。010-82652626转6644,6829,6818,6851、010-59321108。
9.照片上传不了,怎么处理?
答:用windows自带的画图软件打开照片文件,然后另存一下,打开IE浏览器重新登录,清除历史记录后重新上传。
10.已经审核通过或已经缴费后,发现少报了,怎么办?
答:本次考试不得补报,下次考试再报。
11.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只能报考带A的吗?
答:申请音体美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公共课既可选报带A的,也可以选报不带A的。两者的区别是:选择带A的公共课,只能申请相应级别音体美科目的面试,不能申请其他科目面试。
12.申请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怎么报考?
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13.已经取得一科教师资格证,现在想再考一科教师资格证,原来通过的科目成绩有效吗?
答:原来通过的同一层次(即科目代码相同的)的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初中、高中及高职文化课类别的,笔试只需报考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他类别的直接报名面试。
提交填写个人信息以后,不能修改户籍或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怎么处理?
答:这是因为填完个人信息提交了之后,地市锁定了才会这样。在审核通过之前要修改,可以先选一下别的省,再选一下本省触发一下,省下面的地市就都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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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的公告
2020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定于3月1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条件:(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4)持有居住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如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缴费,由此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1月9日至12日12:00。(二)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1月13日17:00。(三)缴费截止时间:1月14日24:00。(四)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9日17:00。(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9日至14日。(六)考试时间:3月14日。(七)成绩公布时间:4月16日起。三、报名及缴费方式(一)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考类别及报考科目(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所有考生(含此前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不能注册报名。在报名期间已经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修改资料并重新报名。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不得让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其他单位代为报名,否则造成个人信息错误、被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由考生负责。(二)报名信息审核。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作现场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审核单位将在48小时内完成网上审核。审核内容主要是考生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审核考生的报名条件和其他信息。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审核状态,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若上传非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三)网上缴费。笔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考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费为70元/科。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即考试咨询点,附件2)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9日至14日登录报考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五)信息更正。考生完成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照片等信息有误,可于3月9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附件2)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本人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予修改。四、考试时间考试具体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时间 类别3月14日(星期六)上午下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 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五、成绩查询4月16日起,考生可登录报考系统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附件2)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六、违规处理考生应诚信考试,务必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附件3)和准考证上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在本次考试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其他事项(一)由于各考区、考点所能容纳的考生数量有限,一旦报名人数达到考区、考点上限,我院将会适时关闭满额后的考区、考点报名通道,后报名的考生可选择仍有空余考位的任意考区、考点报名参加考试。请考生尽量在报名开始后,尽早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须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要求,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小学全科”三个学科;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个学科。各新增的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请报考上述新增学科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需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四)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登录报考系统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五)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笔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备考。(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八)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微信公众号(名称:柳园清风)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点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图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19年12月26日 附件1报名流程 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附件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带★为主要咨询点)考区考试咨询点地址电话南宁市区广西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0771-3235622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0771-3265112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853117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0771-3244530南宁学院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5900908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0771-3248625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0771-3279401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0771-2852098南宁市五合大学城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0771-4730089柳州市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28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前楼B206#0772-3156275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2-2687712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0772-3813958桂林市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0773-3975058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306办公室0773-2881960桂林市雁山区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3-8998045梧州市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0774-5836821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0774-3825068北海市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0779-3201219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职业学院2号楼505室0779-39201270779-3920656钦州市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0777-2808030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新兴路26号0777-2839151贵港市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0775-4573863玉林市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0775-2666296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0775-2673522百色市百色市招生办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百色学院★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0776-2876059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0776-2849543贺州市贺州学院★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0774-5228645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89河池市河池学院★宜州市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东校区1号教学楼二区311室0778-3183572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0778-2284397来宾市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0772-6620791崇左市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5室0771-78705050771-7870645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0771-7910097 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各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如手表、时钟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在“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信息,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不得在草稿纸上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在同一科目考试中,不得使用不同颜色的字迹做答。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填涂答题卡客观题型必须使用2B铅笔。(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八)考生离开考场前必须交卷,禁止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