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省属各普通高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并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doc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