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秘计〔2009〕66号 关于下达2009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2009年度全省教育和职成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的目标要求,我厅在汇总各市上报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基础上,经认真综合平衡,并根据各市初中毕业生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中职占高中阶段比例等有关因素对个别市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后,制定了2009年安徽省分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200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安排总量为82万人,本文下达计划78万人(未含技工学校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42.4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5.6万人。预计计划(含技工)完成后,全省中职占高中阶段比重为48%,比上年增加2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78%,比上年增加3.5个百分点。 二、各市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职教大省建设,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为目标,以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进一步扩大中职教育招生规模,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完善以市为主的中招工作机制,强化市级教育部门的职责,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同时,要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学校办学条件,在综合分析生源及现有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抓紧落实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要进一步拓展中职学校招生领域,在完成应届毕业生招生计划的同时,还要努力做好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就读中职学校的招生工作,力求有大的突破。 四、各市要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管理体制、招生办法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奖惩措施、计划管理、招生宣传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特别是深化中职管理体制改革,要打破学校、部门之间的归属关系界限,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强化创建工作,做大做强职教学校。要按照全省教育和职成教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将省属中专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本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范畴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完成省属中专学校在本地区的招生计划(省属普通中专学校生源计划另行下达)。 五、各市要按省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抓好落实工作,要将招生计划具体分解到县(市、区),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全过程地协调和推动本市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 附件:2009年安徽省分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表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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